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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大調研報告 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匯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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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大調研報告 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匯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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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報告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人大調研報告篇一

本文目錄

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

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鄉鎮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于全市鄉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報告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基層的國家政權機關,也是鄉鎮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民主權力的基本形式,做好鄉鎮人大工作,直接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在基層的實施和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隨著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推進和鄉鎮政府職能的優化,鄉鎮人大工作有了較大的變化和發展,基層人大的職能作用得到了進一步發揮,為監督、促進政府工作,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但是,由于諸多主客觀因素的影響,還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還有一些困惑,難以發揮其作用,有時甚至陷入比較尷尬的境地,影響了鄉鎮人大工作質量,更影響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近年來,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在同級黨委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基本上能以《憲法》及《地方組織法》規定的13項職權為依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把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和推進依法治縣作為根本任務,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

1、積極發揮監督職能,努力推動政府工作

鄉鎮人大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積極行使監督權,促進政府改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機會,通過審議政府

工作報告

,加強了對政府工作的監督。如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作出相關決議,提出關于本鄉鎮涉及農業、工業、民生、環境、交通運輸、教育衛生等方面的經濟社會建設的工作建議。二是每半年組織鄉鎮人大代表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加強了對政府階段性工作的監督。三是各鄉鎮人大主席團普遍開展了對副鄉鎮長的評議活動,加強了對政府組成人員的個體監督。同時,還協助配合縣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的對部分政府職能部門行政執法評議工作等。

2、適時開展視察活動,積極聽取群眾呼聲

鄉鎮人大主席團能緊緊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點抓住群眾反映最強烈、要求最迫切的問題進行視察,較好地促進了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一是圍繞法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視察。如我鎮在xx年鎮人代會上,代表們提出有的礦產品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亂排污、亂倒廢渣等現象,給當地群眾帶來了生產、生活中的安全隱患。鎮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執法檢查為重點,組織縣代表對梓桐鎮千富礦業有限公司、梓富選礦廠、千島湖礦產品有限公司、采礦點進行視察,發現情況屬實,及時把視察情況通報給鎮政府。鎮政府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礦產品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了整改。二是圍繞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視察。如xx年我鎮有的代表提出建議在梓桐建造一座標準化加油站。鎮人大就組織縣代表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視察。發現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交通的不斷改善,農民購買汽車、摩托車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車輛加油難的問題日趨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標準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實際的。因此,經過代表現場視察,提出意見建議后,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投入100多萬元新建了一座標準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實議政督政舉措,努力提升為民辦事實效。

各鄉鎮人大主席團都能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總體工作目標和代表議案建議,建言獻策、議政督政。在辦理意見建議過程中,各鄉鎮人大主席團都建立了黨委書記閱辦、人大主席交辦、鎮長批辦、分管領導承辦、人大代表督辦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并由承辦人負責與代表見面答復,領寫人簽署反饋意見。如我鎮xx屆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以來共收到代表議案建議83件。鎮人大主席團認真及時地進行了整理分類,交鎮政府辦理答復代表。對一些重點建議還進行重點督辦,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鎮街上的路燈問題,幾年來時亮時黑,很不正常,集鎮居民意見很大。xx年5月,在鎮人大主席團的督促下,供電部門對路燈設施進行了徹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對一些涉及到縣級機關部門的建議,鄉鎮人大主席團還充分發揮縣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聯動解難題的新路子。如我鎮代表提出的“關于盡快開通楊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關于加大農村電網改造”的建議,涉及到縣交通、供電等部門,我們積極發揮自身代表作用,主動與倆部門溝通,使楊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項,并啟動實施。xx年的農村電網改造力度也很大,不僅實施了25個自然村的非標準村改造、電氣化村建設、表計輪換和變壓器增容,還對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線高壓進行了全線改造,總投資近400余萬元。徹底解決了全鎮高壓線路的滯后狀態和大部分村的低壓線路老化狀態,為梓桐鎮的生產發展、生活富裕提供了電力保障。

4、積極拓寬民主渠道,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來,全縣各鄉鎮人大主席團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積極為代表履職創造條件。一是夯實代表工作基礎,努力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加強代表學習培訓工作,增強代表的職務意識、責任意識,并在縣、鄉鎮人大代表中積極開展爭當“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職責的明白人,經濟發展的帶頭人,公益事業的熱心人”活動。二是積極組織代表開展活動,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組織人大代表圍繞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新農村建設、教育衛生、工業交通、安全生產等議題,開展了豐富多彩的調研視察活動。三是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活動,通過接待選民這個平臺,及時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四是認真做好代表選舉工作,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并通過一次又一次具體生動的民主選舉的實踐,探索和創造了許多新的經驗。

近年來,鄉鎮人大主席團在民主法制建設中雖然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隨著民主法制建設的進步和形勢的發展變化,鄉鎮人大工作中還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和制約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鄉鎮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認識存在誤區

在工作中,我們感到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普遍重視,這是影響鄉鎮人大履行職權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進行了一次200人的問卷調查,問卷中有這樣一道題,“現在農村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哪個?”91%的人回答是鄉鎮黨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鄉鎮人大的一個都沒有。這個結果充分反映了當前人們對鄉鎮人大的認識。事實上,在鄉鎮權力分配中,黨委是鄉鎮工作的領導核心和決策中心;政府是本鄉鎮政治、經濟、文化及其他各項社會事務的具體實施者。從法律上講,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農村基層國家權力機關。本鄉鎮的重大決策均需經過鄉鎮人大審議通過后才合法,才能付諸實施。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鄉鎮重大問題的決策均是由鄉鎮黨委書記辦公會議或黨政主要領導碰頭會或黨政班子成員會議商量作出。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通常只是“聽聽報告(政府工作報告)、舉舉拳頭(通過報告決議)、吃吃饅頭”。根本沒有什么重大事項放到人大會議上表決通過。一年幾次的人大主席團會議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動,使鄉鎮人大很難監督政府的決策行為。另外,由于鄉鎮黨委是鄉鎮重大問題的實際決策者,而法律未賦予鄉鎮人大對鄉鎮黨委監督的權力。從中可以看出,從法律上講作為鄉鎮權力機關的鄉鎮人大,事實上在鄉鎮權力機構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認識缺乏應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線”,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務虛的沒有實質性內容的工作等錯誤認識還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黨委書記也沒有真正認識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黨委政府意識非常強烈,而人大意識則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時,根本不會想到人大專職主席。二是政府對人大的監督不能擺正位置,缺乏憲法意識,人大意識,不能主動向人大報告工作,接受監督。鎮長、副鎮長凌駕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認為“政府有實權,掌管人、財、物;提拔不提拔,黨委說了算”。三是人大專職主席對人大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認為當了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就是走到了“絕境”,就是“船到碼頭車到站”了,就是年紀再輕也不會有進步和調到縣級機關的希望了。有些從鄉鎮黨政正職轉任為人大主席的同志也認為,當人大主席是“退居二線”,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不高,主動性不如從前。有的同志說:鄉鎮人大按照法律規定,地位很高,但實際不高,“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人大是“虛權的核心,實權的邊緣”。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來說,都是排在黨委委員、副鎮長之后。在人們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黨政副職。從而導致從事和對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過且過。

2.鄉鎮人大履行監督權的狀況與法律賦予的職權要求距離很大

法律賦予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應履行的職權沒有完全履行,法律規定鄉鎮人代會履行職權應有的途徑,沒有按照規范的程序執行。盡管鄉鎮人大能積極行使監督職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監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種因素,需要兩、三天召開的鄉鎮人代會,普遍都是只開半天,有的只是二個小時,會議一般只作政府工作報告和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而財政工作報告只印發書面材料。由于會議時間極短,需要表決和審議的各項決議,代表們沒有時間去討論醞釀,報告作完后,就進行表決,根本談不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政府改進工作。二是由于鄉鎮人大主席團不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因而在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不能直接行使鄉鎮人大的職權,只能圍繞鄉鎮人大的職權開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組織法》賦予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13項職權,僅僅靠一年一度極短暫的鄉鎮人代會議是很難完全履行的。對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職權,《地方組織法》第十四條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織代表開展活動,并反映代表和群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于法律法規賦予鄉鎮人大主席團和主席、副主席的職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為人大代表服務,為人大會議服務,為上級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務,而不能直接行使選舉權、決定權、監督權,以致鄉鎮人大行使職權難以到位。三是由于監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這就使監督對象對鄉鎮人大的權威尊重不夠,尤其是一些鄉鎮領導干部,只重視鄉鎮黨委、鄉鎮政府的領導,忽視人大的監督,甚至把人大的監督看成“唱對臺戲”、“找麻煩”,不愿接受人大監督。再說,鄉鎮黨委、政府的負責人是本鄉鎮的核心決策人員,握有事實上的人權和財權,“同屋辦公、同屋睡覺、同鍋吃飯”,“低頭不見抬頭見”,這就使鄉鎮人大在開展監督活動時,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監督,即使監督也顯得蒼白無力。

3. 鄉鎮人大代表的素質不高,主席團成員結構不合理

鄉鎮人大代表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細胞,他們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鄉鎮人大履行職權的質量,鄉鎮人大代表整體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執行代表職務和能力不強,與廣大選民對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責任感不強,認識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負的使命,有的僅將人大代表視為一種榮譽,而不是一種職務,開會不發言,表決隨大流,根本談不上執行代表職務。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識,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作用的主動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鄉鎮人大職權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組成人員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重視不夠,辦理不力,挫傷了代表履職的積極性。有些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老大難”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在代表和群眾中造成一定負面影響,有失于民。有的鄉鎮開展代表活動不夠經常,缺乏活力,既是開展代表活動,也是形式簡單,內容單一,效果不佳。

主席團成員會議也不夠正常,按照《浙江省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和縣人大常委會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開一次主席團成員會議,而大部分鄉鎮主席團成員都由黨委書記、鄉鎮長、黨委副書記、人大專職主席、團婦等領導組成。出現了領導干部多,基層代表少的現象。由于主要領導會議多,工作忙,很少有時間參加主席團成員會議,不是你出差,就是他開會,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參加會議,人員也很難湊齊。因此,召開主席團成員會議,領導不到場,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辦,即使會議開了,也可能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團成員會議不夠正常的現象普遍存在。

4、鄉鎮人大專職主席的配備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開展

由于鄉鎮人大沒有常設機構,鄉鎮人大工作的開展主要依靠鄉鎮人大主席組織代表開展,所以鄉鎮人大主席人選對鄉鎮人大履行職權有著突出的影響。xx年我縣對鄉鎮行政區域作了調整,并以鄉鎮換屆為契機,對各鄉鎮人大班子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調整。全縣23個鄉鎮共配備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個鄉鎮配備了人大專職主席,有11個鄉鎮的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兼任,23個鄉鎮都配備了專職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專職主席中,有2名是從原鄉鎮黨委書記轉崗的,有3名是從原鄉鎮長轉崗的,有6名是從原鄉鎮黨委副書記提拔的,有1名是從原黨委委員、副鎮長提拔的。26名人大專職副主席均是從黨委副書記、副鎮長、黨委委員、人武部長轉崗的。38名專職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齡大部分在47—52歲之間。且都是長期從事鄉鎮工作的領導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職位成了安置性職位。這種配備鄉鎮人大專職主席的方法帶來的問題: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齡、知識結構上的不合理,易給人們造成鄉鎮人大是“二線”人做的工作,與鄉鎮黨委、政府相比處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專職程度低,尤其是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那還有心思顧及人大工作。所以,這種人大專職主席的配備方式很不適應鄉鎮人大的工作。

5.鄉鎮人大履行職權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職權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虛化現象。

要使鄉鎮人大較好地履行其職權,必須在政治、經濟、制度等方面給人大開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幾個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得不到保護。由于一些鄉鎮國家工作人員民主意識淡薄,聽不得不同意見,認為代表在人代會上提出的建議、批評是“挑刺”,甚至對提出建議、批評的代表以變相的方式加以報復。二是人大代表活動的經費得不到保障。鄉鎮人大代表開展工作所需的經費一般沒有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鄉鎮人大代表開展工作時所需文件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都無固定經費來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臨時找鄉鎮長批。三是代表履行職務的法定職權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監督工作弱化。法律規定的監督形式運用少,監督缺乏廣度和深度,程序性監督多、剛性監督少,唱贊歌的多、指出問題的少,理解多、制約少,效果不明顯。其次是對“重大事項”界定不明確,決定權的行使不充分。我國現行法律對“重大事項”的范圍和內涵規定的很原則,在內容上缺乏實質性規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規范。一些事關全鄉鎮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因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鄉鎮人大在具體工作中往往感到無所適從,尺度難以把握。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特別是鄉鎮人大正處在完善和發展階段。改進和加強鄉鎮人大工作,對于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農村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政治權利的實現,促進鄉鎮各項工作的開展,因此,針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強化黨委政府的人大意識,努力提高對鄉鎮人大工作的重視程度。鄉鎮人大在我國五級人大代表中,鄉鎮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發揮好鄉鎮人大的作用,對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穩定來說,關系重大。鄉鎮人大、鄉鎮黨委、鄉鎮政府是鄉鎮權力系統中的三個中心,只有三者協調一致,才能促進各自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此,一是要提高黨政領導干部的人大意識,增強黨政領導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識,使他們更加重視、關心、支持人大的各項工作。二是鄉鎮黨委要把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當作落實我國根本政治制度、鞏固基層政權建設、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頭等大事來抓,定期聽取人大主席團工作匯報,注重解決鄉鎮人大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三是鄉鎮政府領導要擺正位置,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增強同級政府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意識和自覺性;增強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識。

2.重視鄉鎮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鄉鎮人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要力爭做到鄉鎮人大干部同鄉鎮黨委、政府干部保持四個大致一樣:一是年齡上大體一樣,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選的年齡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頻率、節奏上大體一樣,對那些在鄉鎮人大工作崗位上實績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為縣人大領導或轉任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無望的消極氛圍。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頻率、節奏上大體一樣,應考慮哪些鄉鎮工作時間長、整體素質較高、工作成績突出的鄉鎮人大干部交流到縣級機關部門任職,而不是說只要當上鄉鎮長、書記的鄉鎮領導才可以調到縣級機關部門,人大干部只能一輩子呆在鄉鎮基層。四是在待遇上大體一樣,人大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要與同級黨委、政府同級領導一致,不應有歧視。我認為,只要把鄉鎮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鄉鎮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讓鄉鎮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鄉鎮人大干部安心于鄉鎮人大工作。同時,縣級人大常委會還應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給鄉鎮人大強有力的支持,幫助鄉鎮人大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使鄉鎮人大在開展工作時,能放開手腳,大膽履行職權。

3.加大鄉鎮人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鄉鎮人大的影響力。鄉鎮人大履行職權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們知之甚少。這就要求必須加大宣傳力度,擴大鄉鎮人大的影響,使各方對鄉鎮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夠的認識,自覺地維護鄉鎮人大的權威。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及電視、電臺等媒體加大《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中對鄉鎮人大地位及職權規定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使人民群眾真正了解鄉鎮人大的地位和職權是法定的,自覺地維護鄉鎮人大的權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傳在鄉鎮人大工作中涌現出的好典型、好經驗,使群眾明白鄉鎮人大是能夠實實在在為群眾辦實事的,是為民作主的機構,擴大鄉鎮人大在群眾日常生活中的影響。

4、依法規范程序,深化監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監督實效。一是要提高鄉鎮人代會質量。一年一次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不斷提高會議質量。首先是認真做好會前準備。要廣泛開展調研,召開代表小組座談會,征求代表對政府工作報告和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的意見建議,使代表對報告中涉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論證,做到會中審議時心里有數。其次是延長會議時間。鄉鎮人代會會期起碼要有兩天以上,如果有選舉任務,會期還應延長,這樣才能保證人大代表有較充足的時間依法履行職責,才能保證代表充分發揚民主。這是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權利,也是發揚民主,對政府進行監督的一種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強鄉鎮人代會的會議實效。要通過保證會議時間和合理的會議程序,糾正開應付會和過程會的做法。會議要突出中心,除了審議幾個報告以外,重點應對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表決,解決一至二個事關本鄉鎮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決而經過努力又能辦到的重大問題。二是鄉鎮人大主席團在閉會期間要牢固樹立“監督不力就是失職”的觀念,依法行使監督權。要在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形式、務求監督實效上下功夫。把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真正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深入開展工作審議、執法檢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礎上,要積極運用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形式,加強對政府工作的監督。要切實加大監督力度,擴大監督面,延長監督鏈,直面各種問題和矛盾,提出建設性的指導意見。同時要建立健全人大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督辦制度,加強跟蹤檢查,督促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落到實處。

5、強化人大代表素質,努力提高代表履職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鄉鎮人大代表素質的高低對鄉鎮人大正確履行職權,推進民主法制建設有著重要的影響。鄉鎮人大主席團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聯系代表,確保代表作用的充分發揮。為此,必須不斷提高鄉鎮人大代表的素質。首先,要堅持代表當選條件。當選代表必須具備政治條件、品德條件、文化條件、能力條件,既具有參政議政之能,又具有參政議政之德。其次,科學確定代表結構,這就要求處理好干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鄉鎮人大主要是普通群眾代表與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鄉鎮人代會變成干部會。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訓工作。通過培訓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為履行代表職責作準備。

6、強化組織、制度保障,推動鄉鎮人大工作再上新臺階。一是要健全鄉鎮人大工作機構,配齊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和工作人員,確保鄉鎮人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二是要進一步優化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結構。應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員進入鄉鎮人大主席團,應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務能力的農村代表進入主席團。三是要根據形勢的發展,擴大鄉鎮人大行使決定權的范圍。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鄉鎮政府工作增多,職能擴大,需要規范的事項也越來越多。同時,隨著民主法制建設步伐的加快,這種新的形勢必然要求進一步擴大鄉鎮人大的職權范圍。四是要對鄉鎮人大行使決定權的程序做進一步規定,使鄉鎮人大的決定權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組織法》對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決定權的范圍只是作了原則的規定,在具體操作中,鄉鎮人大普遍反映落實決定權有困難,致使一些鄉鎮人大不能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

總之,鄉鎮人大作為最基層的國家權力機關,必須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中發揮其積極的作用。

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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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關于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調研的通知要求,我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從4月5日開始,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分別深入到部分鄉鎮,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交流分析談討鄉鎮人大工作情況。4月15日,我縣又在原公鎮召開了鄉鎮人大工作現場經驗交流座談會,會上原公、桔園、孫坪等鄉鎮就如何開展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經驗交流,同時又分析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各鄉鎮人大主席團會后也分別走訪了代表和有關方面,征求和座談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的情況。5月17日,我們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對調查走訪座談以及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書面匯報情況進行歸納整理。通過討論分析,現將對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查研究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鄉鎮人大基本情況我縣現有24個建制鄉鎮,鄉鎮人大代表1534名。鄉鎮人大主席24人,其中專職主席7人,兼職主席17人。鄉鎮人大副主席22人,專職22人。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擔任同級黨委委員24人,設立鄉鎮人大辦公室24個,設鄉鎮人大聯絡員24人,其中:專職8人,兼職16人。鄉鎮人大主席團建立了《主席團工作職責》、《主席團會議制度》、《主席團學習制度》、《主席團成員聯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制度》、《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請示匯報制度》等。??? 二、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情況從開始,我們實行了對鄉鎮人大工作目標管理百分考核辦法以來,年初都召開鄉鎮人大工作會議,會上對上年鄉鎮人大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并安排布置當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發文要求鄉鎮人大會議在三月底前召開完畢。在七月份又對鄉鎮人大上半年工作進行檢查,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具體地改進要求和指導意見。年底又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年終考核,評優樹模。通過這些方式,我縣鄉鎮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鄉鎮每年都能按時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會議準備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參政議政積極踴躍。二是每個鄉鎮在閉會期間,堅持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研究人大工作,開展“三查、一評議”活動,都能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執法檢查3到4次,每個鄉鎮都能每年開展1-2次代表評議“七站八所”工作。個別平川鄉鎮加強對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門的評議和執法檢查達到6-7次。三是通過代表小組活動,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分片聯系走訪代表溝通聯系多,能夠及時將代表和群眾的意見反映給黨委、政府,以引起重視。四是代表視察、建議能夠在規定的人代會召開后三個月內答復代表。五是我縣鄉鎮自去年開始,已逐步進行試點,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今年每個鄉鎮都全面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職方面,我們三月份舉辦了全體縣人大代表學習培訓會,會上縣人大代表劉龍存、程建國、梁光榮、李龍福、蘇開卿、孫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發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職責的經驗,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鄉鎮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經過調查,我們認為當前鄉鎮人大工作存在以下問題:1、代表素質不能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2、代表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作用的主動性還不高;3、代表活動經費沒保障,一些鄉鎮因活動經費緊缺而導致一些代表活動無法開展。4、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不夠,黨委對人大工作有待進一步重視,各級各方面的人大意識,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識不強,鄉鎮人大的人員較少,經費很緊,辦公設施較差等都制約了鄉鎮人大工作的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要改變這種情況:?? 一是各級各方面要重視和支持鄉鎮人大工作。要不斷樹立人大意識,民主政治法制意識,充分認識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鄉鎮人大開展好工作,從人員配備,經費,辦公設施方面給予解決。??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競選機制,不斷提高代表素質。代表競選是代表發揮代表作用,積極參加代表活動,履行代表職責,提高代表素質的重要基礎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鄉鎮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鄉鎮人大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對代表培訓,代表述職活動的考核制度,促進代表積極開展活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總之,通過調查研究,我們認為,鄉鎮人大工作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隨著全國人大以及上級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發展較快。但是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仍需國家立法加以解決。鄉鎮人大在目前狀況下要進一步采取多種措施,調動代表參政議政積極性,積極開展代表活動,履行鄉鎮人大的職權,把鄉鎮人大工作搞好。

五月十九日

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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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課題安排和岱山縣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調研要求,近期我們對岱山全縣鄉鎮人大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在縣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社會和諧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有所探索,有所規范、有所作為,有所進取,有所形象,認真履行職責,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實加強領導,鄉鎮人大工作得到保證

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鄉鎮人大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1、機構健全、領導重視。全縣共有七個建制鄉鎮。高亭、東沙、岱西、岱東、長涂鎮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聯絡員各一名;衢山鎮、秀山鄉設專職主席、副主席、聯絡員各一名。今年四位鄉鎮人大聯絡員調配了大學生公務員,二位聯絡員兼任政府辦副主任。這樣的配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各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總體來說比較重視,每年都聽取人大工作的匯報,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職能,幫助人大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書記辦公會、黨委會、鎮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都請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列席。2、鄉鎮黨委研究人大工作。鄉鎮黨委要將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大多鄉鎮黨委每年都有幾次聽取或專題研究鄉鎮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2—4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涉及有關重大問題時能及時向黨委報告,需要黨委統籌協調的,也得到了黨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證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3、經費得到保障、辦公條件不斷改善。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一般采用報帳制。目前,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都配備了專用電腦,為日常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有的鄉鎮按照“目標同一,工作同向,獎懲一致”原則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分工負責制,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二)監督與服務并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我縣經濟比較落后,xx年全縣生產總值才27億元,縣級財政收入1億元。自從縣委號召跨越式發展和“四個岱山”建設以來,各鄉鎮人大把招商引資、統籌協調、維護穩定、創建和諧、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為人大工作的大事來抓,努力尋求人大工作與經濟建設的最佳契合點。

一是各鄉鎮人大對政府工作實行監督的基本做法:1、召開主席團會議,適時聽取和審議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重點對政府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實事工程、民生問題等重要事項處于人大的監督之下,促進了政府有序、高效運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工作,建立會議辦理、現場辦理、評估辦理等制度,大多鄉鎮采用答復時面商和辦結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議滿意率和辦理解決率逐年提高。3、組織各種層次的視察活動。突出重點工程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環境衛生、生態綠化、轉產轉業、生產安全、農貿市場等方面開展視察。選擇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組織代表開展調查研究,提高對政府辦事效率、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監督有針對性。如岱西鎮人大把鹽業享受柴油價補貼問題以建議形式,通過代表提交到省人代會和全國人代會上;還把鹽業鹽民生產問題的

調查報告

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鹽業局后,引起省里對鹽區生產建設的重視、達到原鹽價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鄉鎮人大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的主要體現:1、切實履行職責,審議、決定鄉鎮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重大事項,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順利進行。擴大知政知情渠道,積極采取“政府實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議”的活動,并組織人大代表深入調查研究,聽取群眾意見、為地方發展進言獻策。2、服務中心工作,始終與黨委同心同調。主動推進政府工作,做好維穩工作:如衢山鎮人大在鼠浪湖島整體搬遷中做了大量工作;長涂鎮人大在金海灣大型工程建設中,負責征地拆遷工作;秀山鄉人大在常石集團和惠生集團落戶中負責民生協調工作;高亭、東沙、岱西鎮人大做好工業園區征地工作等。3、鼓勵人大代表招商引資起作用、幫困扶貧獻愛心、經濟發展作貢獻。據近二年初步統計:各級人大代表在縣鄉兩級招商引資工作中受表彰達20多名;有80%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建立幫困結對戶;在全縣重點骨干企業老總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創業創新”評選全縣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縣第三屆專業撥尖技術人才和優秀實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協助企業轉型升級。各鄉鎮人大經常組織企業代表到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型企業學習考察,僅去年長涂鎮組織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業考察;衢山鎮組織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橫船舶企業考察,東沙鎮組織代表到寧波北侖港物流企業考察等,為本地企業代表借鑒創業創新經驗提供平臺。可以說,這幾年引進全縣港口企業落戶和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各鄉鎮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達84.2億元,財政總收入7.5億元。

(三)民主法制意識加強,依法治縣治鄉工作逐步推進

鄉鎮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設和依法治縣治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傳教育。督促鄉鎮政府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義務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衛生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養老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普法工作的落實。2、著力推進依法行政。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督促政府部門效能建設和政務公開,提高公務人員素質。各鄉鎮人大多次牽頭舉辦《生產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公司法》、《

合同

法》、《婚姻法》、《物權法》等法律講座,并開展對執法部門督查。3、有效開展執法檢查。近年來鄉鎮人大著力對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漁業生產安全、教育衛生、農民負擔、職工維權等方面要求有關部門述職、組織代表評議,如去年衢山鎮人大對設立不久的交通、建設、漁業分局提出了14條整改意見、各分局有了壓力,就產生動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觀。

(四)搭建活動平臺,發揮代表作用有所進取

全縣192431萬人,產生市級人大代表67名(現有66名、其中26名在鄉鎮)、縣級人大代表172名(現有168名、其中111名在鄉鎮)、鄉級人大代表446名(現有442名)。為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確保了主體力量,并較好地發揮代表作用。1、開展代表專項學習培訓。開展代表專項培訓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重頭戲。xx年人大換屆結束后,每個鄉鎮人大對所屬各級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項學習培訓,內容有憲法、人大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地方組織法、《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如何行權履職》、《規范人大工作用語》等講課,多數鄉鎮組織培訓2次以上。各鄉鎮人大為每位代表訂閱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縣人大設立網站,還專門為代表編印了《人大代表手冊》,方便代表掌握知識和履職參考。2、開展代表專項活動。結合縣人大在本屆開展的“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建設富強和諧岱山”的總體活動,各鄉鎮人大紛紛組織有自己特色的專項活動:如高亭鎮開展人大代表“進百家門,解百人難”為內容的代表聯選民“愛民利民”活動,東沙鎮設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動,岱東鎮每年開展人大代表活動周活動,長涂鎮組織人大代表“深入社區調研、為發展獻一計”活動,岱西鎮和秀山鄉開展“重點工程聯選民維穩定”活動,衢山鎮組織三級人大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保持每月二次,充分發揮了各級代表的整體作用。3、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日活動。去年七月份起,每個鄉鎮都在每月15日按排縣鎮二級代表接待選民,要求代表傾聽群眾呼聲,關注社會熱點,掌握第一手民情資料,撰寫好代表議案建議。

(五)加強自身建設,人大工作有所評價

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主要是在制度、作風、陣地三個方面:1、在制度建設上,各鄉鎮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團會議制度、向黨委匯報工作制度、代表建議交辦和督辦制度、規范代表活動制度、代表學習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組組長副組長和履行代表職責等一整套制度和職責,建立了“五簿一冊”(主席團會議記錄簿,人民來信來訪記錄簿,各級文件登記簿,代表議案和批評、建議、意見記錄簿,代表小組活動記錄簿,代表分組情況及代表花名冊)。另外,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各代表小組每年工作年初度計劃,年終有總結,規范了鄉鎮人大的運作機制。2、在作風建設上,各鄉鎮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進行口頭述職,加強選民對人大代表的監督。鄉鎮人大負責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聯系社區及漁農村指導工作、岱西鎮和秀山鄉人大副主席還兼任一個社區黨務工作,廉潔自律方面都沒有問題。3、在陣地建設上,東沙鎮和長涂鎮人大還設立了人大代表活動之家,掛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鎮人大有《人大工作簡報》和人大宣傳之窗,使群眾和代表能夠及時了解人大工作情況,人大代表對本級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評價。

調研中我們感覺到,雖然鄉鎮人大在謀求地方經濟發展、推進政府工作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不足

縣委曾經強調鄉鎮人大工作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各級各部門要齊心協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級各部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有差異,因而工作績效不平衡。個別黨委書記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黨委書記對重大事項、重要會議,不提交人大主席團討論。如人大主席團會議有1個鄉鎮一年只開1次、2個鄉鎮一年只開2次,達不到1季度只少召開1次的依法規定。對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邊球,利用黨政會議提一句點一下就算交差。在現實生活中,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是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一個根本原因。在農村,相當部分的人認為現在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黨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專職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職甚至副職侯選人之后。從經費保障來看,雖然鄉鎮人大代表活動所需經費一般會列入財政預算和按實際開支予以報銷。但部分鄉鎮財政困難,代表活動經費不一定能滿足,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沒有給予補貼費或很少補貼,代表小組活動經費更難以保證。也有少數地方對人大代表活動不熱心、不支持,不為代表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有的因經費問題使必要的人大有關會議和代表活動時間縮短或取消。

(二)鄉鎮人大干部職責不到位

縣委在換屆時雖然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選進行了調配,但從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備與職責和情況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專職人大主席少。全縣7個鄉鎮設專職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鎮6萬人口的大鎮,未能配設專職人大主席。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級別上加強了人大工作,但由于黨委書記往往沒有過多的精力從事人大工作。有的擔任人大主席時間不長,人大業務知識還比較陌生,所以對做好鄉鎮人大工作顯得力不從心,給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的正常開展帶來難度。二是專職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職過多。絕大多數專職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職能性質的工作,有3位專職主席和副主席還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及工作組負責人等。使主管的工作處于被動應付,對隨時可能出現的事關鄉鎮全局的新情況、新問題得不到及時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團決定的事項提出極少,導致人大主席團會議偏少或以臨時碰頭會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職責不到位。全縣7個鄉鎮雖配有人大專職聯絡員,但實際上都有兼職,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從客觀上導致了多數鄉鎮人大工作是“一人決策一人做,孤掌難鳴”,人大干部是“一塊牌子一個人”,客觀上影響了人大作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發揮。

(三)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定職權不完善

目前,《地方組織法》規定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規定大會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這些負責工作僅在閉會期間起到組織聯系、檢查、督促的作用,沒有設定審查監督和人事任免等職權。導致大會主席團在閉會期間要審查政府專項報告、監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順;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提出對政府批評意見和建議要求也有“個別行為”之嫌。另外《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對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僅有原則性規定,對在閉會期間如何組織聯系、開展視察調查、行使檢查督促、安排述職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面未作出具體程序和要求,這就不便于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工作的具體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棄,“彈性”太大。

(四)鄉鎮人大工作監督力度還不強

一是人代會會期過短。每年一次的人代會雖能保證召開,但有的會議質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會時間只有半天至一天,會期過短,只好簡化程序,不能保證代表們的議政時間,難以涵蓋全年度需要審議監督的事項。二是代表意識不強。換屆選舉中過于強調代表的結構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職能力差;在大會上代表提交的議案建議數量少,而質量普遍不高,一屆甚至幾屆沒有形成過大會議案;部分人大代表參政議政能力差,個別代表開會從不發言,在其心目中就是“開一天會、劃一個圈、吃一頓飯、照一張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輕監督。一些鄉鎮領導干部只重視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輕視人大的監督,甚至把人大的監督看成是“太羅嗦”、“找麻煩”,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監督。這就使得人大在開展監督時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膽監督,即使進行監督也是敷衍應付,流于形式,顯得無力。如對代表建議辦理答復程序比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差得多,多數建議意見的處理都是有頭無尾;有的奈于鄉鎮政府領導面子,代表對答復滿意率雖然較高、而問題的解決率且很底。又如有的鄉鎮組織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次數不算少而效果較差,有的在代表活動中,只聽政府有雷聲無雨影,活動結束或表態后就沒有交待。

鄉鎮人大是鄉鎮一級的基層國家權力機關,具有監督鄉鎮政府及下屬部門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職能。加強鄉鎮人大工作有利于促進基層實踐科學發展觀、協助鄉鎮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行政,保障漁農村三個文明和小康社區建設,從而更好地扎實推進“四個岱山”建設。

(一) 推進鄉鎮人大工作黨委重視是關鍵

鄉鎮人大工作直接受黨委領導,而且多數鄉鎮人大主席有黨委書記兼任,推進鄉鎮人大工關鍵在于黨的領導。一是建議鄉鎮黨委要統籌兼顧,加強對鄉鎮人大的領導,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來認識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定期聽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鄉鎮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做到有職、有權、有責。在制定本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工作規范中,應規定人大主席列席黨委會和政府重要會議,以確保鄉鎮人大能全面貫徹黨委意圖,了解、掌握鄉鎮的基本情況,更好地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點開展人大工作。認真研究和幫助解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二是建議縣委合理設置考核目標,對鄉鎮黨委的考核將鄉鎮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適當比例,以增強黨委對人大工作領導的責任心和人大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及主動開展工作的積極性。要不斷強調鄉鎮人民政府應主動接受人大的監督,凡屬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主動報請人大審議、批準。鄉鎮人大一旦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或決議后,政府必須認真執行。三是建議上級組織部門協調配置,給較大鄉鎮(高亭、東沙鎮)配設專職人大主席;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人大副主席經幾年考察,工作較好的盡可能亨受正科級待遇,專職人大副主席的次序應列于政府副鄉鎮長前面;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的任職年齡可適當年輕化或離職年齡適當放寬,以保證其能基本任滿一屆。黨委、人大、政府班子的獎勵雖略有區別,但應基本相同,主席團工作經費要有保障。對較大的鄉鎮宜設鄉鎮人大辦,若與黨政辦合署的,可由黨政辦副主任兼人大聯絡員。

(二)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縣級人大指導是動力

鄉鎮人大工作的好壞,事關全縣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級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監督指導,能給鄉鎮人大強有力的支持,是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的動力。一是縣級人大要促進各鄉鎮人大工作平衡發展,可增加鄉鎮人大工作列會次數,促使鄉鎮人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設。今年為鼓勵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創新爭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從xx年起,明確鄉鎮人大主席團年度工作績效評估的指導意見(試行)。內容在原考核標準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評估分值確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獎各一個。希望這個激勵機制,能在實踐中得到充分運用和完善,促使鄉鎮人大工作整體發展。二是縣級人大要關注鄉鎮人大實際困難,通過對市委、縣委《關于加強對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見》傳達貫徹,督促幫助鄉鎮人大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在鄉鎮領導班子的分工時,建議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盡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別是帶有“一票否決”性質的工作,便于劃清人大與政府的各項職權,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副主席不宜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和工作組負責人,讓他們確保一半以上時間從事人大本職工作。對鄉鎮人大干部(聯絡員)的編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辦公條件等問題,可向同級黨委、政府提出建議,督促加以明確、落實,使鄉鎮人大工作的同志熱心、安心于鄉鎮人大工作。三是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人大的宣傳、干部培訓和代表活動經費保障力度。建議縣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設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及各級人大代表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等內容列入宣傳計劃,并認真抓緊抓好,防止人大閉會期間無聲無像的現象。建議縣組織部門、黨校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列入縣管干部培訓課程,提高干部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認識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強調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建議縣鄉兩級財政部門依法保障代表活動經費,落實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中的補貼,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專戶管理,專項使用,確保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推進鄉鎮人大工作加大監督力度是重點

監督工作是人大的重點,也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難點和弱點。一是要把握科學發展的重點。圍繞經濟發展第一要務和“”規劃的落實,監督政府制定實施好各項具體措施;圍繞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促進各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圍繞關注民生,深化農村制度改革和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積極有序地推進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斷創新監督形式。鄉鎮人大的監督方法形式比較單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職熱情,也影響了監督的效果。因此,要積極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監督新路子。如:在人代會上增加專題審議內容,及時監督一些社會焦點問題;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寫議案、建議的質量。在閉會期間要組織代表開展針對性強的調研、視察、檢查、評議活動 。三是發揮代表整體作用,增強監督力量。加強對代表的學習培訓,注重學而為用,如:培訓“在人代會期間如何審議政府工作”、“在閉會期間如何開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崗位上怎樣起模范帶頭作用”等。鄉鎮人大要擴大區域內各級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進各代表小組活動經常化;要督促政府對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增強代表透明度 ,不斷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能力。

(四) 推進鄉鎮人大工作依法規范是保證

目前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沒有法定的監督和人事任免職權,沒有常設機構和辦事機構等問題,會影響鄉鎮人大政權建設,非常不利依法開展工作,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巳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列入法規清理范圍和計劃召開全省鄉鎮人大工作會議之際,建議縣人大通過市人大組織撰寫《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過區域內省人大代表提出這方面建議,同時要求制定出臺鄉鎮人大主席團組成人員守則、議事規則、監督條例、議案建議辦理規定、述職和評議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促成修訂和完善有關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律,為加強鄉鎮人大這一基層政權建設提供法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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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大常委會xx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走訪了鄰水縣柑子鎮、興仁鎮,華鎣市永興鎮、紅巖鄉,武勝縣沿口鎮、華封鎮,與近100名鄉鎮人大代表、30余名鄉鎮人大干部進行了座談,聽取了5區縣市人大常委會情況介紹,向500名鄉鎮人大代表、300名鄉鎮人大干部、100名鄉鎮干部發放了問卷調查表。綜合問卷調查、走訪座談、區市縣匯報材料等情況,現將鄉鎮人大工作綜合報告如下:

目前,全市共有172個鄉鎮,共有鄉鎮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鄉鎮換屆以來,我市鄉鎮人大工作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上級人大常委會的指導,認真履行職權,為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穩定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組織機構基本健全。地方組織法規定,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設主席,并可以設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個鄉鎮均設立了人大主席團,其中,4個鄉鎮設專職人大主席,168個鄉鎮由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168個鄉鎮設專職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調整目前暫出缺7名專職人大副主席。廣安區、華鎣市、鄰水縣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為同級黨委委員,岳池縣部分鄉鎮專職人大副主席為同級黨委委員。除武勝縣外,全市各鄉鎮普遍配備1名兼職人大干事。總的來看,鄉鎮人大組織機構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開。一是依法選舉人大代表。各鄉鎮基本能按照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和上級的要求,設立選舉委員會,合理劃分選區,認真做好選民登記,依法推薦和確定代表候選人等工作,引導選民對候選人進行醞釀、討論,通過無記名投票依法選舉產生鄉鎮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全市98%以上的鄉鎮能如期召開人代會,聽取人大主席團和政府的工作報告,能依法選舉主席團、選舉或補選鄉鎮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鄉鎮長和副鄉鎮長。三是依法召開主席團會議。多數鄉鎮在閉會期間每季度召開1次主席團例會,研究部署人大工作,聽取和審議政府重要工作報告。武勝縣沿口鎮、華鎣市紅巖鄉等鄉鎮人大在年初印發審議計劃,提前告知主席團成員、鄉鎮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門,審議質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職能緊扣中心。全市多數鄉鎮人大主席團能圍繞鄉鎮黨委工作重點、政府工作難點和群眾反映熱點,較好履行監督職能。據調查,近年來,全市近一半的鄉鎮人大緊緊圍繞工業經濟、農業產業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生育等重要事項,開展調查、視察,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政府整改落實。如廣安區觀塘鎮人大每年組織人大代表開展一次農業產業園發展視察活動,岳池縣石埡鎮人大加強對基層執法部門的監督, 鄰水縣柑子鎮人大對學校、衛生院、電管所等單位開展行風評議活動。

(四)代表活動普遍開展。各鄉鎮普遍建立了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聯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系選民制度,劃分了代表活動小組,制訂了代表活動計劃,代表活動普遍開展。據調查,全市每年開展代表小組活動2次以上的鄉鎮人大達55%,鄉鎮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參加代表小組活動2次以上的達48%。鄰水縣45個鄉鎮均開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聯系信訪選民”活動。武勝縣開展了人大代表監督安全生產活動,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廣大人民群眾譽為安全生產 “守護神”。華鎣市永興鎮人大開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幟”活動,把人大代表引導到經濟建設的主戰場,用代表的先進性引領廣大群眾發展致富。岳池縣顧縣人大鎮開展了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

(五)上級指導逐步加強。各區市縣人大常委會按照“密切聯系、加強指導、大力支持、推進工作”的思路,與鄉鎮人大建立了緊密型指導關系。xx年鄉鎮換屆后,各區市縣人大常委會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會聯系鄉鎮人大工作辦法,開展了1次以上鄉鎮人大主席、專職副主席、人大干事業務培訓,指導鄉鎮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團例會、代表活動、代表建議督辦、代表視察等制度,通過定期召開鄉鎮人大工作會議,對鄉鎮人大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考評等方式,推動了鄉鎮人大工作正常開展。鄰水縣人大常委會指導督促鄉鎮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項活動制度和“七簿一冊”,華鎣市人大常委會建立鄉鎮人大主席聯席會制度,武勝縣人大常委會召開鄉鎮人大主席“履職觀摩會”。

盡管鄉鎮人大在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穩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績,但與法律法規賦予鄉鎮人大的職責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調查顯示:56%的調查對象對鄉鎮人大履職行權的總體評價是“成效一般”,鄉鎮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認識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領導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性質、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確認識,思想上不夠重視,支持不夠有力。如:區市縣對鄉鎮綜合目標考核,有的沒有將人大工作納入考核內容,即使納入目標考核內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僅占1分,權重太輕。二是社會民眾普遍習慣于鄉鎮黨政“兩駕馬車”,沒有將鄉鎮人大作為地方權力機關來看待和認識,對鄉鎮人大的認同度較低。三是一些鄉鎮干部認為鄉鎮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線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線”,并戲稱人大主席團為“活動團、會議團和舉手團”。四是在人大系統內部也還存在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模糊認識,覺得鄉鎮人大工作是虛功,難做實,“意思意思”就行了。這些現象集中暴露出鄉鎮人大宣傳不足和人們對鄉鎮人大認識上的偏差。

(二)現行機制不利工作。“兼職不兼,專職不專,干事不干”,是目前鄉鎮人大機制的現狀。調查顯示,全市由書記兼任主席的占97.6%,這本是為了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對人大工作的強化,但絕大多數同志是重黨政工作,輕人大工作,兼職不履職;各地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實際工作都兼任部分黨政工作,絕大多數有3—4項,大多集中在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責任重大的崗位,其中1名鄉鎮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還分管聯系國土、城建、安全生產、招商引資、工業經濟、信訪、政法等,兼職工作達7項之多,兼職過多牽扯了鄉鎮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業”。還有部分鄉鎮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監督權時,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處境十分尷尬,這也有悖《四川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第三條第三款“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不得擔任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規定。兼職人大干事也普遍從事黨政、組織、紀檢、武裝等工作,身兼數職,沒有時間從事人大工作。主席團日常事務沒有專人負責,難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履職行權不夠充分。從問卷調查看,各鄉鎮召開人代會1天時間的占79%,半天時間的占18%,1天以上的僅占3%,且大都是“上午10點開會,中午2點結束,吃完飯就散伙”,被戲稱為“快餐人代會”,審議工作幾乎不進行。大多數鄉鎮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僅為2—3條,人均不到0.1條,有的甚至1條建議也沒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鄉鎮人大主席團沒有堅持做到每季度召

人大調研報告篇二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關于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調研的通知要求,我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從4月5日開始,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分別深入到部分鄉鎮,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交流分析談討鄉鎮人大工作情況。4月15日,我縣又在原公鎮召開了鄉鎮人大工作現場經驗交流座談會,會上原公、桔園、孫坪等鄉鎮就如何開展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經驗交流,同時又分析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各鄉鎮人大主席團會后也分別走訪了代表和有關方面,征求和座談討論了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的情況。5月17日,我們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對調查走訪座談以及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書面匯報情況進行歸納整理。通過討論分析,現將對鄉鎮人大工作情況調查研究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鄉鎮人大基本情況我縣現有24個建制鄉鎮,鄉鎮人大代表1534名。鄉鎮人大主席24人,其中專職主席7人,兼職主席17人。鄉鎮人大副主席22人,專職22人。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擔任同級黨委委員24人,設立鄉鎮人大辦公室24個,設鄉鎮人大聯絡員24人,其中:專職8人,兼職16人。鄉鎮人大主席團建立了《主席團工作職責》、《主席團會議制度》、《主席團學習制度》、《主席團成員聯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制度》、《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請示匯報制度》等。??? 二、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情況從2000年開始,我們實行了對鄉鎮人大工作目標管理百分考核辦法以來,年初都召開鄉鎮人大工作會議,會上對上年鄉鎮人大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并安排布置當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發文要求鄉鎮人大會議在三月底前召開完畢。在七月份又對鄉鎮人大上半年工作進行檢查,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具體地改進要求和指導意見。年底又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年終考核,評優樹模。通過這些方式,我縣鄉鎮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鄉鎮每年都能按時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會議準備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參政議政積極踴躍。二是每個鄉鎮在閉會期間,堅持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研究人大工作,開展“三查、一評議”活動,都能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執法檢查3到4次,每個鄉鎮都能每年開展1-2次代表評議“七站八所”工作。個別平川鄉鎮加強對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門的評議和執法檢查達到6-7次。三是通過代表小組活動,鄉鎮人大主席團成員分片聯系走訪代表溝通聯系多,能夠及時將代表和群眾的意見反映給黨委、政府,以引起重視。四是代表視察、建議能夠在規定的人代會召開后三個月內答復代表。五是我縣鄉鎮自去年開始,已逐步進行試點,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今年每個鄉鎮都全面開展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職方面,我們三月份舉辦了全體縣人大代表學習培訓會,會上縣人大代表劉龍存、程建國、梁光榮、李龍福、蘇開卿、孫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發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職責的經驗,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鄉鎮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經過調查,我們認為當前鄉鎮人大工作存在以下問題:1、代表素質不能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2、代表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作用的主動性還不高;3、代表活動經費沒保障,一些鄉鎮因活動經費緊缺而導致一些代表活動無法開展。4、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不夠,黨委對人大工作有待進一步重視,各級各方面的人大意識,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識不強,鄉鎮人大的人員較少,經費很緊,辦公設施較差等都制約了鄉鎮人大工作的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要改變這種情況:?? 一是各級各方面要重視和支持鄉鎮人大工作。要不斷樹立人大意識,民主政治法制意識,充分認識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鄉鎮人大開展好工作,從人員配備,經費,辦公設施方面給予解決。??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競選機制,不斷提高代表素質。代表競選是代表發揮代表作用,積極參加代表活動,履行代表職責,提高代表素質的重要基礎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鄉鎮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鄉鎮人大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對代表培訓,代表述職活動的考核制度,促進代表積極開展活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總之,通過調查研究,我們認為,鄉鎮人大工作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隨著全國人大以及上級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發展較快。但是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仍需國家立法加以解決。鄉鎮人大在目前狀況下要進一步采取多種措施,調動代表參政議政積極性,積極開展代表活動,履行鄉鎮人大的職權,把鄉鎮人大工作搞好。

二00四年五月十九日

人大調研報告篇三

20xx年,在市人大常委會信訪領導小組的堅強領導下,市、縣(市)區人大信訪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中央兩辦印發的《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相關規定,依法規范信訪秩序,暢通信訪渠道,著力化解信訪積案,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信訪形勢總體平穩向好。

一、基本情況

截止11月底,市、縣(市)區人大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信訪事項971件次,同比下降11.4%;其中來信225件,同比下降10.2%;來訪332批,803人次,同比下降23.3%;其中省人大轉交辦41件,同比下降29.2%;5人以上集體訪13批,235人次,同比下降23.5%。

按期報結率為100%。其中解決或部分解決信訪問題14件,占報結總量的21.1%;無法處理8件,占報結總量的13%;反映情況不實或無理訴求20件,占報結總量的34.8%;維持11件,占報結總量的17.7%;正在辦理中7件,占報結總量的13.4%。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一是涉法涉訴類信訪有631件次,占信訪總量的65%。其中涉及法院方面占此類信訪量的68.3%,主要反映對判決、再審結果不服,執行不到位等;涉及公安方面占此類信訪量30.4%,主要反映不依法立案偵查,以及執法問題;涉及檢察院方面占此類信訪量1.3%,主要反映對案件的抗訴問題。在涉法涉訴類信訪案件中,如民事糾紛、協議合同糾紛、工程承包款結算等問題,原本應該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信訪人卻希望通過信訪途徑來解決,認為這樣既可以減少訴訟費用,也能縮短解決時間。有的已經通過司法終結的,因不服判決或仲裁也向信訪部門反映。

二是依法行政類信訪有105件次,占信訪總量的10.9%。其中突出的有:反映城鄉建設中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房地產管理問題占此類案件的63.1%,較往年有上升趨勢;反映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問題占16.4%。

三是檢舉類信訪有54件次,占信訪總量的5.6%。此類信訪中96%涉及村干部不廉潔、村務不公開、司法干部及地方官員違規違紀等。

四是個人要求或其他類型信訪有179件次,占信訪總量的18.5%。主要是訴求不清,重復訪,纏訪纏訴類信訪。今年報結和留存的案件中反映不實或無理的占總數35.7%,同比上升6.25%。

三、信訪呈現的特點

(一)總體平穩,仍處高位運行。一是隨著訴訪分離、依法逐級走訪、聯合接訪以及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的健全,今年以來,群眾到市、縣(市)區兩級人大信訪部門信訪量都有所下降,滯留接待場所、纏訪鬧訪現象有所好轉。二是信訪地域總體平衡。從統計數據看,除了巢湖市今年信訪量達到56件,其他縣區的信訪量總體上在20至30件左右的跨度間,總體分布均衡。三是總量仍高位運行。就全市整體形勢而言,我市信訪雖有下降趨勢,但信訪總量高位運行,信訪總量約占全省四分之一,進京非訪量占全省接近一半。

(二)問題突出,處理難度加大。

1、執行類案件問題突出。通過對全市信訪問題的分析,涉法涉訴案件同比下降12.3%,但仍占較大比例,且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執行類案件,約占此類信訪量的61.6%。其中申請執行人由于自身的條件限制無法提供有效的財產線索導致執行中止的占執行類信訪量的87.4%。例如信訪人xx曙東物資有限公司王曉玲,2014年初起數次來人大上訪,反映安徽金鷹公司拖欠材料款問題,由xx市蜀山區法院于2008年判決,案件經執行已近七年,市人大信訪辦在2年內實地督辦3次,但至今仍未執行完畢。

2、行政類案件呈上升趨勢。由于涉訴信訪分流、改革向縱深推進的影響,行政類信訪案件同比上升12.9%,其中勞資糾紛、征地拆遷、工程欠款、城鄉建設類信訪同比上升14.5%。這類信訪只要工作到位、力度大些,量就減少些;稍一放松,就可能反彈上升。

3、政策性信訪解決難度加大。政策性信訪件不容易辦理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的制定、施行并非一人一時一地能夠決定或負責的事情。政策性信訪件的大量產生,反映了某項政策在適應時代、適應社會要求方面的遲滯性、偏移性以及現實生活、市場運轉狀態對政策的新要求。今年以來,此類信訪明顯增多,信訪人訴求解決難度加大,主要集中在:仲裁方面,今年有4件對仲裁裁決不服來市人大上訪,反映多在裁決一經作出就生效,而當事人一方不服也無法通過其他訴訟途徑進行申訴;規范性文件方面,今年有2批來訪、2件信函的'信訪人來市人大反映政府令〔2008〕136號《xx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辦法》,《xx市道路安全條例》實施過程相關問題。

(三)信訪秩序可控,但無序上訪時有發生。

1、群眾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有增無減。部分上訪群眾情緒激烈、行為出格,甚至圍堵接訪中心大門、哭鬧滯留,或是揚言采取極端行為。經統計,今年,來市人大信訪辦纏訪的有23批、33人次,同比上升2.5%,影響了正常機關辦公秩序,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

2、是群眾擇機信訪現象嚴重。部分上訪群眾往往選擇在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等敏感時期,搞突擊上訪,以擴大社會影響。每逢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總有一些信訪老戶擇機上訪、舊話重提,以博取平時難以正常獲取的利益。省市人代會期間,群眾來訪量多平時2個月的來訪量。

四、信訪原因簡析

1、社會發展導致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一是信訪是穩定情況的“情雨表”。多發的信訪雖然暴露出很多不穩定因素,但也充分證明了發展的持續與高效。二是我國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法規定,“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受人大監督。雖然現在正在進行司法體制改革,但群眾到人大反映涉法涉訴事項也是避免不了的,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信訪確實是民怨的釋放通道、民情的表達渠道、民意的重要反映機制,有暢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時有效的救濟途徑,這也是民主法治的應有之意。

2、群眾權益意識增強。隨著以民為本理念的強化,法治環境的營造加上信息的開放,群眾思想活躍,人們權益意識增強,積極爭取應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該得利益,使得“利益訪”現象成為信訪的常態。

3、群眾主觀意識上有偏差。在大信訪環境等因素影響下,部分信訪群眾的信訪觀念陷入誤區。信“訪”不信“法”現象嚴重,信“上”不信“下”現象突出,多少年來官情結在群眾心目中始終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思想作怪,“信訪謀利”,以及極少數群眾總是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昨天,從而產生不合理要求想法。

五、下一步建議

從反映問題上看,大多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還需加大力氣解決,信訪責任仍然艱巨。市、縣(市)區人大信訪部門將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以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扎實做好信訪工作。一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精神,正確把握改革的要求,依法規范信訪秩序,更好地維護法律權威、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二是暢通信訪渠道,加大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疏解社會情緒,及時反映法規、規范性文件實施和執行過程中的民情民意。三是高度關注執行類問題。針對這類問題相對集中、訴求合理的特點,市人大信訪辦將把其作為案件受理督辦的重點,一方面,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群眾合法、合理、合情地維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積極開展排查活動,加大對這類案件的督辦力度,同時,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按照《監督法》的相關規定,將“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集中的問題”,定期向常委會信訪領導小組和主任會議報告,為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提供參考,推進此類案件的關注和解決。

人大調研報告篇四

8月24日,縣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對我縣文物保護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由xxx會主任、副主任、駐會委員、辦事機構負責人組成)在文旅委負責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鎮仁里古村落、上莊鎮上莊古建筑群、城區文昌閣、霞間古窯址,實地察看了解文物保護現狀,征求鎮村干部、住戶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召開調研座談會,聽取了縣政府關于我縣貫徹實施文物保護法情況匯報及文旅委的補充匯報,座談了解全縣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情況,探討推進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的意見。現將調研情況綜合如下:

我縣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文物古跡眾多。通過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我縣共登記文物點454處,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樓閣、碑刻、字畫等多種類型,在全縣11個鄉鎮均有分布。其中國家級文保單位4處,省級文保單位13處,縣級文保單位40處。此外,全縣還有館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來,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文物保護方針,在文物搶救、保護、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縣政府及縣文物主管部門積極開展文物法制宣傳教育,把文物保護法納入全民普法規劃,結合“法制宣傳日”、“文化遺產日”、“國際博物館日”,結合展呈文物、文化下鄉等活動,廣泛宣傳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文物保護投入逐漸增加。以來,我縣爭取國家、省及相關部門專項資金,先后投入1268萬元,完成龍川胡氏宗祠、磡頭節婦坊、聽泉樓、文廟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工作。縣政府在財政困難情況下,仍擠出資金對德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閣、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進行了維修。今年,我縣又啟動太平天國壁畫、明倫堂考棚2處省保單位修繕工作。三是文物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先后編制了《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龍川胡氏宗祠保護規劃》,出臺了《績溪縣古村落、古民居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完成了抽水蓄能電站文物異地保護、杭黃高鐵霞間古窯址保護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適故居、三雕館、博物館等文物風險單位安全達標工作。同時,加大對破壞文物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開展現場執法4次,及時處理倒賣古民居及其構件的違法行為。四是文物保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為文物工作的重要內容,豐富了歷史文化宣傳教育形式和內涵。瀛洲、伏嶺、上莊等鄉鎮,文物工作與改善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緊密結合,既實現了文物的有效保護和傳承,又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文物資源成為我縣旅游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一)文物保護意識不強。有的領導干部、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不能正確認識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關系,在城鄉建設中擅自拆除歷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跡,破壞歷史風貌,有的居民把保護文物視為負擔和阻礙,忽視文物傳承文明、認知教育、發展經濟的'功能,隨意損毀、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據統計,近十幾年中,我縣損失的不可移動文物就有中王橋(縣保)、古窯址(省保),還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護力量薄弱。縣xxx與縣博物館合署辦公,現有在職工作人員只有13人。不僅文保工作人員少,而且專業人員更少,也沒有獨立的執法隊伍,文物保護隊伍與文物大縣、監管任務不相適應。

(三)保護經費嚴重不足。文物保護經費沒有納入財政預算,文保資金來源渠道不廣,難以滿足文物保護的實際需求,存在不少文物點瀕臨倒塌的現象。

(四)分散文物保護難度大、隱患多。我縣眾多文物點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開發,通過合理利用促進保護,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維修經費得不到有效落實,失去保護積極性,甚至產生與政府抵觸的情緒,以致少數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雜物,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五)部門配合也有待加強。在城鄉建設審批環節文物部門參與不夠,不少文物點周邊不斷出現超高、超密建筑,“建設性破壞”時有發生。

(一)營造文物保護氛圍。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宣傳教育要做到點面結合,要重視運用發生在身邊的具體案例來進行宣傳教育,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加強文物知識宣傳普及,增強干部群眾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護意識,營造“保護文物,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

人大調研報告篇五

20xx年,新豐鄉人大主席團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按照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召開了新豐鄉第十五屆人大代表大會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體會議,聽取、審議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預決算報告,組織了縣鄉人大代表集中學習、調研、視察、評議和聯系選民等活動,督辦了代表建議和批評意見,切實履行了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促進全鄉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開展專題活動情況

一是開展學習貫徹習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11月25日,我們組織部分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在鄉廉政教育室重溫入黨誓詞,并在活動現場上專題黨課,重點學習了習總書記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二是組織代表參加學習貫徹習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暨憲法知識競賽活動,我鄉派出的縣、鄉兩級代表榮獲第二名的佳績。

二、代表監督情況

一年來,鄉人大始終關注全鄉經濟發展,全力支持和促進政府開展各項工作。一是加強對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社會經濟發展重點工作的監督。堅持把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重要工作以及所辦實事列為視察重點內容,主要包括貧困村項目建設、新豐鄉防洪堤壩建設、新豐鄉街道建設提升工程、十個新農村建設點等;組織人大代表進行視察評議。今年鄉人大先后兩次組織部分縣、鄉人大代表視察、調研活動,重點對秀美鄉村工作、農村安全飲水等工作進行了視察和調研,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代表提出的建議意見,鄉人大主席團及時向鄉黨委匯報,并形成書面材料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反饋,并對衛生院、新豐學校等相關部門開展工作評議,促進了項目順利建設和既定目標實事的有效落實。二是加強對社會發展計劃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年初人代會例會時認真聽取和審議鄉政府關于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方案,年中人代會時聽取了上半年鄉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工作報告,并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支持和監督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計劃和預算。

三、代表工作情況

認真貫徹執行《代表法》、《江西省代表法實施細則》、《組織法》等切實加強與代表的聯系,積極組織代表活動,引導代表參政議政,履行代表職能。一是組織縣、鄉人大代表學習培訓。今年結合縣代表活動組織了一次代表集中學習培訓,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職責和義務”為我鄉代表作了專題輔導。通過集中授課和自學等形式,使代表們進一步認清了人大的.地位和職能,明白了人大代表的權利和義務,提高了代表參政議政、加強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積極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年初召開了碰頭會,商議制訂了《新豐鄉人大主席團工作要點》和《代表活動計劃安排》,對每月固定活動日代表活動的內容、形式也作了要求,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成效。三是認真督辦代表意見、建議。鄉第十五屆人大四次、五次、六次會議以來,代表們共提出合理化建議、意見19件,內容涉及農業、文化醫療、道路橋梁和環境衛生等多個方面。鄉人大對代表們所提建議、意見認真進行了核實匯總,并及時召開交辦會議交鄉政府進行辦理。

一年來,鄉人大共組織代表在鄉聯絡工作站共召開11次人大代表固定活動日活動,“代表固定活動日”的長期順利推行,得到了黨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代表固定活動日”固化了代表履職時間,增強了代表履職意識,讓這一天的履職成為了一種習慣,提升了代表的參與率,從而也讓廣大的選民和群眾感受到了人大代表的真實存在,側重增強了政府及其部門的人大意識。二是調動了人大代表履職的積極性。“代表固定活動日”讓代表們在閉會期間動起來,忙起來。在活動中,不少代表為切實兌現“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莊嚴承諾,在活動日前廣泛聽取收集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建議。三是充分發揮了橋梁紐帶的作用。“代表固定活動日”搭建起了群眾和代表、代表與政府部門面對面交流的平臺。代表們與群眾零距離接觸,直接傾聽群眾的呼聲和訴求,并實事求是的把收集到的群眾的意見建議向有關部門提出,調研、定向視察等活動。

開展“脫貧攻堅”人大代表在行動以來,精準扶貧、脫貧攻堅、代表力行。新豐鄉人大根據縣人大常委會“脫貧攻堅、人大代表在行動”活動要求,認真謀劃組織、制定方案、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助推全鄉精準扶貧工作,發揮人大代表的職責起到了很大作用。

1、深入學習,深刻領會“脫貧攻堅、人大代表在行動”活動的精神,通過召開動員會傳達學習動員會議精神,使廣大代表進一步明確了活動的意義和工作目標。

2、目前,我鄉縣級代表5名,幫扶貧困戶9戶,鄉人大代表42名,幫扶貧困戶124戶。

四、對縣人大常委會及明年工作的意見建議

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對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實效,使人大工作更加認真務實、趨于剛性、富有成效。新豐鄉對縣人大常務會及明年的意見建議如下:

1、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促進部門高效工作。進一步支持和督促“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進作風轉變,提高工作效率,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對“一府兩院”工作的滿意度進行測評。

2、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建議縣人大常務會組織代表、人大系統人員外出學習培訓,加強理論武裝頭腦,運用于實踐。

人大調研報告篇六

本文目錄

2019年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

鄉鎮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于加強和改進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報告

鄉鎮人大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調研報告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課題安排和岱山縣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調研要求,近期我們對岱山全縣鄉鎮人大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在縣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社會和諧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有所探索,有所規范、有所作為,有所進取,有所形象,認真履行職責,做了大量工作:

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鄉鎮人大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1、機構健全、領導重視。全縣共有七個建制鄉鎮。高亭、東沙、岱西、岱東、長涂鎮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聯絡員各一名;衢山鎮、秀山鄉設專職主席、副主席、聯絡員各一名。今年四位鄉鎮人大聯絡員調配了大學生公務員,二位聯絡員兼任政府辦副主任。這樣的配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各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總體來說比較重視,每年都聽取人大工作的匯報,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職能,幫助人大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書記辦公會、黨委會、鎮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都請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列席。2、鄉鎮黨委研究人大工作。鄉鎮黨委要將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大多鄉鎮黨委每年都有幾次聽取或專題研究鄉鎮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2—4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涉及有關重大問題時能及時向黨委報告,需要黨委統籌協調的,也得到了黨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證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3、經費得到保障、辦公條件不斷改善。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一般采用報帳制。目前,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都配備了專用電腦,為日常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有的鄉鎮按照“目標同一,工作同向,獎懲一致”原則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分工負責制,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我縣經濟比較落后,xx年全縣生產總值才27億元,縣級財政收入1億元。自從縣委號召跨越式發展和“四個岱山”建設以來,各鄉鎮人大把招商引資、統籌協調、維護穩定、創建和諧、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為人大工作的大事來抓,努力尋求人大工作與經濟建設的最佳契合點。

1、召開主席團會議,適時聽取和審議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重點對政府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實事工程、民生問題等重要事項處于人大的監督之下,促進了政府有序、高效運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工作,建立會議辦理、現場辦理、評估辦理等制度,大多鄉鎮采用答復時面商和辦結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議滿意率和辦理解決率逐年提高。3、組織各種層次的視察活動。突出重點工程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環境衛生、生態綠化、轉產轉業、生產安全、農貿市場等方面開展視察。選擇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組織代表開展調查研究,提高對政府辦事效率、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監督有針對性。如岱西鎮人大把鹽業享受柴油價補貼問題以建議形式,通過代表提交到省人代會和全國人代會上;還把鹽業鹽民生產問題的

調查報告

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鹽業局后,引起省里對鹽區生產建設的重視、達到原鹽價格提高的效果。

1、切實履行職責,審議、決定鄉鎮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重大事項,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順利進行。擴大知政知情渠道,積極采取“政府實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議”的活動,并組織人大代表深入調查研究,聽取群眾意見、為地方發展進言獻策。2、服務中心工作,始終與黨委同心同調。主動推進政府工作,做好維穩工作:如衢山鎮人大在鼠浪湖島整體搬遷中做了大量工作;長涂鎮人大在金海灣大型工程建設中,負責征地拆遷工作;秀山鄉人大在常石集團和惠生集團落戶中負責民生協調工作;高亭、東沙、岱西鎮人大做好工業園區征地工作等。3、鼓勵人大代表招商引資起作用、幫困扶貧獻愛心、經濟發展作貢獻。據近二年初步統計:各級人大代表在縣鄉兩級招商引資工作中受表彰達20多名;有80%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建立幫困結對戶;在全縣重點骨干企業老總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創業創新”評選全縣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縣第三屆專業撥尖技術人才和優秀實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協助企業轉型升級。各鄉鎮人大經常組織企業代表到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型企業學習考察,僅去年長涂鎮組織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業考察;衢山鎮組織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橫船舶企業考察,東沙鎮組織代表到寧波北侖港物流企業考察等,為本地企業代表借鑒創業創新經驗提供平臺。可以說,這幾年引進全縣港口企業落戶和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各鄉鎮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達84.2億元,財政總收入7.5億元。

全縣192431萬人,產生市級人大代表67名(現有66名、其中26名在鄉鎮)、縣級人大代表172名(現有168名、其中111名在鄉鎮)、鄉級人大代表446名(現有442名)。為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確保了主體力量,并較好地發揮代表作用。

開展代表專項培訓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重頭戲。xx年年人大換屆結束后,每個鄉鎮人大對所屬各級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項學習培訓,內容有憲法、人大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地方組織法、《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如何行權履職》、《規范人大工作用語》等講課,多數鄉鎮組織培訓2次以上。各鄉鎮人大為每位代表訂閱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縣人大設立網站,還專門為代表編印了《人大代表手冊》,方便代表掌握知識和履職參考。

結合縣人大在本屆開展的“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建設富強和諧岱山”的總體活動,各鄉鎮人大紛紛組織有自己特色的專項活動:如高亭鎮開展人大代表“進百家門,解百人難”為內容的代表聯選民“愛民利民”活動,東沙鎮設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動,岱東鎮每年開展人大代表活動周活動,長涂鎮組織人大代表“深入社區調研、為發展獻一計”活動,岱西鎮和秀山鄉開展“重點工程聯選民維穩定”活動,衢山鎮組織三級人大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保持每月二次,充分發揮了各級代表的整體作用。

去年七月份起,每個鄉鎮都在每月15日按排縣鎮二級代表接待選民,要求代表傾聽群眾呼聲,關注社會熱點,掌握第一手民情資料,撰寫好代表議案建議。

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主要是在制度、作風、陣地三個方面:1、在制度建設上,各鄉鎮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團會議制度、向黨委匯報工作制度、代表建議交辦和督辦制度、規范代表活動制度、代表學習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組組長副組長和履行代表職責等一整套制度和職責,建立了“五簿一冊”(主席團會議記錄簿,人民來信來訪記錄簿,各級文件登記簿,代表議案和批評、建議、意見記錄簿,代表小組活動記錄簿,代表分組情況及代表花名冊)。另外,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各代表小組每年工作年初度計劃,年終有總結,規范了鄉鎮人大的運作機制。2、在作風建設上,各鄉鎮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進行口頭述職,加強選民對人大代表的監督。鄉鎮人大負責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聯系社區及漁農村指導工作、岱西鎮和秀山鄉人大副主席還兼任一個社區黨務工作,廉潔自律方面都沒有問題。3、在陣地建設上,東沙鎮和長涂鎮人大還設立了人大代表活動之家,掛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鎮人大有《人大工作簡報》和人大宣傳之窗,使群眾和代表能夠及時了解人大工作情況,人大代表對本級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評價。

調研中我們感覺到,雖然鄉鎮人大在謀求地方經濟發展、推進政府工作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縣委曾經強調鄉鎮人大工作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各級各部門要齊心協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級各部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有差異,因而工作績效不平衡。個別黨委書記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黨委書記對重大事項、重要會議,不提交人大主席團討論。如人大主席團會議有1個鄉鎮一年只開1次、2個鄉鎮一年只開2次,達不到1季度只少召開1次的依法規定。對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邊球,利用黨政會議提一句點一下就算交差。在現實生活中,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是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一個根本。在農村,相當部分的人認為現在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黨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專職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職甚至副職侯選人之后。從經費保障來看,雖然鄉鎮人大代表活動所需經費一般會列入財政預算和按實際開支予以報銷。但部分鄉鎮財政困難,代表活動經費不一定能滿足,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沒有給予補貼費或很少補貼,代表小組活動經費更難以保證。也有少數地方對人大代表活動不熱心、不支持,不為代表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有的因經費問題使必要的人大有關會議和代表活動時間縮短或取消。

縣委在換屆時雖然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選進行了調配,但從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備與職責和情況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專職人大主席少。全縣7個鄉鎮設專職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鎮6萬人口的大鎮,未能配設專職人大主席。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級別上加強了人大工作,但由于黨委書記往往沒有過多的精力從事人大工作。有的擔任人大主席時間不長,人大業務知識還比較陌生,所以對做好鄉鎮人大工作顯得力不從心,給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的正常開展帶來難度。二是專職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職過多。絕大多數專職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職能性質的工作,有3位專職主席和副主席還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及工作組負責人等。使主管的工作處于被動應付,對隨時可能出現的事關鄉鎮全局的新情況、新問題得不到及時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團決定的事項提出極少,導致人大主席團會議偏少或以臨時碰頭會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職責不到位。全縣7個鄉鎮雖配有人大專職聯絡員,但實際上都有兼職,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從客觀上導致了多數鄉鎮人大工作是“一人決策一人做,孤掌難鳴”,人大干部是“一塊牌子一個人”,客觀上影響了人大作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發揮。

目前,《地方組織法》規定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規定大會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這些負責工作僅在閉會期間起到組織聯系、檢查、督促的作用,沒有設定審查監督和人事任免等職權。導致大會主席團在閉會期間要審查政府專項報告、監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順;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提出對政府批評意見和建議要求也有“個別行為”之嫌。另外《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對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僅有原則性規定,對在閉會期間如何組織聯系、開展視察調查、行使檢查督促、安排述職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面未作出具體程序和要求,這就不便于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工作的具體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棄,“彈性”太大。

一是人代會會期過短。每年一次的人代會雖能保證召開,但有的會議質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會時間只有半天至一天,會期過短,只好簡化程序,不能保證代表們的議政時間,難以涵蓋全年度需要審議監督的事項。二是代表意識不強。換屆選舉中過于強調代表的結構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職能力差;在大會上代表提交的議案建議數量少,而質量普遍不高,一屆甚至幾屆沒有形成過大會議案;部分人大代表參政議政能力差,個別代表開會從不發言,在其心目中就是“開一天會、劃一個圈、吃一頓飯、照一張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輕監督。一些鄉鎮領導干部只重視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輕視人大的監督,甚至把人大的監督看成是“太羅嗦”、“找麻煩”,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監督。這就使得人大在開展監督時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膽監督,即使進行監督也是敷衍應付,流于形式,顯得無力。如對代表建議辦理答復程序比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差得多,多數建議意見的處理都是有頭無尾;有的奈于鄉鎮政府領導面子,代表對答復滿意率雖然較高、而問題的解決率且很底。又如有的鄉鎮組織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次數不算少而效果較差,有的在代表活動中,只聽政府有雷聲無雨影,活動結束或表態后就沒有交待。

鄉鎮人大是鄉鎮一級的基層國家權力機關,具有監督鄉鎮政府及下屬部門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職能。加強鄉鎮人大工作有利于促進基層實踐科學發展觀、協助鄉鎮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行政,保障漁農村三個文明和小康社區建設,從而更好地扎實推進“四個岱山”建設。

鄉鎮人大工作直接受黨委領導,而且多數鄉鎮人大主席有黨委書記兼任,推進鄉鎮人大工關鍵在于黨的領導。一是建議鄉鎮黨委要統籌兼顧,加強對鄉鎮人大的領導,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來認識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定期聽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鄉鎮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做到有職、有權、有責。在制定本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工作規范中,應規定人大主席列席黨委會和政府重要會議,以確保鄉鎮人大能全面貫徹黨委意圖,了解、掌握鄉鎮的基本情況,更好地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點開展人大工作。認真研究和幫助解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二是建議縣委合理設置考核目標,對鄉鎮黨委的考核將鄉鎮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適當比例,以增強黨委對人大工作領導的責任心和人大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及主動開展工作的積極性。要不斷強調鄉鎮人民政府應主動接受人大的監督,凡屬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主動報請人大審議、批準。鄉鎮人大一旦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或決議后,政府必須認真執行。三是建議上級組織部門協調配置,給較大鄉鎮(高亭、東沙鎮)配設專職人大主席;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人大副主席經幾年考察,工作較好的盡可能亨受正科級待遇,專職人大副主席的次序應列于政府副鄉鎮長前面;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的任職年齡可適當年輕化或離職年齡適當放寬,以保證其能基本任滿一屆。黨委、人大、政府班子的獎勵雖略有區別,但應基本相同,主席團工作經費要有保障。對較大的鄉鎮宜設鄉鎮人大辦,若與黨政辦合署的,可由黨政辦副主任兼人大聯絡員。

鄉鎮人大工作的好壞,事關全縣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級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監督指導,能給鄉鎮人大強有力的支持,是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的動力。一是縣級人大要促進各鄉鎮人大工作平衡發展,可增加鄉鎮人大工作列會次數,促使鄉鎮人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設。今年為鼓勵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創新爭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從xx年起,明確鄉鎮人大主席團年度工作績效評估的指導意見(試行)。內容在原考核標準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評估分值確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獎各一個。希望這個激勵機制,能在實踐中得到充分運用和完善,促使鄉鎮人大工作整體發展。二是縣級人大要關注鄉鎮人大實際困難,通過對市委、縣委《關于加強對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見》傳達貫徹,督促幫助鄉鎮人大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在鄉鎮領導班子的分工時,建議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盡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別是帶有“一票否決”性質的工作,便于劃清人大與政府的各項職權,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副主席不宜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和工作組負責人,讓他們確保一半以上時間從事人大本職工作。對鄉鎮人大干部(聯絡員)的編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辦公條件等問題,可向同級黨委、政府提出建議,督促加以明確、落實,使鄉鎮人大工作的同志熱心、安心于鄉鎮人大工作。三是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人大的宣傳、干部培訓和代表活動經費保障力度。建議縣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設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及各級人大代表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等內容列入宣傳計劃,并認真抓緊抓好,防止人大閉會期間無聲無像的現象。建議縣組織部門、黨校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列入縣管干部培訓課程,提高干部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認識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強調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建議縣鄉兩級財政部門依法保障代表活動經費,落實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中的補貼,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專戶管理,專項使用,確保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

監督工作是人大的重點,也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難點和弱點。一是要把握科學發展的重點。圍繞經濟發展第一要務和“”規劃的落實,監督政府制定實施好各項具體措施;圍繞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促進各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圍繞關注民生,深化農村制度改革和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積極有序地推進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斷創新監督形式。鄉鎮人大的監督方法形式比較單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職熱情,也影響了監督的效果。因此,要積極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監督新路子。如:在人代會上增加專題審議內容,及時監督一些社會焦點問題;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寫議案、建議的質量。在閉會期間要組織代表開展針對性強的調研、視察、檢查、評議活動 。三是發揮代表整體作用,增強監督力量。加強對代表的學習培訓,注重學而為用,如:培訓“在人代會期間如何審議政府工作”、“在閉會期間如何開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崗位上怎樣起模范帶頭作用”等。鄉鎮人大要擴大區域內各級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進各代表小組活動經常化;要督促政府對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增強代表透明度 ,不斷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能力。

目前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沒有法定的監督和人事任免職權,沒有常設機構和辦事機構等問題,會影響鄉鎮人大政權建設,非常不利依法開展工作,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巳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列入法規清理范圍和計劃召開全省鄉鎮人大工作會議之際,建議縣人大通過市人大組織撰寫《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過區域內省人大代表提出這方面建議,同時要求制定出臺鄉鎮人大主席團組成人員守則、議事規則、監督條例、議案建議辦理規定、述職和評議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促成修訂和完善有關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律,為加強鄉鎮人大這一基層政權建設提供法律保證。

目前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沒有法定的監督和人事任免職權,沒有常設機構和辦事機構等問題,會影響鄉鎮人大政權建設,非常不利依法開展工作,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巳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列入法規清理范圍和計劃召開全省鄉鎮人大工作會議之際,建議縣人大通過市人大組織撰寫《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過區域內省人大代表提出這方面建議,同時要求制定出臺鄉鎮人大主席團組成人員守則、議事規則、監督條例、議案建議辦理規定、述職和評議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促成修訂和完善有關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律,為加強鄉鎮人大這一基層政權建設提供法律保證。

2019年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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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課題安排和岱山縣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調研要求,近期我們對岱山全縣鄉鎮人大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在縣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社會和諧主題,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有所探索,有所規范、有所作為,有所進取,有所形象,認真履行職責,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實加強領導,鄉鎮人大工作得到保證

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是鄉鎮人大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1、機構健全、領導重視。全縣共有七個建制鄉鎮。高亭、東沙、岱西、岱東、長涂鎮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聯絡員各一名;衢山鎮、秀山鄉設專職主席、副主席、聯絡員各一名。今年四位鄉鎮人大聯絡員調配了大學生公務員,二位聯絡員兼任政府辦副主任。這樣的配備,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各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總體來說比較重視,每年都聽取人大工作的匯報,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職能,幫助人大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書記辦公會、黨委會、鎮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都請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列席。2、鄉鎮黨委研究人大工作。鄉鎮黨委要將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大多鄉鎮黨委每年都有幾次聽取或專題研究鄉鎮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2—4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涉及有關重大問題時能及時向黨委報告,需要黨委統籌協調的,也得到了黨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證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3、經費得到保障、辦公條件不斷改善。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一般采用報帳制。目前,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都配備了專用電腦,為日常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有的鄉鎮按照“目標同一,工作同向,獎懲一致”原則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分工負責制,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二)監督與服務并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我縣經濟比較落后,xx年全縣生產總值才27億元,縣級財政收入1億元。自從縣委號召跨越式發展和“四個岱山”建設以來,各鄉鎮人大把招商引資、統籌協調、維護穩定、創建和諧、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為人大工作的大事來抓,努力尋求人大工作與經濟建設的最佳契合點。

一是各鄉鎮人大對政府工作實行監督的基本做法:1、召開主席團會議,適時聽取和審議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重點對政府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實事工程、民生問題等重要事項處于人大的監督之下,促進了政府有序、高效運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落實工作,建立會議辦理、現場辦理、評估辦理等制度,大多鄉鎮采用答復時面商和辦結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議滿意率和辦理解決率逐年提高。3、組織各種層次的視察活動。突出重點工程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環境衛生、生態綠化、轉產轉業、生產安全、農貿市場等方面開展視察。選擇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組織代表開展調查研究,提高對政府辦事效率、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監督有針對性。如岱西鎮人大把鹽業享受柴油價補貼問題以建議形式,通過代表提交到省人代會和全國人代會上;還把鹽業鹽民生產問題的調查報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鹽業局后,引起省里對鹽區生產建設的重視、達到原鹽價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鄉鎮人大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的主要體現:1、切實履行職責,審議、決定鄉鎮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重大事項,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順利進行。擴大知政知情渠道,積極采取“政府實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議”的活動,并組織人大代表深入調查研究,聽取群眾意見、為地方發展進言獻策。2、服務中心工作,始終與黨委同心同調。主動推進政府工作,做好維穩工作:如衢山鎮人大在鼠浪湖島整體搬遷中做了大量工作;長涂鎮人大在金海灣大型工程建設中,負責征地拆遷工作;秀山鄉人大在常石集團和惠生集團落戶中負責民生協調工作;高亭、東沙、岱西鎮人大做好工業園區征地工作等。3、鼓勵人大代表招商引資起作用、幫困扶貧獻愛心、經濟發展作貢獻。據近二年初步統計:各級人大代表在縣鄉兩級招商引資工作中受表彰達20多名;有80%以上各級人大代表建立幫困結對戶;在全縣重點骨干企業老總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創業創新”評選全縣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縣第三屆專業撥尖技術人才和優秀實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協助企業轉型升級。各鄉鎮人大經常組織企業代表到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型企業學習考察,僅去年長涂鎮組織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業考察;衢山鎮組織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橫船舶企業考察,東沙鎮組織代表到寧波北侖港物流企業考察等,為本地企業代表借鑒創業創新經驗提供平臺。可以說,這幾年引進全縣港口企業落戶和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各鄉鎮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達84.2億元,財政總收入7.5億元。

(三)民主法制意識加強,依法治縣治鄉工作逐步推進

鄉鎮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設和依法治縣治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傳教育。督促鄉鎮政府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義務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衛生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養老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促進普法工作的落實。2、著力推進依法行政。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督促政府部門效能建設和政務公開,提高公務人員素質。各鄉鎮人大多次牽頭舉辦《生產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權法》等法律講座,并開展對執法部門督查。3、有效開展執法檢查。近年來鄉鎮人大著力對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漁業生產安全、教育衛生、農民負擔、職工維權等方面要求有關部門述職、組織代表評議,如去年衢山鎮人大對設立不久的交通、建設、漁業分局提出了14條整改意見、各分局有了壓力,就產生動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觀。

(四)搭建活動平臺,發揮代表作用有所進取

全縣192431萬人,產生市級人大代表67名(現有66名、其中26名在鄉鎮)、縣級人大代表172名(現有168名、其中111名在鄉鎮)、鄉級人大代表446名(現有442名)。為鄉鎮人大工作開展確保了主體力量,并較好地發揮代表作用。1、開展代表專項學習培訓。開展代表專項培訓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重頭戲。xx年人大換屆結束后,每個鄉鎮人大對所屬各級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項學習培訓,內容有憲法、人大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地方組織法、《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條例》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如何行權履職》、《規范人大工作用語》等講課,多數鄉鎮組織培訓2次以上。各鄉鎮人大為每位代表訂閱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縣人大設立網站,還專門為代表編印了《人大代表手冊》,方便代表掌握知識和履職參考。2、開展代表專項活動。結合縣人大在本屆開展的“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建設富強和諧岱山”的總體活動,各鄉鎮人大紛紛組織有自己特色的專項活動:如高亭鎮開展人大代表“進百家門,解百人難”為內容的代表聯選民“愛民利民”活動,東沙鎮設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動,岱東鎮每年開展人大代表活動周活動,長涂鎮組織人大代表“深入社區調研、為發展獻一計”活動,岱西鎮和秀山鄉開展“重點工程聯選民維穩定”活動,衢山鎮組織三級人大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保持每月二次,充分發揮了各級代表的整體作用。3、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日活動。去年七月份起,每個鄉鎮都在每月15日按排縣鎮二級代表接待選民,要求代表傾聽群眾呼聲,關注社會熱點,掌握第一手民情資料,撰寫好代表議案建議。

(五)加強自身建設,人大工作有所評價

鄉鎮人大自身建設主要是在制度、作風、陣地三個方面:1、在制度建設上,各鄉鎮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團會議制度、向黨委匯報工作制度、代表建議交辦和督辦制度、規范代表活動制度、代表學習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組組長副組長和履行代表職責等一整套制度和職責,建立了“五簿一冊”(主席團會議記錄簿,人民來信來訪記錄簿,各級文件登記簿,代表議案和批評、建議、意見記錄簿,代表小組活動記錄簿,代表分組情況及代表花名冊)。另外,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各代表小組每年工作年初度計劃,年終有總結,規范了鄉鎮人大的運作機制。2、在作風建設上,各鄉鎮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進行口頭述職,加強選民對人大代表的監督。鄉鎮人大負責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聯系社區及漁農村指導工作、岱西鎮和秀山鄉人大副主席還兼任一個社區黨務工作,廉潔自律方面都沒有問題。3、在陣地建設上,東沙鎮和長涂鎮人大還設立了人大代表活動之家,掛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鎮人大有《人大工作簡報》和人大宣傳之窗,使群眾和代表能夠及時了解人大工作情況,人大代表對本級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評價。

調研中我們感覺到,雖然鄉鎮人大在謀求地方經濟發展、推進政府工作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不足

縣委曾經強調鄉鎮人大工作是鄉鎮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各級各部門要齊心協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級各部門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認識有差異,因而工作績效不平衡。個別黨委書記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黨委書記對重大事項、重要會議,不提交人大主席團討論。如人大主席團會議有1個鄉鎮一年只開1次、2個鄉鎮一年只開2次,達不到1季度只少召開1次的依法規定。對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邊球,利用黨政會議提一句點一下就算交差。在現實生活中,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是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一個根本原因。在農村,相當部分的人認為現在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黨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專職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職甚至副職侯選人之后。從經費保障來看,雖然鄉鎮人大代表活動所需經費一般會列入財政預算和按實際開支予以報銷。但部分鄉鎮財政困難,代表活動經費不一定能滿足,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沒有給予補貼費或很少補貼,代表小組活動經費更難以保證。也有少數地方對人大代表活動不熱心、不支持,不為代表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有的因經費問題使必要的人大有關會議和代表活動時間縮短或取消。

(二)鄉鎮人大干部職責不到位

縣委在換屆時雖然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選進行了調配,但從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備與職責和情況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專職人大主席少。全縣7個鄉鎮設專職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鎮6萬人口的大鎮,未能配設專職人大主席。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級別上加強了人大工作,但由于黨委書記往往沒有過多的精力從事人大工作。有的擔任人大主席時間不長,人大業務知識還比較陌生,所以對做好鄉鎮人大工作顯得力不從心,給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的正常開展帶來難度。二是專職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職過多。絕大多數專職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職能性質的工作,有3位專職主席和副主席還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及工作組負責人等。使主管的工作處于被動應付,對隨時可能出現的事關鄉鎮全局的新情況、新問題得不到及時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團決定的事項提出極少,導致人大主席團會議偏少或以臨時碰頭會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職責不到位。全縣7個鄉鎮雖配有人大專職聯絡員,但實際上都有兼職,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從客觀上導致了多數鄉鎮人大工作是“一人決策一人做,孤掌難鳴”,人大干部是“一塊牌子一個人”,客觀上影響了人大作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發揮。

(三)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定職權不完善

目前,《地方組織法》規定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規定大會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這些負責工作僅在閉會期間起到組織聯系、檢查、督促的作用,沒有設定審查監督和人事任免等職權。導致大會主席團在閉會期間要審查政府專項報告、監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順;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提出對政府批評意見和建議要求也有“個別行為”之嫌。另外《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對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負責的工作僅有原則性規定,對在閉會期間如何組織聯系、開展視察調查、行使檢查督促、安排述職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面未作出具體程序和要求,這就不便于鄉鎮人大主席團和大會主席、副主席在閉會期間工作的具體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棄,“彈性”太大。

(四)鄉鎮人大工作監督力度還不強

一是人代會會期過短。每年一次的人代會雖能保證召開,但有的會議質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會時間只有半天至一天,會期過短,只好簡化程序,不能保證代表們的議政時間,難以涵蓋全年度需要審議監督的事項。二是代表意識不強。換屆選舉中過于強調代表的結構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職能力差;在大會上代表提交的議案建議數量少,而質量普遍不高,一屆甚至幾屆沒有形成過大會議案;部分人大代表參政議政能力差,個別代表開會從不發言,在其心目中就是“開一天會、劃一個圈、吃一頓飯、照一張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輕監督。一些鄉鎮領導干部只重視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輕視人大的監督,甚至把人大的監督看成是“太羅嗦”、“找麻煩”,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監督。這就使得人大在開展監督時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膽監督,即使進行監督也是敷衍應付,流于形式,顯得無力。如對代表建議辦理答復程序比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差得多,多數建議意見的處理都是有頭無尾;有的奈于鄉鎮政府領導面子,代表對答復滿意率雖然較高、而問題的解決率且很底。又如有的鄉鎮組織代表視察、檢查、評議活動次數不算少而效果較差,有的在代表活動中,只聽政府有雷聲無雨影,活動結束或表態后就沒有交待。

鄉鎮人大是鄉鎮一級的基層國家權力機關,具有監督鄉鎮政府及下屬部門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職能。加強鄉鎮人大工作有利于促進基層實踐科學發展觀、協助鄉鎮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行政,保障漁農村三個文明和小康社區建設,從而更好地扎實推進“四個岱山”建設。

(一) 推進鄉鎮人大工作黨委重視是關鍵

鄉鎮人大工作直接受黨委領導,而且多數鄉鎮人大主席有黨委書記兼任,推進鄉鎮人大工關鍵在于黨的領導。一是建議鄉鎮黨委要統籌兼顧,加強對鄉鎮人大的領導,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來認識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定期聽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鄉鎮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做到有職、有權、有責。在制定本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工作規范中,應規定人大主席列席黨委會和政府重要會議,以確保鄉鎮人大能全面貫徹黨委意圖,了解、掌握鄉鎮的基本情況,更好地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點開展人大工作。認真研究和幫助解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二是建議縣委合理設置考核目標,對鄉鎮黨委的考核將鄉鎮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適當比例,以增強黨委對人大工作領導的責任心和人大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及主動開展工作的積極性。要不斷強調鄉鎮人民政府應主動接受人大的監督,凡屬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主動報請人大審議、批準。鄉鎮人大一旦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或決議后,政府必須認真執行。三是建議上級組織部門協調配置,給較大鄉鎮(高亭、東沙鎮)配設專職人大主席;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人大副主席經幾年考察,工作較好的盡可能亨受正科級待遇,專職人大副主席的次序應列于政府副鄉鎮長前面;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的任職年齡可適當年輕化或離職年齡適當放寬,以保證其能基本任滿一屆。黨委、人大、政府班子的獎勵雖略有區別,但應基本相同,主席團工作經費要有保障。對較大的鄉鎮宜設鄉鎮人大辦,若與黨政辦合署的,可由黨政辦副主任兼人大聯絡員。

(二)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縣級人大指導是動力

鄉鎮人大工作的好壞,事關全縣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級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監督指導,能給鄉鎮人大強有力的支持,是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的動力。一是縣級人大要促進各鄉鎮人大工作平衡發展,可增加鄉鎮人大工作列會次數,促使鄉鎮人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設。今年為鼓勵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創新爭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從xx年起,明確鄉鎮人大主席團年度工作績效評估的指導意見(試行)。內容在原考核標準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評估分值確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獎各一個。希望這個激勵機制,能在實踐中得到充分運用和完善,促使鄉鎮人大工作整體發展。二是縣級人大要關注鄉鎮人大實際困難,通過對市委、縣委《關于加強對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見》傳達貫徹,督促幫助鄉鎮人大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在鄉鎮領導班子的分工時,建議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盡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別是帶有“一票否決”性質的工作,便于劃清人大與政府的各項職權,對主持日常工作的專職副主席不宜長期兼任社區職務和工作組負責人,讓他們確保一半以上時間從事人大本職工作。對鄉鎮人大干部(聯絡員)的編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辦公條件等問題,可向同級黨委、政府提出建議,督促加以明確、落實,使鄉鎮人大工作的同志熱心、安心于鄉鎮人大工作。三是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人大的宣傳、干部培訓和代表活動經費保障力度。建議縣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設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及各級人大代表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等內容列入宣傳計劃,并認真抓緊抓好,防止人大閉會期間無聲無像的現象。建議縣組織部門、黨校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列入縣管干部培訓課程,提高干部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認識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強調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監督。建議縣鄉兩級財政部門依法保障代表活動經費,落實無固定工資收人的代表在執行職務中的補貼,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專戶管理,專項使用,確保鄉鎮人大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推進鄉鎮人大工作加大監督力度是重點

監督工作是人大的重點,也是鄉鎮人大工作的難點和弱點。一是要把握科學發展的重點。圍繞經濟發展第一要務和“”規劃的落實,監督政府制定實施好各項具體措施;圍繞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促進各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圍繞關注民生,深化農村制度改革和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積極有序地推進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斷創新監督形式。鄉鎮人大的監督方法形式比較單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職熱情,也影響了監督的效果。因此,要積極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監督新路子。如:在人代會上增加專題審議內容,及時監督一些社會焦點問題;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寫議案、建議的質量。在閉會期間要組織代表開展針對性強的調研、視察、檢查、評議活動 。三是發揮代表整體作用,增強監督力量。加強對代表的學習培訓,注重學而為用,如:培訓“在人代會期間如何審議政府工作”、“在閉會期間如何開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崗位上怎樣起模范帶頭作用”等。鄉鎮人大要擴大區域內各級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進各代表小組活動經常化;要督促政府對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增強代表透明度 ,不斷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能力。

(四) 推進鄉鎮人大工作依法規范是保證

目前鄉鎮人大在閉會期間沒有法定的監督和人事任免職權,沒有常設機構和辦事機構等問題,會影響鄉鎮人大政權建設,非常不利依法開展工作,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巳把《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列入法規清理范圍和計劃召開全省鄉鎮人大工作會議之際,建議縣人大通過市人大組織撰寫《浙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條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過區域內省人大代表提出這方面建議,同時要求制定出臺鄉鎮人大主席團組成人員守則、議事規則、監督條例、議案建議辦理規定、述職和評議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促成修訂和完善有關鄉鎮人大工作的法律,為加強鄉鎮人大這一基層政權建設提供法律保證。

2019年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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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基層的國家政權機關,搞好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建設,對于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為了全面加強鎮人大工作,根據旗人大安排,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包扶工作,我就全旗鎮人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工作的幾點粗淺建議。

《地方組織法》對鄉鎮人大的職權作了明確規定,具體賦予了鄉鎮人大13項職權。通過調研,總體上看,我旗各鎮人大都能以法律賦予的職權為依據,緊密聯系“城鄉統籌、集中發展”工作大局,較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能。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自覺堅持黨的領導,認真做好鎮人大工作。堅持黨的領導是人大工作的一條重要政治原則。在工作中,各鎮人大都能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制度,主動接受鎮黨委的領導。凡是重要活動,鎮人大都事先向黨委請示匯報,取得黨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時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也能及時向黨委匯報,取得幫助和支持;各鎮人大主席都能處理好堅持黨的領導和自主開展工作的關系;鎮人大工作能夠在黨委的領導下,依法有序地進行。

(二)依照法律規定,適時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點工作,對帶有全局性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是我旗鎮人大開展工作的主要內容。在調查研究活動中,各鎮人大對發現的問題能及時督促政府加以解決,確保了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基層的貫徹落實,維護了農村牧區社會穩定。

(三)聽取群眾意見,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忠實代表者。“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是對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鎮人大通過走訪聯系代表,督辦代表意見,支持代表行使職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等方式,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一是鎮人大的履職狀況與法律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在調查中了解到,盡管鎮人大能積極行使監督職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監督的效果不夠理想。首先,代表活動難以正常展開。鎮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會還算正常,在人代會上,代表們能對政府

工作報告

進行討論,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政府改進工作。但會后代表各奔東西,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用來做某些具體工作,實施人大監督就無從談起。其次,由于監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監督對象對鎮人大的權威尊重不夠,忽視人大的監督。再次,因為鎮黨委、政府的負責人員是本鎮的核心決策人員,掌握有人權和財權,這就使鎮人大在開展監督活動時,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開監督。

二是鄉鎮人大代表的素質與擔負的職責不相適應。鎮人大代表是鎮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細胞”,其素質高低直接影響鎮人大履行職權的質量。在調查中了解到,鎮人大代表的整體文化程度較低,素質不高。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責任感不強,認識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負的使命,有的僅將人大代表看做“榮譽稱號”,缺乏代表意識。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書寫及口頭表達能力,很難勝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動能力較差,不能將選民的利益要求,通過自己的代表活動與其他代表形成共識,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質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鎮人大職權的正常行使。

三是鎮人大履職保障制度不夠健全。要使鎮人大較好地履行其職權,必須在政治、經濟、制度等方面給以保障。在調查中發現,上述幾個方面的保障制度不夠健全。經濟支持上缺乏保障,鎮人大開展工作所需的經費一般沒有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沒有專門工作經費,開展工作時所需文件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都無固定經費來源,大部分都是人大主席臨時找鎮長批。代表活動時間上沒有保障制度,沒有明確規定,鎮人大代表每年參與人大活動要達到多少次或多少天,為此鎮人大代表大多是只參加每年的人代會而已,沒能充分履行職能。

(一)正確處理好鎮人大與鎮黨委、政府的關系。鎮黨委、人大、政府是鎮權利系統的三個中心,只有三者協調一致,才能促進各自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此,一方面鎮黨委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難題,充分尊重鎮人大的法律地位。鎮政府樹立法制意識,自覺接受鎮人大的監督,做到人大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主動報請人大審議、批準。另一方面鎮人大在工作中要與鎮黨委、政府多溝通,各項工作盡可能得到黨委、政府的支持。

(二)旗人大應加強對鎮人大的監督與指導。旗人大加強對鎮人大工作的監督指導,能給鎮人大強有力的支持。一方面旗人大的重視和支持,能使鎮人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使鎮人大在開展工作時,能放開手腳。另一方面,可以幫助鎮人大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鎮人大干部的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辦公條件等問題,這樣,可使在鎮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在鎮人大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擴大鎮人大的影響。鎮人大履行職權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知之甚少。這就要求必須加大宣傳力度,擴大鎮人大的影響,使社會各方面對鎮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夠的認識,自覺地維護鎮人大的權威。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及網絡等媒體加大《監督法》、《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中對鄉鎮人大地位及職權規定的宣傳力度,使人民群眾真正了解鎮人大的地位和職權,力爭做到家喻戶曉。另一方面要充分宣傳在鎮人大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好的經驗,使群眾明白鎮人大是能夠實實在在為群眾辦實事的,是為民做主的機構,以此擴大鎮人大在群眾日常生活中的影響。

(四)加強鎮人大的制度建設。要使鎮人大順利地開展工作,必須從制度上加以保證。一是要根據形勢的發展,擴大鎮人大行使決定權的范圍。面對我旗“城鄉統籌、集中發展”的新形勢,鎮政府工作增多,職能擴大,其工作需要規范的事項也越來越多。同時,隨著民主法治建設步伐的加快,這種新的形勢必須要求進一步擴大鎮人大的職權范圍。二是要對鎮人大行使決定權的程序做進一步規定,使鎮人大的決定權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組織法》對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決定權的范圍只是作了原則的規定,在具體操作中,鎮人大普遍反映落實決定權困難,致使一些鎮人大不能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

(五)不斷提高鎮人大代表素質。鎮人大代表素質的高低對鎮人大正確履行職權有著重要的影響。為此,必須不斷提高鎮人大代表的素質。首先要堅持代表當選條件,當選代表必須具備政治條件、品德條件、文化條件、能力條件,既具有參政議政之能,又具有參政議政之德。其次,科學確定代表結構,這就要求處理好干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鎮人大主要是普通群眾代表與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鎮人代會變成干部會,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訓工作,通過培訓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為履行代表職責做好準備。

2019年鎮人大工作調研報告(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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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的鄉鎮人大工作確實有了明顯改進和加強,但在現實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我們加以研究解決。

主要存在如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工作經費緊缺。近年來,代表活動經費由財政劃撥,確保代表活動每季度開展一次。但邊疆縣鄉鎮財政普遍困難,人代會經費緊缺,平時的經常性工作更是難以正常開展;二是工作重心不到位。除民族鄉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外,其他鄉鎮只設主席一人,主席團辦公室沒有設立專門的秘書崗位,秘書都是兼職。由于鄉鎮的中心工作多,人大主席要擔負很多中心工作,沒有精力從事人大工作;三是履職不充分。主要表現為:平時組織代表開展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工作缺乏計劃,重點不突出,導致代表活動開展不正常。到年末也做不出幾件有典型和有影響的工作;四是抓監督有一定難度。鄉鎮的中心工作多半是黨委政府共同決策,鄉鎮人大主席不僅要參與決策又要抓落實,監督起來有一定的困難。五是領導重視不到位。部份鄉鎮存在著黨委對人大工作不夠重視,沒有把人大擺上應有的位置,對人大開展工作投入的精力、財力甚少,制約了鄉鎮人大作用的發揮;六是認識還不到位。有的鄉鎮存在人大主席對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到位,干部群眾對人大工作重要性認識有偏差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大工作深入開展;七是主席團平時不主動與縣人大常委會聯系和交流工作,不利于縣人大常委會對工作的聯系、指導和法律監督;八是工作程序需加強規范。由于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大多數是從黨政崗位轉崗過來,其思想、工作方法一時難以適應人大工作所特有的自身規律。尤其是對人大工作的程序意識比較淡薄,不大習慣按法律要求開展工作,在工作中憑經驗辦事,工作程序方面還有一些與法律法規不相符合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就存在的問題,結合當前人大工作實際,鄉鎮人大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正確處理好與同級黨委的關系。鄉鎮人大作為最基層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工作中必須自覺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開展工作過程中,要及時向黨委請示,將人大的各項工作自覺置于黨委領導下,認真貫徹黨委的重要決策,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政治制度把黨委的意圖與群眾的意愿很好地結合起來。

(二)加大宣傳。鄉鎮人大要定期不定期組織鄉鎮人大代表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人大業務知識,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和議政監督能力;積極宣傳鄉鎮人大工作,樹立鄉鎮人大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和權威,增強人們的人大意識;完善鄉鎮人大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計劃,工作有重點,從而促進鄉鎮人大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

(三)準確定位,積極履職。地方組織法和鄉鎮人大工作條例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職權和人大主席的職責都作了明確規定,鄉鎮人大要找準位置,明確法定職責,努力發揮好三個作用。一是在決定重大事項中發揮主體作用。鄉鎮人大要圍繞經濟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項,行使好職權,促進本轄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二是在推進依法治鄉鎮中發揮主導作用。鄉鎮人大要積極開展法律宣傳,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實施法律監督,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確保法律法規在本鄉鎮貫徹實施。三是在保障和維護國家、集體及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方面發揮職能作用。政府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多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鄉鎮人大要依法按政策充分行使監督職權,代表人民說話,監督政府解決好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損害國家、集體及群眾權益的各類問題。

(四)加強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不斷提升代表參政議政水平和能力是鄉鎮人大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是做好人代會議期間的服務工作,為代表開好會創造良好的條件。二是加強對代表活動的指導,確保活動取得實效。三是抓好代表學習培訓工作。如:舉辦培訓會,積極爭取縣級人大常委會支持,邀請相關領導或者專家授課;給代表寄送《中國人大》、《云南人大》、《紅河人大》及縣人大選聯委編印的《學習與輔導》、鄉人大主席團工作簡報等。四是邀請代表列席主席團會議。通過邀請代表列席主席團會議,使人大代表進一步了解主席團工作。五是加強和代表的聯系與溝通,督促政府加強政情通報,為代表知情問政創造條件。六是抓好代表議案、建議和意見的督辦工作。通過督辦好代表建議,有效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而促進鄉政府各項工作的開展和完善。

(五)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在配備鄉鎮人大干部時,對主席、副主席要注意梯次結構,既要有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又要有德才兼備的年輕同志。人大辦應設置專職秘書崗位,以確保鄉鎮人大機構辦事效率。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要大膽提拔,交流到黨

人大調研報告篇七

(一)增強代表綜合素質,是促進代表更好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人大代表究竟應該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和素質,《代表法》中只是籠統地提出了一些規定,缺乏明確的界定及規范化的標準。實踐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質而言,長期以來,由于我們在分配代表名額時強調各種比例關系,力求照顧到方方面面、各種不同層次,從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議政能力較低,制約了代表作用的發揮,為了改變這種現狀,提高代表素質刻不容緩。實踐證明提高代表素質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訓工作,為此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舉辦學習班集中培訓,在人代會前或集中視察時組織人大代表集中學習法律知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大代表職責、權利和義務,全面系統地對人大代表進行培訓,提高代表的認識水平;二是以會代訓開展經常性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組組長召集在規定時間內按期進行的分散培訓。通過采取這些措施來提高代表的整體素質和履職能力,促使其發揮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健全聯系代表制度,是促進代表更好發揮作用的必要前提。就目前而言,鄉鎮一般有縣人大代表2-4名,鄉鎮人大代表50名左右,為方便代表活動,對人大代表合理分組,設立代表小組,每個代表活動小組設組長和聯絡人,以便加強對代表活動的領導。眾所周知,我國代表制度的特點決定代表工作分為兩大塊:即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工作和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某種程度上講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最能體現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過去一直有“代表代表,會完就了”的說法。這說明基層人大代表工作在堅持和完善聯系人大代表制度方面還存在諸多缺陷,還沒有從思想上高度認識密切聯系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發揮其代表作用。要改變這種狀況,就要求我們不斷健全和完善聯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斷探索和創新聯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根據實踐和借鑒外地經驗,主要采取了:一是開通“代表專線電話”,方便代表及時同人大主席團聯系和反映問題;二是建立人大主席成員輪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于代表與人大主席團成員及時溝通;三是開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熱線”供代表反映問題和提出意見;四是建立代表小組聯系網絡,便于及時對小組活動進行指導。

(三)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是促進代表更好發揮作用的有效手段。代表視察是閉會期間代表聯系群眾、了解情況、提出意見的重要活動方式,是代表執行職務的重要載體。實踐中,根據視察內容采取不同的視察形式,對提高代表視察實效有著積極作用。一是對重點工作視察。選取重點工作,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實。例如,鄉鎮一般每年都要組織人大代表對鄉鎮重點工作、重點工程及政府承諾為群眾所辦實事組織1—2次的集中視察,通過視察,對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實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對議案建議辦理視察。依法對各方面工作提出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進行視察,促進辦理工作落實。三是采取暗訪抽查。通過事先不打招呼,了解被視察對象工作的真實情況。這些視察工作的有效開展,進一步密切了黨與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有效的促進了政府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認真辦理意見建議,是促進人大代表更好友揮作用的重要載體。認真辦理代表提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人大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辦理結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因此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近幾年,我們從措施上強化監督,在督辦中注重落實,使辦理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確傳遞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有人大主席團定期收集、統一交辦、定期督察、限期落實;二是明確交辦部門。建議、批評和意見涉及那個單位,什么內容要做好登記編號,明確承辦單位;三是明確答復時間。規定承辦單位將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將辦理情況答復代表。通過逐步形成一種規范的辦理程序,切切實實把工作落到實處。

人大調研報告篇八

調研內容:

1、安全資料管理;

2、檢查表格的使用及公司制度的執行情況;

3、起重設備的檢查、驗收流程情況。

調研結果:

一、安全資料管理:

該項目部安全資料由資料員xx負責整理,經查閱資料發現,存檔較為完整,建立了文件目錄;隨機詢問了部分人員,對安全資料內容基本知悉。

不足之處及建議:建議各項安全檢查表格裝訂上墻懸掛方式。

二、檢查表格的使用管理:

經現場和項目部人員對接了解,檢查表格的使用比較流暢。檢查表格比較通俗易懂,知道各項工作檢查哪些內容,但是有個別檢查表格未填寫驗收日期。如:塔吊日常檢查表未填寫檢查時間。項目部在自檢過程中,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流程及規章制度。

不足之處及建議:部分檢查表格的責任人簽字、日期填寫不明確;建議以后責任人簽字時有證的人員和實際檢查、操作人員都簽字。

三、起重設備檢查、驗收流程情況:

經現場和項目部人員對接了解,項目部大部分管理人員對起重設備的了解不夠,對起重設備檢查不到位。起重設備只有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日常安全巡查和月度檢查等。其他時候沒有檢修過。

不足之處及建議:

加強起重設備專業知識的直觀培順。起重設備的檢修不到位,起重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請專業維修人員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檢修檢查;以防因起重設備故障引發事故的發生。

存在問題:

項目部缺少機械專業管理人員。

解決方案:

項目部招聘或培順專業機械管理技術人員。

項目部評價:

該項目部總體來說比較好,在檢查調研中發現了幾個亮點:

1、廢品鋼筋頭的利用。

2、考勤制度實行利用班前會點名簽到,一天兩次考勤的形式考勤比較好。

3、安全員分樓不分家互相監管。

人大調研報告篇九

(一)加強學習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加強代表學習培訓,不斷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尤其是加強對代表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指導,保證代表所提的批評、意見和建議的質量和水平。

(二)豐富代表活動,增強代表責任意識。通過不斷豐富代表的履職形式和活動內容,讓代表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神圣職責,增強人大代表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發揮作用。

(三)嚴格考核管理,不斷強化代表要求。要通過建立履職檔案、向選區選民述職等形式,加強代表的考核管理,使代表積極履職法定職責,真真正正成為聽民聲、察民情、解民憂、疏民怨的能手,成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代言人。

人大調研報告篇十

根據xx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開展鄉鎮人大工作調研的通知要求,3月8日,xx縣人大常委會成立工作調研組,對全縣10個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調研。這次調研圍繞如何加強鄉鎮人大工作為主題,以實地查看、聽取匯報、互動座談為主要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深入了解各鄉鎮的人大工作開展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鄉鎮人大工作存在的問題有著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同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快解決存在問題,真正發揮鄉鎮人大的作用。

(一)進一步明確鄉鎮人大的法律地位。

由于《憲法》、《組織法》對鄉鎮人大的地位、性質和作用只作了粗略闡述,作為鄉鎮人大工作指南的《工作條例》也不能滿足新時期、新形勢的需要,需要通過修改和完善來進一步明確鄉鎮人大的法律地位,理順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的關系,真正實現黨委決策、人大決定、政府執行,有效突出鄉鎮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進一步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

一是盡快解決無機構編制和獨立辦公場所、無專職人員、無專項經費的“三無局面”。要落實法律和有關文件的要求,設立獨立的人大辦公室,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要進一步明確大人干部編制,每個鄉鎮至少配備1名專職人員負責人大日常工作,解決無專職人員的問題;要把人大工作經費、代表履職活動經費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規定落實到位,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二是進一步理順和落實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正科級、人大秘書正股級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建立和完善人大干部隊伍提拔任用及交流制度,提高鄉鎮人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聯系和指導,幫助解決鄉鎮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切實支持鄉鎮人大依法開展各項活動,增強鄉鎮人大活力;邀請鄉鎮人大干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各種調研活動,為鄉鎮人大干部學習提供機會和平臺。

(三)進一步加強鄉鎮人大自身建設。

一是進一步完善主席團議事機制,充分發揮主席團的決策作用。

二是加大對鄉鎮人大干部在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個人素質和業務水平,發揮他們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各鄉鎮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制度并切實抓好制度的落實,使鄉鎮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規范運作。

(四)進一步重視和開展好代表工作。

一要不斷提高鄉鎮人大代表的.素質。嚴把代表“進口關”,把政治條件、品德條件、文化條件、能力條件和群眾基礎好的,既具有參政議政之能,又具有參政議政之德的人提名為候選人,不能因追求代表的廣泛性而降低代表的素質;加強對代表的培訓工作,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為履行代表職責奠定基礎。

二要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及時了解代表情況,積極幫助解決代表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積極探索代表工作室建設,加強代表之間、代表與群眾之間的聯系,為代表提供交流和履職平臺,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為民代言、為民解憂、為民服務。

三要積極組織開展代表活動,制訂好代表小組活動計劃,做到早作安排,提前準備,認真實施,講求實效。

四要切實改進和加強代表意見、建議的辦理工作,加大檢查督促力度,創新督辦辦法,并從制度上保證督辦效果,最終提高辦結率和滿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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