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報告幫助人們了解特定問題或情況,并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一
近年來,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始終被認為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作為政府中堅強的執行力量,基層工作人員在推進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過程中,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獲得了許多寶貴的思考心得和體會。本人在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過程中,也有一些深刻的感悟,下文就本人的心得體會作一分享。
第二段:認識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可概括為“請示正確、報告及時、執行堅決”的工作模式,用于確保政府工作的順利推進和實現。在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對請示和報告的準確、全面性。因此,基層工作人員要深刻認識到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性,并切實做到正確請示、及時報告、堅決執行。
第三段:工作實踐體會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常常貫穿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做好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工作的關鍵在于,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盡可能提前獲得相關信息,并確定請示和報告的內容和方式。另外,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關鍵在于有效的溝通和信息共享:要確保執行者和決策者之間存在密切的溝通渠道,使得相關信息可以快速且精確地傳遞到每位員工的手中。
第四段: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收獲
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僅能夠為政府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還能夠讓基層工作人員逐漸形成科學、規范的工作思路和方式。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實踐既豐富了自身的知識和經驗,也讓自己的工作更加高效更有成效。此外,在了解和執行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過程中,我們還可以更好地理解國家治理和政府決策的意義和價值。
第五段:總結
在這個不斷變化的時代,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作用將變得越來越重要。基層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做到請示正確、報告及時、執行堅決地做好相關工作。通過實踐,我們可以結合自身的工作經驗和方法,不斷總結、調整和優化自己的工作方式,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二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或其他重大問題、重要情況、信息,必須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作主,貽誤時機。
2、辦事人員在工作中遇有需請示報告的問題,應隨時向科室負責人請示報告,科室負責人向辦公室領導請示報告,請示應當一事一報,條理清楚,表述準確,除急辦事項和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
3、對基層請示的問題,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的口徑及時答復;凡領導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見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反饋。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三
正文:小4號仿宋體
一級標題:小2號黑體
二級標題:3號黑體
三級標題:4號黑體
若標題較少,字號從三級標題字號標準開始。
二、 標題格式
一級標題:一、 二、 三、
二級標題:(一) (二) (三)
三級標題:1. 2. 3.
三、行距:1.5倍行距
字距:默認
四、 頁面設置:
用紙:a4
頁碼位置:下居中
頁邊距:上2.5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2厘米
主題詞:請示 匯報 制度
主 送: 董事會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四
為理順工作關系,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意識,加強對上、對下和對內、對外的溝通聯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項工作堅持請示匯報制度。
請示匯報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全面反映情況,不準瞞報,要嚴格按規定和程序辦事。
二、本著層級管理和逐級負責的精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匯報。
三、凡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可以解決和決定的事項,由本部門解決和決定。超出職權范圍或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必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
三、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要經常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工作。請示匯報問題要抓住重點,簡明準確,不準隨意歪曲。
四、各個部門間的工作交叉和協調不易解決的事項,要及時向領導請示報告。
五、員工受上級委托參加的各種會議或公務活動結束后,要認真整理匯報材料,如實向上級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六、下列情況,可越級請示匯報或處理完后再請示匯報:
(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生產事故、火災等急需有關領導處理的情況時;
(二)時間緊急又無法與直接主管領導聯系或直接主管領導授權同意時;
(三)上一級領導在某些事項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請示或匯報時;
(四)直接主管領導處理問題或安排工作有偏頗時;
七、各級領導在下級請示匯報工作后,應視情況給予答復。對要求解決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應當給予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應說明情況,力求在最短時間內予以解決;對超過職權范圍無法答復解決的應盡快向上級請示。
八、實行領導出差、休假請示匯報制度
領導出差、休假回來后,下屬部門或工作人員要把上級領導出差、休假期間的工作以書面形式匯報,對于需要請示的的工作以書面形式上報。
九、若遇緊急事情需用電話向上級領導請示時,要做好詳細的電話記錄。
十、我公司實行定期和不定期請示匯報相結合的制度:
定期匯報請示:每周六匯報本周工作,每月月底匯報本月工作,遇急需處理工作等可不定期進行請示匯報。
十、部門負責人扣壓下屬的報告或請示,給下屬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影響下屬工作的開展,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因不堅持請示報告制度,或借口請示報告而推諉扯皮、回避矛盾和將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誤或出現其他重大問題的,要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直至辭退等處分。
附件一:請示的寫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匯報的寫作要求
附件三:請示匯報的排版格式
附件一:請示的寫作要求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級請示的問題,應屬于以下幾種情況:
1、屬于上級領導明確規定必須請示批準才能辦理的事項。
2、對現行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級領導明確答復才能辦理的事項。
3、工作中發生了新情況而無章可循,有待上級明確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4、因情況特殊難以執行現行規定,有待上級重新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5、因意見分岐,無法統一,難于工作,有待上級裁決才能辦理的事項。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開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為防止工作中失誤,需請示上級審核的事項。
7、按公司規章制度,完成一個任務,需報請上級審核的有關事項。
8、事關公司政治、經濟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寫請示需掌握的三個要領:
1、詳細、準確地寫明請示事由。不僅應在標題上寫清,還要在在正文里寫明請示什么問題,為什么要向上級請求。請示事項要專題專文,以便上級及時答復。
2、明確提出本人或本部門對解決這一問題的意見或建議,供上級參考。意見或建議要寫得有理有據,必要時可引證有關的現行政策、規定條文。如本部門意見分岐,要分別陳述不同意見的內容,并加以分析比較,還可提出傾向性的意見,供上級權衡、批復。
3、具體提出對上級的建議。包括希望按某個方案批示;由于時間限制,或事態嚴重,希望上級盡快答復;提請上級批復時需要注意或強調的問題,否則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級正式批復前,建議上級同意暫先按什么原則進行工作等等。向上級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上級及時、準確的批復。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五
第一條為貫徹民主集中制,結合質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書面向上級請示報告;
(一)發生突發性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的措施和結果(情況緊急時可先行口頭請示報告);
(二)黨政領導因公因私出國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實施情況;
(四)黨政領導參加的集資建房;
(五)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
(六)股級干部人事任免事項;
(七)省、州質監局黨組和吉首市委對我局質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資項目;
(八)黨的建設情況;
(九)上級黨政領導機關批辦件的辦理情況;
(十)上級規定應書面請示匯報的事項。
第三條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先口頭向上級請示匯報:
(一)黨政主要領導離開本轄區出差,開會或參觀學習;
(二)人員接收;
(三)組織干部職工外出參觀學習;
(四)上級組織部門領導來我局指導工作;
(五)上級規定應當口頭請示匯報的事項。
第四條重大事項的請示匯報,應當經過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向上級請示匯報。
第五條凡屬于應向上級請示的,應當事先提前向上級請示,并按照上級的指示執行。
第六條凡屬于應向上級報告的,應當在事后不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內向上級報告。
第七條口頭請示報告和上級的相應指示,按分工范圍分別由辦公室記錄存檔。
第八條局直屬管理的技術監督檢測所的請示報告參照本制度執行。
吉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六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級請示的問題,應屬于以下幾種情況:
1、屬于上級領導明確規定必須請示批準才能辦理的事項。
2、對現行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級領導明確答復才能辦理的事項。
3、工作中發生了新情況而無章可循,有待上級明確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4、因情況特殊難以執行現行規定,有待上級重新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5、因意見分岐,無法統一,難于工作,有待上級裁決才能辦理的事項。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開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為防止工作中失誤,需請示上級審核的事項。
7、按公司規章制度,完成一個任務,需報請上級審核的有關事項。
8、事關公司政治、經濟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寫請示需掌握的三個要領:
1、詳細、準確地寫明請示事由。不僅應在標題上寫清,還要在在正文里寫明請示什么問題,為什么要向上級請求。請示事項要專題專文,以便上級及時答復。
2、明確提出本人或本部門對解決這一問題的意見或建議,供上級參考。意見或建議要寫得有理有據,必要時可引證有關的現行政策、規定條文。如本部門意見分岐,要分別陳述不同意見的內容,并加以分析比較,還可提出傾向性的意見,供上級權衡、批復。
3、具體提出對上級的建議。包括希望按某個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時間限制,或事態嚴重,希望上級盡快答復;提請上級批復時需要注意或強調的問題,否則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級正式批復前,建議上級同意暫先按什么原則進行工作等等。向上級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上級及時、準確的批復。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七
為了更好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校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須向校(院)委請示的事項
1.需報請省委、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審批的重要事項;
2.邀請中央黨校領導、省領導、省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校(院)作報告的計劃;
3.舉辦計劃外班次、學術活動,成立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經職能部門審核后報批;
5.赴省外參加各種會議、學術活動、辦理公務等事宜;
6.與國外、境外開展學術交流的事宜;
7.外事活動的安排;
8.向新聞單位提供涉及校(院)內工作的新聞稿件(包括錄像);
9.涉及全校(院)的重要活動及其安排;
10.擬改變校(院)以往的規定、制度和校(院)委決定的事項;
11.其他需要請示的事宜。
二、必須向校(院)委報告的事項
1.執行校(院)委決定及批辦事項的情況;
3.參加有關重要會議及重要活動的情況;
4.教學、科研、行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突出的好人好事;
5.校(院)內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苗頭、發生及處理情況;
6.與國外、境外開展學術交流的情況;
7.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差或請假離穗;
8.學員入校(院)、離校(院)情況;
9.教職工對校(院)工作的重要意見和建議;
10.外事活動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
11.教職員工中發生的失、泄密問題;
12.教職員工患危重病或去世;
13.在校(院)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教職員工在外發生的違法違紀事件;
14.其他應當報告校(院)領導的事宜。
三、程序要求
2.在正常情況下,各部門的請示、報告件應先送校(院)委辦公室。校(院)委辦公室接請示、報告件后,按校(院)領導分工及事項重要程度,經校(院)委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決定呈送有關校(院)領導或直接呈送常務副校(院)長。
3.在緊急情況下,發生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可直接向校(院)領導請示、報告。
4.各部門要認真執行上述規定,請示報告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同時提倡在職權范圍內要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防止推托依賴、不負責和只報喜不報憂的現象。
5.各部門向校(院)委請求報告,凡屬重要事項均應采用書面形式,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送校(院)委辦公室具體承辦。校(院)委辦公室接到其它部門送來的請示報告件后,必須盡快處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接、推諉或拖延。
6.各部門向校(院)委請示工作,從送交校(院)委或校(院)領導之日算起,一般情況下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超過七個工作日未答復又無特別說明,可按同意執行。
7.各部門收到校(院)委批辦的事項后,必須抓緊辦理,并在指定時限內將辦理結果送校(院)委辦公室統一轉報。會議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對我校(院)會議的管理,提高會議質量,協調全校(院)的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管理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是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增強黨校(行政學院)之間、黨校(行政學院)與有關方面之間的聯系,促進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發展的重要手段和形式,應精心組織,力爭做到高質、高效、切實解決問題。外出開會應集中精力,切實掌握會議精神,確有收獲。
二、本著“少、短、精、儉”的原則,會議應盡量精減。可開可不開的會一般不開,內容相近的會議合并召開,不解決問題的會議不開,沒有經過認真準備的會議不開。盡量控制會議人員、會議時間和會議經費。
三、各類會議及會務
(一)全校(院)干部、職工大會
2.會議由常務副校(院)長或副校(院)長主持,會議時間、內容和與會人員等由校(院)委會確定。
3.會務工作由校(院)委辦公室負責,有關部門協助。
(二)春秋兩季聯合開學和畢(結)業典禮,上級領導同志來校(院)作報告等會議
會議由常務副校(院)長或副校(院)長主持。全體學員、校(院)委會成員、教師及各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擴大到全校(院)干部參加。
會務工作由校(院)委辦公室、教務處負責,總務處等處室協助:
1.校(院)委辦公室:負責起草開學和畢(結)業典禮領導講話稿,聯系落實省委有關部門出席會議的領導同志,印發會議通知,布置會場,劃分座位,新聞報道,攝影等。
2.教務處;負責了解統計新班學員入學情況,準備學員畢(結)業證書、會場音響、錄音錄像等。
3.總務處:負責會場內外清潔衛生、茶水供應、主席臺和主賓席斟茶、會場供電保障等。
4.保衛處:負責安全保衛、外來車輛停放安排。
(三)主體班次單獨開學和結業典禮
廳級干部進修班由校領導主持召開。
其它主體班,包括各類短訓班、進修班由校(院)領導或學員部主持召開,或由該班的主管部門主持召開。
會務工作由學員部負責,有關部門協助。
(四)校(院)學術委員會會議
1.職能:審議校(院)科研規劃和科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申報國家、省社科規劃項目組織論證和推薦;對科研成果進行評議、鑒定和推薦;對申報優秀專家、優秀專業技術工作者進行評議和推薦;審議科研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
2.會議由學術委員會主任或受委托的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召集主持,全體委員參加。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八
一、各醫療衛生單位、市衛生執法監督所、市農村合作醫療服務中心及機關各股室向衛生局報送請示、報告等文件,一律送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并貼上處理箋后,送分管副局長、局長批示。
二、局領導批示后由辦公室按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和工作限期辦結制度督促辦理,各業務股室接到辦公室轉交的批示件要抓緊辦理。
三、局領導批示送市政府領導審批的請示、報告等文件,由有關業務股室負責送審。有關業務股室要將領導批示和辦理結果報辦公室。
四、不按程序送文,如有遺失、耽誤,由報文單位自行負責。
五、各醫療衛生單位、市衛生執法監督所、市農村合作醫療服務中心向衛生局報送的請示問題、報告工作、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等一律以單位的名義、用正式文件報送,非正式文件概不受理。
六、除特殊情況外,各單位不直接向業務股室報送文件,對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公文,業務股室原則上不予受理。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醫院管理工作,確保醫療信息暢通,建立溝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報告的內容
1.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請示報告:
3)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家屬不在時;
4)醫療工作或醫療秩序受到嚴重破壞而影響病人就醫時;
5)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時;
6)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或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8)經費預算、決算及超過本職權限范圍的財務開支計劃;
9)各科室需采購物資、購置或維修設備及其他經濟開支計劃時;
10)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11)參加院外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或接受院外任務時;
12)丟失重要機密文件;
13)職工打架斗毆與社會上發生沖突時;
14)需要報告的其他重要事項。
2.發生下列事件時,在向院領導報告的同時,必須及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請示報告:
4)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報告的重要事項。
二、請示報告的要求
1.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要各司其職,認真落實。
2.請示報告的內容需包含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報告人聯系方式等。
3.凡需請示報告的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宜事前報告,不能事前報告的,事后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事件必須第一時間(10分鐘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報告(2小時內);可先電話口頭報告請示,然后再補文字報告,也可根據事態發展進行續報。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醫院管理工作,確保醫療信息暢通,建立溝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報告的內容
1.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請示報告:
3)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家屬不在時;
4)醫療工作或醫療秩序受到嚴重破壞而影響病人就醫時;
5)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時;
6)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或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8)經費預算、決算及超過本職權限范圍的財務開支計劃;
9)各科室需采購物資、購置或維修設備及其他經濟開支計劃時;
10)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11)參加院外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或接受院外任務時;
12)丟失重要機密文件;
13)職工打架斗毆與社會上發生沖突時;
14)需要報告的其他重要事項。
2.發生下列事件時,在向院領導報告的同時,必須及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請示報告:
4)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報告的重要事項。
二、請示報告的要求
1.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要各司其職,認真落實。
2.請示報告的內容需包含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報告人聯系方式等。
3.凡需請示報告的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宜事前報告,不能事前報告的,事后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事件必須第一時間(10分鐘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報告(2小時內);可先電話口頭報告請示,然后再補文字報告,也可根據事態發展進行續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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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一
1、有關辦公室工作和辦公室內部重大事項,均應及時請示或報告。
2、請示、報告實行逐級負責制,即: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縣委分管書記、書記請示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例外)。
3、科室工作人員向科室長請示、報告的事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因公需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長向分管副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階段性工作情況;一個時期的工作計劃;各項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本科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涉及其他科室、有關部委辦局需要統一協調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誤;因事請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請示、報告的事項:一個時期辦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縣委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和進展情況;鄉鎮和縣直部門請示辦公室辦理的事項和需要辦公室協助辦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聯系工作或發布文電;人事方面的問題和建議;較大財務開支事項和辦公室經費開支情況;其他重要事項。
6、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請示、報告的事項:因上一級領導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請示、報告不能進行的;縣委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須在一定范圍內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時間發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緊急辦理的事項。
7、上級領導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承辦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二
萊蕪市嬴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請示報告制度 一、為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明確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項任務,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逐級請示、報告,不得超越自己的權限自行其事。
三、
堅持誰交辦、誰分管向誰請示、報告的原則,避免多頭請示、報告。分管副總經理不能決定的重要事情,由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請示、報告,嚴禁越級請示、報告。對職責范圍內的事情,要當斷善斷,注意防止和克服工作中推諉扯皮、回避和矛盾上交等現象。四、請示、報告問題要抓住重點和關鍵,做到簡明扼要、準確無誤。
五、總經理離城外出,要通知綜合服務部。副總經理離城外出,要向總經理報告,并通知綜合服務部。主持工作的部室負責人離城外出,須報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后,向總經理報告;一般干部職工離城外出,一天以內的要向部室負責人報告,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要由部室負責人向分管副總經理報告,三天以上的要由部室負責人向總經理報告。
六、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請示報告制度-a
機關黨委請示報告制度
黨支部請示報告制度
學校大型活動請示報告制度
2020黨支部請示報告制度匯總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三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或其他重大問題、重要情況、信息,必須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作主,貽誤時機。
2、辦事人員在工作中遇有需請示報告的問題,應隨時向科室負責人請示報告,科室負責人向辦公室領導請示報告,請示應當一事一報,條理清楚,表述準確,除急辦事項和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
3、對基層請示的問題,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的'口徑及時答復;凡領導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見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反饋。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四
為理順工作關系,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意識,加強對上、對下和對內、對外的溝通聯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項工作堅持請示匯報制度。
請示匯報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全面反映情況,不準瞞報,要嚴格按規定和程序辦事。
二、本著層級管理和逐級負責的精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匯報。
三、凡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可以解決和決定的事項,由本部門解決和決定。超出職權范圍或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必須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
三、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要經常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工作。請示匯報問題要抓住重點,簡明準確,不準隨意歪曲。
四、各個部門間的工作交叉和協調不易解決的事項,要及時向領導請示報告。
五、員工受上級委托參加的各種會議或公務活動結束后,要認真整理匯報材料,如實向上級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六、下列情況,可越級請示匯報或處理完后再請示匯報:
(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生產事故、火災等急需有關領導處理的情況時;
(二)時間緊急又無法與直接主管領導聯系或直接主管領導授權同意時;
(三)上一級領導在某些事項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請示或匯報時;
(四)直接主管領導處理問題或安排工作有偏頗時;
七、各級領導在下級請示匯報工作后,應視情況給予答復。對要求解決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應當給予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應說明情況,力求在最短時間內予以解決;對超過職權范圍無法答復解決的應盡快向上級請示。
八、實行領導出差、休假請示匯報制度
領導出差、休假回來后,下屬部門或工作人員要把上級領導出差、休假期間的工作以書面形式匯報,對于需要請示的的工作以書面形式上報。
九、若遇緊急事情需用電話向上級領導請示時,要做好詳細的電話記錄。
十、我公司實行定期和不定期請示匯報相結合的制度:
定期匯報請示:每周六匯報本周工作,每月月底匯報本月工作,遇急需處理工作等可不定期進行請示匯報。
十、部門負責人扣壓下屬的報告或請示,給下屬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影響下屬工作的開展,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因不堅持請示報告制度,或借口請示報告而推諉扯皮、回避矛盾和將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誤或出現其他重大問題的,要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直至辭退等處分。
附件一:請示的寫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匯報的寫作要求
附件三:請示匯報的排版格式
附件一:請示的寫作要求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級請示的問題,應屬于以下幾種情況:
1、屬于上級領導明確規定必須請示批準才能辦理的事項。
2、對現行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級領導明確答復才能辦理的事項。
3、工作中發生了新情況而無章可循,有待上級明確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4、因情況特殊難以執行現行規定,有待上級重新指示才能辦理的事項。
5、因意見分岐,無法統一,難于工作,有待上級裁決才能辦理的事項。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開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為防止工作中失誤,需請示上級審核的事項。
7、按公司規章制度,完成一個任務,需報請上級審核的有關事項。
8、事關公司政治、經濟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寫請示需掌握的三個要領:
1、詳細、準確地寫明請示事由。不僅應在標題上寫清,還要在在正文里寫明請示什么問題,為什么要向上級請求。請示事項要專題專文,以便上級及時答復。
2、明確提出本人或本部門對解決這一問題的意見或建議,供上級參考。意見或建議要寫得有理有據,必要時可引證有關的現行政策、規定條文。如本部門意見分岐,要分別陳述不同意見的內容,并加以分析比較,還可提出傾向性的意見,供上級權衡、批復。
3、具體提出對上級的建議。包括希望按某個方案批示;由于時間限制,或事態嚴重,希望上級盡快答復;提請上級批復時需要注意或強調的問題,否則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級正式批復前,建議上級同意暫先按什么原則進行工作等等。向上級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上級及時、準確的批復。
附件二:匯報的寫作要求
1.按《請示匯報制度》要求,領導出差休假回來后要以書面形式匯報工作。
2.報告分為綜合性報告、專題報告、回復報告等,應注意抓住重點,突出主要問題和問題的主要方面。
3.專題報告,屬一事一報,體現其專一性,切忌在同一專題報告中反映幾件各不相干的事項和問題。
4.忌將報告提出的建議或意見當作請示,要求上級指示或批準。
5.回復報告。是根據上級領導的查詢、提問作出的報告。
附件三:請示匯報的排版格式
一、字號
正文:小4號仿微軟雅黑
一級標題:小2號黑體
二級標題:3號黑體
三級標題:4號黑體
若標題較少,字號從三級標題字號標準開始。
二、標題格式
一級標題:一、二、三、
二級標題:(一)(二)(三)
三級標題:1.2.3.
三、行距:1.5倍行距
字距:默認
四、頁面設置:
用紙:a4
頁碼位置:下居中
頁邊距:上2.5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2厘米
主題詞:請示匯報制度
主送:董事會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五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條 為貫徹民主集中制,結合質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書面向上級請示報告;
(一)發生突發性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的措施和結果(情況緊急時可先行口頭請示報告);
(二)黨政領導因公因私出國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實施情況;
(四)黨政領導參加的集資建房;
(六)股級干部人事任免事項;
(七)省、州質監局黨組和吉首市委對我局質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資項目;
(八)黨的建設情況;
(九)上級黨政領導機關批辦件的辦理情況;
(十)上級規定應書面請示匯報的事項。
第三條 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先口頭向上級請示匯報:
(一)黨政主要領導離開本轄區出差,開會或參觀學習;
(二)人員接收;
(三)組織干部職工外出參觀學習;
(四)上級組織部門領導來我局指導工作;
(五)上級規定應當口頭請示匯報的事項。
第四條 重大事項的請示匯報,應當經過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向上級請示匯報。
第五條 凡屬于應向上級請示的,應當事先提前向上級請示,并按照上級的指示執行。
第六條 凡屬于應向上級報告的,應當在事后不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內向上級報告。
第七條 口頭請示報告和上級的相應指示,按分工范圍分別由辦公室記錄存檔。
第八條 局直屬管理的技術監督檢測所的請示報告參照本制度執行。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六
1、瓦斯員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雙方必須在規定地點,同一時間指定電話打電話向通風調度進行電話交接班匯報,不進行電話匯報交接班的按不正常交接班處理,交接雙方各處罰50分。
2、瓦斯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瓦斯檢查制度,認真檢查瓦斯,嚴格按照崗位標準化標準操作,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向隊部、通風調度、安全調度、生產調度進行匯報。否則,查出一次不認真檢查匯報的處罰50分。其他處罰自己承擔。
3、瓦斯員必須嚴格遵守瓦斯巡回圖表檢查瓦斯,并執行向隊部、通風調度匯報檢查結果,將所檢查各個地點瓦斯情況及“一通三防”存在的隱患及時匯報到隊部和通風調度,對所檢查范圍內存在隱患不進行匯報的查出一次處罰責任人50分,對當班瓦斯檢查結果不認真匯報的'處罰100分。
4、井下發生主扇停風或局部通風機臨時停風等現象時,瓦斯員必須執行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向隊部和各個調度匯報,并請示命令聽從指揮。不進行匯報和請示命令私自逃串或脫崗者查出一次處罰100-500分罰款,造成事故損失的交礦處理。
5、瓦斯員必須執行井下電話匯報,執行好“一班三匯報”制度規定時間內必須向隊部、通風調度電話匯報結果和有無瓦斯異常等特殊問題,一次不按時匯報處罰責任人50分。
6、事故災害演練或主扇切換,瓦斯員匯報后必須在電話跟前等候指示,未在電話跟前等候或未匯報考核100分/次。
請示報告制度內容篇十七
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逐級向有關部門及院領導請示報告。
1、遇有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集體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科力量搶救患者時。
2、遇有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和自制藥品首次臨床應用時。
3、緊急手術而患者的工作單位及家屬不在時。
4、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或嚴重并發癥時。
5、丟失或損壞貴重器械、藥品和劇毒藥品時。
6、發現成批藥品失效或變質時。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及存在爭議或不能確診的患者時。
8、重大經濟開支。
9、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10、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院外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11、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業務進修人員時。
12、發生患者逃跑、傷人、自殺及有自殺跡象的患者時。
13、丟失重要機密文件時。
14、職工發生打架斗毆或與社會上發生沖突時。
15、發現失竊、火災、爆炸或搬遷消防器材。
16、各級醫務人員外出參觀學習、開會、因病住院、休假一天以上的。
1請示報告制度
機關黨委請示報告制度
黨支部請示報告制度
學校大型活動請示報告制度
2020黨支部請示報告制度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