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一
在大四的最終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經過對司法實踐的了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xx縣人民法院實習。xx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后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那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去實習時教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于教師和法官,而在于自我,僅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并且教師反復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異常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后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齊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后,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終陳述,法官宣布合議庭和議后擇日宣判,庭審結束。午時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一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一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么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里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午時很少開庭,僅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午時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后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幫忙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職責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經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咨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了解。
2、旁聽案件。
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那里,旁聽民事審判后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經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一樣,民事案件的夢想結果應當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
在實習的6周中,幫忙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景,然后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資料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后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采納和不予采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后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終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后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說:“你前邊寫的還能夠,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范,陳述過于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
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于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采納和不采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后,經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并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此刻很后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此刻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后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期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景時能夠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以往有一個案件,申請人明白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我,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我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我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十分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我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我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可是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當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必須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十分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并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可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明白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于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于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我的合法權益,最終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于本來能夠避免經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占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景,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并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僅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提高。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堅持良好的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僅有先處理好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于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教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我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經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我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忙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本事也得到了鍛煉。
同時,實習開闊了自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了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本事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經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終,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供給幫忙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教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忙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激!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二
“法制信仰 中國立場 國際視野 平民情懷”,這是賈宇校長送給政法學子的十六字箴言,也是每個法律人理應恪守的職業準則。我偶爾靜下心去品悟其中道理,卻總是陷入慚愧的境地,略帶彷徨與不安。或許我做的遠遠不夠,甚至偏離了這些信條所指的軌道。但我明白,只要適時自省,便有希望;只要付出點滴行動,便有可能使希望成為現實。
二零一三年九月份我進入西北政法大學學習,兩年之后的暑假,我第一次體驗了實習的生活。這是學校要求的,更是自己所期待的。抱著投身實踐的興致和熱情,我回家聯系當地的縣法院后被安排到了執行局。剛開始我對這個部門沒有太清楚的概念,只曉得法院的生效裁判需要強制執行時就該執行機構派上用場了。等我慢慢了解后,才知道——噢,原來執行局是這個樣子。
且說第一天在法院,正好執行庭張法官準備出差,他就讓我隨去。在車上我稱他張法官時他說直接叫xx哥便好,沒必要太拘謹。我想畢竟他還年輕,索性順其自然。路上我請教了幾個法律問題,特別是當我提到自己在學校接觸到的一個案子遇上執行難的尷尬情況時,他無奈地表示現實即如此。目前部分案件,裁判生效后,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不但不去主動彌補受損方正當利益,反而想方設法編造各種借口為司法救濟道路添置阻礙。水平低一點的會故意賴賬或轉匿資金,水平高一點的則利用法律漏洞提出異議或干脆買通相關執法人員。這些問題可能出現在強制執行之前,也可能會在執行過程中碰到麻煩。無論如何,現如今司法系統的運作仍面臨諸多疑難雜癥,執行難便是其一。
談到執行,倘若具體形容法院此方面的狀況,我只能以所見所聞概述之。在執行局的這段時間,我會經常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他們時不時推開這個辦公室的門,轉眼又去另一個辦公室。搞得我剛開始誤以為那些人是法院的工作者,甚至可能是和法官經常往來的親朋好友?這種猜疑很快煙消云散,因為他們過來跟法官交流的內容要么是咨詢,要么是訴苦,反正一直提的是自己那事兒咋處理。看來基本上都是當事人,照理說誰會整天閑著去法院溜達。話說當我問法官怎么總是那幾個人過來的時候,他無奈地嘆息道:“這就是執行啊。”然后他說大部分情況下被執行方都會拖延時間,特別是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時,執行申請人到對方家中催討一般無果而歸。因此法官經常親自出馬,用法律的威嚴震懾他們,言辭中情理兼顧。即便如此,效果好一點的可能在被扣押財產、凍結賬戶或劃撥資金后完事;效果差一點的則需要法官幾經折騰,三番五次躬身“要賬”,權力方當事人也會反復到法院“登門拜訪”。于是乎,執行局門口總是圍著好多“老顧客”就在所難免了。我想,這種現象也是基層法院局面混亂的原因之一。但合理利用此機會樹立法官的親民形象難道不是一種頗有價值的選擇嗎?
話說回來,基層法院的法官確實常遇麻煩事,比較容易碰到的要數信訪了。在實習期間,我沒有特意關注上訪的相關事件。但唯一清楚的是,當有些人合法權益在執行中得不到有效彌補時,他們無法忍受坐等結果的煎熬,所以通過其它非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上訪案件的多少可以作為衡量辦案法官業績水平的標準,在執行方面有些案子一拖就是幾年、十幾年;另一些案子拖一段時間后當事人就不耐煩了,找政府部門領導,找紀委、檢察院等等,聯訪、非訪事件因此而此起彼伏、層出不窮。如今法治社會,隨著老百姓法律意識的逐步增強,羞于“打官司”的觀念漸漸被敢于“告狀”的思想所取代,畢竟要爭取回來的權益本來屬于自己的,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中主角“一定要討個說法”的目的,我們不能受到侵害卻忍氣吞聲,否則結果只會縱容不法分子,導致社會不和諧因素潛滋暗長。言歸正傳,我在執行局見到的當事人大部分倒是禮貌,個別死纏爛打的基本上每次到辦公室都是對著法官進行各種“言辭攻擊”,可謂“情緒施壓法”。此招一出奈他何,法官仍需表現出冷靜處理事情的理性姿態,無論彼時內心有幾尺火焰在躍躍欲試,也不能任其燃燒掉合格司法者應有的形象或個人素有的“面子”。這樣,一般情況下雙方的交流還能夠順利進行,起碼可以維持下去。但糟糕一點的話,當事人便展開“謾罵式表達”,在法官的無意刺激或添油加醋后,辦公室“官民之戰”一觸即發。當然了,這沒有多大直接對抗性——法官當避則避,百姓能攻則攻。最后的結果,我們也說不清。我在執行局目睹一幕情景:一位中年婦女叫嚷著走出辦公室,然后不知怎么就躺倒在地板上抽搐了。執行局領導聞聲出動,竟然還有錄像的同志。好多法官勸說不成,那女的抽搐后哭的撕心裂肺。我沒有繼續觀望,因為我歷來不喜歡湊熱鬧,更別提這些悲涼的事情了。我無法預知其結果,卻清晰地感受到司法良藥的副作用。這讓我偶爾懷疑公正的價值,但很快又重拾當初對法律的那份信仰。我想既然金無足赤,便不能苛求萬事皆順。全國各地法院遇到如我剛提的類似事件或許很多,在部分當事人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時,我們不能僅僅扼腕嘆息,還要思考制度之下的改善措施。社會主義的中國,人民利益至上的口號不能空喊,必須讓事實證明。
以我現在的學識,談不上建言獻策,但針對目前比較明顯的社會亂象,索性直抒己見吧。我覺得司法獨立在轉型期應該擺在首要位置,即便這是一個極其緩慢的過程。其次是法官整體素質的提高,可通過專門培訓、加強考核等;不過根本上是選任方式的優化及嚴格把關。另外,公檢法三機關的相互配合及監督、公益律師隊伍的發展等方面也應該考慮。對于具體改革步驟,本人尚未形成創新思路。皮毛之見,貽笑大方之余,希望能在與周圍人交流時拋磚引玉,讓更多百姓參與到中國社會的法治建設中。
我在基層法院的執行局社會實踐時間不長,卻感觸頗深。我會珍惜這點經驗,不斷體會和反思。漫漫求索路,我們需要腳踏實地。而今,我正在朝著法律人的駐地闊步前行。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三
姓名:
學號:
專業班級:
指導老師:
實習地點:xx市xx區執行局
報告日期:xx年年7月22日
在xx工程大學政法學院有關領導和xx市xx區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們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進行了為期35天的系統的業務實習。對于我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這都是一個全新的經歷。業務實習意味著我們從今天起就要面對別樣的人和事,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書記員、是當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師、是同學,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精神抖擻,爭取在最短的時間里,最大限度的學到課本之外的知識。如與人交往,一個個未必單純的社會人;同事相處、上下級關系;還有我們要把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真正做到時常掛在嘴邊的理論聯系實際。我對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滿憧憬。
接受我的實習單位是xx區人民法院。這是一所機構完備的基層法院,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立案庭、審判監督庭等8個專業審判庭和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隊、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辦公室等8個綜合部門;另設水果湖人民法庭、中華路人民法庭、楊園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個法庭。據xx年統計數據顯示,全院編制總數192人,實有法官及工作人員183人。法院設院長1人,副院長4人、執行局局長1人、副局長3人。具有審判職稱的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115人,書記員14人。在職干部中具有法學碩士學歷學位的16人,法律專業本科學歷的138人,大專及以下學歷29人。
事實上,第一天學院老師領導把我們送到xx區法院的時候,很多同學對它的第一印象是簡陋。我們看到了兩座陳舊的主樓屹立著,其中一座正在進行裝修改造,內含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檔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樓,竟然內含刑庭、民庭、行政庭、辦公室、政治處等機構。我們首次分配實習具體辦公室也是在這里進行的,那時發現它竟有11層。指導老師、法院工作人員和同學們商議討論后,分派任務,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棟的三層小樓的執行局。
自此我就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實習生活。在六七月的xx陽光下,我們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車,被黑壓壓的人群中推來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轉車在內的近兩個小時里,穿越將近半個城市,不顧一切,奔到實習地點。汗流浹背,身心俱碎。個中滋味,非求學人不能體會。我想:學到實踐經驗還真是不容易,怎么說也得好好鉆研,至少得對得起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讓我結合實際,談一下在執行局實習的體會:
在這里我一共遇到過兩位老師,首先是郭書記員。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導下學寫過民事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制作過一份筆錄和一份合議庭討論記錄。這些東西對于沒接觸過的人來或許很玄奧,實際上并不難做。制作法律文書只需要依照相應的格式,充實具體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質是細心和勤奮。在這里實習的學生和法院工作人員地位是一樣的,都要對當事人負責。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書時,就得認真核對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錯。
印象最深的是郭書記員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調解了一起執行糾紛,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該案以自動履行的方式了結。他告訴我,以什么樣的姿態或語調面對不同的當事人,都大有講究,我深有同感。想來也是,有時候一句話可以激怒一個人,讓矛盾一發不可收拾;有時候一句話可以平息一個人,使干戈頃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說。
其余時間里執行局是很閑的,終日只是看報上網,于公務上卻不十分打緊。
第二位老師是王曉明庭長,他大約五十歲上下,顧盼之間,神采飛揚。堂堂一張國字臉,不怒自威,舉止風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辦事老練,為人爽朗的好老師。后來的接觸證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來之前開門,打掃房間之后燒水泡茶,然后打開電腦查詢法院信息系統,再就是翻閱今天要辦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師來的時候我總是主動問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詢問下一步的`任務,沒事時就讀書看報。而經驗豐富的老師對我也十分不錯,禮貌的同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傾囊相授,使我學到了不少知識。
其間我制作過民事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詢問筆錄、案件上網信息通報表、合議庭評議意見、執結報告、代為拘留書、查詢凍結扣押劃撥存款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每一份文書老師都要親自過目,檢查無誤后才讓我提交打印。
(一)詢問筆錄
以上文件我都逐漸掌握了大致情況,其中制作筆錄對我來說很困難。因為我是安徽人,對xx話很不敏感,而當事人幾乎全是流利的xx話。我只好聽懂一點就問一下當事人,不懂的讓法官解釋,然后當事人確認無誤之后才予以記錄。有一次申請人說他被開麻目的撞了,要求賠償,我就很迷惑,這“麻目”為何物?后來才知道他說的是機動三輪車……這使我認識到記筆錄也不簡單。需要有很強的應變能力、手腦耳的協調能力、敏銳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二)審閱整理卷宗
除去制作法律文書,我做的最多的就是審閱整理卷宗了。開始由于我對案件的審理程序不夠熟悉,面對大量法律文書不知如何處理。后來我翻閱了《民事訴訟法》、自學了《人民法院執行文書立卷歸檔辦法(試行)》,加上王法官的細心教導,我才學會整理卷宗:
執行案件正卷文書材料排列順序: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立案審批表;4.申請執行書;5.執行依據;6.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送達回執;7.案件受理費及實際支出費收據;8.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通知書及送達回執;9.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身份證明、工商登記資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函;10.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案外人舉證材料;11.詢問筆錄、調查筆錄、聽證筆錄、執行筆錄及人民法院取證材料;12.采取、解除、撤銷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詢、查封、凍結、扣劃、扣押、評估、拍賣、變賣、搜查、拘傳、罰款、拘留等)文書材料;13.追加、變更執行主體裁定書正本;14.強制執行裁定書正本;15.執行和解協議;16.執行和解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明材料;17.以物抵債裁定書及相關材料;18.中止執行、終結執行、不予執行裁定書及執行憑證;19.執行款物收取、交付憑證及有關審批材料;20.延長執行期限的審批表;21.結案報告、結案審批表;22.送達回證;23.備考表;24.證物袋;25.卷底。
執行請示案件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立案審批表;4.請示報告及相關證據材料;5.承辦人審查報告;6.合議庭評議案件筆錄;7.執行局(庭)研究案件筆錄及會議紀要;8.本院審判委員會評議案件筆錄及會議紀要;9.向上級法院的請示或報告;10.批復意見;11.結案報告、結案審批表;12.備考表;13.證物袋;14.卷底。
人民法院執行文書材料經過系統收集、整理、排列后,逐頁編號。頁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正面書寫在右上角,背面書寫在左上角,背面無字跡的不編頁號。卷宗封面、卷內目錄、備考表、證物袋、卷底不編頁號。
卷宗封面必須按項目要求填寫齊全,字跡工整、規范、清晰。卷面案號應當與卷內文件案號一致;案件類別欄填寫“執行”;案由欄填寫執行依據確認的案由;當事人欄應當填寫準確、完整,不能縮寫、簡稱或省略;收、結案日期應當與卷內文書記載一致;執行標的欄,應當填寫申請執行標的;執行結果欄,應當填寫已經執行的金額或其他情況;裁決機關欄,應當填寫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的機關;結案方式欄,按不同情況分別填寫自動履行、強制執行、終結執行、執行和解或不予執行等;結案日期欄,應當填寫批準報結的日期。
卷內目錄應當按文書材料順序逐項填寫。一份文書材料編一個順序號。
卷內文件目錄所在頁的編號,除最后一份需填寫起止號外,其余只填起號。
卷宗的裝訂必須牢固、整齊、美觀,便于保管和利用。
每卷的厚度以不超15毫米為宜,材料過多的,應當按順序分冊裝訂。每冊案卷都從“1”開始編寫頁號。卷宗裝訂齊下齊右、三孔一線,長度以l80毫米左右為宜,并在卷底裝訂線結扣處粘貼封條,由立卷人蓋章。
卷宗裝訂前,要對文書材料進行全面檢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補齊,破損或褪色、字跡擴散的要修補、復制。
卷內材料用紙以a4辦公紙為標準。紙張過大的要修剪折疊,紙張過小、訂口過窄的要加貼襯紙。
實踐中我發現xx區人民法院嚴格遵循了執行文書立卷歸檔辦法的有關規定。說明這里辦事很規矩,讓我覺得心安。王庭長曾經說過:“老百姓好不容易才打一次官司,我們必須對他們負責。”一句再簡單不過的話,讓我感動不已。法官和當事人之間永遠不可能處于平等的地位,手握大權的法官在審理、判決、執行中絕對不能存有私心雜念,否則對于當事人來說后果不堪設想。而遵從相關規定,依法辦事,保證程序正義,有助于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結果正義。
在師從王老師期間,我有幸隨他外出執行公務。我們到過xx中行中華路支行、漢口中行新興花園支行等銀行,去過拍賣行和看守所。每次出行前我總是幫法官收拾好公文包,檢查要帶的各種法律文書,一切準備妥當就開始出發。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執行人員執行公務時,應向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并按規定著裝。必要時應由司法警察參加。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罰款、拘傳等強制措施的,應當依法向被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出示有關手續,并說明對其采取強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據。采取強制措施后,應當將情況告知其他當事人。采取拘留或罰款措施的,應當在決定書中告知被拘留或者被罰款的人享有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的權利。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我記得很清楚,王庭長出行時都攜帶了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而在強制拘捕劉xx時,有法警協助參與。拘留前向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劉xx出示的有關手續還是我打印的,采取強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也很充分,被執行人無異議。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存款時,做了裁定,并送達至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要求看守所協助執行時,我填寫了協助執行通知書,也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看守所。程序正義、程序公正要求的不僅是執行結果的公正,還要求執行過程的公正,是通過公正的執行程序,達到執行結果對執行當事人各方的公正,是過程公正與結果公正的統一。它更注重執行過程的正當性,執行方法的合法性,執行行為的規范性,適用強制執行措施的合理性。它注重對執行當事人利益的平等保護,追求的是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能夠通過執行達到定紛止爭的效果,是一種是有效率的公正。很高興我實習的單位可以在執行中秉公執法。
另外讓我佩服的一點是王老師有一次拒絕了三次當事人的邀請。已經到了中午12點,雙方當事人和拍賣行的熟人都要請他吃飯,他全部斷然拒絕。古話說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軟。能流傳至今經久不衰的古話,自然有它存在的理由。而聽說檢察院有些工作人員整天在飯店山吃海喝時,他非常不屑。保持秉公執法、廉潔奉公的品行,在這個濁世著實不容易。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以我的現有的知識看,當事人發生糾紛,首先會尋求和解,和解不成則找人調解,再不成可以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不服仲裁的實在無法用私力方式救濟的,那就去法院打官司吧。
在民庭實習的同學告訴我,法官在當事人起訴前總會千方百計地想法子調解,費盡口舌,仍不能解決問題的,才納入司法訴訟程序。
而經過開庭、審判、判決之后,若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才輪到執行局出馬,或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財產,或扣押動產,或騰退房屋、清出土地……
可見不到萬不得已,大家都沒有機會執行局一游,而執行局面對的,總是又硬又臭的骨頭。據以上分析,執行案件不會很多,然而我實習其間都很忙,問題出在哪里呢?
從百姓的角度看,手持生效法律文書的判決,卻拿不到相應的賠償,是一件可悲可嘆的事情。有個民間借貸糾紛,我記筆錄時被執行人承認“我是欠了他6萬塊錢,但是我沒錢,不是我不想還,我愿意還,我就是沒辦法還。年底老板給我工程款之后我自然會還。”《人民法院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中記載,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者沒有足夠財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民法院可能對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執行,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權益將可能暫時無法實現或者不能完全實現。面對這個案子的情況,法院也只好穩住當事人,說等他有錢了再強制執行。這里申請人沒有錯,索取欠款天經地義;被執行人也沒有錯,他欠錢愿還,至少態度很誠懇;法院依法判決,在不具備執行條件的情況下暫時中止執行,自然也沒有錯。那么錯在哪呢?
錯在被執行人的老板欠債,使被執行人生活困難,無力還債。而他又沒有確鑿的證據起訴老板。何況老板承諾年底還款,現在是七月,老板到時候給付金錢自然皆大歡喜。萬一老板耍賴呢,申請人就永遠也得不到欠款了。
說這個例子表明,執行很重要性,執行很困難,執行很不力,執行很無力。
而解決措施無論是網上還是資料中都有詳細的論述,這里只說一句:愿所有人都做對得起良心的事。
這次實習是xx工程大學政法學院有關領導和xx市xx區人民法院共同組織的,具體由郭書記員和王曉明庭長對我指導教育。通過實習,我不僅鍛煉了專業水平,還學會了怎樣處理社會上的事情,并對法學的前景充滿了信心,在此對院校、法院領導和郭老師、王老師一并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