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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不足篇一
當前,我委紀檢監察工作總的形勢是好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明顯成效,始終保持著良好的發展態勢。但從紀檢監察工作的發展形勢上看,客觀面臨著新變化,反腐敗任務更加繁重,監督領域大大拓寬?,法紀標準不斷提高,履職要求更加嚴格。這些新的變化,迫切要求紀檢監察工作要正視和解決好與形勢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地方。客觀分析當前我委紀檢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理論學習還不夠扎實全面。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平時不注意加強學習;而且學習內容針對性也不強,學用脫節。導致在日常辦案中遇到紀法銜接類的專業性問題解決起來比較困難。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大批新軍涌入紀檢監察隊伍,新進紀檢監察干部大多為非專業人員,業務能力不強,再加上崗位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識結構較為單一,協調組織能力不強,真正能“戰斗”的更少。執紀監督方式方法滯后,業務素質參次不齊。加之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審計、財經等專業知識了解不深,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水平低,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面有時有心無力。
二、工作熱情還不夠高漲。主要是主觀能動性不強,有時有畏難情緒,把問題上掛,矛盾上移,造成工作有安排,但不夠深入,執行不夠到位,缺乏開拓創新精神。
三、職能發揮還不夠到位。因工作頭緒多,工作量大,工作壓力比較大,難免出現精力外移、投向偏移,不能全力聚焦主責主業,職能發揮作用不力。
四、力量配備還不夠合理。受體制改革和編制限制的影響,各職能科室人員少,每個科室最多三個人,有的才配備二個人,致使工作遲滯,進度遲緩。
五、“三轉”不夠到位。雖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跟中央步伐,大力推進“三轉”,但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人專職不專”“名專實不專”,工作中仍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不良現象,加之一些鄉鎮的人員職務調整原因,導致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為加強干部履職能力,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各級紀檢監察系統和紀檢監察干部要在以下幾個方面提升素質和能力。
一、應該加強學習培訓。努力提高素質,采取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有計劃的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機關參加業務知識培訓,加大輪崗交流力度,開闊干部視野。邀請相關專業人士作業務培訓,逐步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的業務水平。
二、要提供激勵機制保障。提高干部政治待遇,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紀檢監察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就決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必須有相應的激勵機制,想方設法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解決部分事業編制人員的身份問題。對工作認真負責、踏實肯干的給予提拔重用的機會,對紀檢干部在本系統崗位可優先提拔重用,系統外提拔使用的,應作出硬性規定,從而達到優化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學歷結構、素質結構,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目的,提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三、創造良好執紀環境。紀檢監察干部是一支不畏權勢的隊伍,緊盯各類作風和腐敗問題,依法維護維護法律紀律的尊嚴,肩負著監督執紀問責的重任,但同時面臨著諸多風險和壓力,甚至要面對打擊報復,所以作為組織要從實際出發切實保護好紀檢監察干部及家人,在肯定他們成績的同時也要幫他們撐直腰桿,消除憂患。
四、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制度執行力,創造有效的同級監督體系,探索新時期紀檢監察監督的新模式。提升監督質量和監督效果,用實實在在的監督實效踐行“打鐵的人”必須是“鐵打的人”。
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不足篇二
黨員領導干部的腐敗問題歸根結底是權力監督制約不到位,而違紀違法行為很多都始于監管相對缺乏的“八小時以外”。由于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動圈復雜而隱蔽,成為預防腐敗的關鍵環節,也是監督的難點。近期,廣東省惠州市紀委調研組采取網上問卷、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分析存在問題,并提出對策和建議。
存在的問題
從統計情況看,這次網絡調查問卷共有130名干部群眾參與。近80%受訪者認為加強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很有必要;分別有12.5%、16.41%、28.91%的受訪者認為本地區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工作“一般”、“較差”、“很差”。可見,社會各界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的持續關切與“八小時以外”監督落實難、見效難、突破難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凸顯。總的來說,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還較薄弱,有的甚至是空白,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
監督范圍不夠清晰。開展“八小時以外”監督,首先要明確監督的范圍。但目前各地對“八小時以外”監督尚缺乏統一的認識,工作時間外哪些活動、哪些場所、哪些要素應當納入監督范圍,簡單地從時間點來劃分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監督,既要顧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慮到領導干部作為一個國家公民,在法律之下,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權益。目前,還沒有一個標準,來界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范圍和內容,在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
監督主體不夠明確。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應該由誰負責,誰是監督主體,沒有明確規定,實際工作中,各種監督力量都難以發揮作用,上級監督力度雖大,但多數情況是鞭長莫及,不易監督;下級則諱莫如深,不敢監督;同級也大多撐臺不拆臺,一團和氣,不愿監督;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執法機關,因受時間、空間限制,對領導干部的活動情況不易掌握,監督也難于到位;家屬及身邊人員休戚相關,不去監督。根據問卷調查,群眾普遍對“群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比較認可,分別達到92%和88%,但這一監督方式的持久性和有效性還需予以保障。
接受監督態度不夠端正。對于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工作,長期以來難以形成一個良性監督氛圍。作為被監督者,接受監督的意識比較欠缺,抵觸心理比較強烈。作為監督人員,有的出于務實的考慮,認為誰都有“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對此監督容易傷了和氣,也害怕打擊報復。因此大多不愿意過問“八小時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監督措施不夠有力。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還是不夠有力,工作比較滯后,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信息掌握滯后。監督工作要深入開展,首先信息渠道要全面、暢通。許多時候我們沒有把握準“八小時以外”的關鍵,依然把信息收集的關注點放在領導干部的工作圈,而忽略了各種苗頭傾向多發于生活圈、社交圈,導致違紀違法線索的收集存在“盲區”。二是監督方法滯后。目前對于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方式方法不夠靈活多樣,還停留于傳統的監督思維和方法,不注重監督方法創新,沒有結合經濟社會的轉軌、干部工作生活方式的轉變、活動范圍空間的拓展,效果不夠理想。三是監督制度滯后。目前,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更注重干部的工作圈,而忽視了社交圈、生活圈,對“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沒有建立一套操作性強的監督制度或實施細則。在問卷調查中,45%的調查對象都建議要建立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的群眾舉報制度、群眾舉報獎勵制度、群眾評議制度、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不定期檢查制度。四是防范措施滯后。“八小時以外”監督的關鍵點在于“防”。但目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仍然偏重于案發后的懲處,如近年查處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大多數都是犯了“病”才被發現,出了問題才查處,對于違紀違法事前、事中的教育懲戒落實得不夠,抓早抓小抓預防方面做得不夠,使監督陷入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局面。
對策與建議
我們認為,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這種監督時間的延伸和監督空間的拓展是必要的,但不是治本之策;凈化領導干部交友圈、生活圈、社交圈是必要的,但不是關鍵所在。這些,只是作為對領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的一種必要的補充。規范領導干部用權,防止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權交易等違法行為發生,歸根到底還是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還是要突出重點,把握關鍵環節,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突出重點對象。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要突出重點,把握關鍵。一要突出重點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根據問卷調查顯示,38.43%的調查對象認為要重點加強對各單位“一把手”以及重點崗位掌握有一定實權的正副職和中層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此類領導干部手握實權,極易被別有用心者在“八小時以外”腐蝕誘惑。要把監督與管理、他律與自律、八小時之內與八小時之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二是突出對有苗頭性傾向領導干部的監督。調查結果顯示,30.97%的調查對象認為要重點加強對此類干部“八小時以外”的防范。對存在違紀違法苗頭的領導干部,如信訪投訴舉報比較多,平時工作萎靡不振,熱衷于拉關系,經常不在崗的,要采取及時談話提醒,防微杜漸。
抓住關鍵環節。問卷調查中,31.96%的調查對象認為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遠離單位和組織,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廣,流動性大、時間空間上跨度大,行蹤不可控,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復雜性。因此,要對領導干部進行及時有效監督,必須抓住薄弱環節,突出監督重點。要從一些重要節點、重要時期尋找突破口,把工作做在前面。一是重要節點不放過。大多數領導干部在其個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喬遷新居、子女升學、生病住院、生日壽辰以及重大節假日期間,能夠做到廉潔自律,以黨紀法規嚴格要求自己,隨時向組織部門
報告
重要事項,但少數領導干部可能難以抵制各種誘惑拉攏。二是重要時期不放過。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出現職務升遷、換屆選舉、重大人事安排、負責重大建設項目、采購項目實施前期、重要案件辦理期間以及領導干部外出學習考察期間等時期,容易出現買官賣官、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大多在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完成,因此對這些重要時期加強事前監督顯得尤為重要。三是重要區域不放過。一些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廣,流動性大,時常進出高檔酒店餐廳等場所,而這些場所往往都是腐敗高發頻發的“重災區”。調查問卷顯示,13.08%的調查對象認為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腐敗包括接受相關單位和人員吃請和高消費娛樂。因此,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不能放過這些重要地方。增強監督合力。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家庭監督以及人民群眾、新聞媒體和其他社會組織、人民團體等社會監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監督合力。一是強化班子內部監督,阻斷權力向“八小時以外”轉移。領導干部之間要互相加強監督,自覺凈化“八小時以外”的“三緣三圈”:以血緣為基礎的家庭圈、以地緣為基礎的鄰里圈、以事緣為基礎的朋友圈。二是發揮執法部門監督作用。強化公安部門對娛樂場所的檢查監控,定期不定期在上文提到的一些“重要地方”進行明察暗訪,了解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在公共場所的動態,及時發現違紀苗頭,有針對性地做好預防工作。三是加強媒體監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興網絡傳播渠道,曝光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違紀違法問題,增加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生活的透明度。同時,適時、恰當、準確地向公眾公布監督舉報的調查處理結果,著力強化監督的震懾作用。四是發動群眾監督。調查問卷結果顯示,在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方法方面,得票率最高的選項為強化群眾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占26.36%。此外,在完善監督制度方面,問卷結果顯示,排名前三的選項依次是:群眾舉報制度(16.61%)、群眾舉報獎勵制度(15.03%)和群眾評議制度(13.99%)。因此,建議相關部門主動深入基層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實際情況。同時,可以對外設置監督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積極鼓勵群眾參與監督。
建立長效機制。有23.9%的調查對象則認為,現行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要靠制度保障監督。因此,要更加注重建立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長效機制。一是強化群眾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建立群眾評議、群眾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監督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二是建立外出活動匯報制度。領導干部因公出差或私事外出都應履行請假手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有關領導匯報活動情況。三是建立“廉內助”教育培訓制度。定期舉辦“廉內助”培訓班,加強對領導干部家屬的廉政教育,提高思想素質,樹立良好家風。四是健全懲處問責機制。問卷調查中,認為防治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腐敗最有效的辦法,選擇“要靠懲處震懾,提高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違規成本”的占28.91%。對黨員干部違反廉政規定的,應嚴格查處。同時建議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本部門本單位出了問題,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應發現而未發現,或發現后沒有制止糾正的必須受到相應的責任追究。
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不足篇三
紀檢監察機關是實施黨內監督和行政監督的專門機關,在監督別人的同時,也在接受別人的監督。王岐山書記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對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廉潔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不具備天然“腐敗免疫力”,尤其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條件下,紀檢監察機關只有切實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不斷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有底氣更好地監督別人。
紀檢監察機關肩負著黨和人民的重托,承擔著反腐倡廉的重任。應該說,紀檢監察機構自恢復以來,在懲治腐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的威信和保護人民群眾利益方面,發揮了其他機關無法替代的作用,老百姓對此也是充分肯定的。毋庸諱言,我們也應看到紀檢監察機關在自身建設和內部監督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
從主觀思想認識來看,少數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意識淡薄。少數領導干部對內部監督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有的對存在的問題不敢正視,導致對干部的監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個別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還存在特權思想,不愿接受監督。還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政治提拔上難于進步,對監督抱無所謂態度,思想上抵觸,行動上應付。
從外部監督環境來看,組織和群眾對紀檢監察干部信任有余,監督不足。紀檢監察干部同樣面臨著拉關系、說情、賄賂等方面的諸多考驗,也存在廉政風險。目前,紀檢監察干部防范風險更多靠自身的品格和操守來保證,但這種自我監督的維度畢竟是脆弱的。組織和人民把監督權力交給紀檢監察機關,誰來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一定程度上講,存在信任大于監督、監督不夠的問題。
從內在監督機制來看,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體制不夠完善。一是監督的辦法還不夠有效管用。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出臺了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有的比較籠統抽象,操作性不強;有的對干部八小時以內“工作圈”管理監督的多,對八小時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監督的少;對違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一些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制約不夠。特別是對領導干部和執紀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還缺乏有效的監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在責任追究上往往礙于情面不能夠從嚴處理,影響了監督效果。二是監督的渠道還不夠暢通便捷。按照黨章規定,紀律檢查機關實行的是雙重管理,但上級紀委離得遠,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不能形成經常性監督;同級黨委對紀檢監察機關往往又比較信任,容易忽視對其監督;下級監督缺乏有效的途徑和辦法,監督效果不夠明顯。由于信息不公開,干部與群眾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溝通機制、群眾知情機制不完善,導致群眾參與監督的程度仍然不夠。三是監督的方式還不夠直接有力。對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大多采用績效考核、述職述廉等方式實施監督,往往注重工作層面的多,而忽視了思想層面的監督,監督方式還不夠全面直接。
從監督的力量保障來看,監督的組織體系不夠健全。
? ? ?一是缺乏一個專門的監督機構。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的組織機構不統一、不健全,有的把干部監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辦公室,有的放在機關黨委,沒有形成統一的干部監督機構。
? ? 二是缺乏規范性的內部監督法規依據。盡管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對強化內部監督進行了探索,湖北省出臺了《湖北省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暫行辦法》,仙桃市也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的實施意見》,但從全國來看,目前還沒有一個類似于《行政監察法》、《紀律處分條例》等規范性的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法規文件。
? ? 三是缺乏操作性強的內外監督體系。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體系不夠系統,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強,有時存在前期監督調查和后期監督處置脫節,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督閉合系統。
1.分權制約的原則。權力過于集中必然導致腐敗。要保證紀檢監察機關權力的正確行使,同樣必須圍繞信訪承辦權、案件檢查權、定性量紀權、執法糾風權、干部選任權、資金資產處置權,建立健全權力制衡和監督機制,實現決策、執行和監督的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對紀檢監察機關班子成員之間實行合理分工,各室之間科學制權,實現分工制衡。
2.上下結合的原則。干部監督是一個涉及多主體、多形式、多環節的系統工程。要全面推進黨內監督、輿論監督、執法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明確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班長”對班子成員、班子成員對機關室主任應擔負的監督職責及督查辦法。堅持把自上而下的監督和自下而上的監督有機結合,形成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的監督機制。
3.公示公開的原則。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只有在陽光下運行才能經得起組織和群眾的檢驗。要把紀檢監察的各項權力通過公開欄公示、網絡媒體公示、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要對權力運行過程和各項防范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總結,不斷完善,并對外公開執行情況。
4.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干部監督是對干部最大的愛護、最好的保護、最真誠的幫助。干部監督工作要在懲處干部的同時體現對干部的教育愛護,兩者相互結合,共同促進。懲處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引以為戒;教育干部起到保護干部,避免犯錯誤,懲處和教育干部都是對干部實行有效監督的形式,有利于促進紀檢監察事業健康發展。
1.著力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引導,強化自我監督。一是要樹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紀檢監察干部處在反腐倡廉第一線,如不增強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拒絕監督,逃避監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毀前程。要通過會議、專題講座和黨課等形式,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文件,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二是要發揮好表率帶頭作用。打鐵還需自身硬。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凡要求基層單位和部門執行的,紀檢監察機關首先執行;凡要求別人做到的,紀檢監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做到的,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要首先做到。三是要開展好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每年組織開展內容不同的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好“四個先正于” (紀檢監察機關先正于其他黨政機關、紀檢監察干部先正于其他黨員干部、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先正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先正于一般紀檢監察干部)教育。當前,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把深入學習紀檢監察工作紀律等貫穿于教育活動的始終,增強自我免疫力。
2.完善紀檢監察業務工作流程,強化崗位監督。一是合理分權。按照委局領導班子、內設室、干部工作崗位三個層面,明確每一層面人員的崗位責任,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實現“決策權”、“調查權”、“處分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分離,防止權力集中發生廉政風險。如,受理信訪人員只受理信訪轉辦,不直接查辦案件,查辦案件人員只調查突破案件,不從事案件定性處理。二是編制流程。針對容易發生的廉政風險點,編制業務工作流程,將風險點在業務工作流程上予以標識,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如案件辦理的案件談話和調查取證兩個風險節點,在案件辦理流程上予以標識,同時,制定防控措施,要求案件談話突破和外出取證時,必須2名辦案人員同時參加,防止逼供或串供,取假證等情況發生。建立跟蹤回訪制度,由案件監督管理室、干部室找相關涉案人員進行回訪,了解辦案人員執行辦案紀律情況。兩年來,仙桃市共查找紀檢監察機關崗位廉政風險點36個,制訂完善業務工作流程圖32個,對29項權力進行流程再造。三是加強防控。主要抓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和后期處置。前期防控主要是在思想道德建設和制度機制層面主動做好防控。中期監控主要是根據崗位廉政風險不同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一級廉政風險由委局主要領導監控;二級廉政風險由委局分管領導監控;三級廉政風險由內設機構負責人直接監控。后期處置主要是針對日常監控中發現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強化處置。重點實行“三書一究”,“三書”:《廉政風險預警告知書》、《廉政風險預警督辦書》、《廉政風險責令整改通知書》;“一究”:對有明顯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的,逐級建立
報告
制度,并按有關程序,由紀檢監察機關干部管理部門介入調查處理;造成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從嚴處理。3.健全紀檢監察內部監督辦法,強化制度監督。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蓋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從體制機制上筑牢監督防線。一是民主集中制。堅持民主議事,修訂完善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凡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干部任免、基本建設和大宗物資采購等都召開紀委常委會或班子成員會集體研究,保證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二是公開公示制。逐步擴大公開范圍和層次,提高公共權力的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將紀檢監察機關業務工作流程在黨務公開網和本地
廉政
網上公開,讓群眾知曉紀檢監察機關權力,監督紀檢監察干部正確行使權力。建立案件查辦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查處情況,接受社會對案件辦理工作的監督。三是干部輪崗交流制。建立紀檢監察機關干部輪崗制度,普通崗位5年內必須輪崗,重要崗位3年內必須輪崗。如,信訪舉報、案件檢查、執法監察、糾風等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輪崗交流,加強權力監督,防止干部因從事某項工作時間過長,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四是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追誰責”的原則,實行分層追責。對紀檢監察干部在公務活動中有違紀或過錯行為的,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室主任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有關承辦人承擔直接責任。對有問題的干部,不護短、不袒護、不搞內外有別,堅決予以查處,對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堅決予以調離。同時,建立談心談話制度、定期巡訪制度等,對有問題的紀檢監察干部及時誡勉。對紀檢監察干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巡訪,巡訪被查處對象,巡訪相關涉案人員,了解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情況,并把巡訪結果作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依據。4.拓寬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渠道,強化立體監督。目前,對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仍然是以內部自覺遵紀守法為主、外部監督為輔的格局,要拓寬監督渠道,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監督紀檢監察干部。一是組織監督。堅持上級監督下級,經常向省紀委監察廳匯報工作,接受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經常向市人大、市政協、民主黨派等通報工作,接受組織的監督。明確干部室為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科室,開展經常性干部監督,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保證紀檢監察干部的清正廉潔。二是社會監督。聘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離退休老干部等為行風建設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讓行風監督員為紀檢監察干部“把脈問診”,對紀檢監察干部實施全方位監督。三是輿論監督。要坦然面對輿論監督,坦言工作得失,習慣在監督下工作。要樂于與新聞媒體打交道,與記者交朋友,一方面,讓媒體記者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營造紀檢監察工作良好氛圍;另一方面,讓媒體記者監督紀檢監察工作,規范紀檢監察干部執紀行為。四是家庭監督。通過發放《家庭助廉倡儀書》,教育引導紀檢監察干部家屬當好家庭“哨兵”,把好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之外”關。
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不足篇四
【摘要】黨的十八大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為新時期的紀檢監察干部,要時刻站在反腐斗爭的第一線,牢固樹立對黨忠誠、服務人民、秉公執紀、樂于奉獻、清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堅定信念、提高本領、改進作風,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出應有貢獻。
【關鍵詞】紀檢監察問題措施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部門都對反腐敗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并嚴格按照紀檢工作的要求,把抓好紀檢工作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抓緊抓細抓實抓出成效的思路,切實做好貫徹落實紀檢工作責任制的各項工作。在認真抓好紀檢工作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楚地認識到,由于種種原因,某些紀檢監察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問題。本文分析了當前紀檢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改進措施。
1、缺乏堅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懈怠。俗話說,“人無志則不立”。如果一個人沒有志向,沒有目標,做什么事情都不會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兢兢業業。面對日趨復雜、任務艱巨的反腐敗斗爭形勢,我們有少數紀檢監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堅定,思想消極、工作懈怠,缺乏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存在精神懈怠的問題,導致行動上找不準方向、盯不準目標,干工作沒思路,抓落實沒招數,逐漸喪失了銳意進取的戰斗力和戰勝困難的信心,遇到問題不敢碰硬、不愿擔責,世界觀、人生觀出現偏差,甚至犯下嚴重錯誤。
2、缺乏執政為民的優良傳統。“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執政為民”是各級官員的標準。官員是代表國家來行使權力的,這個權力來自于人民,是人民賦予了的權力;所以作為官員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但目前的實際是,某些干部群眾觀念淡薄,對群眾的疾苦漠不關心、麻木不仁,對群眾的訴求敷衍了事,不是深入群眾察民情、解民憂、幫民困,而是以權謀私、與民爭利,有的部門和行業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嚴重損害群眾的利益,敗壞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3、政治和業務素質不高,能力不強。思想決定行動,認識決定成敗。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加強理論學習、自覺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實踐,顯得更為重要、更為緊迫。但有的紀檢干部對理論學習不感興趣,導致理論水平不高;還有的干部學習不夠深入,滿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領會精神實質、研讀理論原著上下功夫,導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論功底不深、處理復雜問題能力不強等現象。另外在紀檢干部隊伍中還存在辦案工作水平低、效率低,處理問題的技巧掌握不夠等現象,不能沉下心來走近群眾、聽取群眾的意見、為群眾排憂解難,存在浮躁心理和奢靡之風。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4、辦案不公,不能秉公執紀。有的紀檢同志在處理工作時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處理上級領導、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臉、講人情。其主要原因有下面幾個:一怕得罪上司,在上司面前畏畏縮縮,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既擔心得不到領導的支持,更怕查出問題得罪領導,引火燒身;二怕影響人際關系。監督上級怕遭打擊報復,監督同級怕妨礙團結,監督下級怕傷和氣、丟選票,影響工作和自身的發展;三怕影響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怕管嚴了、限制多了,影響干部工作積極性,于是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四是在查處有關涉及領導的案子時更是沒有主見,不能秉公執紀、維護社會公正,甚至有歪曲事實的行為,最后走上執法犯法的道路。
1、堅定理想信念,把握時代方向。樹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立黨強黨的一個重大原則。理想是人們對美好未來的向往和追求。對黨忠誠,這是紀檢監察干部必備的政治操守。紀檢監察干部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不動搖,堅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黨忠誠是紀檢監察干部的最高信仰。紀檢監察干部要永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共同奏響新時期黨員干部忠誠于黨、忠誠于黨的事業、忠誠于組織的時代頌歌。
2、改進紀檢工作作風,樹立紀檢監督新形象。加強作風建設是我們黨的一項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也是在新的形勢下從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服務群眾、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的新要求。我們要帶著責任和感情與群眾打交道,認真傾聽群眾的意見建議,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堅持求真務實,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進取、量力而行,真抓實干、狠抓落實,克服浮躁心態,始終保持昂揚向上、奮發有為、開拓進取的精神狀態,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高風亮節和浩然正氣。
3、加強學習,增強素質,提高本領。練就過硬的工作本領,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紀檢干部的政治素質。堅持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自覺遵紀守法,保持清正廉潔,增強拒腐防變能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特別要信奉和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努力做到敬業、樂業、勤業、精業。二要提高業務素質。我們在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要拓寬知識面,掌握多學科知識;同時還要立足本職,努力鉆研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多方面知識,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4、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堅持原則、公正無私是恪盡職守的基本前提條件和重要思想保障。紀檢監察干部具有公平正義的政治情懷和大公無私的高尚情操,始終堅持秉公執紀,以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以坦蕩胸懷捍衛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做到在法紀原則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畏權勢、敢于碰硬,不公報私仇、不假公濟私,勇于同一切違法違紀行為作毫不妥協的斗爭。在處理督察大案要案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始終堅持依法履行紀檢監察職責,用權為民,公正執法。
總之,只有堅定理想信念,把握時代方向,改進紀檢工作作風,樹立紀檢監督良好形象,不斷加強學習、增強素質,提高本領,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才能真正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不足篇五
一是基層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還需持續加強。基層紀檢監察隊伍配備雖然按編制要求配備到位,但面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務,人員緊張、力量不足問題仍然突出,同時,面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紀檢監察干部的專業化能力還需繼續提高,懂法律、金融、財會、計算機、寫作等專業人才缺少,一些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知識還不夠豐富、監督執紀問責能力還不夠強,在監督執紀中過程中存在發現問題難、甄別問題難、解決問題難的問題,與之不相適應的是,當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參加系統性業務培訓不多,業務知識得到有效補充途徑較少;很多干部長期在同一部門甚至在同一崗位工作,知識結構單一,接觸面狹窄,一定程度上影響工作開展。同時,少數紀檢干部責任對“熟人”社會監督存在思想顧慮,擔當意識不強,瞻前顧后、怕得罪人,容易致使查案不深入、執紀不到位等問題發生。
二是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執紀觀念、工作方式還未完全適應紀檢監察工作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一些紀檢干部習慣于原有的思維慣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監督責任的過程中仍用老套路,未能真正將全面從嚴治黨的理念貫穿到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管理、紀律審查和案件審理等環節,在紀律審查各個環節還沒有完全體現抓早抓小、關口前移、動輒則咎。如: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認識還不全面,對做深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以案促改推進動作還不夠連貫,還沒有形成以案“壓責任、除風險、改制度、抓治理”逐步遞進、制度化常態化的良性局面;有的習慣原有的工作模式,存在重案件查辦,輕日常監督的思想誤區,對查辦腐敗大案要案主動性強、積極性高、投入精力大,但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認識不到位,忽視了對苗頭性、傾向和輕微違紀問題處理;有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思想工作水平不高,不會或不善于黨章黨紀、理想信念和事實證據去教育說服黨員干部,沒有做到審查調查“力度”和思想教育“溫度”的有機結合。
三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的方法、手段相對單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執紀效果。一方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主要通過查閱資料、個別談話等方式完成,監督檢查方法不多,形式單一,發現的問題“面”上的多,有價值的問題線索較少。同時,監督檢查多停留在發現問題上,對發現問題的跟蹤整改落實和督促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較少,監督檢查成效還需繼續提升。比如:在“四風”問題的監督上,紀檢監察采取的方式多是明察暗訪,而隨著少數“公款吃喝”轉入“地下”,如不依賴群眾群眾舉報,紀檢機關限于人員精力,很難發現類似隱形“四風”問題。另一方面,在審查調查工作中,縣級紀檢監察機關缺乏像公安、檢察等機關的專業技術手段,同時,對非黨員的企業人員、社會人員也沒有強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對審查突破造成難度和壓力。同時,反腐敗協調機制運轉不夠順暢,遠遠沒有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基層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的力度不大,質量不高。受限于工作力量、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制約,基層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的力度還不夠大,震懾效應還需加強。。如:近三年以來,xx紀委監委共受理信訪舉報xx起,其中,涉及扶貧領域信訪舉報xx起,占比xx%,分別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各類問題xxx起、xxx起、xxx起,xx起、xxx起,呈現遞增趨勢,反映出群眾身邊扶貧領域腐敗問題仍易發多發,以案示警的震懾作用還沒有深入人心。同時,鄉鎮紀委存在著日常監督“帶電”不足,發現問題的精準度不高等問題,今年以來,xx紀委監委受理的扶貧領域問題線索中,通過專項檢查、日常監督途徑發現的問題線索有xx條,僅占比xx%,表明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監督乏力的問題,有的不敢監督,也有的不會監督,絕大多數鄉鎮紀委主要承辦上級轉辦案件,本級受理或主動監督發現的問題較少,發現高質量問題線索的能力還需繼續提高;有的執紀審查欠缺剛性,有時存在查不深入、查不徹底問題,容易因舉報人對調查結果“結而不服”而造成重復訪,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查調查公信力。
一是進一步加大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力度。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注重從信訪舉報、輿情反饋、巡視巡察和日常監督中摸排線索,按照程序管理和分配線索,并加強跟蹤督辦,對受理問題線索逐件跟進核查,做到問題查清查透、追責問責到位,確保辦案程序規范,辦案手續齊備。同時,在同時案件質量上下真功夫,堅持速度服從質量,穩扎穩打、步步為營,確保查清查透,嚴格處理到位,切實提高成案率,堅決減少腐敗存量,重點遏制增量。
二是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反腐敗協調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使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切實履行監管職能,承擔相應的監督責任。找準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好“監督的監督”的作用,督促各部門及時移送、高效處置在集中檢查、督查調研、日常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共同推動形成嚴密高效的監督網絡。
三要突出抓實紀律審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持續發揮震懾作用。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把查處問題與督促整改結合起來,對查處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定期進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壓責任、建機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要把嚴格追責問責作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撒手锏”,嚴格追責到位,確保責任追究到事到人,堅持“一案雙查”,落實“責任終身追究制”,實現責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要加強隊伍建設。注重以黨建工作為引領,開展多層次、多崗位業務培訓,不斷強化調查研究能力、學習思考能力,增強紀法思維、辯證思維,提高干部執行政策水平、執紀執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錘煉嚴實深細作風。強化全縣紀檢監察工作“一盤棋”的工作理念,加強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室的督促指導力度,采取以干代訓、掛職鍛煉等多種方式提升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加強干部培養,培養鍛煉優秀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讓干部經風雨、見世面、長才干、壯筋骨,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在重大斗爭一線學真本領、練真功夫。完善內控機制,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者“零容忍”,堅決防范被“圍獵”,堅決防止“燈下黑”。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其他各方面監督,始終做到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不足篇六
近年來,隨著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持續深入,鄉鎮自辦案件質量和數量有了大步提升,一些違法違紀的農村黨員干部受到了嚴肅處理,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我們必須看到鄉鎮紀委辦案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要求以及廣大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少數農村黨員干部的違紀問題仍然較為突出,一些鄉鎮紀委自辦案件不多、質量不高,影響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1、思想認識不到位。存在部分鄉鎮黨政領導對反腐敗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紀委工作不重視,不支持。查辦的案件大多涉及基層黨員干部,平時與鄉鎮領導干部打交道多,在查處時抹不開面子,影響辦案質量。同時,紀檢監察干部存在思想顧慮,對違法違紀現象不敢抓,不愿管。
2、工作力度不到位。由于鄉鎮在編人員少,工作事務繁雜,作為鄉鎮紀委書記,不僅分管紀檢監察工作,還要分管其他如領域的工作工作,牽扯紀委書記的大部分精力,往往不能集中精力查辦案件。鄉鎮盡管配備專職紀檢干部,但往往是在配合紀委書記做好紀檢監察日常工作同時,還要從事其他工作。
3、自身素質跟不上。紀檢監察工作對于業務能力要求較高,由于鄉鎮紀檢干部平時查辦的案件比較少,缺乏實踐鍛煉,普遍存在業務不精的問題,加之鄉鎮人員流動大,部分鄉鎮新任紀檢干部在上崗前都沒有經過系統的業務培訓。上崗后,其他工作牽扯精力加之自身對于業務學習不自覺、不主動,也影響了鄉鎮案件的查辦。
1、提高思想認識,發揮辦案主動性。作為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監察組織查辦案件,為紀檢監察組織查辦案件解決困難、創造條件。作為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要積極履職盡責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首要任務和“必修課”,切實履行好自身的職責。
2、加強隊伍建設,為辦案提供保證。針對目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備缺乏科學性等問題,紀檢部門要加強與組織部門的聯系和溝通,配強配好專職鄉鎮紀委書記和專職紀檢監察干部。同時,要讓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帶新同志;同時要對進入紀檢監察隊伍的同志把關,把對業務能力強且有法律、財經、計算機等專業特長的年輕同志充實到基層辦案一線,強化基層紀檢監察隊伍。
3、強化業務學習,提高辦案能力。針對鄉鎮紀檢干部業務水平不高的問題,要在提高鄉鎮紀檢干部的政策水平和辦案能力上下功夫。一是抓好業務培訓。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舉辦培訓班,或以會代訓、以案代訓,組織鄉鎮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干部系統學習案件檢查、信訪受理、案件審理等方面的業務知識,重點掌握查辦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結合本地已查處的典型案件,進行全面細致的剖析,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