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犯法嗎,歧視是大眾的一種普遍心理,為什么說普遍呢?是因為歧視存在于我們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學歷歧視、性別歧視、年齡歧視等,而這些歧視在就業中顯得格外突出鮮明。那么在我國就業歧視犯法嗎?具體詳情,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就業歧視犯法嗎
《人民日報》曾援引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院長鄭功成的觀點:在目前中國的就業市場上,90%以上的招聘廣告均含有歧視性條款。這些歧視性招聘廣告將很多求職者拒之門外,讓他們感到不公平,感到委屈,感到氣憤,同時也感到無奈。這些廣告在很多人眼里屬于“正常”,司空見慣,極少有人對此類廣告的合法性產生懷疑,更談不上去糾正、去主張權利。現在,我要告訴大家的是:這些就業歧視性招聘廣告在我國是違法的。作為求職者,遇到此類廣告要積極行使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用人單位,在自己的招聘廣告中注意不要含有歧視性條款,否則將遭到法律的制裁。
一、性別歧視
許多單位的招聘廣告中公開注明要求應聘者必須是男性,或者是“男性優先”,有意將女性拒之門外,甚至包括非常優秀的女性。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除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崗位外,所有崗位都應當向女性開放,用人單位不應將性別作為錄用條件招聘員工,歧視女性就業者。當然也不能歧視男性就業,比如有的私營醫院招聘護士時明確只要女性不要男性,這也是一種性別歧視。
二、年齡歧視
人們常說在職場中35歲是道分水嶺,經常可以看到用人單位的招聘廣告中注有“35歲以下”的字樣, 那么35歲以上的人怎么辦,是不需要工作了,還是該退休了?尤其是一些所謂的“青春行業”,對年齡的要求更加苛刻,如:餐飲、酒店、旅游等服務業,甚至注明25歲以下的才要。客觀上使其他年齡的求職者喪失選擇職業的權利,是不平等的。
三、學歷歧視
幾乎所有招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廣告都有學歷要求,比如:“本科以上學歷”、“大專以上學歷”、“具有碩士學位”等。使一些真才實學的人因達不到學歷要求與機會擦肩而過,同時也使用人單位因為過分注重學歷,而喪失優秀人才加盟的機會,造成不必要的人才浪費。
四、工作經驗歧視
招聘廣告中工作經驗要求,往往是應屆畢業生難以逾越的障礙。可以說大多數學生畢業前是沒有工作經驗的,但并不意味著他們不能勝任工作。有些用人單位竟在招聘時要求應屆畢業生要有工作經驗,讓人難以理解。通常是從事工作才能積累工作經驗,沒從事工作哪來的工作經驗,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雖然不排除有的學生在畢業前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了工作經驗,但這畢竟是少數人,不能成為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的理由。
五、外貌歧視
我曾去過幾次招聘會,發現有些單位在招聘廣告上公開注明“容貌端莊”、“身材苗條”、“身高不低于 160公分”等條件,給人的感覺是在征婚或者是選美,不是在招聘員工。如此以貌取人,對長相一般甚至丑陋的求職者是一種歧視。
六、戶籍歧視
有些城市中的用人單位在招聘廣告中要求求職者必須具有城市戶口,甚至是指定城市的戶口,如“本市戶口”。將外地人、農業戶口的人拒之門外,還人為造成低人一等的感覺。經常在媒體看到關于農民工如何享受優惠政策、如何為農民工追討工資等,其實 “農民工”這種稱呼就是一種歧視表現。
七、地域歧視
由于受到當地傳統文化、風俗習慣、經濟發達程度的影響,某些地區的勞動者養成的性格、習慣、行為方式不被某些用人單位所接受,他們不原意使用這些地區的求職者,就在招聘廣告中明確注明不招用來自某地區的勞動者,使這些地區的人除了感到就業歧視之外,還會感到人格受到了侮辱。
八、乙肝病毒攜帶歧視
據了解,我國十個人當中大約有一個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數量很大。如果像有些單位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的話,那么我國的失業率將會在全球名列前茅。其實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具有傳染性的,不影響就業和工作,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拒絕其就業,更沒有理由歧視他們。
九、身體殘疾歧視
殘疾人作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理應受到關注與照顧,其就業權利更應當得到保護。雖然國家出臺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鼓勵和保護殘疾人就業,但仍有些單位歧視殘疾人,拒絕招聘殘疾人,未盡到應負的社會責任。
十、其他歧視
隨著社會的發展,逐漸出現了一些新的歧視現象。如血型歧視,某企業要求求職者必須注明血型,根據血型的不同決定員工是否錄用,還美其名曰這是科學選才。再如屬相星座歧視,某些企業的老板由于迷信,認為有些屬相或者星座不吉利,會給自己的經營帶來厄運,所以對這些屬相或者星座的求職者一律拒絕招聘。
上述幾種就業歧視是比較常見的。此外,用人單位還不得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等不同歧視勞動者就業,否則將違反了我國《就業促進法》及相關法規政策的規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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