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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一
財務會計和倉庫工作人員 。包括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保管員、統計員。
二、考核責任人:
財務負責人的考核人為董事會。
財務部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考核人為財務負責人。
三、考核方法:
1、個人自評:個人自己打分。
2、部門評價:部門主管打分。
3、董事會評價:董事會打分。
四、考核時間:
1、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應于每月 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于次月 5日前完成評價并交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后,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2、財務負責人應于每月 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總經理,總經理于次月 5日前完成評價并交董事會,經董事會審核后,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五、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工作表現)考核(考核的重點)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 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權重:70%。
2、職業操守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 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六、考核等級:
1、a 級(優秀級)95—100 分 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 級(良好級)80—94 分
3、c 級(合格級)65—79 分
4、d 級(較差級)60—64 分
5、e 級(極差級)59 分以下
七、考核紀律:
1、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當月 30日之前未按時交績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總分的 10%;每月 5 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負責人,扣其考核總分的 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八、績效考核實行“月考核扣分制度”,即月考核滿分為 100 分, 每月實際得分=100-每月實際扣分;月績效工資=每月實際得分/65×月績效工資。
通過將財務和倉庫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與考核扣分掛鉤的形式, 最大限度地鞭策了公司財務和倉庫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管理要求去做。
長沙金錦橋機械有限公司
績效考核表
姓名:
序號 項目 自評分 部門評分 上級評分 綜合評分
1 工作表現(70) 工作業績30分
2 計劃能力5分
3 溝通協調5分
4 分析判斷5分
5 指導能力5分
6 工作可靠度5分
7 工作方法10分
8 工作習慣5分
9 職業操守(20) 保密意識5分
10 團隊意識5分
11 敬業精神5分
12 服從性 5分
13 紀律(10) 上下班時間2分
14 工作時間內5分
15 假日安排 3分
16 合計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二
干事考核將采取先主后客的方法,也就是由各部門在每月初提交一名優秀干事侯選人(六人以上含六人干事部門提交兩名優秀干事候選人)及一名較差干事候選人名單,優秀候選人需由部長說明有何“加分”因素,如優秀寢室,當月獻血,見義勇為等,各部門部長在每月22日前交到各分管,在由組織部收齊,然后對這些侯選人進行客觀考核,最終在會上確定每月優秀干事及較差干事。
干事客觀考核也將采取分數制,體育部、監治部、學習部、生活部每部門各25分,滿分:100分。
體育部:簽到率95%以上(含)25分,85%――95%為22分,75%――85%為19分,不足75%為15分。
學習部:晚自習全到者為25分,1――2次缺勤為22分,3――4次缺勤為19分,5次及5次以上缺勤為15分。
監治部:無晚歸晚起現象25分,1――2次出現晚歸晚起為22分,3――4次晚歸晚起為19分,5次及5次以上晚歸晚起為15分。
生活部:無最差寢室為25分,出現1次最差寢室為20,2次出現最差寢室為15分,3次出現最差寢室為0分。
附:一月內,各候選人所在寢室被評為優秀寢室者加5分/人附加分。
一月內,所在部門部長、副部長級參加會議、活動等無缺勤或遲到情況,各候選人加7分/人,部長在會議、活動中請假者,由副部長到會或組織本部門活動的,各候選人加5分/人。
注:優秀干部每月評選6――8人,優秀干事每月評選人數不定,不合格干部及干事每月評選人數不定,具體人數由會討論決定。連續每月兩次被評選為不合格干部或干事,直接除名。
以上為化學化工學院學生干部考核條例,所做考核結果只供老師及各部門參考,優秀干部將在學生辦公室公布,連續兩次被評為較差干部則給予內部處分。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三
一、制度落實(10分)
(一)制度落實,領導真抓實管(6分)
1、領導重視(3分)
①領導親自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記0.5分。
②把綜治工作納入各鄉鎮綜合目標管理的范疇,年初有安排,年底有總結,記0.5分,查計劃和會議講話資料。
③全年研究綜治工作不少于6次,記1分。查會議記錄,少1次扣0.2分。
④經費安排,查財稅所票據復印件,3千元以上記1分,2千―2.9千元記0.8分,1千―1.9千元記0.5分,500―900元記0.3分,500元以下記0分。
2、制度落實(3分)
①鄉鎮與行政村和鄉鎮直單位簽訂了目標管理責任書,記0.5分。
②制訂了考核評估辦法,記0.5分。
③年終對行政村和鄉鎮直單位進行了年度考核,記2分。查考核評估匯總表,考核結束通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表彰決定,缺1項扣0.5分。
(二)臺帳管理(2分)
①有不穩定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摸底表,記0.5分。
②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了交辦整改的,記0.5分。
③縣里下發的綜治方面的文件資料收集齊全,記0.5分;鄉鎮本級有關綜治方面的文件資料收集齊全,記0.5分。
(三)情報信息報送情況(2分)
①重要情報信息無漏報、遲報、瞞報現象,記1分。
②特護期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制,記0.5分,抽查無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堅持日報制的,記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會穩定(26分)
(一)重特大群體性事件(10分)
1、有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預案,記1分。
2、發生一起重大群體性事件,扣3分。
3、發生一起特大群體性事件,扣10分。
(二)集體上訪(5分)
1、到縣委、政府集體上訪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體上訪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體上訪的,每起扣3分。
4、進京集體上訪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進京個訪(3分)
1、赴省進京個訪,每3人次扣0.1分。按“屬地管理和雙線穩控責任制的要求,以屬地鄉鎮為主,縣直責任部門為輔,屬地鄉鎮扣0.07分/3人次,縣直責任部門扣0.03分/3人次。
2、個訪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問題(5分)
此項由縣委610辦負責考核
(五)其他不穩定問題(3分)
1、不發生影響國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記1分。
2、信訪交辦、督辦案件未辦結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電視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農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會治安(21分)
(一)違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發生率。(3分)
2、勞教、判刑人員萬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項由公安負責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災、安全生產責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災、安全生產事故起數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的 各扣1分。
2、發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發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發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點村、難管村整治(6分)
1、出現一個重點村、難管村,扣1分。
2、未組織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綜合治理基礎工作(33分)
(一)基層組織建設(5分)
①成立鄉鎮綜治委、綜治辦,查鄉鎮的文件,記1.5分。
②確定了2-3名綜治專干的,記0.5分。
③有鄉鎮綜治委及共辦公室牌子的,記0.5分。
④綜治辦有專門辦公場地的,記0.5分。
⑤基層組織健全,基層組織建設的十二個表格填寫好,并上報了縣綜治辦的,記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組有綜治信息員的,記1分。
(二)安全文明創建活動(10分)
1、鄉鎮創安率達到80%的,記5分,未達到的按比例減分。
2、創安村(社區),①有創安活動領導小組,記0.5分;②有創安工作方案,記0.5分;③有各種規章制度,記0.5分;④建立了“兩會一隊”等群防組織,記0.5分;⑤有創安活動室,記0.5分;⑥有陣地建設,記1分;⑦有牌子,記0.5分;⑧有辦公桌、檔案柜,記0.5分;⑨資料收集完整、整齊,記0.5分。
(三)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5分)
1、發生入室盜竊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發生干部職工吸毒、嫖娼、賭博等問題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學習考試。
①干部參學、參考、合格率達到要求,記0.5分。
②學校聘請了法制副校長,查花名冊,記0.5分。
③學校開設了法制課,中、小學生要求參加了普法考試的,記1分。
2、普法宣傳。
①鄉鎮大院內有專門的法制宣傳專欄,記1分。
②轄區內在顯目位置書寫永久性標語20xx年違法犯罪現象,發生1人次扣0.2分。
2、成立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的,記0.5分。搞好銜接、安置、幫教轉化工作,記0.5分。
3、對流動人口,暫住人口作好登記管理工作,記1分。
(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4分)
1、設立衛鄉鎮人民調處委員會,記1分。設立了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記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糾紛隱患,上報及時的,記0.5分;民間糾紛調處率100%,調成率98%,記0.5分;無民轉刑案件,記1分,發生一起民轉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綜治工作(2分)
1、按時上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款的記1分。
2、完成《長安雜志》征訂任務的記1分。
五、群眾評價(10分)
群眾評價,委托其他部門到各鄉鎮調查統計。
六、不按照繳納綜治維穩責任金的,從考核總分中扣5分。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四
體育部:干部一月內早簽到率不足95%者,取消評優資格;低于75%,直接列為不合格干部候選人。
監治部:干部一月內被查到一次晚歸,即晚歸率達到3.3%者(以一月30天計算),取消評優資格;一月內晚歸率高于等于9.9%(以一月30天計算),即一月內被查到3次晚歸,直接列為不合格干部候選人。
學習部:干部一月內被查到干部兩次晚自習未到,即缺勤率高于等于6.6%(以一月30天計算),取消評優資格;干部一月內被查到干部5次晚自習未到,即缺勤率達到16.6%,直接列為不合格干部候選人。
生活部:干部一月內被查到有一次最差寢室(以一月內4次大檢查為準),即差寢率達到25%,取消評優資格;干部一月內被查到兩次最差寢室(以一月內4次大檢查為準),即差寢率達到50%者,直接列為不合格干部候選人。
另外,凡是重要活動,如招新競聘,部長會等,只要有部門部長兩次缺勤或四次遲到,部長直接列為不合格干部候選人(請假的部長是否屬于缺勤由本部門經過學辦老師確定);某部門副部長兩次缺勤或四次遲到,直接列為不合格干部候選人。
注:兩次遲到按一次缺勤換算。
二、主觀考核
1、考核:由會討論推選出三個后選人,再由部長會議選出一個優秀。
2、部長、副部長考核:首先:學生會除外副部長級及部長級在月末寫一份自我評價表并在每月22日前交至各分管(自我評價表將由本部門下發各部門),由收齊好并寫好意見后交至組織部。其次:再由分管隨機交叉考核,即對所考核部門干部干事詢問情況,然后提交一至兩名優秀干部候選人及不合格干部候選人名單,并寫好原因后交到組織部。由會上討論決定優秀干部及不合格干部候選人。在會上,各分管要出示評優候選人有何另外“加分”因素,例如優秀寢室,當月獻血,見義勇為等。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五
第一條 為加強匯川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規范化管理,完善進駐部門窗口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工作責任、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6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黔府辦發〔20xx〕4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20xx〕54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及窗口績效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遵府辦發〔20xx〕6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二條中心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由區政務服務中心班子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組成。
第三條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政務投訴督查科),具體負責各項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一)中心對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獎勵。
(二)中心對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礎分為100分,獎勵加分20分,按照考核評分標準進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進行,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績效,對上個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進行量化評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據區政務中心統一安排進行。
(四)考核結果公示5天,公示期內,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復議。
第四章 考核范圍及內容
第五條本辦法考核范圍是進駐區政務大廳的各部門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員。
第六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進駐部門窗口建設、服務質量和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考核;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
第七條 對部門窗口的評分標準
(一)窗口建設(60分)
1.審批職能整合進駐。(10分)
按要求將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職能集中到一個內設機構并整體進駐政務大廳的得10分。
2.事項進駐到位。(10分)
將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窗口辦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未按規定將事項納入中心集中辦理的,每項扣2分。
②應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事項發現體外循環或兩頭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請后,要求申請人再到原單位申報、遞交材料、找領導簽字、繳費或領取批文、證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員進駐到位(10分)
行政審批職能部門應明確窗口分管領導,并按要求派駐工作人員到窗口工作。本項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部門領導需定期到窗口指導工作,每月至少1次(綜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員不是在編人員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門中層以上在編干部,扣5分。
③未經政務服務中心同意中途更換窗口工作人員的,每人(次)扣5分。綜合窗口部門未明確窗口聯系人或更換聯系人后,未報區政務服務中心備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權到位(12分)
審批職能部門要對窗口充分授權,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等必須在窗口受理后直接辦結,實現“中心之外無審批”。本項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部門主要負責人未與窗口首席代表簽訂規范的授權委托書的,扣3分。
②部門對窗口授權不充分或授權落實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規定的特殊環節外,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等環節未在政務大廳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規定使用審批系統辦件(18分)
進駐中心的窗口單位按規定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開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受理事項未及時錄入審批系統或錄入信息不完整、不規范的,每件次扣1分。
②區級部門自行開發的審批系統不開放數據端口或拒不遷移審批系統的,扣3分。
(二)服務質量(40分)
1.規范辦件(20分)
按承諾時限規范辦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超過承諾時限辦理或對網上申報件不及時處理,且屬窗口部門責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過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實填寫特別程序申請理由、辦理結果等信息或不規范使用特別程序功能規避時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為規避辦件超期將未辦結事項擅自作辦結處理的,每件扣5分。
③對已正式受理的承諾件,不出具受理通知書的,每件次扣1分。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經審查不符合辦理要求不予許可的事項,不向申請人說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續不規范的;不按操作程序辦理審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認真執行中心并聯審批有關制度和規定,按要求參加聯審會議,配合協同辦理并聯審批事項,并按要求限時辦結。不配合或消極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的示范文本,事項辦理檔案規范完整,抽查發現檔案不規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無檔案的扣3分。
2.及時更新辦事指南(5分)
按要求制作本部門辦事指南(含審批流程圖和審查工作細則),并提供相關申請表格和示范文本。審批事項和內容發生變化的,應在政策文件或區政府公告下達后一月內及時修訂辦事指南。本項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未編制辦事指南的,每項扣2分。
②辦事指南信息不規范、不準確,不提供相關申請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項扣1分。
3.投訴管理(15分)
服務態度好,辦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①當事人投訴窗口部門服務態度不好或未依法辦理審批服務事項,經查證屬實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轉給部門處理的群眾投訴或咨詢(含網上咨詢),未在規定的時限內答復或答復不全面、不規范的,每件扣1分。
(三)獎勵加分(20分)
l.受新聞媒體或有關部門表揚的,按一件事不重復獎勵的原則,市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3分;省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6分;國家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0分。
2.將承諾件改為即辦件的每項加1分;主動提出壓縮承諾時限并有效實施的每項加1分。
3.窗口積極配合并聯審批、綠色通道服務工作,受到當事人和有關部門及領導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為中心爭得榮譽的,每次加2分。
5.辦事群眾對窗口單位及人員給予贈送錦旗、書面表揚,并將相關信息簡報報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項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6.在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加2分;積極為中心改進政務服務工作和加強中心建設建言獻策,被采納和推廣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獲得季度“優秀窗口”獎勵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所在窗口當月考評得分為0分。
1.擅自設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仍在執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
2.窗口因投訴舉報,發生與投訴人拉扯、吵鬧等過激行為的。
3.窗口有違規收取費用的或未統一將收費事項集中到中心行政事業性收費窗口繳費的。
4.窗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員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窗口當月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
第八條 對窗口工作人員的評分標準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風正,大局觀念強,服務態度優,遵守紀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l.違反中心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務態度不好引起投訴,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二)業務技能(10分)
了解中心各項運行程序和運作制度,熟悉崗位業務知識,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設備,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協調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l.未按《辦事指南》要求辦理事項的,每件次扣2分。
2.當事人對辦理事項結果不滿意,經查實屬窗口工作人員責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規定及時將辦件資料錄入審批系統或數據不完整、不準確的,扣3分。
(三)工作紀律(30分)
嚴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紀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出勤情況。
①上班遲到、早退(以中心指紋考勤機打卡記錄為準),每次扣1分。
②每月請假(有人頂崗)的累計1天扣1分,請假(無人頂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脫崗每次扣2分。
④曠工半天扣5分,曠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扣1分;早上兩次或下午兩次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按曠工半天計算;一天未打卡(無請假記錄)的,按曠工1天計算。
⑥參加中心組織的會議、活動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員請假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并將經單位領導簽字或辦公室蓋章的假條傳真至政務中心,不按規定請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工作牌上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抽煙、吃東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時間串崗聊天、嘻戲打鬧、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資料及花卉亂擺放、零亂無序、不整潔的,每次扣1分。
6.未經允許,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用電器、暖風機等設備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的活動(玩手機、看小說、看視頻、炒股、網購和玩游戲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實績(20分)
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成績顯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對辦件群眾的咨詢進行推諉,導致群眾不滿意,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辦人沒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導致申辦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續不規范,報送不及時,不按操作程序辦理事項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標準化建設要求規范審批檔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網上辦事(20分)
嚴格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做好本單位網上辦事大廳相關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窗口人員必須每天登錄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未按要求登錄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2.將本級行政職權目錄中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網上辦事大廳,未全部納入的扣2分。
3.精準編制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并將辦事指南錄入到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發現網廳中事項辦事指南信息錄入不完善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辦理行政審批業務,逃避電子監察的,每發現一起扣10分。
5.未運用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系統同步辦理行政審批業務,每發現一次扣2分。
6.辦件超時,審批系統里每出現一起黃牌辦件扣3分,每出現一起紅牌辦件扣5分。
(六)交辦任務(10分)
保質保量完成中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1.每個窗口每月報送窗口工作簡報一篇,未報送的扣5分。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和調度的,每次扣2分。
(七)獎勵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1.為群眾排憂解難,熱情服務,特事特辦事例較典型,并將相關信息簡報報送中心,經確認屬實的,加3分。
2.因正當履職引起服務對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務對象過激言行攻擊而保持理智,未將事態擴大的,加3分。
3.為提高辦事效率,提升群眾滿意度,創新工作方法,簡化優化辦事程序,方便群眾辦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個加3分。
4.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為中心爭得榮譽的,加5分。
5.受新聞媒體或有關部門表揚的,按一件事不重復獎勵的原則加分,區級部門及媒體表揚的加5分;市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0分;省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15分;國家級部門及主流媒體表揚的加20分。
6. 當月提供延時服務,或者在工作時間外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經確認屬實的,對提供服務的窗口工作人員每次加2分。
7. 及時總結窗口工作經驗,撰寫窗口工作簡報,在完成既定簡報任務的基礎上,每寫一篇簡報被區級以上媒體采用的,加3分。
8.依托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積極開展網上咨詢、網上預審、網上辦理行政審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員當月考評得分為0分。
1.在受理或辦理審批事項過程中出現吃、拿、卡、要等不廉潔行為的。
2.將在中心受理申請材料帶回原單位辦理或要求服務對象到原單位去咨詢、受理、辦理審批服務事項,或要求服務對象到原單位去取批件或證件的。
3.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吵鬧等行為且不聽勸告,造成影響較惡劣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評結果的運用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結果反饋進駐部門,并在一定范圍通報,同時抄送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監察室)、區直機關工委,按一定分值記入進駐部門年度目標管理總成績。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評平均值計算,排名前三名的,獲“優秀窗口”稱號。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評平均值計算,排名前三名的,獲“文明示范窗口”稱號。
第十條 對窗口人員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該年度考核最終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并抄報區人社局、區紀委(監察室)、區公務員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達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發放績效考核獎300元。
2.每月請假累計1天(有人頂崗)的,扣績效考核獎10元;每請假半天(無人頂崗)的,扣績效考核獎10元;曠工半天扣績效考核獎50元,曠工1天扣績效考核獎100元;曠工3天及以上,當月無績效考核獎。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評平均值占80%、政務中心綜合打分占20%,按照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20%評選“優秀工作人員”稱號,其中,“五星優秀工作人員”按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3%評選,獎金500元,“三星優秀工作人員”按照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7%評選,獎金300元,“兩星優秀工作人員”按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10%評選,獎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評平均值占80%、政務中心綜合打分占20%來評定公務員考核等次,優秀等次名額占所參加考核人數總數的20%,且不占原單位優秀比例。考核結果經區人社局批準后,計入個人年度考核檔案。
(五)下列人員不參與年度“優秀”評選,按實際情況給予評定。
1.在中心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
2.試用期人員、臨聘人員。
3.累計事假超過1個月(含1個月)或病假超過2個月的(含2個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決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給中心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的。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每月公開通報。
第十二條 窗口單位和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務中心進行約談,并給予通報批評。
1.不服從政務中心統一管理、經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連續兩次月度考評低于70分、影響工作績效和窗口總體印象的;
3.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十三條 窗口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單位。
1.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要求,情節惡劣的;
2.一年內被兩次約談、通報批評的;
3.被行風監督員、效能辦、媒體等批評或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破壞政務中心團結,煽動不良情緒,對政務中心形象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細則由匯川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中心管理層人員績效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六
1、根據我市開展“建設平安無錫、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的意見和創建活動三年規劃,本辦法主要考評全市各鄉鎮(街道)20xx年至20xx年開展“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的情況,主要內容包括:黨政組織領導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駕馭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創建活動的整體績效。
2、考評工作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易于操作的原則。
3、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機關企事業單位納入所在鄉鎮(街道)考評范圍。
4、各市(縣)、區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社會治安安全村(社區居委)考評暫行辦法》,并抓好組織實施。對小區、單位按照原“創三安”的標準,繼續抓好創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評和命名辦法。
二、考評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組織領導(10分)
1、成立黨政領導任組長的“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每季度對當地社會穩定和治安形勢進行分析,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突出問題(3分)。未成立領導小組扣2分,領導小組履行職責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區創建活動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4分)。無規劃扣2分,無實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創建活動獎懲機制和責任機制(3分)。村、社區居委、轄區單位以及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創建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嚴格責任查究,按規定實施綜治一票否決。未對創建活動建立專項獎懲激勵辦法的扣1分;抽查中發現有職責不明、責任不落實的扣1分;該實施責任查究、一票否決而未實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隊伍建設(15分)
4、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建設(5分)。鄉鎮(街道)按照規定配齊綜治專職干部,司法所機構設置到位,人員配備3人以上,落實待遇,未按規定配備、落實的扣1分;社區100%設立警務室,按實有人口每3000人配備1名社區民警,警務室運作正常,未達標準的扣2分;村(社區居委、單位)治保會、調委會組織健全、運作正常,未達要求的扣2分。
5、專職保安輔警力量建設(8分)。城市(鎮)社區配備黨委、政府籌資組建的專職保安標準:平均每個社區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萬分之十五的標準;農村地區專職保安聯防配備標準:平均每個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萬分之十的標準。專職保安聯防力量配備有一個社區或村不達標準的扣1分,扣完5分為止;地區按400:1,廠企單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標準配備流動人口協管員,配備未達標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組織建設(2分)。社區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隊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隊伍。群眾治安防范參與率達80%以上。有一處不達標的扣1分,扣完2分為止。
(三)維護社會政治穩定(13分)
7、防范和打擊敵對勢力、敵對分子、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機制健全(4分)。發生邪教人員3人以上公開聚集滋事的扣1分;發生邪教人員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發生全市有政治性影響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調處機制的扣1分;“民轉刑”重大刑事案件發生數在本鄉鎮(街道)前兩年年平均發案數以上的扣2分;發生進京集訪,或在敏感時期,重點控制對象去省進京上訪的,每起扣3分。
9、對群體性事件預警及時,處置得當(3分)。發生在全市有影響的沖擊黨政機關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礎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層安全文明創建(6分)。安全文明小區和村達標率低于80%的,每低2個百分點扣1分。已創成市(縣)、區以上安全文明小區(村、單位),長效機制不落實的,有1個扣2分,扣完為止。
11、城鎮新建住宅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務(2分)。未實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務的分別扣1分。
12、巡邏守護(6分)。城市(鎮)社區實行24小時巡邏守護,街頭路面夜間有保安聯防人員巡邏;農村地區夜間有專人巡邏,各班次巡邏人員不少于2人;封閉管理的居民小區有專職門衛值班。未達標的各扣2分。
13、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防范(3分)。金融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財會室、保險箱、倉庫等重點要害部位按規定落實技防、物防措施,發現有一處未落實扣1分,發生10萬元以上財物被盜搶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工作達不到上級要求的扣2分;刑釋解教人員及時落戶,幫教率達95%以上,不達標的各扣1分;鄉鎮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并配備消防車或機動泵及相應器材設備,未建立或未配備的扣1分;加強安全生產,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娛樂場所、危險物品以及廢舊物資回收等特種行業,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導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一次死3人或傷10人以上,或財產損失達50萬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亂在全市造成較大影響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隱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隱患的,扣2分;封閉管理小區圍墻、大門完好,樓宇式電控門完好率達98%以上,不達標的扣2分。
16、治安重點混亂地區(行業、場所)以及學校和企業周邊治安環境整治(3分)。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突出問題,排查不及時的扣1分;未認真組織專項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嚴重混亂地區并長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項不得分。
17、意識防范(3分)。社區(村)未設立治安警示欄的扣1分;無專門的宣傳櫥窗,開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傳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擊犯罪績效(17分)
18、刑事案件總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實際居住人口統計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高于本鄉鎮(街道)前兩年平均發案率的,扣2分。八大類刑事案件、嚴重暴力型刑事案件發案數高于前兩年平均發案數的,扣3分。黑惡勢力打擊不力,坐大成勢的,本項不得分。
19、黃、賭、毒等丑惡現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場所無明顯涉毒、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存在上述現象而未及時查處的,每項扣1分。有活動窩點,本項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顯著,年內和歷年在逃人員追回率分別達到70%和30%(2分)。每項低于標準5個百分點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項扣1分。發生在校學生殺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眾安全感達90%以上(4分)。低1個百分點扣1分。
(六)創建活動的保障(10分)
23、鄉鎮(街道)綜治專項經費、創建活動專項經費、法制宣傳經費列入財政(支出)預算(6分)。有一項未列入預算的扣2分。
24、專職保安、戶口協管員、村(居委)治保會、調委會等人員的工資報酬得到落實(4分)。有一項未落實的扣1分。
(七)被考評鄉鎮(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視科技防范建設,高標準建成技防鎮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區,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別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獲省以上通輯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受到省、市綜治委(辦)總結推廣的(會議或文件),分別加2分、1分。
28、建成無毒社區(村)每個加1分,建成無刑案社區(村)每個加1分。
以上四項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八)被考評鄉鎮(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減分:
29、提供考評的情況和數據弄虛作假或隱瞞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情況和信息,情節一般的扣2分。
30、黨委、政府給政法綜治組織下達職責之外的經濟指標和任務的扣1分。
31、發生兇殺案件,一次殺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窩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未及時反映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的,扣1分。
以上四項扣分累計不超過5分。
33、發生“六個不發生”之一的。
34、考核數據和情況弄虛作假或隱瞞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重要情況,情節嚴重的。
35、年內被上級綜治委實施綜治一票否決的。
36、市“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領導小組認為需要取消社會治安安全鄉鎮(街道)評比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評方法
1、市“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考評活動的組織實施。
2、社會治安安全鄉鎮(街道)的考評實行申報制度,由所在鄉鎮(街道)自評,市(縣)、區“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考評領導小組考核。市考評領導小組復核審定。
3、各市(縣)、區在當年11月15日前將需要復核審定的社會治安安全鄉鎮(街道)報市“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申報,組織人員復核審定。
4、本辦法實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鄉鎮(街道)得分達90分以上且沒有被取消評比資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為“社會治安安全鄉鎮(街道)”。
5、為確保創建工作的質量和考評工作的嚴肅性,評定社會治安安全鄉鎮(街道)不搞照顧平衡,不按地區分配名額。
6、本辦法中有關數據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數在內。考評中,某條款扣分出現負值時,以扣完本條款基本分為限。
7、本辦法由市“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七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桂政發〔20xx〕13號),建立科學公平、體現績效的綜合考核機制,充分調動我院工作人員積極性,提高我院的服務質量和效率,根據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將考核結果與工作人員收入待遇相結合,引入競爭激勵機制,逐步建立有激勵、有約束、充滿生機與活力的鄉鎮衛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保障衛生院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考核對象
衛生院實行全員聘用制后簽訂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員。
三、考核內容
(一)公共考核。包括工作紀律和醫德醫風。工作紀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情況。醫德醫風主要考核工作人員廉潔自律、醫療服務行為、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二)崗位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按醫、藥、護、技、基本公共衛生、財務及工勤等崗位分別考核。工作數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員完成本崗位任務數,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量完成情況、門診診療人次、收治病人數等,具體按各崗位進行細化。工作質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員完成本崗位工作的質量,如健康檔案、計劃免疫、婦幼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合格率、醫療文件合格率、出入院診斷符合率、各項報表數據準確率等,具體按各崗位職責進行細化。
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詳見附件1。
四、考核程序和辦法
在縣衛生局的監督指導下,衛生院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考核工作,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衛生院領導、中層干部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績效考核實行逐級考核,綜合評定制度,即:縣衛生局考核衛生院院長,衛生院領導考核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考核科室工作人員。考核最終結果經衛生院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綜合審議后確認報縣衛生局備案,做到考核評分與群眾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等相結合,平時工作落實情況與集中考核相結合。
考核每月一次。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工作紀律和醫德醫風占30分,崗位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占70分。
五、考核結果應用
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為優秀,84—70分為合格,69―60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結果作為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和晉級、獎勵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院長、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 副院長
××× 副院長
××× 副院長
成 員:××× 院黨支部副書記、護理部主任
××× 藥劑科主任
××× 公共服務科主任
××× 外科主任
××× 婦產科主任
××× 放射科主任
××× 辦公室主任
××× 后勤部主任
××× 職工代表
××× 職工代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院干部職工的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二)明確細則,強化考核。各科室部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認真組織學習各類人員的工作紀律、醫德醫風、基本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和醫技工勤等工作指標要求,確保考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衛生院制定的崗位績效考核細則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公示后確定報縣衛生局備案。
(三)嚴明考核紀律。績效考核實行衛生院院長負責制,衛生院績效考核工作在院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主持下進行,杜絕人情考核和形式主義。
鄉鎮部門考核細則篇八
x醫院作為全國第一家按現代企業制度運營和管理的民營股份制醫療機構,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新型的醫院管理模式,即施行董事長領導下的總經理、院長負責制。
總經理、院長由董事會任命。
總經理負責醫院的整體經營、市場動作、成本核算、效益評估。
院長負責醫療質量控制、人才梯隊建設和學科建設與發展。
管理體制實行行政與醫療管理各負其責、強強聯合;行政與醫療管理相互滲透、相互監督;行政為醫療管理服務,醫療管理為患者服務;一切以患者為中心,在醫院設置市場部,變被動接受患者為主動服務于患者。
在醫院獨具特色的管理模式中,經營績效考核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甚至可以說,考核是醫院一切管理落實的一個主要措施。
一、做法
在實施經營績效考核時,由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醫院績效評估經常遇到的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就是,很難確定客觀、量化的績效指標。
其實,對所有的績效指標進行量化并不現實,也沒有必要這么做。
通過實踐、探索,醫院自20xx年起采用關鍵業績指標(kpi,keyprocessindication)考核辦法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設計建立一個包括醫德操守、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技術、醫療成本和經濟效益綜合考核指標。
kpi考核體系是醫院在總結幾年來進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醫院將各項工作都納入到計算機管理系統中,并依托這個系統,建立起了全院的績效管理系統,給職工一個及時的、實在的回報。
這種回報,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質的。
物質回報分成兩個:一是以基本薪金加獎金作為員工的生活保障,資金與績效掛鉤;二是逐步推行內部員工持股制度,采用與整個醫院未來發展掛鉤的期權方式,實現醫院發展與員工個人價值取向的統一,取得了比較滿意的效果。
所謂關鍵業績指標(kpi)是通過對醫院內部流程中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是把醫院的戰略目標分解為可操作的工作目標的工具,是醫院績效管理的基礎。
kpi可以使部門主管明確主要責任,以及部門人員的業績衡量指標。
kpi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因此應遵循smart原則,即代表具體,指績效考核中具體的目標,不能含糊不清或模棱兩可;m(measurable)代表可度量,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信息是可獲得的;a(attainable)代表可實現,指績效指標大多數人付出努力后是可以實現的;r(realistic)代表現實性,指績效指標可以被證明和觀察;t(timebound)代表有時限,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建立kpi指標的要點在于流程性、計劃性和系統性。
首先明確醫院的戰略目標,并找出醫院的業務重點,也就是醫院價值評估的重點。
然后,再找出這些關鍵業務領域的kpi,即企業級kpi。
然后,各部門的主管需要依據企業級kpi建立部門級kpi,并對相應部門的kpi進行分解,確定相關的要素目標,分析績效驅動因素(技術、組織、人),確定實現目標的工作流程,分解出各部門級的kpi,以便確定評價指標體系。
最后,各部門的主管和部門的kpi人員一起再將kpi進一步細分,分解為更細的kpi及各職位的業績衡量指標。
這些業績衡量指標就是員工考核的要素和依據。
從上圖可知,kpi體系的建立和測評過程本身,就是統一全院員工朝著醫院戰略目標努力的過程,對各科室和部門管理者的績效管理也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下面是醫院在某一年度內kpi的抽取與分解示例:
1、kpi抽取
初步確定企業業務重點及企業級kpi內容(見表1)。
2、kpi分解(以人員配備為例)
kpi分解(見表2)可以看到,醫院的總體目標變成了員工的個人目標。
在個人目標確立了以后,又確定了相應的評價標準。
一般來說,指標指的是從哪些方面衡量或評價工作,解決“評價什么”的問題;而標準指的是在各個指標上分別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水平,解決“被評價者怎樣做,做多少”的問題。
以下列舉醫院不同科室和個人的kpi標準:
(1)科室的kpi。
①工作數量指標:科接診病人數、病床使用率、周轉率、科室手術臺數等達到醫院預算保本點的數量。
②工作質量指標:并發癥的發生率、院內感染發生率、醫療差錯及糾紛例數、糾紛賠償金額(不超過全科業務總收入的1%)。
③人才梯隊的培養:重點培養的人才要達到的實際水平。
⑤成本控制:科室成本在醫院預算范圍內,單病種費用標準超標數比率、機器設備使用率、沉沒資產比率等。
⑥各項常規醫療指標、合并癥比率、診斷符合率、優質服務指標全部達iso標準。
對科室業績的評估,由行政經理提出議案并報總辦與相關部門會簽批準,由部門行政經理、質控組、人力資源部按職能條塊進行歸集,最后由財務部對其綜合評定并與經濟獎勵掛鉤。
(2)醫生kpi。
①工作數量指標:臨床工作時間、收治病人數、診治疑難危重病人數、手術例數(并按醫院規定的分類標準)。
②工作質量指標:診斷符合率、治愈好轉率、搶救成功率、外科手術切口甲級愈合率、甲級病案率、醫療缺陷發生率、病人平均住院日等。
③參與科室的帶教給予合格評分,參與繼續教育的各類培訓得分。
④成本控制:管轄病人費用水平在標準范圍內,病種成本與目標成本的差異數低于10%、設備返修率、沉沒資產比率等。
⑤就醫患者滿意度不低于90%。
⑥發表創新指標:包括科研成果、論文發表、新治療新技術的運用與開展。
在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上堅持拉開收入分配的檔次,對各類kpi賦予分值,記錄“平衡記分卡”,卡內分值的多少決定報酬的多少,由科室行政助理完成統計,經科室行政經理審核后交財務部門存檔并作為個人經濟獎勵的依據。
(3)護士kpi。
①工作數量指標:護理病人數量、參與手術臺次數、備班藥療數。
②品德合格(無違紀違章和為和病人投訴現象)。
③出勤率在90%以上。
④護理理論考試、技能考核達標。
⑤患者評價滿意度不低于90%。
⑥同事對其協作精神滿意度不低于90%。
(4)行政部門經理kpi。
①品德合格(無違紀違章行為、員工及就醫和顧客投訴現象)。
②無違反院保密紀律及損害醫院聲譽行為。
③工作按時完成率100%。
④院級領導對其履行職責滿意率在85%以上。
⑤臨床對行政后勤工作的滿意度不低于90%。
⑥完成與本部門工作密切相關的論文兩篇以上,其中至少應有一篇論文發表。
⑦部門工作計劃完成比率高于95%。
二、體會
由于績效考核的重要性和復雜性,醫院在推行kpi過程中,也應具體情況具體處理,例如,醫生的醫療質量以及與考核相關的有些指標的實現,其能動性并不完全掌握在醫生這一方。
因此,在實施績效考核時,醫院各部門必須參與配合,才能使績效考核的推行順利。
在實施績效考核時要把握以下幾點:
1、經濟績效考核應需配套推進
經濟績效考核是一項系統工程,是牽一發動全身的,因此考核必須與醫院的戰略策略、經營管理方式、成本效益管理模式等相互適應;必須同財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部門和各科室共同配合;必須與培訓、晉升以及薪酬分配掛鉤,配套推進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2、把握考核指標的適用性
在確定考核指標時,要簡便、易操作,指標不宜過多,并非越復雜越好, 以3-5個指標/人較合適。
一般來說,應針對基本的績效方面(如收入、成本)及最薄弱環節(最短的木板)來設立目標。
針對崗位特點突出要點,起到控制流程成本、改善員工行為,達到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的目的就可以了。
3、發揮計算機網絡作用
考核各類指標應建在醫院his管理系統及oa辦公自動化管理系統的控制下,以保證各項數據統計取數的準確性,也讓量化指標滲透到日常工作中。
4、注重雙向溝通
由科室的行政經理對獎勵辦法進行實施并溝通,充分考慮員工對考核方式與結果的認可程度和可能引起的申訴,對合理的部分提請給予接納,不能接納時即進行疏通,讓員工認可其價值取向。
5、注重考核體系方案的可持續改進
好的體系與方案必須設計預留空間,以利根據醫院管理重點的變化、醫院資源的整合、經濟效益的高低、社會經濟水平的增長等不斷修訂與完善。
總之,醫院經營績效考核的模式不是唯一的,醫院的考核管理是隨著醫院發展而不斷優化的。
因此,任何一個醫院,只有將績效考核的方面與各醫院、崗位以及員工的實際與特點相結合,才有可能從實踐中探索出一條適合于自己的路來,才能真正發揮出績效考核在醫院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