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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篇一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篇二
1、在檢修前辦理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職責人,并服從審批手續。
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和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
4、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檢修傳動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7、檢修人員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安全防護器具,消防材料的準備情景。
8、檢修人員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書的審批資料和落實情景,以及設備內的安全作業是否可行。
1、設備(槽罐、釜、槽車、排風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如下釜安全操作單),該設備必須與其他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換。
2、進入設備內作業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及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后方可入內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3、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4、設備內作業必須設有經驗的作業監護人,監護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堅持有效的聯絡。
5、設備內作業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景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要有貼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電壓照明。
6、嚴禁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7、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作業證上簽字,檢修人員方可封閉作業孔。
8、檢修完成后必須檢查設備內是否有異物,并清理,并進行試驗水壓、氣密,并做好記錄準備,清理現場。
9、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1、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堿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質的性質,避免發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2、檢修人員應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滅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確使用。
3、檢修受壓容器,設備和管路之前必須將其壓力降到等于大氣壓。
4、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5、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部位,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6、使用手電鉆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鉆外殼應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險工作區域都應掛警告標志,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域。
8、檢修完畢后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器線路,警告牌和標志,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等的雜物垃圾,到達工完、料凈、場地清。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篇三
1.1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2.1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3.2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督檢查。
3.8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于含油污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生爆炸著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保衛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3.24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匯報。
4.5對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篇四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