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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一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學生,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失業,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住所地同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系原告之母。被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職業)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原告系被告_______________與原告母親_______________再婚時的婚生女兒。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的母親_______________與被告_______________因感情不和在_______________民政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_________________原告隨母親共同生活,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_________元,直至原告獨立生活時為止。但離婚后,被告僅支付_____個月生活費,此后未再按協議約定給付撫養費。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規定訴至貴院,請求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二
尊敬的審判員:
四川英特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受本案被告成都溢陽茶壺餐飲娛樂有限公司、雷云友、王仕春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參與訴訟的代理人。接受案件后,我進行了必要的調查取證,現經開庭調查,根據查明的事實,結合相關證據和法律,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物業服務合同均屬無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2款明確規定,前期物業服務應當通過招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而本案的前期物業服務公司不是通過招標的方式選聘,故違背了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溢陽綠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簽訂也嚴重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和《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法律、行政法規之強制性規定,即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沒有經過半人數且占過半面積的業主表決同意,因此,該合同也屬于無效合同,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沒有法律約束力,原告沒有起訴的合同依據,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二、原告從未向被告履行過物業服務義務,無權主張物業服務費。事實上,本案原告從來沒有向被告履行過諸如房屋維修、養護,水、電、氣設備維修、保養,綠地、花木種植養護管理,垃圾清理,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代繳水、電、氣、寬帶、垃圾清運費用等物業服務義務,并且,原告也沒有任何有效證據證明其曾向被告履行過諸如前述的物業服務義務,被告所舉的諸如保潔記錄等資料,不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履行了物業服務義務。相反,被告所在的附56-57號商鋪,早在建房過程中就已單門獨戶、大門朝外(有公證處保全的現場錄像光碟內容為證),自行直接獨立向相關部門申請了專用的水、電、氣、寬帶等配套設施,并直接向相關部門繳費(有繳費發票為證),而且,被告就56-57號商鋪聘請了專門的保安人員、物業管理人員、物業維護人員、保潔人員對商鋪外圍進行服務,有相關證人的書面證詞和出庭作證、相關人員的勞動合同、工資表等為證。因此,原告沒有向被告提供物業服務,卻主張物業服務費用于法無據,應予駁回。
三、訴訟時效已過。假如(僅僅是一種假設),被告與原告存在真實有效的物業服務合同關系,那20xx年9月以前的物業服務費也超過訴訟時效,依法應予以駁回,因為合同約定費用每季付,即每季度的費用為一筆債務,按照司法解釋之規定,各筆債務應分別計算訴訟時效,而20xx年9月以前各季度的各筆費用均超過了訴訟時效。
四、滯納金違法屬無效。關于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滯納金屬于行政法領域的法律概念,它是特指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不履行特定行政法律義務而實行的一種行政執行罰,它不能適用于兩個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而且合同法關于違約責任形式的規定里面,根本就沒有滯納金這種違約責任形式,合同法也沒有授權當事人可以約定任意的違約責任形式。因此,本案合同里約定的滯納金違背國家法律規定,應屬無效,滯納金也應被依法駁回。
五、假如(僅僅是一種假設),物業服務合同真實有效,對被告也具有約束力,并且假如合同約定的也是“違約金”,而不是違法約定的“滯納金”,那原告主張的違約金也不應得到支持。因為,《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9條規定,對于違約金,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予以裁決,而本案中答辯人沒有給原告造成任何實際損失,相反,因原告的誤導和過錯,造成被告的汽車被盜、被損壞等重大損失,所以,原告不存在實際損失這個基礎和前提,并且原告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有任何實際損失,因此其主張的違約金也不應該得到支持。
六、原告主張的附61號物業的物業服務費與被告無關,被告沒有該處物業,故應予以駁回。
綜上所述,為了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本代理人特此發表以上代理意見,懇請法庭采納。
四川英特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包樹林。
20xx年11月28日。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三
原告:____________,女,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女,出生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贍養費______元;。
2、判令被告每個星期回家看望一次原告;。
3、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四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并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范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并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于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并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評估、咨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五
住所地: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處理委托人在與離婚糾紛一案的相關事宜,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20____年__月__日。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六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下合同的具體履行地是:
1、買賣合同履行地。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2)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承攬合同履行地為承攬方所在地;。
3、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場所內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規定的管轄法院。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二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
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合同發生糾紛時,合同當事人或者選擇訴訟解決或者選擇仲裁機構仲裁,這兩者都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的途徑。不管是選擇訴訟還是選擇仲裁,都有一個時效的問題。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于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七
1.判令被告立即騰出所租賃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八
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說,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于民法通則中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確立訴訟時效制度,對于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時結束法律關系不確定狀態,解決合同糾紛,穩定社會經濟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實行這一制度,要求合同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如果符合這兩項規定的,當事人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1、訴訟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保全。
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
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3、調解及判決。
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后,首先要進行調解,如果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調解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認真執行,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則要作出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對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超過了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么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當然,如果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不停止判決、裁定執行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綜上,是關于“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以及“合同糾紛訴訟要注意什么”的有關合同糾紛訴訟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當發生合同糾紛后,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同時,您要知道,我國法律對訴訟的要求是比較高的。因此,建議您在遇到該類問題時,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九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家住______________號。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現委托受委托人在______________與被告人_______在______________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被告人的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全權代理(包括本案應訴、庭審、增加和放棄本案訴訟請求)。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十
受訴訟時效限制,返還財產的時效的起算點就是判決、裁決生效之日,返還財產的義務就成立,從次日起訴訟時效就開始起算。據作者講,其觀點也被最高法院的判決采納。事實上最高法院關于無效合同(hetong)的訴訟時效問題也的確是采取否定說。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所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2002年第一期關于深圳安益投資有限公司與深圳機場綜合開發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上訴一案中,法官認為"我國現行法律對合同無效提起訴訟并沒有時間限制,合同未經法院判決確認為無效時,當事人往往遵守合同,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只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才發生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問題。故即使事隔多年,當事人就確認合同無效問題起訴,法院也應當受理并對合同效力問題進行確認,這里不存在時效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終字第38號民事判決,2004年7月,最高法院下達終審判決。最高法院認定,即使在合同應當或事后已經被確認無效的情況下,已經履行合同的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而要求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的,其行使該項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亦應從合同約定的對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屆滿后的次日起計算。五交化公司2004年4月要求合肥光銀行(投資銀行)承擔賠償責任的請求權已罹于訴訟時效。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在處理無效合同訴訟時效起算點問題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終字第38號民事判決適用的前提是,無效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而這種情況下,基于合同無效產生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和合同有效時的合https:///同權利在實體上有利益重合之處,也就是說,合同履行期間屆滿之時,無論合同是否有效,債權人都已享有債權請求權,且該請求權已經具備了行使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其理由在于保護當事人對合同的合理預期,合同雖然無效,但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應當積極行使權利,使訴訟時效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2005法民一終字第26號民事判決書也寫道道關于合同無效的請求是否適用訴訟時效問題。本院認為,確認合同無效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實質是國家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當事人之間民事行為進行干預。
單純的時間經過不能改變無效合同的違法性。當事人確認合同的無效的請求,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
但是,也有法官表示反對的,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宋曉明法官認為,一般而言,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應當自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而不應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算。
如認定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算訴訟時效,則因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或以合同無效為由得以在無限的期間內隨時要求合同對方實施給付行為,必將使其間的民事關系長期處于不確定狀態,有礙于社會流轉的客觀需求和民事秩序的穩定,有悖于民事訴訟時效制度的本旨。
訴訟合同糾紛保全緊急情況證明篇十一
3.由被告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答應可以砸墻,基于建筑常識,原告認為該房屋為框架建筑結構(實際為磚混結構),被告對此持默認態度,沒有對房屋建筑結構這一關鍵性問題履行其如實告知的義務。
原、被告雙方于20xx年8月11日就購房一事再次進行坐談,期間原告多次問及被告,購買此房產除購房款、過戶費、稅費外是否還需原告承擔其他費用,被告稱再無其他費用,雙方于當日晚達成口頭購房協議,約定房屋總價為41萬元人民幣,為表購房誠意,原告當即付給被告購房定金1萬元,由被告開具標注有“定金”字樣的1萬元借條一張留存于原告處。
20xx年8月13日,原告籌備房款之余在蘋果家園物業管理處詢問蘋果家園22號樓4單元401室房產情況,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知原告,該房產為磚混式建筑結構,絕不能砸墻改變原房屋格局,否則將直接影響到整棟樓的住戶安全,除此以外還拖欠物業費用6000多元。原告立即給被告打電話進行交涉,但被告堅持自己隱瞞房屋建筑結構及物業費用的行為沒有過錯,極力主張讓原告忽略房屋結構問題并由原告承擔6000多元物業費用,交涉無果。后原告多方聯系被告,提議協商解決爭端以繼續履行合同,但被告寸步不讓,堅持由原告單方面承擔全部責任。20xx年8月27日晚,原告再次電話聯系被告,被告明確表示已將此房產在白銀區某房產中介登記出售,即將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無意向原告出售此房產,并拒絕退還原告支付的定金,此事實有當晚電話錄音材料為證。
綜上,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雖未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但被告出具給原告的借條及20xx年8月27日晚電話錄音材料,可證實交易雙方、交易標的和交易價格,已經形成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被告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違背誠信,不履行其如實告知房屋情況的義務,刻意隱瞞房屋建筑結構、拖欠的物業費用等關鍵性問題,產生分歧后,被告推卸己方責任,以定金為要挾,迫使原告接受其無理條件,為合同進一步履行制造障礙,合同目的落空;另一方面被告在未撤銷與原告已形成的購房合同情況下,又將房屋登記出售給第三人,事實上已購成“一房多賣”。被告的這些行為不僅浪費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時間,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利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訴至貴院,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20xx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