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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一
一、 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 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二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 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 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 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 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三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四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禁煙的基本原則、區域劃分、管理權限和獎罰等。
二基本原則
1、為嚴格火種管理,杜絕和減少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各級領導,全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原化工部規定《化工企業嚴禁吸煙的決定》。
2、全公司各部門應加強禁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級領導要把禁煙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3、各級領導、外來一切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進入公司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違反者一視同仁。
三、禁煙范圍的劃分
為了照顧常住公司內集體宿舍的員工,允許在室內吸煙,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準將煙帶丟在室外,人走煙滅。
四禁煙的管理權限
1、安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禁煙制度執行和修訂禁煙制度。日常檢查管理,違章罰款處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2、辦公室應把禁煙工作列入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經常開展對全公司員工、干部進行禁煙工作的重要性等內容的宣傳教育工作。
3、工會協同辦公室監督、檢查禁煙工作的貫徹執行工作情況和宣傳教育,要把禁煙工作執行情況列入評比文明班組和勞動保護監督之一。
4、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措施,認真做好禁煙教育和禁煙的日常工作。
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聯系業務、檢修施工、臨時工、檢查、指導工作等)應嚴格遵守本規定,有關部門接待人應向外來客人交代本規定的內容。
五.獎罰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第一次罰款50元,屢次違章吸煙及情節嚴重者,依據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從重處置執行。
2、禁煙區內發現煙頭,對所在部門或個人處以每只10元的罰款。禁煙區內吸煙按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從嚴處罰。
3、離崗吸煙者,按《溫州市聯成色漿有限公司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條例處罰。
4、各級領導在禁煙中應以身作則,違反規定者加重處罰。
5、各級領導執行禁煙制度不力,發現禁煙吸煙不制止或隱瞞不報和為違反者以各種理由說情的,要追究管理責任,并扣當月崗位責任工資20~50%或罰款。
6、對違反本規定者,人人有權制止監督、檢舉,對檢舉者給予罰款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獎勵。
7、罰款費用可用于獎勵對安全、消防工作有貢獻的人員和部門,具體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總經理審批。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五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服務標準,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為保證公司通信渠道的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特制定員工電話使用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電話(辦公固定電話)
(一)、撥打電話
1.打電話的時間應盡量避開上午8點前、晚上6點以后的時間,還應避開晚飯時間、午休時間。電話交談持續時間不宜過長,事情說清楚就可以了,一般以3-5分鐘為宜。
2.通話之前應核對對方公司或單位的電話號碼、公司或單位的名稱及接話人姓名。寫出通話要點及詢問要點,準備好在應答中使用的備忘紙和筆,以及必要的資料和文件。
3.撥打電話先說明自己是誰,公務電話要同時報出你的公司及部門名稱,然后再提一下對方的名稱;應說明撥打電話的內容,且用語應禮貌、規范、簡潔、扼要。
4. 使用電話時嚴禁在電話上閑談;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
(二)、接聽電話
1.標準用語
(1)公司前臺服務人員的統一用語:“您好!香港俏媽媽,有什么可以幫到您?”
(2)直接面對外部客戶的部門的統一用語:“您好!香港俏媽媽**部門,我是。”
(3)面對公司內部職能部門統一用語:“您好!**部門,我是。”
(4)接聽電話時,不允許說一些低級的詞語或一些不禮貌的語句;不準用粗魯的語氣叫人,應先說出職位(總經理、經理、主任、師傅、主管、小姐、先生)。
(5)接聽時。一般由專門人員接聽,新員工對企業情況知之不多,不要搶接電話,以免一問三不知,給客戶留下不良印象。
2.接聽電話的規范
(1)在電話響三聲接聽電話,超過三聲接通應致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2)接聽電話時應保持端正的姿態,不得吃東西、喝水、嚼口香糖等,不得出現一些影響正常交談的動作。
(3)在接聽電話過程中,要仔細聆聽對方的講話,并及時應答,給對方以積極的反饋;通話不清楚或聽不明白時,要馬上告訴對方。
(4)聲小時。對方說話聲小,不能大聲叫嚷,而要有禮貌地告訴對方,“對不起,聲音有點小。”
(5)中斷時。通話中突然中斷,應該立即掛上電話,再次接通后要表 示歉意,并說明原因。
(6)接聽到客戶的電話避免客戶在電話中等候的處理原則:
①告知客戶預估時間(1分鐘之內的),讓客戶選擇等待或稍后回復;
②如預估時間可能超過1分鐘,讓客戶留下電話,稍后給回復;最好不要讓客戶在電話中等待的時間超過1分鐘。
(三)、代接和轉接電話
1.原則上接到不屬于自己分管的業務電話,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回答問題,讓對方選擇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轉給處理該項業務的同事,請他給客戶回電話,解決問題。
2.如果對方請你代轉電話,應弄明白對方是誰,要找什么人,以便與接電話人聯系。此時,請告知對方“稍等片刻”,并迅速找人。
3.通話時。通話時如果有其他客戶進來,不得置之不理,應該點頭致意。如果不放下話筒喊距離較近的人,可用手輕捂話筒或按保留按鈕,然后再呼喊接話人。
4.轉接電話的規范:
(1)不要讓顧客等太久;
(2)假如要讓顧客等待,一定要先致歉,告訴對方要等多久,提供選擇;
(3)假如處理需要時間,可以建議選擇“再回電”或其他;
(4)在轉接之前先記錄下來電者的電話;
(5)假如等候的時間過長,每20秒再問是否還要繼續等;
(6)轉接過去時:“謝謝您的等待”。
5.如果要接電話的人不在,應為其做好電話記錄,記錄完畢,最好向對方復述一遍,以免遺漏或記錯。
(四)、接聽投訴電話
在處理顧客投訴時,以傾聽顧客抱怨的方式來穩定顧客情緒;并盡快將電話轉接到有經驗的主管或經理來處理。
(五)結束語
談話結束,表示謝意(“感謝您的致電,再見。”、“謝謝,再見。”,等待對方先掛電話。
四、本制度于發布之日起實施,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電話登記表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六
為保證學生宿舍熱水的正常供應,確保供熱設施的完好,杜絕水資源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一、使用方法
1、將ic卡插入熱水扣費機感應區,熱水扣費機將顯示ic卡內余額,學生宿舍熱水實行流量收費,當水溫低于280c將不扣費,熱水單價按0.035元/升計費,打開熱水開關(混水閥)出熱水,熱水扣費水表將根據熱水使用量顯示扣費金額。
3、熱水使用過程中停電或ic卡離開扣費機感應區,熱水將停止供應。
4、熱水溫度為450c以上,請不要直接使用,以防燙傷,必須經冷水混合后調節到適合的溫度才能沐浴。
5、ic卡可在任何一臺熱水扣費機中使用,卡內的熱水消費金額不能辦理掛失,學生需妥善保管好ic卡,防止他人盜用,因ic卡遺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二、相關要求
1、愛護宿舍內的供熱設施,保證供熱設施的正常運轉。
2、自覺養成良好的沐浴習慣,注意節約用水。
3、供熱設施由后勤管理處水電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維修,若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報修,不得擅自增設、改裝、拆卸供熱設施。
4、供熱扣費水表的電源插座為專用插座,嚴禁撥出或在插座上使用其它電器。
5、注意扣費水表防潮,嚴禁用水直接沖洗。
6、宿舍供水設施若出現人為損壞,由損壞者負責賠償,不能確認損壞者的由該宿舍學生連帶賠償,凡故意破壞供熱設施的按破壞公物給予處分。
以上規定請同學們遵照執行
右江民族醫學院后勤管理處水電管理中心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七
一、員工必須遵照店內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3次或3次以上,扣發工資30元。
三、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商場,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已滿不來按時上班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員工請假一律先寫假條,經店內主管批準方可離開。特殊情況事后補寫假條,非特殊情況不能以電話形式請假。主管請假必須提前請示店長,待有關工作安排妥當方可離開。
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經店長批準,給予公假,工資照發。出差回來必須按時到崗,不得以出差為名久假不歸。
六、考勤工作由店內主管負責,考勤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考勤記錄并保管好假條。
七、考勤記錄不得隨意涂改,如有差錯必須及時更正,并由考勤員負責加以說明并簽字。
八、店內主管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核對無誤后交店長,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九、員工請假必須到主管處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待店長簽字后交給主管。
十、凡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的員工,視為全勤,可獲得當月全勤獎60元。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辦公耗材的管理,滿足生產運營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辦公耗材的采購、發放和管理,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禮品、紀念品等物品的采購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 綜合辦公室是辦公耗材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耗材的采購、發放和管理。
第四條 各部室和項目組負責辦公耗材的申請、領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類
第五條 辦公耗材分為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第六條 辦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紙張、筆、文件夾、各類文具等。
第七條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長期使用或價格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辦公桌椅、文件柜、小型儀器設備、工具、高級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對辦公耗材實行“歸口管理、統一采購、按需領用、費用分攤”的管理辦法。
第八條 計劃
(一) 每月10號,由各部室、項目部申報下月辦公耗材計劃,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后上報綜合辦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項目組可適時提出申請,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后上報綜合辦公室。
(三) 綜合辦公室根據各部室、項目部上報的計劃進行匯總,制定采購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再送達計劃經營部,由計劃經營部下達計劃。
第九條 采購
(一)綜合辦公室按照獲得批準的辦公耗材采購計劃,選擇產品質量好、服務及時、價格合理的供貨商實行采購。
(二)綜合辦公室每年組織各部室、項目部對辦公耗材的質量、服務和價格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向公司招投標委員會報告更換或保留供貨商的建議,由公司招投標委員會確定下一年度的供應商。
第十條 日常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室、項目部申請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項目部應嚴格控制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請與領取,嚴格控制成本。
(三)各單位或項目組對u盤、移動硬盤、計算器、電話機等使用期較長的辦公用品,在領取前必須明確使用和保管人員,并在綜合辦公室進行登記。
(四)對于辦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廢棄物品(如硒鼓等),應收集并在指定地點存放,統一回收處理。
(五)辦公室和使用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臺帳,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條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制出差申請單,出差申請單上必須列明出差目的、時間及任務,交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報分管副總審核簽字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后方可出行。
第二條 出差任務因故延展,應及時報告主管,并通知人事部門更正登記。
第三條 因工作需要聯合部門出差的,各部門員工分別填寫出差申請單,分別按照程序上報,不得代填代寫。
第四條 出差費用預支與報銷:
一、費用預支
(一)因公出差,申請費用預支的,必須嚴格按照出差申請單載明的地點、時間、事由,合理計劃安排,本著勤儉節約的道理,填寫借款單,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報分管副總審核同意,才能向財務室借支。
(二)為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基本保障,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員出差期間的工作積極性,特定差旅費標準如下:
1、車船費
(1)副總經理以上員工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三等以上艙位,憑票據報銷。
(2)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出差,只能乘坐汽車、火車硬臥、輪船三等艙以下(含三等艙)。有特殊情況,如行程緊張或事件重大,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三等以上艙位的,須經過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憑票據報銷。
2、住宿費
(1)副總經理以上員工出差,按省內每天250元,省外每天300元,特區每天400元標準,憑票據報銷,超出部分自理。
(2)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出差,按省內每天200元,省外每天250元,特區每天350元標準,憑票據報銷,超出部分自理。
3、伙食費補貼
(1)副總經理以上員工出差,按省內每天60元,省外每天80元,特區每天100元標準發放。
(2)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出差,按省內每天50元,省外每天60元,特區每天80元標準發放。
4、出差地交通費
(1)外出辦事,應以公交車代步,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一天內不得超過兩次。
(2)發生的交通費,一律憑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上述差旅費,如出差地有人接待,則不予另行報銷。
第六條 出差任務應在計劃的時間內按時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耽誤,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及時向公司所屬部門說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計算。
以上規定自20xx年6月13日起執行。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十
一、食堂按學院規定時間供應飯菜,用餐者須按時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廳秩序,購買飯菜應當依次排隊,嚴禁插隊,每人每次限購兩份。如發生糾紛,應當服從糾察和有關人員調解。
三、用餐者應當以節約為榮,浪費為恥,愛惜糧食,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吃剩的飯菜和殘渣等應當倒入泔水桶內,不得亂扔亂倒。
四、用餐者須愛護公共設施,愛護購餐憑證,保持整潔。嚴禁撬他人的飯格子,不準在餐廳內進行球類、溜冰或者其他體育活動,嚴禁在餐廳內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務人員、 糾察人員, 服從管理, 不得無理取鬧。
六、外來人員來本院食堂用餐,必須經飲食服務中心同意,并收取搭伙費, 本院人員不得為外來人員代購購餐憑證。
七、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餐廳擺攤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性活動。
八、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九、本規定由學生生活管理處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黨費上繳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每季度10日前,將上季度本企業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40%上繳集團公司黨委(匯入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賬戶)。其中黨的關系屬于雙重管理的,每季度按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30%上繳集團公司黨委,10%上繳所在地方黨委。
集團公司黨委每年2月底前,將集團公司黨員上年度實交黨費總數的20%上繳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匯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組織部賬戶)。
黨費利息作為黨費自留部分不必按比例上繳。
二、黨費使用和下撥
黨費使用和下撥,實行預算管理,嚴格審批手續。
1、使用原則: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節余。
2、使用范圍。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使用范圍是:(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于黨員學習、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3、預算審批。每年3月底前,在上年黨費決算的基礎上,根據集團公司黨委年度重點工作任務需要,由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提出年度使用黨費預算建議方案,按照目標管理的要求,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原則上不得低于上年實際數進行安排,報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黨費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兩部分組成。預算收入包括:(1)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黨組織上繳黨費;(2)上級黨組織撥款;(3)利息;(4)其他收入。預算支出包括:(1)上繳國資委黨委黨費;
(2)下撥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黨組織黨費;(3)集團公司黨務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列出項目)。
4、預算的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增減收支的可對預算進行調整,預算調整每年以一次為限,一般可在第三季度末以前調整。預算調整方案由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提出,報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5、經費支出審批權限。預算內黨費支出,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部長審批,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審核;預算外支出,由集團公司黨委會決定。
6、黨費使用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審批手續一般是:使用黨費的單位和部門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理由、用途和數量,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根據黨費使用原則、范圍,按照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黨費使用后,經辦人將發票等單據按要求粘貼在粘貼單上并簽字,按財務制度規定,經黨委工作部(組織部)負責人或黨委領導審核簽字,方可報銷。
7、黨費支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不得任意濫用黨費,不得把黨費作為其他費用的周轉金或墊付款挪用。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凡是違反規定的一切開支,主管黨費人員有權拒絕支付,并向上級黨委反映。有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出,追究相關負責人和黨費管理人員責任。
8、黨員電化教育經費,按照中央組織部和財政部組通字19892號文件的規定,可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黨費作為不足部分的補充。
三、黨費管理
1、專人管理。黨費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代集團公司黨委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黨費必須單立賬戶,實行會計、出納分設;會計負責賬簿和憑證管理工作,出納負責現金管理和辦理銀行業務工作,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黨費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重點核對單據憑證、日記賬、銀行賬單、現金結存等是否相符;記賬憑證、報表、單據是否齊全;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交接清單應一式三份,存檔一份,交接雙方各存一份。
2、賬簿管理。嚴格按照會計賬目管理規定,做好建賬、記賬、用賬和賬簿歸檔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對、年決算,及時準確反映黨費增、減、結存情況。
建立黨費收支明細賬,及時將每筆黨費收入、支出金額登記入賬。啟用新賬簿時,應在賬簿內側附啟用表,并編印頁碼,不允許缺頁跳號記賬。
《黨費日記賬》由專管人員根據審核后的有關收、支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每發生一筆收、支業務,都應及時結出余額。《黨費現金日記賬》由專管人員根據審核后的有關現金收、支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每發生一筆收、支業務,都應及時結出余額。
記賬前要嚴格審核憑證。黨費的收入支出,應有原始憑證,支出報銷應有規定的單據憑證(發票、收據、賬單)。符合規定,方可記賬列銷。
黨費對賬一般每季度賬證核對、賬實核對,將《黨費日記賬》與黨費會計憑證相互核對,確保賬目數據準確無誤。
黨費管理人員要根據《黨費日記賬》、《年黨費決算表》及其他有關資料,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黨費日記賬》、《黨費現金日記賬》必須長期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銷毀,用完后要及時審核、整理,按規定歸檔。《黨費日記賬》和各類會計憑證保存20xx年,《黨費現金日記賬》保存20xx年,保存期滿,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銷毀。
3、現金管理。在銀行設立黨費賬戶,及時將收入或留存的黨費存入銀行,嚴禁個人長期保管現金。配備專用保險柜,將按財務有關規定限額的少量現金妥善保管。
4、黨費年度決算工作主要是對全年的收支結余進行分類計算,寫出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黨費年度決算的起止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檢查報告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黨委要在黨代會(黨員大會)上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黨代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
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集團企業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黨委會每年在審批當年黨費預算時,要聽取對上年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按照管理權限,所屬企業和集團公司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書面報告,分別于次年2月底和3月底前上報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和國資委黨委組織部。報告內容應包括: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存在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6、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關事項未在本辦法規定的,按上級和集團公司黨委有關規定執行。集團所屬企業應注意加強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可參照此辦法,結合本企業實際建立和完善相應制度。
學生使用手機管理制度篇十二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衛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筑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并上門收取;
(4)按法律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