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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改革實施方案最新篇一
以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革除喪葬陋習、減輕群眾負擔為目的的殯葬改革,是關系黨風政風民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促進洱源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是促進鄉村振興、社會和諧、提升社會文明程度的現實需要,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真正把殯葬改革作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實推進,促進殯葬事業科學快速發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以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和管理隊伍建設為基礎,以治理亂葬為重點,運用宣傳、教育、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規范殯、葬、祭行為,整合各方力量,推進殯葬改革,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
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在全縣范圍內全面實施殯葬改革,逐步推進遺體火化和節地生態文明殯葬,到2020年底全縣死亡人口的火化率和節地生態安葬比例分別達90%和30%以上,火化區火化率達100%,骨灰和遺體全部進入公墓規范安葬。
(三)基本原則
1.黨政主導,市場參與。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建立上下聯動、緊密協調、領導帶頭、整體推進的機制。縣鄉財政要加大對公益殯葬設施和基本殯葬服務的投入。同時,注重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引入社會資本建設經營性公墓,滿足人民群眾不同層次需求。
2.合理規劃,規范實施。公墓建設堅持盡量集中、因地制宜、方便群眾、合理布局以及滿足近期、兼顧長遠、統一規劃、分期實施、逐步推進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
3.統一標準,加強監管。公墓用地實行統一標準,一律實行骨灰安葬,骨灰安葬的單人墓及雙人合葬墓墓穴占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對在禁葬區新建、擴建墳墓的行為進行查處。
4.引導為主,獎懲并重。加強引導,突出宣傳示范,努力提高思想認識,同時制定獎懲制度。凡涉及辦理喪葬、撫恤、遺屬補助的,一律憑火化證和墓穴證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節地生態安葬證明辦理。對進入公墓實施骨灰安葬的非財政供養人員遺屬給予獎勵,對特殊困難人員家庭實施臨時救助;對亂葬的進行治理。
(一)完善殯葬服務設施,加快縣鄉村公墓建設
各鎮鄉要結合實際,精心選址、合理規劃建設鎮鄉公益性公墓,規劃面積不能少于100畝,為各鎮鄉啟動遺體火化、實行骨灰規范安葬提供保障,建成面積不能少于50畝,每個公墓補助資金50萬元(其中,州級20萬元,縣級30萬元),超過面積按每畝6000元增加補助。同時,要在鎮鄉公墓覆蓋區域外,本著因地制宜、方便群眾的原則,指導幫助村組規劃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在條件成熟的區域逐步推進骨灰堂(塔、樓)建設,縣級根據實際建成情況給予補助。
(二)明確劃定火化區,同步推行骨灰安葬
全縣明確劃定火化區6個,包括5鎮1鄉(即:茈碧湖鎮、右所鎮、鄧川鎮、三營鎮、牛街鄉、鳳羽鎮),合計2個社區,51個行政村,791個村民小組,覆蓋國土面積約1095平方公里,占本縣國土面積總數的41.89%,覆蓋人口約22.18萬人,占本縣人口總數的74.26%。細化區域和范圍,對火化區內的亡故人員分期實行火化,并同步大力推行骨灰規范安葬和節地生態安葬。
全縣非火化區共包括37個村民委員會,461個村民小組。具體為:煉鐵鄉、西山鄉、喬后鎮27個村民委員會,茈碧湖鎮哨橫、松鶴2個村民委員會,右所鎮焦石、臘坪、起勝3個村民委員會,三營鎮的白草蘿、石巖、南大坪3個村民委員會,牛街鄉的福田、福和2個村民委員會,國土面積1519平方千米,覆蓋人口約7.69萬人。要積極倡導殯葬改革,并于2025年前全部納入火化區。同時要和現有火化區同步每鎮鄉至少建成一個公益性公墓。
1.分步推進火化進公墓。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分以下四個階段實施火化進公墓工作:
第一階段,從2019年1月1日零時起,為殯葬改革宣傳動員階段。由民政部門牽頭,各鎮鄉和相關成員單位積極配合,廣泛開展宣傳動員,發動群眾,并鼓勵全縣群眾自愿在亡故后火化進公墓。
第二階段,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各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部職工)、戶籍在本地的省州駐我縣各單位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亡故后一律實行火化進公墓。
第三階段,從2020年7月1日零時起,火化進公墓范圍擴展為火化區各村委會(社區)干部(包括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村民委員主任、副主任、委員,含離退職)和全體農村(社區)中共黨員。
第四階段,從2020年12月1日零時起,火化進公墓范圍擴展至火化區所有群眾(尊重國家規定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愿實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鼓勵群眾亡故后安葬于公墓或骨灰堂內。2019年1月1日后亡故的我縣非公職城鎮居民、農村居民遺體進行自愿火化并安葬于公墓或骨灰堂的(骨灰公墓的墓穴占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將一次性給予獎勵3000元。
火化區域內人員亡故后,死者家屬應主動向居住地殯葬信息員或所在部門(單位)殯改辦報告治喪和火化安排情況,殯葬信息員應在人員死亡6小時內報請所屬鎮鄉殯改辦或直接聯系縣殯儀館做好相關服務;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醫療機構必須在1小時內通知縣殯儀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遺體,遺體存放在太平間一般不能超過24小時。
火化遺體,必須提交所在地村居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和無名尸體火化,必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因患傳染病死亡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刑事案件被害人遺體按照省《刑事案件被害人遺體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2.積極推進集中治喪。居住在洱源縣縣域內的國家公職人員、離退休人員死亡后一律到縣殯儀館進行集中治喪。其他人員死亡后,鼓勵到縣殯儀館集中治喪。在其他場所治喪的,不得占用公路主次干道、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集中治喪時間一律不得超過3天,案件未結案或者特殊情況需要逾期的,應當經司法機關或者縣殯改辦批準。
3.推行骨灰集中安葬。居住在縣域內的國家公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后,骨灰應葬于縣級經營性公墓。居住在縣域外的國家公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后,骨灰鼓勵葬于縣級經營性公墓。戶籍在縣外需回出生地安葬或其他原因需選擇縣外安葬的,須報縣殯改辦備案。其他不是國家公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后,骨灰鼓勵葬于縣級經營性公墓,有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可以進入農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沒有建立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可選擇符合規定的地點安葬。禁止在耕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工業園區、農業園區、縣城和鎮鄉規劃區、旅游規劃區、文物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庫周圍及河流兩岸、堤壩500米以內、城鎮周邊、公路主干線兩側有礙觀瞻的區域內安葬。鼓勵骨灰拋撒、樹葬、草坪葬等生態葬法。
(三)合理劃定禁葬區,規范治理亂葬行為。縣殯葬管理機構和各鎮鄉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將人口相對密集的城鎮、壩區、洱海流域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生態建設核心區、重點旅游區、風景名勝區、工業園區、鎮鄉人民政府駐地近山面山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區域劃定為禁葬區。對禁葬區范圍嚴加管控,規范治理亂葬行為。
(四)建立死亡報告制度,消除殯葬改革死角。轄區居民去世后,由親屬及信息員報告其生前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單位和村(居)委會報告鎮鄉,鎮鄉報告縣殯葬管理所并實行臺賬管理,所在單位和鄉村要安排人員根據規定及時入戶動員家屬按劃定管理類別組織火化、骨灰或遺體規范安葬,做到不留死角。
(五)實施基本殯葬服務救助和獎勵政策,推行憑證領取喪葬、撫恤、遺屬補助費制度。界定政府基本殯葬服務和市場選擇性殯葬服務范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并行的方式,平抑殯葬服務和喪葬用品價格。大力推行惠民殯葬政策,逐步建立以基本殯葬服務獎勵補助為基礎,其他多種形式殯葬救助為補充,實現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為目標的殯葬救助保障制度,維護人民群眾殯葬權益。
嚴格執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的意見》(云政辦發〔2012〕142號)關于“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的喪葬、撫恤、遺屬補助等費用必須憑火化證、墓穴證或骨灰寄存證領取”的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縣內所有公職人員(含參加社保的全部人員、集中供養的五保戶)去世后,一律憑火化證和墓穴證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節地生態安葬證明辦理喪葬、撫恤、遺屬補助等手續;若夫妻一方已經死亡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在禁葬區外建有合冢墓的,另一方亡故后,將其遺體火化并進行骨灰安葬,葬入后可以憑火化證和民政部門出具的骨灰安葬證明領取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等補助。國家規定許可土葬的少數民族,在尊重其習俗的同時積極倡導實行火化,按相關規定辦理領取費用。
2019年12月31日前,所有進入縣殯儀館自愿火化的人員,一律一次性補助2000元。火化后進入公墓規范安葬的,憑火化證、墓穴證給予遺屬再補助1000元;采取深埋不留墳頭和不保留骨灰方式或者選擇樹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節地生態安葬的,經民政部門核實后,憑火化證再給予遺屬補助1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未享受財政供養人員自愿進入縣殯儀館火化的,同樣享受該補助政策。補助金由縣級財政承擔,縣財政年初納入財政預算,并預撥到專戶,據實及時支付,年終匯總結算。農村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六級以上在鄉傷殘軍人、帶病回鄉軍人等民政長期救助的特殊困難人員去世后,進入公益性公墓指定區域骨灰安葬的,遺體運輸費、火化費、冷藏費、墓穴費(骨灰寄存費)給予全額救助。亡故人員實行遺體火化后需到地方骨灰公墓安葬而公墓暫時不能提供墓穴的,可將骨灰臨時寄存于殯儀館,所產生的寄存費用由縣人民政府承擔。
禁止在公墓外修建活人墓,對已建活人墓及禁葬區內的老墳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愿進行拆除并到公墓按標準建設的,給予單冢2000元、合冢3000元的獎勵。
(六)加強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各鎮鄉、各部門要切實將殯葬改革作為新形勢下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采取電視、廣播、標語和會議等多種形式,宣傳殯葬改革的法規、政策,宣傳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宣傳文明節儉的喪葬文化習俗,引導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自覺參與殯葬改革,在全縣逐步樹立起科學、文明、健康的喪葬新風尚。
(七)加強行業監管,規范殯葬市場。全縣范圍所有墳石、墓碑生產加工經營單位和個人以及生產銷售殯葬用品、從事殯葬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場監管、民政、國土、林業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規范化管理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在火化區內取締無證墳石、墓碑加工經營,禁止制造、銷售棺木等遺體葬用品。
(八)細化具體措施,強化懲治處罰
縣殯葬管理機構和各鎮鄉要加強對殯葬活動的監管,切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并結合實際研究細化具體管理措施,切實加強殯葬執法監管,不斷規范殯、葬、祭行為,對殯葬活動中出現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拒不執行殯葬管理法規的,遺屬不得享受由政府提供的有關社會福利待遇和相關救助政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按照“黨政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殯葬改革工作要求,切實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縣級成立殯葬改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民政局,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縣民政局增設殯葬管理所和殯葬改革執法隊,人員由縣委編辦核定。在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推進殯葬改革的整體合力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鎮鄉工作職責
鎮鄉黨委和人民政府對轄區殯葬改革工作負主體責任,各鎮鄉黨委書記和鎮鄉長是轄區內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殯葬改革領導小組,并在村級設殯葬改革信息員,建立目標責任制,把殯葬改革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殯葬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縣殯葬管理機構配合下,嚴格落實殯葬管理要求。
2.部門工作職責
民政部門:做好殯葬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開展殯葬政策法規的宣傳,引導群眾喪事儉辦、破除喪葬陋俗;做好殯葬改革相關項目規劃和申報,抓好公墓、殯儀館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和建設;做好殯葬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協調解決殯葬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紀檢監察部門: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執行殯葬改革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
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掌握黨員、干部喪葬情況,做好殯葬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補助發放工作,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積極推動殯葬改革。
宣傳部門: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工作,發揮媒體優勢,廣泛宣傳科學、文明、節儉的喪、葬、祭方式,引導廣大干部和群眾摒棄喪葬陋習,營造文明殯葬新風尚。
編制部門:積極支持縣鄉殯葬管理機構建設。
公安部門:依法出具死亡證明,及時做好死亡人員戶籍注銷登記工作。對違反殯葬管理規定,且不服從有關部門勸導,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權利或者阻礙執行公務等行為進行及時制止,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
國土部門:負責協助殯葬用地單位做好殯葬用地的報批工作。配合民政等相關部門做好對非法占用土地、私建、亂建墳墓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發改部門:負責對公墓建設和骨灰堂(塔)建設項目進行審批申報,制定基本殯葬服務收費標準。
財政部門:將殯葬管理及改革的各項獎勵和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相關要求安排殯葬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經費,將公益性公墓建設、骨灰堂(塔)建設納入財政獎補范圍。
住建部門:對在縣城范圍內街道、社區、廣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焚燒或拋撒冥幣、紙錢等行為進行查處;指導好殯葬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
林業部門:堅決制止、依法查處毀林建墳,責令毀林者恢復原貌;對涉及林地的公墓建設進行相關手續報批,對清墳覆綠進行協調和技術指導,加強清明節祭掃期間的火源管控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喪葬用品的加工、銷售進行登記、審批,對喪葬用品市場進行規范和監管,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生產、銷售喪葬用品、設備,同時牽頭組織對轄區內的喪葬用品市場進行清理整頓,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喪葬用品的廠、店和攤點,全面收繳非法生產、經營的殯葬用品。
衛計部門:依法出具死亡證明,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中死亡人員遺體的監督管理,聯合做好防范偷搶遺體的執法工作。
司法部門:將殯葬改革法律法規的宣傳納入普法教育內容,為殯葬服務單位提供法律服務,指導基層做好殯葬服務中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環保部門:對殯葬設施和公墓建設的環境進行評價,對設施建設污染進行監督管理。
民族宗教部門:積極引導少數民族群眾、宗教教職人員、信教群眾支持參與殯葬改革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國家允許遺體安葬的少數民族群眾殯葬改革工作。
文化部門:負責查處非法經營治喪文化用品行為,對治喪服務團體影響市容市貌行為進行監管。
工會、共青團、婦聯部門:在廣大職工、青年、婦女中做好殯葬改革、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廣大職工、青年、婦女支持參與殯葬改革工作。
其他部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
(二)建立考核機制,激發工作合力。縣委、縣人民政府將落實殯葬改革工作責任情況作為對領導班子和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嚴格獎懲制度,逐步形成任務明確、職責明晰、賞罰分明的殯葬管理監督體系。并將殯葬改革工作落實推進情況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目標綜合考核,并與各鎮鄉及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簽訂殯葬改革工作目標責任書。各鎮鄉、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層層簽訂責任狀,抓好貫徹落實。縣、鄉人民政府將殯葬改革所需資金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殯葬改革機構正常運轉,各種獎勵、補助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縣、鄉兩級組建殯葬執法隊伍,明確村(社區)監委會主任為殯葬協管員,村民小組長為信息員,形成縣、鄉、村、組四級監督管理網絡。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縣殯葬改革工作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工作推進情況,適時召開工作會議,對工作推進成效顯著的鄉鎮、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強化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縣殯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協調運轉不科學、保障措施不力、工作推進不及時的要責令限期進行整改;對因工作不實、作風粗暴、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進行追責;對瞞報、漏報、錯報信息,騙取、套取資金和散布謠言,發表封建迷信言論,甚至煽動或組織人員鬧事,抵制殯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要堅決進行查處。
殯葬改革實施方案最新篇二
鄉鎮關于全面推動殯葬改革工作的實行方案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加快推動殯葬改革工作實行方案》(多發[2018]14號)精神,全面推動我鎮殯葬改革,結合本鎮實際,制定以下實行方案。
1、指點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期中國特點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109大精神為指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綠色殯葬理念,進1步增強做好殯葬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急感,圍繞建設惠民、綠色、文明殯葬,以推動殯葬改革為牽引,以滿足人民大眾殯葬需求為導向,以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和水平為保障,以創新殯葬管理體制機制為動力,整合資源、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深化改革,推動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更好服務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品牌高安,做出積極貢獻。
2、基本原則
——堅持疏堵結合。加快構建布局公道、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網絡,不斷滿足人民大眾殯葬需求。同時,加大殯葬亂象治理力度,破除喪葬陋習,建立殯葬新風。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殯葬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完善殯葬管理服務政策舉措,強化源頭治理,分類施策,補齊短板,構成主動發現問題、切實解決問題、提升行業水平的工作機制。
——堅持公益優先。突出殯葬事業公益屬性,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完善綠色殯葬獎補鼓勵機制,健全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確保實現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殯葬服務,讓人民大眾成為殯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堅持各方協同。加強工作氣力,建立健全組織有力、職責明確、調和順暢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構成加快推動殯葬改革、增進殯葬事業發展的強大協力。
——堅持宣揚引導。加強宣揚教育,引導廣大人民大眾文明節儉治喪、節地生態安葬、文明低碳祭掃,使之成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動習慣。
——堅持依法治理。貫徹履行殯葬管理法規規章,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全面加強殯葬行業監管,嚴禁以罰代管、放任不管。實行關口前移,強化辦喪事前引導、事中監管,積極穩步推動殯葬改革。
3、目標任務
依照上級要求,實現遺體火化率到達100%,殯葬基礎設施覆蓋率到達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兩區”散埋亂葬全面整治,骨灰裝棺再葬和辦喪擾民現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達100%;公益性公墓、經營性公墓節地生態安葬率分別到達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殯葬服務網絡和高效有序的殯葬管理體制,基本實現“7化”目標,即: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殯葬服務優良化、殯葬管理規范化、殯葬改革有序化、骨灰處理生態化、殯葬風俗文明化和殯葬設施現代化。
(1)著力推動遺體火化。從2018年6月20日零時起全面推行遺體火化,嚴禁背法背規占地土葬。嚴格履行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死亡后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發放政策,嚴格憑火化證發放喪葬費等喪葬補貼。
(2)堅決整治散埋亂葬。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全域旅游發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對鐵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線和城鎮建成(計劃)區、工業園區等“3沿兩區”散埋亂葬墳墓整治力度,將現有散葬墳墓遷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華墓、活人墓(受國家保護的歷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報制度,加強巡查督查,杜絕出現新的散埋亂葬現象。
(3)大力推行生態安葬。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推動節地生態安葬有關要求落地實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的節地生態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樹葬、花壇葬、深埋、撒散等多樣化節地生態葬法,新建城鄉公益性公墓的節地生態安葬率到達100%,制止骨灰裝棺再葬,提升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節地生態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規定面積墓位,大力推行使用臥碑。
(4)積極推動移風易俗。把殯葬移風易俗納入文明村(社區)創建和美麗鄉村建設。發揮村(社區)“兩委”和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基層組織作用,把治喪規范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引導大眾在殯儀館或集中治喪場所文明節儉辦喪,制止在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建靈棚、游喪鬧喪、拋灑紙錢、辦喪擾民,對背規辦喪的要依法責令改正。加強殯葬移風易俗宣揚引導,指點制定現代文明殯葬新禮儀,不斷闡釋拓展傳統祭掃節日的優秀文化教育內涵,宏揚尊重生命、孝老敬親、厚養薄葬、慎終追遠、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培養現代殯葬新理念新風尚。
4、工作舉措
(1)強化殯葬改革組織領導。把深化殯葬改革作為建設魅力東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成立鎮殯葬改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村支部書記為各村殯葬改革的第1責任人。村(居)委會主任為殯葬改革信息員,負責轄區內殯葬信息搜集和上門勸導工作,簽定責任狀,落實責任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層層抓落實。組建人數很多于30人的鎮應急綜合執法大隊,黨委宣揚委員吳炳輝擔負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武裝部長周健生、黨委委員蘇俊為副隊長,負責殯葬執法工作。
(2)加快推動殯葬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市政府全面實行殯葬基本服務全免費政策(全市范圍內遺體接送、搬運、火化、冷藏3天、骨灰貯存1年),構成“1條龍”服務的體制機制。完善治喪場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設施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逐漸構成布局公道、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網絡。大力推動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年底前集鎮集中建成1個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設1個占地面積100㎡,使用面積200㎡的公益性骨灰堂。嚴格控制墓穴用地,單人墓穴面積不超過0.42㎡,雙人合葬墓面積不超過0.8㎡。在尊重民意的基礎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數量的墓地基礎設施,滿足今年的殯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斷增加殯葬改革的投入。把鎮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設列入公共福利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扶持項目,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落實市殯葬改革工作經費,根據市財政每一年安排的資金,下撥1定的經費支持村(居)紅白理事會的工作。
(4)落實部門的職責。各地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構成協力。
各村(居)委會:全面負責轄區內的殯葬改革工作,負責棺木處置、“3沿兩區”散埋亂葬整治,推動移風易俗等工作。
組織辦:要注意掌握黨員干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
紀委:要加大對黨員干部在辦喪事活動中的背紀背法行動的查處力度。
綜治辦:參與組建鎮殯葬改革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殯葬從業人員思想教育、從業轉業工作。
宣揚辦、文化站:要做好殯葬改革宣揚引導工作,并將殯葬改革有關內容納入文明創建工作范圍;負責指點農村紅白理事會建設。
新村辦:要將農村殯葬改革有關要求列入新農村建設標準。
民政所、殯改辦:負責調和鎮殯改工作,承當推動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監督殯葬服務等方面的職能,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制止亂埋亂葬。
衛生院:要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管理,杜絕遺體從太平間流入社會亂埋亂葬。加強對從醫人員的教育、疏導工作。
計劃辦、林業辦、農業辦:要加強墓地計劃、墓地征用、墓地綠化管理和亂埋亂葬、毀田毀林造墳等行動的治理。
鎮中學、中心小學:負責對各學校殯改工作的宣揚、教育、疏導工作。
城監中隊:要加大對城區范圍內抬棺游喪、演奏喇叭、搭設靈棚、擺道場、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煙花等行動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對擾亂社會治安、阻礙殯葬改革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侮辱毆打工作人員的要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財政所:要切實保障殯葬改革工作經費及建設投入。
勞動就業保障所:負責全鎮喪葬補貼申請和發放。
市場監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規范殯葬用品市場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和查處生產、經營帶有封建迷信色采的喪葬用品行動,收繳燒毀非法喪葬用品。
工會、團委、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配合和參與殯葬改革。
(5)嚴格規范喪葬補貼發放。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及參加社保的相干人員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門須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經市人社局審批后發放喪葬費、遺屬生活補助和1次性撫恤金。對背規出具遺體火化證及背規辦理喪葬補助的單位和當事人,鎮紀委將配合市紀委調查核實后,依紀依規給予相干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黨紀、政紀處罰。
5、工作要求
(1)加強宣揚引導。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深入宣揚殯葬法規政策,宣揚與當代社會相適應、與現代文明相調和的殯葬風俗和文化,普及科學知識,提倡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殯葬改革宣揚月”為契機,大力展開殯葬宣揚,進單位、進社區、進家庭活動,不斷增強廣大大眾參與殯葬改革的自覺性。要大力宣揚推動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傳播正能量。充分發揮媒體監督作用,暴光負面案例,努力營建有益于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
(2)突出黨員干部帶頭。嚴格貫徹落實市政府文件精神,黨員、干部、“兩代表1委員”等先進模范人物要切實發揮推動殯葬改革的帶頭作用。要帶頭推行遺體火化,節儉土地資源;帶頭推行生態安葬,保護自然環境;帶頭實行節儉治喪,提倡文明新風;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傳承先進文化;帶頭治理亂埋亂葬,保護綠水青山;帶頭提倡殯葬改革,宏揚新風正氣。各級干部、工作人員要加強對親屬喪事活動的束縛,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偏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背法背規殯葬行動聽其自然乃至包庇縱容。要以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為契機,切實推動殯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發展。
(3)強化責任追究。把完善的殯葬設施、優良的殯葬服務、規范的殯葬市場、文明的喪葬風俗作為文明單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創評等系列文明創建工作和年終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1票否決”制度。成立督察組,定期、不定期組織監督檢查,對各單位履職情況進行通報,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相干單位當事人和單位領導進行追責問責;對村(居)委會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排名,連續3次排名后兩名的,啟動問責機制,對書記、主任進行問責;對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規定履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動、利用喪事借機收斂錢財的,由紀委給予黨紀政紀處罰,公職人員1律實行停職糾正,對亂埋亂葬的直至改正為止。凡未完成當年度殯葬改革任務的村(居)委會,取消當年度綜合先進評選資歷。
殯葬改革實施方案最新篇三
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是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黨風政風民風的新風向,也是保護土地合理利用及生態環境,倡導厚養薄葬的重要舉措。目前我鎮各村街由于對殯葬改革工作認識不到位,大操大辦(使用棺木、操辦酒席、歌舞雜耍等)現象依然十分嚴重。為徹底改變落后局面,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民政部等十六部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河北省殯葬管理條例》、《河北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和河北省民政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實施方案》《廊坊市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的實施方案》(廊文明[2018]17號)文件精神,經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提倡厚養薄葬理念,形成喪事從簡之風。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鎮范圍內的死亡人員一律實行火葬(火化地點為文安縣殯儀館),禁止使用壽木(棺材),建議使用骨灰盒,骨灰盒控制在2000元以下。
2、嚴格執行喪事從簡的原則,全鎮范圍內喪事辦理一律不準大操大辦。一是食品安全方面,理事會從業人員選取有備案證和健康許可證的,保證安全用餐標準,防止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忙活人控制在30人以下,不發煙,為自愿無償服務,待客飯菜每桌(10-12人),價格控制在200元以內(包括主食、大鍋菜、燉碗、菜碟不超8個),建議取消煙酒;二是文明祭奠方面,農村傳統音樂會只聘請一班;取消歌舞、軍樂、戲曲、雜耍、哭靈、二人轉等既不尊重逝者,且敗壞村風民風的揮霍浪費行為;三是環保祭祀方面,禁止燃放煙花鞭炮,改為電子炮;禁止使用車、馬、人、紙活等迷信用品,鮮花、花圈等各類喪葬用品一律從儉。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成立新鎮鎮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扶貧辦,辦公室主任由韓克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鄭建昌同志擔任,負責全鎮殯葬改革具體工作。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本村街該項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鎮黨委、政府與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簽訂目標責任書。
2、動態管理。各村在發生人員死亡情況的當日或次日向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食安辦報備相關情況,由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與事主簽訂“喪事從簡”承諾書,并監督執行。
3、嚴查嚴處。凡出現變換方式搞變通等一切違反上述要求的行為,對當事人及總管、村干部等所有涉事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阻礙干擾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殯葬改革實施方案最新篇四
為全面深化殯葬改革,促進巍山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大理州火葬區劃定的通知》、《大理州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殯葬改革兩年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巍山縣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統籌推進的基本原則,緊緊圍繞殯葬改革目標任務,以問題為導向,以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和現代殯葬治理體系為抓手,進一步壓實責任,明確時間任務,在殯儀館、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節地生態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進全縣殯葬管理法治化、殯葬服務標準化,實現殯葬需求與保護資源環境協調統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標本兼治、綜合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分類分區推進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時起,全縣轄區內財政供養人員(含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武裝部隊和中央、省州駐巍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包含對象下同)以及特困供養人員死亡后開始100%火化,100%進公墓集中安葬,積極地、分步驟、分區分類推進火化區內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時起,火化區內死亡人員火化率達10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
(二)加強統籌謀劃,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項目爭取,積極整合資源,加大財政投入,分批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覆蓋城鄉的殯葬基礎服務設施,建立比較完善的殯葬管理服務體系。到2020年末,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一個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實現非火化區死亡人員在遺體公墓內規范安葬,建成規模適當、功能齊全的殯葬基礎設施。
(三)強化依法行政,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建立完善殯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縣鄉鎮綜合執法、掛村包組責任制、村(社區)殯葬信息員等制度,有效提升執法能力,強化殯葬管理工作。嚴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區、兩地兩山”范圍內亂埋亂葬、超標準建設墳墓等行為,實現無新的亂埋亂葬、無新的豪華大墓、無違規建造公墓、無違規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標。積極推行殯葬社會化服務,提升殯葬服務水平,逐步實現殯葬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優質化。
(一)遺體火化對象。巍山縣行政區域內的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含省、州屬單位)、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軍隊干部職工、火化區內城鄉居民死亡后遺體全部實行火化(捐獻供科研、教學使用的遺體除外)。
國家規定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含夫妻一方屬該少數民族的)允許土葬,按少數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辦理遺屬補助事宜的,各單位嚴格審核把關,統一由縣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許土葬證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區范圍。巍山縣第一批劃定火化區5個,包括4鎮1鄉40個村(社區),具體是:南詔鎮火化區:日升、北街、東外、群力社區,系馬莊、雞碧、開南、南山、文筆、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會。全鎮共涉及4個社區,9個行政村。
廟街鎮火化區:潤澤、添澤、新華、古城、六合、盟石、北橋、慧明、碧清、云鶴、營盤、新云村委會。全鎮共涉及12個行政村。
大倉鎮火化區:團結、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興、大倉。全鎮共涉及7個行政村。
永建鎮火化區: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樂(新村除外)、永利(飛立坪除外)、小圍埂村委會。全鎮共涉及7個行政村。
巍寶山鄉火化區:建設村委會。全鄉共涉及1個行政村。逐步推進殯葬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上級要求逐步將火化區覆蓋到巍山縣所有轄區。
(三)公墓集中安葬。火化對象火化后骨灰必須進公墓集中安葬。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骨灰必須集中安葬于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縣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須在當地公墓安葬;火化區范圍內已故居民(包括原戶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導鼓勵非火化區內死亡人員進行火化,并在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對因縣城規劃用地、城鄉建設、重點項目推進等原因需搬遷的墳墓,原則上進入公墓內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開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備案要求提前向各鄉鎮報告,并報縣民政局備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遺體必須進行火化,骨灰可不進入公墓集中安葬,可與已去世方分別按照火化區或非火化區安葬方式及標準要求進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單雙人墓占地不超過1平方米,碑高不超過80厘米,寬不超過60厘米,按骨灰進入公墓先后順序安葬,不得挑選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進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與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請相鄰墓位預留另一方使用;在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規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積極引導群眾采用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節地生態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區和國家規定的10個少數民族遺體要相對集中安葬,遺體安葬嚴格執行單人墓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超過6平方米,碑高不超過80厘米,碑寬不超過60厘米,不得建石圍欄和其他裝飾物。禁止骨灰二次裝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把遺體接運、遺體72小時內冷藏暫存、火化、骨灰免費寄存1年等納入基本殯葬服務清單,依照國家規定加強基本殯葬服務收費管理,并為城鄉困難群眾以減免費用或補貼方式提供基本殯葬服務,確保持續穩定地提供基本殯葬服務。補助費用包含在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政策中,補助費用支付方式由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制定。
(二)明確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財政供養人員外,死亡后實行火化并進入縣、鄉鎮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獎勵3000元。二是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喪葬撫恤費補助人員(不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外,使用國家規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裝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墳頭或采取撒葬、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節地生態方式安葬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三是鼓勵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勵非火化區城鄉居民及國家明確規定可以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自愿實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補助政策(財政供養人員除外)。四是困難救助對象。死亡時屬巍山縣戶籍的特困分散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火化后進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補助外再給予一次性困難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費對象。公安部門認定的無名遺體、尚未登記我縣戶口的嬰兒或縣社會福利中心撫養的兒童以及在我縣救助管理機構且經相關部門確認無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員死亡的,基本殯葬服務費全免。
惠民殯葬、節地生態安葬和自愿火化補助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列入年度預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補的方式兌現。困難救助對象所涉費用分別由縣民政局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在符合政策范圍內的資金按規定支付;全免費對象所涉費用由縣民政局支付,憑資金撥付申請和火化遺體名冊按標準將資金直接撥付給縣殯儀館。
(三)完善殯葬基礎設施。縣民政局要加快推進殯儀館建設,完善殯儀館內停車場、路燈、休息亭、綠化等附屬工程。加快推進經營性公墓建設,完善管理服務,確保基本殯葬服務供給,提供多形式、多層次的殯葬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殯葬服務需求。各鄉鎮人民政府按時限要求完成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規劃、選址、報批、建設,完善附屬設施,實現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蓋到鄉鎮,確保群眾的安葬需求。制定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群眾的殯葬服務需求。
(四)開展殯葬環境專項整治。各鄉鎮牽頭,縣級相關部門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對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區”(公路、鐵路、河道沿線,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游區、住宅區、開發區、壩區)內的大墓、“豪華墓”等(含原已登記過的)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活人墓”必須全面拆除,并確保不再產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對“三沿六區、兩地兩山”可視范圍內已安葬的墳墓,采取植樹遮蔽一批、搬遷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進行治理,能搬遷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現行遷墳方案給予補助。不能搬遷的,縮小硬化面積,覆土植樹綠化遮蔽。三是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對火化區內生產經營棺木和墳頭石加工銷售的經營者進行清理整治。四是對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建靈棚、辦喪擾民、沿街游喪、拋撒紙錢、燃放鞭炮、焚燒祭品等行為進行教育整治,引導群眾在殯儀館或集中治喪場所辦理喪事。
(五)建立“三項”制度。一是建立掛村包組制度。把殯葬改革與脫貧攻堅工作緊密結合,采取縣處級領導掛包鄉鎮、單位部門掛包村(社區)制度,在脫貧攻堅中掛包鄉鎮的縣處級領導同時掛包相應鄉鎮殯葬改革工作。掛包村(社區)的單位部門組建工作小分隊,指導配合村(社區)認真落實殯葬改革,做好政策宣傳、思想動員、工作推進、信息收集等工作。各鄉鎮領導轄區內各行政村進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殯葬信息員制度。由鄉鎮在每個村民小組選定一名信息員,負責本小組的死亡人員信息報告和政策宣傳工作。本小組發生人員死亡后信息員及時向村委會主任報告,督促死亡家屬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規范安葬等工作。對督促非火化區家屬按遺體規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對在喪葬全過程中協助喪屬將遺體送至殯儀館,并督促喪屬將骨灰按規定要求安葬的,按規范安葬一具遺體200元標準對信息員進行獎勵。三是建立聯合執法制度。縣級成立由民政、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衛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應急、公安等部門組成的殯葬聯合執法隊伍,每個部門固定一名分管領導和兩名以上執法人員,根據需要參與聯合執法,鄉鎮參照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占地生產、加工、銷售殯葬用品、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墳、違法土葬等行為。在推行殯葬改革過程中,建立以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級相關部門配合的殯葬聯合執法制度,對殯葬服務市場、殯葬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聯合執法,維護健康有序、規范優質的殯葬服務市場。
(六)強化政策宣傳。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干部職工會、群眾會議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殯葬改革方針政策以及專項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頂風違紀違規行為,努力營造“殯葬改革勢在必行,殯葬改革利國利民”的良好輿論氛圍。縣委宣傳部要積極做好殯葬改革的宣傳工作,并指導、督促各鄉鎮各部門的殯葬改革宣傳。縣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傳手冊發放到鄉鎮。鄉鎮及掛包單位要通過召開群眾會、戶代表會、動員會、發放宣傳冊等形式把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到戶到人,實現戶戶知曉,人人兼知。縣融媒體中心要開設殯葬改革宣傳專欄,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廣泛宣傳殯葬法律法規政策及推進殯葬改革工作情況。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點做好方案制定、《殯葬管理辦法》、殯葬改革相關公告發布、殯葬政策宣傳、完善殯葬基礎設施、殯葬環境專項整治等工作。各鄉鎮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報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明確村(社區)負責人、殯葬信息員,確保工作機構健全,工作扎實推進。同時把握時間節點加快推進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設、殯葬環境專項整治、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入戶等工作。縣級各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做好殯葬改革相關工作。
(二)火化實施階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時起,全縣轄區內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開始100%火化,積極推進火化區內城鄉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區內死亡人員火化率達10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火化區內國家規定的10個少數民族死亡人員鼓勵實行火化。一是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家屬憑火化證、墓穴證(骨灰寄存證)、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關證明材料辦理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二是強化殯葬信息系統錄入,建立遺體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蹤管理制度,確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遺體外運的,須憑相關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方可放行。四是各鄉鎮信息員在轄區內人員死亡后及時報告村委會負責人,火化區范圍內同時聯系殯儀館接運遺體,醫院在人員死亡后1小時內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除特殊情況外火化區遺體必須在72小時內火化。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對遺體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嚴厲打擊,防止反彈。加快村、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設施建設,完善鄉鎮、村、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辦法和統籌推進殯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區劃定方案,逐步實現全縣區域內死亡人員遺體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視。殯葬改革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殯葬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提高認識、創新方法、狠抓落實。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把殯葬改革列為黨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殯葬改革領導機構及辦公室,建立殯葬改革目標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抓好落實。要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遺體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實行屬地管理和部門負責的原則,財政供養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亡故人員由生前主管單位協同喪屬負責落實。特困集中供養的亡故人員,由民政部門協同供養機構負責落實。其他農村、城鎮居民的亡故人員,由亡故人員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村(社區)協同喪屬落實。人員亡故后,親屬應及時向村(社區)和主管單位報告。
(三)依法管理。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殯葬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進實施殯葬改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遺體火化,需延期遺體火化的,應經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機關批準。逾期不處理遺體的,由亡故人員戶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鄉鎮人民政府送達責令限期火化通知書,拒不執行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力量依法強制火化,火化費用由喪屬承擔。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四)嚴肅獎懲。對殯葬改革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標未實現、造成亂埋亂葬現象的,對鄉鎮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追責問責;對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門人員死亡后遺體逃避火化和亂埋亂葬構成事實的,除責令單位追回遺體依法強制火化進公墓集中安葬外,對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實行追責問責;對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相關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在喪葬活動中唆使、縱容、包庇、策劃抵制遺體火化和進公墓集中安葬的,為違反殯葬管理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人說情、打擊報復殯葬管理執法人員的,聚眾鬧事、阻礙殯葬執法工作的,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殯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
殯葬改革實施方案最新篇五
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是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黨風政風民風的新風向,也是保護土地合理利用及生態環境,倡導厚養薄葬的重要舉措。目前我鎮各村街由于對殯葬改革工作認識不到位,大操大辦(使用棺木、操辦酒席、歌舞雜耍等)現象依然十分嚴重。為徹底改變落后局面,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民政部等十六部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河北省殯葬管理條例》、《河北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和河北省民政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實施方案》《廊坊市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的實施方案》(廊文明[2018]17號)文件精神,經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提倡厚養薄葬理念,形成喪事從簡之風。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鎮范圍內的死亡人員一律實行火葬(火化地點為文安縣殯儀館),禁止使用壽木(棺材),建議使用骨灰盒,骨灰盒控制在2000元以下。
2、嚴格執行喪事從簡的原則,全鎮范圍內喪事辦理一律不準大操大辦。一是食品安全方面,理事會從業人員選取有備案證和健康許可證的,保證安全用餐標準,防止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忙活人控制在30人以下,不發煙,為自愿無償服務,待客飯菜每桌(10-12人),價格控制在200元以內(包括主食、大鍋菜、燉碗、菜碟不超8個),建議取消煙酒;二是文明祭奠方面,農村傳統音樂會只聘請一班;取消歌舞、軍樂、戲曲、雜耍、哭靈、二人轉等既不尊重逝者,且敗壞村風民風的揮霍浪費行為;三是環保祭祀方面,禁止燃放煙花鞭炮,改為電子炮;禁止使用車、馬、人、紙活等迷信用品,鮮花、花圈等各類喪葬用品一律從儉。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成立新鎮鎮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扶貧辦,辦公室主任由韓克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鄭建昌同志擔任,負責全鎮殯葬改革具體工作。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本村街該項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鎮黨委、政府與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簽訂目標責任書。
2、動態管理。各村在發生人員死亡情況的當日或次日向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食安辦報備相關情況,由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與事主簽訂“喪事從簡”承諾書,并監督執行。
3、嚴查嚴處。凡出現變換方式搞變通等一切違反上述要求的行為,對當事人及總管、村干部等所有涉事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阻礙干擾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