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阜南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有關義務教育階段的學區劃片阜南縣教育局已經公布啦,那么,接下來和小編一起看看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程序和規則是什么吧。具體詳情,請見下文。
2021年阜南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
阜南縣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阜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全市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工作
目標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規范新生入學行為、規范辦校辦班行為規定,有效化解擇校現象,消除大班額。嚴格控制大校額、大班額,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班額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按計劃組織新生入學,確保新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計劃由縣教育局統一制定(另行下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計劃由各中心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中心學校分別報縣教育局基教股、成人教育發展中心備案。
基本
原則(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縣政府是發展和管理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承擔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責任。縣教育局統籌公、民辦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劃片”入學政策,科學劃定各學校學區,城區公辦學校學區由縣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布局、人口居住等因素劃定(見附件2)。農村公辦學校學區由各中心學校根據轄區實際情況自行劃定,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結合實際,細化入學方案或實施辦法,確保學區內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有公辦學位。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三)堅持依法規范原則。嚴格落實“十項禁令”紀律要求,杜絕不按統一部署、不按時間節點招生行為。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嚴格實行“陽光分班”、均衡編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各種形式的實驗班、特色班等。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做好幼小銜接。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報名
條件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對于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不足齡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學。
招
生辦 法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照“線上線下同步招生,線上報名、線下審核”辦法,實行網上報名登記。網上登記對象: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入學新生。
城區所有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通過網上錄取新生,否則不予建立新生學籍。新生家長必須如實填報網上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資料,信息不真實將直接影響學生注冊學籍。各招生學校同步開展網上信息校驗審核,并做好新生網上報名登記指導、接待咨詢等工作。
(一)公辦學校
1.城區居民子女入學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單校劃片、“兩個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學辦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到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小學和初中報名登記材料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房產證等。
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不能作為本學區入學依據。
共有房產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劃片入學的依據;空掛戶不能作為學區入學依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掛靠在某一親友處(非適齡兒童、少年的直接監護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掛靠在某親友處,但在城區無房產且不在城區實際居住和工作,應回父母實際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義務教育。
因特殊情況造成城區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確定其入學學區: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戶口不在本學區,另一方在本學區,其戶口隨另一方在本學區生活并實際居住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證地址)確定其入學學區;
(2)房屋拆遷戶。拆遷未購房的無房戶,憑拆遷協議,按其原居住地(原房產證地址)作為其入學學區;重新購房的,以新購房的房產證確定其入學學區;拆遷異地安置的,以實際安置地確定其入學學區,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證明材料;
(3)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戶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且實際常住、戶口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憑證),其父母雙方均未購房(以房產局開具的父母雙方無房證明為憑證),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房產證確定其入學學區;
(4)全家已入住新購房屋但暫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未遷移戶口的家庭,憑購房合同和發票、水、電、氣、物業管理費發票等有效一致憑據,在實際居住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5)因故未能取得房產證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后,在實際居住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6)父母離異的(提供相關證件),按照“兩個一致”原則在其法定監護人居住地所屬學區學校入學;
(7)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學區內的自建房戶,需提供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和水、電、氣、物業管理費發票等有效一致憑據,按自建房地址確定其入學學區。水、電、氣、物業管理費等發票的時限原則上一年以上;
(8)有其他情形的,參照市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
2.隨遷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提供務工勞動合同、社保卡(工傷保險卡)、工資花名冊(銀行打卡發放記錄)、外出就讀證明、戶口簿和身份證等原始證明材料, 務工勞動合同、社保卡、工資花名冊時間在一年以上。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向務工所在地所在學區學校提出就讀申請。
進城經商人員子女入學需提供經商營業執照、外出就讀證明、戶口簿和身份證等原始證明材料,經商營業執照時間在一年以上,經商場所地址要與經商營業執照地址一致,學校實地查看經商場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向營業執照地址所在學區學校提出就讀申請。
若學區內公辦學校學位已滿,學校統一出具相關手續,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新生入學計劃尚未完成的公辦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
3.殘疾兒童少年、農村留守兒童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任何學校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學區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按照“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無法接受隨班就讀的,安排到縣特殊教育學校集中就讀或進行送教上門,并為其建立學籍,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做好對農村留守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的關愛工作,特別是建檔立卡的適齡兒童少年,摸清底數和情況,關愛到人,資助到生,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4.其他兒童少年入學
(1)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實際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的學區學校入學。
(2)政府引進特殊人才子女入學需提供特聘文件、特聘單位申請報告與批復,在實際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企業法人子女入學可比照執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19〕61號)《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號)規定執行。
(4)蒙洪洼地區由縣政府統一安置到城區居住的居民子女,予以適當放寬準入條件。可提供戶口本、縣政府安置證明等材料后,由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則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二)民辦學校新生入學
1.招生范圍。參與新生招生的,必須是經縣教育局批準設立、具有辦學許可證的學校。民辦學校在本縣范圍內招生。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
2.招生辦法。各民辦學校要根據免試入學要求和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簡章,報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必須通過網上報名錄取,網上報名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數,若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需進行電腦搖號錄取,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入學的相關政策,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否則將不予辦理學籍,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學校負責。
民辦學校招生期間,縣教育局將派駐督查員,做好規范學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將組成督導小組對民辦學校招生情況進行巡察。
規范管
理(一)公布入學政策
各中心學校、縣直有關學校要根據本方案精神,認真組織新生摸底,制定招生入學實施辦法。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本轄區內的學區劃分、招生計劃、入學資格、入學登記時間、城區學校網上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及其流程等,讓學生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相關招生入學信息,進一步加強學校、家庭和社會之間的溝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新生入學日程
第一階段(8月6日—20日),適齡兒童監護人登錄“安徽省中小學入學登記服務系統”,按提示要求進行網上登記報名,上傳相關資料。各學校組織人員對學校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在學校網站和公示欄進行公示。初審通過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將原件(與網上報名登記時上傳一致的材料)及復印件交所報學校進行復審并隨時關注結果。學校復審后將新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和公示欄公示。
第二階段(8月21—25日),初審未能通過的或不能在網上報名登記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帶相關材料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網上登記,學校現場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新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和公示欄進行公示。
第三階段(8月26日—30日)學校將所有錄取新生再次進行公示,并對公示無異議的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第四階段(8月31日—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學校報名注冊,學校公布學生的分班名單。學校根據報名人數,均衡編班教學,均衡配備教師。9月1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式啟動,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各學校學區內符合新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屬學區學校報名,否則影響正常錄取。
(三)規范學籍管理
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嚴格實行“一生一籍、籍隨人走”。不準重復注冊新生學籍,已經入學取得學籍的不準再作為新生入學,入學后一旦發現立即退回原就讀學校;非因學生父母工作調動和原住址變化的不予轉學;班額已滿的不得接收中途轉入的學生;不準先入班后辦理轉學手續。嚴禁公、民辦學校為其他學校空掛學籍,一經核實嚴肅查處,公辦學校按有關規定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學籍管理人員責任;民辦學校削減下一年招生計劃,年檢定為“不合格”等次,直至取消辦學資格。
凡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各中心學校、縣直有關學校要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按照規定細化學生學籍的新建、錄入、調取和轉學各個環節的管理,通過學籍系統控制學校招生計劃,遏制學生無序流動。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管理
各中心學校、縣直有關學校要加強領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維護招生入學政策嚴肅性,確保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和公開、公平、公正。
(二)加強控輟保學
認真貫徹落實《阜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精神,加強對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控。各鄉鎮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監督督促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孩子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學校要配合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各中心學校要嚴格控制屬地適齡兒童少年無序流動,尤其是確保轄區內六年級畢業生在本鄉鎮初中就讀,對學生流失過多的鄉鎮,教育局將組成核查組進行核查,同時通報全縣。
(三)加強政策宣傳
各校要通過公告、宣傳單、媒體、網絡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引導學生就近入學。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努力營造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嚴格監督問責
各校要堅決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的“十項嚴禁”,堅決落實好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各項招生入學紀律要求,依法依規從嚴規范招生入學工作,自覺維護招生秩序。縣教育局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重點環節,加強監管。對違規招生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核實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對于違規招生引發較大社會影響的進行問責,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拒不執行招生入學政策、舉行或變相舉行入學考試、提前安排新生入學或超計劃的學校,給予通報批評,責成學校限期整改。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給予不低于招生計劃10%的比例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或年檢不合格等處罰。對于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吊銷相關證照等處罰,并納入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計入年檢考核內容。
(五)廣泛接受監督
各中心學校、縣直學校要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咨詢、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咨詢與監督。
縣教育局監督電話:6729593 咨詢電話:6728777。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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