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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一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負責公司財務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事宜;
5、精確監控和預測公司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7、負責與財政/稅務/銀行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負責本部門的員工隊伍建設及日常/培訓/考核;
9、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二
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辦事處的領導下,負責搞好本單位的會計、資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發揮財務工作的監督和控制職能。
二、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制定并實施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實施細則。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費用開支有計劃,有考核、有監督,杜絕不合理開支。
三、實施“雙增雙節”活動,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四、定期編制、報送財務決算報表,經常分析資金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對單位經濟運行情況做出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根據。
五、搞好會計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與上級機關、外單位業務往來結算、與銀行資金結算,做到日清月結,按時編制銀行存款未達帳項余額調節表。
六、及時處理固定資產入帳、折舊、調撥、變賣和清理工作,監督固定資產的使用、維修、大修和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分攤工作。
七、負責辦事處職工、離退休職工工資的計算發放、日常報銷和各類結算工作,執行工資福利待遇和差旅費規定,審核各項費用的報銷。
八、協同勞資部門搞好全體職工工資獎金支付審核工作,配合勞資部門搞好工資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資支付。
九、經常對財務會計工作總結經驗,堵塞漏洞,對重點問題向主管部門呈送專題報告。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總監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每月5號將總公司收入、支出情況,每月10號將分公司收入、支出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財務專用章和密碼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隨時做好資金的儲備調度,確保主要領導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運行。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月底對賬后次月3號前將對賬單(銀行現金余額)上報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四)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五)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六)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每月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在次月8號前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書面報告,按領導指示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領導監交。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購買并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先填寫日期、金額、用途,再加蓋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號碼和相關內容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第二十條 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件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錢票分離,現金收入由專人開票,出納收款,月結兌賬,做到錢票相符。
第二十三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職員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500元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填制憑證后由經辦人簽字,確認時間、天數無誤在七天之內并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送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二十六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七條 職工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工資標準、辦公室考勤情況制定職員工資表,交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第二十八條 財務匯款(除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審核人、總經理簽字。
第二十九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三十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一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部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部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三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財務部編造清冊,移交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除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違者給予停職處理。
懲處辦法
第三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處的。
第三十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并賠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四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更好的貫徹《會計法》,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理合法的經濟核算,通過增收節支的原則,加強財務計劃管理,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由指定股東直接領導,工作人員配置為主辦會計、出納(銷售會計)。
四、財務部的職能是:
(一)向公司負責,向所有股東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
財務管理制度
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三)負責制訂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稽核審計等有關制度,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四)協同公司領導共同組織編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潤、資金、費用等有關的財務指標計劃,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經營實際,及時調整和控制的實施;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的填制憑證、等記賬薄、對賬和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計劃的調整占用資金;
(七)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批手續,正確的計提折舊,會同行政部做好盤點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購、領用、保管等工作建議和要求,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八)負責公司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確分攤成本費用,制定適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導各核算單位正確進行成本費用及內部經濟核算工作,力爭做到成本核算標準化,費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經驗,找出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提出經濟預警和風險控制實施,預測公司經營發展方向;
(十)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及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熟練掌握、領會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合理籌劃納稅,按時上交稅款;
(十一)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加強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財務收支進行嚴格監督和檢查;
(十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十三)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推動會計工作現代化管理進程;
(十四)認真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崗位職責
一、主辦會計職責
(一)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的審核,嚴格控制成本;
(三)負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編號、裝訂和保管工作;
(四)負責各類明細分類賬和總賬的登記、核對好保管工作;
(五)協助、監督出納現金盤點工作,確保現金帳實相符;
(六)負責應收款、發票的催要工作,正確核算各項往來款;
(七)參與倉庫實物的清查盤點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對存貨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和報廢的存貨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報負責人批準后處理;
(八)正確計算產品成本,正確歸集、分配開發成本、費用,按照規定的成本費用項目和成本核算對象登記成本費用明細賬;
(九)負責公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相關明細報表的編制、分析、解釋和匯報工作;
(十)負責辦理與稅務部門的相關事宜,合理籌劃納稅,保管好各項發票;
(十一)對會計資料按月進行整理、裝訂,并妥善保管;
(十二)其他與會計處理有關的事宜。
二.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辦法辦理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時、序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填報資金日報表;
(三)負責保管好庫存現金;
(四)負責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負責倉庫實物的計量、收發、領退、保管和清查盤點工作,及時登記實物出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七)配合會計做好各類賬務處理工作;
(八)配合行政部做好辦公用品及食堂用品的采購工作;
(九)其他與出納工作有關的事宜。
一、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記賬統一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復式記賬憑證并編號。
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開設總分類賬、明細賬及日記賬、
四、會計人員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正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更正或補充。
五、記賬憑證填寫的內容、數量、金額、附件張數必須與所附的原始憑證相符,會計科目及對應關系正確,連續編號,字跡清晰工整,有關人員印章齊全。
六、月底終了,各種記賬憑證,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加具封面,裝訂成冊。
七、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等記賬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簡明、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登帳及時,按月結出余額。
八、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九、按規定設置和編報會計報表,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1。資產負債表2。損益表3。納稅申報表4。個人所得稅申報表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內部還有:股東投資及利息結算明細表、費用支出明細表、存貨明細表、銷售成本明細表、應收賬款明細表等,報表編制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十、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并由財務負責或總經理負責監交。
一、經營收入的實現按制度規定確認,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計入當期損益。加強對營業外收入等的管理。
二、實現是收入、按實際價款記賬,應全部記入本期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收入有關的成本、稅金、費用。
三、收到款項時,必須想付款方如實開具發票或收款收據,由收款人或出那人員辦理收款手續。
四、開票人與收款人員原則應分設,收款金額或收支票按規定及時送交出納及開戶銀行,然后將繳款單和支票回單交財務人員。
五、財務和業務人員應經常注意應收款的回收情況,如發生拒付、拖欠等情況,應及時分析原因,由當事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清理。
一、報批流程,所有款項支出實行付款審批制度,必須由經辦人填報簽章報部門經理審查、會計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報銷。公司股東的費用報銷實行股東互簽制。
二、報批時間每星期三、五由公司領導審批簽字支付。如果公司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三、各種款項支出一般需憑收款方提交的內容完整并且套印有“稅務機關監制章”的正式發票、收據予以報銷,發票抬頭必須與公司抬頭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四、廣告款、工程款等大額支出必須填制《資金支付申請單》,并查驗相關合同。
五、日常用品(包括食堂用品)采購由行政部與財政部根據采購申請單一同采購,由行政部匯集發票統一報銷;
六、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一)公司員工外出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二)公司職工出差根據需要選用交通工具,除股東外的員工不得乘火車軟臥;
(三)公司員工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一下規定執行:
1、房費標準:
①.部門經理住宿標準為120元/日;總經理以上住宿費實報實銷。
②。一般職員住宿標準為80元/日。
2、伙食補貼: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省內);省外每人30元/日。
七、電話費報銷制度
(一)公司員工根據崗位需要可享受電話費補貼;
(二)公司員工憑正規發票按核定標準實報實銷,超出不補;
(三)核定標準為部門經理200元/月,助理級100元/月,一般職員50元/月,特殊崗位申請電話費補貼有公司領導審定。
八、嚴格執行“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如發生錯付、多付的情況,應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一、發票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稅務稽查的主要依據,應加強本公司的發票管理,正確使用和保管發票。為了確保發票、收據編號的連續性,發票管理員須定期或不定期核對收到貨幣資金、收據金額是否一致。
二.在收取各項收款時,必須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或收款收據。
三、本公司使用發票的購領,有指定人員去稅務機關辦手續,按規定繳銷和領用。
四、對領用發票,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對未用發票和已用發票存根要妥善保管并建立發票領用制度。
五、使用發票時,開具的發票內容真實、數量金額正確、字跡清晰、印章齊全、不準弄虛作假,不得涂改發票。
六、發票不得拆本實用,不得分聯使用低、面不一致的發票,作廢發票各聯必須齊全,并注明作廢標識,不得隨便撕毀或遺失。
一、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支付現金,原則上應以庫存現金額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出那人員庫存現金額為xx元/天,最高不炒鍋5000元/天,大額現金個人不能隨便攜帶,由會計人員不定期進行盤點,以確保貨幣資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二、出納支付現金,必須經有關負責人簽批、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付款憑證支付。收付現金做到認真、仔細,加強復核,現金如發生短缺,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三、嚴格支票管理,銀行印章由專人負責,不得簽發空白支票,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外單位或個人代為簽發、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防止空白支票的遺失和被盜。
四、為了確保銀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出納員須逐日結出銀行存款余額,由會計人員定期核對銀行帳單,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正確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發現未達賬項。
五、會計人員定期與往來款對方單位核對往來款余額,制止各種挪用貨幣資金的情況。
六、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均須公司領導簽字。公司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先付款后補簽。
七、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靜會計審核;交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職員借用的現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
八、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部門領導審查,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十、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部每月提供的考勤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次月20日)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條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六
xx年財務中心將在繼續嚴格執行原各項財務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經營機制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核算和財務監督,在完成集團公司日常各項財務核算工作時,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審核報銷憑證,堅決執行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為領導及時提供有關財務信息。具體工作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首先在年初完成上年決算和審計工作,做好年度帳務結轉工作。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經營目標和任務做好當年財務預算,合理安排,實行科學預算,有效控制各項費用的不合理開支。為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礎。
(二)由于門票收入由景區調入集團,要同稅務機關積極協調,做好帳務及企業所得稅調整工作。由于已結束,在年末對全年已發生的業務進行調整難度非常大,有大量的業務需要從年初開始調整,我們決定先自行查賬調整,待中介進入后,邀請國稅、地稅相關人員共同參與,一次完成此工作,以求調整后的帳目能滿足審計、稅務各方面的要求,經得起以后各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在4-5月主要任務是作好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深入研究稅收政策,加強稅收法規的研究和學習,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系和協調,避免因政策法規理解不透給公司造成損失。
(四)在五月末完成新門票的印制工作,保證門票調價后的正常銷售。此事已同安圖郵政局一起與省地稅相關部門進行了協調,省地稅已承諾能夠保證門票的印制和使用。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對各級庫存票據、現金的核查清點,增加清查的次數和力度,以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避免損失。在門票、發票的交接領用及銷售環節,從嚴從細,完備交接領用手續,認真填制交接記錄和門禁系統信息,杜絕漏洞,明晰各崗位責任。每天的銷售票款等各項收入,要確保及時足額存入指定帳戶,以保證資金安全。
(六)在年底之前要提前做好財務決算的準備工作,及時清理應收款項,盤點各項資產。提前同各部門協調,能在當年處理的費用一定要當年處理,在以免年終決算后影響當年的績效考核和來年考核指標的確定。
(七)在年終決算后,協助集團領導和相關部門做好各子公司的經營業績指標考核工作。
(八)加強資金管理,統一調配,根據集團總部及各公司的工作計劃安排和財務預算,科學合理地調控使用好各項資金,充分發揮資金利用效率,保證集團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在會計人員管理方面,結合本集團公司財務工作的實際,以更好的做好財務工作為目標,進一步明確各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真正發揮核算、監督、管理的職能。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注重工作效率,提高會計人員的整體核算水平,引導財務人員加強稅收政策法規的研究和學習,加強與稅務部門各項工作的聯系和協調,通過合理利用相關優惠政策為集團增加效益。
(十)在原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根據集團公司財務核算的新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務人員核算管理,制定完善的內部財務規章制度,使財務工作有一個更加規范、完善的制度環境。加強對票務、現金的監管力度,堵住漏洞,保證資金安全,定期對各子公司各項財務工作進行自檢,盡量減少財務工作的錯誤和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總之,財務中心將嚴格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當好家理好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全面、細致、及時地為領導及相關部門提供翔實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為集團公司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七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縣xx綠色農業投資有限公司是縣政府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負責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獼猴桃的種植、推廣;農業產業投資;非融資性擔保等業務,歸屬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管理。
第二條為規范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核,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八條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監事會成員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監事會成員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簽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余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復核。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貴州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室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后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余額分戶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后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后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后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的資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事長批準。
第十七條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后由董事長簽審后支付。
第十九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后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范圍。
第二十二條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五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六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五條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第二十六條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七條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二十八條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并蓋章,以明確責任。年度會計報表須聘請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后,才能對外報送。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財資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第三十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篇九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并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信息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咨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范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審核。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范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