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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太原市物業管理條例篇一
目前無錫已有備案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約有350個,約占全市小區的1/3。一些運作不規范的業主委會屢屢出現“違規”行為,比如業委會成員自己帶頭不交物業費,享受各種“特權”;業委會成員以學習的名義去外地旅游等。
《條例》首次對業主大會籌備組、組成人員、業委會人選的條件、職責、罷免、換屆選擇等各個環節和流程進行了逐一規定,具體細化了業主委員會的任職條件和要求,并首次將個人誠信納入業主委員會任職條件之中。
《條例》第14條對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作了新的規定,明確了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3個月前,應當書面告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按規定成立換屆改選小組,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并明確了自換屆改選小組產生至新一屆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期間,業主委員會不得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下列事項作出決定:(一)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二)管理規約規定情形以外的物業維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項;(三)其他重大事項。
為解決當前一些業主委員會賬目不公開、收支不透明、工作經費不公示等主要問題。《條例》第16條對業主委員會換屆時的工作經費和經營性收益等情況進行審核作了明確規定,審核時可以邀請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者社區居(村)民委員會進行核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
將物業服務企業建立誠信檔案寫進條例
業主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費的同時,物業服務企業也要履行相當的職責。首先《條例》31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方式、收費標準、服務標準、電梯運行維護費、公共能耗費等在內的信息,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
其次,針對當前1000多個小區中,物業公司項目經理隨意調整所引發的小區不穩定現狀,《條例》規范了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服務經營,明確規定了失信行為及處罰措施,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規范服務,也彌補了我市去年以來實行物業管理誠信體系的法律依據。
今后,物業服務企業的誠信檔案將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
提出小區停車位 應合理租售
《條例》還明確,“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分期開發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結合當期業主停車需求,按照比例劃出可供租售的車位、車庫,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小區整體交付前,只能向每戶業主出售一個車位、車庫。”也就是說,即便擁有兩輛車以上的家庭,理論上只能買到一個停車位。小區整體交付之后,在確保未銷售房屋每戶一個車位、車庫的情形下,剩余車位、車庫可按照規定出售。目前,無錫也在起草有關小區停車位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細化操作程序。
將墻面滲水納入應急維修項目中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是房屋的養老錢,用這筆錢,必須符合兩個“三分之二”條件,即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程序繁瑣。這在一些空置率比較高的小區,根本不現實。
省條例中提到的6種應急維修項目是: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樓體單側外立面有脫落危險的;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條例》在省條例基礎上,增加了墻面滲水或其他危及安全的事項。
為了解決維修資金利息使用,避免每次使用時需要召開業主大會表決,從而影響維修資金利息使用效率,《條例》明確規定了可以一次授權多次使用的約定,即通過業主大會對維修資金利息使用授權,在日常使用中不必再召開業主大會,簡化了程序,方便了維修資金利息的使用。
明確規定舊住宅小區與拆遷安置房的管理
《條例》明確了經整治改造的舊住宅小區有條件的應實行物業管理,業主應當承擔相應的物業管理費。
面對我市大量的拆遷安置房小區,《條例》也規定了應當參照商品房小區物業管理,對小區的管理主體、前期服務合同、服務收費制度、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作出了規定,從而為今后我市拆遷安置房逐步向市場化物業管理過渡打下基礎。
解讀太原市物業管理條例篇二
小區物業費一向是業主們關注的焦點。日前,湖北省法制辦公布《湖北省物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對業主和物業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進一步明確。下文是湖北省《物業管理條例》解讀,歡迎閱讀!
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可起訴
按規定,新建小區入住戶數比例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首次交付使用滿兩年。經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有權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同意,可籌集、管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業主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以往,不少小區出現業主以各種理由聚焦物業費。《條例》規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依約履行義務的,業主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拒絕交納。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物業服務企業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依法申請仲裁。
被解聘物業拒不撤出可向法院起訴
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被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并與業主委員會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交接手續,并需向新物業移交保管的物業檔案等相關資料。
未履行告知義務并辦理退出交接手續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或者停止物業服務。
被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所在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撤出,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按《征求意見稿》規定,今后物業的定價將分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模式確定。
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放開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應考慮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同時建立補貼機制;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當事人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住宅物業種類、服務內容、服務等級和物價指數變動等情況,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并每年向社會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有義務阻止業主私改住房
小區中業主私敲承重墻,私挖地下室等行為將得到遏制。《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及相關業主有可阻止業主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將不具備防水條件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或者廚房的上方;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外觀;在住宅區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亂丟垃圾,高空拋物等行為。
業主飼養國家禁止飼養的大型犬類等寵物;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影響鄰居采光、通風;法律、法規、規章及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及相關業主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小區車位禁止只售不租
《條例》規定,住宅小區的停車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建設單位應當以銷售、附贈、出租等方式優先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停車需要。
在首先滿足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購買和承租需要后,多余車位、車庫可以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使用人,但每次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業主要求承租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應當出租,不得只售不租。出租的車位、車庫應當向全體業主公示,
租賃合同
應當報送物業服務企業備案。利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設置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其車位設置、管理、收費等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場地租賃費,屬于全體業主共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解讀太原市物業管理條例篇三
《條例》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在300戶以上的,可以采取樓(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的方式推舉一名業主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由該物業管理區域內20%以上的業主依法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
業主大會可決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決定或者授權業主委員會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方式,管理、使用經營收益等事項。其中,業主大會決定籌集和使用物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定物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改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委員由單數組成,任期為三至五年,具體由業主大會決定,任期屆滿自行終止。業主委員任職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因房屋轉讓等原因不再是業主的,其委員資格自行終止。
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
在很多小區里,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情況普遍存在,對業主的生活造成了不少影響。
《條例》明確,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房屋權屬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制止,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同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的,由房產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業主、物業使用人違法搭建建(構)筑物的,由規劃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解讀太原市物業管理條例篇四
在無錫,一個大型社區分好多期開發,10多年間無法成立業委會的情況并不少見。根據此前相關規定,在同一個區域,只能成立一個業委會,使得先期交付使用的部門區域的業主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條例》對分期建設成立業主委員會作出了重要調整: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分期開發的建設項目,先期開發部分符合條件的,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根據分期開發的物業面積和進度等因素,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明確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辦法。如小區分四期開發,一期已經完成,如符合條件則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此時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只能代表一期,因此是有限權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對于具體權限及其運行等操作細則,將在即將推出的《無錫市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中明確。
提出小區“三位一體”綜合管理
現實生活中,涉及發生在小區的事,業主第一反應是找物業公司。條例首次強調了物業管理不只是物業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門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賦予街道、社居委更多的職責,是《條例》體現出的最大變化。
《條例》第一章總則中即明確了物業管理應該建立由“行業管理+屬地管理+綜合管理”的行政管理體系。行業管理即為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屬地管理是由街道為主、社居委為輔,主要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換屆,協調業主與業主委員會、物業企業間的矛盾糾紛;綜合管理由其他諸如公安、城管、物價、質監、工商等行政部門根據各自分工負責。這就有效避免了業主遇到問題后,不同的職能部門相互“踢皮球”,也讓業主維權時找對“門路”。比如,根據《條例》第47條,在小區內亂設攤點、損壞綠地、社會生活噪音超標、違法搭建等行為由城管負責監督管理。養犬、車輛停放、消防、技防、室內居民噪音等由公安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解讀太原市物業管理條例篇五
一.法律主體涵蓋面更廣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1.業主
2.物業服務企業
1.國家級國家機關
2.物業服務企業
3.業主、使用人和業主組織
4.房地產開發商
5.物業管理協會
6.其它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主體(清潔公司、保安公司)
二.緊緊圍繞黨的新時期戰略任務
促進社會和諧,是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中國共產黨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黨在新時期的戰略任務。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三.體現《物權法》平等保護的原則
平等保護的原則:
相同性質的財產的平等。即相同相持的財產,適用同等的規則,受到同樣物權的保護。
第二章 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管理規約 第十四條業主投票權數按業主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計算,物業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計算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