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一
(一)對發現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對關聯退稅憑證作不予退稅處理:
1、未按退稅憑證內容錄入多申報退稅;
2、未按專用稅票開票日期錄入;
3、對預申報審核疑點未作調整直接辦理正式申報;
4、對作撤單或撤銷申報處理的退稅憑證未作調整直接辦理正式申報;
7、應當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未經認證或認證未通過;
8、無退稅憑證、少退稅憑證或涂改退稅憑證;
9、退稅憑證所開具的購貨、報關、收匯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10、主管退稅機關認為應當作不予退稅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為。對上述關聯退稅憑證將加蓋“不予退稅”印章,今后不得再申報退稅。
(二)發現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對關聯退稅憑證作撤單處理:
1、退稅憑證印章不全、不清;
2、配單錯誤或關聯退稅憑證內容、號碼不相符;
3、退稅憑證開具(填寫)不規范,項目不全;
6、出口貨物報關單未單獨載明、單獨報關出口的貨物申報退稅;
7、主管退稅機關認為應作撤單處理的其他行為。
對已作撤單處理的退稅憑證當月不得辦理重新申報,下次申報退稅時,須單獨裝訂成冊。
1、申報表內容填寫不全、印章不齊或邏輯關系錯誤;
2、申報表中數據修改后未加蓋企業公章和辦稅員章;
4、將多份無關聯關系的退稅憑證合并為一個關聯號;
5、在一年之中關聯號重復;
6、未在外銷發票右下角編寫關聯號;
7、非委托加工業務,在“備注”欄隨意使用“wt”標識;
8、生產企業未按規定登記出口銷售帳、核算出口銷售額;
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二
05,在技術轉讓貿易中,由于往往要結合有關機器設備等的進口;
06,法律規范:
a,首先應當符合國內法。
b,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必須按國際慣例辦事。
(一)買賣雙方當事人應具有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若是“自然人”,必須是公民;
01,未成年人對達成的合同可不負合同的法律責任;
(二)就是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的意思一致
03,這種自愿又應以合法為前提;
(三)必須互為有償
(四)合同的標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02,有的國家允許使用口關合同形式;
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三
打印方法:按照打印《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匯總表》的方式,從向導的“第六步”-”確認正式申報數據”進入“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和“進貨明細申報數據查詢”點擊相應的單號分別打印,打印方法是點出了相應單號后點右上角的紅字的“擴展功能”進入打印選項再打印。
4、購進貨物的增值稅發票(抵扣聯);
5、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6、出口貨物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出口消費稅應納稅貨物的才需提供);
7、其它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憑證。
注意:凡2007年以后報關出口的申報單證不需要提供紙質核銷單,但電子數據依舊需要錄入。
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四
1、目的
為進出口業務的正常發展,減少工作出錯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及有關規定,特制定《進出口單證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作為公司進出口單證復核的依據。
2、適用范圍
3、職責
5)公司單證核對人員負責核對報關資料與報關單一致性的核對工作,確保單證一致。
4、工作規范
1)公司審單處同事對收到的資料進行初步的審核,并按照公司的編號規則對其進行編號、分類,根據不同用途分發各部門同事,按照編號將簡略信息錄入公司系統。
1.1 審單方式
1.1.3 完工審單
5)公司錄入人員根據單證編號將報關信息錄入公司系統;
6)公司錄入人員將單證整理,入區按入倉編號,出區按日期整理歸檔。
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五
一. 接受定艙
1. 對委托方貨載的船舶
● 接到計劃委托人員轉來的船舶通知單及有關發貨人的資料后,及時聯系發貨人或代理人了解備貨情況,告知有關船舶規范及船期信息。應將貨方反饋的貨物情況電告委托方。 ● 在船舶抵港前及時催促托運人辦理裝船手續。
2. 對需攬取貨載的船舶
了解船期、卸港及其順序、船舶可用艙容、運費、航程時間,積極與可能的托運人聯系,拓寬渠道,爭取充分利用可用艙容,為委托方攬貨。
3. 審核托運單
● 船名、航次、目的港
● 貨名、包裝、嘜頭、件數、重量、體積、運費付款方式。
4. 簽發托運單
對經審核可接受的托運單按不同港口分別進行提單編號,作為接受訂艙的確認。在裝貨單上加蓋公司簽單章,并將裝貨單和大副收據退回托運人。
對經審核不能接受的托運單,向托運人說明原因。做好必要的記錄,作為質量分析會等輸入內容之一。
5. 托運單的更改與退關
對托運人以書面形式的任何更改托運單的要求,要先予以審核確認。托運人電話更改的,應做好電話記錄;托運人手寫更改的,應要求托運人在托運單上簽字并注明更改日期。接受更改后,應及時應及時修改有關資料,必要時通知有關單位或人員,并做好相關的記錄。無論船方/貨方,要求退關時提出書面的退關通知。應將退關通知及時轉達至船、貨的另一方和港務局業務處/裝卸公司,做好通知記錄,并做好有關的退關記錄。
二. 提供空白提單
接受定艙后,向委托人提供合理數量的空白提單,并做好發放記錄。提單采用船舶委托方/船長指點的格式。如本公司沒有被指定的提單格式,可通過委托方指定的途徑獲取,或提醒外勤從船長處獲得。
三. 危險品申報
對危險品貨物出口,在托運人向港監做貨物申報后,填寫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交通訊員送港監。交接可采用在經理辦轉證轉遞交接本登記的形式(以下同)。港監核準后,一份由通訊員轉局調/作業區,另一份轉外勤交船方。
四. 繕制裝或清單
根據托運單低聯,繕制裝貨清單。裝貨清單一般包括船名、目的港、提單號、貨名、件數、包裝、毛重、尺碼等。裝貨清單制妥后,根據靠泊安排,轉通訊員交裝卸公司,理貨(件雜貨),交外勤。如有危險品、重大件、鮮活冷凍貨等,在裝貨清單上注明,并標明有關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繕制裝貨清單(plyg/f)時,應注意:
● 同一裝貨清單上列有二種或二種以上貨載時,其件數、重量、規格應分別列出。 ● 同一卸港的貨載應列在一起。港口按照船舶預定的掛靠順序排列。
五. 繕制出口單證
1. 同一卸港的貨物都列在一起。
2. 艙單按卸港分別繕制,同一頁出口艙單不出現兩個卸港的貨載。
3. 列明運費付費方式。
4. 件雜貨除列明總件數外,按不同包裝分別列出件數。
5. 除列明散雜貨的重量外,還注明in bulk標志。
六. 審核提單
1. 提單抬頭及格式。
2. 船名、提單號及正本份數。
3. 貨名、嘜頭、件數、重量、尺碼、裝/卸港、中轉港、運費交付方式等。
4. 散裝貨的提單上已注明in buik。
5. 船舶委托方對提單內容有關的要求已全部滿足。
七. 簽放提單
1. 大副收據如有批注,已轉移到正本提單上或按船舶委托方指示辦理。
2. 提單上無任何限制承運人權利,擴大承運人責任、風險和費用的特殊條款。
3. 已收回承運人領取而未使用或作廢的提單。
4. 正本提單已復印留底(出口煤炭船除外)。
5. 如被授權簽署提單,應明確for the mater 或for the carrier。
八. 開航后工作
1. 發送艙單信息
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艙單信息準確無誤的傳輸至海關,為托運人及時核銷退稅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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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六
(一)一般要求
1、出境貨物報檢申請單;
3、廠檢合格單;
(二)特殊要求
1、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貨物出口報檢,提供海關出口成品手冊復印件。
2、實施出口質量許可制度、強制性認證、注冊登記制度、質量準入和備案管理的出口產品報檢,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
3、出口食品和危險品報檢,應提供“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和“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原件和復印件。
(三)出口貨物包裝報檢
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
2、包裝生產企業廠檢合格單;
3、包裝檢測合格報告及復印件;
4、申請出口危險品包裝性能鑒定,需提供包裝容器生產企業聲明。申請出口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需提供危險貨物生產企業聲明。
(四)需要實施理化檢測的貨物報檢
需提供檢測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憑一份檢測報告多批報檢的,首次報檢時提供檢測報告原件,后續報檢提供復印件。
二、進口貨物報檢需提供單據
(一)一般要求
1、進境貨物報檢申請單;
2、對外貿易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等貿易和運輸單據復印件;
3、進口流向貨物應提供《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和《入境貨物通關單》;
4、屬進口加工貿易方式的應提供《海關加工貿易手冊》;
5、代理報檢的應提供《代理報檢委托書》。
(二)特殊要求
1、進口舊機電產品報檢:
2)對需要進行裝運前預檢驗的,提供《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備案書》和《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證書》。對不需要進行裝運前預檢驗的,提供《進口舊機電產品免轉運前預檢驗證明書》。
3)屬于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管理范圍內的提供3c證書。
2、入境驗證民用商品,屬于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管理范圍內的進口法檢和成套設備,需提供3c證書或3c免辦證明。
3、出口退運貨物報檢:
1)海關出口報關單副本或復印件;
2)出口檢驗檢疫證書副本或復印件;
3)出口退運貨物情況說明表;
4)國外相關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書或報告。
附:相關網站:
出口單證員工作內容篇七
一、總則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進出口業務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報關業務管理
(一)出口業務
1、操作人員必須在貨物出運至少7天前編制出口報關單證
4、代理報關行必須在指定的報關日向海關申報并遞交所需的報關材料
(二)進口業務
1、操作人員先取得進口貨物的正本單據
2、貨物到港后,操作人員必須將進口發票、裝箱單、提單、報關委托書及其他特殊單證寄往指定報關行,委托代理公司辦理進口清關手續。
四、單證存檔管理
(一)出口業務:
1、出口存檔單據:發票、箱單、合同、報關單、產地證、提單、水單等。
2、單據的保存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保管人員將電子版單據保存
到計算機中,定期做好數據備份。紙質版單據歸檔后放入統一 卷柜中保管,由專人按月和按年歸檔。
(二)進口業務
1、進口存檔單據:發票、箱單、合同、報關單、保險單、提單、產地證等進口相關單據。
2、進口單據以紙質形式存檔保管,按進口時間歸類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