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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一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貫徹落實《水十條》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各項要求,突出“綠色水網”特色,堅持“水系入手、截污為先、方式多樣、生態修復、綜合治理”,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水環境實施分流域、分階段科學規劃與精細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水環境管理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深入實施“河長制”、“涌長制”,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推進全鎮治水行動。
(二)主要原則
1、質量主線、全面落實。以水質目標管理為主線,按照“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要求,確定流域、飲用水水源、城市水體、近岸海域等水體質量改善目標,明確我鎮實施《水十條》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強化水資源與水環境承載力的剛性約束,構筑生態控制紅線,根據環境功能實施差別化政策,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引領和倒逼作用,促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2、突出特色、精準治污。突出市“綠色水網”特色,按照“流域~控制區~控制單元”三級分區體系推行水環境精細化管理,以水質改善為根本,以水系治理和水網貫通為紐帶,進一步細化整治目標任務和總體工作部署;加強科學規劃,以水質達標倒逼整治任務,堅持系統思維,統籌水環境、水資源和水生態管理,優化生態、生產、生活空間,將水污染治理與流域綜合開發、產業轉型升級與水鄉文化傳承相結合,多措并舉提高治理實效。
3、改革創新、重點突破。充分發揮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示范作用,積極吸收和運用國內外水環境治理和管理新成果、新經驗、新舉措,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先行先試、開拓創新,形成一整套以水質改善為核心的流域水環境綜合管理機制體制,促進我鎮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4、上下結合、部門聯動。嚴格按照《水十條》的職責分工,建立環境共治、生態共保的水污染防治區域協調和綜合整治機制,形成協同工作新格局;建立各有關部門聯動機制,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5、信息公開、公眾參與。把公眾參與作為編制工作方案和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以公眾關心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廣泛聽取社會組織和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向社會公布工作方案編制和實施的進展情況,接受公眾和社會監督,引導公眾自覺參與水污染防治行動。
(三)總體目標
1、外江河流目標
至20xx年,中堂水道穩定達到ⅲ類水質,倒運海水道、赤滘口河水質保持或達到水質ⅳ類水質,洪屋渦水道達到ⅴ類水質。
至2020年底,中堂水道、倒運海水道、穩定保持ⅱ類水質,赤滘口河、洪屋渦水道達到ⅲ類水質。
2、內江河流目標
到20xx年底,完成重點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內河涌消除黑臭現象,水質基本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
到2020年底,完成轄區內90%以上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內河涌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
到2030年,完成轄區所有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內河涌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清理取締“十小”企業,全鎮要全面、持續排查手續不健全、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業企業。(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協助)
2、專項整治六大重點污染行業。繼續推進全鎮范圍內造紙、電鍍、漂染、洗水、濕式印花、制革等行業專項治理和污染企業退出工作。(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協助)
3、實施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電鍍等行業清潔化改造。20xx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經貿辦牽頭,環保分局協助)
4、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優先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切實提高運行負荷,強化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沿河截污、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擴建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須同步設計、同步建設、投運。(水務中心牽頭,環保分局協助)
5、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擴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要全面執行一級a標準及**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的較嚴值。到2020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水務中心、環保分局牽頭)
6、切實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全面排查非法污泥堆放點,列出清單一律予以取締,并建立長效機制。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100%。(環保分局牽頭,城管分局、公用中心、農林水務辦、交警大隊協助)
7、推進生活垃圾處理。生活垃圾實現外運焚燒處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公用中心牽頭,環保分局協助)
8、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根據全鎮范圍內禁止規模化畜禽養殖,繼續落實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方案和長效管理機制,嚴防畜禽養殖業反彈回潮。(農林水務辦、環保分局牽頭)
9、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補助試點經驗,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準規范,新建高標準農田要達到相關環保要求。(農林水務辦、國土分局、環保分局牽頭,水務中心協助)
10、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建立科學種植制度和生態農業體系,推廣與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緊密結合的生態農業模式,制定政策鼓勵使用人畜糞便等有機肥,減少化肥、農藥和類激素等化學物質的使用量,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實現農業生產生活物質的循環利用,推動粗放農業向生態農業轉變。(農林水務辦牽頭,各部門參與)
11、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城管分局、公用中心牽頭,水務中心、環保分局協助)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1、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后產能。依據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并實施落后產能淘汰方案。(經貿辦牽頭,統計辦、環保分局協助)
2、嚴格環境準入。根據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明確轄區內環境準入條件,全面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轄區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環保分局牽頭,水務中心、經貿辦協助)
3、優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涉水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繼續抓好重污染行業的整治,依法關停達不到原地保留條件又拒不進入定點園區的重污染企業。(經貿辦、環保分局牽頭,商務辦協助)
4、積極保護生態空間。根據市劃定藍線管理范圍,在全鎮范圍內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達不到要求的應制定整改恢復計劃,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于2020年前退出。(國土分局、水務中心牽頭,城建辦、規劃所、環保分局協助)
5、發展綠色產業和循環經濟。強化節水減排的剛性約束,積極引導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出臺優惠政策推動循環發展,鼓勵高耗水行業實施綠色化升級改造和廢水深度處理回用,著力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建設。依法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審核。(經貿辦牽頭,商務辦、環保分局協助)
6、促進再生水利用。進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已建項目,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xx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安裝建筑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筑中水設施。(水務中心牽頭,經貿辦、環保分局、城建辦、水務中心、公用中心協助)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1、控制用水總量。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我鎮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以及水質嚴重超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要對自備水源情況進行排查執法,嚴禁私自取水用于生產和商業用途。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效率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20xx年底前,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和動態數據庫。(水務中心牽頭,經貿辦、城建辦、農林水務辦協助)
2、嚴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縫、巖溶塌陷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產或商用水井,一律予以關閉。20xx年底前,初步完成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水務中心、國土分局牽頭,經貿辦、農林水務辦協助)
3、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包括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水耗、萬元工業增加值水耗等用水效率指標的評估體系。將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根據國家部署實施用水效率標識。(水務中心牽頭,經貿辦協助)
4、抓好工業節水。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電力、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電鍍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對上述行業開展排查,于20xx年底前列出未達標企業清單并提出整改計劃。(經貿辦牽頭,水務中心、城建辦協助)
5、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于20xx年6月底前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計劃。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xx年,全鎮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內。(水務中心牽頭,經貿辦、供水公司、城建辦、質監站協助)
6、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農業節水。推進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排灌工程體系,持續改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條件,顯著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渠道防滲為主,重點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大力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農林水務辦、水務中心牽頭,財政分局協助)
7、科學保護水資源。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20xx年底前,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水務中心牽頭,環保分局協助)
(四)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1、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人民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列出專項經費,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水務中心、供水廠牽頭,城建辦、財政分局協助)
2、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繼續優化調整取水排水格局,實現高、低用水功能之間的相對分離與協調和諧;供水通道嚴禁新建排污口,依法關停涉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污口,匯入供水通道的支流水質要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要求。(水務中心、環保分局牽頭,公用中心協助)
3、促進地下水污染防治。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垃圾填埋場等區域應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20xx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環保分局、經貿辦、城建辦牽頭,水務中心、公用中心協助)
4、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根據市的統一部署,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重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推進我鎮的水污染綜合治理,確保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各階段整治目標按期實現。按照“一河一策”、“一涌一策”的原則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和內容。(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水務中心、公用中心協助)
5、整治全鎮黑臭水體。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自20xx年起,每季度第一個月將本地區上季度黑臭水體整治情況報送市水務局與市環保局。到20xx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水務中心牽頭,環保分局、公用中心、農林水務辦協助)
6、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茖W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強濱河(湖)帶生態建設,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構建水網連通、景觀特色鮮明的濕地公園網絡,濕地公園建設要與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水污染治理、水鄉文化傳承相結合。(農林水務辦、環保分局牽頭,財政分局、國土分局、水務中心、城建辦、農林水務辦、公用中心協助)
(五)加強環境管理嚴格執法監管
1、加大執法力度。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列出超標和超總量排放企業清單。進一步完善重點污染源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限期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定期公布環?!包S牌”、“紅牌”企業名單。每年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宣教辦、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協助)
2、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繼續實施重點環境問題和重點污染源掛牌督辦制度,每年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環保、公安、工商、安監、電力、供水等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專項行動,對重點片區水污染企業進行整治。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嚴肅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領域越權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久試不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環保分局牽頭,城建辦、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安監分局、供電分局、供水廠協助)
3、提升監管水平。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定期會商,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環保分局牽頭,水務中心協助)
4、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應急等專業技術培訓,嚴格落實執法、監測等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到20xx年底,建成達到一級標準的環境監察機構和隊伍,配備專職環境監察人員,全面實行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環保分局牽頭)
(六)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1、強化環境質量目標管理。20xx年底前,明確轄區內地表水等水體控制斷面(點)及其水質保護目標,采用近三年監測資料逐一排查達標狀況,列出未達標水體清單。對未達標水體制定達標方案,將治污任務逐一落實到匯水范圍內的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達標時限,方案報市環保局備案。(環保分局牽頭,水務中心協助)
2、深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統計監測體系,將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移動源等各類污染源納入調查范圍。選擇對水環境質量有突出影響的總氮、總磷等污染物,研究納入直接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約束性指標。(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城建辦、農林水務辦、水務中心協助)
3、嚴格控制環境風險。積極防范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評估現有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根據市的相關要求對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行嚴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安監分局協助)
4、穩妥處置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20xx年底前制定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預警預報與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環保分局牽頭,農林水務辦、安監分局、財政分局、水務中心協助)
5、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20xx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加強許可證管理,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建立嚴厲的處罰和問責機制,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排污單位應通過自己監測或委托第三方監測確保排污行為穩定達到許可證的要求。(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協助)
(一)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1、建立激勵機制。鼓勵節能減排先進企業、工業集聚區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達到更高標準,支持開展清潔生產、節約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經貿辦牽頭,商務辦、環保分局、水務中心協助)
2、推行綠色信貸。積極發揮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水環境保護中的作用,重點支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水資源節約、水生態環境保護、清潔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領域。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環保、銀行、證券、保險等方面加強協作聯動。鼓勵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經貿辦牽頭,環保分局、水務中心協助)
(二)強化科技支撐
1、推廣示范適用技術。加快技術成果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飲用水凈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適用技術。完善環保技術評價體系,加強環??萍汲晒蚕砥脚_建設,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發揮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推動水處理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示范推廣控源減排和清潔生產先進技術。(經貿辦牽頭,環保分局、農林水務辦、水務中心協助)
2、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等機制。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集聚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監測、評估和治理。(經貿辦牽頭,商務辦、環保分局協助)
(三)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1、強化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要于20xx年底前分別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確定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要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污染治理,強化監管,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工作方案報市環保局備案。(環保分局牽頭,農林水務辦、水務中心協助)
2、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環保部門要加強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及時向市相關部門
報告
。(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財政分局、城建辦、規劃所、水務中心、農林水務辦協助)3、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各類排污單位要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自行監測,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信息公開等責任。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工業集聚區內的企業探索建立環保自律機制。(環保分局牽頭,經貿辦、商務辦、經貿辦協助)
(四)嚴格目標任務考核
1、依據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要求,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切實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對各村(社區)河涌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作為對村(社區)兩委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環保分局牽頭,組織辦、經貿辦、城建辦、農林水務辦、財政分局、規劃所、水務中心協助)
2、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要約談相關部門和村(社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連續兩年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對所在地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等處分;連續三年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對所在地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給予記過等處分。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預、偽造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質量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已經離任的要終身追究責任。(監察室牽頭)
(五)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1、加強社會監督。為公眾、社會組織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規培訓和咨詢,邀請其全程參與重要環保執法行動和重大污染事件調查。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健全舉報制度,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平臺作用。限期辦理群眾舉報投訴的環境問題,一經查實,可給予舉報人獎勵。通過公開聽證、網絡征集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對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的意見。積極推行環境公益訴訟。(環保分局負責,宣教辦協助)
2、構建全民行動格局。樹立“節水潔水,人人有責”的行為準則。加強宣傳教育,把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和水情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公眾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客觀規律的認識。依托中小學節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環境教育等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環保社會實踐活動。支持民間環保機構、志愿者開展工作。倡導綠色消費新風尚,開展環保村(社區)、學校、家庭等群眾性創建活動,推動節約用水,鼓勵購買使用節水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環保分局牽頭,宣教辦、團委協助)
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二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場地特點:***,交通較為便利,四周均為城市道路,對做好防塵工作要求較高。
1、施工期的揚塵主要來自:土方挖掘,現場堆放,土方回填及運輸車輛道路揚塵。
2、施工期間,從建筑上層將具有粉塵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廢棄物輸送至地面或下一樓層時產生的揚塵。
3、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風干產生。
4、后續混凝土澆筑車輛大量進出施工場地導致道路揚塵。
1、施工揚塵污染控制達標;
2、無市民重大投訴;
3、無因施工揚塵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級處罰和通報批評;
4、上及部門檢查驗收達標;
5、創建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創省級文明工地。
項目部揚塵控制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控制的策劃、組織、落實、并從財力、物力、人力上實施戰略布置,將本工程的施工揚塵控制溶入到整個管理中。
揚塵控制領導小組:(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組
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副經理、
、總工
組
員:
組長
:負責全面管理,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定期組織檢查。
副組長
:具體負責做好揚塵治理的落實、安排、指揮等各項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檢查,定期檢查的組織,全員揚塵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現場宣傳工作。具體負責現場揚塵治理各項工作的協調。負責項目揚塵治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工作。
組員:
安質室:具體負責揚塵治理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檢查通報的起草,揚塵預防治理培訓宣講;
技術主管:負責對現場揚塵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揚塵治理措施的制定,揚塵預防治理培訓參加人員的組織;
物資室:負責項目揚塵污染防治物資準備,確保現場材料存放規范,租賃周轉材料及時退租。
綜合辦公室:負責揚塵治理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揚塵治理的宣傳;培訓工作會場安排、資料收集整理。
會計:負責揚塵污染防治費及時到位,??顚S?,列帳清晰便于檢查。
合同預算室:負責揚塵污染防治費及時計提。
實施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責任在領導,管理在崗位,關鍵是班組。因此項目部必須在建立和健全各項揚塵控制規章制度的基礎上,落實各級管理責任,將施工揚塵控制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緊緊聯系在一起,使之終貫穿于整個施工管理過程中,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
1、項目經理是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的責任人,須對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控制負全面責任;
2、各級管理崗位人員須對施工揚塵控制列入施工全過程管理的范疇,對照自己的指責,加強管理;
3、班組長是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的第一責任人,須對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控制負全面責任;
4、項目部與各施工班組操作人員落實施工揚塵控制責任,制定獎罰制度,以推動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的進程。
①工地圍墻及大門封閉控制;②現場硬地坪施工;③現場材料進出揚塵控制;④混凝土使用;⑤土方施工揚塵控制;⑥砂漿的使用;⑦建筑垃圾處理;⑧生活垃圾處理;⑨工地腳手架施工現場揚塵控制;⑩結構樓層施工揚塵控制;⑾木工房管理;⑿裝飾施工階段揚塵控制。
(一)日常管理
1、施工現場保潔
(1)施工現場四周采用封閉的實體墻圍檔,墻高2米。
(2)施工區內派清掃班每日進行定時清掃,及時灑水,確保路面清潔;日常車輛進料必須對車輛進行沖洗,保證灰土不帶出工地。生活區、辦公區由保潔員每天進行日常清掃工作;
①每日進行1至2次清掃,清掃的灰塵和垃圾必須及時處理至垃圾存放點,不得滯留;
②在清掃前,必須對路面、地面進行灑水,防止清掃時產生揚塵而污染周邊環境;
③車輛進料必須進行登記,車輛出門必須進行清洗,入料車輛拒不執行洗車,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時
報告
項目部;④做好保衛工作,與本工程無關的揚塵污染源禁止帶進工地;
⑤生活區垃圾箱必須及時更換垃圾袋,及時清運,及時上蓋;
⑥項目配備灑水車,每日在項目場區內灑水。
2、沉淀池
施工現場的沉淀池由清掃班清掃,并形成記錄。
(1)工地內沉淀必須設置沉淀池;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進行清理,特殊情況下(如澆灌混凝土)必須及時清理,保證管道暢通;
(3)不得將漂浮物和固體物件排入沉淀池;
(4)專池專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損壞沉淀池;
(6)定期對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況進行檢查,保證排污達標。
3、專用建筑臨時儲存間管理
(1)建筑垃圾必須分類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邊清潔,不得散落;
(4)及時做好記錄;
4、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機械操作員日常負責管理,必須確保木工棚產生的粉塵、廢料不污染環境。
(1)木工棚由木工機械操作員管理;
(2)保持木工棚整齊、整潔、及時清理鋸木及廢料,鋸木及刨花等必須裝袋后清運至指定地點,必要時可進行噴水濕潤后再清理;
(3)專棚專用,禁止將木工棚作他用。
5、垃圾及材料運輸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運輸,能導致在運輸途中的撒、漏、揚等不良現象,造成揚塵污染和其它環境影響,必須實施控制。
(1)垃圾的清運和砂石材料的進場必須由車廂自動翻蓋的車輛實施封閉運輸,無此設備的車輛禁止進場運輸;
(2)禁止超載,必須保證車廂封閉完整,不留漏縫;
(3)車輛出門必須用水沖洗;
(4)自動反倒時必須緩慢進行,禁止猛加油門而造成排氣管沖灰產生揚塵。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鋼筋、黃砂、石子等均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將產生鋼筋粉飛揚、砂石塵飛揚等粉塵污染,因此必須加以控制。
(1)嚴格控制成型鋼筋進場,鋼筋進場后產即整理歸堆上架,做好標識;
(2)石子、黃砂堆放在專用池槽,控制進料量,做到隨到隨用,不得大量囤積;
(3)石子、黃砂必須堆積方正,底腳整齊、干凈,并將周邊及上方拍平壓實,用密目網進行覆蓋,如過分干燥,必須及時灑水;
(4)使用砂石時禁止將所有遮蓋的密目網全部打開,稍打開一角,用后拍平蓋好。
(二)階段性管理
在加強基礎設施日常管理同時,必須按以下五個階段進行動態管理,由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揚塵污染的監控工作。
1、臨時設施階段
(1)施工范圍進行封閉施工,保持施工場地整潔、整齊、平順、美觀;
(2)將工地進出口用砼進行硬化,并設置沖洗設備及沉淀池等,施工運輸車輛、設備出工地前必須作除塵、除泥處理,防止出場車輛將泥土、塵土帶入城市道路;
(3)風速四級以上易產生揚塵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塵土飛散;
(4)對可能產生粉塵的施工,采取先灑水或在施工中噴水的辦法減少粉塵的產生,盡可能選用環保的低排放施工機械,并在排氣口下方的地面澆水沖洗干凈,防止排氣將塵土揚起飛散;
(5)認真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2、基礎施工階段
(1)與土方施工單位簽訂文明施工管理協議,協議中必須強調防止施工揚塵污染的責任制,共同做好揚塵控制;
(2)工程土方開挖時合理安排施工進度與車輛安排,做到隨挖隨外運;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須保持密實,不得隨意開挖翻土;
(4)土方的暫時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揚塵產生外,還應設置圍檔,防止進入水體,物別是在雨季,應采取措施防止隨雨水沖刷進入水體或市政雨水管道。棄土要在指定地點進行填筑,回填場地如暫時不予利用,應進行表面種植培養,防止水土流失。
3、結構施工階段
(1)所搭設的腳手架必須全部密目網進行外圍封閉,無損壞和漏洞,舊網在使用前必須清洗干凈;
(2)結構周邊的臨邊防護必須用密目網設置,底部設置防空隙的踢腳板,防止垃圾從樓層外圍散落而產生揚塵;
(3)現場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漿;
(4)樓層清理垃圾時,預先灑水濕潤。待濕透后再進行清掃,各樓層垃圾集中堆放,用勞動車從施工升降機清運至地面,為防止垃圾在清理時因分吹、抖動而產生揚塵,在使用勞動車清運時,每部車上都必須遮蓋密目網。禁止從預留筒、內天井或電梯井向下拋扔垃圾,更不準從結構外圍拋扔垃圾;
(5)清理腳手架垃圾時,禁止拋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須預先進行灑水,然后用掃把清掃,集中堆放在樓層內,用勞動車運下;
(6)清掃電梯井垃圾時,禁止使用抖動安全網的方法,必須用特殊工具伸入網內進行舀清;
4、裝飾施工階段
(1)由于裝飾期間的建筑垃圾品種較多,故在現場設施的垃圾堆放點必須進行分隔,以便分類堆放裝飾建筑垃圾;
(2)在進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時,必須設置專用封閉式的切割間,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口罩;
(3)拆除腳手架,禁止焚燒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須先行灑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現場禁止焚燒垃圾廢料等;
(5)裝飾用的石膏粉、膩子粉等必須袋裝,并裝入庫集中管理;
(6)裝飾階段應相應組織石材、木制半成品進入施工現場,實施裝配式施工,減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產生的揚塵污染。
(7)工程結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圍墻,如因正式圍墻施工妨礙必須拆除臨時圍墻時,必須設置臨時圍墻檔措施;
1、項目部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揚塵小組人員、各勞務隊及班組負責人必須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揚塵治理情況大檢查,具體情況在檢查后向各責任人及勞務隊伍通報,并發整改通知單,明確整改人、整改時間及整改要求。
2、對環境污染嚴重的問題,項目部必須局部或全面停工進行整改。
3、對檢查出問題的,未按時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處罰
元。
4、在檢查中在揚塵治理工作中表現突出隊伍獎勵
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三
為不斷改善我鎮年度空氣質量,如期完成2021年全年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鎮政府決定在落實好《孟村回族自治縣2021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關于分區管控精準施策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等方案基礎上,根據我鎮當前空氣質量研判分析結果,采取以下強化管控措施。
1、嚴格建筑施工揚塵、商砼企業治理。繼續深化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做到“六個百分百”。
2、所有無證不合格的散煤銷售網點全部取締到位,對有證合格的散煤銷售網點全部苫蓋到位。
嚴格執行網格化監管制度,實行露天焚燒日常巡查機制。新縣鎮黨委政府在全鎮范圍內通過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講秸桿禁燒的重要性,讓人人知曉不要隨便點火,將露天焚燒作為執法監管的重要內容,開展日常巡查,發現火情及時處置。同時,采取主動措施,對村莊周邊、田間地頭的雜草垃極進行清除,從源頭上杜絕露天焚燒。
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四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省第六次環保會議的精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小康社會為目標,以大氣污染綜合整治為主線,以城區大氣環境整治為重點,按照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考核和小康社會目標考核的標準要求,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我縣大氣環境質量,確保我縣歷年空氣環境質量優良率達到市定目標。同時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創造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環境。
整治重點為縣城中心城區及周邊鄉鎮,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岳陽市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
方案
》要求進行整治。根據我縣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及歷史走勢,將每年10月至次年2月確定為我縣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特護期內,集中力量解決控制縣內的燃煤煙塵、二氧化硫、建筑工地揚塵、渣土揚塵、道路揚塵、焚燒秸稈、垃圾以及飲食服務業油煙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區域協同,通過分時段、有側重的嚴管?、嚴查、嚴考、嚴懲等防控措施,努力減少重污染天氣出現的頻次,確保我縣空氣環境質量優良率全年達到80%以上。1、全面加強燃煤鍋爐的整治工作。抓好燃煤鍋爐的淘汰和升級改造,推廣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廣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年內城區10蒸噸以下(含10蒸噸)的燃煤鍋爐基本改造到位,10蒸噸以上的不能達到穩定排放的燃煤鍋爐必須通過實施除塵設施提標改造及煙氣脫硫、脫硝工程建設,確保達標排放。嚴禁企業、事業單位新上10蒸噸以下(含10蒸噸)的燃煤鍋爐。(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
2、加強對城區揚塵的治理。一是控制施工揚塵。繼續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管理制度,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做到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砂土覆蓋、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灑水、出入工地運輸車輛沖凈且密閉等措施的全面落實,打造文明工地。二是控制道路揚塵。健全環衛收運體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實現密閉運輸。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等低塵作業方式,加大灑水降塵力度。禁止焚燒生活垃圾、廢木料、秸稈等固體廢棄物,做好杏花村路、迎賓路、華容大道、港西路的道路沖洗和降塵保潔工作;灑水頻次在原
計劃
基礎上每天增加1-2次。(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環衛中心、渣土辦、建工辦、園林綠化管理辦)3、加強對餐飲油煙的治理。重點推進中心城區范圍內大型餐飲單位、單位食堂、主要街道、敏感點周邊以及群眾投訴強烈的餐飲油煙整治。一是由縣環保局負責大中型餐飲單位和單位食堂安裝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油煙凈化、處理裝置。今年年底前,我縣華容賓館、長城賓館、華康賓館、神禹賓館、明軒大酒店、華美大酒店、皇華大酒店、銀河大酒店、金田國際大酒店、金長城大酒店、人民醫院食堂、中醫院食堂、亮哥蝦蟹店、金幺姑土菜館、湖南邁湘餐廳食品有限公司華容城市廣場店、金湖灣茶餐廳休閑會所等20家單位要完成油煙凈化裝置的安裝工作,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定期對油煙處置裝置進行清洗、維護,確保油煙達標排放。二是由縣城管大隊、環境監察大隊聯合對無證經營、未取得環評許可的餐飲業單位及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的餐飲攤點和燒烤店等依法進行查處。三是由縣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限制對超過餐飲油煙排放標準的經營戶的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并對逾期不整改、不具備治理條件、油煙污染較大的經營戶,或無證照的經營戶進行依法取締。(責任單位:縣環保局、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城管大隊、環境監察大隊)
4、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的治理。制定機動車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檢驗工作,加強對大貨車的路面監控,依法制定實施貨車限行措施。在杏花村東路、健康路、范蠡北路、迎賓北路、港東路等華容大道以北周邊道路選擇合適位置設置禁行標志,禁止大貨車(柴油大貨車和渣土車)通行。待條件成熟后,對整個中心城區逐步實行大貨車限行措施,并對城區加裝攝像頭,實行電子抓拍,加大執法力度;同時?,嚴格限制大貨車轉入、轉移登記,完成市下達的大貨車年度淘汰任務。(責任單位:縣交警大隊)
5、控制周邊農村廢氣污染。嚴控縣城周邊鄉鎮范圍內秸稈焚燒、露天焚燒垃圾以及煙花爆竹燃放,建立并嚴格執行秸稈和垃圾焚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及時處置焚燒行為。(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章華鎮、三封寺鎮、鲇魚須鎮、萬庾鎮、治河渡鎮、田家湖新區)
6、加強對voc有機氣體的控制。指定專人負責,按各部門、單位職責督促全縣所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進行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作的順利完成,并嚴格對治理設施進行日常監督。對不配套油氣回收裝置,或不運行的依法采取停業整頓措施。(責任單位:縣商務糧食局)
7、控制磚瓦行業發展。嚴格控制全縣燃煤粘土實心磚瓦行業的發展,全面禁止中心城區及周邊鄉鎮新建燃煤粘土實心磚瓦行業,對于運行中的該磚瓦行業采取搬遷或者關停等措施。(責任單位:縣國土局、環保局、住建局)
8、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定期向社會發布環境信息,公布環境污染治理進度及環境質量狀況,向全社會公布12369舉報電話,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大氣污染防治氛圍。(責任單位:縣環保局、電視臺)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華容縣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由金輝任組長,徐勛凱任第一副組長,戴輝進、劉建夫任副組長,縣創建辦、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縣住建局、縣交警大隊、縣電視臺、縣城管大隊、縣環衛中心、縣建工辦、縣渣土辦、章華鎮、萬庾鎮、三封寺鎮、鲇魚須鎮、治河渡鎮和田家湖新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縣環保局),由劉健夫兼任辦公室主任。
2、開展專題執法檢查和巡查。由縣創建辦牽頭,領導小組負責督查,利用各部門網格化監管平臺加強監管和宣傳力度,并在相關職能部門抽調專人組建一支聯合執法隊伍(其中縣住建局1人,縣環保局1人,縣交警大隊2人,城管大隊1人,田家湖新區1人以及章華鎮1人,農業局1人),重點落實對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燃煤土爐、建筑工地揚塵、渣土運輸揚塵、焚燒秸稈、垃圾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問題的管理和執法工作,特別是夜間時段渣土運輸的管理;同時不定期的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從重進行處罰,形成高壓態勢,違法違規者無處可藏。
3、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及時調度,針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突出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環境空氣質量分析會,探討解決方案,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4、實行考核講評與獎勵制度。對撥打舉報電話12369情況屬實,能引導執法部門查清事實開展執法的根據性質給予相應的獎勵,同時保密舉報人個人信息,由縣財政預算列支20萬元作為獎勵資金。在整治過程中,對各部門單位、鄉鎮工作實行考核獎勵機制,對成員單位和相關鄉鎮表現突出的給予相應金額的獎勵,對表現不力的單位進行督查通報,并下達限期督辦函。
5、加強媒體宣傳監督。加大媒體宣傳力度,提高環保意識。可以通過手機報、廣播電視、網絡、報社等媒體機構宣傳報道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對瀆職、失職和頂風作案行為公開曝光,并抄送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縣級領導,不斷促進整體工作推進,全面達到整治目的。
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五
為全面鞏固國家衛生縣城創建成果,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揚塵污染,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和省、市、縣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省、市、縣關于大氣污染防治有關精神和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作為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的首要任務,以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全面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繼續嚴格執行揚塵治理有關標準、規范和文件,高標準、嚴要求,在2017年取得的成效上繼續強化“四個一律”、“七個百分之百”要求,確保重點任務高質量完成,為打造印江書法之鄉宜居城市作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成立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內容
(一)加強揚塵治理情況檢查。以《印江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印住建字〔2017〕83號)和《綠色施工管理規程》為檢查依據,每月對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揚塵治理達標率不低于90%。
(二)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建設單位應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三)推進揚塵治理相關重點工作。1.全縣符合安裝條件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及混凝土攪拌站及商混車輛要100%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且保證系統可以正常使用;2.尚在基礎施工和2018年1月1日以后新開工的城區建筑工地必須在塔吊上安裝防塵噴淋系統;
四、治理范圍和標準
(一)治理范圍
全縣范圍內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
(二)治理標準
執行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
五、控制措施
(一)、主要道路及場地硬化規范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土層夯實后,面層材料可用混凝土、瀝青、細石、鋼板等;
2.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面層材料可用混凝土、細石等;
3.現場排水暢通,保證施工現場無積水;
4.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工地出口兩側100米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二)、灑水降塵措施到位
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場地、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業時,應當邊施工邊適當灑水,防止產生揚塵污染;
2.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土方運輸、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作業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作業;
3.為防止施工揚塵,施工現場應每天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進行清掃灑水(雨雪天及地表結冰的天氣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氣、風力四級以上的天氣條件下,應適當增加灑水次數;
4.施工現場設置易產生揚塵的施工機械時,必須配備降塵防塵裝置。
(三)、垃圾存放、運輸管理有序
1.施工現場設置垃圾站應為封閉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運輸消納應符合相關規定;
2.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安全網內垃圾應及時清理;
3.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五)、材料、土方覆蓋嚴格控制
1.非施工作業面的裸露地面、長期存放或超過一天以上的臨時存放的土堆應采用防塵網進行覆蓋,或采取綠化、固化措施;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砂漿等易產生揚塵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進行覆蓋,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3.對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應當對其裸露土地采取覆蓋或者臨時綠化等有效防塵措施;
4.對于土方工程,開挖完畢的裸露地面應及時固化或覆蓋;
5.施工工地內禁止出現混凝土自拌站。全縣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五)、進出場車必須按要求清洗
1.城區具備安裝條件的土方施工工地必須安裝高效洗輪設施,并確保出工地車輛有效清洗。全縣土石方階段施工工地洗輪機等沖洗設施有效使用率達到100%。
2.經我局黨組研究確認,確因出入口場地狹窄而不具備高效洗輪機安裝條件的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單位在施工全過程中要按要求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和沉淀池,并應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現場施工車輛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車輛槽幫、車輪等易攜帶泥沙部位進行清洗,不得帶土上路;(2)洗車池旁必須設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應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施工單位須使用車輛運輸渣土必須覆蓋到位,嚴格執行“一不進三不出”規定,即“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覆蓋不到位、車身不潔、車輪帶泥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
(六)、施工圍擋必須規范
1.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圍擋堅固、嚴密,表面應平整和清潔,主干道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得低于1.8米;現場圍擋及大門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飾見新一次;施工圍擋使用材料、構造連接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確保結構牢固可靠;
2.圍擋材質應使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砌塊砌筑、裝配式圍擋等;
3.外腳手架架體必須用密目安全網(顏色為綠色)沿外架內側進行封閉或使用金屬防護網等,密目安全網、金屬防護網等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整齊、清潔。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遺撒,避免粉塵、廢棄物和雜物飄散,對工地出口兩側各100米路面實行“三包”(包干凈、包秩序、包美化),專人進行沖洗保潔,確?!皳P塵不出院、路面不見土、車輛不帶泥、周邊不起塵”。
(七)、必須安裝噴淋系統
尚在基礎施工或2018年1月1日以后新開工的城區建筑工地必須在塔吊上安裝防塵噴淋系統,噴淋系統要確保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時間、定次數、定時長進行有效噴淋降塵。(早、中、晚各一次,噴淋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
六、時間安排
專項治理采取自查自糾、督查抽查、暗查暗訪等方式分階段交叉進行。
(一)企業自查自糾(2018年1月一12月)。建設單位要協調組織施工單位、拆除公司、監理企業制定自查方案,明確任務,強化責任,按照治理標準要求,對城鎮所有在建工地和拆除工地開展自查,建立臺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自行整改,并完善長效機制。企業自查要實現全覆蓋、無遺漏,每月1日前向印江縣住建局質安監站上報上月工作臺賬、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
(二)檢查督查(2018年3月一12月)。我局每月一次對轄區內所有在建項目揚塵治理自查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日常監督抽查也將對揚塵治理情況進行檢查。
(三)暗訪暗查(2017年3月一12月)。我局結合安全生產巡查暗訪工作,在正常檢查、督查、考核的基礎上,不定期組織暗訪暗查。開展不少于4次集中暗訪暗查,并公開暗訪暗查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對揚塵治理工作的認識
保持和加強我縣空氣質量是縣委、縣政府向我縣人民群眾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莊重承諾,是我縣全面打響“文明衛生、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必須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務。各企業、各部門要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將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提到一個新的高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企業揚塵治理主體責任
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要深刻認識揚塵污染治理的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勇氣、更強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堅持不懈地打好揚塵污染防治攻堅戰。大力推行施工現場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摒棄粗放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綠色施工管理水平,切實形成揚塵治理長效機制。
(三)加大檢查防治揚塵費用的使用力度
我局將對我縣工程項目安排和使用防治揚塵污染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防揚塵專項資金、人員、措施到位,確保成效顯著。
(四)組織學習宣傳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條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等規范要求,各部門、企業要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文件,掌握揚塵治理的新要求,履行揚塵治理的法定職責。應采取一定形式,在施工現場組織宣傳和觀摩活動。
(五)獎懲結合,全面開展揚塵治理行動
1.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對本工地施工階段工程的基本情況,建立臺賬,即時進行更新,并進行自查自糾,對處于基坑土方施工階段的施工現場要每周檢查一次,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夜查。我局將對各企業、各項目落實揚塵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每月的檢查排名。
2.加強部門聯動執法,對揚塵治理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施工企業同一施工現場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因揚塵治理問題受多次處罰或者違法情節嚴重的,我局將對開發企業采取行政告誡、暫停服務、在有形建設市場公示違規行為、進行不良行為扣分,采取通報批評、罰款、媒體曝光等手段,進一步加大處理力度。
3.對于能夠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條例》及揚塵治理有關標準、規范和文件的建筑類企業,由我局授予“2018年度揚塵治理先進單位”稱號,并進行全縣通報表揚。
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六
一、行動目標
以問題為導向,用半年時間在全市范圍開展建設工程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提升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
二、總體要求
加強智慧動態監督管理,重點對工地“出入口管理、打圍施工、裸土覆蓋、濕法作業”等防塵降塵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進行治理,嚴防嚴控揚塵污染源。
三、行動步驟
(一)治理時間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治理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水務工程,交通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道橋維護工程,拆除工地,混凝土攪拌站。
(三)治理階段
1.集中治理階段。從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5月31日,重點治理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揚塵,強化監督檢查,建立檢查臺賬,定期更新。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依法依規給予處罰、立查立改并實施“回頭看”。
2.總結提升階段。從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析總結集中治理階段存在的突出問題,有的放矢強化管理,進一步優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效果,提升我市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文明施工標準化品質。
四、行動內容
(一)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治理
各建設工地責任單位須按照《成都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技術標準》等規定,重點針對建設工地圍擋、基坑作業區、內部主要施工道路、主體結構樓層等,易產生施工揚塵的區域優化濕法作業、霧炮作業方式,對裸土和臨時堆放的建筑垃圾進行密目網全覆蓋,線性工地要強化施工打圍和出入口管控,從源頭上預防揚塵產生。出場車輛必須嚴格沖洗,不得帶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全面加強揚塵治理實效。
(二)加強拆除工地揚塵治理
各拆除工地責任單位要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除工地揚塵防治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在拆除建筑物或構筑物時,規范打圍;拆除作業應實行分段施工,盡量減小拆除面,并采取濕法作業;建筑物拆除后,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對于不能及時清理的建筑垃圾,須進行有效覆蓋;建渣清運完畢后,須對裸露的場地進硬化或覆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督查拆除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違規操作行為責令限期改正。
(三)加強混凝土攪拌站揚塵管控
各混凝土攪拌站要規范安裝、使用揚塵在線視頻監測設備,嚴格落實降塵除塵措施。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督查混凝土攪拌站資質辦理情況及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對非法新建站點予以取締,對違規操作、降塵除塵措施不力或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處罰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經責令整改仍不到位的,責令停產整頓。
(四)加強揚塵在線監測設備監管
2021年2月底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全市建設工地、混凝土攪拌站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進行檢查和校準,對人為干擾設備正常運行或故意損壞設備的實行頂格處罰。
(五)加快打造綠色標桿工地
住建、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務、公園城市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加大各自主管行業綠色標桿標準、規范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到全市開建工地應知盡知,全力督促施工單位對標提升、長效鞏固。特別對于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工地須重點從圍擋(圍墻)、濕法作業、封閉作業等方面打造綠色標桿工地。
(六)加強運渣車管理
建設工地應在進出口安裝智慧工地運渣車在線視頻監控設備,嚴禁《成都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名錄》外運渣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市城管委牽頭同市公安交管局,嚴格查處運渣車覆蓋不嚴、車身不潔、帶泥上路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負責打擊運渣車“超速超載、闖禁亂性、野蠻駕駛、跑冒滴漏”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城管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制定違法傾倒渣土整治方案,主城區(5+1)外的區(市)縣負責規范渣土消納場選址,明確渣土消納容量,制定渣土消納場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市區兩級聯合打擊非法傾倒渣土行為。
(七)加強信用管理
施工現場存在未打圍施工、場內裸土未覆蓋、未設置噴淋設施或噴淋設施損壞(檢查時未修復)、出入口未設置濕法作業立體沖洗設施或立體沖洗設施損壞(檢查時未修復)、車輛帶泥出門污染城市道路、被省市相關部門再次通報、整改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預扣企業市場信用0.05分/起,監理單位預扣企業市場信用0.025分/起,設置3日整改期,企業應在整改期內對違規行為及時進行整改。實行信用修復機制,將整改項目將納入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在整改期內完成整改未再次發生違規行為的,取消預扣分;未及時整改,或仍然存在違規行為的,實行信用扣分,并累計扣減(評價期限:自評價生效之日起3個月)。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對應行業主管部門信用管理要求對違規行為實施信用評價。
四、工作要求
企業要履行好主體責,特別是國有平臺公司要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勇于擔當,主動作為,高標準嚴格落實揚塵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形成管控合力。住建部門要做好工地管理統籌協調,加強與城管、公園城市、交通、公安交管、水務、規自等部門的聯動,各部門形成揚塵管控合力。
二是優化智慧管理,線上線下結合。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日常檢查和智慧工地線上巡查,線上線下互動,實現全天候管理,嚴查嚴處施工現場揚塵違規行為。
三是強化群防群控,發揮社會力量。各施工企業要堅持在建設工地大門等顯著位置張貼揚塵投訴二維碼,微信受理投訴舉報施工現場揚塵違規行為,強化群防群控力度,加強對施工現場揚塵監管。
四是完善四不兩直督查暗訪機制,對各區(市)縣住建部門專項治理行動情況實行每月通報。
鄉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篇七
各村、各站所辦:??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改善鎮域范圍環境空氣質量,有效解決揚塵、燃煤、機動車排氣、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污染等問題,根據中央、省、市、縣等相關文件和會議要求,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
十九大
精神為指導,以加強環境保護、防治大氣污染為目標,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決我鎮突出的揚塵、燃煤、機動車排氣、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等污染問題,提高我鎮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我鎮空氣質量。(二)總體目標。所有大氣污染源實現濃度達標排放,排放量控制在政府批準的總量指標之內,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全鎮空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堅持“科學規劃、防治并舉、突出重點、分工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重點抓好工業廢氣、煙塵、揚塵、油煙、機動車尾氣等治理。
(一)燃煤鍋爐煙塵污染治理。鎮駐地木材加工等經營性鍋爐、煤爐、大灶必須安裝高效濕法除塵設施或使用燃氣鍋爐,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飲食攤點采用電、液化氣或無煙煤,不得出現冒黑煙行為。該項工作應常態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派出所、環保辦)。
(二)揚塵污染治理
1.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和物料堆放場管理。推進建筑工地綠色施工,建筑工地必須在工地周邊設置高度2.5米以上的圍擋,圍擋底端應設置防溢座,嚴禁敞開式作業。該項工作應常態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各村、國土所)。
2.推進堆場揚塵整治。沙石料堆、煤堆、糧食堆應建立密閉料倉,露天堆放的必須全方位苫蓋,積極推進粉煤灰、爐渣、礦渣的綜合利用,減少堆放量。該項工作應常態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安辦、環保辦、派出所)
3.加強運輸車輛管理。運輸砂石、土方、石粉、煤炭、精砂、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車輛,應采用密閉運輸車輛運輸,確保物料不外露。運輸車輛需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裝載物不得超過車廂槽幫上沿,車斗需捆扎封閉、遮蓋嚴密。該項工作應常態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環保辦、派出所、各村)。
(三)油煙污染治理。飲食服務場所和職工食堂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實現達標排放;不能達標排放的,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新建飲食服務企業油煙排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油煙排放標準,防治飲食業油煙污染。該項工作應常態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食安辦、環保辦、各村)。
(四)加強秸稈禁燒管理。堅持“疏堵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原則和“政府引導、鎮街為主、部門服務、市場調節”的總體思路,實行分片包干,專人負責,嚴格管理。完善提高秸稈禁燒體系建設,大力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全面禁止焚燒秸稈。該項工作應常態化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各村、環保所、安辦)。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大氣污染控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年度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確?!叭蝿盏轿?、項目到位、資金到位、責任到位”。各村負責本轄區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有關部門充分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應工作,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保證任務落實,全面搞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開展廣泛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地球日”等重要宣傳平臺,普及大氣環境保護知識,全面提升全民環保意識,不斷增強公眾參與度。積極宣傳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要意義,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三)嚴格責任,強力推進。鎮各站所辦、各村民委員會要嚴格按照意見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對照分工,細化任務,明確責任主體,制定時間表、任務表、責任表,將任務細化到點、職責落實到人,依法行政,扎實推進。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列為鎮政府年終考核內容,對工作不力造成環保工作在縣考評倒數的,對責任村、單位予以“一票否決”。通過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治理成果,確保全鎮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