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貪賄案件案例剖析篇一
伴隨著錄像片字幕的終結,耳邊仿佛又敲響了警示的鐘聲。我因此深深體會到,做為一名共產黨員,國家公務人員,如果手中有某種權力和便利,那么在工作和生活中,就難免會遭遇到許多的誘惑和陷阱,要經受得起考驗就必須得增強自身拒腐防變的能力。
一要崇尚道德,加強學習。道德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更是國家公務人員的最基本的素質要求,它決定著千部能力的發展方向。李真行為所表現的自私自利、欲壑難填、權錢交易、不擇手段正是從政道德淪喪的典型事例。而我們要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就必須加強自身的理論學習,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用“三今代表”重要思想武裝自己,自覺抵御自私自利、以權謀私的錯誤思想的侵蝕。
二要胸懷大志,追求高遠。李真自喻能人,位居高宮,但所思之念無非權力與金錢,所行之事則是肆意斂財、鉆營投機。殷鑒不遠,不可不察。我以為一名共盧黨員、國家公務人員務必經常做到自重、自市、自警、自勵,在經濟浪潮中自覺拒絕庸俗、遠離浮澡、淡漠物欲、胸懷大志,追求高遠,考慮問題從大局出發,辦事決策為群眾著想,不為金錢左右,不為人情所困,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努力工作,為偉大的共產主義事業而奮斗終生。
三要防微杜漸、警鐘常鳴。如李真之輩,凡腐化墮落之人,剛開始小貪小賄時,總心存僥幸,殊不知“千里之堤,潰于蟻穴”,貪得無厭,必將造成理智的決堤和人性的泯滅。每一位國家公務人員都要徹底丟棄某種僥幸之心,堅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做了違法亂紀的事,不管手段有多精,職位有多高,都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都必定會葬送自己的前程乃至性命。故此,我們更應以他人覆轍告誡自己,防微杜漸、警鐘常鳴,要“堂堂正正做人,千千凈凈做事”,以奉公守法、廉潔自律的良好形象立足于崗位,立足于社會。
第二篇:《李真貪污受賄案剖析》觀后感
制度與執行――《細節決定成敗》讀后感近來管理類書籍開始鋪天蓋地,反映了國內政府、國企、民企們對管理的認識加強,最初的一本轟動全國的書叫《誰動了我的奶酪》,此書一出,上到處都是奶酪類副產品,什么《誰能動你的奶酪》,《你能動誰的奶酪》,大有將奶酪進行到底的氣勢。從此以后,出版業發現了新的經濟增長點,通俗類管理書籍開始充斥各大書店的書架,彷佛全民開始學習管理,人人都要精通老板和手下之間的推手拳術。汪中求的《細節決定成敗》一書是在這樣的心情下閱讀的,起先很不以為然,但待讀完幾天后細想,還是很符合中國國情的一本書,不禁為汪中求的良苦用心所感,遂成此文。中國人的性格是隨意,老子說,道法自然,又說無為而治。于是,“隨意”成為一種風范,大有白衣飄飄,仙風道骨之意。中國人還崇尚“含蓄”,喜歡點到為止,喜歡“讓你猜”,記得馬三立先生的《逗你玩》名段子里面,一個小孩子把他媽媽氣得七竅生煙,估計最后著實挨了幾下板子。但在成人的世界,“讓你猜”不僅不會挨板子,相反會得到崇敬和敬畏。寫到這里,你也許會說,這和《細節決定成敗》有什么關系呢?其實太有關系。汪中求先生想來是對中國人的隨意、含蓄深有體會,這才以“細節”為藥引,下了一劑“良藥”。在我看來,全書的關鍵有兩點。第一是制度的建立。第二是制度的執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從漢武帝時代董仲舒獨尊儒術以來,孔孟之學便被改造成了中規中矩的儒家學說。而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人們認為儒術成為纏住歷史車輪,阻礙前進的破布,便毫不留情地摒棄了它。文革期間,更是將孔孟之學視為牛鬼蛇神加以批斗。80年代以后,經濟要發展,要變革,人們的思路要解放,再解放一些。于是,一個錯誤的觀點誕生了,嚴謹的作風被摒棄。項目上馬拍腦袋,還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行事作風。經營管理“以人為本”,以“個別人的思路”為本。因此,回頭想想,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中講究取舍,我們舍棄傳統迂腐文化的同時是否也斟酌過了得失呢?人無完人,但我們可以用健全完備的制度去約束人們無度的思想,彌補少數人的失誤、大意帶來的惡果,避免個人的錯誤成為全盤皆輸的誘因。良好的制度在現今企業的管理中成為至關重要的因素。制度不是一朝建立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一個有生命力的制度必定是在不斷變化的,是在漸進趨向企業發展需要的。制度的建立需要對細節的認識和把握。而制度的執行更需要關注細節。制度由誰來執行,由誰來監督,拿什么來評判是制度錯了,還是執行者出了問題?汪中求的書中舉了大量的例子,有因細節而成功,有因細節而失敗。可是在這些表象的背后,除去機會和巧合,拂弄的命運之手上刻著兩個字:“制度”。一個兩個例成功或失敗的例子說明不了什么,如果一個企業重視制度的建立和修正,并且同樣重視制度的執行和監督的話。相信從大趨勢上說,企業是成功的。太多的管理書籍將人們引入歧途,沃而瑪的成功決不僅在于山姆。沃爾頓以身作則,省下每一張紙,每一截包裝繩。這些企業成功的背后都有著很好的開局理念,要把企業做大做精做好,就要建立強健的、實際、可行的制度。并且,背后有著非常順暢的監督體系和靈活的制度變更流程。人都是有弱點的,有私念,有目光短淺的時候。成功企業的員工們未必個個對企業絕對忠誠,也未必持有“企業是我家,發展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識,最終不過是雇主和雇員的關系。但制度可以彌補這些人性的弱點,和事實上不可掩飾的“員工和企業之間的距離”。制度的執行需要不折不扣,監督體系需要剛正不阿,需要透明直接。中國畫的“留白”在這里不能算做是優點。而細節,只是制度的建立和制度的執行中應該重點強調的因素罷了。但是,制度本身沒有太多東西要說。汪中求先生太明白這點了,因此,另辟蹊徑,走“細節”路線,制造出了又一部成功的通俗管理暢銷書。天下難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細。”進入7月,天津分公司精心挑選被譽為200
3、2004年影響中國企業的十大財經(經管)圖書之一的《細節決定成敗》一書分發到企業各主要領導、項目部及機關黨支部,組織廣大員工學習。作為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該活動在分公司范圍內再一次掀起了講認真,講細節,講落實的新一輪“創爭”熱潮。在當今市場經濟激烈的競爭中,很多事情往往就輸贏在細節之上。特別是施工企業常年與外界人打交道,接觸中的一句話、文件上的一個字、施工上的一個線頭,都可能導致競爭上的失敗。該公司在積極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中的同時,針對一些干部員工在平時不注重細節的毛病,對癥下藥,加大學習、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員工深刻理解自己在企業生產中的一個小的失誤、壞毛病都有可能導致一個工程的失敗,甚至給企業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百分之一的疏忽,就可能導致百分之百的失敗”大家在學習《細節決定成敗》一書中有了共同的感想,體會到:無論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視小事、關注細節,把小事做細、做透,細中見精、小中見大的道理。把讀書的心得體會聯系到各自工作中去,員工們對那些平時工作中被忽略的小節、見怪不怪的小事,引起了高度重視。時下熱銷的《細節決定成敗》一書提出一個概念:宏偉的戰略規劃是否能達到預期目標,關鍵取決于細節的設計與把握,而細節的不等式則意味著1%的錯誤會導致100%的失敗。對此,穩居國內行業霸主多年且圖謀世界乳品十強的光明乳業總裁王佳芬顯然深有體會。早在7年前,在業內率先與外資合作的光明乳業就開始苛求細節,并開始在公司全面鐵腕推行精細化、數字化管理。雅典奧運會,很多人只看到運動員獲得的獎牌和榮譽,而忽略了獎牌和榮譽背后的許多細節。其實,比賽中的每一個動作、教練的每一次指導和每一個小的比分對比賽的成敗都是至關重要的。中國男籃的外籍主教練哈里斯在中國隊與塞黑對比賽的前夜,當別人都安然入睡后,獨自一人去圖書館調了新西蘭打敗塞黑的比賽錄象研究,了解了比賽的細節,掌握了取勝的關鍵。在第二天的比賽中,哈里斯帶領下的中國男籃擊敗了強大的塞黑男籃,首次進入了奧運會八強。可以看出,對對手弱點等若干細節的研究能夠影響比賽的成敗,點滴的積累將成就成功。但是,我們大多數的人或多或少犯有大而化之、馬馬虎虎的毛病,社會上“差不多”先生比比皆是,好像、幾乎、似乎、將近、大約、大體、大致、大概等等,成了“差不多”先生的常用詞。都說生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人是沒有經歷過風雨的年輕一代,相對于我們的祖輩和父輩多了一分毛糙和浮躁。一心只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但事實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細節決定成敗》一書所說的:“蕓蕓眾生能做大事的實在太少,多數人的多數情況總還只能做一些具體的事、瑣碎的事、單調的事,也許過于平淡,也許雞毛蒜皮,但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礎。”海爾總裁張瑞敏先生說:把每一件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簡單;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所以,無論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細節,從小事做起,從點滴做起。
第三篇:2李真貪污受賄案剖析觀后感
《李真貪污受賄案剖析》觀后感
《扭曲的人生——李真貪污受賄案剖析》向我們呈示了原河北市國稅局局長李真利用職權貪污受賄、徇私枉法的丑惡行徑。做為一名年青的領導干部,他可以說得上是時代的“幸運兒”,但由于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的嚴重扭曲,致使私欲膨眠于是在蛻變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至走向毀滅。
伴隨著錄像片字幕的終結,耳邊仿佛又敲響了警示的鐘聲。我因此深深體會到,做為一名共產黨員,如果手中有某種權力和便利,那么在工作和生活中,就難免會遭遇到許多的誘惑和陷阱,要經受得起考驗就必須得增強自身拒腐防變的能力。
一要崇尚道德,加強學習。道德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更是國家公務人員的最基本的素質要求,它決定著千部能力的發展方向。李真行為所表現的自私自利、欲壑難填、權錢交易、不擇手段正是從政道德淪喪的典型事例。而我們要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就必須加強自身的理論學習,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用“三今代表”重要思想武裝自己,自覺抵御自私自利、以權謀私的錯誤思想的侵蝕。
二要胸懷大志,追求高遠。李真自喻能人,位居高宮,但所思之念無非權力與金錢,所行之事則是肆意斂財、鉆營投機。殷鑒不遠,不可不察。我以為一名共產黨員、國家公務人員務必經常做到自重、自市、自警、自勵,在經濟浪潮中自覺拒絕庸俗、遠離浮澡、淡漠物欲、胸懷大志,追求高遠,考慮問題從大局出發,辦事決策為群眾著
想,不為金錢左右,不為人情所困,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努力工作,為偉大的共產主義事業而奮斗終生。三要防微杜漸、警鐘常鳴。如李真之輩,凡腐化墮落之人,剛開始小貪小賄時,總心存僥幸,殊不知“千里之堤,潰于蟻穴”,貪得無厭,必將造成理智的決堤和人性的泯滅。每一位國家公務人員都要徹底丟棄某種僥幸之心,堅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做了違法亂紀的事,不管手段有多精,職位有多高,都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都必定會葬送自己的前程乃至性命。故此,我們更應以他人覆轍告誡自己,防微杜漸、警鐘常鳴,要“堂堂正正做人,千千凈凈做事”,以奉公守法、廉潔自律的良好形象立足于崗位,立足于社會。
貪賄案件案例剖析篇二
民生領域發生的貪腐行為,極大地損害了民眾的切身利益,傷害了民眾的感情,民眾對調查這些領域的問題、查處這些領域的問題干部呼聲很高、尤其敏感。辦案的經濟賬值得算,政治賬、社會賬、民生賬更值得算。去年年初,群眾舉報縣供銷社政工股股長范學魁,反映其在社會養老保險過程中存在貪污受賄問題,縣紀委監察局對此高度重視,安排精干力量慎密調查。
查出所謂的“窮廟”卻發生了小官大貪的問題——范學魁貪污受賄110余萬元,通過對范學魁采取“兩規”措施調查,深挖出縣社保局一系列貪腐串案、窩案。縣紀委監察局對這些問題、對這類貪腐行為進行了嚴肅查處,讓民眾看到了黨和政府保障民生的決心,看到了相關機構著力構建清正廉明行政的希望。
一、基本案情
xxx,男,1967年1月18日出生,漢族,浠水縣蔡河鎮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浠水縣供銷社政工股原股長。2012年年初,紀檢檢查一室對群眾反映的范學魁有關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慎密初查,發現其在幫他人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過程中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2年3月20日,浠水縣紀委監察局對范學魁采取“兩規”措施立案調查,調查中發現,范學魁在2006年至2012年。
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清泉、華桂等11個供銷社324人辦理了進入社保,收受他人賄賂1236514元,在辦理“五七工、家屬工”進社保工作中貪污公款24800元;縣人社局易友、縣社保局朱彥、陳建白、陳建平、何軍民、縣供銷社張介中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6月19日,縣紀委監察局對范學魁解除兩規措施并依紀依法將其移送浠水縣檢察院,與此同時,對陳建白等人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xx,男,1984年1月出生,中專文化程度,浠水縣社保局核定股副股長。2012年5月12日,浠水縣紀委監察局對朱彥立案調查,調查發現其在縣社保局核定股工作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幫范學魁辦理相關人員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從中貪污社保款計128460元和收受賄賂20000元。5月17日,將朱彥移送浠水縣檢察院,浠水縣紀委監察局跟進該案后續調查。
xxx,男,漢族,1961年5月18日出生,浠水縣竹瓦鎮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預備黨員,縣社會保險局稽核股股長。何軍民,男,漢族,現年36歲,浠水縣竹瓦鎮人,大學本科文化程度,中共黨員,浠水縣社會保險局支付股股長兼微機中心主任。陳建平,男,漢族,現年50歲,浠水縣團陂鎮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浠水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副局長。
經查,2006年12月底,浠水縣供銷社政工股股長范學魁找到當時在縣社保局核定股工作的陳建白,并將30人共60萬元參保費匯入陳建白帳戶。陳建白利用職務之便利,伙同何軍民、陳建平二人,采取1988年至1996年不繳費也視同繳費年限、分年度計算少核定繳費等手段截留并貪污社保資金29.1萬元,三人各分得9.7萬元。
貪賄案件案例剖析篇三
典型是一個漢語詞匯,指舊法、模范;足以代表某一類事物特性的標準形式。第一文檔網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剖析材料20xx年9月23日10:45中國紀檢監察報楊淑華,女,1954年10月12日生,漢族,四川省洪雅縣人,大學文化,曾任洪雅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2014年1月起任眉山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20xx年2月23日,眉山市紀委對楊淑華立案調查,并于4月23日移送眉山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經查,楊淑華在擔任洪雅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辦公大樓的招投標、工程款撥付以及征地手續辦理上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先后索取或直接收受15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194萬余元(其中600萬元系受賄未遂);此外,楊淑華還貪污公款人民幣8萬余元,挪用公款398萬元,另有人民幣394萬余元、美元2652元的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20xx年8月25日,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楊淑華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xx年11月1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
判。
為留“后路”,反斷了“后路”
——楊淑華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鐘季執
升遷無望轉而謀求“后路”
“幾萬可以拿,幾十萬也敢要,幾百萬也不在話下”
在剛擔任洪雅縣國土資源局領導職務時,楊淑華一度有著很強的事業心,對自身的要求也比較嚴格,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曾作出過一定貢獻。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楊淑華未能做到善始善終。
楊淑華在擔任局長的最后幾年中,自感升遷無望且面臨退休。恰逢這個時候,她看到別人腰纏萬貫、揮金如土時,心理逐漸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楊淑華的眼中,官場成為了一個市場,權力變成了交易的資本,官位當做換取金錢的商品,她開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進行權錢交易。“幾萬可以拿,幾十萬也敢要,幾百萬也不在話下。”楊淑華開始琢磨著為自己找“后路”,將精力放在對金錢的瘋狂攫取上,最終把自己推進了違法犯罪的泥沼。2014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為感謝楊淑華在三寶鎮河灘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撥付上的“關照”,送給楊淑華35萬元,后者欣然接受。
從在單位報銷丈夫出國的費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補助;
從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幫助親友承建工程自己從中分錢,楊淑華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瘋狂斂財,甚至達到了雁過拔毛的地步。
鋌而走險大搞“權力尋租”
對有求于己的開發商提出投資分紅,并迫使其簽訂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資源,一些利益主體總想從中分一杯羹,土地領域“權力尋租”的空間很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中,對土地征用的條件、征用租用的價格、補償費用的標準等僅作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
如在處理具體的土地事務中,各級政府有很大的決策權,有關決策人員、經辦人員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給公共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
楊淑華對有求于己的開發商提出投資分紅要求,并迫使其簽訂合同,以掩蓋索取巨額賄賂的事實。
眉山市某房地產公司在洪雅縣從事項目開發時,楊淑華在土地拆遷及征地手續的辦理中為該公司提供過幫助。2014年5月,楊淑華在該公司所開發的某房地產項目中以“投資分紅”的名義,向該公司總經理易某索要100萬元。同年6月至8月間,楊淑華收受易某給予的所謂“分紅”款50萬元并退得所謂“本金”50萬元。
20xx年初,楊淑華為成都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違規辦理了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證,并與該公司約定在某房地
產項目結束后一次性收取“投資分紅”600萬元,后因案發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儲、土地拆遷、土地平整、土地測量、土地規劃等由國土部門管理的事項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權。300萬的工程,好處費要拿70萬,楊淑華正是在這種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不斷地鋌而走險,最終轟然倒下。
手段隱蔽多樣用心良苦
從以“借用”為名索賄,到授意家族成員出面收受賄賂
在大肆收受、索取賄賂的過程中,楊淑華采取多種隱蔽手段,可謂用心良苦。
20xx年,楊淑華為洪雅某電力公司水電站工程辦理土地征用手續提供幫助,后將該公司一輛小轎車長期“借用”,直至案發。
除以“借用”為名外,楊淑華還多次授意家族成員出面收受賄賂。
20xx年12月,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江某某為感謝楊淑華在其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上給予的幫助,按楊淑華授意將其開發的某小區一套價值26萬余元的公寓送給其妹妹楊淑珍。20xx年至20xx年期間,楊淑華為侄兒楊勇等人承建洪雅縣中保、中山、止戈鎮河灘地整理,以及東岳鎮多個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撥付上提供幫助。20xx年11月,為感謝楊淑華的“關照”,楊勇按照與楊淑華的事先約定,將付給
楊淑華的200萬元“好處費”折算成楊勇名下某企業的60%股份送給楊淑華。
大權獨攬缺乏有效監督
管理全憑“一支筆”和“一張嘴”,自己簽了說了就算數
楊淑華擔任縣國土資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時間,有不少反映其在工程建設、土地整理、征地辦理等方面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材料,但都因種種原因沒有進入相關監管部門的視線,使得其更加肆無忌憚地瘋狂作案。
本案中,權力失去監督,制度形同虛設,是楊淑華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監督體制不合理。眾多監督主體發揮作用不到位,在本案中,楊淑華的問題主要發生在其擔任部門“一把手”期間,很多問題的出現就是因為她往往一個人決定許多重大工作事項,即使研究也是走走過場,或者是先確定后補辦手續,領導班子成員基本上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
家長意識強,民主作風差,獨斷專行,唯利是圖,楊淑華將公眾賦予的權力完全私有化。在土地整理、辦理征地、工程招標、款項撥付和經費管理等方面全憑“一支筆”和“一張嘴”,自己簽了、說了就算數。
監督機制不完善,沒有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權力制衡機制,造成了監督真空,滋生了腐敗的土壤。國土資源
局是垂直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在監管上銜接不夠有效,存在空當。
鏈接@辦案者說:
在查處楊淑華這樣的典型案件的同時,我們還應強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更要舉一反三,完善機制制度,從源頭上堵住官商勾結的制度和監督漏洞。
一要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對權力集中崗位的領導干部加大交流力度。嚴厲打擊官商勾結、違規投資入股、權力“期權化”等問題。嚴格落實重要崗位上的“一把手”定期輪崗交流制度。
二要繼續開展專項治理,深入推進資源市場化配置。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土地出讓及其他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以外,各種公共資源的配置,都必須實行招拍掛出讓制度。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完善市場競爭機制,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建立結果公示制度,嚴肅查處破壞市場配置資源的行為。
三要在“治官”的同時加大“治商”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在各領域建立“行賄人資料庫”,將行賄人劃入“黑名單”,在法定期限內或永久性禁止其進入市場,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建立嚴格的行業管理制度,運用行規、行約、行業標準約束行業行為。
評論:
有效防治國土資源領域腐敗現象
楊淑華案涉案金額較大、發案環節典型、作案手段隱蔽,是發生在基層國土資源領域中的一個典型案件。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土地和礦產作為稀缺資源,社會供需矛盾日益凸顯。國土資源部門管理著土地和礦產兩類稀缺資源,集行政審核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大額資金預算分配權于一身,權力運行的環境復雜、涉及面廣、關聯度高,牽涉地方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中介組織等多個方面,一些個人和單位借助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開發這個平臺進行權力尋租,導致國土資源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目前深入推進的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正是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認為,在目前已經取得成效的基礎上,治理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還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推進。
一要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既是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推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手段。在楊淑華擔任國土資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時間里,雖然有不少反映其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但都沒有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使其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這說明有些單位對舉報案件不予重視的現實情況,要么不查,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為此,要擴大案件線索來源,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認真進行核實,對
新聞媒體揭露的問題認真了解,注意從中發現案件線索;對發現的重大違紀違法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決不姑息遷就。與此同時,應認真剖析研究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強化辦案的治本功能,加強職務犯罪預防。
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以《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等17部國土資源相關法律為基礎,以《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規與大量的地方性法規和部門政策法規為補充的國土資源法律體系框架基本形成。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涉及國土資源領域的現行法律法規存在原則規定多、具體細則少,部門規定多、適用規范少以及責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因此,迫
切需要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應加快制定和推出涉及國土資源領域關鍵環節的相關法規,對自由裁量度過大的權力明確行使標準,規范運行程序。如在國土資源領域違紀違法案件較為集中的招標投標環節,現有的《招標投標法》的有些規定較為原則化,對招投標的一些具體環節缺乏強制性規定,缺少責任約束和追究制度,導致招投標活動中規避招標、圍標、串標等問題時有發生,需盡快出臺相關實施條例,對上述問題予以有效治理。
三要進一步強化外部監督。權力與監督是對立統一的共
同體。楊淑華的違紀違法事實再次證明,失去監督的權力容易產生腐敗。防治國土資源領域腐敗行為,不僅需要國土資源部門自身加強監督,如在管理方面更多地采用集體會審制、專家論證制等,更需要加強外部監督,充分發揮各級紀檢監察、司法、審計等機關和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群眾的監督作用,將監督滲透到權力運行的全過程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在楊淑華案中,其手中握有過大的自由裁量權,為公共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從而使其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鋌而走險,最終走上違法犯罪之路。國土資源領域之所以腐敗行為易發多發,有其體制機制上的原因。只有推進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合理分解國土資源領域過于集中的權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才能從源頭上鏟除這一領域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具體而言,一方面應大力推進土地使用權、礦業權交易市場建設,加快建立全國規則統一、程序科學、公開透明的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另一方面,應深化國土資源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能夠交給市場的都交給市場,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權,盡可能地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員)
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羅發玉違法違紀案件為各
級領導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斷得失的鏡子,作為我,也從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這個典型案件,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認識。
一、領導干部必須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堅定正確的理想信念。
毛澤東同志指出: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內部。唯物辯證法認為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羅發玉走上毀滅之路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其中意識的蛻化是內因,也是主要原因。羅發玉從一個黨的高級干部墮落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棄了正確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學習,忽視了主觀世界的改造。他作為一名系統地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領導干部,自以為學歷高,文憑硬,知識面廣,閱歷豐富,覺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學習了,即便學一點東西,也只是為了武裝嘴巴和用做手電照別人,理論與實際工作相脫節。殊不知對于一個黨的領導干部來說,放松思想改造,喪失理想信念,就會失去精神支柱,失去靈魂。“物必自腐而生蟲”,這句古訓富有很深的哲理。羅發玉的毀滅警示我們,理論上的糊涂就會導致政治上的動搖,政治上的動搖必然失去正確的發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態度,必然栽跟頭。一個民族需要一種精神力量,一個人需要有一點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難免會被各種誘-惑所俘(更多
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