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一
原告: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出生,現居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簽訂的《房屋托管租賃合同》;;
5.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委托租賃合同》____________),將原告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____________全權管理并進行轉租出租,根據合同第六條第2項條款約定,成都青客負有按時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的義務,并按照《租金支付明細表》進行房屋租金支付。但被告未按合約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綜上所述,被告成都青客未按照《房屋委托租賃合同》按期向原告完全支付固定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至貴院,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二
上訴人(原審被告):周xx,男,漢,住xx市xx區,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周x,男,漢,住xx市xx區,公民身份號碼xxxxxx。
上訴人周xx與被上訴人周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上訴人不服xx市xx人民法院(20xx)揭xxx民初字第50號民事判決,特向貴院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裁定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二、若判決被上訴人為涉案土地的權利人,則將原審判決第一項改判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租地合同書》于上訴人提出反訴請求解除合同之日(即xxx年4月20日)起解除。
三、若判決被上訴人為涉案土地的權利人,則將原審判決第二項改判為被上訴人收取上訴人的xxx年度租金人民幣85000元,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內付還上訴人。
四、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周x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存在錯誤。
1、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于xxx年1月24日在中國xx電網xxxx供電局辦理了非居民用電變更用電業務時錯誤的。該項用電變更是由被上訴人辦理的。被上訴人是該項用電業務的申請人,辦理任何變更都需要被上訴人親自或授權他人辦理。從《非居民用電變更用電業務受理表》中的客戶簽章可以印證報停用電是被上訴人辦理這一事實。被上訴人暫停了供電致使上訴人租賃土地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被上訴人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因此,上訴人自xxx年1月24日起便具有單方解除《租地合同書》的權利。
2、原審判決將不屬于土地使用證范圍的部分租賃土地認定為臨時使用集體土地是事實認定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xx經濟聯合社自xxx年就將上述土地出租給被上訴人,時間已經超過十年,土地的用途既不是建設項目施工也不是地質勘查,更沒有經過任何審批。原審判決認為上述土地是臨時用地于法無據。
二、被上訴人不是涉案土地的權利人,無權向上訴人主張任何權利,不是本案適格的當事人,請求貴院依法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1、眾所周知,不動產物權的轉移以登記為要件,未經登記不動產物權不發生轉移。被上訴人于xxx年7月1日與周xxxx簽訂了《轉讓廠基地協議書》轉讓約xx畝的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但是沒有辦理該地變更登記手續,被上訴人沒有取得該約xx畝的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周耿炎已經取得該部分土地的集體用地建設使用權,伯勞經濟聯合社無權再將該土地出租,而被上訴人向伯勞經濟聯合社繳納該部分土地租金應當視為xx經濟聯合社的不當得利。
2、被上訴人與xx經濟聯合社就不屬于土地使用證范圍的部分租賃土地約1.333畝達成的土地租賃合同無效。
(八)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九)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法律對討論決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和成員權益的事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屬于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權限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伯勞經濟聯合社將不屬于土地使用證范圍的部分租賃土地約xxx畝出租給被上訴人作為工副業用地改變了原來土地用于農業的用途,出租行為無效。
(3)被上訴人與xx經濟聯合社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書》的合同期限已于7月1日屆滿,之后沒有重新訂立合同。也就是說租賃合同沒有以書面形式訂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雖然xx經濟聯合社出具了《證明》,證明了被上訴人繼續支付租金,但是該項出租事宜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程序違法,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未取得該約xxx畝土地的使用權。涉案土地的租金在十年過后一直還以xx市斤稻谷的價值收租,是違背市場規律的,是嚴重損害集體經濟利益的行為。被上訴人不是該土地的合法承租人。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三
被告:______________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租金為季付,押金為_______元。原告依約向被告繳納了房屋租金、押金。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單方面要求提高房租,原告明確表示不同意。后雙方協商決定,被告支付原告半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賠償原告并返還原告剩余租金以及押金。原告已按約搬離涉案房屋,涉案房屋鑰匙已經按約定交到物業處。后經多次催要上述費用,被告拒不支付且被告找各種理由讓原告承擔違約責任。原被告雙方多次協商無果,遂成訟。
綜上,因被告的違約導致原告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合同的存續已經失去實際意義,且原告因此遭受了重大損失,在協商無果之下,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開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四
原告:
被告: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合同編號為879646的房屋租賃合同。
2、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房租人民幣8840元及利息。
3、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幣3400元及利息。
4、判令被告返還原告中介費人民幣3400元及利息。
5、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的有線電視費198元。以上合計:15838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20__年9月17日簽訂了一份合同編號為879646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被告為出租人(甲方),原告為承租人(乙方),甲方將位于__的房屋出租給原告居住,租賃期限自20__年9月15日至20__年8月9日,租金每月3400元,有線電視費198元,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一付三,被告收取原告押金人民幣3400元,有線電視費198元。
原告與被告簽訂租賃合同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被告從20__年9月15日至20__年12月15日3個月的房租10200元、押金3400元、中介費3400元及有線電視費198元。原告住進租用的房屋后,發現被告出租給原告的房屋無法使用熱水,熱水器是壞的,房屋里的電視也是壞的,原告立即打了被告的投訴電話,將房屋的情況告訴了被告,要求被告立即維修,但被告拒絕,過了幾天后,被告仍未維修熱水器及電視,原告要求被告退房,被告告知原告,房屋不能退,但被告同意在7天內將原告租賃的房屋轉租。
20__年9月28日,被告為了將原告租賃的房屋轉租出去,將租賃給原告房屋的鑰匙收了回去,讓原告搬出了租賃的房屋,被告答應原告,將租賃的房屋轉租出去,并同意退還原告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直到現在,被告沒有退還原告多交的房租。原告也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被告拒絕。
被告不僅不退還原告多交房租及押金,而且在20__年11月15日,要求原告再支付3個月的房租。
20__年9月28日,被告將租賃給原告的房屋收回后,原告就沒有在租賃的房屋居住,從20__年9月29日至20__年12月15日,被告收取原告的房租無事實與法律依據,被告應當返還原告多交的房租8840元。
被告為了將出租的房屋轉租,收回了原告房屋的鑰匙,被告實施這些行為后,被告與原告終止了履行房屋租賃合同,被告沒有要求原告再支付房租的權利,原告也沒有再向被告支付租金的義務,被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為原告租到房子,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97條的規定,原告可解除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沒有居住期間的房租、押金、中介費及有線電視費。
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特向法院起訴,懇請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代理律師:
年月日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起訴狀
原告:王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被告:張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__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__年2月5日至20__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__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具狀人:
20__年__月__日
原告:
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人:劉國某,街道辦事處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______
被告:湖南某學院。地址:長沙市岳麓區。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柒拾萬貳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年11月,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合同約定了租賃期限和租金標準,同時約定,被告在每學年度開學以后一個月內一次性將公寓租金劃撥給原告。然而,在20__—20__學年度開學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直到__年12月17日才分兩次付清租金,被告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為此,原告依法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維護原告人的合法權益。
起訴人:
__年3月12日
附件:證據目錄
1、本訴狀副本1份
2、被告身份信息
3、原告身份證明資料
4、證據件
上訴人:
被上訴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經理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新華區人民法院(20__)新民初字第154號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三、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法院沒有對上訴人的反訴請求第一項及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第一項進行確認是錯誤的。
一審中,被上訴人訴求第一項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關系”,上訴人反訴請求第一項為“確認原被告租賃協議無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對合同的效力問題提出了請求,這也是一審庭審的爭議焦點,故一審法院理應在判決時進行確認,而一審判決卻故意回避該核心問題,這是明顯違法的!
二、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為有效協議,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該協議應為無效協議。
1、一審判決第一項要求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實際上已認可該協議為無效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費也只能在合同無效時才會產生。
2、20__年6月6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書》一份。后上訴人依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期間,上訴人發現陸順建材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是否取得上述證件就是本案的關鍵,20__年5月26日,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出具證明顯示,陸順建材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一審判決中,法院僅以“陸順公司和陳相剛于20__年6月6日所簽訂的《平頂山市陸順商貿建材城二期協議書》,是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情況下簽訂的,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法法律規定,為有效協議”。本案中依照現有證據,被上訴人并未取得上述證件,故其與上訴人簽訂的上述協議,因明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協議。
三、協議無效,被上訴人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協議簽訂后,上訴人向被上訴人交納了定金兩萬元。被上訴人作為房屋的出租人,沒有盡到法定和約定義務,陸順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安全檢查,且《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在工程竣工后,進行規劃、人防、消防、質檢、供水、供電、供氣等專項驗收后,驗收手續齊全后報市建委備案,須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陸順建材城在不具備上述出租條件情形下,卻依然違法出租,明顯違反了該法律規定,故其應雙倍返還上訴人房屋租賃定金40000元。
四、因協議無效,上訴人應賠償被上訴人損失共計900000元。
上訴人曾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期間共投入裝修費用9000000元。根據《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其中第九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符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另,《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乙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上訴人依約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因被上訴人所建房證件不全,具有重大過錯,才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故被上訴人應賠償上訴人的全部經濟損失900000元。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懇請二審法院能認真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糾正一審錯判,做出符合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公平、公正裁判!
此致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因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門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乙方租用甲方門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形式為____年____簽。
3、付款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整(大寫)。每_____年交一次房租。如果乙方生意好,甲方每年最多只能加______元,________元為上限。
4、乙方在租賃期間,自行裝修門面,甲方予以協助。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簡易房的建設權力,并且在合同期內不被拆除。若是被城管拆除,甲方按照天數推出租金給乙方,無需其他補償。
5、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一切相關稅費由乙方自己承擔。在租賃期間,如要求退租門面,或是自己經營不善,甲方不退租金,乙方可以轉讓,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6、水電的暢通及屋面漏水應由甲方負責。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根據市場價格調整而調整。
以上合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六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位于秀嶼區東嶠鎮上塘珠寶城出租______層套房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月月日止。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按一月付一次結算,每一月頭三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必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人民幣________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房內配套設施無損,保證金方可退回。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不得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也不得帶人進該房屋居住。甲方有權不定時查房。如有發現轉借或轉租、帶他人進該房屋居住的合同終止。并扣留押金。
六、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如有損壞該房屋結構的。乙方需照價賠償。
七、在承租期間安全等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七
甲方(出租方)姓名:
性別:
電話:
乙方(承租方)姓名:
性別:電話:
籍貫: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小區樓門室房屋一套,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元,乙方一次性交清個月租金元,續租應提前15天交下次房租,如不再續租提前15天告知甲方,到期后甲方另行安排。
二、甲方室內原有物品:
三、室內水電計量截至乙方入住時,水表數:電表數:煤氣表數:租賃期間水、電、衛生(除房屋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元。租賃期滿,上述費用全部結清后,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否則用此押金多退少補。乙方承擔年取暖費元,于年月日交付給甲方。
四、(1)租賃期間,乙方應對房屋及室內原有物品妥善使用,如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2)租賃期間,乙方如有擅自將房屋轉給他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拖欠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擾亂鄰居生活秩序等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如因特殊原因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回所余租金,適當賠償乙方損失;如遇政策調整合同不能履行,則退還所余租金。
五、乙方在租用時,未到期因乙方有事不租時,甲方有權不退還以下房款和暖氣費,如不租時提前與中介所聯系。經轉租后將租期余款由中介方付給乙方。甲方(房主)如丟失或室內受損壞,中介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租期內出現一切意外人身事故,甲方和中介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八
下面是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起訴狀
原告:淄博市xxx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xxx職務:主任
住址:xxx
被告:xxx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xxx職務:廠長
住址:xxx
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20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租賃合同1份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xxx
20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