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個領域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在個人生活中還是在組織管理中,都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時間的安排以及風險的評估等,以確保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一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二
副組長:
陳忠德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玉平蓉城鎮黨委書記。
吳智生縣公安局副局長。
盛守凱縣政府法制辦專職副主任。
成員:
張雅琴縣文明辦副主任。
張忠發縣教育局局長。
章雙宏縣經信委主任。
胡翰生縣民政局局長。
黃新勤縣司法局局長。
張益平縣財政局局長。
孫利縣環保局局長。
陸林縣住建委主任。
疏勇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葉平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陳文斌縣衛計委主任。
王偉縣安監局局長。
吳蓓蓓縣旅游外事局局長。
程柳縣民族宗教局局長。
王中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吳新東縣公共資源和交易監督管理局局長。
劉愛武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寧勁元縣供銷社主任。
朱根根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吳智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趙德成、吳廈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三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20__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__〕489號)文件精神,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范、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系,明確并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凈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范事故發生。
三、整治范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志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__年11月20日-2023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__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采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12月1日-2023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干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搜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23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此次活動小結于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匯總后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于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于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于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于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于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于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于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并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四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一)整治范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年11月6日至20**年3月1日。
零售經營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范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采購并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著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五
為做好我鄉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x縣安委會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認真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從而預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呵護全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我鄉認真履行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采取召開會議部署、組織開展檢查督查等多種形式,促使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實效。
節日期間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要按照“數量從少、條件從嚴、依法許可”的工作思路展開,堅持“統一規劃、合理設點、總量控制、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強化經營業主的安全經營意識,增強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主動性與自覺性,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
加強節日期間對煙花爆竹經營門面的檢查,著力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建立由我辦牽頭,鄉屬各單位緊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機制,確保“打非”高壓態勢,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針對我鄉實際,今年我鄉對各煙花爆竹經營商店進行4次日常檢查,檢查內容:
2、零售點的規劃布點是否合理;
3、倉庫和零售店面存放數量是否符合規定,零售點是否存在前店后儲的現象;
4、消防器材等應急設施是否完備有效。經檢查,我鄉無經營煙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買一些小擦炮。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六
為全面貫徹執行《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倡導文明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桃溪鎮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區域以外,相關村(街)要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發動,并向社會公布。
(一)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二)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桃溪鎮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三)應急所: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四)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六)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七)環保辦:協助鎮執法中隊做好全鎮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工作,發現和勸阻違法燃放行為,并組織管理或者服務區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公約。
(九)黨政辦:負責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查處,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質獎勵。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放區域內使用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或者責任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后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1、禁放工作實行鎮、村、組網格化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鎮村禁放工作組節假日夜間值班補助參照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
2、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
3、鎮黨委、政府將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七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煙花爆竹市場秩序,全面提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x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百日攻堅行動。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安全管理,從嚴打擊界市范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全面提升界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20xx年11月21日召開專題研究部署會,會上印發了隆界府[20xx]260號《關于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百日攻堅行動工作的通知》文件,會上x黨委書記洪源同志,強調年關將至,各部門要通力配合,共同努力開展好此項工作。
二、
我鎮通過趕場天,利用宣傳陣地發放煙花爆竹宣傳單500余份,制作各類標語10條,高鐵站led顯示屏每天滾動播放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內容。
從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先后出動檢查小組20余次,分別對有許可證的煙花爆竹銷售點進行了突擊檢查;另外,鎮安辦會同x派出所,先后深入各村小商店檢查時候有售賣煙花爆竹的現象;鎮治理辦在各主要路口設立了檢查站,檢查來往車輛是否有運載非法煙花爆竹。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今年煙花爆竹市場總體平穩,但是,還是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煙花爆竹經營戶將爆竹擺在店子外展示銷售,未存放在玻璃專柜內;部分經營戶,煙花爆竹管理制度未上墻。以上問題,都已整改。
三、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切實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問題,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依法依規,從嚴查處。要深化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堅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做到執行政策不走樣、嚴格執法不手軟。
三是強化督查,嚴格問責。鎮安辦將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執法不力、配合不夠、轄區非法違法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提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流程篇八
為認真做好20xx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杜絕安全隱患,切實改善空氣質量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打贏禁燃禁放攻堅戰。現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辦事處轄區內11個社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
(三)依法取締違法經營、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四)春節期間街道將協同區應急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對違反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產品的商家進行沒收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發送相關信息,廣泛宣傳,在社區和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張貼資陽市人民政府《資陽市20xx年禁燃禁放公告》,并進行入戶宣傳,根據公告內容錄制音頻在轄區范圍進行播放,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認識非法經營、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陽社區安排專人巡查城北市場及蓮花路周邊香蠟的門市業主,嚴厲打擊違法存儲、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其他社區安排專班,進行日常巡查,建立臺賬。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城管、市場監管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該取締的當場取締,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通報階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整治結束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將責任明確到每名社區干部,勸導看守,確保不發生燃放現象。
(二)突出重點,加強宣傳。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點包括各社區禁放區域、學校、超市、物業小區、敬老院、餐飲酒店、非法儲存銷售點、宗教場所全方位零縫隙無死角大排查;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人員密集場所、居民小區樓院、超市、等場所張貼《公告》,同時利用微信、qq群、led、標語等形式進行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部門聯動,強化執法。派出所、市場監管所所、城管大隊、應急環保辦、綜合行政執法辦要按照職責分工,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對銷售、儲存的煙花爆竹一律沒收,堅決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范文一方案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大氣環境污染,優化城鄉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協調聯動、群眾參與、重在防范、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勸戒引導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禁止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斷規范限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為打造“五無甘南”、建設“十有家園”、筑夢“藏鄉江南”、繪就“詩畫舟曲”貢獻力量。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以下場所在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縣黨政、人大、政協、軍警機關駐地圍墻外側50米以內;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影劇院、公園、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館、追思園、公共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樓房陽臺、地下車庫、花卉綠化景觀帶、新老城區所有廣場等場所及周邊;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加氣站及消防重點保護單位圍墻外側100米以內;電力、通信線路及設備安全保護區內;山(樹)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區域內;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停放車輛較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老城區:瓦廠新橋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區,盛世豪庭小區向西沿城背后路段至舟曲縣初級中學,舟曲縣初級中學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東沿白龍江至瓦廠新橋覆蓋區域內;瓦廠橋沿濱河南路至明珠電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區域內,交警大隊及周邊區域內。峰迭新區:城區內(包括御景公園、小蒜壩辦公區);各鄉鎮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駐地50米以內及加油站100米以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場所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老城區:羅家峪橋頭以北、河南村(瓦廠新橋以東)、寨子村(舟曲縣初級中學50米以外)、鎖兒頭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峰迭新區:壩子行政村(含臺子自然組)、水泉行政村、陰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的重大慶典活動和節日(農歷除夕至初七、元宵節、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動)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它節日一律按規定時間限放煙花爆竹。同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如遇重污染天氣iii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在預警時段和區域內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和活動。高考、中考期間,限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各零售網點嚴禁銷售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只允許銷售個人燃放類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燃放d級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四)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安全、文明、適度燃放煙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規定:
2.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
3.不得燃放非法、非標、超標的煙花爆竹。
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5.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并嚴格遵守。
6.燃放煙花爆竹需報請相關單位、部門同意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燃放,燃放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如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時間、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并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放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許可,并加強監管。三是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執法。四是設立群眾舉報電話,接到舉報要及時進行核實,消息核實準確后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上報。
(二)縣紀委監委:對禁限放時間、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后,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領導責任。對禁限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燃放源頭管控工作。一是嚴控銷售網點,禁放區域內不得開設煙花爆竹零售點,限放區域內按照逐年遞減的原則,合理布設審批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監管,告知銷售點負責人須從本區域內具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采購進貨。對銷售非法生產的或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五)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規范、監督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與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簽訂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協議,對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商鋪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超標、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筑工地等區域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禁限放工作,與物業管理區域所屬的社區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區域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告知勸誡工作。
(七)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處因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案件。做好我縣空氣質量的監測,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縣交通運輸局:加大對全縣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九)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城區隨意占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新老城區酒(飯)店、賓館、餐飲企業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為;查處經營者非法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在城區設立“進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宣傳牌。
(十)縣民政局:加強對群眾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要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群眾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倡議書,教育群眾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要要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為群眾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導廣大群眾在婚喪嫁娶期間采用環保型煙花爆竹的替代產品開展慶典或祭奠活動。
(十一)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加強對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等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對禁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為進行管制。與禁限放區域內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簽訂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協議。對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各星級酒店、景區(景點)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申請備案,經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滾動式宣傳教育方式,開展階段性專題宣傳,尤其在重大節會期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禁限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十三)縣教育局:利用全校師生大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廣大師生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師生樹立生態環保理念和文明和諧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引領作用,帶動身邊人,形成宣傳覆蓋全社會的良好氛圍。
(十四)團縣委、工會、婦聯:充分發揮廣大職工、青年等社會群團的作用,組織志愿者進行宣傳,引導、監督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落實。
(十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轄區鄉鎮政府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明確告知本單位人員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間相關規定。同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其他部門要對負責監管的行業、場所、企業、單位等進行宣傳教育,簽訂責任書,并監督落實。
(十六)鄉鎮政府:一是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管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組織劃定可以燃放的區域和范圍,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對村委會(社區)報備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進行審核、把關,對需燃放的煙花爆竹數量進行限制。三是制止禁限放區域內的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報告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鄉鎮要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七)社區、村委會: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摒棄陳規陋習。二是及時掌握群眾婚喪嫁娶、商鋪企業開業慶典等動態,事先進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三是組織相關人員擔負守護和勸導職責,分區劃段,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四是村民舉辦婚喪嫁娶等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會(社區)報備,說明相關事項,經村委會(社區)報備鄉鎮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
(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婚喪嫁娶活動允許按傳統習慣在現場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民政局對新婚登記人員現場進行告知,信息及時反饋至鄉鎮、村(社區);各鄉鎮要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活動及時掌控,提前進行宣傳告知和管理;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對城區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
(二)加強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區所有處于禁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處于限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只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所有商鋪登記注冊時對企業商鋪負責人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進行事前控制。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對城區所有賓館酒店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三)建筑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縣住建局負責對城區建筑企業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城區各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喬遷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喬遷賀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鄉鎮、村(社區)和城區物業公司負責加強日常管理。
(五)新車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車賀喜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城區日常巡查過程中進行嚴格管理。
(六)其它類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村(社區)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確保落實好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均要在管控范圍內。
(七)煙花爆竹經營監管。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由縣應急管理局進行嚴格監管,要求各零售店進行流向登記,說明燃放事由,從銷售渠道對煙花爆竹燃放進行源頭控制和管理。
(八)節慶活動燃放煙花審批。全縣大型節慶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方向縣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批準許可后只可在指定區域及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實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社會文明新風形成。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推進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查違法燃放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通過廣播、電臺、網絡、報刊、手機短信、微信平臺、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污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群眾遵守相關規定的自覺性,積極鼓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為執法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形成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文體廣電和旅游、民政、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生。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煙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