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一
由礦長任組長;安全生產副礦長副組長;成員由勞動人事、安全、生產、技術、通防、企管、供應、財務、工會、醫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職業衛生日常事務和工作指導、協調,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科。
二、管理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
①主要負責對各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參與職業衛生檢查、監督和考核。
②具體負責組織召開職業衛生會議,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與獎勵及相關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并定期上報有關資料。
①主要負責監督檢查職業衛生、安全健康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②負責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及對職業衛生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③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監測評價和資料的檔案建立。
④負責制定及完善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制度。
⑤參與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考核、獎罰和相關制度的實施。
3、人力資源科:
①負責組織煤礦作業場所接塵作業人員、有毒有害場所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教育培訓工作,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據健康監護的資料和勞動者的申請履行職業病的診斷與認定工作中的相關職責。對被診斷為職業病的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和崗位調換。及時向地方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職業病待遇的認定。
③對勞動者上崗前、更換崗位時履行職業危害告知義務,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并建立相關培訓檔案。
④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參與職業危害監測設備、防護設施、個人(勞動者)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⑤建立職業衛生健康監護檔案。
⑥負責制定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培訓制度。4、生產、技術、通防科:
①負責井下粉塵濃度的測試、建立觀測點、定期監測。②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的產塵點進行監控,并制定降塵措施。③把職業衛生工作納入標準化檢查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管理。
5、企管科:
①負責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涉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②嚴格執行職業衛生與健康投資計劃,保證新增或更新職業危害防治系統、設施設備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體項目做到輕重緩急、合理安排。
③負責制定及完善職業衛生與健康的投資計劃、職業衛生與健康工作標準化檢查標準的制定、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6、供應科:
①主要負責職業衛生投入保障,保證新增或更新職業危害防治系統、設施設備的添置。
②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等計劃的實施。根據每年度提出的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計劃、需要投入的具體項目分輕重緩急做到合理安排。
7、財審部門:
①負責建立穩定的職業衛生投入資金渠道,對公司提出的職業衛生投入項目積極落實資金,確保職業衛生資金投入及時到位,做到職業衛生投入實行專款專用。
②負責制定職業衛生與健康的資金管理制度。8、區隊:
①負責在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設置醒目的職業衛生、職業危害告知公告;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參與職業衛生工作的考核獎罰;依法組織員工代表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糾正侵犯員工享有職業衛生保障的行為;對職業衛生工作提出建議和改進意見;對員工(勞動者)反映的職業衛生問題積極與行政領導溝通和協調,以維護員工的合法權力和企業的發展。
②負責制定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告知制度。9、醫院:
①負責職業危害事故、職業病統計資料和匯總報告、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職業病管理(包括職業病人的治療管理)、職業衛生健康監護、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②依據職業衛生健康監護資料、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等監測資料的結果,及時提出職業衛生工作意見或改進建議,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③做好職業衛生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前的準備工作;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④做好職業危害事故、職業病統計資料的匯總報告。依法向上級疾病控制、衛生監督部門如實申報職業危害項目、職業危害事故。
⑤負責制定:職業危害事故醫療救援制度(預案)、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制度、職業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職業危害及職業病統計報告制度。
要正確處理好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工作的關系,充分認識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職業衛生工作。要把職業衛生工作納入標準化檢查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管理,控制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努力降低、減少各種職業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確保安全生產和廣大員工的職業健康。
要根據本單位部門的職責要求,正確履行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協作,主動配合,落實專兼人員,確保職業衛生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目標: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障員工健康。
二、目標分解:
1、針對職業危害的各種影響因素,將其分解到不同職能部門進行監測和管理,各部門制定并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規劃措施和管理制度,將考核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做到指標分解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單位分別將職業危害因素的各項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報辦公會討論進行獎罰。
一、每月召開一次職業衛生健康工作辦公會議,及時學習和貫徹上級有關職業衛生健康的管理方針、政策。
二、職業衛生健康辦公會議由分管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副礦長長主持,副總以上領導參加,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三、職業衛生健康辦公會議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會議要抓住重點,講究實效。
四、職業衛生健康辦公會議,要研究分析當前本礦在職業衛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人員。
五、要認真做好職業衛生與健康辦公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并下發會議紀要。
六、要認真落實職業衛生與健康工作辦公會議的各項決議,對沒有落實的單位,追究該單位黨政負責人的責任。
七、每季度初召開由各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和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職業衛生辦公會議,對各單位每月匯總的考核結果進行討論,根據各基層單位在職業衛生工作中的表現給予獎罰。
八、每年初要召開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年度職業衛生辦公會議,對上一年度職業衛生工作進行
總結
,對在職業衛生工作表現較好的單位根據其貢獻給予獎勵;對于表現較差的單位,給予批評和處罰。九、年度會議要在總結上一年度職業衛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年度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并將目標進行層層分解。在分解過程中,廣泛征求員工意見,并對目標分解的不足之處進行修改,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年度職業衛生工作分解計劃。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二、為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必須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風設備、瓦斯監測、礦井防治水、礦井防滅火及綜合防塵方面的支出。 三、計劃下達后,資產類由供應公司集中負責采購,費用類、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門負責。
四、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每年度下達的計劃、具體項目,分輕重緩急做到合理安排。
一、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是安全教育培訓系統工程,同時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必須納入企業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健全培訓教育長效機制。
二、堅持辦班授課與開展講座相結合,把預防措施、保健知識、操作技能、創新工藝、現場管理、崗位責任、制度紀律、安全文化作為講座內容,集知識性、趣味性、科學性融為一體,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訓內容:包括職業衛生及職業危害防治知識;《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塵肺病防治條件》、《煤礦安全規程》、《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崗位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知識、急救互救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等各項內容。
四、職業衛生培訓對象:企業新工人、轉崗工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管人員、特殊作業人員,從事井下現場施工接觸粉塵、有害氣體及與危害人身健康的場所的工作人員。
五、教育培訓形式:利用辦班、講座、班前班后會、自學與集中輔導進行講授,同時利用信息網絡、黑板報、廣播電視廣泛宣傳職業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職業衛生知識競賽活動,在員工中開展職業衛生調查問卷,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訓方法進行教育培訓,使職業衛生、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深入人心,成為員工遵章守紀、自保互保的自覺行動。
第六節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一、按照“企業負責、國家監督”的原則,對職業危害事故隱患進行排查。
二、礦長對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礦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實施本責任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事故隱患排查每月進行一次,匯總到安監站,月底將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反饋到安監站,并記錄在隱患排查表內。
三、礦井職業危害事故隱患系指在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事故隱患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必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必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區隊、業務部門職責范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種類分: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以及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高溫等。
四、礦在日常檢查的基礎上,每月必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定。按級別和類別逐級上報。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到隱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要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治理標準達到規程規定和有關標準要求。
六、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
七、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的不準生產。
八、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應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責任者。
一、目的和范圍
1、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防止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險人員,控制礦井潛在的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影響,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礦井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二、事故匯報
1、生產現場發生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接報后應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和礦長匯報。并通知安監、生產和醫療等部門。
2、接到重傷以上和一級非傷亡事故報告后,在兩小時內,礦調度室必須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安監站必須向公司安監部匯報。
3、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過,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斷等。
4、事故報告要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對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一經查清,除責成補報外,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凡工作范圍內的人身傷害,無論是否構成工傷級別,均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和安監站,并在24小時內到安監站登記。超過期限的按照故意遲報、瞞報處理。
三、應急救援
1、井下發生緊急情況時,發現人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發生地點、性質及遇險人員情況。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值班礦長匯報,并根據災害情況實施搶救措施或起動相應的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任總指揮;處理事故時,應在災區附近選擇安全地點設立基地,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基地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并有必要的救護裝備及器材。
3、各職能部門和區隊主要負責人要在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好本部門人員積極參加救災工作。
4、應急救援的指導原則和措施: 災害處理的指導原則和處理措施
⑴任何地點發現火災、透水、沼氣或煤塵爆炸、冒頂、提升運輸等事故時,都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⑵礦調度室值班人員迅速通知和引導災區及受威脅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并清點人數,同時通知下列有關單位和領導:礦救護隊、礦醫院、礦長、總工、黨委書記、各分管副礦長、副總工、公司調度室、安監站、人力資源科、礦燈房、通防科(工區)、生產科、技術科、機電科、運輸工區、保衛科、供應科、工會等有關單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對火災、沼氣或煤塵爆炸事故,員工自救除正確使用自救器外,還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充分利用峒室或獨頭巷道作為避難場所,創造自救條件;避災時,應在避難所前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搶救時發現,要保持冷靜,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借以延長時間待救,并可間斷地敲擊鐵器、巖石等發出呼救信號。對小范圍的片幫、冒頂、運輸傷人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傷情。
⑷發生各種大災害事故的針對性處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發生火災時:
①應設法查明火災性質、地點和范圍。
②發現火災,應切斷災區電源,盡量采取措施直接滅火。電器設備著火,應設法切斷災區電源,然后迅速將其撲滅在初始狀態,防止災情擴大。若火勢較大或老空區煤層自燃無法直接滅火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據已控制的火區地點和范圍,確定井下通風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車場范圍內,可考慮反風或使用風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點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在進風的下山巷道,必須有防止由火災造成風流倒轉的措施;有沼氣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考慮調節風量。
④無論是采用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須有利于防止災害擴大、抑制火勢,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防止爆炸發生。
⑤封閉火區時,必須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量縮小火區范圍,建立臨時或永久密閉墻,如有瓦斯爆炸危險時,應先用沙土設置防爆墻(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閉進風側、建立永久密閉墻;待火區氣體沒有爆炸危險時,再密閉回風側。
ⅱ礦井主要大巷及采區皮帶發生火災時處理的基本原則是: ①若主要進風巷道,則可以優先考慮全礦井性反風的方法,其次再考慮風流短路法。
②若火災發生于進風巷,火源之后有與回風巷通道時,則應用短路法,直接將煙霧排到回風道,同時采取調壓法控風。
③若火災發生于進風、且為下行通風巷道,如果發火點有通回風巷通道,則可以采用上風側短路法;否則應控制火風壓,則可以采用下風側短路法。
④若火災發生于進風、且為上行通風巷道,則可以采用下風側短路法與控制火風壓相結合的方法控制風流。
⑤若火災發生于回風、且為平巷或上行通風巷道,則一方面防止其下風側與進風相連的旁側分支風流逆轉而使煙流流入進風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風壓。
⑥若火災發生于回風巷,應盡可能將其回風流中的所有障礙物都清除,以保證暢通的排煙路線。
ⅲ礦井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
①除全力以赴搶救遇難人員外,同時切斷電源,組織救護隊探明事故的地點和范圍,發現火源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
②對充滿沼氣巷道要引入回風道排出,受災范圍內及排放瓦斯路線區段采取停電和撤人措施。
③處理事故時嚴禁使用災區的電話和電氣設備。
④處于回風側人員,應佩帶好自救器,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ⅳ礦井發生透水、潰砂(漿)事故時: ①要撤出災區和下方受威脅的作業人員。
②針對具體情況進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ⅴ發生冒頂事故時:
①積極恢復冒頂區域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復,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②處理時必須堅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難,并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掘巷救人。
救護組織和有關人員 職責
ⅰ礦成立以礦長、總工程師為首的救護指揮部。ⅱ有關人員職責如下:
⑴礦長和總工程師: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礦長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公司經理、公司總工程師和(公司)礦山救護隊隊長協助礦長,井下基地指揮由指揮部派出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⑵各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保證調集救災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專用的特別許可證。
⑶礦副總工程師: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指揮某一方面的救災工作。
⑷礦山救護隊隊長:是指揮部成員,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營救和事故處理。
⑸礦黨委書記:在救災和事故處理過程中,組織黨委部門,做好員工穩定思想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⑹礦安監站站長:根據批準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工作。
⑺通防科(區長)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制度,監測主扇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⑻礦調度室主任:負責迅速召集人員,根據救災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⑼生產、技術(副)科長: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提供災區及救護所需要的生產技術資料,并執行生產技術方面有關措施和指定工作。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總工程師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鉆任務。
⑽有關采掘區隊長、班長:負責查明在本區域或工作面的人數,聽從調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帶領撤退到安全地點或地面,將現場所掌握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詳細報告礦調度室,并隨時接受指揮部的命令,完成有關的搶救任務。
⑾礦值班調度員: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有關領導,及時向下傳達作戰指揮部的命令,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報到待命,隨時統計和掌握入井人數和井下各采掘區隊人數。
⑿人力資源科和礦燈房負責人:根據下井考勤和燈牌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立即準備足夠的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嚴格控制礦燈的發放,對不持有特別許可證的人員不得發給礦燈。
⒀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礦指揮部命令迅速發運救災地點。供應科必須備足處理各種災害事故的物資,井下非常倉庫器材按標準配備。
⒁機電科科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礦井停送電工作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⒂運搬工區區長:按指揮部命令,迅速調集井下車輛,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送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⒃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傷員的救護和組織藥品供應。⒄保衛科負責突發事故時的秩序維護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災總指揮下令解除緊急狀態,各單位按礦統一部署組織恢復生產工作。
四、培訓、演習及記錄管理
1、已審批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應向員工傳達貫徹,并熟悉避災路線。
2、特殊崗位人員(救護隊員、危險品管理員等)應在學習后組織相應的訓練。
3、《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補充還應組織員工重新學習。
4、在條件可行時應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后要進行適應性和可行性評審,并做好評審記錄;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緊急事件發生后的記錄管理,調度室負責緊急事故發生后的指揮記錄管理。
第九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及考核獎罰制度 一、監督檢查
1、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是安全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必須納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監督檢查過程中。
2、每月礦安全大檢查由礦領導組織,副總、有關科室和安全監察部門參加。每旬專業系統專項安全大檢查,由分管領導組織專業科室和安全監察部門參加。
⑴檢查執行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
⑵檢查規程、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批、現場兌現和各項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
⑶檢查安技措資金使用和工程進度情況。⑷檢查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和持證上崗情況。
⑸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⑹檢查生產設備和設施、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個人勞動防護的安全狀況和使用情況。
⑺檢查工作現場安全環境、塵毒危害的治理情況。重點檢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和措施落實情況。
⑻檢查中發現現場有威脅員工生命健康的作業環境、設施,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⑼建設項目“三同時”落實情況。二、獎懲制度
1、各級干部下井、反“三違”、查隱患制度,按礦相關規定執行。 2、下井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及時督促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責任人,并做好跟蹤復查工作。
4、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作業現場,要掛“黃牌”警告或“紅牌”停頭、停面進行停產整改整頓。
5、對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直接危及現場人員人身安全的,要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向安監站及調度室匯報。整改隱患時,安監人員要進行現場監督、監護,盯住不放,直到危險排除,達到安全為止。
6、對采掘工作面實行盯頭包面跟班檢查,及時檢查隱患,盯住現場整改。
7、安全檢查后,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跟蹤復查。并按有關部門“處罰細則”予以處罰。
一、理順關系、完善各項防塵制度
面對礦井范圍大、產塵點多的問題,應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加強監督考核的管理模式,規定各作業場所及硐室防塵責任單位,制定綜合防塵管理文件并嚴格執行,礦職能管理部門(生產科、安監站、通防科)監督檢查制度的落實考核工作。
二、健全綜合防塵系統及設施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所有礦井主要巷道應鋪設防塵管路系統,防塵系統由地面的靜壓清水池、井下供水管路和各種噴霧、灑水裝置、隔爆裝置等組成,系統要健全、可靠,完善各種綜合防塵設施并堅持正常使用,落實各項防塵措施,確保各作業點無積塵。
第十一節作業場所環境監測與評價制度
一、作業場所環境監測
2、呼吸性粉塵定點短時間粉塵濃度(短時間接觸濃度),每月測定1次;
5、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
1、嚴格執行職業衛生檢測、評價的規定。
2、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檢測機構。
3、每年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應及時向員工公布、存檔并報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第十二節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煤炭工業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和《煤炭工業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二、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放,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轉賣。
第261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配戴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監察部門、工會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有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所有享受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統一納入微機管理,建立勞防用品管理臺帳和人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卡,實行規范化管理。
2、在規定時間內可以再次領用新勞動防護用品,詳細請見人力資源部門發放情況表。
3、使用者在2周時間內一旦發現有質量問題,可以給予更換。 4、個別勞動強度大的崗位,生產單位開證明,由礦分管領導簽字,在審批發放的時間上可以縮短。
5、對使用單位員工反映勞動防護用品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領導和物資部門反饋解決。
1、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和安鑒證,業務員根據礦生產情況及時向物資部門申報防護用品計劃。
2、業務員及時托運由公司物資供應公司統一采購的防護用品,滿足生產需要。
3、保管員根據對防護用品實物數量、外觀進行驗收。 4、保管員對防護用品保管,按倉庫物資儲存管理辦法執行。5、審批人員根據防護用品領用的時間限制,來確定審發 6、供應、企管部門領導要經常深入生產單位了解防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匯總,并及時向領導和物資部反饋使用信息。
第十三節員工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一、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職業衛生健康監護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成立職業衛生健康監護工作領導小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科。
5、粉塵作業退休員工(定期或不定期隨訪);
1、粉塵作業員工:內科常規檢查、心電圖、肝功能、血常規、尿常規、高千伏胸部x射線攝片、肺功能。
2、塵肺病人及觀察對象:內科常規檢查、心電圖、肝功能、b超、血常規、尿常規、高千伏胸部x射線胸片、肺功能、血氣分析*、心臟彩超*、ct胸片*(帶*號的項目為選檢項目)。
3、有毒有害作業員工的檢查項目由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
4、上述健康監護費用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四、監護地點
接塵員工、塵肺病人及觀察對象的監護,有毒有害場所作業人員的健康監護委托有資質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護。
五、健康監護時間根據礦山醫院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六、要求
1、各單位積極配合做好職業衛生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將職業衛生健康監護人員造冊登記并按時上報人力資源部門。
2、各單位認真組織按時參加職業衛生健康監護,確保健康監護率達到95%以上.對于職業衛生健康監護中工作不認真或監護率未達標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
3、為了保證體檢質量,每天體檢的總人數控制在規定范圍以內(具體人數各單位自定),上午和下午各占一半。各單位按照每天核定的人數組織體檢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體檢人數。
4、根據疾控中心的反饋的健康監護結果,醫院通知人力資源部門,由人力資源部門及時通知到員工接受近一步的治療和監護。
一、目的意義。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塵肺病防治條例》、《煤礦安全規程》、《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有效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推動全公司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訓告知:員工教育培訓部門要對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三、合同告知:人力資源部門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相關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
四、重要場所告知:產生職業衛生危害的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告知員工相關職業衛生危害的有關內容。 五、宣傳告知:礦宣傳部門應當加大職業衛生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員工思想認識,增長員工職業衛生知識。
六、體檢告知:醫院應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員工檢查結果,促使員工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七、監督檢查:工會應定期對各部門員工職業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行政部門進行整改,依法維護員工職業衛生方面的合法權。
一、依據國家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及時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資料查閱、康復治療和定期檢查。
二、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崗位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且妥善安置。
三、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四、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各單位承擔。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要依法進行職業病管理,按照國家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障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權益。
六、在與勞動者簽定合同時,告知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做到不隱瞞不欺騙,并在合同中明確告知。
二、職業衛生檔案的基本內容
1、基本資料檔案:包括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各級來往文件;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2、工作場所測定、評價資料。
3、健康檢查資料:建立從事接塵人員及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職業性健康監護個人檔案,(記錄包括:上崗前職業性健康檢查、從業期間定期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性健康檢查狀況,以及鑒定是否有職業禁忌癥,或在有毒有害場所工作的過程中及離崗前是否造成職業危害和職業病情況)形成完整的員工健康檔案。
4、職業病防治資料:主要包括職業病防治統計、職業病調查表、以及檢測報表、監護報表等。
三、職業衛生檔案管理
1、職業衛生檔案管理,應設專人負責。
2、資料的收集: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的各項內容進行收集,收集應按一定的規范程序和要求進行。
3、資料的甄定:對所有需要收集的資料進行甄定,確定資料的可靠真實程度。
4、資料的分類歸檔:資料的收集和存檔應分門別類,應預先根據資料的性質、來源,設計一種較為合理的分類方法,然后進行組卷歸檔。
四、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考核
加強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質量考核制度,責任到人,管理到位。
第十七節職業危害與職業病統計報告制度
一、在公司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礦人力資源及醫療單位要認真做好礦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性質、種類、分布、強度和危害等,并上報公司。
二、認真做好礦區職業病統計報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規定上報安全監察局。
三、根據礦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組織檢測和組織職業病診斷。
四、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職業病診斷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五、職業病危害與職業病統計數據應當準確、真實并及時上報。 六、職業病危害與職業病統計報告必須設有專兼人員負責。七、對于職業病危害與職業病統計工作人員實行獎懲制度。
xxx煤礦
年 月 日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二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特點,制定本制度。
按《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存在粉塵、噪聲等職業危害因素都必須依法申報。
本公司涉及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凍傷、二氧化碳中毒。
1、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發現原申報內容發生變化的,自收到有關檢測、評價結果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職業衛生管理的獎勵和處罰。
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職業衛生管理獎懲歸口管理,本公司各部門負責所屬范圍內職業衛生管理獎懲的具體實施。
1、認真完成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并取得良好績效的.單位和個人。
2、認真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取得明顯效果。
3、推廣應用職業衛生技術措施項目取得明顯效果的班組和個人。
4、及時排查職業衛生隱患、糾正違章,杜絕職業衛生事故發生,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
5、獎勵形成式獎勵程序
6、獎勵采用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形式。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四
1、新員工上崗時必須進行體檢,只有在體檢合格后才能就業、上崗。不得安排有禁忌癥的人員從事危險、有害作業。
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生產、經營場所設置警示標志,以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場所設置通風,排毒,凈化系統,使作業場所環境塵毒濃度達到衛生標準。
5、營運車輛要配有急救箱和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
6、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保管好,維護好 ,正確使用。駕駛車輛期間嚴禁穿短衣,短褲,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得員工對危險有害物質有防范意識;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檢查,監督安全工作。
8、為維護女員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必須對女員工實行特殊保護措施。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五
1、企業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業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1、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退貨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志。
2、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3、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或冷藏庫,并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4、應合理使用倉庫,堆放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
5、倉庫內應保持干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凈完好,墻壁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霉、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6、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定期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定期進行消毒、殺菌,并作好記錄。
7、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
8、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三、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4、企業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二年。
四、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負責人批準后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企業的培訓,并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臺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后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采購制度
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信息編制購貨計劃,報負責人批準后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脫銷或品種重復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2、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注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并明確有效期。
4、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注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5、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制度》。
6、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5)無保健食品批準證書。(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六、保健食品貯存制度
1、所有入庫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相符后,方準入庫。
2、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于陰涼庫(避光、溫度不高于20℃),可常溫儲存的儲存于常溫庫(溫度0-30℃),各庫房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3、保健食品應離地、隔墻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4、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溫濕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一次對庫房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6、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保健食品存放處放置“暫停銷售”牌,并填寫《質量問題報告表》,通知質管部復查并處理。
七、保健食品銷售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和產品質量知識等培訓后方能上崗。
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夸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八、保健食品售后服務制度
1、企業應建立一支專業的售后服務隊伍,負責解答和處理顧客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質量問題的咨詢和投訴。
2、售后服務部應建立售后服務檔案,對顧客提出的意見和處理結果予以登記,定期匯總上報企業相關部門。
3、定期開展用戶訪問,積極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及時向質量管理部門反饋客戶質量查詢或投訴信息,并落實相關質量改進措施。
4、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單位負責人,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5、營業場所內應設立顧客意見本、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便于消費者監督。
6、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積極予以采納,并予以感謝。
7、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提供義務咨詢、免費送貨上門等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九、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企業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企業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企業內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十、食品衛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企業的質量和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衛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企業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一、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企業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6、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并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六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透過核貨、退貨、召回、銷毀、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本企業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并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狀況。
第五條退市食品種類:
(一)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帶給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本企業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銷售的食品本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本企業自檢過程中發現食品存在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并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明等文件進行個性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本企業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用心協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建立退市食品臺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狀況,且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七
適用于本單位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1、本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落實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資金。
1、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編制和審批
專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在每年年底編制年度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工作的目標、任務及具體培訓項目。
2、人員培訓
(1)本廠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的培訓,提高其職業衛生管理能力,并經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衛生管理資質證書,方可上崗。
(3)“四新”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
如果有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投產,相關部門應組織相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操作規程等適應性培訓。相關人員未接受專門培訓并考核的,不能上崗操作。
3、職業衛生宣傳教育檔案
(1)職業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廠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證明;
(4)職業病危害告知(包括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合同中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的告知憑證)。
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篇八
1、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 任制于經濟責任的關系, 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的責、 利, 權、 力戒形式主義。
2、各相關負責人的工資考核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掛鉤。
二、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確保職工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 遇。
三、逐步做好工作場所的職業衛生防護工作,五年內符合下列要 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
2、有與預防職業病危害適應的設施;
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室、洗浴間、公共衛生間等衛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 要求。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方案;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有全廠職工數;男女職工數; 從事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男女人數;患職業病人數;全礦存在職業 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危害場所地點數量;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 業點的強度評價;各種職業病防護措施的名稱、數量、運行情況、防 護效果及存在問題的處理;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情況;。 )
5、建立、健全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6、逐步建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的強度評價制度;
7、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定期依法進行危害場所警示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