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加強對一把手監督情況的報告工作篇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委員會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強調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加強對一把手監督情況的報告工作篇二
20xx年,在區紀委的正確領導下,七一路辦事處紀委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及中共川匯區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和《川匯區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辦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辦事處黨委的中心工作,認真履行紀檢監督責任,落實好“四化三查”,“三轉”,“三權公開”,“五個不直接分管”等要求及“一案雙查”制度,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抓早抓小抓預防,注重實效,懲防并舉,標本兼治,使辦事處反腐倡廉工作常態化,其他各項工作均有所創新和突破。現將一年來履行紀檢監督責任情況向各位領導報告如下:
一、履行紀檢監督責任情況
(一)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按照區紀委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辦事處紀委一是向辦事處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建議,積極建言獻策,牢記職責,扎實開展工作。二是發揮反腐組織協調作用,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化的各項工作;三是協助黨委分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任務,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制訂了《七一路辦事處黨委班子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對黨委班子成員的責任進行了分工界定,既要抓業務工作,又要抓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實行“一崗雙責”。辦事處7名黨委班子成員分別簽訂了主體責任清單。同時,辦事處共簽訂《黨員干部承諾書》48份,其中包括7名科級以上干部。此外,辦事處領導班子,社區黨支部書記、各股室(所、站)負責人均全部簽訂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保證書》。
2、開展作風紀律集中整治活動,成立了以紀委書記為組長的作風紀律督查組,堅持每周通報,堅持機關、社區及城管隊伍全監控,堅持明查暗訪。共編發督查通報40期、累計通報56人次、寫檢查12人,考勤處罰與績效工資掛鉤。
3、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的目標考核組,每季度對各部門及社區的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評,同時一年2次對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做好評議結果的公開公示,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4、“五個不直接分管”執行情況良好:辦事處對黨政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程招標、行政審批、物資采購和財務情況落實良好,對于財政支出的審批,辦事處制定
了嚴格的財務制度,規定3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必須由領導班子會簽。
5、認真落實“三轉”:辦事處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及時調整和規范了紀檢書記職責分工,確保紀檢行使辦案職權,勇于“亮劍”,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因七一辦紀檢書記職位暫時空缺,由黨委副書記暫代其職開展工作。
6、積極推進“三權公開”,把“三權”工作抓真、抓實、抓細:一是利用社區三權公開欄和“三權公開網”加大了“三權”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二是充分運用好三權公開網及辦事處、社區公開欄,抓好信息公開。辦事處先后投資6萬余元,制作宣傳欄,公開欄,配備電腦等,指派專人對7類38項辦事流程圖、民生事項和權責清單進行了公開,使“三權”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在便民服務大廳設置與群眾密切聯系的民政、勞保、計生、民生代辦等服務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辦事。四是強化印章管理。社區公章由“三權”公開領導小組統一管理,重點加強對重大決策事項、集體“三資”處置等重大事務的管理,從源頭上、制度上規避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五是加大了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化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排查力度,特別是低保惠民資金的排查上,重點查清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今年穩妥清理不合格低保戶112戶,268人。
7、深入開展“四化三查”工作。以抓好“兩層”干部權力監管為重點,實施“三查”:即查行政審批是否合規及時、查民生資金撥付是否及時到位、查群眾舉報違規違紀問題,推行“四化”:即職權清單化、用權程序化、監督立體化、問責常態化,扎實開展基層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化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
8、認真做好信訪和案件查辦工作。嚴格落實信訪工作相關制度,積極化解信訪矛盾,做到無理訴求解釋說服到位,合理訴求調查處理到位。努力提高辦案的質量和水平,深入挖掘案件線索,堅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今年共排查出違紀線索10余條,基層干部免職1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誡勉談話1人,留職查看1人,通報批評3人,此外,查處康灣社區6處違建,李莊社區2處違建,潁河社區和諧家園電動車充電引起的火災安全事故,周濱社區支部收繳黨費時有急躁情緒,造成個別黨員網上反映,城管隊長李洪濤等3人違規變通發票等5起案件。
(三)以廉政文化為抓手,宣教工作常抓不懈
以“兩學一做”為契機,宣傳教育為抓手,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的方針,在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廉政文化活動,在全辦營造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濃厚氛圍。一是組織開展專題學習活動。累計開展專題反腐倡廉、黨風黨紀教育23次,看警示教育片10余部,開展以廉政約談等形式的警示教育6次。二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充分利用轄區宣傳欄、條幅等形式,廣泛宣傳廉潔從政的重要意義。
(四)努力推進專項監督檢查機制常態化
一突出重點,例行督查到位。將例行督查與年度重點工作相結合,聯合相關科室開展日常監督檢查。二問題導向,專項督查到位。針對例行督查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摸準實情,研究解決處理問題的意見。三主動作為,跟蹤督查到位。采取定期督查與隨機抽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辦法,對機構運轉、人員配備、履行職能及工作成效等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四落實責任,考核問責到位。強化問責制,將考核結果與年終獎勵、評優、提拔掛鉤。同時,在“專”字上做文章,發揮好專項督查的震懾作用。
(五)強化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
打鐵還得自身硬,面對新形勢下的紀檢監察工作,辦事處紀委不斷強化紀檢隊伍建設,經常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學習業務知識,強化監督履職意識,提高紀檢干部執紀、問責能力,為紀檢檢查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今年以來,七一辦紀委的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上級紀委、轄區群眾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1、學習調研投入及創新精神不夠。對新形勢下經濟工作、反腐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探索還不夠,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等方面創新不多,喜歡因循守舊,照搬條條框框;
2、工作作風不夠踏實,工作藝術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在對下屬單位開展思想作風、紀律整頓和強化服務意識的教育不夠深入;對工作疏于檢查落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繼續強化學習意識,提高自身免疫力。在黨員干部中開展以《紀律處分條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紀黨規教育和以《黨內監督條例》為重點的權力觀教育,堅持開展黨課教育,抓好超前教育、警示教育,把教育經常做、提前做,使黨員干部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提高自律意識。
2、嚴明黨紀黨規,繼續打好作風建設持久戰。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深入開展紀律教育。認真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區委關于作風建設相關規定,規范管理,形成長效機制,嚴防“四風”反彈。
3、不斷完善黨風廉政考評制度及追責制度。根據責任人自查自評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標準,通過個別交談、座談討論、民主測評等方式對責任人進行考評,以此來增強各級黨員干部的黨風廉政責任意識;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落實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的黨員干部,要嚴格追究紀律責任。
4、強化監督意識,加大黨員干部管理力度。從實際出發,認真落實上級有關規定,全面履行紀檢監督職責,加大對黨員干部從政行為、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力度,重點解決各級領導干部在廉潔自律和用權行為上的突出問題。
5、聚焦中心任務,創新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繼續抓好紀委規范化建設,積極探索解決紀委職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風轉變問題的方法,探索制定實施關于加強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黨員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等相關辦法。
加強對一把手監督情況的報告工作篇三
2021年x月,黨中央印發了《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這是黨中央首次聚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專門文件,集中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強化自我監督的理論、實踐和制度成果,彰顯了黨中央破解黨內監督難題的堅定決心。
《意見》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論述,構建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全覆蓋的監督體系,對于提高新時代黨的建設質量,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確保我們黨始終成為xx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意見》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領導干部是黨的執政骨干,“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制定《意見》,適應新發展階段要求,強化對領導干部的政治監督,有利于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頑強奮斗,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保障。
制定《意見》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的迫切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思想從嚴、監督從嚴、執紀從嚴、治吏從嚴、作風從嚴、反腐從嚴,推動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全面從嚴治黨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但從近年來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看,“一把手”出問題占相當比例,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制定《意見》,把黨章黨規有關規定細化具體化,把實踐中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有利于改進對“一把手”行使權力2021年x月,黨中央印發了《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這是黨中央首次聚焦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專門文件,集中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強化自我監督的理論、實踐和制度成果,彰顯了黨中央破解黨內監督難題的堅定決心。
《意見》著眼政治大局,堅持嚴的主基調,牢牢把握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政治性,明確了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監督重點,從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同級領導班子監督和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x個方面作出規定,對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提出要求。
堅定政治方向。《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xx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出發,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為主線,落腳在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實現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見》通篇貫穿著領導干部要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監督。《意見》開宗明義強調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政治監督,明確政治監督的重點是“五個強化”,包括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的監督。這“五個強化”是對政治監督內涵的集中概括,也是開展政治監督的主要著力點,目的是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落實政治責任。《意見》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在謀篇布局上聚焦落實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統籌黨內各項監督,層層傳導壓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格局,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把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作為最根本的政治擔當。既突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又規定紀檢機關監督專責、黨的工作機關職能監督職責;既強化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又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既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又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形成監督合力,增強監督實效。
突出監督重點。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關鍵少數”,“一把手”是“關鍵少數”中的關鍵。《意見》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貫穿全篇各個部分。黨委(黨組)、上級“一把手”、領導班子成員以及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五大監督主體,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類監督方式,都緊盯“一把手”;做實談話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責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會、信訪舉報等各項監督制度,織密監督之網,使“一把手”置身于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切實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堅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見》立足堅持和完善現有制度,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形成的新經驗進行系統集成,既有對黨章、《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xx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法規制度的重申強調和細化完善,又結合實際創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述責述廉的范圍和形式,要求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不斷提高述責述廉制度的執行效果。
切實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共同政治責任。各級黨組織要抓好學習宣傳、組織實施。自覺把學習貫徹《意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xx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相結合,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相結合,與黨史學習教育相結合,抓緊進行任務分解、責任分工,加強分類指導,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把《意見》實施情況作為各級黨委定期檢查、專項督查、巡視巡察的重要內容,確保《意見》的貫徹落實。
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監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覺接受監督,明確權力邊界、行為底線,增強自律意識、標桿意識、表率意識,帶頭落實《意見》規定的各項監督制度,不斷增強貫徹執行《意見》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強監督意識,主動開展監督,不能患得患失、愛惜羽毛,當“老好人”,搞無原則一團和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真正為黨負責、為同志負責,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各級紀檢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專責作用。要將學習貫徹《意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把自己擺進去,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敢于監督、善于監督。要堅決貫徹落實《意見》對紀檢機關提出的具體要求,突出政治監督,緊盯責任和權力、探索總結日常監督的有效辦法,并以嚴格執紀保障《意見》落地見效,增強制度剛性。同時,要立足職能職責,強化對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貫徹落實《意見》舉措要求的監督推動,確保各方面扎實監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實好黨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加強對一把手監督情況的報告工作篇四
黨政“一把手”在各級領導班子和全局工作中,處于核心地位,起著關鍵作用,負有全面責任。因此,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從嚴治黨的關鍵環節,也是干部監督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重視和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干部監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落實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仍然薄弱,還存在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1.有些黨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監督。有的不能正確地看待自己,加上受封建等級觀念的影響,產生了“家長”意識和特權思想,不愿意接受監督;有的不能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群眾的關系,惟我獨尊,居高臨下,認為自己不需要別人監督;有的認為上級監督是對自己不信任,對自己職權的削弱,對自己工作的干預,影響自己正常履行職責;有的對同級監督視為故意唱反調,找岔子,鬧矛盾,是跟自己過不去;還有的認為下級的監督會讓自己丟面子,失威信,因而對監督抱著反感甚至排斥的態度。
2.上級組織對黨政“一把手”疏于監督。有些黨組織對黨政“一把手”重選拔使用而輕視監督制約。有的只重視布置工作,忽視監督檢查;有的認為“一把手”都是經過組織上嚴格考核桃選上來的,是比較信得過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沒有必要經常問這問那;有的認為上級對下級監督多了,批評多了,會影響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挫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影響“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的威信;有的對下級“一把手”的一些違規行為姑息遷就,不予提醒和追究;有的即使查出了問題,也往往在處理上心存側隱,甚至出面為之說情解脫,難以體現組織監督的威嚴,起不到應有的教育作用。
3.黨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級和下級不敢監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員和下級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較多,對監督“一把手”有著充足的條件。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處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現個人專權現象,對持不同意見者實行壓制打擊,使得班子成員和下級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監督、不敢監督。有的班子成員還怕監督“一把手”會落下爭權奪利、鬧不團結之嫌。
4.黨政“一把手”的政務活動不公開、不透明,群眾難以實施監督。由于黨政“一把手”的領導活動、決策過程、權力運作缺乏公開性和透明度,干部群眾對“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無法實施監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評議干部,本來是干部群眾監督領導班子成員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眾對被評議對象缺乏了解,民主評議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實情況,也起不到對領導干部有效監督的作用。
5.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機制不健全,無力監督。現在有些監督制度過于原則,約束力不強。對領導干部不接受監督、不執行制度怎么辦,缺少剛性規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關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規定,只提出了不允許黨政“一招手”獨斷專行、搞個人說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貝造成決策和經濟損失的如何處理,卻沒有具體規定。另外目前已經出臺的監督制度沒有真正落實到位,起不到有效監督的作用。如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領導干部個人收入申報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單位流于形式。
針對目前在黨政“一把手”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學習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講話精神,我們進一步體會到,抓好監督制度的落實,是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監督的重要環節,也是各級黨組織實踐“三個代表”,提高領導干部素質的重要內容。我們認為,當前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應從落實監督制度入手,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㈠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
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教育是基礎。只有不斷加強對“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斷增強素質,才能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時自覺接受監督,增強防腐拒變的免疫力。要堅持中心組理論學習、干部輪訓等學習制度,加強對“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個重點:一是強化正確的權利觀的教育。使“一把手”認識到,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決不是私有的,權力只能用來為黨、國家和人民謀利益,而決不能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強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民主集中制為領導干部正確處理自己和他人之間、個人和組織之間、上級和下級之間的關系提供了科學的準則。深入開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準確、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內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覺擺正自己在班子里、單位上和社會上的位置,在運用權力時充分尊重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克服壓制民主、獨斷專行等錯誤行為,自覺接受來自班子成員的、人民群眾的、上級組織和其他方面的監督。三是強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樹立法制觀念,強化法制意識,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規定的范圍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講規矩,而不能隨心所欲,不受任何監督地說話辦事,更不能以權壓法,以權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強化正反典型的教育。發揮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從中獲得教育,進一步認識到來自各方面的管理監督是對干部的愛護和鞭策,是預防干部墮落的保險帶,從而在思想上更自覺地認同管理監督,在行動上更主動地接受管理監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黨校這一教育陣地,堅持每兩年進行一次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輪訓,并適時地有針對性地聘請上級有關專家,以報告會的形式,強化對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培訓。同時將上級有關干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及時編入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材料》,發放到各級黨委(黨組)學習,對增強干部素質,提高黨政“一把手”接受監督的自覺性發揮了積極作用。
㈡加大黨政“一把手”運行權力的公開透明度
政務不公開,就難以對“一把手”實施有效地監督。要堅持“一把手”政務公開制度,加強對“一把手”權力運行的內部和外部監督,努力做到五公開:一是決策公開。凡是經黨政“一把手”主持決策關系到人民群眾經濟、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發展戰略,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驟,及其討論的過程和依據,都要在適當的層次和范圍內公開。二是公務公開。經黨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為基層單位和群眾辦事的政策規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費項目及其執行情況、辦理結果要公開。三是利益關系原則公開。黨政“一把手”所在部門、單位同干部群眾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獎勵懲罰、福利待遇等密切相關的事情的處理原則、辦理規則和程序要公開。四是領導者個人情況公開。黨政“一把手”的歷史表現、現實政績、主要優缺點要公開,并按照《領導干部個人收入申報制度》的要求,做到經濟收入、財產狀況等公開。五是監督結果公開。對黨政“一把手”的民主評議、民意測驗結果和群眾檢舉揭發出來的問題經查實后的結果要公開。總之,逐步在一定層次、一定范圍提高上述幾個方面的公開程度,才能有效地規范黨政“一把手”的權力運作。近幾年,章丘市堅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務公開,凡與群眾關系密切或社會關注的問題,都利用《章丘報》和部門、單位的政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從而有力地制約了“暗箱操作”,增強了權力運行的透明度。
同時,要進一步擴大群眾參與監督的范圍和途徑。群眾監督是一種最廣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監督。要通過群眾監督,使黨政“一把手”不斷調整自己的行為,使之切實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一是堅持民主評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制度,擴大群眾參與監督的范圍。章丘市在對黨政“一把手”進行年度全方位目標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評上”的辦法,由下級單位和群眾給上級黨政“一把手”打分,監督效果明顯。二是重視發揮群眾信訪的監督作用。人民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對黨政“一把手”監督是一種簡單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維護黨紀政紀和對黨政“一把手”進行有效監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務公開的同時,進一步疏通群眾監督的渠道,拓寬群眾監督的范圍,加強群眾監督的力度,提高群眾監督的效果。
㈢加強領導班子內部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同“一把手”在一個單位工作,對“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質、領導能力、勤政廉政情況最熟悉、最清楚、最有發言權,在監督“一把手”正確行使權力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要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內部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以民主集中制為主要內容的黨內規章制度。一是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領導班子內部既要堅持集體領導的原則,又要分工負責。凡涉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調動、處理,群眾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集體決定的問題,都必須集體討論,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把手”不能將自己的意見強加于人,不得個人專斷。二是堅持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和表決制度。要對黨委(黨組)討論的方案范圍、原則、方法、程序及表決形式等做出具體的規定,以便于班子成員共同遵守。要改善決策表決方式,由單一的“一把手”拍板轉變為“一把手”拍板與班子成員一人一票投票表決相結合。三是堅持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要按照中央關于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的要求,堅持過好組織生活,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要嚴格按照中央的規定做好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準備工作和會前、會后的匯報工作。四是堅持領導干部談心制度。班子內部要正確處理“班長”與一班人的關系,經常談心,溝通交流,增進團結,不背后拆臺,搞小動作,努力創造正常健康的黨內生活,保證領導班子內部對“一把手”實施有效監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實施了《黨政機關管理暫行規定》和《黨政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細則》,對健全和完善黨內規章制度,規范領導干部施政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使黨政“一把手”權力的運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為加強領導班子內部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創造了良好條件。
㈣加強上級黨委對下級黨政“一把手”的監督
上級黨委直接管理著下級黨政“一把手”,對下級黨政“一把手”實施的監督最具權威,也最有效果。上級黨委要增強對下級黨政“一把手”的監督意識,把監督工作作為上級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責。一是要制定并實行領導干部管理監督責任制。根據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明確上級黨委對下級黨政“一把手”的管理監督責任和責任人,并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對發現下級存在問題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舉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對疏于管理致使下級發生嚴重錯誤并導致重大損失的,上級領導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受到相應的處分。二是堅持與下級黨政“一把手”談心制度。上級黨委要擔負起平時的跟蹤監督工作,定期給黨政“一把手”敲警鐘。“一把手”上任時,上級黨委要對其嚴格要求,早打預防針;發現“一把手”有了毛病、缺點,要及時指出,進行幫助,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堅持對下級黨政“一把手”組織函詢制度。對群眾反映或經組織了解存在問題的黨政“一把手”,除執紀部門已經立案查處或正準備查處的外,上級黨組織要及時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實寫出書面材料予以解釋,向組織回復,使“一把手”及時了解基層和群眾的意見,防止錯誤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漸。四是堅持對下級黨政“一把手”誡勉談話制度。對廉潔自律不嚴,工作表現較差,存在較大問題,但尚不構成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工作政績較差,未完成崗位目標的,上級組織部門要提出誡勉警告,指明存在的問題、過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堅持對黨政領導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結果,對綜合考核不稱職的干部,及時進行調整。章丘市不斷完善對黨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實績考核指標體系和考評工作責任制,堅持集中考核與“開放式”考核相結合,做到了“上評下、下評上、部門之間橫向評議”,充分發揚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見,保證了對黨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觀公正。總之,要建立一級抓一級、“一把手”監督“一把手”責任制,嚴格落實各項監督制度,使黨政“一把手”能夠在上級組織的監督之下正確地運用手中的權力。
㈤加強職能部門機構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
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要堅持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制度,紀檢、組織、監察、人事、審計、信訪、公、檢、法等聯席會成員單位要相互通氣,協同作戰,形成合力。一是強化紀檢部門的監督作用。目前,紀檢監督機關受同級黨委領導,使監督主體客體混淆在一起,難以實施監督。應建立監督部門的垂直負責制,下級監督機構只對上級監督機構負責,確保監督機構的相對獨立性,監督主體特別是紀檢部門要有能夠獨立地行使監督的權力。二是強化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作用。對黨政“一把手”任期屆滿和提拔任用前,必須要有組織人事和審計部門,對其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并逐步從離任審計為主向任期內審計為主轉變,上級黨委定期聽取審計部門關于審計情況的匯報。對存在問題的,要及時與“一把手”談話,督促整改,規范“一把手”的經濟行為。章丘市制定實施了《關于對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規定》,對任期屆滿和崗位調整的黨政“一把手”都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強化了對“一把手”的監督。三是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視察、調研活動,了解、監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結合年度崗位目標考核,通過向人大代表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發揮人大代表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作用。四是加強輿論監督。要積極引導新聞媒體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響領導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監督黨政“一把手”,繼續發揮輿論監督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