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銀行單位賬戶自查報告篇一
近日,人民銀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轉賬、現金支取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銀行全面開展人民幣支付結算賬戶開立、轉賬、現金支取業務自查,人民銀行屆時將進行重點檢查。
《通知》要求銀行勤勉盡責,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嚴格按照法規制度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加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立管理。
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銀行應嚴格核對存款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及照片,防止存款人以虛假身份證件或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對于存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證的,應按照規定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對于代理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銀行應嚴格審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聯系被代理人進行核實,并留存電話記錄等聯系資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辦理過業務的,銀行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的聯系方式。對于同一自然人在一家銀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累計10戶以上的,銀行應將相關賬戶作為重點監測對象。
對于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授權他人辦理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立業務的,被授權人應是授權單位工作人員,銀行應采取審核被授權人工作證件等措施予以核實。
對于新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銀行應嚴格執行3個工作日生效制度。對于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注冊驗資資金的匯繳人與出資人名稱應一致。銀行得知存款人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如存款人超過規定期限未主動辦理撤銷手續的,銀行有權停止其銀行結算賬戶的對外支付,并要求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對于存款人未參加年檢,存在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等重要開立證明文件超過有效期等不符合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規定情形的,銀行應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如該賬戶為基本存款賬戶,銀行應停止賬戶的對外支付、待其他銀行結算賬戶撤銷后,再撤銷基本存款賬戶。
對于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開戶證明文件騙取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6〕71號)的規定,采取相關措施配合中國人民銀行對相關單位及個人進行處理。同時,銀行應采取加強業務培訓、利用技術手段、建立與公安、工商部門協作機制等措施,切實提高識別證明文件真偽及了解客戶的能力。
對于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單筆超過5萬元的,存款人若在付款用途欄或備注欄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據。但是,具有下列一種或多種特征的可疑交易,銀行應關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網上銀行轉賬功能,要求存款人到銀行網點柜臺辦理轉賬業務,并出具書面付款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存款人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轉賬業務:1.賬戶資金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跨區域交易;2.賬戶資金快進快出,不留余額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額后轉出,過渡性質明顯;3.拆分交易,故意規避交易限額;4.賬戶資金金額較大,對外收付金額與單位經營規模、經營活動明顯不符;5.其他可疑情形。銀行應根據存款人注冊資金大小,結合企業正常經營需求,分別核定存款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網上銀行轉賬限額。
《通知》同時強調銀行應加強現金支取管理。為個人存款人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現金支取業務的,銀行應核對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對于他人代理辦理的,銀行應嚴格審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影印件。對于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的現金支取、現金票據解付及其它形式的現金支取,銀行應按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有合理理由認為現金支取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銀行應按規定報告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存款人通過自動柜員機(atm)支取現金,每卡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人民幣2萬元。
銀行單位賬戶自查報告篇二
單位銀行賬戶資金存放自查報告-自查自糾
報告
單位銀行賬戶資金存放自查報告
按照《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軍休所認真對單位銀行賬戶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檢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根據文件規定開展本次資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資金存放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提高資金存放綜合效益,進一步規范公款存放行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認真開展自查,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軍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組。自查工作小組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加強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以求清理數據真實、完整和準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從嚴從實,開展自查
針對此次專項自查工作,軍休所嚴格對照相關文件要求和檢查重點,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自查整改,緊盯突出問題,不斷提高銀行賬戶管理及公款存放規范性。
(一)檢查內容
本次單位資金存放管理重點檢查內容包括:賬戶開設依據、賬戶核算資金性質、開戶銀行選擇方式、開戶銀行是否按規定出具廉政承諾書以及是否實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個方面。
(二)銀行賬戶、賬據及存款情況
1.軍休所經費使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各賬戶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也完全相符,無等額、大額、整數的資金進出沒有計入銀行賬簿的情況。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從未設置賬外賬,也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2.各類票據均管理規范,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三)銀行賬戶開戶及使用情況
經自查,單位資金專戶是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在規定的銀行范圍內擇優開設的,開設資金專戶時嚴格執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并與銀行簽訂了服務協議,開戶銀行也按規定出具了廉政承諾書,實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資金專戶全部納入財政國庫部門統一管理,建立了資金專戶管理檔案制度和年度報告制度。
四、強化財務管理,實施長效監督
通過本次自查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切實按照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積極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以更好地加強資金存放管理。
2.加強對銀行賬戶開戶及使用的管理,認真落實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單位財務部門管理銀行賬戶的職責,按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設置原則設置賬戶,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部門的檢查。對需要開設、變更、撤銷的銀行賬戶,切實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嚴禁擅自開設、變更、撤銷銀行賬戶。同時,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用途使用銀行賬戶,不將財政性資金轉為定期存款,不以個人名義存放單位資金,不出租、出借、轉讓銀行賬戶,不為個人或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
銀行單位賬戶自查報告篇三
單位銀行賬戶資金存放自查報告
按照《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軍休所認真對單位銀行賬戶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檢自查情況
總結
如下。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根據文件規定開展本次資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資金存放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提高資金存放綜合效益,進一步規范公款存放行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認真開展自查,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軍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組。自查工作小組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加強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以求清理數據真實、完整和準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
從嚴從實,開展自查針對此次專項自查工作,軍休所嚴格對照相關文件要求和檢查重點,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自查整改,緊盯突出問題,不斷提高銀行賬戶管理及公款存放規范性。
(一)檢查內容
本次單位資金存放管理重點檢查內容包括:賬戶開設依據、賬戶核算資金性質、開戶銀行選擇方式、開戶銀行是否按規定出具廉政承 1 諾書以及是否實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個方面。
(二)銀行賬戶、賬據及存款情況
1.軍休所經費使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各賬戶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也完全相符,無等額、大額、整數的資金進出沒有計入銀行賬簿的情況。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從未設置賬外賬,也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2.各類票據均管理規范,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三)銀行賬戶開戶及使用情況
經自查,單位資金專戶是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在規定的銀行范圍內擇優開設的,開設資金專戶時嚴格執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并與銀行簽訂了服務協議,開戶銀行也按規定出具了廉政承諾書,實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資金專戶全部納入財政國庫部門統一管理,建立了資金專戶管理檔案制度和年度報告制度。
四、強化財務管理,實施長效監督
通過本次自查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切實按照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積極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以更好地加強資金存放管理。
2.加強對銀行賬戶開戶及使用的管理,認真落實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單位財務部門管理銀行賬戶的職責,按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設置原則設置賬戶,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部門的檢查。對需要開設、變更、撤銷的銀行賬戶,切實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嚴禁擅自開設、變更、撤銷銀行賬戶。同時,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用途使用銀行賬戶,不將財政性資金轉為定期存款,不以個人名義存放單位資金,不出租、出借、轉讓銀行賬戶,不為個人或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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