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余萬輛電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為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區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辦依托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電瓶車消防事故多發勢頭,經街道辦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加強違法違規電瓶車停放充電行為治理,建立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全民共管的工作機制。采取全面排查、現場聯動處置、后續疏堵結合長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整體環境。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治理專項行動
對住宅小區、居民樓院(道)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檢查專項行動
深入摸排居民電瓶車充電剛性需求,加快建設一批集中充電點,努力做到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電瓶車充電設施全覆蓋。對已安裝集中充電設施的居民小區,督促居民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對于尚未實施集中充電的居民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在小區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封閉的小區,由社區在封閉區域內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開放式的小區,由社區就近選定公共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并落實專人看護。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板報、公示欄、志愿者巡邏、網格員走訪和戶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等場所,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自覺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消除隱患。各社區(村)居委會、物業等相關單位,在6月1日前逐小區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做到“四個一律”:一律教育勸導,責令撤除;對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強制撤除;對阻撓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傳喚教育;對涉嫌違反《消防法》的行為,一律由轄區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二)強化執法管理。進一步明確執法依據和程序規范,依法合規處理處置違法違規和不文明充電行為。重點查處住宅小區電瓶車、電動汽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由我辦工作人員及時匯總整理上報至縣消防救援中心。
(三)實施網格巡查。針對此次整治工作面廣量大特點,聚焦住宅小區、沿街店面等重點區域,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提高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能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社區劃定分片范圍,明確具體網格人員,落實巡查責任;建立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的工作流程和規范,確保發現后第一時間穩妥處置。
(四)強化社會宣傳。聚焦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利用戶外視頻、宣傳欄、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持續開展電瓶車安全停放、安全充電知識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與群眾身邊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消防安全宣傳。特別是對發生典型火災案例要及時加強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建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此次專項行動納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為此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堅決克服推諉扯皮,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務求治理實效。
(三)加強調度推進。各級要建立通報會商制度,總結分析工作推進的實際成效和鮮活案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形成特色亮點。
(四)加強督察督導。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機抽取兩個社區(村)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整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將及時啟動問責程序,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根據《xx市學校電動自行車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xx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不合格電動車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的進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結合學校進校車輛的實際情況,如下車輛學校整治重點: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在類的等帶電助力車輛。以下統一稱電動車:
(一)打擊無證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
(二)嚴禁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封閉的房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
(三)嚴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
(五)嚴禁將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一)各單位要按照《xx理工學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保衛巡邏車和后勤保障車除處),因學校工作需要進入的車輛,需報保衛處批準,可以在早上7:40前進校和晚上5:40后離校,停車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再騎乘。學生不準乘騎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校園”的內容,結合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可能導致發生火災的嚴重危害性,開展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二)學工處要守好公寓區,嚴禁學生將電動車,以及各種充電蓄電池帶入電梯或宿舍內充電。
(三)后勤處、資產公司負責對食堂、綠化、商店及各物業等服務外包人員的電動車進行管理,禁止騎乘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加強“小白”電瓶車、校通勤車的充電樁的管理工作。
(四)保衛處將開展電動車登記工作,加強各門崗管理和校內巡查,嚴禁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并按照方案第二點“整治重點”的內容,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車輛進行扣留,或者今后不準此車進入校園的處罰。
(五)保衛處組織安保人員和師生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初)。各單位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衛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組織發動一次電動車使用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保衛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各單位要組織師生學習此方案,并廣泛開展宣傳。采取個人自查,單位排查的方法,對整治電動車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發現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各物業公司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有序。
(三)各單位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有好的經驗做法請于20xx年12月27日前報送到保衛處明理云盤。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根據省、市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為切實加強全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登記師生電動自行車信息,整治未達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入校問題,重點推動校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
(一)規范入校車輛登記。學校要全面登記師生入校電動自行車信息,明確駕駛車輛車牌、型號,做到一人一車,人車信息一致;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引導師生更換達標電動自行車。
(二)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學校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在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積極推動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廣大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從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門結合實際細化操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工作時限等內容,全面啟動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堅(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全市學校按照整治重點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內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風險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鞏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問題,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要求壓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結合“智慧用電”三年行動,積極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電動自行車數量及智能充電設施安裝情況,完善基礎臺賬。
(三)嚴格督導問責。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加快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涉校涉生火災視情況追究有關單位及學校的責任。
請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和相關表格。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胡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87800726、87800728,郵箱:xxx@。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為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做好轄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不、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漢應急〔202x〕97號文件要求,我鎮立即在本轄區內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充分認識開展電動車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時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鎮長張雄飛為組長、副鎮長石家偉為副組長,鎮安辦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真正做到行動迅速、執行堅決,確保各項措施穩步推進。
各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認真貫徹落實綜合治理行動部署,確保電動車綜合治理取得實效。
堅持整治和宣傳相結合,組織開展全方位等的宣傳發動工作。發動轄區居民做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臨時標志申領以及保險購置等工作,積極開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廣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電動車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車產品,停放時遠離可燃物,落實電動車充電過程防護措施,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各村網格員村組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宣傳。重點突出對電動車發生火災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
定期召開調度會,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問題和困難。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提高業務素質,確保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做到責任到人,加強任務針對性、有效性。
我鎮將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繼續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今年來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為切實加強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鎮綜治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黃炎鋒任組長,鎮副鎮長陳思泓任副組長,鎮綜治辦、安辦全體人員擔任小組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鎮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中心,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副書記黃炎鋒兼任辦公室主任。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據鎮綜治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各村要集中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和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的“砌墻清人”行動,強化源頭防范。各村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各村應每月定期開展“糾違停、清飛線”集中整治行動。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村委會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視,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職責分工摸清本村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點及生產、銷售、回收、改裝、修理等場所數量,完善基礎臺賬。12月底前,各村推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成率應達到50%以上。
(三)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請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2)。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電動自行車火災一直是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隱患,為加強我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防范發生電動車火災事故,我街道決定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一次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停放、充電,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努力減少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集中整治時間從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此后作為日常監管長期堅持。
(一)整治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以及棚戶區、城中村特別是群租房內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三)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四)從住宅樓上私拉電線違規為電動車充電。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一)各社區負責電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業公司的小區落實管理責任,協助、指導棄管小區村委會、居委會做好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協助各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二)城市管理辦公室負責督促物業公司落實電動車安全管理職責,指導物業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三)平安建設辦公室聯合消防大隊負責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單位或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派出所協助我街道開展行動,對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電動車管理公務或者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處罰。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消防安全監管范圍,充分發揮居委會、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發揮基層安全生產巡查人員作用,及時發現問題,確保整改到位。
(二)強化從嚴執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要切實發揮執法威懾作用,對于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的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個人,嚴格采取行政處罰措施,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合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的法規和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校內保工作,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積極響應“平安校園”的號召,爭創“平安校園”、力建“平安大院”,為建設安全和諧的校園,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1、堅持依法治校,強化科學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事先由常規管理向長效管理機制的轉變,減少和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開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止和防范校園暴力與安全事故。
3、深化教育教學后勤等設備設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飲食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工作,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工作,加強教育和管理,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進一步完善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做好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4、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演練活動。
5、以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為目標,以減少事故發生率、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為重點,及時消除學校內外安全隱患,實現全年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和工作指標,努力創造良好的校內外治安秩序和教學環境,確保校園和師生平安。
(一)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安全工作職責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教育代表監管、部門全力配合、校長全面負責”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強化安全責任的落實。
1、校長是學校安全責任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
2、成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親自掛帥擔任組長。
3、學校要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教職員工。
4、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做到領導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學校要經常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落實家長的監護責任。學校通過家長會、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強化家長是孩子監護人的意識,明確家長在安全問題上的責任,切實履行家長監護人的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警示。
(二)學習宣傳貫徹安全法律法規,依法按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1、加強學習宣傳。要進一步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制度。
2、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規范有序,逐步構建起學校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要對照檢查學校安全管理情況,管理有無疏漏,教育教學后勤等設備設施有無安全問題,做到多觀察,勤檢查,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讓學生放心,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
(三)扎實開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心理安全
1、安全教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學校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設置具體教學內容,把學生的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之中,采用主題班會、安全知識課、墻報、黑板報、思源講堂專題講座等各種形式,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全面推動安全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
2、繼續開展好國旗下講話、班主任談話、主題班會、安全教育課、課間操等安全教育活動。拓展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做到每天必講安全。不斷創新安全教育方法,創造濃郁的校園安全文化氛圍,發揮環境對學生的熏陶作用,強化學生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理念。
3、拓寬學校安全教育思路,提高安全教育大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堅持以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講安全,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促安全,形成良好的校風保安全。
4、建立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制定和完善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開展安全應急演練,結合學校特點,確保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緊急疏散、災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訓練等方面的應急演練活動,師生熟記常用的報警、救援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了解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不斷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5、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警校共建”活動。通過法制副校長及聘請法律專家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培養師生的安全法制意識,提高師生的安全法制素質。
6、開展珍愛生命教育,強化學生對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通過心理健康教育課、心理健康講座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關注和強化學生的心理安全。
(四)加強日常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抓好基礎常規性安全工作管理
(1)做好安全預警預報工作。根據季節變化對可能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重點圍繞“傳染病防治、災害性天氣、飲食飲水安全、交通安全”等),學校要根據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作出預見,及時提醒師生并采取防范措施。
(2)做好常見病、傳染病預防工作。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和特點,適時做好有針對性的預防知識教育,并采取積極措施,嚴防各種常見病、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配合衛生部門抓好檢驗預防接種工作,構筑防病免疫屏障。
(3)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認真分析本地學生發生溺水事故的原因、特點和危險地域,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
(4)加強學生活動的安全管理。各種大型活動和集體外出活動,必須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到人員分工明確,各個環節有人抓有人管。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特別加強對體育課、課外活動、運動會和各種文體比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5)繼續抓好學校財產防盜工作。學校要加大技防工作力度,要積極籌措資金,安裝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和重點部位報警器,要進一步做好財產保險工作,減少學校經濟損失。
(6)進一步加強學習門衛工作。一是要落實門衛的工作責任,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建立健全進出校門盤查制、外來人員登記制,提高警惕,嚴把校門關,預防社會不良人員騷擾校園、侵害師生事件的發生。
(7)建立安全臺賬。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檔案的管理。安全檔案應分類裝訂成冊,主要內容有組織機構、安全責任書、安全制度(含預案)、安全教育(時間、內容、活動情況、圖片等)、安全會議記錄、檢查記載、隱患排查和整改記錄(含重大隱患觀測)及其他資料。
2、加強交通法規教育。一是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紀律和交通規則,有序上下車;不在候車點追逐打鬧,四處玩耍,做到文明候車、乘車。二是加強對學生乘車、騎車、行路等交通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尤其要注意上學和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要在斑馬線處穿越公路,養成“一停二看三通過”的習慣;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上學;家長接送的,教育家長遵守交通規則,用摩托車等接送孩子的一定要戴頭盔,不得超載,禁止體弱多病無保護能力的老年人用車接送孩子。學校通過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將上述有關情況告訴家長,要求家長切實負擔起監護人的職責,切實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監管。
(2)加強教師私車的安全管理。駕車上下班的教師要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預防校內外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教師駕車上下班時段正是學生上放學的高峰期,要謹慎駕駛,避免事故發生。
3、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處室和人員的食品安全責任,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積極開展環境衛生知識教育;利用黑板報、宣傳窗等形式開展個人衛生、飲食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學校每學期集中開展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
(3)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管理,做好防暑防蟲防毒工作。
(4)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供應開水的開水桶必須上鎖。
4、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演練。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必要的撤離、疏散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2)完善消防設施。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安裝規范,定期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修理更換,要保持校內通道的建筑通道暢通無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疏散。
(3)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工作檢查。
(五)繼續深入“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把“平安校園”創建工作作為學校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制定“平安校園”創建計劃,按“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同時要做好創建“平安校園”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確保通過年度考核驗收。要進一步加大“平安校園”建設的宣傳力度,激發廣大師生積極參與建設“平安校園”活動的熱情,積極營造人人參與建設“平安校園”的良好氛圍,提高“平安校園”創建的參與率、滿意率和通過率,推動建設“平安校園”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六)健全信息反饋機制,確保學校安全信息暢通準確
1、嚴格執行安全信息報告制。學校做好安全信息收集、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暢通,指揮靈敏。
2、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按程序及時、如實報告。
一月:寒假師生安全教育,落實寒假校園安全防范措施;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二月:開展全校安全檢查;簽訂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制定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三月:安全教育周活動;預防呼吸道傳染病宣傳和教育。
四月:春季野外防火安全教育;學校安全預案演練活動。
五月:“五一”安全教育活動;生命教育月活動;開展學校危化品規范使用專項檢查;防溺水百日宣傳活動。
六月:安全教育月活動;暑假師生安全教育;落實暑假校園安全防范措施。
七月:食堂從業人員年度培訓;上半年安全工作總結。
八月: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自查、維修、保養工作。
九月:開學安全工作檢查;學校食堂安全自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月活動;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
十月:“十一”黃金周安全教育活動;腸道傳染病預防與食品安全教育。
十一月:結合“11·9”消防宣傳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學校安全預案演練活動。
十二月:開展安全工作自查,迎接教育局檢查。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為切實做好全市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公安廳《全省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教辦〔20xx〕497號)精神,按照平頂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20xx年平頂山市消防工作要點》和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部署,市教體局、市公安局決定,自6月xx日至7月xx日,在全市集中開展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訂本方案。
通過此次專項治理,推動各級各類幼兒園進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糾、開展一次教職員工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持“屬地排查”和“部門聯合檢查”相結合,對全市各級各類幼兒園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改善幼兒園消防安全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市教體局、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市教體局紀檢書記張廣清、市公安局紀檢書記王廣耀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教體局、市消防支隊抽調專人合署辦公。各鄉鎮中心校、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專項治理工作開展。
(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幼兒園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如實登記巡查檢查情況。教職工和管理人員應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方法,能夠正確熟練使用滅火設施。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兒園,控制室應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
(二)場所合法性。場所應當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依法在當地教育部門登記注冊。
(三)建筑防火。幼兒園宜獨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且應設在建筑的首層及二、三層,不應設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層以上。嚴禁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區、疏散通道及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四)多產權管理。與其他場所合用的幼兒園,應當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有關要求,保證獨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與其他場所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單位應協商確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的管理主體和責任人,認真落實日常消防管理責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數量以及疏散距離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并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置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規范規定。疏散通道、門窗上嚴禁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防火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樓道、門廳、樓梯間嚴禁違規設置鐵柵欄、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自行車并充電。
(六)建筑消防設施。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兒園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與具備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機構簽訂合同,定期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
(七)安全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應規范敷設,安裝過載斷電保護裝置,并定期開展檢測,嚴禁私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違規使用“熱的快”、“小太陽”、電爐、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廚房應獨立設置,或與兒童活動場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煙道,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及點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作燃料的,柴油儲罐、液化石油氣瓶組設置應符合要求。
(八)應急力量建設。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幼兒園,應按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備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其他幼兒園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
(一)單位自查自糾。各派出所和鄉鎮中心校要澄清轄區幼兒園底數,建立臺賬,督促各幼兒園對照治理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規定,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別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門作出消防安全承諾。
(二)開展聯合檢查。對城市建成區內的幼兒園,公安、消防、教育部門要組織業務骨干,同時邀請電力部門派員,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全面排查。對農村鄉鎮的幼兒園,由所在鄉鎮中心校和轄區派出所、供電所聯合開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隱患。各單位要及時梳理排查治理情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臺賬。轄區教育部門和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及時下達法律文書,依法督促整改。排查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書面報告當地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實行綜合治理。
(四)深化培訓教育。在轄區所有幼兒園張貼省教育廳、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級建立幼兒園教職員工目標人群,常態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識,及時通報典型火災案例。督促各幼兒園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一次逃生疏散演練、召開一次消防主題班會“三個一”活動,觀看消防主題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題板報和學習園地,利用所學知識查找家庭和幼兒園火災隱患。
(五)集中約談警示。提請政府統一組織,集中約談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六)組織宣傳曝光。積極協調宣傳部門,組織報紙、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在黃金時段多渠道、多形式播發專項治理情況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集中曝光隱患突出、整改緩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切實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監督氛圍。
(一)加強組織領導。幼兒園消防安全事關每個家庭的幸福,事關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幼兒園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立即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健全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抓好落實。各轄區公安派出所和鄉鎮中心校主要領導要專門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帶隊督導檢查。
(二)嚴明治理責任。各派出所和鄉鎮中心校主要領導是本地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園長是本單位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門要聯合組織暗訪督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派出所和鄉鎮中心校要通過此次專項治理,全面摸清轄區幼兒園情況,找準存在的突出和共性問題,制定出臺針對性措施,認真加以解決。要督促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加強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立應急處置力量,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間,各單位要每天將《全市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報專項治理辦公室(市消防大隊)。6月23前報專項行動部署情況,7月17日前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為切實加強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榆林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榆安委辦發〔20xx〕2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安委辦特成立定邊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全縣住宅小區、出租房集中村(社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停車庫(棚)、員工宿舍以及其他供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從即日開始至20xx年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7月初)。研究制定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各鄉鎮(街道辦)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搞好協調分工,精心組織安排,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鄉鎮(街道辦)按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幫助排查存在隱患以及指導隱患整改,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出清單并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強化整改落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要積極整改落實。
(三)整改落實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鄉鎮(街道辦)聯合相關行業部門對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督導排查隱患,督促整改、跟蹤問效,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責令立即停產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達不到要求將實施問責。
(四)督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縣安委辦將組織對各鄉鎮(街道辦)、各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
(一)各鄉鎮(街道辦)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要落實消防安全轄區管理責任,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積極開展轄區農村、社區的隱患排查,組織村(居)委會、網格員、物業服務企業人員、社會單位保安等機構和人員加強對轄區居民樓院、商業鋪面的電動車停放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勸阻和制止各類違章停放、隨意拉接電線充電或超時充電的行動,并利用各類宣傳欄張貼電動車火災防范的相關知識,發放宣傳資料,廣泛開展宣傳。
(二)縣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質監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建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鄉鎮(街道辦)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履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縣安委辦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縣安委辦要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鄉鎮,要適時進行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鄉鎮,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范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加強情況報送。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礎臺賬,及時總結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做法。
各鄉鎮(街道辦)務必于每月26日前將當月工作小結報送至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12月26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為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我隊以“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為抓手,在轄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駕駛兩輪車未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安全防護意識、文明出行意識,優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為確保整治取得實效,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召開整治動員部署會,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點,找準重心,明確整治職責,在轄區形成一波整治攻勢,大力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并要求全體民輔警統一思想,按照檢查力度不減、處罰力度不松的標準,全面加強對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駕駛兩輪車未戴安全頭盔的查糾力度,切實提高整治的針對性、實效性。
靈活調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轄區國省干道、鄉鎮要道、農村公路等重點路段的巡邏檢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時,把重點轉移到城區兩輪車出行密集路段,嚴格路面過往車輛安全檢查,重點對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駕駛摩托車未帶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截止x月x日至x日,大隊共計查處駕駛兩輪車未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xx余起,駕駛機動車未系安全帶xx余起。
一是通過向廣大駕乘人員發放宣傳資料,結合陣地宣傳,向駕駛人面對面宣傳駕駛機動車不系安全帶、駕駛兩輪車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進一步增強汽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兩輪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的意識,努力提高安全帶使用率、安全頭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堅持將“一盔一帶”宣傳融入到“七進”宣傳中,通過交通安全座談、課堂、組織觀看視頻、發放宣傳冊等形式,濃厚“一盔一帶”宣傳氛圍,切實提升交通參與者的防護意識,引導其擯棄交通陋習,共同維護良好的出行環境。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xxx@),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