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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一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我局接到市局《關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后,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在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并以縣安辦名義下發了《關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辦字12號),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分別提出了指導意見,并要求各鄉鎮及有關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業監管原則,加強對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檢查工作,使我縣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加強。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縣安委會領導及我局領導對搞好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十分重視,明確了這將對于我縣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關系,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和救援程序,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局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同時,加強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的思想發動和檢查督促,工作中堅持抓緊抓好、抓實抓細的思想,強化了宣傳教育和檢查督促,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現有生產經營單位22000家,生產經營范圍涵蓋我縣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業涉及廣泛和復雜,企業安全基礎和素質參差不齊。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及時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并充分聽取了有關行業部門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意見,制定了“按照行業分類、對口負責”的工作原則,將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非煤礦山、危化及煙花爆竹企業、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旅游餐飲、商貿加工、文化娛樂及其他等8個行業,我局會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務局、衛生局、體育局、經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對口幫助、指導和服務,并加強監督檢查。
我縣生產經營單位一是數量眾多,二是中小型企業多,三是企業安全意識參差不齊,要在短時間內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預案難度很大。為此,我局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兩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對非煤礦山、危化企業、服裝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區、大型商市場等重點行業及300人以上的重點企業進行集中宣傳培訓和幫扶指導,以促使行業企業能夠按照市、縣要求,在2004年制定的安全預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對預案內容進行實戰檢驗,針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預案更加趨于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更強。
第二步,在重點行業和企業完善預案的基礎上,發揮典型示范和推廣作用,逐步對現有其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推廣和規范,按照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我縣80%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為保證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案制定完善科學、規范、合理,使安全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和我局有經驗的人員先后組織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3期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還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修訂預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認真負責的指導幫助,消除了企業在制訂預案過程中的顧慮,起到了良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縣已有1149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制定完善了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227家,其中經營單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礦山企業10家,其中礦泉水企業2家;建筑施工單位72家,其中本縣施工企業10家,外埠施工項目部56家;旅游景區19家,其中a級以上景區7家,星級賓館19家、星級餐飲11家、公園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場21家,10000平米7家,集貿市場5家,家具城5家;交通運輸業9家,其中客運5家、貨運1家、水運3家、汽修企業67家,其中一類汽修5家,二類汽修62家(其中7家停業);文化娛樂經營單位,其中網吧11家,歌廳6家,健身房9家,洗浴場所20家,美容美發152家。我局按照計劃組織了7家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安全演練,并對照演習暴露的不足對原有預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計劃,以現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制訂完善預案為典型,在全縣范圍加大力度進行規范和推廣,以促進我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二
我局接到市局《關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后,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在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并以縣安辦名義下發了《關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辦字12號),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分別提出了指導意見,并要求各鄉鎮及有關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業監管原則,加強對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檢查工作,使我縣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加強。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縣安委會領導及我局領導對搞好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十分重視,明確了這將對于我縣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關系,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和救援程序,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局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同時,加強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的思想發動和檢查督促,工作中堅持抓緊抓好、抓實抓細的思想,強化了宣傳教育和檢查督促,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現有生產經營單位22000家,生產經營范圍涵蓋我縣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業涉及廣泛和復雜,企業安全基礎和素質參差不齊。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及時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并充分聽取了有關行業部門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意見,制定了“按照行業分類、對口負責”的`工作原則,將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非煤礦山、危化及煙花爆竹企業、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旅游餐飲、商貿加工、文化娛樂及其他等8個行業,我局會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務局、衛生局、體育局、經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對口幫助、指導和服務,并加強監督檢查。
我縣生產經營單位一是數量眾多,二是中小型企業多,三是企業安全意識參差不齊,要在短時間內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預案難度很大。為此,我局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兩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對非煤礦山、危化企業、服裝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區、大型商市場等重點行業及300人以上的重點企業進行集中宣傳培訓和幫扶指導,以促使行業企業能夠按照市、縣要求,在20xx年制定的安全預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對預案內容進行實戰檢驗,針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預案更加趨于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更強。
第二步,在重點行業和企業完善預案的基礎上,發揮典型示范和推廣作用,逐步對現有其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推廣和規范,按照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我縣80%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為保證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案制定完善科學、規范、合理,使安全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和我局有經驗的人員先后組織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3期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還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修訂預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認真負責的指導幫助,消除了企業在制訂預案過程中的顧慮,起到了良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縣已有1149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制定完善了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227家,其中經營單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礦山企業10家,其中礦泉水企業2家;建筑施工單位72家,其中本縣施工企業10家,外埠施工項目部56家;旅游景區19家,其中a級以上景區7家,星級賓館19家、星級餐飲11家、公園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場21家,10000平米7家,集貿市場5家,家具城5家;交通運輸業9家,其中客運5家、貨運1家、水運3家、汽修企業67家,其中一類汽修5家,二類汽修62家(其中7家停業);文化娛樂經營單位,其中網吧11家,歌廳6家,健身房9家,洗浴場所20家,美容美發152家。我局按照計劃組織了7家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安全演練,并對照演習暴露的不足對原有預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計劃,以現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制訂完善預案為典型,在全縣范圍加大力度進行規范和推廣,以促進我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三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20xx年xx月xx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四
1、我企業全體員工必需仔細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仔細執行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需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需要年年講、月月講、每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熟悉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熟悉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毀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毀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學問,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需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詳細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敏捷指揮,妥當處理各種事故。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需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堅決,要根據的精神,馬上組織員工綻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擱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掌握局面后,馬上向企業領導匯報。
4、一旦消失現場局勢無法掌握,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系不上的狀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馬上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馬上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全部現場員工都應樂觀、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加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聽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大事消失,企業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厲處理。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馬上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峻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幫助滅火,或實行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全部人員幫助滅火。
1、突發重大人身損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實行堅決措施馬上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快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馬上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馬上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擱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準時向企業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損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馬上向企業領導匯報,并準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損害事故時,要本著快速、穩妥地原則,馬上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擱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1、突發,班組班長要快速實行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假如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損害事故,應馬上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馬上啟動《人身損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快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后,如不是由于救人等特別狀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愛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緣由。
4、發生后,如不快速實行“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實行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具體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精確判定事故發生的緣由。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狀況下,應馬上向企業領導匯報。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當。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力量、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五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中毒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迅速送醫院治療。
4.3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加強個體防護。
5.1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六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上報。
2、事故發生后不隱瞞、不謊報、不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
3、民工、臨時工、合同工發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職工上報。
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就近就快實施。
1、本施工項目遇突發性時間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全面動員,組織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必須首先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物資、經費施救工作。
2、項目辦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總公司指定的應急救援,并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迅速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安全部門報告。
3、總公司在接到建設工地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時間報告后,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并立即通知綜合協調組,起動應急救援系統,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動員,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救援。并迅速向區政府和市、區建設局報告。
1、請醫護搶救人員攜相關器械藥品趕赴現場,并依相關醫院做好搶救準備。
2、請公安人員、城管清人員現場維護治安,疏散圍觀群眾,設置警戒線,確定警戒范圍。
3、清點人數
4、確定施救方案,落實施救人員安全措施和標志,排除重大險情,有序組織施救,監督相關單位落實施救物質和傷員救治經費。
5、清理現場,清點現場人員,撤離現場。
6、小結、分析。由專門人員向公眾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始終把人員的救助和疏散擺在首位。施救工作應采取科學的態度,在保證施救人員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切忌蠻干。避免造成新的傷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七
為規范我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明確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職責,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平戰結合、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進一步增強應對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害應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制定本預案。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鄉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有關企業要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和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非煤礦山、選廠、尾礦庫及其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一次發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較大傷亡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巨大財產損失的事故。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成員:
職責:確定總體決策和救援行動方案,調集指揮各方面搶險救災力量,及時向上級領導和部門續報情況。
2、救援組
組長:
成員: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職責:及時掌握事故災害的變化情況,提出相應措施;受理指揮員的指示;根據事故變化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統籌調度與救災有關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況及時請示有關上級部門,協調平衡企業外部的有關問題。
3、警戒保衛組
組長:
成員:xxx、事故地村委會主要干部
職責:負責控制進入事故現場救援人員數量,維護事故現場和事故單位秩序,保證執行任務的車輛暢通,保證救援工作正常進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內控企業相關人員,防止有關責任人員逃逸或者轉移、隱匿財產。
4、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xxx、事故單位負責人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所需設備、材料的供應;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現場傷員的運送、救治工作。
6、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起草新聞發布稿和事故情況公告,管理和協調信息發布和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報道事故信息,堅持正面宣傳,引導媒體及公眾輿論,適時解答有關質詢。
發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級,及時上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1)一般事故響應:由事故發生單位同級安全監管各部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部,政府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原則上不啟動本預案,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逐級啟動事故發生單位、單位主管部門、鄉政府預案及相關部門的預案。
(2)較大事故響應:配合縣政府、安全監管各部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預案并直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政府相關部門配合,同時立即向縣政府、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并繼續協助上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響應:啟動本預案及相關部門預案進行應急救援,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安委會報告事故的事態發展和救援情況,并保護現場,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
(4)特別重大事故響應:立即報告縣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救援指揮部,同時啟動本預案及相關部門預案,進行現場救援。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八
安全生產是關系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在本轄區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為使全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處置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災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和嚴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一)接到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基本條件的,本預案即行啟動,辦事處及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部門同時作出快速反應、迅速組織力量,按指揮部命令及時到達指定位置。
(二)現場救援工作在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救援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由派出所設立警戒線,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現場情況、排除險情、確定救援方案后,再開展其他處置工作。要把搶救受傷人員、疏散現場人員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確保搶救人員的絕對安全,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財產損失。
(三)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部可征調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特種設備器材和車輛,各企事業單位應該無條件服從。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稱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處置。
(二)指揮部總指揮,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指揮部關于應急救援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現場救援有關問題,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正確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由黨政辦公室、安監站、派出所、衛生院、交管所、行政辦公室、農業辦公室、交警二中隊、財政所、供電所、民政所、勞保所等部門組成。各部門在實施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為:
1、黨政辦公室:負責指揮部與現場的聯系,及時綜合事故處置情況;負責事故情況上報,下達命令;負責對外聯絡,組織緊急供電、供水及急需的搶救設備和物資;提供相關信息,接待新聞媒介,發布相關新聞報道。
2、安監站: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及其周邊環境的基本情況;聯系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其實施應急措施。
3、派出所:負責組織警力搞好現場保護和警戒,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參加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的區域的人員疏散和撤離,參加排險救災,搶救受傷人員。
4、衛生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搶救,迅速轉移受傷人員;保障藥品和醫療設備供應;評定危險化學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車輛,組織搶險救援。
6、行政辦公室: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挖掘機、鏟車等特種設備,組織搶險救援;對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負責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梁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
7、農業辦公室:負責提供水情預報。
8、交警二中隊:具體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傷者和財產搶救,勘查事故現場,收集證據,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9、財政所:負責組織有關事故救援物資、設備、器材的儲備供應。
10、供電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采取緊急停電或供電措施。
11、民政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安置以及遇難者遺體、遺物處理;安撫、接待傷亡人員親屬。
12、勞動所:負責工傷認定和善后賠償問題的調解處理。
13、其他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部門):負責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發生態勢,并按其職責范圍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協同政府部門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一)事故報警或報告已初步確定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傷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發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繼續擴大,如不及時控制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的。
(三)消防等搶險隊伍到場后,根據現場判斷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搶救的。
(四)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或政治影響較大的。
(一)119、110、120報警受理中心接到報警后,根據報警情況或事故搶救現場反饋的信息,經初步確認事故符合預案起動條件,隨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安監站:4811816)報告,辦事處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或報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門報告,該報警受理主管部門的領導,經初步分析所發生的事故符合預案起動基本條件的,應立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安監站:4811816)報告,由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三)總指揮若不在轄區,由副總指揮決定是否起動預案。
(四)預案一旦決定起動后,由黨政辦公室通知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力量趕赴指定地點,聽候指揮部調派救援任務。
(一)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四)申請相關部門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標準。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情況向辦事處黨政辦公室(4810458)及辦事處安監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的主管部門報告,并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快報,報上述職能單位。
書面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名稱、報告人。
(一)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重特大事故的調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成立市級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調查組,我辦事處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并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結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九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上報。
2、事故發生后不隱瞞、不謊報、不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
3、民工、臨時工、合同工發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職工上報。
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就近就快實施。
1、本施工項目遇突發性時間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全面動員,組織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必須首先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物資、經費施救工作。
2、項目辦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總公司指定的應急救援,并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迅速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安全部門報告。
3、總公司在接到建設工地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時間報告后,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并立即通知綜合協調組,起動應急救援系統,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動員,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救援。并迅速向區政府和市、區建設局報告。
1、請醫護搶救人員攜相關器械藥品趕赴現場,并依相關醫院做好搶救準備。
2、請公安人員、城管清人員現場維護治安,疏散圍觀群眾,設置警戒線,確定警戒范圍。
3、清點人數
4、確定施救方案,落實施救人員安全措施和標志,排除重大險情,有序組織施救,監督相關單位落實施救物質和傷員救治經費。
5、清理現場,清點現場人員,撤離現場。
6、小結、分析。由專門人員向公眾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始終把人員的救助和疏散擺在首位。施救工作應采取科學的態度,在保證施救人員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切忌蠻干。避免造成新的傷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十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十一
2、在險情發生時,物業領導必需馬上到達現場進行搶險工作,并通知公司客服部負責物力、人力的調配,修理部依據現場狀況,實行有效措施。保衛部負責調配人員協作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和雙休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準時通知防汛小組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2、汛期到來之前,小區主管應認真巡查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潔凈;
(2)檢查地下積水坑污水泵是否靈敏有效,并將掌握開在“自動”位置;
(4)修理組檢查配電室、掌握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狀況,若有發生應準時處理。
(5)防汛組長重點檢查雨水口、排水管、污水泵、電梯底坑四周和以往記錄在冊的`問題點。
(6)同時加強電氣設備、設施、包括避雷網(針)、電纜溝等的檢查、巡察,發覺問題準時解決。
2、小區保潔人員清除各處積水;
3、險情發生后,公司辦公室要進行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狀況,并準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預備。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篇十二
20xx年4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第17號局長令發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進行了規范。《管理辦法》的發布對于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截至20xx年底,全國31個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大部分都結合實際發布實施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各地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有了具體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基本做到了全覆蓋,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逐步規范,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一、修訂必要性
在這四年多的時間里,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發生了較大變化,應急管理的各項政策及方針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辦法》中部分內容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具體原因如下:
(一)國務院及安全監管總局下發的相關文件中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體的要求需要進行落實。如國發23號文件要求,企業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并定期進行演練。國發40號文件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這些文件的要求和具體的落實需要在《管理辦法》中體現出來。
(二)原《管理辦法》在近年的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原《管理辦法》中關于預案編制要求不符合當前對生產經營單位預案提出的要“簡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則,有些內容可以刪除或調整,總體需要進一步簡化。同時,需要進一步強化預案編制前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在預案發布前增加桌面演練環節。其次,原《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應急預案評審和備案的內容也過于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也沒有很好解決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對兩部分內容進一步梳理和細化相關規定。同時,在應急預案實施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也亟需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再次,原《管理辦法》中的罰則部分內容過于單一,只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進行處罰,不利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需要細化罰則內容,強化監督檢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標準、新規范的制定和發布也要求對原《管理辦法》進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幾年陸續發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標準、規范,有許多的新的內容和要求需要充實到《管理辦法》中。特別是gb/t 29639-20xx的發布,該標準中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編制內容及要求均與以前的行業標準有較大變化,原《管理辦法》也應當圍繞這些新內容和新要求的變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四)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部分中央企業在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對于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健全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重要的借鑒意義,這也需要在新《管理辦法》吸納和充實進來,有助于推進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總之,修訂《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解決當前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優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提高應急預案實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機遇。因此,開展《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訂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二、修訂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xx〕40號)、《國務院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xx〕8號)等文件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三、修訂主要過程
(1)20xx年3月份,對《管理辦法》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方案,明確修訂工作內容和時間進度安排。同時,對《管理辦法》進行初步修訂。
(2)20xx年4月底,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向中央企業總部、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征求對原《管理辦法》的修訂意見,修訂單位負責對反饋意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對原《管理辦法》進行系統修訂。
(3)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辦法》(討論稿),并組織有關專家及人員(小范圍)對討論稿及原稿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討論,在對討論稿進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見稿。
(4)20xx年5月30日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召開研討會議,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研討,對反饋的意見進行整理,并進一步完善征求意見稿。
(5)20xx年7月25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信息函〔20xx〕6號),向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征求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截止到8月15日,各單位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反饋回來,根據反饋意見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形成當前的新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6)20xx年9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信息函〔20xx〕8號),邀請了重慶市安全監管局、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人員再次對新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座談,起草單位再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7)20xx年9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召開主任業務辦公會,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部門以及礦山應急救援中心有關負責人參加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座談會,再次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征求意見。會后,根據反饋意見又再次完善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總共包括7章、47條規定,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總則
主要修訂《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使適用范圍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增加了“宣傳”、“評估”、“監督管理”三個方面內容,使應急預案管理的范圍更加明確和具體。此外,增加了第五條,即是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并負責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應急職責、應急程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實施。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
本章進行了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和第12條,其他條均進行了修改或完善。具體情況如下:
1.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6條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內容,明確提出“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辦事處以及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范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范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編寫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等要求。
2.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7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替換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刪除了“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的要求,改為“結合本單位實際”。
3.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內容,在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的第8、9、10條中重新描述了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概念和編寫要求。
4.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和投產試運行前應編制完成相應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納入建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
5.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并及時根據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結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配置相應應急物資和裝備,把應急準備貫穿應急預案編制的全過程。
6.修改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現第13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內容。
7.增加了第14條,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承擔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主體責任,可邀請相關中介機構或專家進行指導,但不得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
8.增加了第15條,要求應急預案評審前,應當組織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通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
該章在原《管理辦法》基礎上對預案評審環節要求進行了簡化,并增加了預案公布要求。具體如下:
1.新《管理辦法》中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應當邀請具有相應專業應急救援經驗的人員參加。同時,邀請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評審人員與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2.新《管理辦法》中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建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制定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具體評審方法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應急預案評審辦法或標準執行。
3.新《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對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的發布要求,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預案的備案
1.增加了預案發布后備案時限要求以及受理備案的時限要求。規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規定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的要求。
2.關于備案要求的調整。明確提出中央企業總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的各級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系報所在地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行政許可部門備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無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要求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部門協同聯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或本行業(領域)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實戰演練,并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4.明確提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與地方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建立政府與生產經營單位之間、生產經營單位彼此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統籌配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共享區域應急資源。
5.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6.增加了預案定期評估的要求。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適用情況的評估,分析評價其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實現應急預案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并編制評估報告。
(六)監督管理
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獎勵與處罰”修改為“監督管理”。具體內容如下:
1.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作為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并每年組織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于一般生產經營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1)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或抄襲其他單位應急預案與本單位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全面修訂的;
(3)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4)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培訓的;
(5)未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
(6)未按照應急預案配置應急物資的;
(7)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的。
3.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種形式收取、攤派與之相關的費用。
(七)附則
沒有較大修改,增加了“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的說明。
五、基本框架
根據部門規章起草的基本規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框架分為七章,包括總則、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應急預案的備案、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管理、附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