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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范本篇一
乙方: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護國家企業財產免遭損失,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制定安全責任如下:
1、乙方在入場前三天建立本單位與甲方相應配套的安全管理體系,由乙方項目經理組織落實《__________市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施工規模及職工人數,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和群從安全員組織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2、乙方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規定,遵守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中嚴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將安全生產納入施工生產全過程。
3、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負全責。
4、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氣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甲乙雙方必須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8、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經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9、乙方在施工現場施工時,提前向甲方上報施工地點申請單及作業人員人數。乙方材料出場時,提前向物資部上報,并開據出門條。乙方施工車輛進場,車速不得大于5km/h,出場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站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現實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因在本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包括土方及渣土外運)未達標被開發方、監理及政府執法部門處罰的,一切損失費用均有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原基礎上加倍處罰。
13、甲方有依據《項目部分包管理手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相關文件和項目處罰規定(附后),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乙方單位進行處罰。
14、本協議將貫穿整個施工全過程,未包含內容按國家及__________市相關標準執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規按新法令法規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范本篇二
甲方: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概況及內容:中衛供電公司迎水橋庫房南側圍墻,年久失修,倒塌裂縫,出現安全隱患。需砌筑圍墻寬_______米、高_______米( 含包墻帽)、開挖地溝1米寬、_______米深。院墻整體長度是長度_______米;
1.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6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勞務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田永華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宋耀華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1人。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 “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2)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3) 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勞務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4)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5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6) 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 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向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8)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9) 在勞務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0)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1)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2)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已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柜、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采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3)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 sf6 氣體的采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4)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5) 組織或督促乙方勞務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6)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7)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2)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3) 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4)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5) 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6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7)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8)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9)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0) 對危險性較大的_帶電作業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1) 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2)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3)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4)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采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15)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16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17)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開展工作。
18)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 gis 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0)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在開啟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啟井蓋后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后,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1) 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2)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3) 定期組織勞務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4)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5)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需要補充協議內容:乙方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問題都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范本篇三
甲方:(工務段)
乙方:(施工單位)
為加強在營業線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
二、施工地段: 線 區段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20__]133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甲方 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具體配合內容:
①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②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④協助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施工涉及本專業的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護工作,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安全施工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乙方組織施工前,必須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7.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停用信聯閉、石方爆破等需封鎖線路或慢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8.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本條只針對局外施工單位)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52號)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配合單位、監護人員無故不到場,影響施工計劃執行的,追究配合單位、監護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路局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