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變化,明日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今年的兒童節,國家將會送一份特殊的禮物給每一位未成年小伙伴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明日開始實施,新版保護法有哪些變化呢?接下來和小編一起看看“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變化”的詳情。
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變化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原有基礎上作了大幅修改,新增了“網絡保護”以及“政府保護”兩章,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2條,進一步加大了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力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哪些變化?規定了哪些行為是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能對孩子做的?法律對學校、社會又提出了哪些保護未成年人的新要求?5月26日,湖南激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何花接受記者專訪時,提煉出“四大亮點”。
亮點一:細化兒童的第一責任人即監護人的職責何花介紹,家庭保護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列舉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該履行的監護職責和不得實施的行為。列舉了10項具體的監護制度。比如說父母要對孩子的安全、生活進行照顧,不僅要關注他的生理、心理健康,還要對他的財產進行管理。同時,還列舉了11項不得從事的行為,比如不能虐待,不能傷害,不得利用孩子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等。“特別是加強了對留守兒童群體的權利保護。”何花指出,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不斷加大的留守兒童群體,作出了系列規定,完善了委托照護制度,明確父母沒有正當理由,不能隨便把孩子委托別人照顧,同時也規定了哪些人不能委托,委托時應該特別注意的問題以及如何對委托照護進行有效監督等。
亮點二:嚴格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相關行業人員的準入制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強制要求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所有單位招聘的時候,要到信息系統查詢,保證有過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人員不出現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里。
亮點三:筑牢網絡安全的“防火墻”“此次修訂,最大的變化之一是增加了‘網絡保護’專章。”何花介紹,隨著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經成為重要的使用群體,未成年人的思維觀念、行為方式和價值取向等受網絡影響日益加深。但互聯網內容良莠不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受到侵害。雖然已經有民法典、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但作為未成年人保護的專門法律,設置“網絡保護”專章,有著更加特殊的意義。“網絡保護”一章,對各項要求進行了細化,如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為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在應對網絡欺凌方面,規定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網絡欺凌行為,防止信息擴散。
亮點四:多方努力,共筑未成年人保護的堅實屏障“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不單是某一方的責任,也不是某一方能夠獨立完成的。過去,遇到網絡上發生的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件時,總是出現各方無從著手的問題。各方都可以管,最后可能都管不全,解決不了根本問題。”何花說。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了國家、企業、社會、學校和家庭等各方主體在網絡保護中的責任,誰也不能逃避,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同時,各負其責并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伴相生、彼此關聯,整體性地構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此次修改增加的字數大約有1萬字,規定了很多具體、明確的制度。結構上,原來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四大保護,也就是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新增加了政府保護和網絡保護兩章。同時,進一步強化了法律責任,規定了各種責任追究方式,包括對親生父母的責任追究。比如增加了公安機關可以要求父母去接受家庭教育。同時,學校以及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其他單位相關人員,一旦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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