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一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要求,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強化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確保居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社區平穩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加強消防工作領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繼續抓好公眾聚集場所嚴查整治、外來人口出租戶、高層-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場所等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制,務必做到火災隱患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增強火災抗御能力。努力實現杜絕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保持火災形勢平穩的目標,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社區成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xxx任組長,社區綜治主任xxx、社區民警xxx副組長,成員由社區干部組成。
整治范圍:公眾聚焦場所(網吧、商場、飯店、超市、酒店等);外來人口出租戶;高層、地下場所;“九小場所”、工業企業廠房等。
1、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做到“六個必查、六個一律”,即必查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必查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進行,必查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組織制度是否健全和員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必查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對違法裝修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對未經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責令立即關閉;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燒后產生劇毒煙氣的易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對于使用過程中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
2、檢查用電線路是否老化、消防設施是否配備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暢;禁止使用電熱棒、燒蜂窩煤等現象;社區要認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約,積極落實日常防火宣傳、防火檢查、義務消防訓練、夜間巡邏等制度。
3、“九小場所”及“三合一”場所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一律將宿舍遷出,異地安置;取締“作坊式”和“經營性”“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中的小旅館、小餐飲場所、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洗浴場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裝飾裝修的,一律拆除;未經許可禁止違規搭蓋閣樓;按要求配置滅火器材,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裝置,并確保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敷設符合規定要求;員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達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人員疏散的要求。
4、工業廠房的排查重點是:是否存在違法建筑、“三合一”廠房、擅自改變廠房使用性質等情況,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場所整治重點是:行政手續是否完備、場所選點布局、消防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場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據不同時期的火災形勢和特點,社區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格整治各類火災隱患,杜絕隱患事故的發生。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區要推動本級本部門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認真抓好落實,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要對轄區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分類排隊,逐一制定整改推進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各類消防安全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決辦法,堅決予以消除。
(三)輿論先行,強化培訓,努力營造整治工作濃厚氛圍。社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要廣泛宣傳關于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災隱患,公開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群眾;要進一步加強經常性消防宣傳工作,要針對各類人員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偏低的情況,運用多種方式,貼近進城務工人員實際情況,加大消防安全常識和火場逃生自救技能的宣傳和培訓;通過墻報、一封信、宣傳欄、宣傳手冊,集中授課、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常識普及教育,使廣大進城務工人員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娛樂等環境中的火災預防常識,提高協助救災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從業人員積極舉報火災隱患。
(四)暢通渠道,及時反饋。社區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
本次消除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領導重視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大力宣傳、提高認識,確保治理到位。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二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三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87800726、87800728,郵箱:xxx@。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四
(一)整治范圍
全辦從事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業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整治標準
1、無廠房、宿舍、辦公場所“三合一”現象。
2、無電器線路、設施混亂老化等現象。
3、生產場所規范整潔;有2個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寬度足夠,并保持暢通;防火分區符合相關標準。
4、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煙、禁火標志;電線敷設和電器使用規范。
5、建筑結構與生產性質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獨立儲放。
6、按規范配齊消防器材,員工會操作使用。
(一)調查摸底階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轄區內印刷企業實際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如實填寫區印刷企業消防安全情況匯總表,6月18日前上報辦事處安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業對照標準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對轄區內印刷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6月25日前,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對各印刷企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整治落實。
(三)驗收總結階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對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上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適時組織檢查驗收。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成立辦事處印刷行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安全副書記為副組長,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黨政辦、安辦、民政所、社區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辦事處安辦,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處理,收集、匯總、梳理、通報整治專項工作情況。各村(村)、部門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對我區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機感、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好抓實。
(二)依法整治,嚴格執法。各村(居)、相關部門要加強聯合執行,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對于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存在“三合一”現象,印刷機械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企業,要限期落實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單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業整頓、暫扣(吊銷)證照、取締關閉等措施。
(三)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各村(居)、相關部門要利用展板、會議、宣傳單等方式,對消防安全知識及督辦整治情況進行宣傳通報,對典型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
(四)健全機制,納入考核。要認真吸取屢經治理、多有反復的教訓,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針對專項整治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隱患自查整改,發現舉報等長效機制,大力加強經常性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監督管理機制。辦事處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居)進行督查考核,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五
為扎實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湖南省安委辦《20xx年湖南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辦發〔20xx〕3號)和各級安委會統一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積極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平穩可控。
縣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局長涂繼偉任組長,消防大隊大隊長劉讓軍任副組長,縣局督察、治安、刑偵、經偵、政工室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調度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一)開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物業服務管理企業開展排查,特別是夜間錯時檢查。堅決執行電動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要求,發動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力量,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是消防管理第一責任人;沒有物業服務和管理單位的居民樓院,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協調,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
(二)開展聯合檢查。積極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嚴格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協同聯動,集中警力聯合開展檢查,確保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依法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結合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廣泛運用各類媒體,深入宣貫公安部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通告,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剛性措施,嚴查嚴處電動車違法違章行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存放電動車或充電,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強制清理;凡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凡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一律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凡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的,一律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綜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好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的集中充電點或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積極聯合住建、規劃、房產等部門,在居民小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健全與質監、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始終保持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源頭管控。
督察大隊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警務督察內容,每月組織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在全縣通報督察情況。
治安大隊要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治安巡邏檢查內容,協助消防大隊對違法單位和個人執行關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推動保安隊伍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刑偵大隊要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刑事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調查。
巡特警大隊要協助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以及小區、居民樓院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現象的勸解搬離工作。
政工室要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的曝光活動。
消防大隊要履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部署、調度推進,并認真抓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救援工作,要指導派出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對城區大型小區和社區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建立檔案。
派出所要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要在每個居民樓棟張貼電動車停放告知書,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督促社區(村)和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對轄區內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逐人逐車登記建立檔案并報消防大隊備案。
其他警種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認真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綜合治理工作。
(一)加強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是國務院安委辦和省安委辦部署的一個全國性的重大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當前火災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要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駐點聯系,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作。要主動聯合住建、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分行業分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檢查;要組織發動鄉鎮街道、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網格化排查。綜合治理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發動本部門、本警種全員參戰,相互配合,高質量完成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和戶外媒體,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刊播電動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的宣傳海報,大力普及電動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等應急知識。整治期間,要組織開展進樓入戶式宣傳提示,集中曝光電動車火災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會,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嚴格落實每個星期開放一次消防隊站、每周半天到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傳車進轄區、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點將《通告》內容納入面對面宣告內容,督促工作對象自覺遵守《通告》內容。
(四)強化督導。縣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通報開展專項整治情況。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責。對火災多發的區域,縣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區石油化工企業和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單位和場所。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點檢查:選址定點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與周邊建(構)筑物及其內部建(構)筑物、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是否存在違規住人、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是否按要求設置消防車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驗收。重點檢查:易燃易爆危險品單位或場所的建(構)筑物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擅自擴大生產、經營、儲存規模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種類、性質等違法行為;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等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等問題。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宣傳培訓、消防演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是否落實。
(四)是否依法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重點檢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關法規要求,組建專(兼)職消防隊伍,配齊專(兼)職隊員,配備專業車輛及裝備器材,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開展專業訓練和實戰演練。
(五)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重點檢查:滅火系統、報警系統、給水系統等消防設施設置運行情況;單位是否依法履責,定期開展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情況。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到位。重點檢查: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點崗位值班操作人員是否熟悉應急處置程序,是否按規定持證上崗;是否定期開展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以及上崗、轉崗前培訓。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措施要求,立即組織開展治理,強化抽查檢查督導,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工作落實、任務落地,嚴防搞形勢、走過場。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確有關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部門的責任,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行業領域,要厘清職責,加強協調,防止推諉扯皮。部門之間要建立定期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執法合力。同時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定人、定崗、定責措施,把各項工作抓實、抓好、抓細。
(三)嚴格檢查,鐵腕整治。對檢查發現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堅持“零容忍”態度,用足用好責令停產停業、臨時查封等手段。對整改難度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屬地政府要掛牌督辦,采取轉產、搬遷、關閉等措施,嚴格依法督促整改,徹底消除隱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搭建多種平臺,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提示,加大經驗推廣交流和典型火災隱患曝光力度,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倒促整改責任落實。
(四)強化督導,落實責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場所專項治理常抓常議機制,定期總結推進,及時研究解決工作難題和重大事項。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集中地區,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行業領域,要派出工作組跟蹤問效。對專項治理工作推進不到位、措施責任不落實的,要及時問責處理;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發生火災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要求倒查追責。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七
xx年我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行了顯著成效,我們努力的工作實現了全市的火情穩定,有效防止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防止出現新的火災隱患,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結合我市消防工作實際,決定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公安部73號令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圍繞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治。通過整治必須達到“一降一改”的目標,即把火災事故特別是死人火災事故降下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抓好火災隱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福州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社會環境。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聯系電話:87089819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專門機構,加強協調,同一行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1、深入開展社區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2、適時開展以地下空間、高層公共建筑、“三合一”場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級部門及各縣(市)、區針對突出的火災隱患情況開展具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
1、單位領導責任制落實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內裝飾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情況;
3、單位履行《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情況;
4、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運行、維護、管理情況滅火器材是否符合規定;
5、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規定運行、維護、使用情況;
6、建筑內的防火分區是否符合規定;
7、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等情況;
8、政府與鄉鎮(街道)《木屋毗連區消防安全責任狀》簽訂情況;
9、街道(鄉鎮)義務(志愿)消防隊,專職(兼職)防火員成立情況,人員、經費、訓練制度落實情況;
10、區、街道(鄉鎮)及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情況;
11、木屋毗連區市政消防水源匱乏情況;
12、各縣(市)、區突出的火災隱患情況;
13、其他的火災隱患。
1、整治時間安排:
(1)1月份至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結束,持續深入開展社區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開展以地下空間、高層公共建筑、“三合一”場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隊負責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部署,檢查指導工作。并按公安部73號令的要求,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抽查,對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組織一次消防監督監督抽查;
(2)各級部門及各區、縣(市)負責各自行業、系統及轄區內消防專項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是預防和減少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的重要措施。牢記“隱患險于明火”的教導,增強“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實開展各項專項治理工作。
(二)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遺留的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要進行跟蹤,對新發現火災隱患要規范填寫法律文書,同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目標要求,并實行跟蹤整改,把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和權限。
(三)加大執法力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遺留和檢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據《消防法》及有關地方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處罰。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整理匯總,專題向當地政府報告,要責成有關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明確責任,采取“死看死守”的辦法,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四)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為單位的隱患整改出謀獻策,提供技術支持,盡量使用最省的資金整改隱患,又能保證安全;對存在的隱患,要上門服務,為業主排憂解難;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缺損,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動幫助解決,進一步樹立公安消防部門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各地要加強對檢查和執法的宣傳報道工作,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做到電視有影、電臺有聲、報刊有字。及時報道整治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推動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八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九
為認真貫徹xx團防火關于開展xx年度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連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特制定xx年x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團消防工作專項治理工作安排,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保證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連隊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1、連隊營區柴草堆放情況。
2、連隊住房的安全用電情況。
3、連隊煉油工房線路的是否符合標準,涼花棚是否存在隱患。
4、倉庫農藥存放是否符合標準,房屋是否安全。
5、各家各戶煤氣存放是否符合標準,院內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連實際,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2、自查整改,以小區為單位,進行片區自查,發現隱患,由各區區長負責整改工作,徹底消除火災隱患,計劃宰月完成此項工作。
3、集中整改階段,對存在隱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戶,連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并派人工進行整改,費用由整改,人人自理,決不姑息遷就,通過專項治理,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確保連隊職工生產財產安全,時間8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驗收階段,在連隊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連隊將對其進行驗收,并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團安辦。
通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連隊營區火災隱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職工群眾的安全感到明顯增強,連隊公共設施,安全無誤,各種不安全隱患徹底消除,為連隊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十
為切實加強我區公眾聚集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區消防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繼續深入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現制定方案如下:
以防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為目標,突出重點,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治。通過整治,從根本上解決我區公眾聚集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杜絕
因火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確保社會安全。
區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胡道坦副區長任組長,鼓樓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長、區安辦洪鼎錚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鼓樓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區安辦、工商局、文體局、貿發局組成,并設立專項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鼓樓公安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黃運華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
大中型商場、集貿市場、影劇院、禮堂、體育場館、學校、大型夜總會、桑拿、酒吧、網吧、賓館、飯店等公眾聚集場所。
1、單位領導責任落實和消防安全預案及措施;
2、建筑及內裝修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情況;
3、單位履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4、“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的配置、維護管理情況;
6、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場所內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聯動系統等器材配置、維護使用情況;
7、其他存在的火災隱患。
1、時間: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關職責分工,鼓樓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轄區二級管理單位的公眾場所的檢查工作;各街鎮公安派出所負責轄區三級管理單位的公眾場所檢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是預防和減少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的重要措施,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扎實實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樓公安消防大隊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對每一條隱患要規范填寫法律文書,同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目標要求,并實行跟蹤整改,把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各街鎮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對所轄三級管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檢查中發現重大火災隱患且經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據《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給予處罰。對列入政府掛牌督辦的,要專題向區政府報告。鼓樓公安消防大隊要責成有關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確責任、期限,抓好落實,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四)鼓樓公安消防大隊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積極為單位做好隱患整改協調指導服務,為業主排憂解難;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缺損,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動幫助解決。
(五)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要加強對檢查和執法的宣傳報道工作,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及時報道整治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推進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及時掌握整治的進展情況,指定專人做好整治情況的信息反饋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將專項整治總結和統計表格報區專項整治辦公室。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十一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十二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范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注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十三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xxx@),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十四
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范圍是在既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活動,并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
(二)整治的重點行業是造紙、紡織、服裝、制鞋、箱包、化纖、印刷、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及火災隱患突出的其他行業。
整治工作從20xx年1月開始,到20xx年12月底結束,分5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根據富政辦[20xx]121號文件要求,成立相應的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結合本鎮實際,認真分析本鎮“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切實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和落實。
(二)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為單位,組織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對全鎮范圍內的企業、鎮郊結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開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數,列出整治重點,建立整治臺賬,并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報送鎮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鎮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鎮“三合一”場所排查匯總情況進行專題研究,確定整治重點,明確整治責任單位和人員,做到限期整改,實行聯合執法,督促單位逐項逐條整改落實,確保隱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驗收鞏固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將綜合整治工作臺賬上報市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富政辦[20xx]121號文件要求,迎接市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進行檢查驗收,查漏補缺,鞏固整治成果。
(五)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并對綜合整治工作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綜合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的重要舉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關企事業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這次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擺上在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明確職責,部門聯動。這次綜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要按照“分級、分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層層分解落實任務,要充分發揮工作站、行政村(社區)、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安全監督機構的作用,全面開展綜合整治工作。要組織參加檢查的人員學習有關法規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標準,提高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經濟發展辦、綜治辦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幫助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隱患整治措施。
3、強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據《富陽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整治措施,重點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宿問題,較好地從源頭上遏制“三合一”現象的產生;實施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等措施,將“三合一”現象徹底消除。堅持邊查邊改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三合一”現象,要確定專人,督促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并及時跟蹤整改進度,反饋整改情況。對整改難度大、牽涉面廣的“三合一”場所,鎮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研究對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見,限期予以整改。對無法整改、火災隱患嚴重的單位以及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上報市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該停產停業整頓的,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該關閉取締的,堅決予以關閉取締。
4、廣泛宣傳、強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深入宣傳“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先進典型、廣泛發動群眾、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這次綜合整治工作,對火災隱患嚴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要堅決予以曝光。針對業主和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篇十五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