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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匯報篇一
一是充分認識加強一把手和領導監督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委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是黨事業發展的領導雁。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管理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解決同級監督問題,關鍵在于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和相互監督的意識。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進入第二個百年目標,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堅定不移地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斷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才能有效地監督和利用關鍵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兩責、紀檢機關專項監督,形成了許多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楚地看到,對一把手的監督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和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仍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要,崗位越重要,監督越重要。要解決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問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夯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完善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和加強一把手。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匯報篇二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全文公布。意見具體包括7方面內容:牢牢把握加強監督的政治性;把對“一把手”監督作為重中之重;聚焦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強化同級領導班子相互監督;發揮紀檢機關專責監督作用;壓實黨的工作機關職能監督;強化責任追究。
圖片來源:新華社
(2021年3月27日)
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現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提出如下意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委員會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強調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匯報篇三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實現新時期黨的歷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今年是“十四五”開始的一年,也是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立足于新的發展階段,貫徹新的發展理念,建設新的發展格局,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
領導干部是黨的執政干部,“領導”是黨事業發展的領頭雁,要加強“四個意識”,加強“四個自信”,“兩個維護”,必須提高表率和帶頭。
奮發新時代,開始新的旅程。制定《意見》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意見》適應新發展階段的要求,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政治監督,旨在通過有效監督,管理好“關鍵少數”,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領導作用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全面推進嚴治黨深入發展,是制定《意見》的另一個重要初衷。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xxx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健全監督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強“一把手”和領導層監督,作為嚴治黨的重要內容。
十八屆三中全會建議加強和改善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第十九屆四中全會要求加強對高級干部、各級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完善領導層的內部監督制度。第19屆五中全會進一步強調加強政治監督,加強對公共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今年年初舉行的第19屆中央紀委第5次全會明確提出了加強“第一”和領導層監督的意見,并致力于解決“第一”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
“《意見》有助于加強對‘最高領導人’和領導層的監督,明確責任任務,健全制度機制,充實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監督責任,有助于將中國特色監督制度的優勢轉化為治理效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監管室參與起草《意見》草案的同志表示。
通篇貫穿“政治說話”的要求
“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層的監督,是新時期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全面從嚴格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
《意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實踐黨治國黨的政治責任為主線,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實現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創新、自我提高,確保加強對“領導人”和領導層的監督朝正確的方向推進。(威廉莎士比亞、溫斯頓、自我革新、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
《意見》共5個部分,3個版本,整篇都貫穿“政治說話”的要求。第一版是第一部分,主要闡述了加強“領導人”和領導層監督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監督重點等。第二版分為2至4部分,從加強對“第一”的監督、對同級領導層的監督和對下級領導層的監督三個方面進行了規定。第三版是第五部分,對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提出了要求。
要加強對“領導人”和領導層的監督,必須全面實行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意見》明確規定,以“領導人”和領導層監督為重點是“加強五個”。也就是說,加強“領導人”和領導層對黨的忠誠,加強實踐黨的性質宗旨的監督。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加強對“兩個堅持”情況的監督。立足新的發展階段,貫徹新的發展理念,構建新的發展格局,加強促進高質量發展狀況的監督。全面加強對嚴格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加強對民主、中央集權制執行、按規定履行職責、負責行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
這一“五個強化”是對政治監督內涵的集中總結,也是開展政治監督的主要焦點。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圍繞“五個加強”,加強監督檢查,認真、嚴肅、壯觀。
《意見》還將加強“領導人”監督和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的要求,強調“領導人”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
例如,規定“第一負責人”必須旗幟鮮明地講政治,帶頭“保持兩個”,這是堅定維護黨的政治原則的表現。規定“第一負責人”要帶頭黨內監督各制度,履行黨的責任,以嚴格的自律為標桿,樹立榜樣,是履行政治責任的表現。領導干部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則,主動要求黨組織報告工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是遵守政治紀律的體現。
將實踐中的有效實踐提高到制度規范
堅持和完善現有制度,不是單獨設立爐灶,而是總結黨的歷史經驗,系統地整合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經驗,這是《意見》的鮮明特點。
近年來,黨中央全面按照嚴格黨、規定治理黨,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權力、責任,
擔當設計制度,建立起以黨章為統領,《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主干,《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為支撐的黨內監督法規制度體系,推動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這為制定《意見》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和制度基礎。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匯報篇四
關于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情況報告
區委:
按照區委關于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相關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賡即召開專題黨組會,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研究貫徹落實工作,并對照《意見》5個部分25項工作開展“回頭看”。現將貫徹學習和 “回頭看”情況報告如下:
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開局黨組會,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局黨組書記、局長xxx在會議上指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的重要內容。這次印發《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釋放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信號,并從制度層面對監督工作作出規范完善,為我們推進更加嚴格的約束、更加科學的監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須全面深刻領會,把文件各項要求落細落實。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紛紛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從嚴要求、更是關心愛護,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自覺配合監督,使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成為一種習慣、一種常態。
派駐紀檢組強調,要敢于動真碰硬,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日常管理監督,構筑立體式、全方位監督網絡。同時,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開展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
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對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圍繞個人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四個方面開展了對照檢查,認真查找自身存在問題。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黨性修養、思想覺悟和法紀意識認識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對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學習不夠,導致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措施不夠到位、成效不夠明顯。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圍內的“一崗雙責”,特別是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進不夠。
(三)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較弱。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夠強,特別是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生活中廉潔自律意識有待加強。
(四)黨建學習重形式輕效果。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對“抓發展必須抓黨建、抓黨建就是抓發展”的理念認識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
(五)監督協調貫通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合力尚未形成。現有的干部監督方式仍以“從上對下”的監督為主,群眾監督的主渠道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關鍵少數”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要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自覺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是否堅持黨建業務一起抓,推動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是否帶頭遵守黨的六項紀律,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馳而不息反對“四風”。要著力發展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把黨史學習教育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抓手,同時不斷加強警示教育,充分發揮一把手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強化通報曝光,引導督促“關鍵少數”加強自我監督。
(二)緊盯三個環節,對領導干部用權全程監督。一是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選拔動議、研究、考核、公示、談話等環節的監督,嚴格把好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二是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權力運行的監管,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抓好關鍵環節排查和重點領域防控。三是加強經濟責任離任審計,一把手離任、轉任前,提前與審計機關溝通,保證足夠時間全面審計一把手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加大離任審計的力度,分清經濟責任,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賬,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壓實工作責任,凝聚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工作合力。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督促局黨組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壓實局黨委書記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其他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認真參加民主生活會,通過加強檢查考察、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充分有效履行監督職責,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局機關紀委配合區城管局派駐紀檢組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完善細化談話提醒、述責述廉等制度,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切實體現嚴管即是厚愛。
(四)強化精準思維,推動領導干部擔當盡責落到實處。要精準聚焦緊盯“關鍵少數”,重點聚焦班子成員和廉政風險易發多發崗位,精準有力問責,堅持權責統一、失責必問,緊盯領導干部公權不用、公權私用、公權亂用,實施規范問責、精準問責。同時,整合現有監督制度,加強對關鍵少數、重點崗位的信息化監督,實現舉報、查證、反饋、信息報送一體化,進一步提升監督效能,著力解決壓力傳導層層遞減、責任鏈條逐級松動、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