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篇二
乙方:
丙方: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周期為連續的托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托管該商鋪的一個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托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并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托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常州互動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篇三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農村土地經營權委托經營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經營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委托給乙方經營。
二、委托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委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經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經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委托經營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
四至: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委托費用以現金支付,乙方在每年10月1日前付甲方1000元/畝,合計:(大寫) ,(小寫)元,雙方約定,根據市場經濟增減,每五年為每畝價格的調整期。
委托經營的土地上級各項補貼歸乙方所有,委托經營土地的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委托經營收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委托經營的土地。
有權監督乙方不改變委托經營土地的農業用途。
2、義務。
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在委托經營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收益權。
2、義務。
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委托經營費,對委托經營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由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因國家征用土地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附著物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委托經營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經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讓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受讓方)簽章: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簽證人:
年 月 日
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篇四
委托經營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預先規定的
合同
,對委托對象進行經營管理的行為。那么簽訂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甲方(車位產權人)
乙方(物業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名稱,位置,面積
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乙方應以車位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
(2)由乙方以委托經營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員或單位經營.
停車場各項約定經營方式的戙中確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如至 年 月 日止.
項目收益
經營責任
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應進行僉經營.
經營場地及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為甲方享有.
場地,設備設施的小修由 方,費用由 承擔.
場地,設備設施的大修由 方,費用由 承擔.
停車場相關證照由 方負責辦理;費用由 方負責承擔.
停車場相關證照年檢由 方負責辦理;費用由 方負責承擔.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委托方,即開發商):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即物業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甲方是 住宅小區的開發商,為了便于住宅小區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區內規劃建設了 處停車場。為了便于停車場的正常管理和車輛的有序出入,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住宅小區停車場委托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位置、面積及經營方式
1.1 停車場名稱、位置、面積
1.1.1 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1.2 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1.3 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2.1 乙方應以車位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
或1.2.2 乙方以 方式進行經營。
或1.2.3 停車場可由乙方自行經營;
或1.2.4 由乙方以委托經營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員或單位經營;
或1.2.5停車場各項約定經營方式的調整或確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委托經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第三條 項目收益
第四條 經營責任
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應進行合法經營。
車輛丟失 車輛損壞 第五條 經營場地、設備設施的所有權及維修
經營場地及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為甲方享有。
場地、設備設施的小修由 方負責,費用由 承擔。
場地、設備設施的大修由 方負責,費用由 承擔。 乙方應合理使用場地、設備設施,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經營需要而改變場地設備設施的使用用途的,應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乙方對停車場場地進行改造的,應保證其改造行為不影響住宅小區內的住戶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應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進行改造的費用由 負擔。
第六條 水、電、煤氣及采暖等費用的負擔
在乙方委托經營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和采暖費等費用由 方負責交納。
交納方式及時間為:水費
電費
煤氣費
采暖費
其他費用
第七條 停車場相關證照的辦理
停車場相關證照由 方負責辦理;費用由 方負責承擔。
停車場相關證照年檢由 方負責辦理;費用由 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 其他
8.1 乙方應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其治安與消防工作應符合國家與地方的標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立即進行整改。
8.2 因甲方住宅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于 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8.3 稅金的繳納方式為:
8.4 乙方應建立健全停車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8.5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對在乙方接受委托經營管理停車場之前,因停車場的經營、使用等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盡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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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篇五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3層北側
受托人(乙方):北京智誠萬寶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新園小區20號樓2門602室
甲方同意將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大紅門西路19號的甲方超市機動車停車場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其中:停車場停車位共計210個。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1 年。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1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乙方經營管理政策依據:
北京市政府規定的現行有效的有關停車場管理收費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重點區域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xx】611號)等。
四、 停車管理及收費標準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不同車輛實行分類管理:
1、以下車輛乙方免收甲方停車費:
(1)甲方本單位車輛及甲方員工車輛。
甲方負責提供甲方及甲方員工車輛牌號,乙方負責辦理停車證,一車一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但因為員工離職等客觀原因而需要更換停車證 除外。 對于非 洋橋點甲方員工,憑 甲方員工卡可免費停車。甲方洋橋點免費車輛一般為50輛以內。
(2)甲方大宗購物車輛。
甲方大宗購物車輛在地上一層停車場停放,由甲方負責辦理免費停車證后通知乙方。
(3)甲方租戶車輛。
對于甲方租戶車輛,應按照與甲方租賃合同的約定提供的專用停車位,由甲方負責辦理免費停車證后通知乙方。
2、以下車輛乙方收取停車費
(1)、甲方會員購物車輛
a、購物36元以下,當日不免停車費;
b、購物36元(含36元)---100元,當日免收1小時停車費;
d、 購物500元(含500元)以上,當日免收3小時停車費。
(2)、包月車輛
乙方負責辦理包月停車證。收費標準為每輛機動車人民幣200元/月(只限辦理夜間停車證)。
甲乙任何乙方制定車輛管理制度和發布有關停車場的通知、通知均應經過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發布。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客觀條件變化原因需調整停車費用,應提前書面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行。如果乙方擅自不按照本合同預定內容收取停車費的,甲方有權制止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并有權進行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2、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有監督、檢查和建議的權利,有權對乙方停車場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整改要求。對于甲方認為待客服務有問題或者遭到客人投訴的乙方停車管理員工,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
讓給任何第三方。
(二)甲方義務
1、甲方為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協調停車場事務,協助乙方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2、甲方應保證停車場的照明。
六、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權利
1、乙方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有權進行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有權本公司名稱及經營模式進行管理。
2、乙方有權按照本企業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中國國家及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依法經營管理該停車場,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有權對不服從管理、影像停車場正常運行的車輛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報公安機關處理。
4、乙方有權讓危害停車場安全的車輛離開或拒絕其進入停車場。
5、乙方變更和制定收費標準時,需提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制度,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甲方停車場內的機動車輛。
2、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與停車場經營有關的協議必須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有關停車場經營的協議,也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3、乙方接受甲方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調整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的停車和行車秩序。
4、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確保車輛及停車場設備的安全。乙方應當按照停車場的車位購買機動車輛停車場責任保險,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乙方承擔在停車場內發生的因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給停車車主及甲方造成的損失及責任。
5、乙方應配備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員工的 工資、服裝、伙食、保險、技能培訓等管理,統一著裝,佩戴胸卡,文明待客,禮貌服務,保證良好的服務水準,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乙方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與甲方協調停車場事宜,協助甲方搞好各類大型活動的停車組織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調換待客服務有問題的停車場管理人員,并承擔客戶賠償及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6、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5元人民幣。
7、乙方應對停車場場地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停車場內根據經營需要增加設施,其所需費用和維保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是乙方增加的設施應當保證甲方停車場的安全,不得改變甲方房產原結構及影響其安全使用,并且不得影響甲方及甲方其他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乙方增加的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或者終止之日起7日內將其增加的設施撤離甲方停車場,否則視為乙方遺留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撤離其增加的設施不得損害甲方停車場原有的建筑物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停車場進行改造、改建。
9、乙方應合理使用停車場及其設施設備,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
10、乙方負責辦理停車場相關證照、資質及相關證照年檢,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協助提供相關必要的申辦所需要的資料。乙方相應證照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免費過戶給甲方。
11、乙方負責依法繳納停車場經營及收費的有關所有稅費等費用,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如果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者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
12、乙方負責處理因停車問題引起顧客投訴和糾紛。
13、乙方按與車主簽訂的協議及保險條款,負責承擔屬乙方原因引發的顧客車輛損失等理賠。
14、乙方保證該停車場的衛生環境符合要求,通過專業管理提升甲方的整體形象。
七、停車場經營費用的支付方法:
1、甲方停車場的停車費收入歸乙方。
2、乙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停車場經營費用,共計人民幣叁仟捌佰柒拾伍元整貳仟伍佰元整(¥3,.875.00)。以后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停車場經營費用。乙方應于每季度開始日前,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每季度停車場經營費用貳仟伍佰元整(¥3,.875.00)。
3、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該保證金用于擔保停車場所有停放的車輛的保管責任(包括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乙方又不及時依法賠償或解決)和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本合同到期或者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如未發生針對乙方合同期內服務的投訴或投訴已解決完畢顧客無異議,甲方應于合同到期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后的7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該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營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發生針對乙方合同經營期內服務的投訴,而乙方又未及時依法賠償或者解決,則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將該保證金用于支付對投訴等的賠償。如果該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先行代乙方支出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如果在乙方經營期間乙方的保證金已被用于支付賠償的,乙方應當在甲方做出支付賠償決定之日起3日內重新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變更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因需要更改本合同內容條款,雙方應協商一致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果欲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應至少提前30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征地、占用、改造等或國家及北京市政策變化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另行協商,互不追究責任。
3、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繳納委托經營費用的,乙方每延遲支付一天,應當按照乙方應當繳納費用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總部所在地位于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
十一、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的處理均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停車場委托經營合同篇六
乙方:
丙方: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周期為連續的托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托管該商鋪的一個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托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并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托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