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全科醫生為核心,團隊為支撐。通過簽約建立長期穩定關系,維護簽約家庭健康。提供安全、方便等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這一服務模式便民利民,促進醫療資源下沉。讓家庭醫生成為健康守護者,提升居民生活質量,為全民健康貢獻力量。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1
為進一步深化醫改,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服務理念,構建新型和諧醫患關系,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村衛生室“健康守門人”作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動村級衛生服務向健康管理轉型,逐步在農村地區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費用的雙重守門人新制度;引導鄉村醫生提升業務素質,努力建立村級首診、分級診療的服務新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益性質
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是政府為居民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要牢固樹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識,始終堅持公益性質。
(二)堅持防治結合
以健康管理、綜合服務為導向,努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促進醫療和預防的有效融合,讓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三)堅持自愿簽約
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告知簽約服務具體內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選擇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享受約定服務。
(四)堅持循序漸進
重點人群優先覆蓋、優先簽約、優先服務。在完成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完善方案,穩步推進,務求實效。
三、簽約主體
由有資質臨床醫師一名與兩名公衛人員組建家庭醫生團隊,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為重點簽約對象,開展簽約服務。鄉鎮衛生院和健康管理團隊協助并提供技術支撐。
四、工作任務
(一)明確簽約服務對象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面向全鄉常住6個月以上戶籍或非戶籍居民,服務人群可分為三類:
1、重點人群,主要指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2、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下崗失業人員、優撫對象等。
3、普通人群,除上述人群之外的一般人群。
(二)統一簽約服務模式
在居民自覺自愿的基礎上,各基層醫療機構可采用充分告知、主動簽約、上門簽約、集中式簽約等方式與居民簽約。
1、統一簽約時間。居民簽約以簽訂簽約協議書為標志,應在每年第四季度簽訂次年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辦妥相關手續。
2、統一簽約方式。
1、服務團隊以簽約醫生為代表,與居民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居民以家庭為簽約單位,以戶主或一位可代表戶主的家庭成員的書面簽約為依據,代表全家簽約。
2、簽約服務人數與簽約家庭醫生配比原則上不超過1500:
1、簽約有效期為1年。
2、統一服務約定。簽約有效期內,居民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簽約基層醫療機構提出解約或變更簽約家庭醫生或醫療機構申請。簽約有效期滿后,如居民不提出變更或解約要求,視為自動續約。簽約雙方確定應承擔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等。
五、服務內容
圍繞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制定以下服務組合:
(一)基本服務(免費)本組合重點:為簽約家庭成員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發生疾病的簽約家庭成員提供分級診療服務,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家庭享受優惠結報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1、為簽約家庭建立電子家庭健康檔案及家庭成員個人健康檔案。
2、為簽約家庭提供免費醫療衛生咨詢,預約檢查,每年發放不少于4期健康教育資料。
3、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規范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4、為家庭成員中準備懷孕婦女、孕產婦進行孕前指導、住院分娩指導、產后訪視,指導其到所在地衛生院進行早孕建卡、產前定期檢查及產后42天檢查。
5、對新生兒進行訪視,指導0-6歲兒童到所在地衛生院進行預防接種、定期體檢、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級診療服務:簽約家庭成員患病后,先由簽約團隊中的鄉村醫生對發生的疾病進行初步診斷及治療,如不能有效處理,鄉村醫生將為患者聯系簽約團隊中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臨床醫生協助將患者轉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診治,如病情較為嚴重,簽約團隊臨床醫生將協助患者通過綠色通道(市內二級醫院設立轉診接待處或分級診療辦公室)轉至二級醫院,安排專家進行確診并治療。
本組合重點為簽約家庭成員提供全程動態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務組合所有服務內容。
2、每年為簽約家庭成員(限2人)進行1次健康體檢,項目包括:一般體格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糖、血脂、肝功能、腎功能、心電圖、胸透和腹部B超(肝膽胰脾雙腎)。
六、簽約方式
(一)簽約對象以戶為單位,家庭成員憑戶口薄或居住證,與自主選擇的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原則上每戶家庭只能與一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每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家庭以不超過1500戶為宜。
(二)按照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制定簽約服務協議書簽訂協議,明確具體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補償政策。
(三)簽約期限以年為單位,首次簽約自簽約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為一個服務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周期。協議到期簽約家庭可以續約、終止或另選簽約醫生。
(四)簽約期內,若乙方未履行約定服務承諾,甲方要求退約的,需經雙方簽字確認終止服務協議。
(五)協議一式兩份,家庭醫生團隊和簽約家庭各執一份。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2
xxxx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為貫徹國家醫改政策,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深化醫改措施全面落實,根據國務院醫改辦等關于印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為加強組織管理,保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序開展,根據需求成立壇廠街道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強化醫共體關系,進一步轉變基層衛生服務模式,提升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滿足農村居民就近健康服務需求,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的良好就醫秩序,為群眾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進一步解決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以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為重點,啟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到xxxx年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人群,重點人群、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簽約服務覆蓋率分別達到60以上;以后每年逐步提高簽約覆蓋率,到20xx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三、基本原則堅持自愿簽約與政策引導相結合,基礎服務與個性化服務相結合,村醫服務與家庭醫生團隊服務相結合
四、簽約服務主體、對象及方式
(一)簽約服務主體由衛生院組織實行團隊簽約服務,家庭醫師團隊主要由家庭醫生(基層衛生機構注冊的全科醫師或取得執業(助理)資格的醫生和鄉村醫生)、護士(取得護士資格證)和公共衛生醫師(含公共衛生人員),成員職責家庭醫生為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為居民簽訂服務及制定計劃,評估居民危險因素、健康問題及健康需求;護士協助家庭醫生進行居民健康評估、參與管理、掌握并承擔健康及生活方式指導;公共衛生醫生協助全科醫生完成健康檔案的建立,對轄區內居民傳染病的防控宣教、預防接種、疾病篩查、健康講座等。
(二)簽約服務對象我市簽約服務重點對象為65歲以上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慢性病(尤其是高血壓病、型糖尿病、結核病、腦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患者、0-6歲兒童(尤其是留守兒童)、孕產婦、精神病在家康復者、殘疾、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其他有簽約服務需求的農村居民。
(三)簽約服務方式衛生院組織成立9個家庭醫師團隊,分別通過入戶簽約,老年人健康體檢時為居民簽訂家庭醫師服務,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簽約周期原則上為1年,每位居民或家庭同期只能選擇同一團隊,期滿后居民或家庭可續約或選擇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
五、簽約服務基本內容
(一)基本醫療服務優先提供對簽約服務對象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指導;提供健康問題咨詢,幫助簽約服務對象選擇適宜就醫路徑,為簽約居民或家庭提供約定的'其他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為簽約人群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簽約服務對象建立規范的電子健康檔案,并實現動態管理;開展健康公眾咨詢及健康知識講座;為重點人群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包括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高血壓病、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等;提供預防接種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
(三)健康管理服務為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個性化的健康服務,幫助患者設計不同的服務內容。
六、簽約服務類型
(一)初級服務包型適用于建立健康檔案的居民,型適用于65歲以上的老年人。服務內容包括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提供部分個性化服務,包括每年開展一次健康狀況評估,提供健康指導;
(二)中級服務包型適用于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型適用于重癥精神疾病患者型適用于孕產婦型適用于殘疾人型適用于0-6歲兒童型適用于結核病
(三)特需服務包除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外,對特需人群如居家養老、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提供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
七、簽約收費標準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暫時不收取簽約服務費。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3
為了扎實推進醫改工作,改進和創新健康服務模式,根據《閬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印發的通知》(閬衛計〔20 〕26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某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居民建立穩定的服務關系,為居民提供主動、連續、綜合、個性化的服務,堅持充分告知、突出重點、自愿簽約、強化考核的原則,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落實,促進分級診療和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不斷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則
自愿簽約與政策引導相結合;門診簽約與上門簽約相結合;基本醫療公衛服務與特需健康服務相結合;家庭醫生服務與團隊服務相結合。
三、工作目標
通過家庭醫生與轄區居民建立穩固的契約服務關系,使家庭醫生成為居民的首診醫生,激勵家庭醫生為簽約服務對象提供針對性的基本公共衛生、基本醫療、預約轉診、病傷康復、健康管理、長期照護等連續協同的健康服務,逐步實現“首診在基層、救治在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分級診療目標。
20 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達到50%以上,貧困人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戶、五保戶)簽約覆蓋率達到100%,其他重點人群(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人員、慢性病患者、晚期腫瘤維持治療的患者等)簽約覆蓋率達到80%以上。20 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力爭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四、簽約服務對象
本轄區常住居民。優先覆蓋重點人群:基本公衛服務的重點人群(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戶、五保戶、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人員、慢性病患者、晚期腫瘤維持治療的患者、長期臥床者以及其他簽約服務需求的居民。
五、團隊組建和服務方式
嚴格家庭醫生及護士準入制度,凡取得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有較豐富的服務經驗,掌握醫患溝通技巧的醫務人員,均可從事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工作。家庭醫師服務團隊由各村的鄉村醫生和我院的執業醫師、護士、公衛人員組成,每個團隊負責1-2個村。每個家庭憑身份證或戶口簿、暫住證與服務團隊簽約。
我鎮的包干幫扶責任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是閬中市人民醫院、閬中市中醫院、閬中市精衛中心、閬中市婦幼保健院,主要為我鎮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提供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技術指導,負責重病診斷、制定治療方案、治療方案實施指導、開展巡回醫療。
根據我鎮實際情況,成立家庭醫生簽約團隊領導小組,督導組、負責團隊小組。
1、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領導小組
組長:董均
副組長:宋燕
2、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顏祥
3、家庭醫生服務團隊:
第一團隊:負責人董均
團隊成員:伏清
負責長崗嶺村
方斗山村;
第二團隊:負責人顏祥
團隊成員:顏祥
負責
藥柏村
圓寶山村;
第三團隊:負責人宋燕
團隊成員:董澤
負責
居委會
馬灣村
塔溪寺村
八角井村;
六、服務內容
簽約服務由無償服務項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有償服務項目組成。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健康綜合服務等三個方面內容。村醫能完成的項目原則上由村醫執行。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根據鄉村兩級衛生機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職責分工,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免費為居民提供的12類45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基本醫療和預約轉診服務。
嚴格執行分級診療制度,認真落實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規定。為簽約居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等服務;如遇有疑難、急重癥或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診療的病例,家庭醫生要及時提供轉診服務,并履行轉診手續。簽約居民在簽約家庭醫生處就診免收掛號費(一般診療費),簽約居民因病情需要,由低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轉往高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只補計兩級之間的起付標準差額;由高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轉至低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不再另計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慢性病開藥享受連續處方等優惠。
3.健康綜合服務。
以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為基礎,在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家庭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健康危險因素、危害健康行為等健康問題,并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充分發揮中醫藥“治未病”在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滿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也掌握常見的'預防保健措施;為行動不便的簽約服務對象提供電話咨詢、上門訪視、家庭護理和家庭康復指導等服務。鎮衛生院家庭醫生團隊可以開展家庭病床服務。
對于未簽約居民,基層醫療機構必須按規范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引導居民加入簽約服務。
七、簽約服務收費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家庭醫生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及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簽約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有償服務項目。家庭醫生為對轄區簽約居民按需求提供的基本醫療等服務,除免收一般診療費外,其他診療項目按物價部門核定的一級醫院收費標準執行,由衛生院出具收費票據。
八、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統籌安排,突出重點,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
2.深入發動、廣泛宣傳,各村衛生室要大力宣傳家庭醫生服務工作,宣傳工作要做到每個家庭力爭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加強醫療隊伍的建設,提供專業技術水平,掌握區域居民基本信息,按要求落實每項任務。
4.強化培訓提高能力,提高業務技術和醫患溝通技巧的培訓,逐步轉變家庭醫生服務的方式,通過優質服務,不斷提高居民的信任度。
九、工作制度
1.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式團隊,健全相關機制,嚴格按照衛生局的相關要求執行。
2.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全面負責責任區內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基本醫療服務。
3.家庭醫生對責任區內的重點人群每年進行一次梳理,及時補充信息,按要求對重點人群進行規范管理。
4.要嚴格執行有關核心制度,參加各類培訓,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提高專業技能,全心全意地為居民健康服務。
5.要根據居民實際需求,及時提供上門訪視,電話咨詢,預約服務,康復指導等多種服務。
6.家庭醫生原則上每月不少于兩次下村組巡診、開展上門服務。
7.在進入村組開展衛生服務工作時,家庭醫生必須穿統一工作服并佩戴胸牌,攜帶統一的家庭醫生工作包,通信工具和工作記錄本。
8.家庭醫生在開展服務過程中,要注意溝通技巧,必須使用文明禮貌用語。
9.要自覺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不得索取收受服務對象給予的禮金、禮品等。
十、監督考核
各家庭醫生簽約團隊嚴禁“重簽約、輕履約”、“重形式、輕服務”、“重進度、輕質量”等,確保簽約服務順利實施。我院將對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團隊的滿意度、簽約戶數、簽約人數、數量、服務落實情況、服務團隊和家庭醫生人員的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附件:1、簽約服務工作流程
2、簽約服務雙方職責和義務
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書
石灘鎮衛生院衛生院
20 年6月28日
附件1:簽約服務工作流程
1、宣傳: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簽約服務內容和形式,與轄區居民建立聯系,在村衛生室公示簽約醫生基本信息,充分告知并引導居民簽訂協議。
2、簽約:按照自愿原則,家庭醫生采取就診或上門服務等方式,根據居民健康需求,與居民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書,協議書歸檔存放。按有關規定保護居民的各種隱私,共同履行協議條款。
3、服務:按照協議約定,家庭醫生落實各項服務承諾,并將服務內容詳細記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工作臺賬,以備考評。
4、評價:家庭醫生為居民提供服務后,應及時對居民健康進行評價。根據居民要求,不斷完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
5、總結:定期收集、上報工作動態,及時總結并整改,不斷優化工作流程。
附件2:簽約服務雙方職責和義務
一、甲方職責
1、按照指導單位的統一時間安排,負責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接受公共衛生服務。每年對簽約家庭進行1次家庭健康狀況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制訂個性化的健康規劃。
2、免費發放健康教育處方及醫學科普資料。及時將健教材料發放到簽約居民,每年不少于1份;及時將健康大課堂或健康教育講座等健康活動信息和季節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告知簽約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3、免費為所有家庭成員建立健康檔案,并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每年免費為家庭中65歲以上成員體檢一次,對0-6歲兒童進行預防接種和健康系統管理,對孕產婦進行產前、產后的系統管理,對轄區婦女提供婦幼健康服務,對結核病患者及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健康服務,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面對面隨訪等服務,幫助殘疾人制定康復計劃,指導和督促康復訓練。及時將服務信息錄入農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統或上報給指導單位。各類人員的體檢及管理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的要求進行。
4、提供免費電話咨詢,給予健康、預防、保健等方面的指導。
5、定期通過門診、電話、上門等方式對乙方及其成員的健康狀況進行調查和管理,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緊急情況時幫助聯系轉診。
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為免費項目。協議雙方可通過協商,增加、細化服務項目。對乙方中行動不便的家庭成員,提供上門服務,建立家庭病床。甲方向乙方告知在家診療有醫療風險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同意,開展家庭式治療,其收費按照國家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為了保障乙方及時得到家庭簽約服務,甲方要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請后,應及時提供服務。在甲方有特殊醫療任務或因其他原因難以保證上門服務時,可以請指導單位指派其他鄉村醫生上門服務。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所有家庭成員主動配合甲方開展上述服務,將身體健康狀況、變化情況及與健康相關的信息、資料及時、準確告知甲方,并保證相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門服務時,乙方應提前與甲方預約。
3、保證溝通暢通,尊重和配合簽約醫生及相關醫務人員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積極參與、配合甲方開展的與疾病防治相關的各種活動,認真執行甲方或指導單位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關措施。
三、指導單位應加強對甲方的管理,做好宣傳材料印發、體檢時間安排等規劃,并為甲方在為乙方服務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撐和后勤保障。
四、乙方如對甲方服務不滿意,可向指導單位投訴,也可請指導單位協調解決,乃至申請更換簽約醫生。
附件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書
甲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名稱)
乙方:家庭成員: 。
(家庭成員代表)
電話:
住址: 。
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第 團隊為乙方提供醫療衛生計生服務。隊長:
聯系電話:
家庭醫生團隊成員組成如下:
技術指導團隊(二級以上醫院專科醫師): ;
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全科醫師: ,健康管理人: ,鄉村醫生: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則,簽訂此協議,接受以下條款的約定:
一、甲方作為服務的提供者,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員提供以下兩大類18項服務:
(一)簽約免費服務項目
1、為簽約居民建立家庭和個人健康檔案;
2、發放健康教育宣傳資料,開展健康教育咨詢和健康講座;
3、對0―6歲兒童進行計劃免疫接種和保健服務;
4、對孕產婦進行健康管理服務;
5、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體檢和健康管理服務;
6、對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體檢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面對面的健康管理服務;
7、對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每年不少于4次面對面的管理服務;
8、對肺結核可疑者及診斷明確的患者,開展推介轉診,對結核病患者進行隨訪管理服務;病患者及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健康服務;
9、幫助殘疾人制定康復計劃,指導和督促康復訓練;
10、對計生特殊家庭、貧困人群及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健康服務;
11、對準備結婚夫婦提供婚前醫學檢查,對計劃懷孕的城鄉夫婦提供“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為孕產婦提供預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項目,為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發放避孕藥具和提供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
12、對空巢老人和行動不便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門健康咨詢和健康指導服務;
13、對簽約居民個人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并制定個性化的健康指導;
14、接受簽約家庭成員的電話健康咨詢;
15、開展門診預約服務和雙向轉診服務;
16、對家庭成員進行個體化中醫體質辨識,開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17、按需求提供家庭健康心理咨詢和健康支持;
(二)個性化需要服務項目(有償服務)
18、對轄區簽約居民按需求提供的基本醫療等服務,除免收一般診療費外,其他診療項目按物價部門核定的一級醫院收費標準執行。
二、乙方及其家庭成員自愿接受以上所選服務,將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及變化情況首先及時告知甲方,并保證溝通暢通,積極配合甲方的服務。在簽約服務過程中,因服務對象隱瞞病史信息、不執行家庭醫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醫囑而影響服務質量,以及因病情超出家庭醫生診療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由服務對象自負。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家庭醫生、簽約對象和基層醫療機構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壹年。期滿后如需解約,乙方需告知甲方,不提出解約者,視為自動續約。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4
為進一步向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發揮好村衛生室的網底功能和村醫的“健康守門人”作用,充實村醫服務內容,轉變村醫服務模式,促進“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機制形成,逐步規范診療秩序,推進深化綜合醫改工作,根據《關于印發20xx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簽約服務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促使基層醫務人員轉變服務模式,充分發揮村醫作為農村居民健康“守門人”的網底作用,加強居民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增強群眾對村醫信任度,使村醫“小病能看、大病幫轉、慢病統管、防病會教、分片包干、簽約服務”,使居民增強自我健康管理意識并養成“有序就醫、逐級轉診”習慣,為構建分級診療打好基礎;全鄉常住人群簽約服務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率達到60%以上,貧困人口和計生特扶對象簽約率達到100%。
二、簽約服務基本原則
堅持“四結合”,即自愿簽約與政策引導相結合;門診簽約與上門簽約相結合;基礎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村醫服務與團隊服務相結合。
三、簽約服務工作內容
簽約服務重點對象。
原則上,簽約服務對象面向全體人群。20xx年簽約服務突出以下四個方面人群: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2、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家庭成員;
3、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居家康復者,惡性腫瘤患者等;
4、65歲以上空巢老人,學齡前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及其他有簽約服務需求的農村居民。
簽約服務主體。
簽約服務原則上以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的方式提供,鄉衛生院組建的以縣、鄉、村組合的家庭醫生團隊保持相對穩定,團隊成員中的家庭醫生以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取得執業醫師或經考核合格的鄉村醫生為主。在村醫服務能力不足或無村醫執業的行政村,簽約服務由鄉衛生院全科醫生健康管理團隊承擔。
簽約服務方式。
1、在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由服務對象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選擇”的原則、以個人為單位,與選定的村醫或衛生院服務團隊簽訂服務協議。
2、為確保履約服務質量,每名農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對象不超過800人為宜。
3、服務對象與簽約服務主體按自然年度簽約,自然年度內有效。年中如不滿意,可以在選定的村衛生室范圍內調換其他家庭醫生履約。
簽約服務內容。
1、基礎簽約服務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方面。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鄉村兩級衛生機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職責分工,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免費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簽約服務。針對不同的重點人群設計了8類基礎服務包。
基本醫療服務和預約轉診服務。為簽約居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為行動不便的簽約服務對象提供電話咨詢、上門訪視、家庭護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復指導服務;如遇有疑難、急重癥或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診療的病例,及時提供轉診服務,并履行轉診手續。
2、有償服務
根據重點人群需求,結合我縣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經過多方走訪調研,設計了16個類型初、中級服務包。
健康綜合服務。以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為基礎,在鄉衛生院全科醫生健康管理團隊指導下,家庭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讓簽約居民及時了解存在的健康危險因素、危害健康行為等健康問題,知道如何進行預防保健。
四、落實權責
簽約服務方式和要求
在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容的`前提下,由服務對象按照自愿原則在《休寧縣家庭醫生家庭簽約服務協議書》中選擇基礎服務包和有償服務包,與家庭醫生簽訂簽約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簽約服務責任
家庭醫生按照協議書內容提供相應的服務,對未按協議書內容提供服務的,扣發相應補助經費并取消下一年度簽約資格。經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開展簽約服務。
簽約居民在縣級醫院醫療服務共同體成員單位住院的,履行逐級轉診手續,享受正常報銷比例。在縣域外醫院住院的,須由所在地鄉衛生院和縣級醫院逐級轉診,并出具轉診轉院手續。規范簽約后,家庭醫生應按照協議完成服務內容項目并及時將完成情況和項目檢查結果錄入家庭簽約服務系統。基礎服務包內容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系統中調取。由家庭醫生通過健康一體機開展的檢查從一體機信息系統獲取后上傳家庭簽約服務系統。
五、收費政策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為居民提供基本及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其補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補助經費。
2、基本醫療及健康綜合服務項目。縣物價、醫保部門按照省、市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設定。對簽約服務協議中的項目可予以優惠,按照略低于現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并扣除新農合補償后收費。
3、個性化及延伸醫療服務項目。在簽約服務協議中明確“服務包”類別、內含項目名稱、每項的詳細服務內容和收費額度、新農合補償標準和優惠減免額度等。“服務包”實行按年收費,自愿繳納,簽約時一次性預繳。
六、保障措施
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一是強化村醫培訓。鄉衛生院要針對村醫簽約服務中必須掌握的診療技能定期組織理論培訓和技能訓練。縣級醫共體牽頭醫院每年舉辦1一2期村醫培訓班,緊密圍繞村醫的需求開展實用知識和技能培訓。組織村醫脫產到縣級醫院進修急診急救、心血管、內分泌、消化、呼吸、康復、針灸理療、眼底檢查等專科專病診治和專項技術。
二是適當擴大配備藥品品種,盡可能滿足群眾常見病診治的需要。
三是增配適宜設備。在村衛生室統一配備健康一體機等設備的基礎上,為開展簽約服務的村衛生室適當增配其他常用設備。建立完善新農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藥品入出庫管理、在線會診及培訓等信息系統,與縣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強化基本醫保政策支持。
一是對居民選擇個性化醫療服務項目中的費用,醫保基金對服務包項目按50%比例進行補償;
二是對具備轉院指征的簽約患者由鄉鎮衛生院轉診至縣級醫院住院的,免收年內首次縣級醫院住院門檻費;
三是對簽約的慢性病患者門診報銷比例在原有報銷比例上再提高10%。
簽約服務技術支持。鄉鎮衛生院簽約服務團隊采取劃片包村等方式,加強對簽約服務的技術指導,為村醫簽約服務提供臨床知識技能培訓和檢驗檢查等技術支持。在村醫缺乏資質和能力、村醫數量少或無村醫執業的行政村,簽約服務由鄉鎮衛生院簽約服務團隊承擔。
實行財政補助政策。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家庭成員,縣財政代繳其每人每年50元簽約服務費。基本公衛新增部分按上級文件規定補助。
七、優化服務
家庭醫生對簽約個性包的服務對象定期開展面對面隨訪、健康評估、康復指導等個性化服務。幫助簽約服務對象代購常用藥品。免費為老年人家庭培訓“家庭保健員”。及時將簽約空巢老人的健康監測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家庭醫生應根據病情需要聯系鄉衛生院門診、住院或手術醫生,鄉衛生院根據病情需要聯系轉診至縣級醫院。
八、實施步驟
簽約階段。鄉政府及時將縣下發的任務數分配到各村,由各村安排人員協助村醫和衛生院人員上門做好簽約工作。
履約階段。簽約醫生和簽約服務團隊按照職責分工,對照簽約協議,履約踐約服務,集中開展訪視服務、健康體檢服務、逐級轉診服務等履約服務工作。
九、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模式的重大轉變,是落實分級診療戰略的重要途徑,家庭簽約服務工作已被納入20xx年度衛生計生工作考核內容。我鄉已成立了由王繼周鄉長任組長、分管衛生計生副鄉長徐紹紅為副組長,各聯系村負責人、衛生院院長、衛計辦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各村也要高度重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確保按工作時限完成。
明確分工,加強協作。各村負責動員重點人群和有簽約需求的農村居民,組織他們積極參加簽約;鄉衛生院是簽約服務履約的具體實施單位,負責將本轄區簽約履約情況及時反饋給鄉政府和村委會;簽約村醫負責體檢數據的系統錄入、服務手冊記錄、后續健康管理、隨訪等工作。
加強宣傳發動,形成工作合力。各村、鄉衛生院要通過廣播、網絡、微信、展板等大眾傳媒,重點宣傳簽約服務給當地居民帶來的方便和優惠,深入宣傳“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必要性。提高群眾對雙向轉診的認識,引導群眾合理使用醫療衛生資源,節約個人醫療費用。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5
一、工作目標
(一)簽約覆蓋率:20xx年,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貧困人口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覆蓋;力爭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五個結合”,即自愿簽約與政策引導相結合;門診簽約與上門簽約相結合;基礎服務與個性化服務相結合;村醫服務與團隊服務相結合;區域劃分與有序競爭相結合。
三、主要內容
(一)簽約對象。簽約服務面向全體居民,重點對象為65歲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氣管炎、中風等)患者、學齡前兒童、孕產婦、精神病居家治療者、晚期腫瘤維持治療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殘疾人以及貧困人口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
(二)簽約主體。我衛生院成立6個庭醫生服務團對,以家每個團隊由1名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或執業醫師、1名護士、1名公共衛生管理人員組成,具備能力的鄉村醫生可吸收進服務團隊,協助家庭醫生團隊開展簽約服務工作。
(三)服務內容
1、基本醫療服務。家庭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家庭醫生團隊要主動完善服務模式,可根據協議為簽約居民提供全程服務、上門服務、等各種形式的服務。
2、提供規范的轉診服務。家庭醫生在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過程中如遇有疑難、危急重癥或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診療的病例,要按照分級診療的原則,及時聯系上級醫療機構提供轉診和住院服務,履行轉診手續,規范轉診服務。上級醫療機構應為每個家庭醫生預留部分專家號和床位,并建立綠色轉診通道,方便簽約居民優先就診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務。針對不同類型的人群及簽約居民的實際需求,開展不同的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養促進行動為抓手,以預防疾病為目標,開展健康評價。免費提供健康指導、健康咨詢、定期發放健康教育資料和組織健康教育講座,為簽約居民提供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
重點人群:在實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化管理的同時,可根據簽約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個性化延伸醫療保健服務。
特殊人群:對長期臥床病人、殘疾人、惡性腫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實行重點管理,根據需求提供上門隨訪、康復指導和及時便捷的醫療保健服務。
4、個性化服務
根據協議,家庭醫生團隊可為簽約居民提供上門服務。對于簽約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
(一)簽約方式。家庭醫生應根據轄區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務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導居民進行簽約,采取門診簽約和上門簽約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簽約周期。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后居民可選擇續約或解約,也可另選其他服務團隊簽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院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成立專門的辦事機構。要設立分級診療辦公室,負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轉診病人的對接和分診工作。
(二)強化考核評估。衛生院負責建立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簽約居民簽約服務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定期組織對家庭醫生團隊開展評價考核,考核結果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績效收入分配掛鉤。
(三)加強宣傳引導。我院利用宣傳資料、健康信息宣傳欄、微信等宣傳平臺,加大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簽約服務便民、惠民、利民的特點,提高廣大群眾參與家庭醫生簽約的積極性。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探索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充分發揮村衛生室的“網底”作用,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20xx年印發的《關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的指導意見》、資衛辦發〔xx〕215號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以及縣衛計局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充分發揮家庭醫生的優勢和特點,明晰家庭醫生的責任和任務,創新家庭醫生服務模式,建立家庭醫生與轄區居民之間相對穩定的衛生服務契約關系,進一步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落實,促進分級診療和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明確職責,規范服務
各村村家庭醫生是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村家庭醫生按照明確的服務標準和規范,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和能力開展其它個性化服務。鎮衛生院健康團隊團隊長是社區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團隊成員要按照明確的服務標準和規范,為社區居民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和能力開展其它個性化服務。鎮衛生院健康團隊負責對轄區內家庭醫生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
(二)自愿簽約,滾動簽約
各村、鎮衛生院健康團隊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意義、目的、內容和要求,引導居民自愿簽訂服務協議。協議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后居民可根據自己的意愿,自動續(解)約家庭醫生。
(三)積極開展,全面推進
自20xx年1月起,全鎮所有村衛生室都要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覆蓋率達100%,以村、社區為單位簽約戶20xx年要達80%以上,以后根據上級要求逐步提高;重點人群簽約覆蓋率達90%以上,貧困人口簽約覆蓋率達100%。
三、健康服務團隊服務種類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康團隊堅持以人為本,對轄區服務居民及家庭進行健康管理,現階段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康團隊服務種類主要有:
1.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2.健康教育及健康素養促進;
3.預防接種;
4.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5.孕產婦健康管理;
6.0-6歲兒童健康管理;
7.慢性病管理(高血壓、糖尿病);
8.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
9.衛生計生監督協管;
10.嚴重精神障礙管理;
11.中醫藥服務健康管理;
12.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
13.計生服務和藥具管理;
14.其次是建檔立卡貧困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員、低保戶殘疾人等。
除上述種類外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實現每個居民與家庭醫生的責任簽約關系,形成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的良性互動。
四、權力和義務
(一)居民的權力和義務
主要權力
1.自愿簽約并選擇家庭醫生或健康服務團隊。
2.享受乙方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約定的個性化服務。
3.對乙方服務有權提出建議、意見。
4.對服務不滿意有權提出投訴或要求終止服務。
主要義務
5.根據需求與乙方完成簽約并確定服務內容。
6.配合乙方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如將身體健康狀況、變化情況以及與健康相關的信息、資料等及時、準確告知乙方,并保證相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配合乙方完成健康管理工作:(1)預約商定上門服務。需乙方上門服務時,甲方應提前與乙方預約、商定。(2)執行疾病防治措施。積極參與、配合乙方開展的與疾病防治相關的各種活動,認真執行乙方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關措施。
8.承擔不遵守規定的后果。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務過程中,因甲方對乙方隱瞞病史信息或不執行乙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聽從指導意見而影響到服務質量,其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負。
9.對簽約的家庭醫生服務滿意度進行客觀測評:理解家庭醫生簽約工作的特殊性,配合支持家庭醫生工作。
10.擁護農村衛生政策,首診在村衛生室,優先選擇基本藥物,接受家庭醫生的轉診建議。
11.約定個性化服務的簽約居民主動繳納相關費用。
(二)健康團隊的權力和義務
主要權力
1.有權得到甲方的尊重和支持。
2.有權獲知甲方相關信息,對甲方健康管理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主要義務
1.為甲方提供以下免費服務。
(1)通知甲方按照工作時間安排,到指定地點接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為:給甲方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及健康體檢,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實施動態管理。配合衛生院做好65歲以上老年人、0~3歲兒童、孕產婦、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結核病患者的篩查、隨訪、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等工作,并將信息資料錄入省級平臺。
(3)健康教育,及時將印發的健康教育資料(重點傳染病、中醫健康指導及各種保健知識宣傳)發放給簽約居民。
(4)提供健康咨詢指導。如電話咨詢,給予健康、預防保健等方面指導。
(5)定期通過門診、電話、上門等方式對甲方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根據病情進行健康生活指導和制定疾病防治方案。
2.為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服務(不同類型的有償服務包)。對行動不便的甲方,在告知家庭診療有風險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提供上門診療服務,其收費按照國家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3.聯系轉診服務。如甲方病情超出乙方診療水平和能力的,乙方不得擅自接診,而應主動積極為甲方聯系上級醫院預約診療服務,履行轉診手續。
4.自覺履行約定服務,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助申請后,應科學安排服務時間,及時、便捷提供服務,乙方有特殊醫療任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服務時,要做好解釋工作并安排其他醫生為其服務。
5.妥善保管甲方信息,保護個人隱私。
6.嚴格執行診療規范,提供優質安全的服務。
7.除約定的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五、服務流程
1.家庭醫生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家庭醫生工作內容和形式,與轄區居民建立聯系,在小區公示家庭醫生信息,向簽約居民發放聯系卡,充分告知引導居民簽訂協議。
2.按照自愿原則,家庭醫生采取就診或社區或上門等方式,根據居民健康需要,與居民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書,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檔案中,并按有關規定保護居民隱私,共同履行協議條款。
3.按照協議約定,家庭醫生落實各項服務內容,并將服務內容記錄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工作臺賬,以備考評。
4.家庭醫生為居民服務后,應及時掌握居民對服務的評價,按照居民要求,不斷完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
5.定期收集、上報工作動態,及時總計并整改,不斷優化工作流程。
六、健康團隊具體服務內容
簽約農村居民應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一)基本醫療服務。家庭醫生要為簽約居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接受居民監督打分。鄉村家庭醫生的門診日志由村衛生室統一存檔,鎮衛生院健康團隊每月進行審核,作為鄉村家庭醫生考核內容之一。
(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行包戶責任制。家庭醫生要以簽約居民需求為導向,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貧困人口等為重點服務對象,開展以下工作:
1.為轄區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并對健康檔案進行動態管理。
2.開展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孕產婦、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和高血壓、糖尿病、貧困人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篩查、隨訪工作,為服務對象提供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和診療路徑指導服務。
3.為行動不便的簽約服務對象提供電話咨詢、上門訪視、家庭護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復指導服務。
4.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藥)技術,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進行規范化治療,為慢性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面對面隨訪服務。
(三)健康評估。在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鄉村家庭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在了解自己健康狀況的.同時,還知道如何進行預防保健。
(四)轉診服務。如遇有疑難、急重癥或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診療的病例,鄉村家庭醫生要及時提供轉診服務,并履行轉診手續。
鼓勵鄉村醫生開展以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以主動服務為主要形式的其它個性化服務。各村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費、優惠、特需等類型服務。需要收費的項目應根據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和標準執行,也可采取協商等形式,確定服務收費。
七、簽約模式
根據農村衛生服務的特點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要求以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職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按照鎮衛生院技術人員劃片包村指導、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包戶包人的原則,建立穩定的契約型服務關系。
(一)簽約主體。村衛生室是簽約服務的主體,村家庭醫生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簽約居民提供服務。中心衛生院采取責任醫生劃片包村的管理方式與村衛生室結成對子,負責對簽約鄉村醫生進行業務指導。
(二)自愿簽約。在充分了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由居民自愿選擇鄉村醫生,簽訂相關服務協議,享受簽約服務。村衛生室負責人可根據轄區內居民數和家庭醫生的服務能力,引導居民選擇家庭醫生簽約。居民以戶為單位與鄉村醫生簽約。
(三)簽約時限。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后農民可選擇自動續(解)約或另選轄區家庭醫生簽約。家庭醫生要履行協議規定的服務承諾,并根據居民的意見,及時調整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居民滿意度。
八、保障機制
鎮衛生院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確保簽約家庭醫生應獲得的報酬及時足額到位,調動家庭醫生主動做好簽約服務的積極性。
(一)補償方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報酬的經費來源由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的財政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即村醫完成40%的任務所得)及一般診療費等渠道補償。鎮衛生院醫生簽約服務報酬納入績效考核內容。簽約內容外以及未簽約居民的診療費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二)績效考核。每年上半年,縣財政、縣衛計局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的50%通過鎮衛生院作為基本補助足額放給簽約鄉村醫生,剩余的50%年底績效考核后發放。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償按照執行情況進行預撥;一般診療費由縣醫保局經辦機構按月核撥。鄉村醫生績效考核按縣財政局縣衛計局《關于轉發市財政局市衛計委〈關于印發20xx年市村衛生室市級績效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縣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方案》和村衛生室績效考核評分標準執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工作協調、督查考評,保證如期完成工作任務,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鎮衛生院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部署、部門協調、督查考評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健康團隊,團隊長具體負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推行,對于促進鄉村醫生規范服務行為,轉變服務理念,改善醫患關系,以及全面提高居民的衛生服務利用率和醫療保障水平,都將發揮重要作用。各村、健康團隊要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告知群眾與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的好處,使簽約服務工作家喻戶曉,讓更多的轄區居民通過明明白白消費,自覺接受簽約服務。
(三)嚴格督導。鎮衛生院健康團隊要加強對轄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督導,各團隊要建立督查機制,定期進行工作督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出現的問題。鎮衛生院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督導結果列入對健康團隊的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鎮衛生院健康團隊要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撐和后勤保障。
為保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書》由鎮衛生院統一統印制,由鄉村醫生、鎮衛生院健康團隊領取后及時與服務家庭簽約并保存備查。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7
根據《關于做實做好20xx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xxxx4號)和《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試點的指導意見》(豫發改醫改〔20xx〕 2xx3號)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人群
我縣范圍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重慢病人群(包括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計劃生育特殊人群)等。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力爭實現重慢病人(在家常住人口為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率達90%,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家人員簽約服務達100%。
三、服務內容
簽約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提供鄉村醫生有能力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醫生要以簽約居民需求為導向,以建立與動態管理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協助鄉鎮衛生院做好病人的篩查、隨訪、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對于有需求的重點人群提供上門健康咨詢和指導服務。各項服務記錄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二)基本醫療服務鄉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一般診療服務,協助開展院前急救,規范服藥,健康知識宣教,提高病人規范服務的依從性。簽約醫生服務的檔案由村衛生室統一存檔,鄉鎮衛生院每月進行審核,作為對鄉村醫生績效考核和執業考核的依據。
(三)健康評估以居民健康簽約信息為基礎,在縣鄉健康服務團隊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不少于1次健康狀況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健康危險因素、危害健康行為等健康問題,并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也掌握常見的`預防保健措施。
(四)轉診服務如遇有疑難、急重癥或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診療的病例,鄉村醫生要為簽約居民及時提供向上級醫院預約診療和雙向轉診服務,并履行轉診手續,引導患者合理有序就醫。
鼓勵鄉村醫生開展以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以主動服務為主要形式的其它個性化服務。
四、簽約模式
根據我縣衛生服務的特點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要求以及鄉鎮衛生院的職責,簽約服務由縣鄉兩級組建健康服務團隊包鄉,鄉鎮衛生院班子成員包片,專業技術人員包村、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包戶、包人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將簽約服務形成網格化管理,建立穩定的契約型服務關系。
(一)簽約主體鄉村醫生是簽約服務的主體和第一責任人,負責對轄區簽約居民提供服務。所屬鄉鎮衛生院采取技術人員包村的管理方式與村衛生室結成對子,與縣鄉健康管理服務團隊共同負責對簽約鄉村醫生進行業務指導。
(二)簽約形式為保證簽約服務得到有效落實,簽約的對象既可是鄉村醫生個人,也可是由鄉村醫生組成的團隊,但應明確負責人與聯系人,便于群眾聯系。簽約醫生免費為居民提供基本衛生服務,對新農合服務項目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自費部分自交或扣減家庭賬戶。對于簽約服務居民,在服務項目、收費、優先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便利。
在雙方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由居民自愿選擇醫生,簽訂相關服務協議,享受簽約服務。村衛生室負責人可根據轄區內居民數和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引導居民選擇鄉村醫生簽約。對尚未簽約的居民仍按規定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服務。原則上,每位鄉村醫生簽約的人數控制在1000人左右。
(三)簽約周期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后居民可選擇自動續(解)約或另選鄉村醫生簽約,如沒有提出解約視為自動續約。鄉村醫生要履行協議規定的服務承諾,并根據農民的意見,及時調整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居民滿意度。
(四)簽約責任鄉村醫生負責為簽約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等各項服務,并獨立承擔醫療責任。在為居民提供服務過程中,因居民隱瞞病史信息、不執行鄉村醫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聽從指導意見而影響到服務質量以及因病情超出鄉村醫生診療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鄉村醫生不承擔責任。
五、補償與考核
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簽約服務的補償機制,簽約鄉村醫生的補助水平與對應的簽約數量、服務質量和公共衛生服務提供量掛鉤,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確保鄉村醫生應得報酬及時、足額到位。轄區內簽約服務人口不再重復拉入公共衛生服務考核和經費補償
(一)補償方式按照上級簽約服務補償標準執行。
(二)績效考核縣衛計委建立簽約鄉村醫生考核制度,由鄉鎮衛生院組織考核,考核結果與鄉村醫生補助掛鉤。要完善鄉村醫生簽約服務激勵機制,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確保簽約鄉村醫生應獲得的補償及時足額到位,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為群眾提供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積極性。簽約服務工作考核內容包括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日常管理和常規檢查情況、鄉村醫生的簽約服務數量、質量和簽約對象滿意度等,其結果作為補助資金撥付的依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簽約服務工作,要成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要把簽約服務與健康扶貧政策、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示范鄉鎮衛生院創建活動相結合。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動員鄉村和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支持這項工作。要組成專門管理組織,明確專人負責,加強組織宣傳,落實工作責任。縣鄉健康管理團隊要對簽約鄉村醫生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和獎懲激勵機制,推動簽約服務工作穩步開展。
(二)落實經費保障簽約服務的補償經費來源由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個人付費和財政專項補助等組成。補助額度與簽約數量、醫療服務提供量、公共衛生服務提供量、居民滿意度等緊密掛鉤。用于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償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根據各村衛生室簽訂的服務數量和質量,通過考核結果,給予補助,鼓勵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用于鄉村醫生的診療服務的新增的新農合補償費用,按照實際簽約服務量進行撥付。補助經費實行預撥制,每年年初由縣衛計委將一定比例的補償經費撥付鄉鎮衛生院,再有衛生院撥到鄉村醫生,余額經績效考核后發放。
(三)加強考核激勵要完善簽約服務的補償機制,根據鄉村醫生的服務數量、質量、簽約對象滿意度進行綜合測評,并作為基本補助經費分配、獎勵的依據。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確保簽約鄉村醫生應獲得的報酬及時足額到位,調動鄉村醫生主動做好簽約服務的積極性。要將簽約服務開展情況作為鄉村醫生聘用的重要條件,對于服務不到位、群眾不認可的鄉村醫生可實行緩聘或解聘。縣衛計委將建立定期報表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對于完成工作任務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于工作進展較慢、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予以通報批評。
(四)規范服務模式各鄉鎮衛生院要不斷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內涵、規范標準、工作流程、培訓要求和考核指標,形成具體實施細則和工作手冊,指導鄉村醫生工作。要認真開展簽約服務相關內容培訓,使開展簽約服務的鄉村醫生能全面掌握服務標準、服務流程和考核要求,全面勝任健康管理職責。加快簽約服務信息化開發力度,為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撐。
(五)廣泛宣傳發動各地要注重宣傳引導,努力為簽約服務營造良好氛圍。要在村委會和村衛生室公示簽約服務鄉村醫生的基本情況和簽約服務的特點、內容,充分告知群眾與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的好處,使簽約服務工作家喻戶曉,讓更多的居民自覺接受簽約服務。及時公布工作進展,主動接受農村居民、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解答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加強正面引導,堅持典型引路,樹立簽約服務良好形象,積極培育簽約服務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個人,使簽約服務工作真正貼近百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