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臨一個復雜的問題時,我們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方案來分析問題的根源,并提出解決方案。通過制定方案,我們可以有計劃地推進工作,逐步實現目標,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以下是我給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一
為進一步深化我院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選拔人才的新途徑,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等部分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12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貫徹落實河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根據我院辦學特色及專業培養需要,制定單獨招生章程。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決落實“招考分離”,嚴格考試招生程序,嚴肅責任追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圓滿完成。
為切實做好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有序進行,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報名錄取組、命題閱卷組、保密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和紀律監督組五個工作組。
(一)報名錄取組。
負責單獨考試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宣傳組織、咨詢和錄取;考生報名、確認及準考證發放;負責聯絡、接待省教育廳、省招辦巡視人員及高中、中職學校送考人員;負責錄取結果的上報、考生試卷封存、新生檔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二)命題閱卷組。
負責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考試相關的考務工作;負責試卷命題人員、監考人員和閱卷人員的選拔和培訓;負責組織筆試命題、試卷印制和移交等;負責考場的布置,負責制定閱卷流程、規則及筆試成績的錄入;負責免考項目的審核。
(三)保密保衛組。
負責考試試卷的看護、運送;考區治安保衛;閱卷區域警戒巡視工作。
(四)后勤保障組。
負責考試、閱卷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紀律監督組。
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全過程的紀檢監督工作,確保落實“陽光招生”。
已取得參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資格者,可報名參加我院單獨考試招生。
被我院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對口升學考試,享受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017年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專業43個、招生計劃3000人。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二
年滿3周歲(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園學區適齡兒童。在幼兒園招生計劃尚有空余學位時,按出生日期的排序適當放寬。
參照《天堂鎮公、民辦幼兒園20xx年秋季招生指導意見》(天中心字[20xx]34號)中的規定本園招生責任區為:“原則上劃片對接戶籍、房產在城北社區、東山社區就近區域的適齡兒童。”在招生計劃內有空余名額時,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計劃招收小班幼兒,共計80人。
1、8月20日(上午8:00---10:00)招收本園學區適齡兒童(逾期不報,責任自負)。
1、保教費1200元/生·學期。
2、保險費100元/生·學年(由保險公司收取)。
1、報名時需攜帶幼兒及戶口簿原件和戶口簿首頁、父母頁、孩子頁的復印件。
2、提交新生體檢合格表:體檢時間8月5日-8月7日。注意事項:
(1)攜帶兒童戶口本;
(2)空腹;
(3)體檢地點:岳西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原婦幼保健院)門診樓二樓兒保科;
(4)體檢聯系電話:xxxxxxxx。
3、屬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還需提供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三
1.堅持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由州教育和體育局統籌管理。各縣市應在州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管理下,切實做好轄區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按期順利進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州、縣市教育和體育局基礎教育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普通高中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作廢。
2.堅持擇優錄取。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含州民族體育學校)在招生錄取時應嚴格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加分等情況,擇優錄取。初三年級七科文化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筆試成績低于420分的,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考試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兩考合一”,各縣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另行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經州教育和體育局同意的由各縣市基礎教育部門統一組織的特長生專業考試除外)。
3.堅持規范操作。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必須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統”進行錄取操作。凡招生學校未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統”自行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州民族中學“宏志班”招生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宏志班”學生應從該校已錄取的學生中產生。
4.堅持考生自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學校進行錄取的依據,自主選擇填報志愿是每一個考生的權利,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阻礙、強制、代替學生選擇填報志愿。全州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慎重,依據志愿和招生程序被某一批次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后,不得再參加同批次及下一批次其他學校的錄取。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四
(一)招生對象: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三校生”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各招生責任單位做好各自責任縣(市、區)考生的聯絡和服務工作。
(二)報名方法: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簽訂的形式。已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通過九江職業大學網上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報名,到校現場填寫《九江職業大學2019年單獨招生報名申請表》,考生也可到我校招生處現場報名,并簽訂《江西省2019年單招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學校一律不向參加我校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收取報名費)。
(三)食宿安排:學校負責提供考生考試當天的免費用餐,并為外地考生聯系好住宿賓館,住宿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生的基礎信息采用縣(市、區)招辦在2019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統一報名時所采集的信息。考生報名結束后,學校與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考生基礎信息,并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示考生名單,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
(五)考生到學校現場確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各類獲獎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專業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五
(一)免試招錄方式為免除普通專升本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只參加招生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能力測試,依據測試結果錄取。
(二)招生學校須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招生學校匯總擬錄取名單,并通過普通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三)免試生招錄工作分兩輪進行。首輪未完成免試生招生計劃的學校進入第二輪免試生招生。
1.進入第二輪招生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剩余招生專業及計劃數,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公布。
2.未被錄取或放棄首輪報考機會的免試生可參加第二輪免試生招錄。首輪未被錄取的考生根據第二輪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重新填報志愿,首輪填報志愿自動失效。放棄首輪報考機會的考生,按照首輪網上報名要求進行報名及填報志愿,其他工作流程與首輪相同。
3.第二輪網上報名及填報志愿時間:3月9日8:00至10日18:00。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六
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進一步完善學校辦學自主權,今年邵陽市普通高中繼續實施多樣性、自主性、計劃性、公正性的“陽光”招生錄取工作。
(一)高中新生類別。
1.特長生。
由市教育局中招辦認定具有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中學校,可招收一批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在組織專家考核認定的基礎上,按標準錄取。申報招收特長生的高中學校按規定時間做好方案報市中招辦審批。
每個學生只能報具有特長生招生資格的某一所學校的某一個項目的特長生志愿,多報無效。特長生錄取是按特長測試結果并結合中考成績及志愿來錄取。特長生認定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學校招生總計劃的5%。
2.擇優生。
(1)錄取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第入圍,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錄取學校按總分排序進行錄取。
(2)錄取對象。
凡填報了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均可參加普通高中擇優錄取。
(3)錄取規則。
學業成績以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等10科總分排序,錄取時按志愿要求擇優錄取。
當出現多個錄取對象學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低,是否優惠對象順序進行甄別錄取。
在上述辦法仍無法甄別時,則根據學生獲獎級別由高到低排序區別。學生所獲獎勵必須是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批準的各種競賽中所取得的獎勵,或者是相關政府部門組織評選所獲得的榮譽稱號,社會機構舉辦的各種競賽獲獎證書不得作為錄取依據。
3.指標生。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實施指標生分配辦法招生。城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除去特長生計劃)的50%分配到城區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實施網上填報志愿,設立指標生錄取批次,實行網上錄取。
(二)普通高中入學基本要求。
學業成績基本要求。所有省示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科滿分值的70%,省示范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與全市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科滿分值的60%;少數民族縣城步縣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的綏寧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市教育局審定。所有考試科目中,有一科以上不及格(不合格)的初中畢業生,原則上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不予錄取。
綜合素質基本要求。報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報考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達到d等及以上等第。
未達到相應類別學校學業成績最低分數線或綜合素質等第要求的學生,相應學校不得錄取。
(三)報考方法。
1.初中畢業生憑身份證在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已經參加過中考的學生不得再次報考。
2.在縣域外就讀初中,要求回本地參加初中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要求取得初中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自行聯系初中學校進行報名,由初中學校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四)外地學生錄取辦法。
1.未完全參加外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來邵學生,憑原就讀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生物、地理考試及考查科目成績證明,自行聯系初中學校報考,由初中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可參加2018年邵陽市初三中考與普通高中擇優錄取。無外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中考生物、地理、信息技術成績證明的學生,可向接收學校申請參加我市本年度生物、地理、信息技術中考。
2.已完全參加外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來邵學生,憑原就讀地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成績證明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向高中學校申請,各高中學校、縣中招辦參照學生原就讀地相應普通高中的錄取線,結合本地招生政策與錄取分數線初審同意后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核確認合格后錄取,其錄取人數占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市區外地生源錄取審批截止時間為對應批次錄取時間,過期不予受理,未經審批錄取的學生不予注冊。縣屬高中學校在計劃內招收外市學生的,于九月份向市教育局提供外市考生的市級成績證明辦理高中注冊。
3.本市范圍內學生原則上不得異地報考,考生在原就讀學校報名參加中考后,沒有被所報學校錄取的,可憑隨遷手續到遷入地普通高中參加擇優錄取(要求達到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最低線,并占學校計劃);學生已經被錄取的,其它學校不得再錄取。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七
實施計劃是指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法、工作步驟等方面對一項工作作出全面、具體、明確安排的計劃文件。這是一種應用寫作風格。最常用的實施方案是項目實施方案。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做好x年春季中職招生工作,營造中職招生的良好氛圍,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職招生任務,鞏固學校發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負責人:陳根芬。
成員:羅重洲、趙明、汪少輝、韓文國、龐美彥、陳金德。
積極宣傳各級政府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新政策;結合我市實施職教攻堅計劃以來取得的突出成績,向全社會展示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的風采;通過廣泛宣傳職業學校的教學成果,讓社會、家長、學生全面了解中等職業教育為當地經濟發展所作出的突出貢獻,進而有效促進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一)電視宣傳負責人:韓文國。
1.發布6—8條電視采訪報道。與電視臺合作,以電視新聞采訪的形式報道學校特色及辦學優勢。采訪對象包括學校領導、老師和學生等。
2.滾動字幕與電視掛角。在整個招生期間,通過鄖縣電視臺滾動字幕和電視掛角,宣傳學校招生專業、報名時間以及學校地位,擴大學校知名度。
(二)報紙宣傳負責人:韓文國。
以記者采訪和圖片的形式在《鄖陽報》刊發6-8條反映學校辦學情況的新聞報道。采訪對象包括學校領導、老師和學生等,重點宣傳國家示范學校項目建設情況。
(三)專欄宣傳負責人:龐美彥、陳金德。
利用校園主干道三塊固定專欄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政策、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以及辦學成果。具體安排如下:
專欄二(陳金德負責)主要宣傳學校綜合高中升學優勢及上二本學生情況(雙面)。由趙明負責為陳金德提供素材。
專欄三(陳金德負責)正面以圖文的形式主要宣傳我校中職。
就業類畢業生成才典型,包括創業典型和企業骨干;背面以圖文的形式宣傳在校生校園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藝之星、文學之星等。由趙明負責為陳金德提供素材。
(四)橫幅宣傳負責人:龐美彥。
在校大門、教學樓、綜合樓等處懸掛橫幅標語,營造招生氛圍。橫幅內容主要反映國家領導人及專家經典名言、職業教育發展理念及我校辦學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鄉文藝演出、ppt宣傳、專題片等宣傳形式。招生宣傳ppt制作由羅重洲、汪少輝、趙明共同負責,羅重洲牽頭。
整個招生集中宣傳工作從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體步驟為: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傳工作專班,討論、制定招生宣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類宣傳素材,聯系媒體采訪事宜,撰寫相關文字材料。
第二階段制作階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體采訪報道、宣傳專欄以及宣傳橫幅等,迎接領導審驗。
第三階段效應階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種形式的招生宣傳正式發揮效應,濃厚的招生輿論氛圍基本形成,對全縣各鄉鎮、各中學的中職招生工作起到了積極地促進作用。
為了推動我校可持續發展,確保一年一度的秋季中職招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依據國家、省、市、縣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相關政策和中職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縣域教育、經濟、社會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1、三年全日制學歷教育。招收“政治思想表現合格、身體健康”的應屆或未超齡往屆初中畢業生。采取“專業教學班”與“行政教學班”并行編班,實行“2+1”教學模式(兩年在校學習,一年頂崗實習),按國示標準規范管理。
2、一年全日制技能教育。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要求改學專業的中職畢業生(要求注冊學籍時必須持高中畢業證書原件)。采取行政班編班,按專業教學班制定教學計劃,實行“0.5+0.5”教學模式(半年在校學習,半年頂崗實習),構建校本特色管理。
3、兩年函授制“技能+學歷”教育。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復員軍人、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以及返鄉農民工和進城務工農民工等人員。采取行政班編班,按專業教學班制定教學計劃,實行分批次循環教學模式。學習期滿,經檢測合格,頒發職業高中畢業證書。創建校本特色的函授單列管理模式。
具體詳見《南江縣小河職業中學招生簡章》。
1、堅持“科學統籌,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的原則。“科學統籌”要求做到:及早謀劃,全員參與,精心組織,全程督導,保障有力,安全和諧。“突出重點”要求做到招生策劃、宣傳、組織報名的人員(教師和學生)配置要精選,招生對象以報讀三年全日制職高學歷教育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體,重點抓好生源基地校。“因地制宜”要求無論給各片、各校下達招生目標任務,還是到初中校點具體開展招生宣傳、報名等系列工作,均要因校因生制宜,靈活變通,貴在高效。
2、堅持“嚴守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招生形象與國示品牌匹配”的原則。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招生宣傳時間、組織形式、工作紀律等相關工作,嚴格遵照縣招委統一部署和要求執行,帶頭對我縣擾亂招生秩序的違規違紀招生作斗爭。在配合各初中學校開展工作時,不卑不亢,禮理融通,做到充分尊重,理解信任,既不強進,也不強拒,關愛好“學困生”,發揮良性“窗口效應”,不失“國示”風范。
3、堅持“強力宣傳我校與著眼做全縣中職招生大蛋糕相結合”的原則。小河職中是國家級重點中職校,是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建設單位,是秦巴山區龍頭中職校,有義務、有責任積極穩步推進規模發展,不斷深化特色內涵發展,從而充分發揮示范校的引領示范作用,為儲備發展地方經濟的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大顯身手。所以應在縣委、政府、主管局的統一領導下,主動作為,科學作為。既加大宣傳我校力度,又不詆毀傷害兄弟學校,做到和諧共贏,逐步實現全縣中職秋季招收學生總數不低于初中應屆畢業生數的60%。的目標。
4、堅持“中考志愿錄取與搭乘”直通車“相結合的原則。要組織好初中各校點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志愿填報工作,依據志愿優先錄取;也要動員好沒有填報我校志愿也沒有被普高錄取的學生到我校就讀;還要充分利用初中畢業生中考前以”直通車“方式進入我校就讀(畢業考試由就讀初中學校組織,學生可以不參加體育、理科試驗、中考等三項考試,初中完成證書由就讀初中學校到教育局教育股統一辦理,”直通車“學生以我校收費發票為認定依據)。通過多渠道相結合,確保完成縣上下達給我校的招生目標任務。
1、國家政策資助。到南江縣小河職業中學就讀的三年全日制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所有學生前兩年按政策享受國家中等職業教育助學金(每年1500元,合計3000元)。
2、學校愛心扶助。設立有”貧困生救助基金“、”優秀生獎金“、”特長生獎金“,開展有多品種勤工儉學項目。
3、學生創業實踐自助。學校各專業建立了”學生創業實踐體驗基地“,學生可以去基地”學創結合“。
1、成立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李勇副組長:何斌楊志成張超盧明成。
成員:各處室負責人及各招生校點點長。
職責:1.科學策劃、制定招生政策;切實落實招生保障;精心指導、調控招生運行;剛性執行考核獎罰。
2.貫徹執行學校招生政策,負責電視片、宣傳冊等宣傳資料的前期制作和招生宣傳、志愿填報、信息采核、辦理錄取、組織報名等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2、設立校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簡稱”校招辦“)。
主任:盧明成副主任:周來東胡紹榮。
成員:夏皓月彭宦謀岳兆明陳遠國趙臘梅傅凱。
職責:全面、全程、具體負責招生運行過程的保障、協調、接待、服務和招生情況跟蹤、統計、報告以及家長學生招生咨詢報名等工作。
1、組織職教研究人員編寫《國家示范校南江小河職業中學職業技術教育宣講手冊》,系統解讀我校職業教育辦學宗旨、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專業設置、課程開發、技能實習實訓與考證、就業創業、職教對口升學、中高職對接、繼續教育、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培訓、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國內職業教育概況、我校職業教育發展輝煌歷程、優秀職校畢業生展播等,作為校內師生和學校對外各種會議、培訓、宣傳資料使用。
3、在每年春節期間,學校聯系南江電視臺,以南江教育頻道為平臺,全新采編錄制反映南江教育,特別是國示校發展的專題片反復播報,構建強大的媒體宣傳優勢。
4、在每年3月份組建當年招生工作組織機構,任命各初中校點招生點長,向全校發布關于做好當年中職招生與送培工作的通知,提出具體目標任務、要求措施,同時簽訂招生與送培目標責任書。
5、在每年4月份,精心制作招生簡章、錄制招生專題片,完成各種招生宣傳資料,組建精干的”校宣講團“。各點長了解生源校畢業生信息,校招辦匯總全縣初中畢業生信息報告校招生領導小組以供決策參考依據。
6、在每年5月份,在教育局和縣招辦統一部署下,有序組織我校”宣講團“深入各初中校點開展集中招生宣講,播放專題片,同時發放、張貼招生簡章等招生資料。充分利用全縣體考和實驗考試的契機以及廣電媒體、互聯網等形式展開強大的中職招生攻勢。校招生工作組策劃落實各校點的學生志愿填報工作,利用好學生填報志愿的時間,到各生源學校進進一步做好招生宣傳,掌握生源學校學生信息,協助生源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和政策解釋、咨詢工作,與生源學校落實有效志愿填報。
7、在每年6月,中考成績一出來,認真組織精干人員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各招生學校招生錄取報名工作會,搞好錄取工作,確定組織集中報名的時間及辦法。利用電視臺字幕廣告、報紙等媒體進行招生系列宣傳。精選各校點的報名人員,把報名與宣傳的深入有機結合。
8、在每級新生開始報名至八月正式開學期間,校招辦要做好校招生辦公室人員培訓工作,力求工作規范;同時組織專門的督察小組,各校點的工作進展,定期召開通報會,確保進度和效益。還要切實關注普高學校的錄取工作,努力做好普高志愿落榜生的招生工作。重視招生掃尾時段的工作,辦理好招生補錄及相關的錄取手續。
1、招生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報辦法。
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愿,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愿分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范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愿。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初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愿,大力支持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初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審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注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戶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初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_]144號《關于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并支持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后,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_]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注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學校有義務接受并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愿,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愿。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范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注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銳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初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并報我局職成科備案。
根據《關于印發2011年蚌埠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蚌教[2011]60號)精神,我市2011年中職招生實行市、縣“統一編制學校及專業代碼、統一填報志愿、統一交收檔案、統一錄取時間和統一錄取程序”等“五個統一”中職招生錄取新機制。中職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縣區上報《志愿表》和相關信息。
1、各區、縣教育局組織考生填寫《志愿表》,估分填寫,6月20日前報送市、縣教育局職成科。
2、各區、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填寫《2011年未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花名冊》,6月20日前報送市、縣教育局職成科。
二、錄取。
1、7月16-20日,市、縣教育局職成科整理《志愿表》,將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的《志愿表》整理出來。縣區報考本縣中職學校的,由縣教育局職成科打印錄取通知書,縣區考生報考市區中職學校的,由縣區將《志愿表》送市教育局職成科,由市教育局職成科打印錄取通知書,市區考生報考縣區中職學校的也由市教育局職成科打印錄取通知書。
2、錄取通知書由相關的中職學校統一到市、縣教育局領取,由學校發送。
3、錄取的中專學籍的學生,由招生學校按規定連同五年制高職的自主錄取的學生統一辦理學籍的申報;錄取職業高中的學生,由招生學校統一到市教育局職成科辦理學籍的申報。
三、動員追蹤未參加中考學生。
1、對縣區《2011年未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花名冊》上的學生,先由縣區安排中職學校負責追蹤,動員他們返回校園(應代表教育局,向他們推薦市內所有23所學校),縣區放棄追蹤動員的花名冊于7月底前報送市教育局職成科,由市教育局職成科再安排學校追蹤動員。
2、對市區《2011年未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花名冊》上的學生,由市教育局職成科安排學校從8月份開始進行追蹤動員。
四、中職學校自主招生。
各中職學校在市縣教育局統一錄取結束后,仍然要加強宣傳,熱情服務,安排值班,加強自主招生,在以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為重點的同時,積極拓寬招生面和招生渠道,面向歷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及退役士兵、農民工、農村青年、下崗失業人員和在職職工等非應屆初中畢業生群體招生。保證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職責:統籌規劃和安排此項工作,對此項工作負總則。
副組長:單鴻飛、張勇。
職責:班主任束秀麗負責九(1)班中職招生工作,張勇、崔海章協助。班主任單鴻飛負責九(2)班中職招生工作,劉四化、王繼玲協助。班主任單磊負責九(3)班中職招生工作,陳建主任、田大強副主任協助。九年級任課教師中職招生的具體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導思想及原則。
1、以學生的利益為出發點,為學生的前途著想,給學生推薦滿意的學校。
2、以相關文件精神為指導,結合學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務實,扎實。
工作。
3、學校統籌安排,全校教職工全員參與,團結協作,按教體局文件要求宣傳動員,嚴禁私自違規操作,謀取私利、違者一切后果自負。
三、工作目標。
1、真抓實干,努力提高中職升學率。
2、最低目標:完成報到數不低全縣后五名。但要力爭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教體局交給的任務。
四、具體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鋪墊工作。
中職動員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礎,也就是說動員教師和家長、學生的感情基礎是否牢固,學生和家長是否信任動員教師是中職動員工作成敗的關鍵。中職對象往往是班上的后進生,這部分學生平時很少得到老師的關注,這部分學生的家長也很少和教師溝通。這就導致這部分學生以及他們的家長和老師之間的關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畢業班一開學,學校就發動九年級的班科教師做好后進生的關愛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師都要從學習和生活上去關愛每一位后進生,多和這些后進生家長溝通,讓學生和家長感受到老師的這份關愛,相互之間建立起情感的橋梁。
(二)開好兩個會,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相關職責,落實具體任務。
2、開好家長會,作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近年來,由于在中職招生宣傳過程中,涉及到社會人員宣傳方式不當,加上有些辦學實力差且不正規中職學校的影響,使得有些家長對中職招生持有偏見,導致宣傳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因此,要開展中職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長的思想工作,這是成功的關鍵。學校計劃先組織召開全校畢業班家長會。會后安排九年級班科教師與家長們傾心相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想方設法讓他們轉變觀念,切實領悟讀中職的好處,從而主動支持學校的中職招生工作。
(三)利用好中職宣傳手段。
要利用廣播、致家長一封信、網絡、qq群、微信等宣傳手段,通過電視報道、走進鄉村等,廣泛宣傳中職招生政策,不斷擴大中職教育的影響力。繼續積極穩步推進中職招生工作,為孩子提高再就學的機會。
(四)搞好家訪。
針對學生愿意就讀職業學校而家長不同意就讀的,學校要組織班級教師家訪,了解家長的想法和顧慮,做好家長的思想動員工作。
(五)切實做好資料建檔工作,力求做到數據真實,佐證材料齊全。
1、每當把學生送到職校去就讀的時候,我校護送人員及時與對方切實辦好就讀手續并帶回學校存檔。
2、建立學生就讀中職校專門檔案,以便今后跟蹤調查。
3、及時上報所有資料,做到真實可靠,不弄虛作假。
五、建立獎懲機制,激發招生工作活力。
(一)嚴格兌現獎勵制度,獎懲分明。
1、在中職招生工作過程中凡是成績顯著,廉潔無私的教師,學校將按縣教體局相關文件要求實行獎勵:一是按相關規定給予獎金,二是優先享有優評先的權利。(招生動員工作不分班級、不分年級,包括學校任何一位教師,誰動員的學生,就獎勵誰。)。
2、對在招生工作中不盡力,弄虛作假的教師,學校根據上級文件及相關會議精神執行。
3、對無視招生紀律、頂風違紀、招生過程中向學校索要經費或實物的教師,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和本人認識態度給予相應的處罰,否則交由上級處理。
4、在中職招生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學校受到教體局處理,中職升學比率最低班的班主任,承擔主要責任。當年不得評優評先,下學年度不得擔任初三班主任。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只要我校教師團結一致,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不謀私利,顧全大局,再難的困難都能克服,我們堅信今年的中職招生工作定會取得圓滿的成績。
各中學、職業學校: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相關政策,依照省市中職招生文件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20xx年中職學校春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就業為導向,加大中職招生宣傳力度,擴大中職招生規模,促進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為了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長:張進球。
副組長:曹慶生葉永豐廖建懷李強。
成員:鄭共祥詹志揚謝文松胡時雨方平余飛。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職成科。
祁門中職學校計劃招生200人,具體專業計劃人數見中職學校的招生簡章。
1、制定計劃。根據縣教育局統一制定的20xx年中職招生計劃,我們將縣職業學校春季招生任務數分解到學校,并把職教招生任務納入各中學年終教育教學評估的考核內容,各學校要根據縣局下達的招生任務制定相應的職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20xx年我縣中職招生任務的圓滿完成。
2、招生宣傳。為保證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虛假的招生宣傳,今年職校招生宣傳內容進行歸口管理,由縣局統一審核,在縣局職成科的組織下,招生學校根據市、縣局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招生宣傳,重點宣傳今年職校招生的政策、專業設置、就業前景,要強化對教師招生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各中學也要根據縣局的統一要求,積極配合招生學校,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動員和組織廣大學生積極報考縣內職業學校。
3、組織報名。各中學要認真貫徹執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樹立職業教育大局觀,促進生源合理分流,本著對家長、學生和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引導,在學生自愿的情況下,組織學生進行報名登記,鼓勵學生到職業學校就讀,做到人盡其才,量力而行,普職兼顧,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職業學校招生是今年我縣職業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縣局將分別與各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簽訂目標責任書,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據各校完成實際到校任務數和新生流失的情況,對職校招生工作中成績較好的學校進行表彰,對不能完成職教招生任務的學校予以全縣批評。
各學校要依據縣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時分解指標,注重目標管理,強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校考核獎懲細則,確保高質量地完成職教招生任務。
1、要切實加強領導。職業教育是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是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大舉措,是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是實現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長、負責職業招生的副校長、畢業年級班主任組成的職教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加強對中職招生工作的領導,層層落實目標和責任,層層建立考核機制。
2、要強化宣傳工作。今年的職校招生工作任務重、壓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各學校要強化宣傳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學生及家長宣傳職業學校就業路子寬、就業形勢好的特點,宣傳我縣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和培養目標,宣傳當今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良好的政策環境,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動員和組織學生積極就讀我縣職業學校。
3、要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按照縣局要求,精心做好職校招生的宣傳和組織工作,要堅持招生政策,規范招生程序,嚴肅招生紀律。
(1)在縣中職校招生期間,未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任何縣外職業學校不得在我縣各中學進行宣傳和招生,各中學也不得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組織生源。不得搞“生錢交易”,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中學要切實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不得強迫學生擇校,必須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尊重學生選擇的就讀學校和專業,不得違背學生的真實意愿,代學生填報或擅自更改學生填報的學校。
(3)不得搭車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嚴禁招生學校的無序競爭和不文明、不道德行為發生,同時各職業學校不得招收非畢業班在校學生,已經查實將按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嚴肅處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為縣中職學校春季招生時間。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職學校將春季招生新生入學名冊一式三份上報縣教育局。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八
(一)各縣(市)、各直屬普通高中學校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實施,嚴格按招生時間、招生計劃啟動招生工作,確保各項“陽光招生”政策嚴格執行。
(二)市教育局中招辦對招生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各直屬普通高中學校5月20日前將特長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安排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審批;各縣(市)在4月底前將招生方案、招生計劃、錄取時間安排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備案。
(三)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要求:
1.要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凡超過計劃招收的學生,未經網上錄取、擅自跨區域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凡未被該校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得寄讀,已被錄取的學生不得異校就讀。
2.每所招生學校要設立招生公示欄,錄取當天及時將錄取程序、招生類別、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張榜公示。
3.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宣傳必須報中招辦審批備案后方能向媒體或社會公布。嚴禁招生學校虛假宣傳和詆毀其他學校。招生學校不得進入初中學校宣傳,嚴禁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招生學校不得向初中學校送禮請吃。
4.嚴禁招生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嚴禁招生學校在招生咨詢中劃定預估錄取分數線,嚴禁作出任何錄取承諾,嚴禁與考生家長簽訂任何形式的入學協議。
5.嚴禁招生學校利用職務便利,弄虛作假,特別是特長生招生等重點環節徇私舞弊,違規錄取。
6.各招生學校嚴格執行發改委審批文件收取學費,堅決查處違規、變相收費行為。
7.已經正式錄取的學生,無故不到錄取學校報到,逾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招生學校不得為其申請建立學籍。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不得實行大班額編班,班額最大不得超過55人。
(四)在中招過程中對初中學校的要求:
1.嚴禁初中學校歪曲事實,故意降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第。
2.初中學校不得允許招生學校進校宣傳,初中學校不得接受與招生有關的宴請和饋贈。
3.嚴禁初中學校干涉考生及家長自主填報志愿,不得有強迫、限制、誘導或代替學生選擇志愿的行為。
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督學責任區成立督查組,落實督學督政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紀檢組5603955,基教科5603938,體衛藝科5603946,民辦教育科5603952,計財科5603950,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5603945。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九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應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逐步改變以學科考試成績作為高中招生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一)市屬2所示范性高中(東山中學、曾憲梓中學)普通生和指標生以及民辦高中各類新生面向全市招生;8所各縣(市、區)所屬示范性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梅江區、梅縣區2所示范性高中指標生面向其轄區內初級中學和市直屬初級中學招生,其他各縣(市)6所示范性高中指標生面向本轄區內初級中學招生;其他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
(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市、縣(市、區)招生辦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給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進行解釋以及處理其他遺留問題。市招生辦對招生學校執行國家和省市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錄取依據一是10個科目的成績總分,二是綜合素質評定等級。
(四)凡進入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一律納入中考機制,必須參加中考,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就讀的學生原則上要參加中考。對于一些基本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年限,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業考試的考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可采取靈活措施,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確保他們完成高中階段教育。
全市10所示范性高中不得招收未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其他一般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可招收未參加本市中考的考生,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制定。
(五)所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必須在省市統一招生錄取平臺上進行。10所示范性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原則上不跨區域招生,有特殊情況要跨區域招生,需上報市招生辦審批。10所示范性高中、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負責。其他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負責。
(六)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凡是志愿填報不合理而造成未被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負責;凡是按志愿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更改錄取的學校。
(七)加強招生學校招生計劃管理。各招生學校在招生章程中要如實體現學校的辦學性質、辦學條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原則、收費標準等,向社會、考生公布,不得隱瞞、欺詐,嚴禁做虛假招生宣傳、欺詐蒙騙考生。招生學校需嚴格執行省、市下達的招生計劃,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八)錄取批次。錄取分四批進行,第一批為市屬2所(東山中學、曾憲梓中學)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和指標生錄取,第二批為8所各縣(市、區)所屬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和指標生錄取,第三批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新生錄取,第四批為中等職業學校各類新生錄取。
(九)錄取順序。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即先錄取第一批,第一批錄取結束后再錄取第二批,以此類推,其中,第一批市屬2所示范性高中普通生錄取結束后,再錄取指標生,如指標生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未完成招生計劃,再轉為普通生計劃進行補錄;第二批8所各縣(市、區)所屬示范性高中普通生錄取結束后,再錄取指標生,如指標生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未完成招生計劃,再轉為普通生計劃進行補錄。第一、二批示范性高中指標生未完成計劃轉為普通生補錄均按照原普通生志愿擇優錄取。
(十)錄取分數線的確定。10所示范性高中普通生錄取由市招生辦按各校招生相應計劃總數,根據考生志愿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所示范性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各校普通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30分。其他普通高中新生錄取由各縣(市、區)招生辦根據計劃和生源確定錄取分數線并報市招生辦備案。中等職業學校各類新生錄取不設錄取分數線,按志愿擇優錄取。
(十一)招收特長生的具體招生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屬2所示范性高中制訂并組織實施。錄取特長生,其中考成績總分不得低于各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的60%。
(十二)投檔原則。市、縣(市、區)招生辦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在各批次招生學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各批次投檔在各招生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先投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后續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如生源再不足,則按實際情況降分投檔,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十三)錄取原則。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應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高中階段學校根據市、縣(市、區)招生辦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投出的檔案,按照學校公布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錄取原則和要求,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要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校錄取或退檔依據之一。
3.高中階段學校要正確處理好志愿與分數的關系,認真對待各志愿的考生。當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檔案不足時,不得拒絕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高中階段學校必須按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5.各高中階段學校必須在投檔比例數內完成招生任務。確實無法完成招生任務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市或縣(市、區)招生辦,以及時適當調整錄取分數線。
6.高中階段學校退檔,必須說明退檔理由,市、縣(市、區)招生辦對高中階段學校退檔情況進行監督備案。
(十四)各類學校錄取結果的審核責任要分級分類落實。招收初中畢業生的高職院校錄取結果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省屬普通高中、省屬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結果由學校審核;10所示范性高中、民辦高中和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結果由市招生辦審核,其他普通高中錄取結果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審核;技工學校錄取結果由市技校招生辦公室審核。
經市、縣(市、區)招生辦審核的高中階段學校新生錄取名單必須加蓋市、縣(市、區)招生辦錄取專用章,以此作為考生被正式錄取的依據。
六、照顧政策。
凡符合中考錄取照顧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在錄取前經所在初中畢業學校初審后,統一報各縣(市、區)招生辦復核后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將《梅州市2015年中考享受錄取照顧政策考生加分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四)報市招生辦備案。具體的錄取照顧政策如下:
1.凡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按學生本人志愿,可免試保送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就讀;凡被評為地級市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中招優待辦法按廣東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粵民優[2004]46號)執行。具體辦法是:
(1)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時降20分錄取;。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時降20分錄取,并不得收取省規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根據上級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夫婦雙方均屬農業戶口并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農村純二女結扎戶的女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時在其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供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的投檔條件,市招生辦投檔時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疊加)。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十
山東省2019年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校考。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設置本科藝術類專業考試,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測試。
(一)省級統考。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2019年山東省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省級統考(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工作。
1.考試類別及科目。美術類考試科目為速寫、造型基礎(素描)和色彩基礎,單科滿分為1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文學編導類考試科目為文學藝術常識和影視評論與創作,單科滿分為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2.藝術統考成績的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可藝術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未達到山東省2019年美術類專業、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后續投檔及錄取。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可在藝術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原則上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2020年起,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高職(專科)學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相應藝術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二)校考。
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之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2019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聯合或獨立組織考試。
1.考點設置。省外院校到山東省進行校考,須在山東省統一設置的考點組織專業考試。2019年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等4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專業考點,院校只可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設點考試的具體要求見《關于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招考〔2019〕2號)。
駐魯院校在本校設置考點進行專業考試。
2.考試時間。校考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進行。在規定的時間內,省外院校與山東省校考設點市招生考試機構商定本校的考試時間;駐魯院校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安排考試時間。
3.考試報名。考生參加省外院校在山東省設考點校考,須自行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進行報名、繳費和院校準考證打印。報名開始時間為2019年1月26日,報名具體規定見《關于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招考〔2019〕2號)。
考生參加駐魯院校藝術專業考試,須登錄相關院校網站了解藝術類專業校考信息。
4.考試實施。各招生高校是藝術類校考的責任主體,要統籌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各院校要制訂詳細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加強試卷安全保密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生應嚴格遵守招生院校的考試規則,參加校考時須出示身份證、報考證和所報考院校準考證,招生院校核對無誤后,方可允許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招生院校要加強考生進場檢查和考試監督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省外高校校考結束后,承辦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向高校提供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5.合格證發放。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各招生院校確定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新增藝術類招生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4倍)。校考專業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信息報送。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啟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的通知》(教學司〔2018〕9號),院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時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上報送全口徑信息,山東省不再單獨組織院校報送。
專業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檔及錄取審核的重要依據,各院校必須確保上報信息準確、無誤,對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專業考試信息或信息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投檔及錄取的,由院校負責承擔相關責任并解釋處理。
7.校考成績的使用。聯合組織校考的聯考成績適用于參與聯考的院校及認可聯考成績院校的相關專業。獨立組織校考的專業成績只適用于本校相關專業。
(三)其他。
1.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普通文理類專業招生,若高校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山東省首次確定的普通文理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若無藝術專業考核要求,可不組織專業考試,協商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2.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其他類別的專業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確需組織專業考試,須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實施。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篇十一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是推進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關系到學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自身發展,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制度作保障,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一)組織領導。
市成立中招領導小組,下設8個工作小組(見附件一),以加強對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與實施。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各縣(市、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各縣(市、區)相應工作機構和實施方案要報市招生辦。
(二)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評定結果、享受照顧政策學生情況、保送生和特長生錄取結果等。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2.誠信制度。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建立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誠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學業考試命題、評卷、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簽定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
3.監督制度。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對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全程監控。市、縣(市、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督導等部門對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等進行監督。
4.問責制度。對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過程中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根據情節,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三)其他措施。
1.建立完整的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市內高中學校間學生轉學行為,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和沒有學籍的學生。
2.加強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建設,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普通高中學校學生都參加由市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網上評卷的模塊考試。
3.加強梅州教育城域網和學校信息化建設,各學校要盡快做好專網接入工作。
4.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切實加大中考工作的宣傳力度,特別是有關中考報名方式、填報志愿方式、考試時間、試題設計方式、評卷方式、錄取方式以及招生錄取有關政策規定,要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宣傳,確保我市今年中考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