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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一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組。職業:____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組。職業:____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7時左右,______在____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萬余元。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3)______與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______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______現金__萬__仟元。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______為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二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 與被申請人________ 糾紛一案 ,各方當事人自愿申請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雙方自達成如下的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應當按照協議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由雙方當事人、調委會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被申請人(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員:________________記錄員: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三
當事人:
蘭花玉(繼母,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敏方(繼子,繼承人),男,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亦藍(繼女,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原西北工業學院畢業、1995年元月退休于**解放軍****工廠的佘茂林(蘭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藍父親),20xx年11月18日過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書遺囑內容包括:一是安葬費、工作單位有關補助,均由蘭花玉領去;二是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歸佘敏方,但須交15萬元于蘭花玉以作補償;三是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可讓蘭花玉居住到過世后歸還,否則應按房價升值和原有購房出資比例,扣去其用于我治病費用后分給蘭花玉全權處理;四是我原工作單位有關對老職工福利分房的.處理,由蘭花玉與佘敏方、佘亦藍共同商議處理。
現三方當事人對如何落實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意見有悖,請求居委會等有關調解組織給予調解。調解人員指出,首先,該遺囑形式要件構成齊全,內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由于權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孫***,并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財產,遺囑人無權處分,該條內容應屬于無效。再次,安葬費、遺囑人原單位有關補助,亦不是遺囑人生前合法財產,而且遺囑只說“領去”,并沒有明確權屬處置。
經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主持,三方當事人遵循互諒互讓精神,根據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和繼承法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繼承人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補助費以及被繼承人原單位有關補助或者其他不可預見補貼,均由蘭花玉領取并歸蘭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房屋產權歸佘敏方所有,蘭花玉和佘亦藍應當協助佘敏方辦妥變更登記手續,所需各項費用由佘敏方承擔,佘敏方支付15萬元人民幣給蘭花玉以作補償。
三、盡管遺囑人對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遺囑處分無效,但佘亦藍仍自愿支付給蘭花玉人民幣3萬元補償,以表達誠意。該3萬元人民幣補償支付后30日內,蘭花玉搬出該房屋。
四、遺囑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單位福利分房的期權,如果原單位能夠兌現,由蘭花玉、佘敏方、佘亦藍三人均等出資購買,產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該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繼承人還有其他未列入遺囑的遺產,一經發現均由蘭花玉自行處理和所有,與佘敏方、佘亦藍無關。但如果辦有關手續需要時,佘敏方、佘亦藍應當給予協助。
以上遺囑繼承分割,三方當事人再無其他爭議,主持調解的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予以支持。三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此協議書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確認。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四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也有的學者主張,執行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該協議明確了執行的方式、內容、時限,對權利人義務人都具有約束力;只要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就不能再按原判決執行,當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筆者認為,達成和解協議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這個條件就是和解協議得到履行。
具體理由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這條法律規范從反面肯定了和解協議的效力,即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和解協議,不是靠法院強制執行,并且規定了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處理,即仍要執行原判決。
和解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處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只要這種處分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就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和解協議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執行員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體現了法院的意志,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和解協議是當即履行,則執行程序也告終結。
如果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限,則在此期限內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書執行。
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則已行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當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這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原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也不能依職權執行。
和解協議是實踐性的協議,而不是諾成性的。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則該協議就無法律約束力,這時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已經按和解協議履行,則原法律文書就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時和解協議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如果全盤否定和解協議的效力,在實踐上會放縱部分當事人隨意違反和解協議,拖延執行時間;如果認為和解協議具有絕對確定的效力,則又會漠視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失去法律文書的制約任用,最終都不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五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余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200 ____年____月____日,某鎮某村村民們都興高采烈地燃放鞭炮歡度春節。村民劉甲、孟乙覺得總是老一套玩法,沒什么意思,想玩得有刺激性。
這時,他們發現本村村民高丙家的大黃牛拴在一片空地里(系高丙家的空宅基地)正在打噸,他們便把一掛500響的鞭炮系在牛的尾巴上,然后點燃鞭炮,牛受到驚嚇,掙脫繩索,橫沖直撞。
婦女黃丁去鄰居家串門,躲閃不及,被牛撞倒,致右胳膊骨折。經醫院治療痊愈,但花去醫療費、護理費等共8000元,因病休息90天,經鑒定為十級傷殘。
黃丁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高丙賠償。調委會受理了糾紛,確定調解人員進行了初步調查,通知黃、高、劉、孟四人進行調解。
黃丁認為:她是被高丙的.牛撞傷的,要高丙賠償。高丙辯說:雖是我的牛撞傷,但我把牛拴在樹上,如果不是劉、孟二人挑逗,根本不會傷人。劉、孟二人則說:牛是高丙的,我們僅是系上鞭炮玩玩,又沒讓牛撞人。
【問題】黃丁所受的損害應該由誰負責?
【分析】黃丁所受損害應由劉甲、孟乙二人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壞的,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飼養的動物造成侵害的民事責任事實存在,在飼養人或管理人完全盡到職責,沒有過錯的情況下,要考慮飼養人或管理人免責的情況。也就是,損害是由誰的過錯引起,就由誰承擔責任。
牛雖是高丙的,但高丙把牛拴在自家的空宅基地,不是公共場所,所以,高丙對牛傷人的后果沒有過錯,所以高丙不應承擔責任。
受害人黃丁去鄰居家串門,正常行走,也沒有過錯。劉甲、孟乙為尋求刺激,把鞭炮系在牛尾巴上點燃,致使牛受驚而撞傷人,所以,劉甲、孟乙對黃丁的受傷是有過錯的,因而本案應由劉甲、孟乙對黃丁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通過過細的思想工作,劉甲、孟乙承認了自己的過錯,愿意接受賠償。調委會進行賠償額計算:1.治療費8000元;2.誤工費卯天,農村居民每天標準26.53元共2387.7元;3.傷殘費:農村居民每年6660元20年10%=13320元;總計23807.7元。
根據當事人所達成的一致協議,我們調解人員要求制作如下協議書:
人民調解協議書
新民調字(2006)01號
當事人甲:劉某,男29歲,漢,農民,某鎮某村
當事人乙:孟某,男33歲,漢,農民,某鎮某村
當事人丙:高某,男56歲,漢,農民,某鎮某村
當事人丁:黃某,女49歲,漢,農民,某鎮某村
200 ___年___月___日,村民劉甲、孟乙發現本村村民高丙家的大黃牛拴在一片空地里(系高丙家的空宅基地)正在睡覺,他們便把一串500響的鞭炮系在牛的尾巴上,然后點燃鞭炮,牛受到驚嚇,掙脫繩索,橫沖直撞。婦女黃丁去鄰居家串門,躲閃不及,被牛撞倒,致右胳膊骨折。經醫院治療痊愈,但花去醫療費、護理費等共8000元,因病休息90天,經鑒定為十級傷殘。5月10日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召集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依法、公正、自愿協商特達成協議如下:
一、牛是高丙家的,但高丙將牛拴在自家的空宅基地,沒有過錯,不負賠償責任。
二、劉甲、孟乙為尋求刺激,把鞭炮系在牛尾巴上點燃,致使牛受驚而撞傷人,對黃丁的受傷存在過錯,應由劉甲、孟乙對黃丁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經商定劉甲承擔賠償人民幣11900元,孟乙承擔賠償人民幣11907.7元。
三、賠償款于5月10日下午5時前一次性交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由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當面交給黃丁。
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時起生效,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協議一式五份,當事人、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存一份。
當事人甲:__________
當事人乙:__________
當事人丙:__________
當事人丁:__________
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六
甲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xxxx 年 月 日發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二、甲方于xxxx 年 月 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幣元整(大寫:萬元);方支付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元(大寫: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七
當事人基本情況:人民調解委員會
袁大嬌,女,71歲,漢族,農民,住址同上(系程峰之妻),身份證號:無
上列當事人于______年月日發生遺產糾紛,雙方于年月日請求我委調解,我委于年月日開始對糾紛進行調解。調解前,我委已告訴各方當事人有關人民調解的性質、原則、效力和參與調解的權利、義務。經我委調解,各方當事人認同糾紛的簡要事實情況如下:張某的丈夫程某因病于20xx年3月去世,當時公婆健在,大女兒已經出嫁,二女兒畢業在家務農,夫妻共同財產為磚瓦房4間,家具一宗,糧食一宗。鑒于當地的風俗和家庭實際情況,當時并沒有對程某的遺產進行分割。此后,張某為了晚年有所照應,決定改嫁。他公婆認為,張某改嫁應將四間房無償留下。張某則認為,自己是程某的妻子,雖然改嫁,但是伺候丈夫和公婆那么多年,有權住在房子里,堅決不同意搬出去,雙方矛盾激化。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張某當場付給兩位老人現金5000元,作為老人繼承份額的補償;
2、張某付清補償款5000元后4間鉆瓦房及家具歸張
某所有,程××夫婦××日內搬出該房屋。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八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1996年,楊女士與范先生登記結婚,二人均系再婚。范先生與前妻育有一子,隨其前妻共同生活;楊女士早年喪偶,女兒跟隨楊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兩人婚后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間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內,楊女士并沒有外出工作,專心做起了全職主婦,每月要范先生固定給付零用錢。但楊女士并沒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顧范先生的起居飲食,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輸了錢就問范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鬧,不給范先生安寧。
1998年,范先生單位解困分房,夫婦倆便以租賃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當時的調配單上有范先生、楊女士夫婦、范先生的母親及范先生的兒子。入住后不久,范先生便將自己原先居住的位于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為他所有。20xx年,范先生在得到相關部門的準許后,購置了另一套工農四村的房產,產權登記人系范先生、范先生的前妻和范先生的兒子三人,并沒有楊女士的名字,這對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產生。
楊女士認為范先生此舉根本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氣,更為范先生經常過分的關心他的前妻而惱火不已。兩人還時常為一些家庭瑣事喋喋不休,雙方言語不和,甚至還動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現裂痕。
不巧的是,楊女士的女兒在那時生病需要照顧,不得不暫時回到自己父母那里照顧女兒。范先生亦不能理解楊女士的愛女心切,便乘楊女士離家期間擅自將市光四村房屋的門鎖更換,不讓楊女士進門。楊女士協同姐姐、女兒一同與范先生理論,甚至還想砸門而入,最后范先生還是念在夫妻之情,將新鎖的鑰匙給了楊女士。可是,楊女士依然滿腔憤怒,終于做出了過激的行為。20xx年4月18日,楊女士乘家中無人,將家中所有的水、電、煤氣開關通通打開,自己跑出去。鄰居在聞到濃烈的煤氣味后撥打“110”報警。經居委及時與范先生聯系,打開房門,家中一股煤氣味,滿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時發現,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 楊女士自愿無償放棄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產權和房屋的居住權,離婚后入住通北路房子。 范先生承諾不會讓自己的前妻和兒子再去騷擾楊女士,并賠償楊女士醫藥費六百元; 楊女士對自己的過激行為向范先生道歉。
履行協議的方式、期限:簽訂本協議的3日內履行協議約定內容。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和平派出所各執一份。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字)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年月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九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事項: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借貸(或結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____出具給申請人《借條》(或《欠條》)一張,約定內容: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利率______________。并由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提供擔保,擔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逾期后,被申請人還款情況:
_____________,尚余____________________未還。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引起糾紛,申請調解。
本案各方當事人自愿將民間借貸/債務糾紛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條件,在人民調解員____________主持調解下,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償還給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借款(欠款)本金_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___,合計________元。還款期限____________,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承擔但保責任,償還給申請人____________借款(欠款)本金___________,利息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_元。還款期限______________,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自覺和及時履行自
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后30日內向xx縣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一經司法確認,本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可以向作出確認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由雙方當事人、調解組織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員(簽名)___________記錄人(簽名)___________
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民調解培訓會簡報
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全文
青海省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全文
市委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的講話稿
最新版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
廣東省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細則全文
在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議上的重要講話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勞動仲裁協議書-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書樣本-仲裁協議書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十
乙方:_____ (受害方),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左右,甲方駕駛_____號_____車,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_____不幸死亡。現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親屬(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搶救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老人贍養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賠償款共計幣(大寫):_____圓整(_____元整)。
二、死者_____ 的尸體由其家屬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所有近親屬后,由乙方所有近親屬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向甲方出具收據,并保證放棄對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償權。本協議簽署后,本次事故為一次性全部處理終結,甲乙雙方永不糾纏。
五、根據甲方的真誠表示,乙方考慮到甲方之違法行為系過失所致,主觀惡意小,社會危害輕,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本著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并希望司法機關或相關部門對甲方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決不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見證方: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男 漢族 歲 省 縣 鄉 村人。
女 漢族 歲 省 縣 鄉 村人。
200 年 月 日,乙方 、 、 人乘坐甲方
縣 公司的 號大客車,大客車在 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詳情見 公交認(200 )第 號)造成乙方 人不同程度受傷,現乙方根據運輸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起索賠,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 元,合計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由甲方先行支付。
= 元,合計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由甲方先行支付。
3、乙方 、 、 人將向本次事故第三方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力移交給甲方,由甲方全權負責。
4、本協議經甲、乙方雙方簽后生效。協議生效后乙方的一切生、老、病、死都與甲方無關。
甲方: 乙方:
200 年 月 日
事故時間:
年 月 日 時
事故地點:
市 路當事人情況: 張三(行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聯系方式 李四(駕駛員):
事故經過: 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發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何后果(后果應盡量描述詳細)。雙方各自承擔多少責任。(詳情見 公交認(200 )第 號) 經調解協商,雙方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因此次交通事故給行人造成損失共計幣多少,由李四于何時前一次性賠償張三。
當事人簽: 年 月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十一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余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十二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組。職業:____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組。職業:____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7時左右,______在____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萬余元。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3)______與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______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______現金__萬__仟元。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______為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十三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也有的學者主張,執行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該協議明確了執行的方式、內容、時限,對權利人義務人都具有約束力;只要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就不能再按原判決執行,當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筆者認為,達成和解協議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這個條件就是和解協議得到履行。
具體理由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這條法律規范從反面肯定了和解協議的效力,即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和解協議,不是靠法院強制執行,并且規定了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處理,即仍要執行原判決。
和解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處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只要這種處分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就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和解協議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執行員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體現了法院的意志,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和解協議是當即履行,則執行程序也告終結。
如果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限,則在此期限內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書執行。
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則已行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當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這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原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也不能依職權執行。
和解協議是實踐性的協議,而不是諾成性的。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則該協議就無法律約束力,這時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已經按和解協議履行,則原法律文書就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時和解協議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如果全盤否定和解協議的效力,在實踐上會放縱部分當事人隨意違反和解協議,拖延執行時間;如果認為和解協議具有絕對確定的效力,則又會漠視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失去法律文書的制約任用,最終都不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十四
甲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丁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20xx年月日發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二、甲方于20xx年月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方支付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元(大寫: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人民調解培訓會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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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書模板匯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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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篇十五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20xx年8月5日,姚文興與姚法林因雜基地歸屬不清而發生矛盾糾紛。經村委工作人員勸說,雙方同意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姚法林使用土地歸姚文興使用(姚文興的輔助房店門前的'地塊)。
2.姚文興輔助房店后頭的土地計13.8平方米歸姚法林使用;如今后土地征用歸姚文興所有。
3.姚法林提出要求姚文興在30天內圍墻重砌。同時,要求姚法林建筑石子及時用掉。
4.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調解員簽字,調委會蓋章后具有法律約束,雙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履行。
履行方式、時限:
本協議一式叁份,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xx區xx街道xx村調解委員會
20xx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