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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篇一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根據政事、事企分開和精簡、優化、效能的原則,合理配置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充分發揮事業單位的服務功能,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符合團場文化類、城建類事業發展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團場事業單位健康發展。
改革的原則是:
(一)政事、事企分開的原則
原單位承擔的社會公益性職能和經營性職能分開,強化為農業和農技服務的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服務性職能。
(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
調整單位結構布局,減輕財政負擔和職工負擔,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提高事業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原則
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與團場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人力資源狀況相適應。
二、機構編制調整
根據《關于下發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一四一團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要求,設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城鎮管理服務中心、經濟核算中心(統計調查中心)四個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8名。
1、141團農業綜合服務中心(22人)
主任:1人
書記:1人
農業技術員:14人
林業站站長:1人
畜牧獸醫站副站長:1人
畜牧獸醫:4人
2、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5人)
書記、主任:1人
播音員:1人
記者:1人
編輯、技術員1人
技術員:2人
3、城鎮管理服務中心( 2人)
書記、主任:1人
工作人員:1人
4、經濟核算中心(2人)
工作人員:2人
以上共納編31人,其余編制暫空27人,待后根據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四、組織實施
團改革領導小組按照“四類”事業單位納編人員的要求,經過遴選,初審并結合報名等情況確定擬選人員并報編委。根據編辦的批復,經過公示后按照人事局的考試要求和時間,由團場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組織考試,按編委的批復下達納編名單。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xx〕6號)精神,結合東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改革,加強政府對社會參與公益事業的引導,強化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通過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標明確、監管制度健全的現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制,促進社會經濟和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改革的原則
(一)明確職能定位。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的要求,對現有事業單位職能進行清理,依據事業單位的功能和特點進行分類定性,不受現有的機構名稱、經費來源和人員管理制度等因素影響。
(二)發展公益事業。加強政府舉辦公益事業的主導地位和責任,加大政府投入,改進投入機制。優先發展、重點保證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務,著力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公益服務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務領域,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合理調整事業單位布局結構,優化公益事業資源配置。
(三)創新管理監督。按照事業單位內在發展規律,創新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完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對事業單位發展資質和依法運行的監管。建立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責任制度和績效評估制度,規范其行為規則和服務標準。
(四)穩妥推進原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社會功能重構過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必須與政府機構改革、行業體制改革等相互銜接,統籌進行,必須堅持先易后難、穩妥推進,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三、改革的主要內容
按照現有事業單位的功能特征、經費來源及發展方向,將其劃分為行政類、公益類和經營服務類三個類別。
1.行政類事業單位。指依據法律法規授權,按規定程序批準設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該類單位的改革方向是職能歸位、調整機構,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整體轉為行政機構。改革后,除法律法規授權外,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2.公益類事業單位。具體劃分為三個類別: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指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文化、經濟社會秩序和公民基本權利,政府必須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只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由政府確定并嚴格監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指面向全社會提供涉及人民群眾普遍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公益服務,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主要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準開展活動,在確保實現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法開展相關的經營活動,依法取得的經營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業發展。
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指從事的業務活動具有一定公益屬性,但社會化程度較高,與市場接軌能力較強,可基本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自主開展公益服務和相關經營活動,受政府委托承擔有關公益任務的,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相應支持。具備轉企條件的逐步轉為企業。
改革后,公益類事業單位保留事業性質不變。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要嚴格控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要根據其工作任務科學設置機構,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公益三類事業單位主要由社會力量舉辦,其機構編制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核定。事業單位的設立按法定程序審批并進行法人登記。
3.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指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已經實現或經過調整后可以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其改革方向是轉為企業。今后不再批準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對完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轉為企業;對部分既開展經營活動又從事公益服務的,視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對無市場前景、轉企成本過高或轉企后難以生存的,予以撤銷。該類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和撤銷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部門予以指導。轉為國有企業的,其國有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監管體系進行管理。鼓勵非國有單位、個人參與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
4.暫不分類的事業單位。
(1)目前使用事業編制的社團組織、人民團體、行業協會、學術聯誼、咨詢經紀、鑒定評估、公證、認證等機構,不進行分類。今后,此類機構逐步轉為民間社團或社會中介組織,依法獨立開展活動,并核銷事業編制,已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須及時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2)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技工學校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主要按標準進行管理,考慮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訂相關機構編制標準,結合我市實際,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技工學校暫不分類,其機構性質、人員編制等維持現狀。
(二)完善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
一是推進機構調整。清理整頓現有事業單位,對工作任務相同、相近或在一個區域內重復設置的,要打破條塊、部門界限進行重組;對設置過于零散、規模過小、服務對象單一但仍有社會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對產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銷;對公益服務任務萎縮,工作量嚴重不飽和或工作任務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銷;鼓勵和支持事業單位進行資源重組,增強競爭力,提高整體服務效益和服務水平;整合技術設備、技術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檢測、檢驗機構,以及同在一地、任務不飽滿的同類檢測、檢驗機構。根據社會事業發展需要,適時調整事業單位機構類別及其編制,不斷優化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布局結構。
二是轉變管理模式。按照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和政事分開的原則,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創新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落實事業單位在用人、財務、業務運營等方面的自主權,探索現代事業單位運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門要下放事業單位具體事務管理權限,對事業單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為規則、確定績效目標和服務標準、管理事業單位決策層、監管國有資產和服務質量。事業單位依法自主運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條件具備的公益類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構。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理事會、董事會作為事業單位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出資者、管理者、服務對象和有關社會人士等組成,負責本單位業務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方案、重要負責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項。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及其領導的管理層作為事業單位的執行機構,執行理事會、董事會的決議,向理事會、董事會負責,獨立自主開展工作。不宜組建理事會、董事會的公益類事業單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寬投入渠道。在堅持公益事業發展由政府主導的原則下,探索公共服務組織的多樣化。在供給與生產可分離的領域積極推行公開招標、委托運營和政府采購等公共服務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質量。除必須由國家舉辦的公益事業外,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或個人直接舉辦公益類事業,或通過捐助等形式參與公益服務,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門、行業界限,形成社會公共事業舉辦主體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強服務監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績效評價制度,結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工作,對事業單位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探索運用評估結果調整機構編制,逐步建立事業單位的退出機制。加大政府和社會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力度,健全事業單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保證公益服務供給的優質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規范機構設置,強化監督管理
重新規范事業單位的機構名稱、機構規格、職責任務、機構類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及人員結構、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經費形式等。
1.機構名稱。事業單位機構名稱(含掛牌機構)應規范表述為全稱,一般稱院、校、館、所、室、臺、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劃分的應加冠地域名。除行政類事業單位外,不再稱處、辦、局,名稱不含“管理”字樣;報刊、雜志等編輯、出版機構在名稱上不使用書名號。其內設機構一般稱“部、室、所”,不稱“處、科”。盡量減少機構加掛牌子,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對外聯系和開展工作確有必要加掛牌子外,原則上不加掛牌子。分類改革后,事業單位的登記名稱以分類改革方案中確定的名稱為準,此前已登記的名稱與此不一致的,可通過變更登記的形式予以理順。
2.機構調整。對撤并或整合重組或設立新的機構,盡量將其中一個更名,其余撤銷,以減少撤銷登記的成本。
3.職責任務。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的表述既要具體、準確;又要簡明、扼要,力求職責明確、任務清晰。
4.機構規格。本次改革原則上不調整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公益三類事業單位不定機構規格。
5.經費形式。分類后,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統一表述為:行政類事業單位,經費比照行政機關有關標準撥付;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按財政補助二類撥付;公益三類和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經費自理。
6.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本次改革,除醫療衛生、教育等有機構編制標準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務及中央有明確要求的以外,其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原則上維持不變。
分類改革期間,事業機構編制原則上只減不增,確因經濟社會和事業發展,需新增機構或編制的,采取機構有撤有設、編制有減有增的辦法,實行部門或區域、行業、系統內調劑,動態管理。有明確規定必須增設機構的,嚴格按“撤一建一、總量控制”的原則辦理。除醫療衛生、教育等有機構編制標準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務及中央有明確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則上不增加編制。確需新增財政補助事業編制的,要根據“整合資源、優化結構”的原則在經費管理類型相同的機構之間內部調劑解決;任務取消、下放和轉移的,編制相應核減;已經實施改革的(如轉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業單位,不能走“回頭路”。
四、組織實施
(一)審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梳理本單位或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任務,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規定,研究提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報市編辦。各申報單位在上報本單位或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方案同時需提供相關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說明、改革前后機構編制情況對比表、改革涉及的相關政策文件和上級規定。市機構編制部門匯總后,根據有關規定和原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編委領導審批。
(二)審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各單位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由主管部門擬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機構名稱、機構規格、職責任務、機構類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形式等。市機構編制部門對上報的機構編制方案初審后,按程序報批,以編委名義印發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實施難度大,是一項事關發展和穩定大局的系統工程,必須強力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復雜性、艱巨性,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審慎實施。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底,負責開展改革工作。
(二)嚴肅改革紀律。各部門、各單位要樹立大局觀念,明確組織紀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機突擊提職、調動和評聘職稱;認真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嚴禁隱瞞、侵占公共資產。
(三)抓好工作進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關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改革工作的開展,確保我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推動我省公益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xx〕5號),結合江蘇實際,現就分類推進我省事業單位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創新體制機制為核心,堅持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益服務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發展公益事業,把提高公益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分類指導,明確功能定位,根據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的特點,實施改革和管理;堅持開拓進取,創新體制機制,破除影響公益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大膽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和實踐;堅持著眼發展,優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公益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樣化;堅持統籌兼顧,整體配套銜接,注意與行業體制改革、政府機構改革等相銜接,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三)主要目標
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蘇特點的公益服務體系,為全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重要支撐。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前。
改革的階段性目標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在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會提供重要保證。
二、工作任務
(一)按照社會功能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在前期清理規范的基礎上,明確事業單位分類范圍,規范事業單位分類標準,嚴格事業單位分類程序。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今后,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從嚴認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不以機構名稱、經費來源、人員管理方式等作為依據。
對已認定為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在其他職責剝離后,在規范和調整其行政職能、重新核定人員編制的基礎上,可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行政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中調劑出來的空額逐步解決。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且只減不增,依照現行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將屬于政府的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后,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并入其他事業單位。
按照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三定"規定等規范性文件時,原則上不再授權或委托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
(三)積極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
1.加快推進轉企改制。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要加快轉企改制,使其成為市場競爭主體。要周密制定轉企改制
工作方案
,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事業單位轉為國有企業的,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并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鼓勵事業單位轉企的同時,進行產權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組、股份制改造等多種形式,依法組建公司制企業、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轉企改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商登記,并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2.制定完善相關政策。為平穩推進轉企改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企改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在離退休人員待遇方面,轉企改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和省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準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轉企改制前參加工作、轉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員,轉企改制后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有條件的轉企改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1.優化布局結構。加強公益事業的統籌規劃,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規劃、重大社會公益項目立項與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有效對接,為社會力量參與舉辦公益事業留下足夠空間。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整合職責功能相近的事業單位,提升公益服務能力。優化事業單位層級分布,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省級主要舉辦承擔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區域、跨流域公益服務事業單位。
2.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保證其依法決策、獨立自主開展活動并承擔責任。
3.規范和創新機構編制管理。貫徹落實《江蘇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全面規范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推進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有減有增"的動態管理長效機制,用好用活現有編制資源。進一步強化機構編制管理與組織(人事)管理、財政預算等綜合約束機制。加快建立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和公益性職責履行情況的定期評估制度。探索對事業單位部分崗位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事業單位的法人資格管理。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健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堅持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照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工作;根據改革進程,不斷探索完善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類管理辦法。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和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機制。
7.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積極研究并逐步推進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于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
8.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9. 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五)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
1.大力發展公益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不斷拓展公益服務領域,增加公益服務品種,擴大公益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形成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滿足全省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公益服務需求。
2.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公益服務,加快構建終身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社會養老服務"六大體系",把公益服務資源更多地向民生領域傾斜,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公益服務水平差距,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的公益服務。
3.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完善相關政策,放寬準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和國(境)外資本,以出資創辦、入股聯辦和民辦公助、公辦民助等形式興辦公益事業,或通過捐贈等形式參與公益服務。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購買、合同外包、特許經營、投資補貼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興辦醫療、科技、教育、社會福利、文化、旅游、體育等公益事業,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職業資格、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長效機制,對基本公共服務范疇的公益事業優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財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和財力,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辦法,合理制定標準,實行動態調整,健全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正常業務需要,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根據財務收支狀況等,財政給予經費補助,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體系,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強化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與執行,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收費項目和標準審批。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一)健全領導機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事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艱巨。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定改革信心,堅持改革方向,加強組織領導。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研究審議改革政策,協調處理重大問題,督促落實改革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編辦,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的改革負總責,要抓緊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意見和具體辦法,并抓好組織落實。
(二)加強協作配合。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機構編制、組織、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按照領導小組明確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指導做好相關工作,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所屬事業單位改革的各項具體工作,妥善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部門要按照現行的領導體制和政策規定,繼續推動行業體制改革。
(三)積極穩妥實施。堅持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按照有利于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節奏和力度,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條塊結合、上下結合,條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暫不具備條件的允許過渡,不搞"一刀切",平穩有序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嚴格遵守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財經紀律,嚴禁突擊提拔干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加強新聞宣傳,把好宣傳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改革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要深入細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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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篇二
為有效控制和使用辦公費用,擬對集團公司及各權屬公司(不含上市公司)辦公用車管理進行改革(下稱車改)。
一、車改的基本內容
1、車改系指對集團公司和權屬公司非生產性辦公用車管理的改革。含配屬個人專用的公車和公用車輛。
2、收繳在用全部公車。重新核定和配備集團公司和權屬公司公用車輛,嚴格公用車輛的管理和使用費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車個人使用。
3、為提高辦事效率,擬采取租借私車方式實行私車公用管理,并根據不同情況對私車出租者給一定的購車補貼和日常用車補助。
二、私車公用適用人員(下稱車改對象)
1、集團公司管理層;
2、權屬公司管理層、集團總部部門長;
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車的特殊崗位人員,或自購車輛可納入私車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員。
三、購車補貼、用車補助人員及標準
收繳公車后,對原配有公車和沒有配公車的車改對象,均實行私車公用管理。視其車輛的主要用途和實際使用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一次性購車補貼和年度用車補助。
1、享受購車補貼人員和標準
①根據車改對象的工作性質,需購置較高檔次車輛的集團高管,一次性補助30萬元。
②集團管理層其他人員和權屬公司總經理,以車價的50%計補貼購車款,以20萬元為最高限額。
③原配有公車的權屬公司管理層人員、總部部門長等,一次性補貼購車款10萬元。
④原配有公車的其他人員和未配公車的權屬公司管理層人員、總部部門長,一次性補貼購車款5萬元。
2、享受日常用車補助人員和標準:
①給予30萬元購車補貼款人員,日常用車補助4.5萬元/年。年行馳里程4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油耗費用達到或超過補助標準時,可報總裁酌情增加補助款。
②其他給予購車補貼人員,根據其私車公用的車輛價值,限額享受不同的日常用車補助: a、車輛價值20萬元(含20萬)以下,用車補助1.8萬元/年; b、車輛價值30萬元(含30萬)以下,用車補助2.7萬元/年; c、車輛價值30萬元以上,用車補助3.6萬元/年。
③非公司補貼購車而擁有私車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頻繁外出公干,且其私車可納入私車公用管理范圍的,并可根據實際公用情況和車輛狀況,給予500-10000元/年行車補助。
四、購車補貼和用車補助辦法
1、購車補貼辦法:
①凡享受購車補貼的車改對象,新購私車公用的車輛價值原則上
應不低于其補貼標準的2倍。否則根據實購車價按比例減少享用購車補貼款。
②購車補貼款憑私車公用車輛購置發票(復印件),經車主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核,集團總裁簽批后,由其財務部門的個人借款名義按補貼標準一次性支付。補貼款分三年作為其個人收入攤銷沖抵借款。轉入當年收入沖抵借款額的應繳個人所得稅,由其所在公司繳納。
③獲得購車補貼的人員,應承諾為公司服務至少三年。其間,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按三年期(從領得購車補貼之日計36個月)的時差退還相應比例的購車補貼借款。
2、日常用車補助辦法: 凡享有購車補貼實行私車公用人員,應與其所在公司簽訂“私車公用租借協議”備案。對僅享受私車公用行車補助的車輛、人員則實行登記管理。
① 簽訂“私車公用租借協議”的人員車輛,按前項日常用車 補助的多少,分別按年支付其5000、4000、3000、2000元不同的年度租金。車輛出租人應按年到稅務機關開具其所在公司單位名稱的租賃費發票并自行繳納營業稅。財務部門憑發票支付租金并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② 私車公用租借期內,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車補助標準,限額 承擔其車輛使用費用(包括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交通處罰費及車輛保養維修費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統一辦理,其他報銷的費用憑證,也應開具公司名稱發票,按季報銷。
③ 采取登記管理的其他私車公用人員車輛,日常用車費用,由 車主先行支付,按年度憑其帶有公司名頭的費用憑證限額報銷領取。
④ 公司承擔和支付的日常用車費用,累計超過其限額標準的部 份,由車主自理。有結余的跨年不結轉。車輛年檢費、交強險等費用應由車主承擔,不在其日常用車補助范圍報銷。
五、現有公車的處理
1、無論是配備個人使用或公用的現有公車,由車輛所有權公司收繳,行駛證、保單等相關證件應收齊全,并將行駛證集中交于集團公司總裁辦公室統一處理。
2、集團公司將在現有公車中挑選車況較好的車輛作為集團公司和權屬公司今后公務接待用車,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車按現值的80%優惠賣給車改對象或公司其他員工。出現多人競購,可采取公開拍賣。如集團內部最終無人購買,即向社會出售。
4、現有公車作價和處理,由集團公司統一委托二手車市場評估或辦理過戶。內部員工購買退役車輛的過戶費,由車輛所有權公司承擔。處理車輛的收入歸車輛所有權公司。
六、公務車輛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經批準留1-2輛公務車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備專駕司機。車輛和司機由相關部門統一管理。除司機工資、補貼、差旅費外,每輛車限定使用年費,嚴格實施預算管理。
2、無特殊情況,私車公用人員不應再索用公務車。市內公干一 般也不應派用公車。
3、凡申請使用公車,用車單位和個人須按行馳里程和理論油耗、以及行車費用(路橋費、停車費等)簽署公車使用回執單,由司機交車輛管理部門登記并予考核。
4、司機行車公里補貼,以公車使用回執統計的實際行車里程按補貼標準計發。
5、財務部門負責對車輛管理部門實行預算控制;車輛管理部門負責對公車使用費用分解和考核。
6、集團公司和權屬公司因時因事接待任務過重,可調、借用其他公司公車,調借用車輛使用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除司機工資費用等外)由借用公司承擔,從公車使用年費預算中列支。
7、車改后,原則上不再為私車公用人員配備司機。從安全角度考慮,長途行車若使用私車的,可調用公務車司機,其他行車費用由車主承擔。因工作性質特殊須配司機的,應報請總裁特許后辦理。其司機在閑暇時,可由車輛管理部門分派其他行車任務。
1、集團公司和權屬公司遵照車改方案,按購車補貼和用車補助不同標準,以表式介定車改對象,經相關領導和總經理審核后送總裁辦公室呈總裁審批。
2、非公司補貼購車而納入私車公用管理的,人員范圍和補助標準要以實際工作需要嚴格把關。
3、最終列入的車改對象和實際享用的購車補貼、用車補助,以 總裁審定為準,由總裁辦轉相關公司執行。
4、各權屬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和現有公車車況,提出留用公務車數量和車號建議,經集團公司平衡調劑后決定。公務車司機按實際留用的車輛數配置。
總裁辦公室 2012年6月20日
江門公車改革迎來實質性進展。昨日,記者獲悉,《江門市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稱總體方案)和《江門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已經印發至相關單位,市直及各市(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鄉鎮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一線執法執勤車,合理確定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數,其中,市及各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保留的車輛待審核確定,市直每個單位則不超過3輛,各市(區)直每個單位不超過2輛。
公務員補貼分四個檔次,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1040元、科級650元、科員及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月600元。
對象:在編在崗的市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這次公車改革,部門所屬行政機構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隨本部門機關一并改革。人員包括在編在崗的市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而改革的車輛范圍則包括實際使用的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單位的通勤用車,經核定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暫不納入改革范圍。
公車改革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合理確定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保留數量,其中,市及各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保留用車數量,由同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市直每個單位不超過3輛;各市(區)直每個單位不超過2輛;各鄉鎮要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地理環境以及人口規模等因素,分類確定保留車輛,其中一般鄉鎮不超過3輛,較大鄉鎮不超過4輛,特大鄉鎮不超過5輛。
改革總體方案允許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適當保留部分調研、接待用車,保留車輛以中巴車型為主,實行總量控制、集中管理,具體編制數量由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補貼:廳級1690元/月,科員600元/月
中央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補貼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上述標準的130%。廣東車改補貼標準為: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
對比而言,江門方案規定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每人每月650元,科員及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月600元。同一地市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的規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根據中央和省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的變化適時調整。
總體方案也提到,鼓勵市及各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改革,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幾種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必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圖片已關閉顯示,圖片已關閉顯示,南方日報訊(記者/蘇力)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廣受社會關注,省發改委18日首次詳細解讀了多項關注度較高的問題。包括全省各檔次公務交通補貼上限: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1040元,科級650元;事業單位、國企和國有金融企業暫不參加改革。
據介紹,現行公務用車制度源自計劃經濟時代的供給制,多年以來我省開展了多次公車治理行動,但都未能從根本上破解傳統公務用車制度所固有的種種弊端。此次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旨在徹底實現公務用車保障由傳統供給制向市場化、社會化的制度轉換。
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發改委主任何寧卡表示,此次改革以市場化、社會化為方向,從制度上推動公務用車保障由“實物供給”向“社會化提供”轉變,可以有效地解決現行公務用車制度所固有的諸多弊端,使行政運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并且從源頭上消除“以車謀私、公車私用”的隱患。
省發改委表示,此次改革體現了打破“官本位”的制度設計。古往今來,“出有車”是“官”的一個象征性符號,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實際上體現了官民平等的制度設計理念。
改革后,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是按照節約成本、保障公務的要求,充分考慮不同崗位的公務出行頻率,一切從工作需要出發來確定的。
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補貼標準與行政級別重合的現象,主要是因為現行行政體制下公務出行頻率與公務人員職級存在著高度正相關的關系。
我省作為全國車改先行試點地區,承擔率先推進地方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使命。目前,《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廣東省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復,這也是首個獲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讀
省發改委明確,我省本著率先改革、分級分類推進的原則,計劃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的改革。12月底前完成鄉鎮改革,并將先行車改地區和單位規范到位,從而確保全省于今年底前完成改革。
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范圍包括:紀委機關和黨委各部門,人大機關,政府各部門,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黨委、政府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改人員包括各級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的改革待中央的改革方案出臺后,再另行推進。
標準:處級上限每人1040元/月
圖片已關閉顯示,全省各檔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上限,分別為: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上限為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上限為每人每月650元。
在上述檔次上限范圍內,允許各地從實際出發確定本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檔次和標準。但是各地市補貼標準層級劃分必須在中央和省規定的上限范圍內確定,而且同一地市必須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同地市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也不得超過20%。
車輛處置是改革的一個關鍵環節,我省按照中央關于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的要求,通過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采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決不搞“暗箱操作”,堅決防止甩賣和賤賣的現象出現,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對涉改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具體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中央和省確定政策。
篇4:2014江蘇公務員最新時事:十問公車改革新方案 亮點何在 圖片已關閉顯示,2014江蘇公務員最新時事:十問公車改革新方案 亮點何在時事政治:《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發。按照新方案,我國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爐后將帶來哪些新變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車,如何規避公車賤賣、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等現象的出現,有關領導和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做出了回應。
國家發改委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介紹,公務用車改革的意義首先是有利于黨風廉政建設,能夠有效解決社會高度關注的車輪上的鋪張浪費問題;二是有利于節約行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現在在我們的三公經費當中,公車的經費所占比重很大,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差不多占60%;三是有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這次公車改革從中央國家機關開始,發揮中央國家機關的示范作用,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改革就更加容易。
“在公務用車改革的設計上,節約是最基本的原則。”連維良說,改革之后,公務用車補貼的總量要低于改革之前我們用于公務用車保障的支出。同時他還強調,發放的公務交通補貼不是福利性質的補貼,而是改革性補貼,他是公務用車補貼方式的轉變,從原來的實物轉換為貨幣保障。
在談到此次改革的亮點時,連維良介紹:
第一,強調市場在公車改革中也要起決定性作用。這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是一致的,過去公車配置完全靠實物配給制度,會導致資源浪費,助長公車私用腐敗。這次改革在原則上取消了公務用車實物配給制度,那么公務人員要采用社會化市場化方式,要給公務人員補貼,補貼高了,老百姓認為是變向增加福利;補貼低了,公務人員影響辦公效率。這次的改革司局級等的補給分配,設立適度適量的補貼標準。
圖片已關閉顯示,有章可循。
第三,力度和范圍大,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 以及審判檢查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的團體和事業單位。
第四,配套措施非常具體,公車節儉下來要的公車公開拍賣,精簡下來的收入要上交國庫。精簡下來的人員內部消化,包括內部轉崗、新增崗位。距離退休5年期間,讓他們提前離崗,期間所有待遇都不變,等正式的退休年度再辦理手續。
二問:如何防止公車被賤賣? 全部公開上交易平臺進行競價拍賣
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劉鯉生介紹,首先重點通過招標確定評估機構,第二個是通過評估以后要全部公開上交易平臺進行競價拍賣。
這些車會不會還沒有公開拍賣就被賤賣給自己人了?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尚曉汀回應,這種現象絕對不能發生,不允許自己私自處理。在拍賣的時候,低于評估價都是不能賣掉的,而且我們是面向全國進行公開拍賣。內部的公務員不能隨便購買這些車。要想買必須要參加公開的拍賣。按照北京的要求,搖不到號也不能購買。
據了解,中央和國家機關這次改革要取消拍賣掉的公車5000輛。劉鯉生說,目前已經開始做前期的準備工作,已經委托政府采購招標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確定車輛的評估機構、拍賣機構。我們還要真誠地接受紀檢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不止中央這么做,對于處置車輛,各地要制定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公車處置的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中央國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劉鯉生說。
圖片已關閉顯示,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
公車改革補貼標準是如何考量的?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公車改革專家組成員蔡繼明介紹,這次的規定主要針對北京地區,補貼標準的考量主要考慮到兩個方面:一是取消了公車的實物配給后,公務人員出行要采取社會化、市場化的方式,那就需要結合北京目前的公共交通出租車等出行方式的成本;二是,不同級別的政府官員,每年、每個季度、每個月所承擔的公務活動繁忙程度也不同。綜合這兩方面因素,并借鑒一些全國各地公車改革試點單位的較好的經驗,才制定了能夠得到社會公眾認可的標準。
“我國地區之間差別比較大,不同層級之間情況也不一樣。對地方之所以出臺指導意見,而沒有確定具體方案,就是考慮要從實際出發,由各地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連維良說。
關于一把手的用車問題,連維良說,方案沒有做“一刀切”的統一規定。對于省區市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還有縣市區鄉鎮主要負責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出發,鼓勵他們參加車改。同時,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實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實物保障就不能領取補貼。
連維良說,能否解決“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的問題,是公車改革能不能成功的重要標志。為防止這一現象,他提出了三項措施:一是釜底抽薪,二是科學設計,三是加強監督。
連維良進一步解釋道,這次的公車改革是全面的整體的改革,除了通信、機要和執法執勤等少量的特殊業務用車以外,其他的公務用車都要改。這樣,既拿錢又坐車的基礎就不存在了,這就叫釜底抽薪。在制度設計層面,方案規定已經規定,拿補貼就不能坐公車,坐公車就不能拿補貼。并且對于試點中出現的變相使用基層和其他方面的車的問題,方案也明確要加強監管。在公車改革方案中,專門作出了“六個不準”的規定。其中有一條就是不準以任何形式借用、挪用和變相利用基層單位的車輛。這方面要靠加強監督,對既拿錢又坐車的,一經發現,圖片已關閉顯示,就要問責。同時,也歡迎全社會共同來監督,杜絕這種現象的發生。
方案明確,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根據保留公務用車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采用競聘上崗、綜合擇優等凡是確定上崗人員,并與其訂立聘用合同。對于因取消公車而是去崗位的司機和后勤人員,主要采用內部安置的辦法,不能簡單推向社會。
對此,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顧問宋曉梧說,這些人員可以轉崗,可以提前退休,并提高一點退休待遇。因為還保留了一定公務用車和少量公務用車司機,可以在一定時候逐步消化這部分人,不要搞得太急太緊。
“那時中央國家機關改革方案已經制定好,并在多個城市試點。方案征求了56個部門意見,即將提上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通過,但后來因為種種原因,條件不是很成熟,就被放下了。”曾參加過1998年公車改革方案制定的宋曉梧介紹。宋曉梧認為,雖然全國性改革沒能啟動,但是這些年地方一直在試點。實際上效果并不理想,因為試點參差不齊,群眾反映補貼有高有低,缺少一個統一部署,進展非常遲緩。我認為根本困難在于既得利益的固化,涉及到黨政領導干部,他們使用公車這么多年,認為這很正常。
“目前,公車消費占三公消費的三分之二,僅中央國家機關每年公車消費就在60億左右。鄉鎮級、縣級、市級公車濫用、私用等現象普遍。所以它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成本,另一方面引起老百姓不滿。”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說。
中央黨校國家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說,公車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私用,三分之一閑著,利用率很低,但修車等方面消耗特別大,一些群眾對利用公車送孩子上學,出游非常不滿。
“八項規定明確指出,公車改革是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央在廉政建設上下了很大決心,例如八項規定抑制吃喝、旅游等,這些問題長期難以解決,但這次確實見到很大成效。”宋曉梧說。
竹立家認為,總體來看,這個方案相對合理性較高。無論如何,方案推出以后可以取得一些實質成效,主要體現在能大幅度節約政府成本。
蔡繼明介紹,這次改革恰逢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央公布八項規定,黨的廉政建設進入一個新時期。改革指導意見特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承擔全部責任,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小組,對改革落實加強具體監督和指導,因此,這次改革有領導組織的保證。
篇5:北京公務員最新時事:十問公車改革新方案 亮點何在北京公務員最新時事:十問公車改革新方案 亮點何在 時事政治: 《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發。按照新方案,我國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取消一 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爐后將帶來哪些新變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車,如何規避公車賤賣、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等現象的出現,有關領導和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做出了回應。
國家發改委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介紹,公務用車改革的意義首先是有利于黨風廉政建設,能夠有效解決社會高度關注的車輪上的鋪張浪費問題;二是有利于節 約行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現在在我們的三公經費當中,公車的經費所占比重很大,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差不多占60%;三是有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這次公車改 革從中央國家機關開始,發揮中央國家機關的示范作用,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改革就更加容易。
“在公務用車改革的設計上,節約是最基本的原則。”連維良說,改革之后,公務用車補貼的總量要低于改革之前我們用于公務用車保障的支出。同時他還強調,發放的公務交通補貼不是福利性質的補貼,而是改革性補貼,他是公務用車補貼方式的轉變,從原來的實物轉換為貨幣保障。
在談到此次改革的亮點時,連維良介紹:
第一,強調市場在公車改革中也要起決定性作用。這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是一致的,過去公車配置完全靠實物配給制度,會導致資源浪費,助 長公車私用腐敗。這次改革在原則上取消了公務用車實物配給制度,那么公務人員要采用社會化市場化方式,要給公務人員補貼,補貼高了,老百姓認為是變向增加 福利;補貼低了,公務人員影響辦公效率。這次的改革司局級等的補給分配,設立適度適量的補貼標準。
第二,中央典范,地方靈活。一旦中央確定后,地方就會有一定的參照系,地方可以參照中央標準,可以提高30%,偏遠地區不能超過50%,這樣可以做到有章可循。圖片已關閉顯示,第三,力度和范圍大,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 以及審判檢查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的團體和事業單位。
第四,配套措施非常具體,公車節儉下來要的公車公開拍賣,精簡下來的收入要上交國庫。精簡下來的人員內部消化,包括內部轉崗、新增崗位。距離退休5年期間,讓他們提前離崗,期間所有待遇都不變,等正式的退休年度再辦理手續。
二問:如何防止公車被賤賣? 全部公開上交易平臺進行競價拍賣
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劉鯉生介紹,首先重點通過招標確定評估機構,第二個是通過評估以后要全部公開上交易平臺進行競價拍賣。
這些車會不會還沒有公開拍賣就被賤賣給自己人了?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尚曉汀回應,這種現象絕對不能發生,不允許自己私自處理。在拍賣的時候,低于評估價都是不能賣掉的,而且我們是面向全國進行公開拍賣。內部的公務員不能隨便購買這些車。要想買必須要參加公開的拍賣。按照北京的要求,搖不到號也 不能購買。
據了解,中央和國家機關這次改革要取消拍賣掉的公車5000輛。劉鯉生說,目前已經開始做前期的準備工作,已經委托政府采購招標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確定車輛的評估機構、拍賣機構。我們還要真誠地接受紀檢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不止中央這么做,對于處置車輛,各地要制定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公車處置的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中央國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劉鯉生說。
根據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 區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
圖片已關閉顯示,同。綜合這兩方面因素,并借鑒一些全國各地公車改革試點單位的較好的經驗,才制 定了能夠得到社會公眾認可的標準。
“我國地區之間差別比較大,不同層級之間情況也不一樣。對地方之所以出臺指導意見,而沒有確定具體方案,就是考慮要從實際出發,由各地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連維良說。
關于一把手的用車問題,連維良說,方案沒有做“一刀切”的統一規定。對于省區市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還有縣市區鄉鎮主要負責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出發,鼓勵他們參加車改。同時,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實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實物保障就不能領取補貼。
連維良說,能否解決“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的問題,是公車改革能不能成功的重要標志。為防止這一現象,他提出了三項措施:一是釜底抽薪,二是科學設計,三是加強監督。
連維良進一步解釋道,這次的公車改革是全面的整體的改革,除了通信、機要和執法執勤等少量的特殊業務用車以外,其他的公務用車都要改。這樣,既拿錢 又坐車的基礎就不存在了,這就叫釜底抽薪。在制度設計層面,方案規定已經規定,拿補貼就不能坐公車,坐公車就不能拿補貼。并且對于試點中出現的變相使用基 層和其他方面的車的問題,方案也明確要加強監管。在公車改革方案中,專門作出了“六個不準”的規定。其中有一條就是不準以任何形式借用、挪用和變相利用基 層單位的車輛。這方面要靠加強監督,對既拿錢又坐車的,一經發現,就要問責。同時,也歡迎全社會共同來監督,杜絕這種現象的發生。
方案明確,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根據保留公務用車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采用競聘上崗、綜合擇優等凡是確定上崗人員,并與其訂立聘用合同。對于因取消公車而是去崗位的司機和后勤人員,主要采用內部安置的辦法,不能簡單推向社會。
對此,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顧問宋曉梧說,這些人員可以轉崗,可以提前退休,并提高一點退休待遇。因為還保留了一定公務用車和少量公務用車司機,可以在一定時候逐步消化這部分人,不要搞得太急太緊。
“那時中央國家機關改革方案已經制定好,并在多個城市試點。方案征求了56個部門意見,即將提上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通過,但后來因為種種原因,條件不是很成熟,就被放下了。”曾參加過1998年公車改革方案制定的宋曉梧介紹。宋曉梧認為,雖然全國性改革沒能啟動,但是這些年地方一直在試點。實際上效果并不理想,因為試點參差不齊,群眾反映補貼有高有低,缺少一個統一部署,進展非常遲緩。我認為根本困難在于既得利益的固化,涉及到黨政領導干部,他們使用公車這么多年,認為這很正常。
“目前,公車消費占三公消費的三分之二,僅中央國家機關每年公車消費就在60億左右。鄉鎮級、縣級、市級公車濫用、私用等現象普遍。所以它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成本,另一方面引起老百姓不滿。”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說。
中央黨校國家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說,公車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私用,三分之一閑著,利用率很低,但修車等方面消耗特別大,一些群眾對利用公車送孩子上學,出游非常不滿。
九問:此次改革方案能否取得成效? 有決心、可操作、方案合理
“八項規定明確指出,公車改革是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央在廉政建設上下了很大決心,例如八項規定抑制吃喝、旅游等,這些問題長期難以解決,但這次確實見到很大成效。”宋曉梧說。
竹立家認為,總體來看,這個方案相對合理性較高。無論如何,方案推出以后可以取得一些實質成效,主要體現在能大幅度節約政府成本。
蔡繼明介紹,這次改革恰逢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央公布八項規定,黨的廉政建設進入一個新時期。改革指導意見特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承擔全部責任,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小組,對改革落實加強具體監督和指導,因此,這次改革有領導組織的保證。
圖片已關閉顯示,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篇三
(一)根據保障崗位履職和公務活動需要,分類分級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1.積極穩妥改革市屬企業負責人公務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屬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實行配備公務用車或者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兩種方式保障公務出行。市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原則上通過配備公務用車保障履職需要,也可以自愿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市屬企業副職負責人原則上取消配備公務用車,采取發放交通補貼方式。
采取配備公務用車方式的,要嚴格執行市以及有關部門關于公務用車配備的規定,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公務交通補貼。采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方式的,要取消為企業負責人配備的公務用車。市屬企業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參照市直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確定。
2.分級推進市屬企業各級子公司(含分支機構,下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市屬企業要統籌協調推進各級子公司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根據子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所處自然環境等客觀因素以及規模、效益等情況合理確定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具備公務出行社會化保障條件的子公司負責人原則上要以社會化、市場化為方向進行改革,確需配備公務用車的可予以保障。市屬企業要從嚴確定子公司的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和參改人員范圍,合理控制其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的數量和配備標準。
3.有序實施市屬企業經營和業務保障等其他公務用車改革。市屬企業應當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在充分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基礎上,為保持企業競爭力,建立面向市場的快速反應機制,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服務(生產)、商務接待、執紀等實際需要保留適當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車型應根據實際用途按照實用節儉的原則合理確定,并嚴格控制數量。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優先淘汰使用效率低、運行維護成本高、配置標準明顯偏高的公務用車。
企業不得為集團總部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其他員工、非本企業人員等配備公務用車。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加強公務用車管理 1.實行企業公務用車集中統一管理。市屬企業應對公務用車的購置(租賃)、更新、保養、維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配。新購置的公務用車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不得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維修、保養應通過招標方式定點選擇維修單位,確保維修保養整個過程公開透明,有效控制公務用車費用。進一步完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務用車使用明細登記制度,確保每輛公務用車每次公務出行的詳細信息有據可查。
2.合理控制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各級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轎車型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執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市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的意見)的通知》(臨辦發〔2015〕21號)規定。新購置的轎車型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原則上要控制在購車價格18萬元(不含車輛購置稅,下同)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商務車型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要控制在購車價格38萬元以內、排氣量3.0升(含)以下。確因生產經營需要、行業地域等客觀因素原因必須配備較高標準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或者配備越野車(含suv)的,企業應嚴格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并嚴格控制數量,集團總部原則上不超過2輛。3.嚴格規范企業租賃公務用車管理。通過租賃公務用車保障企業負責人履職需要和企業日常經營業務的,視同配備公務用車進行管理。要嚴格按照本方案關于配備公務用車的規定控制租賃公務用車數量和標準,參照本地區同車型的市場租賃平均價格合理確定單車租賃價格,降低租賃費用。公務用車租賃公司的選擇應嚴格履行市場化招投標程序,嚴禁發生關聯交易、利益輸送情況的發生。4.加強企業公務用車費用及公務交通補貼預算管理。市屬企業要將公務用車購置(含租賃)、運行維護等費用以及公務交通補貼納入年度預算管理,明確預算編制、審核、調整、動態監測以及執行等規定和程序,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開支范圍和標準,每年編制公務用車專項預算方案并嚴格執行。要合理設置會計明細科目,實現單車成本費用核算。公務用車改革后公務用車費用及發放的交通補貼原則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務用車費用。
(三)統籌兼顧,完善公務用車相關配套改革制度
1.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取消的公務用車,要遵循公開公平、集中統一、規范透明、避免浪費的原則,根據有關國有資產轉讓規定制定統一規范的公務用車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處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駛、鑒定評估、公開拍賣等步驟進行,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對未能及時處置的車輛,可采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進行市場化運作,減少車輛閑置浪費。
2.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市屬企業根據改革后實際需求,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在現有在職司勤人員中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對未留用的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對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員,要做好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并依法進行經濟補償,維護其合法權益。
3.完善企業公務交通保障制度。市屬企業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訂本企業公務出行保障制度,明確公務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辦法以及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等。鼓勵企業負責人實行公務交通補貼方式參加改革,鼓勵公務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據所處區域及自然地理等實際情況,做好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與企業差旅制度涵蓋范圍的銜接。在公務交通補貼范圍內的普通公務出行不得使用公務用車。在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之外的公務出行,根據企業差旅制度規定及實際情況選擇公共交通、社會化保障的方式進行保障。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篇四
;**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根據《**省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意見》(*委辦發[xx]34號)精神和《**市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委辦發[xx]10號)的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以及縣人事局的有關編制的要求,結合我鎮的實際,參照縣人事局的《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勵家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人才人事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關于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的精神,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精簡冗員,鼓勵競爭,促進流動,提高素質,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成長,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加速高素質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基本原則
(一)、政事、事企分開的原則。我鎮事業單位不再承擔應由政府、企業或中介組織承擔的職能。事業單位承擔的社會公益性職能和經營性職能分開,強化為農業和農村服務的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服務性職能。
(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大力精簡事業單位和人員,調整我鎮事業單位結構布局,減輕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提高事業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原則。我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密結合我鎮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人力資源狀況相適應。
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務我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范圍是,鎮政府管理的各類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重點是理順鄉鎮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精簡和合理的設置機構,精簡財政供養人員。改革的對象是xx年12月31日前在編的正式職工。(一)**鎮事業單位機構設置
科學合理地設置崗位職數,是這次事業單位改革用人制度的關鍵之一,是推行聘用合同制、實行競爭上崗的前提和基礎,事關改革的成敗。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遼委辦發[xx]34號)文件精神,按照縣編委要求,全鎮設置涉農類和文化事業單位6個。(按照縣人事局要求,我鎮廣播電視站的人、財、物一律上收,由縣廣電中心統一管理)1、原有機構的設置。
撤銷農科站、農經站、林業站、水利站、農機站、文化站、電影站、經委辦公室;保留畜牧獸醫站。將牧業生產、規劃、統計和組織安排動物防檢疫等職能劃出;計劃生育服務站更名為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站,其職能不變。2、新組建的機構的設置。
組建**鎮農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承擔原農科站、水利站、林業站、農機站為農業、農機、林業的新技術、新品種、新成果的引進、示范、推廣等技術服務,水利設施使用管理職能,同時將畜牧業生產、規劃、統計和組織安排動物防檢疫職能劃入。
組建**文化服務中心。承擔原文化站、電影站為農村和農民提供文化、電影、宣傳、學習教育等文化娛樂服務職能。
組建**鎮農村經濟與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要負責民營經濟指導與服務,農村財務管理與服務、土地承包管理與服務,以及社會保障、勞務輸出等社會服務等工作。
組建**鎮農業經營服務站。主要負責為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提供各類生產資料和銷售等經營服務。
經上述調整,我鎮由原來的11個站所精簡為6個綜合單位。精簡后的事業單位分別為:**鎮農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農村經濟與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站,以上四家單位為公益性事業單位;**鎮農業經營服務站、**鎮畜牧獸醫站,以上兩家單位為經營性事業單位。
(二)**鎮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的確定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遼寧省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遼委辦發[xx]34號)文件精神,縣編委重新核定我鎮事業改革后,事業單位人員的編制,具體分配為:
1、我鎮涉農類事業單位及文化等公益性事業單位,在職能分開同時,縣編委按照鄉鎮規模及編制核定標準,重新核定我鎮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編制為17名,其中勵家鎮農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9名(其編制分配為農業技術推廣2人、林業助理2人、水利助理1人、農機助理2人、畜牧助理1人、一般工作人員1名);**文化服務中心1名(負責電影及文化事業1人);**鎮農村經濟與社會事務服務中心5名;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站2名。執行新編制后。我鎮過去執行的各類鄉鎮事業單位編制不再有效。
2、我鎮經營性事業單位,不核定財政供養人員編制,根據《錦州市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錦委辦發[xx]10號)文件要求,縣編委對我鎮自收自支經營性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核定為10名。其中**鎮畜牧獸醫站編制6名,**鎮農業經營服務站編制4人。3、我鎮事業單位領導職數
人員編制5名以下的設1職,5至10名的設2職。(領導不占編制職數,在本單位內部人員集體推薦的基礎上,由鎮黨委研究任命)
三、**鎮事業單位人事改革工作程序及人員定崗分流要求為扎實有效,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使這次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在有序中進行。經鎮黨政聯席會班子成員在反復討論,最終制定了勵家鎮事業單位人事改革的工作程序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人員定崗分流辦法。(一)事業單位人事改革工作程序
1、公布職位和任職條件,**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領導小組,按照核定的事業單位編制及崗位數額,將擬聘任事業單位的職位和任職條件予以公布。
2、公開報名,按照事業單位各職位上崗條件,符合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報名方法:原則上申報本單位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按專業報職位,不允許交叉報職位。(各個站所在本站內部按所核定編制竟聘)撤銷的站所可報其他站所,自收自支的單位只能報經營性事業單位。
3、資格審查,根據競聘上崗條件,由我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對參與竟聘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經縣編委審核后,再確定參加統一考試人選,并予以公布。
4、組織考試,考試采取統一出題、統一時間、統一判卷標準考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實際分數=筆試分數*30%)
5、竟聘述職。組織竟聘者作竟聘報告,闡述自己竟聘該職位的主要優勢,對經聘上崗的認識和自己竟聘職位工作的設想。每人竟聘發言不超過5分鐘。
6、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主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要當場公布結果,增加透明度,并以多數票通過為竟聘標準。同一職位兩人以上參加竟聘的,擬聘人選應獲相對多數信任票。同一職位只有一人竟聘的,得票數必須在60%以上信任票。測評人員為全體機關干部和各站所成員。測評結果占總成績的30%。實際測評分數=(竟聘者得贊成票數/參加測評人數)*30%
7、組織考核。根據考試、竟聘及測評結果,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五方面,重點考核政治素質,考核組成員由鎮黨委成員及鎮政府領導組成。組織考核分數占總成績的40%。
8、獎勵加分。在xx年至xx年間,個人獲得上級部門表彰的,享受百分以外的加分項。(獲得鄉鎮和縣部門獎勵的加1分,縣委縣政府和市級部門獎勵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級部門獎勵的加5分。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門獎勵的加7分,國家級獎勵的加10分)
9、組織決定。依據考試、竟聘、測評、考核等情況,由鎮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聘任人選,并予以公示,如無問題,由政府與受聘者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為1至3年,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統一制定。(二)、事業單位人員的定崗條件1、定崗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
(2)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業績突出;
(3)符合本單位人員職務層次結構、專業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的要求;
(4)具備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文化知識,政策法規水平和業務技術能力;(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xx年12月31日前本單位在編的正式職工。(在編的正式職工定義為,經本單位、縣主管部門、鎮政府、人事局編委承認的履行過手續的干部、工人)
2、**鎮事業單位參加競聘上崗人員,除符合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事業單位負責人職位資格條件: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級以上職稱,工齡在五年以上。
(2)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資格條件:必須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同時專業技術人員還必須具備初級以上職稱。
(3)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位資格條件:一般應具備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事業單位應打破身份界限,按一般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職位要求和條件公開競聘,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三)事業單位改革人員分流安排的說明1、人員分流主要途徑(1)、符合條件人員可以提前退休;
(2)、鼓勵有能力和專業特長的人員領辦和創辦各類涉農方面的專業化中介組織,開展有償的經營服務活動;
(3)、鼓勵以多種形式興辦各類經濟實體,領辦和創辦農業、農機、林業、水產、畜牧業等經營性的場、站及推廣示范基地;
(4)、鼓勵辭職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2、分流人員有關政策
(1)、提前退休:到xx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人員;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人員,本人申請,經組織批準,可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并享受退休人員待遇。所在單位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要為其逐年或一次性繳納提前退休年限內應支付的退休金;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金按原經費渠道,由鄉鎮發放。
(2)、辭去公職:經批準,自愿辭去公職的事業單位人員,鄉鎮與其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一次性發放辭職金,其標準是:到xx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1至5年的發給相當于本人1年基本工資的辭職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從第六年起,每增加1年,加發本人2個月基本工資的辭職金,最多不超過本人3年基本工資的辭職金。基本工資是指國家頒獎政策規定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和工資構成比例所規定的津貼兩項之和。
(3)、待崗過渡:既未提出退休,又沒有提出辭職的人員,實行三年待崗過渡期。過渡期內,鄉鎮為其逐月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原則上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費的2倍。過渡期結束后,單位與其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同時一次發給經濟補償金,其標準原則上不超過3年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費的總額。
(4)、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到黑山縣的城鎮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全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政辦發[xx]40號)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接轉。
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按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原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視為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原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與靈活就業人同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如原單位參加了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的,或雖未足額繳費,若能全額補繳欠費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5)、未聘或與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從事經營性活動享受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有關減免稅金和行政性收費等優惠扶持政策,有關政策按《關于貫徹落實下崗企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政辦發[xx]12號)精神辦理;對從事開發荒山、荒水、荒地、荒灘,發展養殖業、種植業的,3年內免征農業稅;對領辦、創辦企業和經濟褓的享受國家和省關于新辦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6)、落聘后的選聘合同制干部,由政府與其辦理解聘手續,按*人發[2000]18號文件規定,落實待遇。
四、事業改革的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涉及到事業單位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各事業單位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所以我鎮黨委政府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并加強領導,周密安排,按縣委縣政府的統一布署,精心組織實施。我鎮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計劃于xx年3月20日前結束。為有效地搞好這次改革,我鎮成立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2。
同時為保證事業單位改革的順利進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任務,我們**鎮黨委政府要認真做好做到以下幾項工作。
1、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在定崗過程中必須做到嚴格按規定程序和方法進行,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掌握用人標準,堅決抵制不正之風認真做好人員定崗各具體環節的實施,防止出現失誤。
2、加強宣傳力度,落實好政策要求。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把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政策向干部同志和群眾講清楚,引導他們正確認識改革,積極參與改革。同時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員學好文件,用好政策,不允許出現偏差。
3、加強思想工作,化解各類矛盾。我們會妥善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經矛盾化解在基層。堅決杜絕越級訪和和上訪事件的發生。
本實施意見統一由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解釋。中共**鎮委員會**人民政府x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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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改革實施方案范文關于報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報告 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照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暨培訓會議安排及《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x車改發〔2014〕1號,要求,現將我單位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報來,請審核。
按照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暨培訓會議安排,根據《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車改發〔2014〕1號,要求,結合我單位機關公務用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政辦發〔2014〕xx號,核定我單位機關行政編制為xx人,不含工勤人員,。截止2016年1月30日,實有行政編制內人數為xxx人、正式在編工勤人員xxx人,共計xxx人,全部參加車改,具體名單見附表1-3,參改人員信息明細表,。,二,職級分類。1.副廳級xx人。2.正處級xx人。3.副處級xx人。4.正科級xx人。5.副科級xx人。
6.科級以下xx人。其中,科員xx人、工勤人員xx人。共計xxx人。
二、公務交通補貼測算,一,按照《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規定的補貼標準測算,我單位機關每月應發放交通補貼xxx元,全年共計xxx元。,二,經研究,我單位不實行公務交通補貼單位統籌。三、取消和保留車輛申請,一,我單位機關現有在編公務用車xx輛,含一般公務用車xx輛,執法執勤用車xx輛。
—2—,二,按照《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確定的核定標準,我單位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級政府直屬機構,人員編制xxx人,離退休干部xx人,按規定保留xx輛機要通信用車、xx輛應急公務用車、xx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xx輛通勤車,共計xx輛。其余一般公務用車全部取消。申請保留的一般公務用車為,車輛具體信息見附表1-4,參改單位保留車輛申請表,.,三,按照《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定,我單位屬于應配備執法執勤用車單位。根據我單位承擔的罪犯調遣、刑罰執行、獄內偵查、警務督察、監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職責需要,經測算,我單位機關一線執法執勤崗位人數為xx人,按每6人1輛計算用車編制數為xx輛,按照40%比例計算保留xx輛,另外保留xx輛特種專業用車,共計xx輛。其余執法執勤用車全部取消。申請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為,車輛具體信息見附表1-4,參改單位保留車輛申請表, 四、司勤人員安置分流計劃 ,一,司勤人員現狀。
我單位機關現有司勤人員xx人,其中,在冊正式司勤—3—
人員xx人,從我系統各基層單位借調司勤人員xx人,無聘用和勞務派遣司勤人員。,二,司勤人員安置分流計劃。
對于xx名在冊正式司勤人員,根據車改后局機關保留的公務用車數量確定繼續從事司勤崗位人員,其余人員轉到其它工勤崗位,所有借調司勤人員一律退回原工作單位,并以局名義要求原單位妥善安排工作崗位。
五、車輛停駛封存計劃
對按政策擬取消的xx輛公務用車,計劃于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我單位實施方案后,立即組織進行車輛封存,按省車改辦規定時間和程序進行上交處置。
六、組織實施
為切實做好我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我單位成立了xxx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同志兼任,成員由上述處室指派專人組成,具體負責我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具體聯系人,xxx,xxx。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5—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篇六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_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根據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動員大會精神,按照省及萊蕪市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事業單位改革總體要求,按照“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原則,激發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為振興萊蕪老工業基地,創建和諧萊蕪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主要任務:調整事業單位布局結構;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適時跟進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
這次改革的范圍為現在編在崗人員。共計事業編制x名,現在編在崗x人。何種原因x人不參加這次改革。
2、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人員編制x名,撥款形式xx。
3、內設機構。設置內設機構x個,分別為:xx、xx等,均為xx級規格。
4、領導職數。單位領導職數x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x名。
5、職能。職能共有xx項,一是xxx;二是xxx;等
1、崗位設置。按照市編辦、市人事局核定的人員編制結構比例和各崗位職數,結合我單位職能及在編人員的實際情況,共設崗位總數為x個。
設置專業技術崗位x個,其中正高級崗位x個,副高級崗位x個,中級崗位x個,初級崗位x個;“過渡崗”設置情況。
設置工勤崗位x個。(單位自定各類崗位數)
2、實行競聘上崗。競聘上崗的總體原則、辦法、方式、程序等。
3、簽定聘用制合同及合同鑒證。
4、未聘人員安置辦法。(沒有未聘人員的可不寫)
改革擬分二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x月x日——x月x日):準備階段。召開動員大會,部署改革工作。提出申請,由組織人事編制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單位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崗位設置、職能等逐項進行審核核定。
第二階段(x月x日——x月x日):實施階段。各單位制定崗位設置方案、競聘上崗方案或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后,要經單位全體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履行報批手續;組織進行競聘上崗;進行雙向選擇;簽訂聘用合同;到指定機構進行合同鑒證;安置未聘人員。
為了加強對xxx改革工作的領導,xxx決定成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立xxx。
工作小組負責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