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方案應該具備可追溯性,即能夠清晰記錄和追蹤方案的實施過程和結果。在制定方案之前,我們需要進行項目的需求分析和分工安排。方案的優化和改進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以下是一些改進方案的范文,供大家參考。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一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章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1、依據。
1.1國家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及衛生監督部門要求;
1.2針對職業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的改進措施;
1.3技改、技引要求;
1.4職工的合理要求。
2、防治計劃與方案。
2.1作業場所的改善計劃。
我單位人員接觸職業危害的工種是麝香-t解聚操作,危害及防范措施如下:
2.1.1麝香-t解聚:因解聚車間屬高溫車間,在高溫和熱輻射的長時間作用下,人的機體體溫調節會出現障礙,會出現水、電解質代謝紊亂及神經系統功能損害的癥狀,即發生中暑。
為解決中暑危害,公司計劃增加通風設施,發放防暑補貼,預算經費為3萬元。
2.2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計劃。
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員,由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部門(人員)于11月統一組織到永紅醫院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確保本公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將體檢結果納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監護檔案。
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由單位統一建立,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是職業病診斷鑒定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區分健康損害責任和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的重要依據。做到早預防、早治療。已有患病者,及時診斷,及時治療。嚴重的脫離工作崗位,進行全面治療。
體檢經費:3萬元。
2.3職業衛生培訓計劃。
2.3.1培訓對象:工廠內所有員工。
2.3.2培訓時間:2010年8月1日。
2.3.3培訓內容:
(1):職業病的概念。
(2):職業病的危害。
(3):職業病的防范。
2.3.4培訓目的:讓員工在享受工作樂趣的同時,了解工作環境中給自身帶來的負面影響,從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護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2.3.5培訓經費:5000元。
2.4資金保障。
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各部門將積極配合公司職業病防護計劃,公司在計劃實施初期,將把職業病防護計劃所需資金全部落實,以確保計劃的實施。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二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結合xx市、xx縣安監局對工業企業職業衛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生產情況,特制訂職業衛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要求,杜絕職業病例。
(一)生產性粉塵治理方面。
1、改革工藝過程。通過改革工藝流程使生產過程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從而消除和降低粉塵危害。
2、密閉·抽風·除塵。對本企業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塵飛揚的場所和工藝環節,采用密閉·抽風·除塵的方法,加設密閉設備、吸塵罩、通風管、除塵器等設備。
3、個體防護和個人衛生。
4、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現場的安全檢查以及對防塵的綜合管理。
(二)生產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過“密閉化、自動化”解決供氣車間荒煤氣、煤焦油、氨水的泄露。
2、對于粗鎂精煉過程產生的有毒性氣體,采用局部排氣并對有毒氣體進行沉降、降溫、凝聚、洗滌、中和、吸收和脫水處理,以實現安全排放。
3、為員工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2、縮短接觸噪音、高溫等物理因素從業人員的作業時間;。
3、加強個人防護和監護。
二、完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制度,堅持不懈搞好“三級培訓教育”。
三、堅持職業病“三級預防”原則,搞好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職業禁忌癥員工的崗位,以免引發職業病。
五、對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每年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檢測,及時整改不符合項目。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三
為用心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解決有限的養老資源與急劇增長的養老、托老需求之間的矛盾,有效破解“養老難”的問題,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切實提高他們的生活、生命質量,經區委、區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在沈家門街道新街社區進行試點,為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帶給借鑒,有效推進居家養老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堅持以人為本,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心探索養老服務新途徑;建立完善“以政府為主導,街道、社區為依托,民間服務組織為實體,社會各界與志愿者廣泛參與”的居家養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區老年群體“養老難”問題,擴大養老覆蓋面,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構筑和諧社會,帶給有力支持。
居家養老服務是新形勢下我區養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服務社會化具有重要好處。一是貼合我區人口老齡化“未富先老”的社會特點,在政府拿不出足夠的資金創辦養老機構的狀況下,由政府牽頭,選派服務人員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帶給養老服務,具有成本低、覆蓋面廣、服務方式靈活等優點。二是滿足了老年人傳統的生活和心理習慣,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區就能理解各種生活照料服務。三是為下崗失業人員,個性是為“4050”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開辟了新的渠道。透過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能夠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顧,使子女得到必須程度解脫,緩解社會養老壓力,減輕政府負擔,進一步拓展社區服務功能,使社區與居民之間的聯系得以增強。
一是先試點后推廣,循序漸進的原則。二是個人自費購買服務與政府補貼服務相結合原則。三是政府主導與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四是居家養老服務與推進再就業相結合原則。
居家養老服務采取區、街道、社區與民間服務實體三級管理、四級運作的方式進行。區政府成立居家養老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居家養老的領導。區民政局和區老齡委辦公室是居家養老工作的指導管理機關,負責制定相關政策與方案措施,并主導其運作和走向;各街道辦事處是居家養老工作的主管單位和實施部門;各社區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民間非營利性服務機構是承接居家養老各種服務功能的實體,對確定的服務對象實行上門服務和日托照顧。區、街道、社區與民間服務實體的具體職責如下:
1、區民政局和區老齡委辦公室負責制定相關政策、搞好指導協調、安排分配資金,并在局(辦)內設立居家養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出居家養老服務的原則意見,確定服務對象的補貼標準;建立信息庫,匯總有關數據,并負責對街道、社區、民間服務實體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考評。
2、街道辦事處負責居家養老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實施細則。街道在社發科設立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對社區申報服務對象的資格確認和補貼標準的審核,并對社區和民間服務實體機構進行檢查與監督,負責服務補貼經費的結算和發放,負責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3、社區居委會設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站,建立為老服務隊伍(下崗職工、外來人員)和義工志愿者隊伍(低齡老人),指定工作人員負責宣傳動員,受理服務申請,搞好入戶調查,初步確定服務對象及所需服務時間、補貼額度或補貼比例;負責服務時間、服務經費的`初審,協助街道對服務實體、服務質量進行跟蹤和監督;按區、街道的規范標準分門別類建立居家養老工作服務信息。
4、服務實體(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對服務對象實施上門服務日托照顧。服務項目包括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并根據服務需求變化,規范服務資料,開發新的服務項目,帶給專業化、人性化的優質服務。
1、服務資料:
以生活照料為基本服務,以醫療保健、法律維權、文化教育、體育健身等為專項服務。具體分為六大類:
(1)生活照料類:為老年人帶給托老、購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
(2)醫療保健類:為老年人帶給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臨終關懷、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3)法律維權類:為老年人帶給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司法維權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婚姻等合法權利等服務。
(4)文化教育類:為老年人帶給老年電大、老年校園、知識講座、學習培訓、書法繪畫、圖書電子閱覽等服務。
(5)體育健身類:為老年人帶給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健身團隊等服務。
(6)志愿服務類:為老年人帶給鄰里互助、談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務。
2、采取上門照料服務和日托服務為主的兩種形式:
(1)上門照料服務: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潛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長期生病臥床及無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帶給照料服務。
同時,還可由120與110結合起來,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發狀況時隨時呼叫。
(2)日托服務:透過社區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為老年人帶給生活照料、休閑娛樂、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服務。
(三)規范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及運作方式:
1、服務對象:服務對象為城市社區75周歲以上需要服務的老年人。重點對象是高齡、獨居、經濟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難的老人。
2、收費方式:根據老年人的年齡、身體狀況、家庭經濟條件等多種形式,采取無償、低償、有償、義工、社會力量為老服務五種方式。
3、運作方式:以政府購買服務、發放服務券的形式為老年人帶給養老支持。不以現金形式發放,而是采用記名“服務券”形式發到老年人手中,專業人員透過帶給服務,然后向服務對象收取同等價值的“服務券”再到居家養老指導中心兌換現金。
(1)無償服務(政府購買服務):三無老人(不適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歲以上獨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邊緣、特困殘疾證、特困職工證、國家定補精減職工、重點優撫對象、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全國部門先進)稱號、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經濟困難的,每人每月補貼服務券200元。百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貼服務券100元。
(2)低償服務:獨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經濟比較困難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服務券50元。
(3)有償服務(自己購買服務):有經濟潛力、需要專門上門服務的老人。
(4)義工服務:低齡老人擔當起義工的職責,為服務對象帶給服務。社區服務中心逐一記錄義工的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統一入檔,若干年后,當義工本人需要服務時,由社區服務中心為其帶給養老服務。
(5)動員社會力量為老購買服務:針對特殊困難老人的需要,實行企業或社會個人為其認購服務。
五、工作方法和步驟。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采取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方法進行。整個工作能夠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完成外出考察、工作方案、補貼標準制定、成立區居家養老領導小組、確定試點社區等。
(二)試點階段(10月上旬—2月底)。
1、調查摸底(09年4月上旬—8月中旬)。對試點社區的老年人家庭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老年人家庭的底數和真實需求,建立老年人數據庫。
2、開展試點(09年8月中旬—10月底)。對試點社區進行重點指導、重點跟蹤。
(三)總結階段(11月上旬—12月底)。總結試點社區工作經驗,為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帶給借鑒。
經費的籌措采取區、街道二級負擔為主和社會各界及熱衷慈善事業人士“捐一點”,經濟條件許可的老人“籌一點”的辦法,保證“居家養老”服務有必要的經費,并逐年有所增加。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四
(試 行)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其日常生活照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為加快我街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區民政局《關于印發寶安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深寶民[2007]46號)精神,結合我街道社會福利社會化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滿足我街道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保障老年人群體中的高齡老人(80歲以上)和特殊群體老人(包括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下同)為重點,堅持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的改革發展方向,積極構建政府主導、社區參與,以居家養老為主體、福利機構養老為重點,多層次、多類型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引入社會資源,鼓勵養老服務市場競爭,從而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體貼的專業化服務,不斷提高我街道社會福利服務的整體水平,促進我街道養老服務業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實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
(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先重點保障高齡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原則。
三、服務對象、內容
我街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向具有松崗戶籍60歲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樣化的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根據老人的實際情況分為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無償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松崗戶籍的“三無”老人;低償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松崗戶籍的高齡老人、特殊群體老人;有償服務的對象為有經濟來源并需要居家養老服務的老人或者社區居民。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載體實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法,培育和發展社區民間組織,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載體之一,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區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區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
四、補助對象及標準
對松崗戶籍的高齡老人、特殊群體老人,政府實行貨幣化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享受補助的條件、標準如下:
(一)60歲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護),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三)60歲以上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即享受定期補助的優撫對象,含“五老”人員)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四)80歲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上述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服務補助只能用于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不得用于支付藥費或購買其他商品等。
五、服務補助申請程序和審批程序
(一)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或其親友,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未設社區工作站的,由居委會負責,下同)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并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60歲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深圳市、區、街道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2、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深圳市、區、街道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60歲以上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五保供養證明》;(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4、60歲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5、60歲以上重點優撫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6、80歲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真實可靠,由社區工作站查驗并蓋章。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工作站初審。社區工作站收到相關申請后,凡申請材料齊備的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應予配合。社區工作站須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工作站上報街道社會事務辦。
2、街道社會事務辦復審。街道社會事務辦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不同意補助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服務機構、方式
(一)服務機構: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區民間組織。
(二)服務機構的確認:由街道辦在轄區內選定1–3家符合條件的機構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三)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在這些機構內自行選定服務機構。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或者向轄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七、撥付方式和資金渠道
(一)撥付方式。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由街道社會事務辦將服務記錄本和服務消費卡發給其本人,將工時記錄表發給服務機構,根據服務記錄本和工時記錄表記錄的服務時間和應付金額,在補助資金額度內,每季度撥付補助資金給服務機構。本季度內沒有用完補助資金額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實際發生金額給予補助。
各社區和服務機構應及時將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情況匯總后(包括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總額等)報街道社會事務辦。
(二)資金渠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資金來源按“三個一點”的方式籌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點,區財政出一點,社會和個人出一點。補助對象超出補助額度部分的服務費用,由補助對象個人支付。
八、監督與考核
(一)管理監督。社區工作站每季度檢查一次申請人的居家養老服務記錄本,檢查補助資金是否用于居家養老服務,并將檢查情況報街道社會事務辦。
街道社會事務辦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的申請和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如發現有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應立即停發并追回已騙取的補助金,同時取消當事人享受補助金的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考核評定。街道辦每年對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及群眾滿意度進行一次考核評定,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級別。評定級別為合格的,責令其進行整改,在限期內達到優良水平;評定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為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資格(考核評定制度另行規定)。
九、組織實施
(一)組織機構。
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工委委員彭奕文擔任,副組長由社會事務辦主任文鳳英、財政辦主任文偉雄擔任,成員由各社區黨支部書記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辦公室主任由文鳳英兼任。
(二)實施步驟。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2)各社區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進行調查核實;
(3)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宣傳工作,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和各項內容家喻戶曉。
2、實施階段:2007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協會在全街道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街道社會事務辦和各社區工作站要做好具體組織、審核把關、協調、管理、服務等工作,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加強監督。街道社會事務辦和各社區工作站要認真履行職能,既要嚴格把好補助對象資格的審核關,又要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督,確保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和質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傳工作。各社區、單位要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敬老、社區助老、家庭養老的良好風氣。
附件:《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修訂了2010年印發的《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先重點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原則,推進全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方案》明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服務形式。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載體實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務,鼓勵、推動民間化市場的發展,由市場根據老人需求提供服務。
《方案》明確,對具有深圳戶籍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體老人(以下簡稱“受助人”),政府實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享受補助的條件、標準如下: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60歲以上“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此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普惠的原則,對有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老人制定補助標準更高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經費由各區財政列支。
《方案》明確規定了服務補助的申請程序、審批程序和撥付方式,同時明確,為保證專款專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以居家養老消費券形式發放給受助人,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消費券的發放和管理。
《方案》要求,市、區民政部門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申請、管理使用情況、服務機構的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各區民政部門根據《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服務機構進行申請受理、評估、簽約等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推進,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整體發展規劃;區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作用,要認真組織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嚴格把好受助人資格的審核關;要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督,對服務質量進行適時評估,確保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和質量。市民政局將適時組織對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檢查,以保證該項工作的健康發展。
《方案》要求,建立對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的動態管理機制,隨時調整受助人,實現應補盡補。加快全市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工作,逐步實現全市網絡化覆蓋,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檔案,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為老服務水平。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在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有效對策和措施,以推進全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健康發展。《方案》指出,本實施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2008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的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08〕213號)同時作廢。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五
社區的居家養老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關注和關愛老年弱勢群體,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原則,進取探索居家養老服務的新路子,在上級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鼓樓區金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緊緊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樂開展工作,我們社區今年主要做以下幾項:
(一)大力宣傳居家養老工作,使社區居民更了解這種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依托、養老服務所等專業機構為服務實體、以老年人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為主要資料,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社會各界與志愿者廣泛參與,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供給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資料的社會化服務新模式。
(二)進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網絡,逐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使居家老人能獲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關愛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對轄區內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齡老人、特困老人、殘疾老人、老模范等五類服務對象,視不一樣情景給予更為進取和加倍的照顧和服務。
(四)探索多樣化、多層次的服務方式。根據不一樣對象、不一樣需求的老年人,進取探索福利化、社會化、市場化服務和無償、低償、有償相結合的服務方式,使廣大老年人得到更為實惠、方便、快捷的服務。
(五)突出生活照料網絡的覆蓋和完善,為有需要的老年人供給托老、購物、配餐、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各種生活上的服務。
(六)關注老人健康問題,開展社區老人健康體檢活動。定期上門走訪,為老人測血壓,測血糖,免費按摩,免費保健,進取開展老年人保健宣傳。
(七)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為老年人帶去精神上的享受,進一步豐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級各部門的支持下,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取得了必須在成效,但離上級的要求,居民群眾的需求還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立足實際,依托居家養老服務站平臺,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至上的工作理念,進一步豐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斷提升老年人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滿意度,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躍上新臺階。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六
為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大力推進居家養老工作,強化居家養老服務建設,根據居家養老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結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際狀況,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活動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促進家庭和諧、鄰里和諧、社會和諧為宗旨,以科學發展為統領,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以關注社會養老事業、改善困難老人生活條件為目的,以老有所有、老有所為、老有所為為目標,構筑以市場為主體、社區為依托、社區服務為紐帶的居家養老為基礎的為老服務體系,以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斷提高社區社會福利服務的整體水平,促進居家養老院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模式。
依據社區現有的工作實際狀況,根據老年人的服務需求,依托社區為老服務體系,對老年人實行助餐、助潔、助醫、助困、助急、助樂“六助”服務,實現社區養老服務的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服務目標。
三、基本狀況。
截止底,園藝社區60歲以上老年人達1385人,占總人口比例12.8%,并且每年都在不同程度的增長。根據這一數據顯示,進一步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建設,擴大服務項目,已成為必然的趨勢。
四、工作原則。
(一)堅持社區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老人自愿申請的原則。
五、服務對象。
1、服務對象為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有勞動潛力的轄區內的廣大居民。
六、工作步驟。
(一)調查階段。
由社區牽頭組織,對本轄區內的居民活動狀況進行登記,透過調查,對服務需求進行分類、匯總。
(二)啟動階段。
在“六室一堂”的基礎上,社區增添了新的醫療器材、健身設施和活動場所,對原有的設備進行調換,及時更新娛樂環境及食堂的飲食計劃,切實加強居家老年人的各項工作。
(三)收費標準。
依照居家養老的管理模式,帶給養老院式的服務。
1、60歲以上的老年人,凡在社區享受“六助”服務的,均按低償收費標準執行,實行會員制標準為1元/人/天,按天計費。
2、凡屬社區內的居民,凡在社區享受娛樂活動項目的,服務標準為5元/人/天,按天計費。
3、在社區內享受助餐的老年人,按低償服務標準收取費用,3-5元/人/天。
4、60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社區內均可享受到免費義診等醫療服務。
5、日間照料室則按照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收取費用,元/人/天。
全面啟動虛擬養老院的各類服務項目,為有服務需求意向的老年人帶給優質服務。
七、工作要求。
(一)要用心配合,發揮職能。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涉及面廣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相關部門的用心配合、共同努力,充分發揮牽頭組織作用,繼續挖掘社區潛能,發揮自身優勢,為居家養老服務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二)要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充分整合社區資源,精心組織實施,按要求建立健全老年人檔案和服務網絡,及時掌握老年人的相關信息。要加強宣傳推廣,大膽嘗試,借助社會力量發展居家養老工作;要加強管理,確保居家養老工作健康有序快速發展。
(三)要定期總結,定期匯報。及時了解掌握社區居家養老院的工作進展及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社區要定期向上級居家養老部門匯報工作狀況,以便把握好工作方向,為今后的養老工作總結經驗。
八、組織領導。
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發展居家養老院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社區居家養老院的建設工作,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推行,特成立園藝社區居家養老院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xxx。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七
為構建協調發展的社會化養老助殘服務體系,促進老年人和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石景山區制定居家養老辦法。
一是建立石景山區“孝星”評選表彰制度。為弘揚孝敬父母、關愛老人的傳統美德,促進公民思想道德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禮貌建設,在全區開展“孝星”評選表彰活動,推選出尊老、敬老、愛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對既能弘揚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又能體現關愛老人、共建和諧時代精神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組織新聞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推廣,用心營造良好的社會風尚。
二是建立居家養老(助殘)券服務制度和百歲老人補助醫療制度。為滿足老年人和殘疾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貼合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發放養老(助殘)券。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補貼經費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區財政按1:1比例分擔,16至79周歲殘疾人補貼經費由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承擔。
三是建立百歲老人補助醫療制度。為進一步提高百歲老人的醫療福利待遇,由區民政局向具有石景山戶籍的100周歲及以上人員發放市老齡辦統一印制的《北京市百歲老人津貼和醫療補助領取證》,老年人憑證享受百歲老人補助醫療待遇。
四是建立社區養老(助殘)餐桌。為解決老年人、殘疾人的用餐困難,利用社區公益性用房、單位內部設施、居民空閑房屋等社會資源建立養老(助殘)餐桌。為老年人和殘疾人帶給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務,并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帶給家庭送餐服務。
五是建立社區托老(殘)所。為解決老年人、殘疾人日間生活照料困難,利用現有的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動站)、社區“殘疾人溫馨家園”、職業康復中心等服務場所和社會空閑房屋及家庭空間建立社區托老(殘)所,帶給老年人、殘疾人的日間托管服務。
六是招聘居家服務養老(助殘)員。為推進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工作,街道聘用5至7名養老(助殘)員,社區至少聘用1名,宣傳居家養老(助殘)政策;對老年人、殘疾人進行巡視探訪,了解服務需求,收集、匯總、整理、反饋老年人和殘疾人的需求信息及對服務質量的評價信息;組織、監督服務工作;負責養老(助殘)券的發放、回收、結算;負責老年人優待卡、高齡津貼的發放。
七是配備養老(助殘)無障礙服務車。為方便組織老年人和殘疾人參加社會活動,統一為街道配發一輛具有無障礙功能、帶有全市統一標識的養老(助殘)無障礙服務車,主要用于社區托老(殘)所、社區“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動站)、社區“殘疾人溫馨家園”、職業康復機構和扶貧助殘基地開展活動。
八是開展養老(助殘)關懷服務。為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開展精神關懷服務,整合和開發轄區心理咨詢服務資源,依托“96156”社區服務熱線,發揮各類心理咨詢專業組織和社區市民校園、老年校園的作用,組織專業人員為老年人、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帶給心理咨詢服務和相關知識培訓。
九是實施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為給居家生活的老年殘疾人帶給在洗澡、如廁、做飯、戶內活動等方面的便利,逐步對有需求的老年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該項工作納入市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工程,所需經費由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承擔。
十是為老年人(殘疾人)配備“小幫手”電子服務器。為使老年人和殘疾人享受生活、就醫、交通、購物、社交等電子信息服務,在個人自愿申請、購買的基礎上,采取政府前端價格適度補貼方式,有計劃地向具有石景山區戶籍、有使用需求并具備使用潛力的65周歲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歲重度殘疾人帶給便攜式“小幫手”電子服務器。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八
社區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下面帶來社區居家養老實施方案,歡迎閱讀。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其日常生活照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
為加快我街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區民政局《關于印發寶安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深寶民[20xx]46號)精神,結合我街道社會福利社會化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滿足我街道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保障老年人群體中的高齡老人(80歲以上)和特殊群體老人(包括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下同)為重點。
堅持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的改革發展方向,積極構建政府主導、社區參與,以居家養老為主體、福利機構養老為重點,多層次、多類型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
引入社會資源,鼓勵養老服務市場競爭,從而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體貼的專業化服務,不斷提高我街道社會福利服務的整體水平,促進我街道養老服務業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實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
(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先重點保障高齡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原則。
三、服務對象、內容
我街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向具有松崗戶籍60歲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樣化的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根據老人的實際情況分為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
無償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松崗戶籍的“三無”老人;低償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松崗戶籍的高齡老人、特殊群體老人;有償服務的對象為有經濟來源并需要居家養老服務的老人或者社區居民。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載體實行多元化。
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法,培育和發展社區民間組織,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載體之一,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區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區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
四、補助對象及標準
對松崗戶籍的高齡老人、特殊群體老人,政府實行貨幣化居家養老服務補助。
享受補助的條件、標準如下:
(一)60歲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護),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三)60歲以上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即享受定期補助的優撫對象,含“五老”人員)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四)80歲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上述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
服務補助只能用于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不得用于支付藥費或購買其他商品等。
五、服務補助申請程序和審批程序
(一)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或其親友,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未設社區工作站的,由居委會負責,下同)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并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60歲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深圳市、區、街道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2、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深圳市、區、街道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60歲以上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五保供養證明》;(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4、60歲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5、60歲以上重點優撫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6、80歲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真實可靠,由社區工作站查驗并蓋章。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工作站初審。
社區工作站收到相關申請后,凡申請材料齊備的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
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應予配合。
社區工作站須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工作站上報街道社會事務辦。
2、街道社會事務辦復審。
街道社會事務辦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
對不同意補助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服務機構、方式
(一)服務機構: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區民間組織。
(二)服務機構的確認:由街道辦在轄區內選定1–3家符合條件的機構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三)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在這些機構內自行選定服務機構。
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或者向轄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七、撥付方式和資金渠道
(一)撥付方式。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由街道社會事務辦將服務記錄本和服務消費卡發給其本人,將工時記錄表發給服務機構,根據服務記錄本和工時記錄表記錄的服務時間和應付金額,在補助資金額度內,每季度撥付補助資金給服務機構。
本季度內沒有用完補助資金額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實際發生金額給予補助。
各社區和服務機構應及時將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情況匯總后(包括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總額等)報街道社會事務辦。
(二)資金渠道。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資金來源按“三個一點”的方式籌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點,區財政出一點,社會和個人出一點。
補助對象超出補助額度部分的服務費用,由補助對象個人支付。
八、監督與考核
(一)管理監督。
社區工作站每季度檢查一次申請人的居家養老服務記錄本,檢查補助資金是否用于居家養老服務,并將檢查情況報街道社會事務辦。
街道社會事務辦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的申請和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如發現有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應立即停發并追回已騙取的補助金,同時取消當事人享受補助金的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考核評定。
街道辦每年對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及群眾滿意度進行一次考核評定,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級別。
評定級別為合格的,責令其進行整改,在限期內達到優良水平;評定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為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資格(考核評定制度另行規定)。
九、組織實施
(一)組織機構。
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工委委員彭奕文擔任,副組長由社會事務辦主任文鳳英、財政辦主任文偉雄擔任,成員由各社區黨支部書記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辦公室主任由文鳳英兼任。
(二)實施步驟。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2)各社區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進行調查核實;
(3)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宣傳工作,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和各項內容家喻戶曉。
2、實施階段:20xx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協會在全街道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街道社會事務辦和各社區工作站要做好具體組織、審核把關、協調、管理、服務等工作,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加強監督。
街道社會事務辦和各社區工作站要認真履行職能,既要嚴格把好補助對象資格的審核關,又要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督,確保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和質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傳工作。
各社區、單位要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敬老、社區助老、家庭養老的良好風氣。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關于“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精神以及省委、省的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意見》(省發〔20xx〕22號)和市委市區政府有關指示,加強和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我市養老服務業深入、健康發展,探索政府資助老年人,特別是困境老年人養老的途徑和辦法,努力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體貼的專業化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堅持先重點保障特殊困難群體老人和高齡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原則;堅持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與社區義務服務、鄰里互助相結合原則;實行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原則;實行統籌規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原則。
積極組織、引導志愿者服務隊伍參與的原則;嚴格管理、服務、申報程序的原則。
三、服務對象、內容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向xx戶籍的城市社區居家老人,提供多樣化的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根據老人的實際情況分為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
無償服務對象為具有xx戶籍的“三無”老人;低償服務的對象為具有xx戶籍老年群體中的高齡老人(80歲以上)和特殊群體老人(包括分散供養的低保老人、重點孤老優撫老人、市級以上老年勞動模范,下同);有償服務的對象為有經濟來源并需要居家養老服務的老人或者社區居民。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通過機構服務、專業組織服務、志愿者服務、義工服務、鄰里互助服務等多種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行、助醫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務。
改革創新服務方式,培育和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機構服務,為老年人或社區居民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四、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一)年滿60周歲、未入社會福利院、敬老院供養的城鎮“三無”老人,通過中介組織評估,分為自理、介助、介護類別,分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時、15小時、20小時的標準,由當地政府向社會服務機構購買服務。
(二)年滿65周歲、子女殘疾無能力照料的、享受低保待遇或處于低保邊緣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滿65周歲,獨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重點孤老優撫對象、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按照每人每月10小時標準,由當地政府向社會服務機構購買服務。
(三)年滿80周歲,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通過中介組織評估,按照每人每月10小時標準,由當地政府向社會服務機構購買服務。
符合上述條件但已入住公辦福利機構的老人,不享受以上補助。
所需資金納入區縣財政預算。
市級財政視各區縣工作開展情況給予獎補。
五、嚴格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或其親友,可到戶籍所在地的常住社區服務中心申請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并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條件
(1)“城鎮社區”,以老年人本人戶口為準。
(2)“獨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是指老年人本人或夫妻獨立生活,未與子女居住生活在一起(指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由所在社區居委會認定。
(3)“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殘疾無能力照料”、“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重點孤老優撫對象”須有有效證明。
2.申報登記手續
凡符合條件規定的老年人,可由老年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到所在社區居委會進行申報登記。
人戶分離(老年人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只要老年人本人符合享受居家養老的政策規定,可在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申報登記。
年滿65周歲、子女殘疾無能力照料的或享受低保待遇的、處于低保邊緣家庭中的老年人須提交:1、《市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申請表》;(2)《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子女殘疾證(帶原件備查),(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年滿65周歲,獨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重點孤老優撫對象須提交:(1)《市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申請表》;(2)優撫對象證明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社區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年滿65周歲,獨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須提交:(1)《市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申請表》;(2)市級以上勞動模范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3)社區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年滿80周歲,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須提交:(1)《市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申請表》;(2)社區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證明;(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真實可靠。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居委會初審。
社區居委會收到相關申請后,凡申請材料齊備的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
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應予配合。
社區居委會需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居委會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辦事處復審。
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復審意見,報區縣民政局。
3.區縣民政局核準。
區縣民政局收到街道辦事處的復審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準,由各區縣民政部門委托社會評估組織進行身體狀況評估,確定申請人自理、介助、介護級別。
對同意政府購買服務的,發給《市社區居家養政府購買服務核準通知書》;對不同意補助的,發給《市社區居家養政府購買服務不予補助通知書》,說明不予補助理由。
(三)資金撥付方式
1.資金籌集。
政府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服務所需資金,通過財政預算、福彩公益金資助、社會捐助、個人負擔等多種方式解決。
2.補助資金拔付。
市財政局會同市民政局根據各區縣工作開展情況(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金額等),給予一定補助。
由各區縣負責本區補助資金的結算、兌換工作。
3.服務券形式及管理。
社區居家養老采用居家養老服務券(以下簡稱“服務券”)的形式發放給補助對象。
市民政局統一印制服務券,每年初按各區縣上報的數量發給各縣區民政局。
由各區負責本區服務券的下發和管理,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服務券的兌換、結算和回收工作。
4.服務券發放。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由各區縣民政局發放《市社區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通知書》、《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記錄本》及與補助同等面值的服務券。
服務券由各區縣民政局按季度發放,補助對象需當季用完服務券,本季度內沒有用完服務券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實際使用額度給予補助。
5.服務券使用。
補助對象憑服務券向區縣民政局確認的服務機構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服務券不能跨季度使用,超出服務券票面金額的由補助對象個人用現金支付。
6.服務券回收。
服務券使用完畢或因故終止,應由街道辦事處統一回收保存,進行造冊登記履行有關簽名手續,并與所支付資金憑證一并入帳備查。
(四)管理監督
1.社區服務中心每季度統計本轄區服務券的實際使用額。
并將檢查情況報街道辦事處, 經街道辦事處核查無誤匯總,報區縣民政局作為繼續撥付補助資金、服務券的依據。
2.為了保證服務的真實性和了解服務的質量,社區工作站每季度要派人員電話或上門回訪補助對象,并抽查補助對象的服務協議、服務記錄本、雇傭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查看服務券是否當季用完、是否有弄虛作假情況,每季度的回訪或抽查補助對象人數不少于本轄區補助總人數的50%以上。
3.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申請、管理使用情況、服務機構的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4.法律責任。
服務券只能由補助對象用于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對象或其它人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服務券或將服務券挪作他用的,應返還已被騙取或已挪用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被終身取消享受居家養老補助的資格。
服務機構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結算的,應返還已騙取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取消其提供服務的資格。
服務券印制單位違規印制、使用服務券的,對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賠償責任,同時取消其印制的資格。
其它單位或個人未經民政部門同意,偽造、變造或出售服務券的,對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上述行為,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服務機構和服務方式
(一)服務機構
1.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2.經衛生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和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3.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區民間組織;
4.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的可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單位。
(二)服務機構的確認
1.區縣民政局與經確認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服務機構簽訂委托服務協議,約定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項目。
接受委托的服務機構應與接受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按照與區縣民政局協議約定的項目進行服務,接受服務對象在補助的金額范圍內使用服務券結算居家養老服務費用,并定期向服務對象所屬轄區街道辦事處申請兌換服務券。
確認服務機構的具體辦法、委托服務協議、居家養老服務協議由各區縣自行制定,并報市民政局、財政局備案。
2.各區縣民政局列出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名冊及服務內容、價格,由社區服務中心將名冊予以公布,供補助對象選擇。
3.鼓勵上述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老年醫學、護理學、心理學、營養學、管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補助對象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三)服務方式
為老年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心理咨詢、臨終關懷、家政等服務的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具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補助對象在區縣民政局確認的服務機構中自行選定服務機構并簽訂服務協議。
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七、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居家養老服務是融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于一體的社會化服務工作,代表著社會化養老服務的`發展方向。
各區縣要高度重視,積極推進,切實抓好落實并成立專門領導小組,依托區縣社會福利中心或專業養老機構,設立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承擔居家養老服務的協調管理職能,社區社會福利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居家養老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要及時收集老年人的相關信息,并根據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協調服務實體提供多種服務。
各級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要有專人負責,健全工作制度。
(二)加強管理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長期發展的重要業務,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頭緒多,任務重,各區縣要增加管理力量,配備人員,以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三)精心組織,加強監督。
各區縣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作用,要認真組織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要嚴格把好補助對象資格的審核關,既要應補盡補,又要防止虛報、瞞報,以確保補助對象的不錯、不漏。
申報登記工作每年集中組織一次,一般于每年10月份由市民政局統一部署,區縣民政部門和街道(鄉鎮)負責,社區協助,11月份報市民政局備案,次年組織實施。
20xx年申報登記工作于11月30日前全面結束,12月份開始實施。
因特殊情況漏掉登記的,由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自行安排基層接受申報登記的時間,原則上每季度集中一次報市民政局備案。
各區縣在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及時上報市民政局、財政局。
為營造和諧文明的社區人文環境,更好的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現社區內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樂的目的,特制訂天后宮社區居家養老實施方案如下:
一 基本形式
按照七個堅持的原則,以街道牽頭,社區負責承辦的方法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其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
使區內老人既不需離開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顧,先重點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齡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
努力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養老選擇。
二 、 運作規劃
社區擬設立一個居家養老聯絡站,并指派專人負責居家養老計劃的籌劃,定期安排走訪慰問活動。
在充分利用社區現有資源基礎上,投入專項資金再添置完善設施,建立社區養老平臺,精心為老人提供有償及無償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主要工作及職責:與周邊商家簽訂送餐,家政服務等有償服務,聯系好社區醫院對無法出門的老年人實行上門診治,動員志愿者,義務為孤寡老人進行上門服務,服務項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詢,法律咨詢等。
并依托社區原有設施,室內健身活動室、棋類牌類室、圖書室,多媒體字,康復保健、文化娛樂、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戶、送餐、陪護等服務。
三 服務原則
1、無償服務對象。
主要包括年滿70周歲城鎮“三無”(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邊無子女照顧的低保老人、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以及百歲老人等。
2、低償服務對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轄區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種救助的80歲以上高齡“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經濟來源但生活仍很困難的老年人。
3、有償服務對象。
有一定經濟能力、需要上門照料等服務的老年人,以自費的形式購買服務。
4、志愿服務對象。
由志愿者服務隊伍上門為社區老年人,重點是孤寡老人、高齡空巢老人,病殘失能老人提供服務。
四、服務內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為重點,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護理等服務,同時兼顧老年人文化娛樂、學習教育、體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詢等服務,服務內容可先易后難,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務。
主要通過相應的聯系制度,充分發揮助老服務員、社區工作者、鄰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生活照料服務。
主要包括日間托老、購物、配餐、送餐、陪護等特別照料的服務和洗衣、打掃衛生、家電維修等一般家政服務。
醫療保健服務。
主要通過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為社區老人提供健康咨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復治理、心理衛生、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五、服務方式
日間照料。
社區設立日間照料服務室,為老人提供托管照顧、午休餐飲、康復娛樂等日間照料服務。
上門服務。
服務對象是社區全體老人,重點是年齡超過70周歲的老人、身患殘疾的殘障老人、患有多種慢性疾病的體弱老人。
志愿服務。
社區老年服務社充分挖掘社區現有資源、整合義工、志愿者等社會人力資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務隊伍,義務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傳等服務。
鄰里互助。
以社區老年服務社為紐帶,在鄰里之間開展為空巢老人當管家的活動,“生活管家”負責老人日常生活服務,與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掃衛生等等。
六、政府購買服務
(一)享受條件
70周歲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邊緣戶)救助對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購買的服務。
(二)享受標準
無償服務對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時的上門服務;低償服務對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時的的上門服務。
無償、低償服務對象的服務費用由政府按每小時8元的標準負擔。
(三)實現方式
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統一憑“居家養老服務券”免費享受每月10-20小時的上門服務;政府按月將服務券發放給無償(或低償)服務對象,服務對象使用該券支付上門服務人員服務費;服務人員憑該券到街道結算兌現服務費用。
該券由市民政局統一格式、各區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組織發放,服務券可在同一年度轉結使用。
七、申請和審批程序
1.申請。
符合無償、低償服務對象條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區提出申請,填寫《安慶市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申請評審表》。
申請時需提交《安慶市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申請評審表》(一式三份)、3張2寸免冠照片;同時交驗申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和低保證(符合低償服務對象條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單位或勞動部門開具的低收入證明)等原件。
2.初評。
社區要及時受理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申請,嚴格按照享受條件進行初評并簽署社區意見,然后將有關材料上報所在街道。
3.審核、審批。
所在街道負責組織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的評估工作,將評估結果在社區公示并簽署街道評審意見,對《申請評審表》進行編號后報送區民政局審批、備案。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九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服務形式。它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補充與更新,是我國發展社區服務。
全面推動居家養老服務,是破解當前日趨突出的養老服務難題,切實提升廣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質量的重要內容;是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優良傳統,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選擇;是促動家庭和諧、社區和諧和代際和諧,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快發展服務業,擴大就業渠道和促動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針,以創建和諧社會、和諧社區為目標,以家庭養老社會化為目的,根據老年人自愿選擇的養老方式,構筑以市場為主體、以社區為依托、以社區服務熱線為紐帶,以居家照料服務為主要內容,面向全縣老年人的縣、鄉鎮(辦事處)、社區三位一體的居家養老新模式,促動全縣社會養老事業健康發展。
本著“政府扶持、市場化運作、信息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的原則,先期在桃林鋪鎮、雙柳樹鎮、仁和鎮、黃寺崗鎮、張集鄉、白店鄉、定城辦事處7個鄉鎮辦事處各選擇一個社區(村)展開試點,并在鄉鎮敬老院的基礎上成立本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下設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四個服務項目,在定城辦事處中山等社區率先成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為本轄區有居家養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納入服務范圍,滿足老人居家養老需求,為他們提供有償、低償、無償的養老服務,使老年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老有所助、老有所樂。在試點探索、示范帶動基礎上,逐步在全縣鋪開。構建覆蓋全縣老年人口的居家養老體系。
(一)運行機制市場化。居家養老事業要按照產業化運作和市場化經營的思路發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補貼、工資)制度、“合同”責任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努力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的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
(二)服務對象公眾化。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確保社區(村)60周歲以上生活困難的高齡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優撫對象、傷殘老人、獨生子女和計生雙女父母老人、國家供養的'“三無”對象(無勞動水平、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無子女照顧的居家高齡困難老人提供無償和低償的居家養老服務。
(三)服務方式多樣化。以居家養老服務基本內容為基礎,根據不同老年家庭的需求,提供完善的個性化服務。開辦以日間照料為主要內容的日托所,讓需要日間照顧的老年人得到照料;興辦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因地制宜、人戶制宜展開集中、分散、包戶、聯戶、家政、“小時工”等多種形式的居家養老服務,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養老意愿,形成完整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四)服務隊伍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是新興的社區服務產業。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要在縣、鄉鎮民政部門的指導下,根據需求有計劃地優先在“4050”大齡失業人員中培訓養護員,逐步建立執業資格和職稱序列等級管理制度,提升居家養老服務隊伍的專業化水平。積極組織展開“居家養老”志愿者(義工)服務活動,擴大志愿者(義工)隊伍,為志愿者(義工)和需要照顧的老人牽線搭橋“結對子”,使志愿者找到奉獻愛心的舞臺,使老人得到實實在在的關愛,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一)醫療服務:以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為依托,以社區醫療服務站為基礎,建成養老服務的醫療網絡,展開醫療、康復、護理、健康教育、健康體檢、保健咨詢、心理咨詢、建立健康檔案等。
(二)家政服務:以家政服務公司為依托,向會員提供家政服務。
(三)飲食服務:由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成立居家老人餐飲配送分中心,向會員提供個性化、家庭化的三餐飲食服務。
(四)游藝服務:在社區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動室)為會員提供棋牌游戲。組織各類比賽活動。
(五)精神服務:由鄉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選派志愿者(義工)到會員家中陪同聊天、讀報、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等服務。
(六)服務:有條件的社區(村),由各社區服務站負責,將會員相關信息輸入電腦,接受會員的服務,同時,每天由接線員在約定時間內向會員撥打問安。
(一)建立組織。縣、鄉鎮(辦事處)成立領導機構,民政部門為居家養老的具體管理機構,負責居家養老政策、規章、制度的標準建設,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規劃運行情況實行指導和監督。
(二)調查摸底。對有居家養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由個人申請,經社區(村)調查摸底,對符合居家養老條件經初審合格,報鄉鎮辦事處民政部門審批。
(三)明確分工。組建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實體,在縣、鄉鎮(辦事處)民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負責居家養老工作的組織和具體實施。選聘身體素質好、責任心強、熱愛老齡工作的退崗下崗失業職工,培訓合格后,上崗為會員提供服務。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要規范化管理,做到“四統一”,即統一培訓、統一管理、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標識。為提升服務效率,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要配備必要的服務工具,為會員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四)選聘人員。縣、鄉鎮(辦事處)和社區(村)負責為居家養老工作選聘人員,根據實際需要,選聘不同層次、不同年齡、不同技能的服務人員,并確定服務人員的補貼標準,規定服務的內容和服務項目、時間等。
(五)面向社會。有居家養老需求的老年家庭個人申請,由社區(村)組織申報,經鄉鎮(辦事處)民政部門初審,報鄉鎮(辦事處)審定后,由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派服務員展開服務。
(六)增強保障。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為老年人服務,分為有償(含低償)和無償兩局部。家庭經濟條件較好能夠付一定的服務費。
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經批準,分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個人付費服務和局部付費等方式,解決服務人員報酬問題。同時,對社區(村)展開和成立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由縣給予一定的支持,各鄉鎮也應給予一定的配套資金支持。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十
為貫徹落實《民政部xx市人民政府推進民政事業綜合配套改革合作協議》、全國老齡辦會同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xx省民政廳《xx省居家養老服務示范活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推進實際情況,為完善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修訂本實施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滿足我市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保障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為重點,堅持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的改革發展方向,積極構建政府主導、社區參與,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照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多層次、多類型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引入社會資源,鼓勵養老服務市場競爭,從而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體貼的專業化服務,不斷提高我市社會福利服務的整體水平,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的健康發展。
(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
(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
(四)堅持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與社區義務服務、鄰里互助相結合原則;
(五)實行統籌規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原則。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服務形式。它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補充與更新,是我國發展社區服務,建立養老服務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向深圳所有居家老人。政府對xx戶籍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給予補助。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載體實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務,鼓勵、推動民間化市場的發展,由市場根據老人需求提供服務。
對具有xx戶籍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體老人(以下簡稱“受助人”),政府實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享受補助的條件、標準如下:
(一)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三)60歲以上“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規定,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為依賴他人護理的老年人,需xx市、區直屬醫院的診斷證明。
上述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各區也可根據本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普惠的原則,對本區有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老人制定補助標準更高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經費由各區財政列支。
(一)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人或其親友,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并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
(2)《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xx市、區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2.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
(2)xx市、區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60歲以上的“三無”老人提交:
(2)戶籍所在社區工作站或街道辦事處提供的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4.60歲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2)《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5.60歲以上重點優撫老人提交:
(2)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真實可靠。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工作站初審。社區工作站收到相關申請后,凡申請材料齊備的`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應予配合。社區工作站需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工作站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辦事處復審。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復審意見,報區民政部門。
3.區民政部門核準。區民政部門收到街道辦事處的復審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準。對同意補助的,發給書面核準通知書;對不同意補助的,書面說明理由。
(三)服務補助資金撥付。
市民政局根據區民政部門上報的情況(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金額等),按季度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通過市財政局撥付給區民政部門,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補助資金的結算、兌換工作。
(四)服務補助發放。
為了保證專款專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以居家養老消費券(以下簡稱“消費券”)形式發放給受助人,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消費券的發放和管理。具體管理按《xx市居家養老消費券管理暫行規定》。
(五)管理監督。
1.社區工作站每季度統計本轄區補助的實際使用額。并將檢查情況報街道辦事處,經街道辦事處核查無誤匯總,報區民政部門作為繼續撥付補助資金的依據。
2.為了保證服務的真實性和了解服務的質量,社區工作站每季度要派員電話或上門回訪服務機構、受助人,并抽查服務協議、服務記錄本等相關證明材料,以查看是否有弄虛作假情況,每季度的回訪或抽查受助人人數不少于本轄區補助總人數的5%以上,并作書面回訪記錄。街道辦事處要定期對服務補助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發放工作質量。
3.市、區民政部門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申請、管理使用情況、服務機構的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一)服務機構的類別。
1.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2.經衛生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和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3.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區民間組織;
4.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的可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單位。
(二)服務機構的管理。
1.各區民政部門根據《xx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服務機構進行申請受理、評估、簽約等管理工作。
2.鼓勵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老年醫學、護理學、心理學、營養學、管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受助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三)服務方式。
為老年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心理咨詢、臨終關懷、家政等服務的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具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受助人可在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中自行選定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并簽訂服務協議。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資金來源按“三個一點”的方式籌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點,區財政出一點,社會和個人出一點。具體資金渠道如下: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
(二)各區財政可對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進行配套資助。同時,承擔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關的管理、監督、評估等工作經費。
(三)受助人超出補助額度部分的服務費用,由受助人個人支付。
(四)動員和吸納民間資本投資興辦居家養老事業,鼓勵單位、個人對養老服務業的慈善捐助,促進投資主體、投資方式多元化發展。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居家養老服務是融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于一體的社會化服務工作,代表著社會化養老服務的發展方向。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積極推進,并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整體發展規劃;區民政部門要制定具體推進措施,做好本轄區居家養老服務綜合協調和監管工作;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等相關部門和人員要做好具體組織、審核把關、協調、管理、服務等工作,把該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管理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長期發展的重要業務,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任務都很繁重。各區必須增加管理力量,配備人員,以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三)精心組織,加強監督。區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作用,要認真組織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嚴格把好受助人資格的審核關,既要應補盡補,又要防止虛報、瞞報,以確保受助人的不錯、不漏。要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督,對服務質量進行適時評估,確保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和質量。市民政局將適時組織對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檢查,以保證該項工作的健康發展。
(四)動態調整,實現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對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的動態管理機制,隨時調整受助人,以實現應補盡補。要加快我市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工作,逐步實現全市網絡化覆蓋,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檔案,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為老人服務水平。
(五)加強宣傳和理論研究。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敬老、社區助老、家庭養老的良好風氣;加強理論研究,重點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立、服務的產業化發展、服務質量評估體系的建立、服務管理和運行機制、社區服務資源整合等問題的研究探討,為實際工作提供理論支持。
(六)總結經驗,創新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是我市開展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的一種新探索,各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在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有效對策和措施,以推進全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健康發展。
(一)消費券券只能由受助人用于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或其他人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消費券或將消費券挪作他用的,應返還已被騙取或已挪用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被終身取消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資格。
(二)服務機構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結算的,應返還已騙取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取消其提供服務的資格。
(三)消費券印制單位違規印制、使用消費券的,對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賠償責任,同時取消其印制的資格。
(四)其它單位或個人未經民政部門同意,偽造、變造或出售消費券的,對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上述行為,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本實施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x月x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的xx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xx號)同時作廢。
2.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取消80歲以上的xx戶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標準給予補助(消費券)的規定,變更為發放高齡老人津貼,具體規定按《xx市高齡老人津貼實施方案》執行。
3.為了工作的順利銜接,保護老人的權益免受侵害。各區民政部門可根據本區高齡老人津貼的受理、發放情況,適當延期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停止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具體日期,最長延期可至本方案頒布日滿3個月止。
4.各區須加大工作和宣傳力度,在本實施方案公布一個月內,通過小區公告欄及其它公開方式告知相關群眾相關政策的改變,同時,盡快開展高齡老人津貼的受理、發放程序。
5.各區民政部門須以書面公告形式告知轄區群眾高齡老人津貼開始受理、發放時間和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停止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具體時間。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民政部《關于開展養老服務社會化示范活動的通知》和xx《關于實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開展村(社區)居家養老工作,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區)實際狀況,以保障社區老年人為重點,以滿足社區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娛樂、康復醫療、體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為出發點,組織發動各方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為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20xx年,已經建成的14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要繼續按既定職能正常開展養老服務工作,并且不斷擴大服務對象,創新服務內容、方式和機制;20xx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區都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為社區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開展福利服務,并適當兼顧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鄉一體化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
(一)建立組織網絡。
每個村(社區)都成立由村(居)委會主任任站長,負責民政或老齡工作的村(居)委會成員、村(社區)居民小組長、義工代表為成員的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領導小組,負責村(社區)的居家養老工作,并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服務站及時發放招募倡議書,組建居家養老義工服務隊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并根據隊員的特長、職業、年齡等分類登記造冊。
(二)調查服務需求。
居民小組長對居民小組內的各類老年人發放《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調查表》,對老年人的需求進行調查,并按照年齡分類匯總(如60周歲至69周歲、70周歲至79周歲、80周歲至89周歲、90周歲以上不同類型),對不同類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時將空巢獨居老人、困難老人、殘疾老人、百歲老人的服務需求單獨匯總。
(三)廣泛宣傳發動。
各居家養老服務站要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向居民發放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公開信和招募志愿者義工倡議書等形式,使廣大居民了解開展居家養老的目的和意義。發動居民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務站要根據實際制定《社區居家養老工作實施方案》、《社區居家養老工作計劃》、《社區居家養老工作職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承諾》、《社區居家養老考核制度》等各項制度,確保居家養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條不紊,運行規范。
來自 www.cdxkw.cn
(五)明確服務對象和內容。
各服務站必須根據老年人需求合理確定服務內容,與參加居家養老服務的單位、個人簽訂服務協議書。義工、志愿者服務隊員認領服務對象后,要簽訂服務承諾書。居家養老服務站要及時向村(社區)公示結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收費方式和服務電話等。每次服務后填寫服務情況反饋表。
(六)加強指導和監管。
區、鎮(街道)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站的業務指導和監管,督促各服務站正常、規范開展服務。定期組織培訓活動,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管理水平和養老服務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通過走訪調查、電話詢問等多種形式了解服務站開展服務的情況,確保資助資金全部用于設施改造和養老服務等方面。建立年檢制度,對符合受助條件的繼續完成資助,對不符合受助條件的,停止資助或追回已資助的資金。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十二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一種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xxxx服務中心為依托,以義務(志愿)服務和便民利民網點為服務資源,以上門服務和日托護理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獲得社會化的養老方式,是新時期新階段黨和國家一項得民心、恤民情的新舉措。區政府高度重視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積極建立健全社區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為拓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創造了條件。根據xxxxx號文關于印發《xxx市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實施辦法》精神,結合xx社區孤、老、困、殘較多的特點,制定《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xx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長”為目標,結合xx實際情況和社區再就業工程,積極構建政府主導、社區互助參與;居家養老為主、機構養老為輔、社會化服務為依托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動員社會力量,運用市場機制,完善社區為老服務功能,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按照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立足長效的發展思路推進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與扶持、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
(二)家庭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的原則;
(三)為老服務與推動再就業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先對特殊群體后逐步擴大的原則;
(五)堅持根據不同需求,提供相應養老服務原則;
(六)堅持無償、低償和有償相結合原則。
為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成立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x科,辦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兼任,成員由x個社區居委會xx專干組成,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建立x、xx兩級工作機構:
人員由xx科、xx社區服務中心有關人員組成xx居家養老服務站協助民政局確定該站的承辦形式,并負責指導社區居委會接受服務申請,對享受政府購買服務、補貼服務的對象進行評估和資格初審,協助開展服務技能培訓,組織服務隊伍開展上門服務。
主要由社區居委會專職人員、出租屋管理員組成。根據社區服務對象的分布,確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小組的設置。該小組協助受理政府資助對象的服務申請,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監督、反饋居家養老服務過程中的情況,負責對服務員日常工作進行評估、協調和指導。
xx60歲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戶籍與居住地均在xxx轄內,根據規定,目前暫定三大類9種人員:
a類:享受免費服務(每月可享受折合價值xx元的服務時間)。
1、在冊救濟的“三無”孤老;
2、低保戶里60歲以上的獨居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優撫孤老;
4、一等以上傷殘軍人;
5、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或獲得全國單項先進榮譽稱號的);
6、百歲老人。
b類:享受補貼服務(每月可享受折合價值xx元的服務時間)。
1、低收入困難戶里x歲以上的獨居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員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歲以上的獨居及生活自理困難的老人。
c類:享受補貼服務(每月可享受折合價值x元的服務時間)。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員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歲以上的獨居或僅與殘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除上述對象外,其他本轄區內的老人經自愿報名后,均可以“就近便利”的原則,享受有償或低償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主要依托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社區組織,對服務對象提供如下服務:
1、全托服務: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專業護理、康復理療、精神文化服務。分為全護理、半護理、一般護理。
2、日托服務:為社區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間護理照顧服務。
3、上門服務: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護理為主。
結合xx的實際情況,首先在x民政部門的指導下,啟動上門服務,待下一步各方面條件成熟,再逐步開展日托和全托服務工作。
從xx的實際出發,調動社會力量,構建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支撐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倡導以上門照料服務為主、社區照料服務為輔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1、開展以政府購買服務為導向的居家養老服務。
依托xx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組建服務隊伍,對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濟對象老人、獨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評估程序提供數額不等的政府購買服務,對其他老人提供自費購買服務。
2、提供多層次、多種形式的社區生活照料服務。
一是對高齡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門照料服務為主,提供醫療、康復、護理、家務等全方位服務;二是對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齡老人,運用日托中心、康復站等形式開展服務;三是對救濟對象、特困、獨居、高齡和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購買服務、義務服務、互助服務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服務;四是為低齡、健康老人,特別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體娛樂、醫療保健、家務料理等社區服務,并鼓勵支持他們參與社區公益活動。
3、為老年人家庭成員提供輔助,積極協助和鼓勵家庭成員承擔對老年人的照料責任。
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為老年人家庭成員進行護理等方面的相關培訓和指導,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設施。通過幫助家庭成員來滿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鞏固和加強家庭養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現有社區服務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養老服務作用。
xx社區服務中心必須設置為養老服務窗口;有條件的社區“星光老年之家”要為老年人開設日托、上門照料、送餐、陪護等服務項目,強化文娛、保健等服務功能,并搭建為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義務工作基地。
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有重點地穩步推進,要著眼于長遠發展,著力于建立長效機制。
(一)調查確定服務對象。組織專門調查人員開展對居家養老對象的摸查、歸類、審核、統計工作,及時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和需求動態,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庫。
(二)服務內容評估。由評估隊伍確定服務對象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服務時間。
(三)組建服務隊伍。
1、組織服務評估隊伍。評估隊伍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與xx中醫院醫生共同組成,負責上門對服務對象身體狀況、居家環境進行評估,確定老人需要護理的等級并確定需要服務的項目,建立老人個人居家檔案。
2、組織服務員隊伍。服務員隊伍由各社區提供,xx居家養老服務站進行篩選、錄用。結合xx再就業工作,重點吸納社區下崗職工,尤其是40—50歲的下崗職工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崗位上,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有組織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使之具有職業責任感和組織歸屬感,形成專業化隊伍,持證上崗。
著力開展以政府購買為導向的居家養老服務,目前xx需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有110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區老齡人口的比例不斷增長,為使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持續健康運作,現所需啟動經費約xx萬元。主要來源有:
2、低償收取有一定經濟能力的老年人除補貼外(政府購買部分養老服務)自負部分費用。
3、少部分由社會募集方式籌集的資金。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十三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xx市養老服務機構拓展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方案》(xx號)文件要求,推動整合我區優質養老服務資源,穩步推進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質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支持、家庭參與”的基本原則,有序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不斷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質量。
1.政府主導。堅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線作用,綜合考慮我區老年人實際需求,聚焦基本養老服務,合理確定試點建設床位數量與規模,遴選連鎖化、品牌化、規模化的養老服務組織,滿足老年人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2.專業支持。堅持社會力量在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有效發揮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養老服務組織的優勢和積極性,規范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提升服務質量。
3.家庭參與。加強宣傳倡導,引導老年人及其家屬積極參與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發揮家庭成員照護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養老的功能和水平,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愿望及需求。
通過整合社區醫療、康養、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優質資源,深度運用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推動實現“原居養老”的服務目標和“居家機構化”服務場景,老年人足不出戶即可獲得居家監護、衰弱干預、長期照護等專業化的機構養老服務,滿足老年期全齡段照護需求,形成可推廣的運營模式和成功經驗。
結合同安區實際情況,遴選具備較好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參與區級試點。以拓展老年人家庭養老床位為主要試點工作內容,到20xx年底前建設200張以上家庭養老床位。
按照行政區域劃分為2個片區,大同街道、汀溪鎮、五顯鎮、蓮花鎮為一個片區,祥平街道、新民鎮、西柯鎮、洪塘鎮為一個片區,開展2個試點服務項目。每個項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張家庭養老床位建設。
家庭養老床位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居家養老且有生活照護需求的輕度及以上失能等級(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點優先保障好本區戶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護需求的輕度及以上失能等級老年人(以下簡稱“政府兜底保障對象”),在此基礎上根據機構服務能力范圍,為其他有服務需求的服務對象老年人提供社會化服務。老年人的失能等級由第三方評估機構依據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級標準規范開展評估確定。服務機構需協助各街(鎮)、村(居)開展前期篩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務對象數據庫。
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服務對象老年人應當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護者,并由服務機構進行必要的照護培訓。孤寡、獨居等沒有家庭照護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暫不列入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服務對象,鼓勵其入住機構養老。鼓勵服務機構在開展家庭養老床位服務過程中,同步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活力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不納入家庭養老床位的補貼范圍,符合其他財政優惠政策的,依據相應政策執行。
服務機構應當參照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的配比標準,為設立的家庭養老床位配備必要的養老護理員。服務人員以服務機構(含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醫師、護士、康復師及社工為主,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科醫師和社區助老員協助配合。服務機構應當與其員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并為所有上門服務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服務機構可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整合資源、強化合作、形成合力。
1.家居改造。由服務機構根據對老年人的評估情況,對老年人居住的臥室、衛生間、浴室、客廳、走廊等關鍵位置進行必要的適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裝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包括緊急呼叫、語音或視頻通話、生命體征監測、感應報警等設備,以及居住環境適老化設施(附件2-3),服務機構對安裝的適老化智能化設施設備提供不少于一年質保期并負責維保。服務流程詳見附件4。
2.遠程監測。服務機構依托信息化系統和智能化設備將家庭養老床位納入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通過無感式監測實時掌握老年人身體變化和上門服務情況,并提供緊急援助。經老年人及其家屬同意之后,可根據需要安裝聯網視頻通話設備。
3.服務項目。家庭養老床位參照養老機構的管理規范和服務標準,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顧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涵蓋生活照料、個人護理、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務為必備項目(至少提供3種),其他項目由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需求定制個性化服務清單。每天上門服務時間不少于1小時,每月累計不少于30小時。原則上服務半徑在中心城區不超過15分鐘路程,偏遠農村地區不超過30分鐘路程,確保及時響應與服務可及。
涉及個人護理、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等醫療診療活動的服務項目,要求服務機構(含內設醫療機構)應當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醫師、護士、康復等專業人員,并按照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相關規定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報備審核手續之后方可開展,其服務對象和居所環境也應當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條件。
收費標準在參照當前養老服務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的基礎上,由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自主協商定價,按月收取費用,并約定好超出服務套餐(包)之外的單次服務收費方式。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結合服務項目、服務時間、服務頻次、收費價格等設置個性化、階梯式的服務套餐(包)。服務收費應當做到明碼標價、主動公示,并在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報區民政局備案。符合財政補助條件的服務對象老年人,由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向主管部門申報財政補貼,并相應扣減向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一)準備階段(20xx年x月)。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平臺、組建人員隊伍并進行培訓、采購相關設備。
(二)試運行階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2個示范點開展試運行,結合實際運營反饋情況,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與社區各方的融合,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
(三)經驗推廣(20xx年x月-20xx年x月)。完成試點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階段性任務,適時總結試點成功經驗,進行經驗交流和模式推廣。
(四)擴大成果(20xx年x月-20xx年x月)。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措施,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
(一)密切協作配合,加強風險評估。
區民政局負責牽頭開展業務指導和政策指引,指導探索開展符合老年人生活習慣、經濟實用、個性多樣的家庭照護服務。區財政局負責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區衛健局負責協調提供有關醫療支持。參與試點鎮街按照試點方案相關要求,負責抓好試點工作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具體問題。服務機構應為服務對象制定風險預案,在服務前做好各項服務安全預案與事項告知,服務中嚴格按照機構養老服務標準開展服務,服務完成后及時聽取老年人及家屬的反饋意見。
(二)定期跟蹤質量,開展評估驗收。
區民政局和參與試點的鎮(街)要加強對試點項目服務質量的考核評估,對試點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的跟蹤、監督、檢查、考核,對服務對象老年人及其家屬定期開展滿意度調查。區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適時組織開展全區試點成果評估驗收。
經階段性綜合評估,對試點成效顯著,且服務對象滿意率達95%以上的區試點養老服務機構,由市級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截至20xx年x月x日,試點服務機構建設運營不少于80張家庭養老床位的,予以xx萬元獎勵;建設運營不少于100張家庭養老床位的,予以xx萬元獎勵。建設運營家庭養老床位的數量,以試點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并實際開展服務、通過廈門市養老服務監管信息平臺實時上傳服務數據為準。服務對象滿意率由區民政局通過隨機抽查服務對象、詢問了解實際情況確定。
(三)強化財政支持,推進試點工作。
對納入區試點項目的養老服務機構,由區財政予以下列補貼:
1.建設補貼。本區戶籍政府兜底保障對象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根據實際建床費用,按照每張床位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適老化改造補貼不超過3000元、智能化改造補貼不超過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區居家適老化改造補助的老年人家庭,經評估無需進行二次適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適老化改造補貼;確有必要進行二次改造的,合計享受的適老化改造補貼總金額不超過3000元。
2.運營補貼。本區戶籍老年人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3.護理補貼。本區戶籍政府兜底保障對象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標準不低于入住養老機構的特定服務對象護理補貼標準。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補貼。已經享受殘疾人護理補貼的老年人,不再重復享受家庭養老床位的護理補貼。
在試點期結束后,家庭養老床位相關補貼政策可以繼續執行。有新補貼政策的,依據新政策執行。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十四
(一)建設探訪服務圈。
實施方式:通過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再由承接主體就近發展留守人員、物管員、網格員、村組干部、家庭醫生等老人身邊的人員,為老人展開定期探訪服務,提供包含關心關懷、信息咨詢、精神慰藉、助潔、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礎養老服務。探訪人員每月入戶探訪次數不低于3次,每次探訪服務費4元。
服務對象:提出申請的獨居、高齡、留守及其他困難老年人。主要包括:
(2)80歲及以上獨居老年人;
(4)僅與重度殘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5)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老年人。獨居是指不與子女及其他家屬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鎮(街道)居住)。
實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養老服務圈,有意愿并具備營業資質。
的服務單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發店、衛生站等)經審核后加入。
簽訂服務協議,老人持服務卷自主選擇服務方式(定點或上門)接受服務,滿意后付卷。服務分兩個檔次,一檔享受標準為500元/年。
二檔享受標準為300元/年。
服務對象:試點區域內提出申請的居家困難老年人,主要包括。
(1)散居特困供養對象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聽力言語出外)、獨居、80周歲以上老年人;
(3)居家養老困難的80周歲以上獨居老年人;
(4)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老年人;
(5)四類人員中一、二級殘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檔標準享受服務,其他的按二檔享受服務。
資金預算25萬元,由市級財政撥款。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展開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調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部署改革試點工作,分解任務,明確責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5月)。全面展開試點工作,定期召開改革試點工作推動會。建立督辦機制,制訂任務清單,增大督辦、檢查和年終考評力度。
(三)驗收評估階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展開總結提煉,形成書面總結,接受驗收評估。
(四)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6月—長期)。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實長效機制,鞏固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成果。
(一)提升理解,增強領導。成立以鎮分管領導為組長,社事辦主任為副組長,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的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協調推動機制,定期分析試點工作推動情況和出現的問題,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研究決定項目實施中的相關事項,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動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臺賬,強化監管。各村(社區)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分工,細化任務落實,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動。領導小組要增強對試點工作的考核和監督檢查,強化問責機制,對落實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三)統籌資金,保障運行。相關職能部門要統籌資金管理,保障改革試點資金落實到位、使用規范。對改革試點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改革試點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招標采購程序,堅持資金使用公開、建設單位公開、項目決算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杜絕暗箱操作。
(四)增強宣傳,營造氣氛。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發揮輿論宣傳導向作用,增強對展開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社會力量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共建的環境氣氛。廣泛宣傳在改革試點工作中涌現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號”等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養老服務工作的良好氣氛。重點宣傳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提升社會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識和水平,讓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中增強獲得感和幸福感。
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推廣篇十五
為了更好地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動省三項評比工作在我中心扎實開展,提高軍休服務水平,促進社會化、精細化服務,更好地發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作用,擬建立“居家養老呼叫系統”,特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省廳“關于開展第二屆星級服務管理機構評比”要求為指針,深入研究新時期軍休工作特點,用心利用社會服務力量,豐富軍休服務資料,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努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社會化軍休工作機制。
二、服務目標。
不斷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搭建居家養老服務現代化信息平臺,引進社會優質資源和服務力量,構建軍休二中心社會化服務網絡,促使軍休服務工作形態由條塊式轉轉成網絡式,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能。
三、服務對象。
中心全體軍休干部,重點是高齡、空巢、獨居、失能半失能的軍休老干部。
四、服務資料。
秉承“愛心、孝心、貼心”的服務原則,堅持“以服務樹形象,以真情暖人心”,針對我中心軍休干部的實際需求,居家養老呼叫系統著重做好以下幾項服務:
(一)24小時緊急求救呼叫服務。
軍休干部身體如突然感到不適,需要急救服務,可按“緊急求救鍵”(配備的“一鍵通”專用呼叫器、老人手機或升級版的固定電話終端),在120呼叫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同時自動彈出求救信息,軍休干部可直接與120通話,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會顯示出其詳細資料,中心值班人員會主動與軍休干部通話,了解狀況,并可在第一時間幫忙其聯系子女(可進行“三方通話”)。如軍休干部因病已不能正常通話,居家養老中心系統平臺可按照居家養老服務協議規定的程序啟動緊急救助方案,即一方面與120急救中心進行溝通,另一方面通知居家養老服務站、小區物業、鄰里互助小組或社區人員上門查看并處理。
(二)生活求助類“一鍵通”服務。
軍休干部有生活服務方面的需求,可按“生活求助鍵”(配備的“一鍵通”專用呼叫器、老人手機或升級版的電話終端),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系統會自動彈出求助信息,客服人員可根據軍休干部的服務需求建立工單,并派發到中心居家養老服務員或其他專業服務加盟商手中。在相應的服務人員按約上門帶給服務后,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會對該項服務進行跟蹤回訪,記錄服務質量和用戶反映。服務數據管理系統會對每一個求助服務從呼叫發起到結束進行記錄和統計。
(三)信息咨詢、處理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網絡信息平臺能夠透過“有線、無線、網絡”三種形式理解軍休干部的信息咨詢服務,如養老政策、火車車次、便民服務熱線等,中心平臺都能及時給予答復(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可向專業機構了解后再予以回復)。對于接收到的各項信息,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網絡信息平臺能夠自動處理,并構成表格、圖例等統計資料,便于相關部門統計、上報。
(四)健康管理、康復訓練服務。
健康管理,主要就是定點或上門對軍休干部進行身體健康“微體檢”。平臺利用健康體檢設備定期為軍休干部進行身體檢測,并同時將檢測數據上傳至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的健康管理系統中,健康管理系統會自動對其各類身體指標進行建檔,并構成波型、柱型分析圖。當軍休干部血壓、血氧、血糖、心電、體脂、體溫等任何一項數據與歷史檢測數據發生較大差別時,系統就會自動報警,這時平臺就會與該軍休干部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或相應的醫療機構聯系,對老人進行深入的身體檢測和治療。
康復訓練,主要是在健康管理的基礎上對軍休干部進行身體功能性康復練習。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理解專業培訓后,指導有肢體病癥的軍休干部進行針對性的康復訓練,或在專業治療師的治療期間,在可代替的狀況下按照治療要求和方法對軍休干部進行康復治療的介入。
(五)gps、gis老年人位置服務。
為保障軍休干部外出時產生的服務需求,便于軍休干部家人隨時了解老人所處方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網絡信息平臺能夠透過支持gps定位的手機,對軍休干部進行具體位置定位服務。
(六)心理慰藉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帶給主動關懷服務,針對軍休干部需求開展心理慰藉。中心平臺可透過語音、信息給老人發送語音、文字消息,資料包括:談心聊天、生日祝福、備忘提醒、保健養生、天氣預報、政策法規、老年活動等。平臺還能夠根據中心的要求發送諸如節日團拜、活動通知、要事通報等服務。
(一)場地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信息化網絡平臺辦公地點擬設在中心四站,利用站內閑置的辦公場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籌建。
(二)設備購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信息化網絡平臺所需要的軟硬件設備,由社會化部列出清單,上報市財政,透過政府采購進行配置。
(三)人員配備:中心需指派專人負責網絡平臺的運行、維護、監測及反饋,可探索以聘請專業社工、發動社會志愿者等方式,充實服務人員隊伍,為中心軍休干部帶給更加細致、專業的服務。
(四)網絡搭建:協調社會資源與中心共同搭建、管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信息化網絡平臺,吸引更多的機構和組織加入網絡平臺,逐步擴大網絡平臺的覆蓋面,為軍休干部帶給更加科學、高效、全面的服務。
以上是我們社會化服務部關于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的設想方案,具體狀況還有待于進一步落實。我們相信,透過一系列的居家養老措施的推動,后期運行標準的制定,監督機制的完善,在中心的領導下,大家齊心協力,必須能讓軍休工作再躍新臺階。期望此方案能為軍休服務事業的發展增添些許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