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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一
乙方:四川省xxxx研究設計院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企業發展和果酒市場需求,依托乙方的技術優勢,雙方就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進行技術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20xx年3月19日-20xx年3月18日(三年)。
1. 提供獼猴桃酒生產加工所需的原輔材料和相關設備,以確保生產的正常運行與產品質量符合獼猴桃酒相關質量標準。
2. 提供生產加工場地及配套輔助設施,并保證水、電、汽三通。
3. 主動、積極配合乙方的各項工作,按時支付乙方的技術服務費,并提供乙方到甲方技術人員的食宿、差旅等費用,予以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工作補貼100元。
4. 提供獼猴桃酒工藝設計與產品開發所需基礎資料和原輔材料。
5. 協助甲方辦理獼猴桃酒進入市場銷售所需的衛生許可證、qs認證都相關手續,需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1.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獼猴桃酒加工的工藝設計、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及咨詢等服務。
2. 提供獼猴桃酒工藝設計主要包括100噸/年加工車間的規劃布局、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等。
3. 提供獼猴桃酒加工相應的企業內控質量標準。
4. 為甲方培訓生產技術骨干人員1-2名,根據甲方需求,委派1-2名專業技術人員不定期到公司進行技術指導。
技術總費用28萬元(大寫貳拾捌萬圓整)。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定后即支付10.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整);第二次付款在建設投產時支付5萬元(大寫伍萬圓整)。第三次付款在20xx年三月加工時支付10.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整),尾款3萬元在20xx年三月加工前支付。
甲、乙雙方若有違約,按照國家《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協商解決。
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即生效。
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信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3. 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xxxx開發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電話:xxxx
乙方:四川省xxxx研究設計院
法人代表:
電話:xxxxx
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二
甲方 :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并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 技術開發和研制、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等。
時間總計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
簽訂。
乙方的報酬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年薪 元,支付方式:每月支付 元,剩下的在年底一次性支付。第二部分是技術開發成果獎勵,按照每提供或研制開發一項符合市場推廣標準的技術,在根據該技術成果進行生產銷售 個月后,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一次性從每年銷售利潤中支付乙方 萬之獎勵。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制 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在離職后無權再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試驗階段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至 月 日為試生產階段。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轉讓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3)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
不再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后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在崗位上的食宿由甲方負責人提供,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三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讓與人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讓與人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協議工廠”——是指受讓人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協議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臺協議產品以后的生產。
1.9“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協議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協議范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 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并對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制造”的字樣。
2.8受讓人生產的協議產品經考核合格后,讓與人同意,本協議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協議產品。共7頁,當前第1頁
第三條協議價格
3.1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 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1)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且支付給讓與人;
a.讓與人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讓與人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受讓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協議附件六;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2)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共7頁,當前第2頁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支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后,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應將協議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2受讓人應為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5讓與人應為受讓人的培訓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讓與人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協議附件五。共7頁,當前第3頁
6.6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協議產品經考核后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后并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于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a.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協議總價的_______%;共7頁,當前第4頁
b.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 ___%,賠償協議人門費總價的_____%;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后,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布,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本協議終止后,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讓與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稅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稅法和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稅和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稅和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協議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個仲裁解決。共7頁,當前第5頁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后,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 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協議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協議正文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3.7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____________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____________生產技術與甲方合作事宜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審閱過協議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乙方將產品______生產技術轉讓與甲方,轉讓時間為20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二、雙方確認乙方在轉讓期內,參與車間改造,設備調整,生產調試,至產品合格具體標準:質量符合國標
三、因乙方的技術不成熟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產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損失賠償為轉讓款的全款。
四、乙方在技術轉讓三年內不得將該技術告訴傳授給第三方,如發現視為違約。
五、甲方支付乙方技術轉讓費如下:合同簽訂10天內付款壹拾萬元人民幣,余款產品合格三月內結清。
六、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保密技術轉讓的信息。
八、乙方應提供設計圖紙、環評、安評、資料、保證把技術無保留的傳授給甲方。
九、乙方需配合幫助甲方,******產品,資金回收,真正做好產品的良性循環。甲方給予乙方******的提成0.2%—1%或利潤的5%。
十、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一方不愿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產,有協議修改須經雙方書面同意,補充協議同樣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技術出資的形式入股桂林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桂林公司或公司)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含油軸承生產技術、產品技術,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術等智力成果、技術方案作為無形資產入股公司。
第二條:乙方公司現有的資產及設備有:
1、乙方公司于20____年____月成立,注冊資金元,現有生產經營場地1000平方米,各職能部門管理團隊的織建和運作已趨完善,公司無任何負債;
第三條:經甲乙雙
方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以上管理、技術、流程設計的總價值人民幣為10萬元,甲方技術入股后擁有,取得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余下90%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條:技術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東地位,其技術由公司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后,由于乙雙方不方便在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現以公證的形式辦理所擁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門的股權有相同的法律效益。
第七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于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通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八條:甲、乙雙方均承諾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崗位權限范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九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時,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債權債務狀況,并認可前述債權債務均計入公司今后的盈虧財務報表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股權10%所擁有的法定權力,并享有月薪10000元人民幣及公司規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擔任公司的技術總監一職,負責公司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研發、生產和技術指導工作。
3、甲方保證其對入股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并保證在這些技術投入乙方后不會產生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責。甲方同時保證其入股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親屬,下同)在公司期間和離開公司后5年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他處從事或者以他人名義從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企業。
甲方不得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有償或無償地泄漏、披露、讓他人使用,或自用于無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為公司利益在公司內部的使用和披露行為不受此限。
5、甲方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查看財務賬目,并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
6、為保持公司穩定性,本協議簽訂五年后,甲方確因個人需要將其股權質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一職,負責整個公司的運營和資本運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財務賬目,并應甲方要求,可隨時提供財務賬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其支付形式以____年的____月____日前現金支付。
第十二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表決需要追加投資或者因經營發生虧損需要彌補虧損的,由乙方按照承擔出資。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產品研發與乙方提供所有運作資金支持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以下行為構成根本違約:
①乙方或甲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的;
③在未經公司同意狀況下,甲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者停止技術研發的;
2、違約處理:
①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而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另一方可同時解除合同。構成對公司侵權的,公司另有權按照侵權產品銷售額的30%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知識產權
甲方在合作期間以及退出合作后5年內,與合作經營期間公司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等均屬于公司職務成果或商業秘密,其知識產權均屬于公司。違反競業禁止進行研發的,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屬于公司。
第十五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公司章程》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公司章程》以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約定不同于本協議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簽字)乙方: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六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協議雙方就________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________計劃),________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___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采用以下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協議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________承擔。(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____%,乙方承擔____%。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一)專利申請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___________ __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標準,采用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提升機技術協議書篇七
甲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臺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鑒于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有接觸、了解、利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之便利和需要,為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確甲乙雙方當事人關于保護商業秘密的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相關地方規章,簽訂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1、商業秘密本協議所涉之商業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開的、能夠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對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合作伙伴等,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也屬于本協議規定的商業秘密。
2、技術信息本協議所涉之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發戰略、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關鍵算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源程序、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等。
3、經營信息本協議所涉之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場信息、客戶名單、分銷網絡、銷售價格、行銷計劃、廣告策劃、競爭策略、采購信息,采購渠道、進貨價格、供應商名單、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4、載體本協議項有商業秘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傳統紙質載體及盤、硬盤、光碟、網絡存儲空間等存儲介質載體等。
5、任職期間本協議項下所指之任職期間是指,乙方進入甲方的工作場所、接受甲方指派的任務、或進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計)起至乙方實際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任務結束或離開乙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止(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后一個為準)。
6、離職期間本協議項下的離職期間是指,乙方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以后的期間。
7、全部經濟損失本協議所稱的全部經濟損失是指,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或侵權行為導致相對人蒙受的`以下經濟損失或費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導致的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因商業秘密被泄露而喪失的商業機會中甲方可預見的利益、甲方為了維護合法權利所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車旅費及訴訟費、仲裁費等。
1、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業務所形成的商業秘密歸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時形成的知識產權也歸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規定,如果一項知識產權應歸乙方所有,但是如果乙方完成該項知識產權時使用了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仍對對前述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如果在申請相關知識產權的專有權時不可避免地要公開相關商業秘密時,乙方必需在對外提交任何有關知識產權的說明前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必需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通過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不得自行或與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業秘密,直到前述商業秘密被甲方公開。
2、若前述商業秘密經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開的,乙方也應繼續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規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乙方應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及謹慎的態度,并依理性人的標準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乙方應遵循如下的保密行為規范。
(1)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復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與商業秘密相關的文件、電腦軟件、電腦、筆記本、盤及其它儲存介質、電腦硬件等任何資料與物品。
(2)在離開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場所時,乙方應將其持有的任何承載與商業秘密有關的文件資料、文字資料、光盤等妥善保管,鎖入甲方辦公場所內的辦公桌或文件柜,并確保桌面、影印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公用電腦等處沒有遺留任何前述資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或資料發送給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下,需要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前述相關信息或資料的,應當通過由甲方提供的郵件地址發送,不能使用個人的郵箱地址發送。
(4)如果乙方遺失了前述資料或物品,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外部機構的訪問,向其提供任何口頭或書面的關于商業秘密的任何內容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將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作為閑談話題。
(7)在甲方辦公場所內接待有關客人時,乙方應嚴格禁止來訪客人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區。
(8)乙方不得自行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商業秘密。
(9)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4、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并應當遵守以下競業限制義務:
(一)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業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包括以專職或兼職的方式到相關公司工作,或成為相關公司股東等;
(二)不得受聘于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市場經濟主體(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勞務、指導、咨詢、顧問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協助他人勸誘甲方其他員工離開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甲方的客戶關系,將甲方客戶引導與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達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戶、正式客戶、已合作過的客戶等);
5、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時,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仍屬秘密部分的商業秘密的保密義務。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之后乙方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商業秘密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發現甲方其他工作人員存在不符合保密規范的行為、不足以保護商業秘密的行為,或已經導致相關商業秘密受到侵害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
8、乙方發現商業秘密或與商業秘密相關的信息已經泄露或受到侵犯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同時,乙方應當采取相應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業秘密進一步受到侵害。
1、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了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圖表、數據、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當妥善保管這些載體,確保載體內的前述內容或記錄不會被他人知曉。
2、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隨意移動前款規定的載體,或從前述載體中復制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圖表、數據、報告等內容和記錄。
3、若記錄著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和記錄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乙方應當在離職或甲方要求時返還這些載體。但當前述信息和記錄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相關信息和記錄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相關信息和記錄消除,然后將載體返還給乙方。
1、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時,均應視為乙方嚴重違反了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3、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則甲方保留進一步要求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的權利。
4、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論給甲方造成多少損失,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本違約金不視為對甲方的損失賠償,甲方可依據損失向乙方主張賠償責任。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條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乙方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理的權利。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特此在此簽章確認。(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