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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校聯動機制幼兒園篇一
為此我們積極與屬地衛生醫療部門建立聯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相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作為防控工作主體,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學校安排專門力量落實防控有關指導工作,統籌推進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信息通報。
進一步加強信息通報和協調配合,建立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聯動工作機制。
學校向鎮區衛健部門通報師生摸排的情況,衛健部門向學校反饋通報新冠肺炎疫情情況。
(三)開展監督檢查。
學校、衛健部門要在開學前聯合對學校開展督導檢查,列出學校疫情防控薄弱環節、隱患和存在問題清單,督促學校落實整改,防止疫情的輸入和擴散。
(四)聯防聯控。
學校要在開學前明確屬地衛健部門和對應醫療機構的聯系人及其聯系方式,主動加強溝通,取得專業技術支持,開展聯防聯控工作。
衛健部門要建立點對點聯系學校制度,充分發揮健康副校長作用,明確專人聯系學校。
(五)完善應急處置機制。
學校要落實晨檢制度,發現不明原因發熱、咳嗽的師生時,應第一時間聯系對應醫療機構進行排查,同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疾控部門。
一旦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要在疾控機構指導下對相關環境實施消毒消殺,同時協助當地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采樣和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等后續工作。
(六)學校配合衛健部門要加強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訓與指導。
(1)強化防控知識培訓。
開學前要組織防控人員學習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屬地衛健部門派出專業人員到校指導培訓。
(2)設置隔離觀察室。
學校要按照有關指引要求辟出相對獨立的場地作為隔離觀察區(室),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和防護用品。隔離觀察場所的設置由屬地衛健部門負責指導。
(3)加強校園清潔消毒。
學校在疾控部門指導下,加強教室、圖書館、食堂、宿舍等各類場所的消毒與通風。
校園內出現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發熱病例時,學校要及時與屬地疾控中心聯系,開展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4)加強飲用水衛生管理。
學校要在衛健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學校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做好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
(5)開展應急演練。
學校要在當地衛健部門指導下,完善應急預案、晨檢和日檢流程并開展校內應急演練,開學前進行一次全流程演練。
醫校聯動機制幼兒園篇二
為持續推進學?!半p高?!苯ㄔO工作,落實今年我市?20項民心工程——公眾心肺復蘇技術能力建設項目任務,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2020年20項民心工程>的通知》(津黨發〔2020〕4號)和《市衛生健康委等11部門關于印發<天津市公眾心肺復蘇技術能力建設實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衛科教〔2019〕247號),以及《2020年天津市20項民心工程公眾心肺復蘇技能培訓實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天津醫專迅速行動,正式啟動項目培訓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導師培訓11個班次,公眾心肺復蘇技能標準化培訓19個班次,完成72名項目基地導師培訓實習指導工作。
為順利推進工作,學校建立項目組織管理體系,成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和項目工作辦公室,依托學校急救實訓基地作為核心基地,新增4?個輻射相關專業的分基地,下發《天津醫學高等??茖W校關于加強hqcc?中國公眾心肺復蘇技能培訓領導工作的通知》(津醫專繼〔2020〕15號),為順利開展培訓工作提供保障。
6?月4日上午,學校組織召開hqcc?公眾心肺復蘇培訓工作協調會,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分基地項目負責人等20?余人參加會議。張彥文校長和王慶副校長進行項目培訓工作總動員,就項目運行、培訓實施、工作抓牢做實等方面提出要求。繼續教育處劉冬瑩處長匯報項目建設總體情況,并分析項目培訓亟待解決的問題與對策。
張彥文校長在學校公眾心肺復蘇技能培訓工作協調會上講話
近一個月來,學校建立繼續教育處、教務處、設備物資處、信息中心和相關系部等多部門聯動協調機制,6月?11日和?18日兩次舉行項目培訓工作例會,優化培訓基地設施、設備資源配置,強化項目管理各部門職責,交流工作推進經驗。各分基地制定近兩個月的培訓計劃,經平臺向社會及相關區的各委、局及系統派送單位發布。
作為項目管理辦公室和第一批獲得認證的項目基地所在機構,在市衛生健康委召集的項目基地公眾心肺復蘇技能培訓工作推動會上,劉冬瑩處長代表學校作典型發言,向與會者分享我校開展項目基地建設和培訓運行的工作思路,為其他機構的基地建設與培訓工作提供可借鑒經驗。
劉冬瑩處長代表學校在全市項目基地培訓工作推動會上作典型發言
從市衛健委4月發出關于開展公眾心肺復蘇技能培訓工作通知至今,學校項目工作團隊制作完成標準化培訓導師課程培訓課件?3個、技術推廣培訓視頻?1個,配合市衛生健康委完成《?hqcc中國公眾心肺復蘇認證培訓導師工作指引和規范用語》編寫,拍攝標準化培訓補充視頻,制定擬任導師培訓實習安排。在培訓實習過程中,核心導師通過培訓經驗分享,與各項目基地導師就醫學職業教育與教學方法進行交流,規范導師培訓實習行為,促進擬任導師崗位勝任力的提升,為全市高質量開展公眾心肺復蘇技能培訓做出貢獻。
我校核心導師與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項目基地實習導師作培訓交流
醫校聯動機制幼兒園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鎮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保護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xx鎮衛生院、xx聯合制定《xx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合作機制》。
(一)成立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合作防控工作協調小組
負責研究部署全面防控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發布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通報應急處置及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協商解決防控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協調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聯席工作會議,遇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
(二)設立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
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落實協調小組制定的各項方案、措施和部署的各項工作,履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處置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定期組織督導檢查,及時通報防控工作信息,共同擬定有關防控工作方案與措施,開展防控工作調研,召開有關業務會議。
依據“預防為主、信息共享、措施聯動、服務師生”的合作原則,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和合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健康防病意識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與信息報告意識。通過不斷完善合作機制,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通報、應急處置、健康教育、宣傳培訓和督導檢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預防并逐步減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其危害,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一)合力推進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
進一步完善協調溝通機制,采取聯合發文、督導檢查等方式,促進衛生、教育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因病缺課監測報告、食品衛生安全監管、學生定期體檢、校醫輪訓等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扎實有效地推進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開展。
(二)聯合開展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工作合作雙方共同制定并實施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危險因素、因病缺課、健康危險行為等監測方案,學校應及時將監測工作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報告衛生院。通過開展監測工作,及早發現事件苗頭,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盡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關口前移,防止事件擴散蔓延。衛生院為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培訓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可根據監測預警工作需要在學校范圍內采集有關檢測標本,并將檢測結果及時通報中心學校。學校負責標本采集工作的組織協助工作。
(三)協同開展預防接種和疫苗相關傳染病的控制工作
衛生院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十堰市擴大兒童免疫規劃實施計劃》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預防接種和疫苗相關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各學校要積極落實國家規定的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配合區衛生院做好學生的疫苗查漏補種工作。當學校發生疫苗相關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除實施控制治療措施外,還應根據有關規定采取應急接種措施。
(四)共同建立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通報制度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衛生院和各學校應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及時相互通報信息,確保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工作順利開展。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應在2小時內向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報告。(五)聯合處置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衛生院負責處置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及時派出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提出并督促落實各項控制措施。各中小學負責組織實施學校范圍內的控制措施。學校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的其他突發事件時,衛生院要立即組織實施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各中小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時,衛生院應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的醫療衛生保障。
(五)共同加強xx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健康教育與宣傳培訓工作
衛生院應根據本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特點,指導學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健康防病意識。要組織對各學校校長、校醫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不斷增強應急意識,提高防控能力。衛生院為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健康教育與宣傳培訓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醫校聯動機制幼兒園篇四
為認真做好開學前疫情防控工作及學校日常公共衛生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和教職員工的身體健康,現就組建我市“醫教聯合體”防控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學校是新冠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高風險場所。各縣(市、區)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應高度重視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健康寧夏行動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9〕36號)和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教育、衛生健康三年協同發展實施方案》(寧教體衛〔2020〕23號)、《關于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寧教體衛〔2020〕25號)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學校負責、家庭配合、社會參與”的學校衛生聯動工作機制,完善部門之間、醫療衛生專業機構與學校之間的協作與溝通,積極組建具有聯防聯控職能的“醫教聯合體”,加強組織與領導,共同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實現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常規有指導、應急即處置”。
(一)明確職責與分工。各縣(市、區)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學校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建設,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要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協作,聯合開展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和培訓。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組織專業預防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結合轄區實際不斷完善“一校一醫”的對接模式,選派得力人員到學校進行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技術培訓和演練指導,加強對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督導與檢查。各縣(市、區)教育局牽頭、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配合,各地各學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醫教”聯合體,實行學校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對、校醫與醫務人員結對,共同開展學生視力監測和傳染病防控等工作。各級各類學校應在教育部門指導下建立與所在轄區衛生健康部門的溝通機制,加強工作銜接與管理,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完善傳染病報告、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晨午間健康檢查、全日健康巡查、缺勤(課)登記隨訪、消毒隔離等工作制度與防控方案,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加強疫情監測與預警。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應規范落實晨午間健康檢查和全日健康巡查,根據《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實行中小學校衛生工作網絡化管理和中小學及托幼機構因病缺課缺勤每日網絡直報要求,鞏固“學校疫情報告人”制度,加強對學校傳染病和因病缺課缺勤系統的監控與報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加強技術指導與支持,提高學校因病缺勤缺課網絡直報的及時率和準確率;堅持做好每日報告疫情的監測,注意上課學生的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報告病例的異常增加等情況,并綜合學校因病缺勤缺課直報信息,加強分析與研判,科學預測與預警。
(三)及時發現疫情并報告。各級各類學校的疫情報告人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應勸其離校、所(園)到定點醫院就診治療,及時向所在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臨床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應提高對發生在學校的傳染病病例的敏感性,一旦發現學校聚集性疫情,應按規定及時向所在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按規定進行網絡直報和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等相關工作。
(四)規范落實疫情應急處置措施。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堅持“預防為主”原則,全面落實學校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準備,做到組織、人員、物資、技術“四落實”。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全面加強對轄區學校傳染病暴發疫情處置工作的師資培訓工作,規范并提高轄區醫療衛生機構和學校應對傳染病暴發疫情的能力與水平。一旦學校發生傳染病暴發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健康與教育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學校應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充分發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控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持作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科學、規范、及時、有效進行處置。因控制疫情需要采取停課、停校等措施前,應組織專家對疫情科學研判,并按照規定向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上級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五)加強憑證入學和免疫接種。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對入學新生的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并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學校和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對新生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免疫規劃疫苗的查漏補種、強化免疫工作。加強對流動人口兒童聚集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等的預防接種工作,切實消除免疫空白。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的各級各類預防接種點的監管、指導和評估工作,一旦發現未按要求進行接種情況,要及時、規范和有效處置。衛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共同做好預防接種不良反應監測,一旦發現群體性不良反應情況,應共同做好處置工作。
(六)加強消毒隔離和病媒生物防制。各級各類學校應在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下,按照要求切實落實對環境和設施、設備、用具等的日常預防性消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時,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并在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做好終末消毒等。每學期開學前,應根據季節特點開展蚊蟲孳生地檢查與控制以及食堂和宿舍防鼠、防蠅等工作。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加強對學校的技術指導與支持,病媒生物危害嚴重的學校可委托專業機構開展病媒生物控制。
(七)加強健康教育與宣傳。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組織健康教育和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機構,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開學前對學校校醫、保健教師等開展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與教育,使其熟悉各種重點傳染病的癥狀,及時發現可疑病例并報告。指導學校結合入學教育和日常教學等,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與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積極爭取學生家長的理解與支持,使其主動配合做好學生的日常健康觀察,學生一旦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報告。
各級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加強對轄區各級各類學校和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教結合”中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績效管理,定期開展指導、檢查、考核與評價,及時發現問題并整改。各級各類學校應定期加強對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自糾,消除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的各種隱患,切實維護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