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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十四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4-07-15 20:51:41
最新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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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積極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平穩可控。

縣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局長涂繼偉任組長,消防大隊大隊長劉讓軍任副組長,縣局督察、治安、刑偵、經偵、政工室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調度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一)開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物業服務管理企業開展排查,特別是夜間錯時檢查。堅決執行電動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要求,發動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力量,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是消防管理第一責任人;沒有物業服務和管理單位的居民樓院,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協調,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

(二)開展聯合檢查。積極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嚴格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協同聯動,集中警力聯合開展檢查,確保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依法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結合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廣泛運用各類媒體,深入宣貫公安部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通告,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剛性措施,嚴查嚴處電動車違法違章行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存放電動車或充電,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強制清理;凡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凡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一律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凡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的,一律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綜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好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的集中充電點或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積極聯合住建、規劃、房產等部門,在居民小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健全與質監、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始終保持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源頭管控。

督察大隊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警務督察內容,每月組織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在全縣通報督察情況。

治安大隊要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治安巡邏檢查內容,協助消防大隊對違法單位和個人執行關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推動保安隊伍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刑偵大隊要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刑事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調查。

巡特警大隊要協助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以及小區、居民樓院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現象的勸解搬離工作。

政工室要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的曝光活動。

消防大隊要履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部署、調度推進,并認真抓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救援工作,要指導派出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對城區大型小區和社區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建立檔案。

派出所要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要在每個居民樓棟張貼電動車停放告知書,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督促社區(村)和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對轄區內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逐人逐車登記建立檔案并報消防大隊備案。

其他警種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認真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綜合治理工作。

(一)加強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是國務院安委辦和省安委辦部署的一個全國性的重大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當前火災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要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駐點聯系,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作。要主動聯合住建、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分行業分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檢查;要組織發動鄉鎮街道、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網格化排查。綜合治理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發動本部門、本警種全員參戰,相互配合,高質量完成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和戶外媒體,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刊播電動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的宣傳海報,大力普及電動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等應急知識。整治期間,要組織開展進樓入戶式宣傳提示,集中曝光電動車火災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會,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嚴格落實每個星期開放一次消防隊站、每周半天到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傳車進轄區、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點將《通告》內容納入面對面宣告內容,督促工作對象自覺遵守《通告》內容。

(四)強化督導。縣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通報開展專項整治情況。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責。對火災多發的區域,縣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余萬輛電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為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區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辦依托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將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作為解決社會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過“一區一策”集中治理,全鎮老舊住宅小區按標準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志,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效解決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老大難”問題,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

全鎮城區有規模的老舊住宅小區;同時對其余小區進行摸排登記。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20xx年完成30%的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完成70%;20xx年完成100%。

(一)明確標識化管理。各社區要加快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進行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規范化管理;對于無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所屬社區要發動業主委員會代為履行標識化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車通道進行劃線、標名、立牌。根據要求,區房管部門負責支持老舊住宅小區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取劃線、標名、立牌等改造費用。20xx年底前,全部要完成標識化管理,未完成的要將實行督辦整改。

(二)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對存在問題的老舊小區涉及標識化管理的問題事項由物業管理部門或所屬社區督促整改。在整改過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維修資金的,區房管部門將給予配合、指導,消防部門將就消防車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三)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指導、鼓勵老舊住宅小區充分利用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幫助周邊居民實現優惠便利停車,重點圍繞解決群眾停車難和占堵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的現實問題,積極推行、探索實行彈性停車、錯時開放、共享停車等創新方式,提高現有停車資源利用率。

(一)強化統一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將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和為民辦實事項目。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全面開展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明確任務清單、整改時間和責任單位,確保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二)定期會商研判。鎮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溝通協作、密切配合,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老舊小區消防車通道治理會商研判工作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研判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治理工作中的問題,制定具體對策,全力推動老舊“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

(三)加強宣傳曝光。要利用媒體平臺和社會資源,廣泛宣傳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加強對老舊小區管理人員、業主的宣傳培訓,指導開展滅火疏散演練,提升消防安全意識。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形成全民輿論監督。

(四)全面掌握,加強信息報送。鎮消安委將跟蹤掌握、及時收集匯總轄區內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請各單位將鎮城市小區消防通道治理情況摸排表于12月30日前報鎮安辦。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電瓶車消防事故多發勢頭,經街道辦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加強違法違規電瓶車停放充電行為治理,建立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全民共管的工作機制。采取全面排查、現場聯動處置、后續疏堵結合長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整體環境。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治理專項行動

對住宅小區、居民樓院(道)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檢查專項行動

深入摸排居民電瓶車充電剛性需求,加快建設一批集中充電點,努力做到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電瓶車充電設施全覆蓋。對已安裝集中充電設施的居民小區,督促居民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對于尚未實施集中充電的居民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在小區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封閉的小區,由社區在封閉區域內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開放式的小區,由社區就近選定公共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板報、公示欄、志愿者巡邏、網格員走訪和戶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等場所,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自覺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消除隱患。各社區(村)居委會、物業等相關單位,在6月1日前逐小區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做到“四個一律”:一律教育勸導,責令撤除;對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強制撤除;對阻撓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傳喚教育;對涉嫌違反《消防法》的行為,一律由轄區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二)強化執法管理。進一步明確執法依據和程序規范,依法合規處理處置違法違規和不文明充電行為。重點查處住宅小區電瓶車、電動汽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由我辦工作人員及時匯總整理上報至縣消防救援中心。

(三)實施網格巡查。針對此次整治工作面廣量大特點,聚焦住宅小區、沿街店面等重點區域,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提高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能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社區劃定分片范圍,明確具體網格人員,落實巡查責任;建立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的工作流程和規范,確保發現后第一時間穩妥處置。

(四)強化社會宣傳。聚焦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利用戶外視頻、宣傳欄、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持續開展電瓶車安全停放、安全充電知識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與群眾身邊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消防安全宣傳。特別是對發生典型火災案例要及時加強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建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此次專項行動納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為此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堅決克服推諉扯皮,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務求治理實效。

(三)加強調度推進。各級要建立通報會商制度,總結分析工作推進的實際成效和鮮活案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形成特色亮點。

(四)加強督察督導。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機抽取兩個社區(村)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整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將及時啟動問責程序,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為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我隊以“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為抓手,在轄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駕駛兩輪車未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安全防護意識、文明出行意識,優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為確保整治取得實效,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召開整治動員部署會,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點,找準重心,明確整治職責,在轄區形成一波整治攻勢,大力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并要求全體民輔警統一思想,按照檢查力度不減、處罰力度不松的標準,全面加強對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駕駛兩輪車未戴安全頭盔的查糾力度,切實提高整治的針對性、實效性。

靈活調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轄區國省干道、鄉鎮要道、農村公路等重點路段的巡邏檢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時,把重點轉移到城區兩輪車出行密集路段,嚴格路面過往車輛安全檢查,重點對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駕駛摩托車未帶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截止x月x日至x日,大隊共計查處駕駛兩輪車未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xx余起,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xx余起。

一是通過向廣大駕乘人員發放宣傳資料,結合陣地宣傳,向駕駛人面對面宣傳駕駛機動車不系安全帶、駕駛兩輪車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進一步增強汽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兩輪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的意識,努力提高安全帶使用率、安全頭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堅持將“一盔一帶”宣傳融入到“七進”宣傳中,通過交通安全座談、課堂、組織觀看視頻、發放宣傳冊等形式,濃厚“一盔一帶”宣傳氛圍,切實提升交通參與者的防護意識,引導其擯棄交通陋習,共同維護良好的出行環境。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為切實加強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榆林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榆安委辦發〔20xx〕2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安委辦特成立定邊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全縣住宅小區、出租房集中村(社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停車庫(棚)、員工宿舍以及其他供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從即日開始至20xx年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7月初)。研究制定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各鄉鎮(街道辦)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搞好協調分工,精心組織安排,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鄉鎮(街道辦)按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幫助排查存在隱患以及指導隱患整改,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出清單并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強化整改落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要積極整改落實。

(三)整改落實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鄉鎮(街道辦)聯合相關行業部門對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督導排查隱患,督促整改、跟蹤問效,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責令立即停產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達不到要求將實施問責。

(四)督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縣安委辦將組織對各鄉鎮(街道辦)、各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

(一)各鄉鎮(街道辦)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要落實消防安全轄區管理責任,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積極開展轄區農村、社區的隱患排查,組織村(居)委會、網格員、物業服務企業人員、社會單位保安等機構和人員加強對轄區居民樓院、商業鋪面的電動車停放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勸阻和制止各類違章停放、隨意拉接電線充電或超時充電的行動,并利用各類宣傳欄張貼電動車火災防范的相關知識,發放宣傳資料,廣泛開展宣傳。

(二)縣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質監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建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鄉鎮(街道辦)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履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縣安委辦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h安委辦要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鄉鎮,要適時進行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鄉鎮,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范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加強情況報送。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礎臺賬,及時總結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做法。

各鄉鎮(街道辦)務必于每月26日前將當月工作小結報送至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12月26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顒拥目臻g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h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87800726、87800728,郵箱:xxx@。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消防車通道的管理,推動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問題,提高滅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營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環境,鎮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部署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行動,結合全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為目標,進一步明確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完善基礎設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重點整治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強化警示教育和宣傳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車通道通暢,確保滅火救援順利開展,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為確保此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全鎮消防車通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政府辦、社區辦、安監站、派出所、交警中隊、鄉建所、城管辦、市政辦、鎮消防救援隊、各村屯、社會單位和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行業部門負責人。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前)。鎮政府結合實際情況,依據工作職責,研究制訂具體的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轄區工作,召開會議、下發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廣泛發動,統一認識,周密部署,逐級落實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部署到位。將專項治理的工作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情況向社會發布,發動群眾對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監督,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督促整改階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對管轄范圍內所有消防車通道進行排查,確保排查全覆蓋。社區辦、鄉建所、綜治辦、城管辦、市政辦、派出所、交警中隊、物業管理辦公室等部門根據自身職責,依據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積極采取“網格化”管理模式,明確人員職責分工、量化工作任務,逐個村屯、逐個小區、逐個企業進行排查并登記造冊。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督促整改,該查封的查封,該強拆的強拆,務必達到不留死角、不漏隱患的標準和要求。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徹底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并通過宣傳媒體進行曝光。對占用、封堵消防車通道現象嚴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要組成專門工作組,蹲點幫扶整治,充分運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對轄區內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回頭看”,強化整治效果。

(三)總結驗收階段(4月20日至4月底)。鎮政府將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等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成果進行驗收,并在全鎮通報。

(一)公安交警部門:要對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車通道違規停放機動車輛的,依法予以處罰、拖離。專項治理行動期間,針對其他相關部門在開展隱患清理中遇到駕駛員不在現場且聯系不到駕駛員的情況,交警部門要積極配合,通過車牌查詢車主信息,聯系車主立即駛離。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導轄區內的社區、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督促設置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牌,加強消防車通道的維護管理。依法查處監督檢查中發現及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三)鄉建所:要督促指導新建工程按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和停車位。對原設計規劃的停車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實施處罰并責令恢復原用途。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違章建(構)筑物,加強機動車輛停放管理。

(四)城管辦:要行使對侵占鎮區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有關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隊:要提請政府統籌領導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行動,推動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涉及消防車通道的重點難點問題,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專題宣傳活動,提升各方責任主體、人民群眾安全防范意識。

(六)村屯、社區辦:要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落實消防工作主體責任,成立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工作小組,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指導村民、居民小區開展消防車通道占用、堵塞、封閉和樓道堵塞等違法行為綜合整治,定期組織人員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違法行為,確保消防車通道時刻保持暢通。

(七)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車通道標志標線和警示牌,指派人員定時開展巡查檢查,采取安裝攝像頭等技防措施,及時發現并勸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消防違法行為,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單位和群眾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識。

(一)嚴格消防車通道集中劃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的有關規定,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要進一步規范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劃設醒目標志標線,設置警示標識標牌,引導車輛規范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車通道障礙物。集中清理消防車通道上設置的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車通道與建筑之間設置的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采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必須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處各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占用行為。突出整治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長期無人管理、久拖不改等問題。

(四)檢測維修住宅小區室內消火栓系統。突出整改住宅室內消火栓系統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帶、水槍、卷盤等設備損壞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儲水量不足,報警控制設備、消防水泵、穩壓泵和穩壓設施等故障停用等問題。

(五)重點整治消防車通道和住宅小區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理不到位問題。集中整治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或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不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和高層住宅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理職責的問題。

(六)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和隱患曝光工作。積極協調當地主流媒體、新媒體,廣泛普及消防車通道使用管理常識類宣傳,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樓宇廣告播放相關火災案例、公益廣告,每個住宅區每棟樓至少張貼一幅嚴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報。

(一)全面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指導村屯、居民小區,發動社區居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聚焦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居民住宅區,廣泛發放、張貼公告和簡潔明了的消防宣傳標語(見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剖析危險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群眾自覺規范停放車輛,杜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專項治理行動,推動社會形成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的共識。

(二)強化規范管理。進一步規范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設置醒目的標識標牌(標識標牌間距不超過100米,示例見附件2),引導車輛規范停放。督促社會單位結合“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措施,加強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隱患問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住宅區內消防車通道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亂停亂放行為。指導村屯、社區辦組織成立管理機構或者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無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區落實專門人員,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開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導各村屯、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認真開展自查自改,重點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筑物或者設置攤位,違法設置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桿、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攤位,要督促社會單位當場清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勸導居民群眾當場自行挪移,清除障礙。對不能當場挪移的車輛、構筑物和固定障礙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單位及時整改,確保暢通。

(四)聯合執法檢查。鄉建所、綜治、城管、市政、公安、物業管理辦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門,要集中開展消防車通道聯合執法檢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處一批違法單位和個人。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要依法實施警告、罰款處罰。對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規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妨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對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的,要依法給予拘留處罰。對拒不改正、給予行政處罰或者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要暢通“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等有效途徑,對居民群眾舉報的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及時核查,依法處理。

(一)全面動員部署。鄉建所、綜治辦、社區辦、安監站、城管辦、市政辦、公安、物業管理辦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聯合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深入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確保全鎮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完善長效機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車通道管理部門之間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聯合查處和征信管理等長效機制,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整改困難的突出隱患問題,要合理整治;對多次違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要依法納入聯合懲戒范圍,提高整治威懾力。

(三)強化責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區、相關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工作職責,逐級落實監管責任,推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凡因工作不實、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車通道堵塞導致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校內保工作,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積極響應“平安校園”的號召,爭創“平安校園”、力建“平安大院”,為建設安全和諧的校園,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1、堅持依法治校,強化科學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事先由常規管理向長效管理機制的轉變,減少和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開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止和防范校園暴力與安全事故。

3、深化教育教學后勤等設備設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飲食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工作,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工作,加強教育和管理,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進一步完善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做好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4、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演練活動。

5、以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為目標,以減少事故發生率、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為重點,及時消除學校內外安全隱患,實現全年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和工作指標,努力創造良好的校內外治安秩序和教學環境,確保校園和師生平安。

(一)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安全工作職責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教育代表監管、部門全力配合、校長全面負責”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強化安全責任的落實。

1、校長是學校安全責任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

2、成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親自掛帥擔任組長。

3、學校要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教職員工。

4、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做到領導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學校要經常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落實家長的監護責任。學校通過家長會、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強化家長是孩子監護人的意識,明確家長在安全問題上的責任,切實履行家長監護人的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警示。

(二)學習宣傳貫徹安全法律法規,依法按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1、加強學習宣傳。要進一步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制度。

2、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規范有序,逐步構建起學校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要對照檢查學校安全管理情況,管理有無疏漏,教育教學后勤等設備設施有無安全問題,做到多觀察,勤檢查,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讓學生放心,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

(三)扎實開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心理安全

1、安全教育工作經?;?、制度化。學校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設置具體教學內容,把學生的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之中,采用主題班會、安全知識課、墻報、黑板報、思源講堂專題講座等各種形式,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全面推動安全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

2、繼續開展好國旗下講話、班主任談話、主題班會、安全教育課、課間操等安全教育活動。拓展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做到每天必講安全。不斷創新安全教育方法,創造濃郁的校園安全文化氛圍,發揮環境對學生的熏陶作用,強化學生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理念。

3、拓寬學校安全教育思路,提高安全教育大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堅持以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講安全,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促安全,形成良好的校風保安全。

4、建立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制定和完善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開展安全應急演練,結合學校特點,確保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緊急疏散、災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訓練等方面的應急演練活動,師生熟記常用的報警、救援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了解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不斷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5、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警校共建”活動。通過法制副校長及聘請法律專家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培養師生的安全法制意識,提高師生的安全法制素質。

6、開展珍愛生命教育,強化學生對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通過心理健康教育課、心理健康講座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關注和強化學生的心理安全。

(四)加強日常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抓好基礎常規性安全工作管理

(1)做好安全預警預報工作。根據季節變化對可能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重點圍繞“傳染病防治、災害性天氣、飲食飲水安全、交通安全”等),學校要根據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作出預見,及時提醒師生并采取防范措施。

(2)做好常見病、傳染病預防工作。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和特點,適時做好有針對性的預防知識教育,并采取積極措施,嚴防各種常見病、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配合衛生部門抓好檢驗預防接種工作,構筑防病免疫屏障。

(3)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認真分析本地學生發生溺水事故的原因、特點和危險地域,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

(4)加強學生活動的安全管理。各種大型活動和集體外出活動,必須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到人員分工明確,各個環節有人抓有人管。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特別加強對體育課、課外活動、運動會和各種文體比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5)繼續抓好學校財產防盜工作。學校要加大技防工作力度,要積極籌措資金,安裝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和重點部位報警器,要進一步做好財產保險工作,減少學校經濟損失。

(6)進一步加強學習門衛工作。一是要落實門衛的工作責任,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建立健全進出校門盤查制、外來人員登記制,提高警惕,嚴把校門關,預防社會不良人員騷擾校園、侵害師生事件的發生。

(7)建立安全臺賬。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檔案的管理。安全檔案應分類裝訂成冊,主要內容有組織機構、安全責任書、安全制度(含預案)、安全教育(時間、內容、活動情況、圖片等)、安全會議記錄、檢查記載、隱患排查和整改記錄(含重大隱患觀測)及其他資料。

2、加強交通法規教育。一是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紀律和交通規則,有序上下車;不在候車點追逐打鬧,四處玩耍,做到文明候車、乘車。二是加強對學生乘車、騎車、行路等交通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尤其要注意上學和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要在斑馬線處穿越公路,養成“一停二看三通過”的習慣;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上學;家長接送的,教育家長遵守交通規則,用摩托車等接送孩子的一定要戴頭盔,不得超載,禁止體弱多病無保護能力的老年人用車接送孩子。學校通過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將上述有關情況告訴家長,要求家長切實負擔起監護人的職責,切實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監管。

(2)加強教師私車的安全管理。駕車上下班的教師要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預防校內外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教師駕車上下班時段正是學生上放學的高峰期,要謹慎駕駛,避免事故發生。

3、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處室和人員的食品安全責任,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積極開展環境衛生知識教育;利用黑板報、宣傳窗等形式開展個人衛生、飲食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學校每學期集中開展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

(3)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管理,做好防暑防蟲防毒工作。

(4)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供應開水的開水桶必須上鎖。

4、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演練。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必要的撤離、疏散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2)完善消防設施。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安裝規范,定期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修理更換,要保持校內通道的建筑通道暢通無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疏散。

(3)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工作檢查。

(五)繼續深入“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把“平安校園”創建工作作為學校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制定“平安校園”創建計劃,按“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同時要做好創建“平安校園”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確保通過年度考核驗收。要進一步加大“平安校園”建設的宣傳力度,激發廣大師生積極參與建設“平安校園”活動的熱情,積極營造人人參與建設“平安校園”的良好氛圍,提高“平安校園”創建的參與率、滿意率和通過率,推動建設“平安校園”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六)健全信息反饋機制,確保學校安全信息暢通準確

1、嚴格執行安全信息報告制。學校做好安全信息收集、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暢通,指揮靈敏。

2、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按程序及時、如實報告。

一月:寒假師生安全教育,落實寒假校園安全防范措施;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二月:開展全校安全檢查;簽訂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制定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三月:安全教育周活動;預防呼吸道傳染病宣傳和教育。

四月:春季野外防火安全教育;學校安全預案演練活動。

五月:“五一”安全教育活動;生命教育月活動;開展學校?;芬幏妒褂脤m棛z查;防溺水百日宣傳活動。

六月:安全教育月活動;暑假師生安全教育;落實暑假校園安全防范措施。

七月:食堂從業人員年度培訓;上半年安全工作總結。

八月: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自查、維修、保養工作。

九月:開學安全工作檢查;學校食堂安全自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月活動;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

十月:“十一”黃金周安全教育活動;腸道傳染病預防與食品安全教育。

十一月:結合“11·9”消防宣傳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學校安全預案演練活動。

十二月:開展安全工作自查,迎接教育局檢查。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區“9·20”電動自行車充電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新江街道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電動車火災風險?,F制定方案如下: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職責任務,堅決防止電動車違規生產、違規流通、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造成的火災事故,確保轄區電動車火災得到有效控制。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三個顯著減少”和“一個不發生”的目標,即轄區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電動車火災傷亡人數顯著減少,較大以上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堅決不發生電動車重大火災事故。

街道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安監站統籌落實:

組長:梁東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曾海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長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消防辦公室和各社區居委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部署街道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重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報轄區電動車火災形勢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做好轄區整治情況的收集和統計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工作。

同時,設立工作專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專項治理相關工作。

(一)產品質量方面。治理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未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二)流通銷售方面。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三)維修改裝方面。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行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治理電動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為;治理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行為。

(一)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治理實施工作,壓緊壓實工作任務,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未實行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電動車充電、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率隊開展1次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隱患和整改措施的“兩個清單”。具體工作情況以工作簡報、階段性小結的形式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對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進行監管;強化電動車火災防范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依法開展電動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

(三)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曝光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轄區公安派出所對電動車(含蓄電池)回收、改裝和維修場所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等現象。

(五)各社區、各有關部門督促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在有合適場地、滿足消防安全等條件的情況下建設、改造電動車停車庫(棚)和集中充電設施,將集中充電和停放納入老舊小區升級改造范疇。同時,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管理區域電動車日常管理,推廣安裝“電動車禁入電梯管控系統”。

(六)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的生產、銷售臺賬,開展電動車及配件在生產、流通領域開展質量專項抽查,堅決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追根溯源”機制。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堅決查處戶外公共區域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

20xx年10月31日開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拿出具體可行、操作性強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體部署情況于20xx年10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逐個區域、逐個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底數和隱患,要詳細登記,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堅決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車及產品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維修改裝行為,規范電動車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

(三)驗收督導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組織相關行業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整治不力的單位,在專項治理期間發生亡人或者有影響的電動車火災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新江街道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工作研判。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監管的具體職責,對于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工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嚴格督導檢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督查檢查,通報批評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專項治理期間,因電動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月底前報送表格(附件1~6);各社區、各有關部門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亮點工作可隨階段性工作小結及時報送。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消委辦發〔20xx〕8號)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擰緊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鏈條,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為加強對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翟敬軍,副組長:楊樹榮、吳漢仁、褚廣田,成員: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分管領導、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科、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科、執法稽查科(消費維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負責制定綜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務,了解掌握情況,組織督查檢查。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查處違法行為,密切部門配合,形成綜治合力。

(一)治理重點

各單位要依據《產品質量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重點嚴厲打擊以下違法行為:

1.無照從事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等經營活動;

2.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沒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進貨查驗情況,沒有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電動自行車認證證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3.銷售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廠名、無廠址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認證證書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關鍵性組件;

5.電動車維修經營者等非法組裝電動自行車對外銷售;

6.生產、組裝、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電動自行車行業經營主體情況。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組織對轄區內從事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等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建立經營主體數據庫,列入定點監管對象,逐戶進行檢查,明確屬地監管責任人,填寫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檢查表(附件1),強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工作。

2.加大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依法加大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從嚴執行有關標準和規定。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進行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行為,要從重從快處罰。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大政企聯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強同注冊商標權利人、行業協會、電商平臺等相關各方的合作,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標侵權案件源頭追溯力度,開展全鏈條打擊。

3.加強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力度,切實強化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門店和倉庫以及通過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經營戶的監管力度。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檢力度,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并及時將抽檢結果及查處情況書面通報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各單位在每月23日前,將本地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抽檢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市局將對抽檢情況進行梳理匯總,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示。

4.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組織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銷售、維修企業,進行一次集中約談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諾,對照治理重點違法行為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要通過在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維修者店面張貼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治理重點違法行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識。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舉報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群眾參與綜合治理的良好氛圍。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3月底前)。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至9月)。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根據摸底排查情況,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治理重點違法行為。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不斷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水平。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11月底前)。對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制度,將違法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的企業納入信用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總結有效做法和整治經驗進行全面推廣,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開展此次綜合治理工作,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進一步增強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形成全市系統上下齊抓共管、協同攻堅的工作格局,有序開展治理工作,確保把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推動責任落實。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逐級明確工作任務,定期召開調度會和開展督查,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有關問題。整治期間,市局將適時組織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單位、部門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市消委會辦公室也將組織對各地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將納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三)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認識落實消委辦的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堅持齊抓共管,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與公安、發改、工信等部門聯合執法,存在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加強全鏈條監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做好信息報送。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以此次綜合治理為契機,進一步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堅決遏制重點違法行為反彈。從20xx年4月份起,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將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檢查表》(附件1)、《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抽檢情況統計表》(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3)、《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案件查處情況統計表》(附件4),在綜合治理中查處的典型案例及經驗做法及時上報,11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及附件1、2、3、4報至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辦事處成立街道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辦事處武裝部長派出所治安大隊副隊長任副組長,街道安監辦人員、各科所長、各社區(村)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李紅達任辦公室主任,切實加強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對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全部排查一遍,徹底澄清底數,堅決整治消防設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車道、違規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規使用電氣焊明火作業等行為。通過專項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治一批消防違法行為,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隱患的商場、市場,確保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從根本上增強火災抗御能力,確保商場、市場、沿街門店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有效預防亡人火災,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

(一)組織商場市場自查整改。各社區(村)要組織商場、市場的管理單位和沿街門店商戶全面開展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活動。商場、市場管理單位和沿街商戶要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改正的,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業整改危險部位(區域)。

(二)全面開展拉網排查。各社區(村)要深入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內部開展拉網式排查,逐一登記造冊。要發動巡防隊員、保安人員等基層消防力量開展不間斷巡查,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和制止占用消防車道、堵塞疏散通道、違規動用明火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三)堅持部門聯動。辦事處將組織消防、派出所、安監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綜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災隱患。

(四)政府開展督導檢查。專項治理工作開展過程中,辦事處將對各社區(村)工作開展情況和依法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凡發現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凡發現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發生的;辦事處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依紀,頂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場、市場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保持暢通,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牌等障礙物全部拆除。

(三)商場、市場內每個商戶和沿街門店要配置2具滅火器、1個紅水桶、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不少于1具。商場、市場室內消火栓應配齊水帶、水槍,消火栓、滅火器及自動消防設施應保持完好有效且無被遮擋或挪作他用。并經常組織商戶開展滅火、逃生應急演練活動。

(四)在場所內要設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傳標識,設置消防疏散指示標識。從業人員要掌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開展消防宣傳培訓能力。

(五)用火、用電管理規范,無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使用大功率電器。

(六)留宿值班人員不超過2人,且住宿與生產、經營部分之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社區(村)務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汲取切實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轄區實際,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動員一切力量,窮盡一切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二)統籌兼顧,狠抓落實。各社區(村)務必要將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場、市場、沿街門店火災隱患,務求做到火災隱患有人檢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蹤落實,切實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內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專項治理期間,各單位要及時上報信息,并認真填寫《商場、市場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1)和《三官廟辦事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時前上報街道安監辦。專項治理結束后,各社區(村)要認真進行總結,上報工作總結,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今年來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為切實加強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鎮綜治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黃炎鋒任組長,鎮副鎮長陳思泓任副組長,鎮綜治辦、安辦全體人員擔任小組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鎮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中心,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副書記黃炎鋒兼任辦公室主任。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據鎮綜治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各村要集中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和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的“砌墻清人”行動,強化源頭防范。各村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各村應每月定期開展“糾違停、清飛線”集中整治行動。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村委會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視,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職責分工摸清本村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點及生產、銷售、回收、改裝、修理等場所數量,完善基礎臺賬。12月底前,各村推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成率應達到50%以上。

(三)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請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2)。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根據省、市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為切實加強全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登記師生電動自行車信息,整治未達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入校問題,重點推動校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

(一)規范入校車輛登記。學校要全面登記師生入校電動自行車信息,明確駕駛車輛車牌、型號,做到一人一車,人車信息一致;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引導師生更換達標電動自行車。

(二)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學校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在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積極推動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廣大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從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門結合實際細化操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工作時限等內容,全面啟動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堅(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全市學校按照整治重點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內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風險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鞏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問題,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要求壓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結合“智慧用電”三年行動,積極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電動自行車數量及智能充電設施安裝情況,完善基礎臺賬。

(三)嚴格督導問責。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加快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涉校涉生火災視情況追究有關單位及學校的責任。

請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和相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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