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時間的安排以及風險的評估等,以確保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以下是我給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一
城市社區處在社會治理的最末梢,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市域社會治理的根本和關鍵。為全面鞏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有針對性地解決社區治理中的現實問題,有效彌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區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層治理的每一個“神經末梢”,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層基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街道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秦都區關于新時代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為指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大力實施“大黨建統領、大融合推進、大聯動治理、大數據支撐、大和諧共享”五大舉措,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著力提高社會治理系統化、社會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創新工作模式,強化社區服務,提升治理服務水平,滿足居民需求,努力將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為建設團結、奮進、活力、創新、務實的大美渭濱提供堅強保障。
堅持黨的核心領導。牢固樹立社區黨組織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區黨組織政治引領能力、改革創新能力、服務群眾能力、組織共治能力,切實把黨的領導體現在社區治理的最末梢、全過程。
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社會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為宗旨,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發揮居民群眾主體作用作為創新基層治理、深化平安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力量源泉,實現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
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充分調動社區內機關、團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一切力量廣泛參與社區建設,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的共有、共享,營造共駐共建的良好氛圍。
堅持統籌協調,系統推進。注重各領域建設與治理協同發展,統籌謀劃社會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堅持實事求是,分步實施,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到2022年底,街道社區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關系更加清晰順暢;街道和社區權責邊界明確清晰,社區協商、社區減負和社區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區域資源統籌整合能力得到加強和提升;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對上對下互聯互通,數字化、網格化管理服務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區建設取得實質性突破;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全面升級,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再通過3至5年,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平安建設邁上更高臺階,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保障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有力支撐。
1.發揮社區黨組織核心作用。突出社區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增強社區統籌協調能力,穩妥推進社區“大黨委”試點工作,成立以轄區內機關、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為成員的社區“大黨委”。著力構建社區“1+5”組織架構和聯動體系,即以社區“大黨委”為核心,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社區治理架構,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力量,形成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區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區“兩委”成員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人員通過法定程序雙向兼職。嚴格落實離退休黨員黨組織關系轉入社區制度,鼓勵引導離退休黨員干部到社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2.鞏固社區居委會自治主導地位。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區居民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比例。準確定位社區居委會職能職責,堅持依法依規、規范精準原則,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機制,明確社區居委會依法自治和協助行政事項清單。充分發揮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在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擴大群眾自治范圍,豐富自治內容,拓寬參與渠道,保障和促進居民群眾在社區治理、公共服務和公共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完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會議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增強協商能力、規范決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著力加強社區德治建設。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推進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抓好居民群眾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加強社區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個人征信系統,強化居民的社會責任意識、集體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大力推進新時代家風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文明家庭”“優良家風”等評選活動,大力宣傳好家風、道德模范人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弘揚社會正能量。以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為契機,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創新”咸陽精神,增強居民的社區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為抓手,充分發揮社區文化、社區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學素質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進社區,廣泛開展居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倡導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綠色環保的生產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層平安建設。以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濱為目標,樹立社區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識,提高社區治理系統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社區治理現代化建設,完善黨建引領、居民自治、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機制;夯實社區綜治基層基礎,加強規范化建設,配強配齊人員力量,推動矛盾聯調、治安聯防、應急聯動、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實體化運行機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持續開展普法宣傳,努力使循法而行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壯大治安中心戶長、樓棟長、“紅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隊伍,提升轄區居民平安建設參與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機制,加強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服務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頭治理。以打造“黨建引領、五鏈共治、法在基層”咸陽品牌為契機,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拓展黨建引領、源頭治理、多元解紛“三三制”工作機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鼓勵代表、委員個人開設工作室調處矛盾糾紛。以訴訟源、案件源、糾紛源治理為抓手,完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無縫隙、全覆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務工作站、社區法官工作室平臺,發揮法律服務工作隊(派駐法官、檢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師、人民調解員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務隊、心理服務志愿隊伍、“六老”(老黨員、老勞模、老政法、老專家、老干部、老教師)隊伍的作用,解決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提升社區法治水平。
6.切實推進社區減負增效。厘清基層行政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職能邊界,按照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的要求,推進社區減負增效,構建政社互動新模式。完善社區服務事項清單,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要求社區出具的證明,方可由社區提供。不得將社區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城市管理等事項的責任主體。依法需要社區協助的工作事項,須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并應當為其提供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規范社區機構板牌,社區服務陣地外部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工作服務站牌匾及“中國社區”標識,對其他各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或加掛的牌匾進行整合或取消。壓縮上級要求社區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精減整合社區工作臺賬報表。全面清理規范社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
7.強力推進“心心秦家”提檔升級。精心繪制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秦都黨建“紅色地圖”。對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和社區黨群服務工作站進行全面升級,創新“7+x”服務,推行公益服務為主、低償服務為輔的服務模式,做實做細各項服務清單,拓展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心心秦家”便民愛心驛站,整合轄區的餐飲店、藥店、蔬菜店、家政服務、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資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綜合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建立健全工作運行和考核機制,真正讓“心心秦家”成為機制運行好、作用發揮好、群眾反響好的“溫馨港灣”,讓黨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堅持“就近辦、方便辦”的原則,整合下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事項,方便群眾辦事。整合服務網點資源,鼓勵金融、電信、醫療、快遞、連鎖便利店、餐飲店、果蔬店等在社區設立便民服務站點。重點加大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點對點服務力度,保障居民群眾基本生活。組織協調水電氣暖等公共事業部門進社區,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大力發展醫療、健康、托幼、養老等普惠性服務機構,支持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貼心服務。
9.著力推進智慧養老服務。搶抓“國家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歷史機遇,建立健全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為老年人提供上門居家服務和走出家門的社區服務。加大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力度,發揮互聯互通互享信息平臺、社區“云醫院”作用,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推進“民建公助”“民辦公助”等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提供養老服務。
10.大力加強社會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構建“專業化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社區志愿者服務隊+在職黨員”的志愿服務聯動體系,通過共駐共建、合作聯誼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區聯系服務群眾活動項目化運行機制,以滿足社區居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為導向,建立聯系服務群眾項目庫,由社區有償委托社會組織實施,不斷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培養以社區黨員、團員青年、居民代表、樓棟長、退休干部職工等為主體的骨干帶頭力量,不斷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推行志愿者線上線下服務和積分制管理機制,調動志愿者的積極性,注重發揮司法調解黨員服務隊、優化營商環境黨員服務隊等作用,以優質高效的服務滿足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需求。
11.加強物業企業管理。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示范帶動、循序漸進”的原則,建立健全物業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提升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采取“紅黑榜”、企業征信、公益訴訟等方式,促進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規范運行。
12.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積極探索“紅色物業”管理模式,創新物業服務,讓黨員在小區亮身份,發揮自身特長,有針對性地為居民提供服務,促進社區治理良性互動。加大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組建力度,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動”服務機制。建立“星級”物業服務評選制度,每年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服務質量、社會信用、居民滿意度、社區黨組織評價等內容進行星級綜合評定,動態監管。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原則,通過采取引進優秀物業企業、成立物業孵化中心、原單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種形式,有序推進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同時,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和租房備案制度,夯實出租戶、租賃戶、物業“三位一體”的外來流動人口管理責任。
13.加強業主委員會的領導。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領導,精心指導業主委員會在籌建、選舉、運行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穩步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社區黨組織要嚴把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提名推薦關、審查考察關和選舉程序關,抓好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真正把組織認可、業主信任、公道正派、熱心盡責的人選進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正確行使權力。積極引導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黨政機關退休人員、小區普通黨員通過選舉參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提升業主委員會履職能力。
14.規范社區工作人員職數配備。社區工作人員配備一般按照所屬社區管理區域、人口數量等因素確定,每個社區原則上按10—15人配備工作人員。其中,黨組織設置3人,居委會設置5—9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設置2—3人。提倡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委員交叉任職。拓寬社區工作人員來源渠道,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離崗或退休黨員干部、社會知名人士、群團組織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擔任社區“兩委會”成員。
15.加強社區人才隊伍建設。注重社區黨組織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嚴把政治關口,嚴格選任標準,選拔一批黨性強、能力強、創新意識強、服務意識強的年輕干部(職工)擔任社區黨組織書記。全面推行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一肩挑”,有條件的社區可配備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制定社區工作人員隊伍發展專項規劃,修訂完善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加強對社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群眾能力。將社區工作人員納入“社會工作者”職業序列,實行職業化和專業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勵激勵機制。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對于表現優秀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優先考慮予以提拔或進行物質獎勵。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加大符合條件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等通過依法選舉擔任社區“兩委會”成員力度。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對社區實行年度星級評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區總數60%的比例依據星級評定結果予以獎勵。建立群眾滿意度占主要權重的社區工作人員評價體系,制定完善考核辦法,全面激發干事創業熱情。
17.充實社區兼職人員隊伍。建立完善社區兼職人員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和服務力量。鼓勵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職(離退休)黨員、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工作人員、社區民警、“兩代表一委員”、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興趣鏈黨建聯盟成員、“六老”、志愿者、熱心群眾等群體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有效提升社區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強統籌規劃。統籌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街道社區發展規劃。因地制宜,整合資源,逐步建設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功能配套的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
19.加大建設力度。結合社區區域環境實際,通過采取配建、新建、聯建、改造、購買、租賃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解決社區服務設施不足的問題。通過改建、擴建、租賃等方式,加強老舊小區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國有企業移交的單位型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按照每百戶30平方米的標準無償劃轉。
20.搭建網格“三級”聯動治理體系。健全“街道+社區+網格”三級聯動治理體系,建立街道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站。加強網格黨組織建設,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下沉到網格,實現需求在網格發現、信息在網格采集、隱患在網格排查、矛盾在網格化解、服務在網格開展、問題在網格解決。
21.合理劃分社區管理網格。按照“界定清晰、規模適度、無縫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則,根據轄區路段、小區、企業、工地、商業、樓棟等區域環境,充分考慮區域的整體性、居民的認同度、工作人員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劃分網格,網格劃分要實現無縫對接,確保“全覆蓋、全領域、無盲區”。堅持因地制宜,靈活機動配備網格長、網格員,整合資源,充實力量,組建常態化網格服務治理團隊,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網格隊伍。
22.完善社區網格管理工作機制。堅持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協調各方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區層面網格化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和問題協調處置工作機制。優化網格治理功能,完善網格運行流程,將網格服務的“公益理念”與“商業智慧”有效結合,激發網格員干事創業的激情,增進社區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務互動、快速聯動、三級流轉處置、巡查通報、教育培訓等制度,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23.構建街道、社區、網格三級大數據平臺。依托街道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站和網格三級平臺,對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應用,實現區域治理“一網通治”、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大數據賦能“一網通智”。依托渭濱智慧管理平臺,建設一個涵蓋政務服務、社會管理、便民服務等模塊的大數據中心,內容涵蓋網格內的“人、事、數、物”,通過智慧平臺搭建“電子商城”,實行群眾“點單”,格格“跑單”,真正做到“智慧”為民、“智慧”便民。
24.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秉承“黨建引領、精準惠民、共建和諧”的服務理念,通過落實相關政策及資金補助措施,設立街道社會組織孵化中心,開展“一對一”培育,組建由專業老師、公益領軍人物、志愿者、優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組成的導師團隊,為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團組織。同時,培育和搭建以黨員、團員為帶頭人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和議事協商平臺,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治理。
25.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積極鼓勵各類組織進行登記備案,開展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建聯盟作用,社區黨組織重點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日常監督管理,向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內部管理、指導、培訓、服務等方面的專業支持。建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議事和星級評定制度,保障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26.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四社聯動”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鼓勵社會組織為社區居民提供生活關愛、文體娛樂、醫療保健和社會事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滿足社區居民個性化、多樣化需求。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面向社區提供心理疏導、人文關懷、精神慰藉等專業服務。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在公益慈善、鄰里互助、糾紛調解中發揮作用,真正使社會組織成為承接社區服務項目的有效載體。
27.構建街道區域化黨建工作格局。強化街道黨工委“龍頭”帶動作用,統籌協調區域內各領域黨建工作,整合調動各類資源,構建以“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為“動力主軸”的基層治理三級領導體系。落實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區域內黨組織共駐共建,融合推動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著力構建區域統籌、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職黨員“雙報到”制度,促進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和其他各類黨員作用發揮,進一步激活“紅色細胞”。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領域、新興領域黨建工作,加大商圈黨支部、樓宇黨支部、業主委員會黨支部、物業黨支部組建力度,打造一批“紅色物業”“紅色樓宇”“紅色綜合體”,不斷延伸黨的工作觸角,擴大“兩個覆蓋”,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8.構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臺。打造多元化參與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建立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群眾團體(興趣黨建聯盟)、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區域化治理平臺。聚焦加強社區黨建、統籌社區發展(老舊小區改造等)、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動員社會參與、指導基層自治、維護社區平安、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駐區企業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資源,協調各方,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風險、防災救災、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的能力。
29.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渭濱街道新時代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負責組織協調和統籌推進工作,抓好具體工作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30.堅持示范帶動。以區域化黨建平臺為引領,以實施網格化管理服務為抓手,以社會組織協同參與為路徑,著力提升基層治理和服務供給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區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務型、智慧型社區,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基層治理示范社區,不斷提升街道社會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強考核評估。將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和社區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明顯、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二
為切實做好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根據《中共德江縣委平安德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銅仁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季度推進的通知》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列決策部署,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頭治理,全面提升教育系統“一中心一張網一網格”治理效能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將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主動融入到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中,把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納入網格化安全風險管理,建立網格化預防、管控與處置體系,確保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各項重點任務圓滿完成,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促進平安校園建設。
成立全縣教育系統20xx年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研究部署、組織推動、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指導各項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由安明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超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班子成員共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的第一責任、直接責任和分管工作范圍內的責任,將市域社會治理納入重點工作研究、部署、督促、檢查等內容。二是強化部門職能建設。制定教育系統年度平安建設工作計劃,積極開展平安德江建設(平安校園創建)活動。三是完善社會協同體制。積極統籌對接烏江學院、貴州工程職業學院建立市域社會治理人才庫,充分發揮市域內高校人才資源優勢,抓好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培訓,深入開展研究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理論,用好理論研究引領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責任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人事股、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
(二)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風險。一是強化防范暴力恐怖活動風險。完善反恐怖應急處置預案,開展反恐怖宣傳教育和應急處置演練活動,落實反恐怖防范措施,提升第一時間響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二是防范邪教滲透風險。深入開展反邪防邪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反邪防邪意識。三是防范意識形態風險。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管理,有效掌握青年學生、教師的思想動態。以“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深入開展國家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增強廣大師生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加強縣內學校的論壇、講座和報告會等意識形態的管理(責任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各級各類學校)
(三)防范化解社會治安風險。一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持續開展教育行業亂點亂象專項整治和省市縣交辦的有關涉校“黑惡勢力”線索核查;積極處理并反饋“三書一函”發現的行業治理問題。二是加強重點場所防控。加強學校警務室規范建設,提升校園安防“4個100%”能力(校園封閉管理、專職保安配備、一鍵式報警和視頻監控與公安聯網和“護學崗”實施)。三是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縣鄉平安校園創建專項組工作機制,建立校園及周邊精神障礙患者、性格偏執、揚言報復不滿社會等高危人員排查報告,落實部門職能內常態化治理校園及周邊亂點亂象,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部門聯動集中整治,凈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控涉師涉生傷害案件發生。四是加強特殊學生群體管理。建立行為嚴重不良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留守學生、殘疾兒童等特殊人員臺賬,強化特殊群體排查管控和弱勢群體的關心關愛。建立特殊學生群體人員檔案,落實教育轉化機制(行為嚴重不良學生送育新學校就讀)。五是加強未成年人保護。落實遭受家暴、虐待、遺棄等未成年人保護,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1號檢察建議》《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六是加強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建立以班級為網格排查涉生矛盾糾紛化解制度,有效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傷害等治安刑事案件發生。七是加強校外租房學生管理。學校要與家長、房東、社區等簽訂校外租房學生安全共管責任書,明確家長、房東、社區對校外租住學生的監管責任,經常性開展巡查,巡查中發現問題要做好登記和有效處理。(責任單位:縣教育局業務股、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各級各類學校)
(四)防范化解社會矛盾風險。一是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清理涉校外教育培訓行業利益受損群體訴求,防范化解校外培訓機構涉勞動關系矛盾風險。二是防范化解突出社會矛盾風險。繼續關注90年代大中專畢業生、民辦教師等群體訴求,全力做好思想引導、政策宣傳和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單位:縣教育局人事股、行政審批綜合服務股,各級各類學校)
(五)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風險。一是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任務和措施。動態更新問題隱患“三張清單”和報送“兩個清單”,定期開展危險化學藥品、食品安全、安全隱患排查和進行安全大檢查,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二是深入開展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在上、放學時段落實“護學崗”制度,確保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三是深入開展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維護滅火器、消防栓、安全出口標識及安全通道等處于正常狀態,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消防應急演練活動。四是深入開展汛前校園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密切關注氣象預報,針對特殊惡劣天氣,統籌安排可能受災學校停課停學應急疏散處置,有效預防校園及周邊洪澇、山體滑坡等造成的自然災害風險,每學期開展1次防震減災應急演練活動。(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各級各類學校)
(六)防范化解網絡安全風險。一是加強國家組織的各種考試的誠信考試宣傳。配合公安依法嚴厲打擊“助考”犯罪活動,加強對組織考試作弊和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犯罪活動的情報搜集,依法查處作弊人員,確保考試秩序和考生合法權益。二是加強網絡電信詐騙宣傳教育。組織教育系統全員干部職工下載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并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納入教職工評先選優、晉升晉級考核。(責任單位:縣招生考試院、縣教育局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各級各類學校)
(七)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增強凝聚政治力量,依法保障廣大教職工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廣泛聽取教職工對平安德江建設的意見或建議,積極組織教育系統干部職工按照要求參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測評,做到“參與率、知曉率、滿意率”三個100%。(責任單位:教育局學生安全教育服務中心)
(八)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做好德江縣民族中學與第八小學校址互換、新建第三高級中學等校園重大工程建設,均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嚴格遵守法定權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證決策內容的合法性。二是嚴格按照行政執法權責事項清單,按照程序審批校外培訓機構及民辦學校(園)辦理辦學許可。三是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強化法治培訓。各學校配備法制副校長,定期進校園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落實“八五”普法規劃,開展法治文化宣講活動,全面增強師生法治意識。(責任單位:縣教育局業務股、教育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綜合服務股,各級各類學校)
(九)發揮德治教化作用。一是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評選活動,建立家長學校,開展家校共育活動。二是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引導青少年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讓學生形成養成教育習慣,建立學生評價機制。(責任單位:教育局業務股、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協會,各級各類學校)
(一)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重要性,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長要親自部署、親自督導,班子成員要分工負責、包保督導,切實推動各項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指標化推進,明確責任、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和工作要求,把任務逐一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人,保障季度工作有序推進。
(二)加強宣傳教育。要常態化開展平安建設宣傳教育,認真查找平安校園創建中存在的盲點和薄弱環節,將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貫穿于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密切配合,豐富安全教育形式,不斷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三)加強隱患排查整改。要加強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尤其要緊盯交通、溺水、消防、危險化學品、食品衛生、疫情防控、電信網絡詐騙和學生心理健康等領域,對存在的風險隱患逐一“過篩子”,明確責任人,落實管控措施,對檢查存在的問題要整改落實,做到消除隱患、舉一反三,徹底整改到位。要加強涉校涉師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密切掌握重點人員的動向,特別是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第一時間做好教育疏導和穩控工作,包保落實到責任人,穩控在責任地,堅決防止出現漏管失控,有力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落地落實。
(四)加強工作檔案建設。要明確專人負責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按照任務清單推進學校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并做好工作資料歸檔。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中發〔20xx〕16號)和《中共xx市委城鄉基層治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發〔20xx〕2號)精神,結合xx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突出黨建引領,固本強基。
(二)突出需求導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實務功能,共建共享。
(一)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基層治理黨的領導體制。
(二)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鎮(街道)管理體制。
1.深化基層機構改革,統籌黨政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編制資源,設置綜合性內設機構。
(三)完善黨建引領的社會參與制度。
1.堅持黨建帶群建,更好履行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職責。統籌基層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
2.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
3.搭建區域化黨建平臺
(四)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
1.加強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基層政權建設的領導
2.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依法賦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整合現有執法力量和資源。
3.優化鄉鎮(街道)行政區劃設置,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
4.規范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等事
6.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7.優化鄉鎮(街道)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推進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理,加快推行市域通辦,逐步推行跨區域辦理。
(六)增強鄉鎮(街道)議事協商能力。
1.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確定鄉鎮(街道)協商重點,由鄉鎮(街道)黨(工)委主導開展議事協商,完善座談會、聽證會等協商方式,注重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
(七)增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能力。
1.強化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和相應職權,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
(八)增強鄉鎮(街道)平安建設能力。
1.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發揮其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平臺作用。
(九)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
1.堅持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制度,建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備案制度,加強集體資產管理。
2.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機制。
1.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規范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四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惡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xx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xx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xx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五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圍繞農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違禁使用、私屠濫宰、制假售假等突出問題,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和監督抽查,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消除農產品質量安全除患和行業“潛規則”,確保違法案件線索核查率、違法案件依法處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機關移交率達到100%,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8%,農業標準化生產覆蓋率穩定在70%以上,確保全縣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試點工作統一部署,成立本系統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機構,完善試點工作方案,推進重點任務落實。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據本系統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試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三)攻堅提升階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抓好重點工作,全面推進,鞏固取得的成效。
(四)測評驗收階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對照實施方案對承擔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自評。收集匯總相關資料,迎接***、省考核組驗收。
三、重點工作
(一)開展果蔬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以蔬菜、水果為重點產品,開展果蔬產品專項整治,全面排查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戶,嚴厲打擊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66種禁用農藥行為以及采收時不遵守安全間隔期制度造成農藥殘留超標的行為,在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未按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使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行為。(完成時限:長期推進;責任科室:蔬菜辦、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植保站依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并抓好落實)
(二)開展畜禽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瘦肉精”專項整治。以肉牛、肉羊養殖場(戶)為重點,對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環節,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二是獸藥殘留專項整治。以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畜禽養殖戶和禽蛋中違規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禁用物質、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不按規定用藥、不執行休藥期規定、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給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督促屠宰企業嚴格落實入廠查驗、待宰靜養、肉品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完成時限:長期推進;責任科室:獸藥監督所負責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和運輸車輛備案管理,屠宰辦負責動物屠宰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畜牧股、飼料辦、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養殖環節“瘦肉精”整治并抓好落實)
(三)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以水產養殖場(戶)為重點對象,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以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類等禁用獸藥及非法投入品為重點,打擊使用違禁獸藥及非法添加物行為,管控違反休藥期規定上市行為。(完成時限:長期推進;責任科室:畜牧(水產)股、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并抓好落實)
(四)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為重點品種,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在春耕、秋冬種等重點時節,從產、供、銷三方面開展專項治理,依法嚴厲打擊侵害農民利益、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農資制假售假違法行為,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懲治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主體,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完成時限:長期推進;責任科室: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獸藥監督所、飼料辦并抓好落實)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屬有關股站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開展,統籌安排,加大執法力度。局成立了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試點建設工作。明確專人擔任試點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等工作。各相關股站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安排,結合實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完成試點任務目標。
(二)強化日常監管。落實農產品生產者主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體責任,加強宣傳培訓,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將所有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納入監管范圍,依托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平臺,強化日常監管。縣局針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和突出問題,按照“雙隨機”的原則,組織開展監督檢查,主動排查、及時處置非法添加等行業共性隱患問題和潛規則;局各相關股站要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規范、生產檔案不完善、禁限用農獸藥使用和安全間隔期休藥期規定不落實等問題。(三)加大監測力度。各相關股站加強監測,完成省、市監測任務,確保監測品種和范圍對主要農產品和投入品全覆蓋,做到真抽、真檢,完成市年初分配的檢測、抽樣任務。針對主要風險點、不同品種、區域和季節特點,及時開展專項監測、跟蹤監測和監督抽查。按時完成各級抽樣任務、送樣任務,對問題產品和區域及時跟進監督抽檢,經確證檢驗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處,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部門,并按要求報送抽檢結果和查處情況。
(四)加強協調配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與局屬相關股站要相互協作、共同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要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強化問題發現、監管和預警通報,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要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蔬菜辦、畜牧股、飼料辦、獸藥監督所要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用藥的培訓指導、種養殖檔案的填寫、監管等質量安全管理。同時,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辦案協作機制。
(五)全面推行標準化生產。積極參與制修訂省、市級農業地方標準,相關股站參照省、市農業標準指導生產經營主體制定與標準配套的生產操作規程和質量控制措施,建立生產記錄臺賬。推動現代農業園區、合作社、家庭農場、蔬菜種植基地、規模養殖場實施標準化生產,確保標準化生產覆蓋率穩定在70%以上。加大“二品一標”認證力度,引導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強化農產品地理標志培育。
(六)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2018年我縣順利通過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驗收,2020年10月通過動態管理考核,各相關股站要繼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形成可學可看可推廣的監管模式,爭取創建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六掛鉤”機制,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協作,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機制,逐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可追溯。
(七)推進機制創新。局屬有關股站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總結社會治理中的農業農村經驗。要綜合運用各類宣傳載體宣傳農業農村部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營造各級重視、各界支持、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六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創建全國市(州)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州、縣相關會議精神,切實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推進我鎮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取得實效,經研究,特制訂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不斷完善科學化管理、網格化服務、多元化參與、法制化運轉、精細化治理的社會治理體系,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為建設集綠色發展、陽光康養、旅游綜合服務于一體的牛背山生態康養小鎮營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
緊緊圍繞“一年打基礎、兩年見成效、三年達目標”的工作步驟,20xx年全面部署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工作,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現代化。20xx年積極開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會治理創新工作,全鎮社會治理制度和體系不斷完善,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到20xx年,建成社會治理現代化合格鎮,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共享發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顯提高,安全穩定、公平公正、法治優良的社會環境全面形成。
(一)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體系工作措施:
2、11月30日前,成立鎮基層治理委員會,制定我鎮社會治理規劃,建立完善平安建設協調機制和考評體系,制定我鎮平安建設考評考評辦法,把考核結果作為鎮、村兩級干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責任人員:。每半月召開一次鎮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黨委會或領導小組會議,對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進行會商,分析研判全鎮社會穩定形勢和平安建設推進情況。
(二)進一步鞏固國家安全,建立反應敏捷、管控有力處置及時安全體系工作措施:
1、深化情報預警體系建設。整合村兩委、網格員、綜治維穩員隊伍,建立完善情報預警網絡;深化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落實每日研判、每周會商、每月匯總和重大敏感情報線索及時落實核查、跟蹤反饋預警制度。
2、深化重點人員管控。全面落實普通護照依法辦理和分級分類集中管理制度,徹底排查轄區辦理的各類護照,實行集中管理,使用備案批準制度,并建立臺賬;落實自焚高危、“法會”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員滾動篩查制度,完善動態梳理評估,精準管控,形成臺賬。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到鎮內活動排查,及時上報,依法管控。
3、建立維穩應急處突機制。完善我鎮維穩應急處突工作預案,梳理我鎮維穩應急隊伍、強化管理物資、機具,做好應急準備。
4、全面夯實民族宗教工作。深入開展宗教極端活動、邪教活動排查,對全鎮2個依法登記和6個依法保留寺廟開展密切監控。嚴格落實宗教活動依法審批制度,對外來人員嚴格排查、建立臺賬,嚴防一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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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八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中央政法委提出分批次在全國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市申報參加創建全國首批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簡稱“創建試點城市”),獲得中央批準。為全面推進全市創建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同意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和市委七屆八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總要求,以解決縣域內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落腳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科技支持的社會治理體系。探索具有亨通特色、時代特征的社會治理新模式,推動平安亨通建設在上新臺階,為我鎮創造更家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覽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鎮域社會治理此種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堅持以人為本。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在縣域社會治理中始終做到為了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引導群眾,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系統思維。將鎮域社會治理放到鎮域經濟發展全局中謀劃,統籌城鄉社會治理、統籌各項任務,增強社會治理的整體性和協同性。
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鎮域社會共同體。
堅持精準精細精致。遵循治理規律,把握時代特征,運用先進理念、科學態度、專業方法、精細標準提升治理效能。
通過全市上下齊心協力,到2022年基本實現市域社會治理理念、目標、布局、體制、方式、政策、能力現代化。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九
x年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啟動之年。我們將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努力爭創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城市。
——整體謀劃,以系統思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怎么推”,堅持從新起點、寬領域、多層次、高標準來謀篇布局。研究出臺了《x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平安x建設發展規劃綱要(x-x)》,構建市級統籌協調、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強基固本、村(社區)落細落小的市域社會治理鏈條,圍繞《實施方案》確定的x項基本任務,逐項分解細化為可量化、可跟蹤、可評價的階段性目標,每年進行檢查考核,促進形成創先爭優的局面。
——懲防結合,以安全穩定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治什么”,堅持一手抓群眾最盼、最急、最憂治安突出問題的解決,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補強。一是構筑總體安全防線。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運用,防微杜漸重大風險。二是實施綜合治理工程。強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業治理,重點推進十大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三是建立動態防控體系。深入推進警種融合和網格警務融合,落實綜治責任單位掛點幫創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領域安全防范管理機制,織密防控網絡。
——黨建引領,以堅強組織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誰來推”,堅持把黨建引領貫穿始終,凝聚市域社會治理合力。一是強化黨委領導。完善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制,成立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發揮市、縣區黨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作用。二是探索黨建融合。納入“x、x”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內容,探索黨建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徑載體。三是推動黨員下沉。深化屬地管理,試點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推行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做實做細,以固本強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強什么”,堅持以基層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為載體,推進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不斷強化基層治理能力。一是匯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發揮基層綜治中心組團式管理服務作用,實現民安民生事件“綜治中心分派吹哨、相關部門依責銷號”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網格。對網格過篩梳理、整合優化,細化服務事項準入清單,對網格內事項定人、定崗、定責,規范案事件采集辦理流程。三是傾斜治理資源到基層。發揮鄉鎮(街道)政法委員作用,推進人民法庭“全面雙達標”工作,深入開展“楓橋式”派出所、司法所創建,推行落實一村(社區)一警(輔警),提高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能力。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
社會治理現代化四化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十
該方案從目的、要求、方法、方法、進度等方面都是一個具體、細致、可操作性強的計劃“方案”,也就是說,案例之前獲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現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各社區、各組辦、轄區各相關單位:
城市社區處在社會治理的最末梢,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市域社會治理的根本和關鍵。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時關于城鄉社區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鞏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有針對性地解決社區治理中的現實問題,有效彌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區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層治理的每一個“神經末梢”,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層基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街道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秦都區關于新時代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為指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大力實施“大黨建統領、大融合推進、大聯動治理、大數據支撐、大和諧共享”五大舉措,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著力提高社會治理系統化、社會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創新工作模式,強化社區服務,提升治理服務水平,滿足居民需求,努力將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為建設團結、奮進、活力、創新、務實的大美渭濱提供堅強保障。
堅持黨的核心領導。牢固樹立社區黨組織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區黨組織政治引領能力、改革創新能力、服務群眾能力、組織共治能力,切實把黨的領導體現在社區治理的最末梢、全過程。
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社會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為宗旨,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發揮居民群眾主體作用作為創新基層治理、深化平安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力量源泉,實現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
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充分調動社區內機關、團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一切力量廣泛參與社區建設,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的共有、共享,營造共駐共建的良好氛圍。
堅持統籌協調,系統推進。注重各領域建設與治理協同發展,統籌謀劃社會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堅持實事求是,分步實施,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到2022年底,街道社區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關系更加清晰順暢;街道和社區權責邊界明確清晰,社區協商、社區減負和社區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區域資源統籌整合能力得到加強和提升;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對上對下互聯互通,數字化、網格化管理服務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區建設取得實質性突破;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全面升級,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再通過3至5年,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平安建設邁上更高臺階,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保障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有力支撐。
1.發揮社區黨組織核心作用。突出社區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增強社區統籌協調能力,穩妥推進社區“大黨委”試點工作,成立以轄區內機關、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為成員的社區“大黨委”。著力構建社區“1+5”組織架構和聯動體系,即以社區“大黨委”為核心,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社區治理架構,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力量,形成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區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區“兩委”成員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人員通過法定程序雙向兼職。嚴格落實離退休黨員黨組織關系轉入社區制度,鼓勵引導離退休黨員干部到社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2.鞏固社區居委會自治主導地位。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區居民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比例。準確定位社區居委會職能職責,堅持依法依規、規范精準原則,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機制,明確社區居委會依法自治和協助行政事項清單。充分發揮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在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擴大群眾自治范圍,豐富自治內容,拓寬參與渠道,保障和促進居民群眾在社區治理、公共服務和公共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完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會議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增強協商能力、規范決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著力加強社區德治建設。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推進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抓好居民群眾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加強社區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個人征信系統,強化居民的社會責任意識、集體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大力推進新時代家風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文明家庭”“優良家風”等評選活動,大力宣傳好家風、道德模范人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弘揚社會正能量。以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為契機,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創新”咸陽精神,增強居民的社區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為抓手,充分發揮社區文化、社區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學素質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進社區,廣泛開展居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倡導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綠色環保的生產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層平安建設。以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濱為目標,樹立社區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識,提高社區治理系統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社區治理現代化建設,完善黨建引領、居民自治、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機制;夯實社區綜治基層基礎,加強規范化建設,配強配齊人員力量,推動矛盾聯調、治安聯防、應急聯動、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實體化運行機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持續開展普法宣傳,努力使循法而行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扎實開展“無黑無惡無亂”社區創建活動,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抓好平安社區創建,加強常態化治安巡邏網、智能化技術防控網、精準化風險預警網、多元化矛盾調解網“四網”建設。壯大治安中心戶長、樓棟長、“紅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隊伍,提升轄區居民平安建設參與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機制,加強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服務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頭治理。以打造“黨建引領、五鏈共治、法在基層”咸陽品牌為契機,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拓展黨建引領、源頭治理、多元解紛“三三制”工作機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鼓勵代表、委員個人開設工作室調處矛盾糾紛。以訴訟源、案件源、糾紛源治理為抓手,完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無縫隙、全覆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務工作站、社區法官工作室平臺,發揮法律服務工作隊(派駐法官、檢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師、人民調解員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務隊、心理服務志愿隊伍、“六老”(老黨員、老勞模、老政法、老專家、老干部、老教師)隊伍的作用,解決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提升社區法治水平。
6.切實推進社區減負增效。厘清基層行政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職能邊界,按照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的要求,推進社區減負增效,構建政社互動新模式。完善社區服務事項清單,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要求社區出具的證明,方可由社區提供。不得將社區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城市管理等事項的責任主體。依法需要社區協助的工作事項,須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并應當為其提供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規范社區機構板牌,社區服務陣地外部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工作服務站牌匾及“中國社區”標識,對其他各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或加掛的牌匾進行整合或取消。壓縮上級要求社區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精減整合社區工作臺賬報表。全面清理規范社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
7.強力推進“心心秦家”提檔升級。精心繪制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秦都黨建“紅色地圖”。對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和社區黨群服務工作站進行全面升級,創新“7+x”服務,推行公益服務為主、低償服務為輔的服務模式,做實做細各項服務清單,拓展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心心秦家”便民愛心驛站,整合轄區的餐飲店、藥店、蔬菜店、家政服務、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資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綜合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建立健全工作運行和考核機制,真正讓“心心秦家”成為機制運行好、作用發揮好、群眾反響好的“溫馨港灣”,讓黨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堅持“就近辦、方便辦”的原則,整合下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事項,方便群眾辦事。整合服務網點資源,鼓勵金融、電信、醫療、快遞、連鎖便利店、餐飲店、果蔬店等在社區設立便民服務站點。重點加大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點對點服務力度,保障居民群眾基本生活。組織協調水電氣暖等公共事業部門進社區,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大力發展醫療、健康、托幼、養老等普惠性服務機構,支持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貼心服務。
9.著力推進智慧養老服務。搶抓“國家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歷史機遇,建立健全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為老年人提供上門居家服務和走出家門的社區服務。加大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力度,發揮互聯互通互享信息平臺、社區“云醫院”作用,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推進“民建公助”“民辦公助”等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提供養老服務。
10.大力加強社會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構建“專業化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社區志愿者服務隊+在職黨員”的志愿服務聯動體系,通過共駐共建、合作聯誼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區聯系服務群眾活動項目化運行機制,以滿足社區居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為導向,建立聯系服務群眾項目庫,由社區有償委托社會組織實施,不斷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培養以社區黨員、團員青年、居民代表、樓棟長、退休干部職工等為主體的骨干帶頭力量,不斷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推行志愿者線上線下服務和積分制管理機制,調動志愿者的積極性,注重發揮司法調解黨員服務隊、優化營商環境黨員服務隊等作用,以優質高效的服務滿足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需求。
11.加強物業企業管理。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示范帶動、循序漸進”的原則,建立健全物業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提升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采取“紅黑榜”、企業征信、公益訴訟等方式,促進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規范運行。
12.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積極探索“紅色物業”管理模式,創新物業服務,讓黨員在小區亮身份,發揮自身特長,有針對性地為居民提供服務,促進社區治理良性互動。加大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組建力度,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動”服務機制。建立“星級”物業服務評選制度,每年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服務質量、社會信用、居民滿意度、社區黨組織評價等內容進行星級綜合評定,動態監管。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原則,通過采取引進優秀物業企業、成立物業孵化中心、原單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種形式,有序推進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同時,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和租房備案制度,夯實出租戶、租賃戶、物業“三位一體”的外來流動人口管理責任。
13.加強業主委員會的領導。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領導,精心指導業主委員會在籌建、選舉、運行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穩步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社區黨組織要嚴把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提名推薦關、審查考察關和選舉程序關,抓好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真正把組織認可、業主信任、公道正派、熱心盡責的人選進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正確行使權力。積極引導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黨政機關退休人員、小區普通黨員通過選舉參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提升業主委員會履職能力。
14.規范社區工作人員職數配備。社區工作人員配備一般按照所屬社區管理區域、人口數量等因素確定,每個社區原則上按10—15人配備工作人員。其中,黨組織設置3人,居委會設置5—9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設置2—3人。提倡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委員交叉任職。拓寬社區工作人員來源渠道,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離崗或退休黨員干部、社會知名人士、群團組織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擔任社區“兩委會”成員。
15.加強社區人才隊伍建設。注重社區黨組織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嚴把政治關口,嚴格選任標準,選拔一批黨性強、能力強、創新意識強、服務意識強的年輕干部(職工)擔任社區黨組織書記。全面推行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一肩挑”,有條件的社區可配備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制定社區工作人員隊伍發展專項規劃,修訂完善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加強對社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群眾能力。將社區工作人員納入“社會工作者”職業序列,實行職業化和專業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勵激勵機制。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對于表現優秀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優先考慮予以提拔或進行物質獎勵。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加大符合條件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等通過依法選舉擔任社區“兩委會”成員力度。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對社區實行年度星級評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區總數60%的比例依據星級評定結果予以獎勵。建立群眾滿意度占主要權重的社區工作人員評價體系,制定完善考核辦法,全面激發干事創業熱情。
17.充實社區兼職人員隊伍。建立完善社區兼職人員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和服務力量。鼓勵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職(離退休)黨員、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工作人員、社區民警、“兩代表一委員”、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興趣鏈黨建聯盟成員、“六老”、志愿者、熱心群眾等群體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有效提升社區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強統籌規劃。統籌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街道社區發展規劃。因地制宜,整合資源,逐步建設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功能配套的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
19.加大建設力度。結合社區區域環境實際,通過采取配建、新建、聯建、改造、購買、租賃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解決社區服務設施不足的問題。通過改建、擴建、租賃等方式,加強老舊小區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國有企業移交的單位型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按照每百戶30平方米的標準無償劃轉。
20.搭建網格“三級”聯動治理體系。健全“街道+社區+網格”三級聯動治理體系,建立街道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站。加強網格黨組織建設,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下沉到網格,實現需求在網格發現、信息在網格采集、隱患在網格排查、矛盾在網格化解、服務在網格開展、問題在網格解決。
21.合理劃分社區管理網格。按照“界定清晰、規模適度、無縫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則,根據轄區路段、小區、企業、工地、商業、樓棟等區域環境,充分考慮區域的整體性、居民的認同度、工作人員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劃分網格,網格劃分要實現無縫對接,確保“全覆蓋、全領域、無盲區”。堅持因地制宜,靈活機動配備網格長、網格員,整合資源,充實力量,組建常態化網格服務治理團隊,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網格隊伍。
22.完善社區網格管理工作機制。堅持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協調各方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區層面網格化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和問題協調處置工作機制。優化網格治理功能,完善網格運行流程,將網格服務的“公益理念”與“商業智慧”有效結合,激發網格員干事創業的激情,增進社區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務互動、快速聯動、三級流轉處置、巡查通報、教育培訓等制度,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23.構建街道、社區、網格三級大數據平臺。依托街道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站和網格三級平臺,對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應用,實現區域治理“一網通治”、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大數據賦能“一網通智”。依托渭濱智慧管理平臺,建設一個涵蓋政務服務、社會管理、便民服務等模塊的大數據中心,內容涵蓋網格內的“人、事、數、物”,通過智慧平臺搭建“電子商城”,實行群眾“點單”,格格“跑單”,真正做到“智慧”為民、“智慧”便民。
24.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秉承“黨建引領、精準惠民、共建和諧”的服務理念,通過落實相關政策及資金補助措施,設立街道社會組織孵化中心,開展“一對一”培育,組建由專業老師、公益領軍人物、志愿者、優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組成的導師團隊,為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團組織。同時,培育和搭建以黨員、團員為帶頭人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和議事協商平臺,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治理。
25.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積極鼓勵各類組織進行登記備案,開展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建聯盟作用,社區黨組織重點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日常監督管理,向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內部管理、指導、培訓、服務等方面的專業支持。建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議事和星級評定制度,保障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26.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四社聯動”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鼓勵社會組織為社區居民提供生活關愛、文體娛樂、醫療保健和社會事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滿足社區居民個性化、多樣化需求。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面向社區提供心理疏導、人文關懷、精神慰藉等專業服務。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在公益慈善、鄰里互助、糾紛調解中發揮作用,真正使社會組織成為承接社區服務項目的有效載體。
27.構建街道區域化黨建工作格局。強化街道黨工委“龍頭”帶動作用,統籌協調區域內各領域黨建工作,整合調動各類資源,構建以“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為“動力主軸”的基層治理三級領導體系。落實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區域內黨組織共駐共建,融合推動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著力構建區域統籌、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職黨員“雙報到”制度,促進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和其他各類黨員作用發揮,進一步激活“紅色細胞”。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領域、新興領域黨建工作,加大商圈黨支部、樓宇黨支部、業主委員會黨支部、物業黨支部組建力度,打造一批“紅色物業”“紅色樓宇”“紅色綜合體”,不斷延伸黨的工作觸角,擴大“兩個覆蓋”,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8.構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臺。打造多元化參與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建立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群眾團體(興趣黨建聯盟)、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區域化治理平臺。聚焦加強社區黨建、統籌社區發展(老舊小區改造等)、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動員社會參與、指導基層自治、維護社區平安、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駐區企業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資源,協調各方,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風險、防災救災、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的能力。
29.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渭濱街道新時代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負責組織協調和統籌推進工作,抓好具體工作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30.堅持示范帶動。以區域化黨建平臺為引領,以實施網格化管理服務為抓手,以社會組織協同參與為路徑,著力提升基層治理和服務供給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區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務型、智慧型社區,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基層治理示范社區,不斷提升街道社會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強考核評估。將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和社區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明顯、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將以開展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為抓手,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國家和省試點任務,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設躍上新臺階,市域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五個機制”。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黨委領導社會治理制度。進一步理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在社會治理中的權責關系,構建市級統籌主導、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抓好落實、村(社區)源頭治理的工作架構。完善網絡民意收集機制和協商互動機制,使議事協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開放多元、互利共贏、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網狀治理模式。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工作機制,暢通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進社會治理新的增長點。
實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心理服務疏解干預、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項工程”。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嚴密防范和有效打擊各類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風險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次生風險。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把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化解在基層。解決好信訪問題,力促案結事了“減存量”,壓實首接首辦信訪責任“控增量”,堅決遏制越級信訪“防變量”,推行領導干部每月下基層大接訪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問題解決在當地“降總量”。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心理疏導、危機干預機制,培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堅持“打、防、管、控、建”并舉,著力治亂點、補短板、消隱患,加快推進立體化、專業化、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基礎防范和源頭管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水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識,把好公共安全源頭關、監測關、管控關,提高風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和水平。
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凝聚市域社會治理的合力;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強化市域社會治理的定力;發揮“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內力;發揮“自治”強基作用,激發市域社會治理的活力;發揮“智治”支撐作用,增強市域社會治理的動力。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工作,確保承擔的試點建設任務如期完成,按照滄州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滄字〔2020〕14號)的要求,結合滄州市科協工作職能,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創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會治理方式,努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滄州。2020年,根據全市試點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協系統推進試點工作的組織架構,結合科協系統職能定位,完善推進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進一批重點任務,實現試點工作良好順利開局。2021年,全力推動科協系統承擔的試點工作落地落實。年底前,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試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推動科協系統社會治理現代水平的明顯提升。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試點工作統一部署,成立滄州市科協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機構,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集中推進任務落實,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據滄州市科協系統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試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2021年底,承擔的試點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
(三)攻堅提升階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對未完成的試點建設任務,集中力量進行攻堅突破,確保全面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四)測評驗收階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對照實施方案對承擔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自評。收集匯總相關資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組驗收。
1、市、縣、鄉三級科協組織全面建成平安建設協調機制;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組織協調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相關工作。推動市、縣、鄉三級科協成立由科協主席任組長的的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及其辦事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時限:2020年底)
2、發揮聯系科技工作者的橋梁紐帶作用。
充分發揮全市科協系統聯系科技工作者橋梁紐帶作用,按照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廣泛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工作。以試點工作為契機,深入指導、積極推進所屬市級心理、衛生類學會的建設工作,把條件成熟的學會做到應建盡建。充分發揮相關學會的作用,深入農村、社區和中小學校,廣泛開展熱點政策方針宣傳講座等,有針對性的做好科普宣傳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風險。學習貫徹《民法典》,邀請法律專家以舉辦《民法典》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利用全市科協系統網站、公眾號等網絡手段,宣傳相關政策信息,加強正確政治輿論導向的引導,樹立正確價值取向。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資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協成立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小組,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谷文華同志任組長,市科協副主席韋士興同志任副組長,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試點建設工作。普及部部長李會巖擔任試點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等具體工作。各縣(市、區)科協要參照市科協做法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二)抓好推進落實。各縣(市、區)科協要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完成試點任務目標。
(三)推進機制創新。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宣傳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協系統營造良好的科普氛圍。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十一
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將以開展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為抓手,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國家和省試點任務,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設躍上新臺階,市域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五個機制”。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黨委領導社會治理制度。進一步理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在社會治理中的權責關系,構建市級統籌主導、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抓好落實、村(社區)源頭治理的工作架構。完善網絡民意收集機制和協商互動機制,使議事協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開放多元、互利共贏、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網狀治理模式。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工作機制,暢通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進社會治理新的增長點。
實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心理服務疏解干預、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項工程”。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嚴密防范和有效打擊各類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風險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次生風險。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把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化解在基層。解決好信訪問題,力促案結事了“減存量”,壓實首接首辦信訪責任“控增量”,堅決遏制越級信訪“防變量”,推行領導干部每月下基層大接訪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問題解決在當地“降總量”。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心理疏導、危機干預機制,培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堅持“打、防、管、控、建”并舉,著力治亂點、補短板、消隱患,加快推進立體化、專業化、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基礎防范和源頭管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水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識,把好公共安全源頭關、監測關、管控關,提高風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和水平。
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凝聚市域社會治理的合力;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強化市域社會治理的定力;發揮“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內力;發揮“自治”強基作用,激發市域社會治理的活力;發揮“智治”支撐作用,增強市域社會治理的動力。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十二
(一)發揮職能作用。一是率先完成鎮(街道)政法委員配備工作。按照中共陜西省委政法委員會《關于推動落實全省鄉鎮(街道)黨組織配備政法委員的工作意見》文件精神,王益區迅速開展1鎮、6街道政法委員配備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鎮(街道)黨委副書記兼任政法委員,負責本轄區政法及綜治維穩工作,此項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將綜治維穩作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標準。在干部醞釀時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把選人用人關口,堅持把“對黨忠誠”作為領導干部第一政治品質來要求,將“干凈干事”作為干部立身之本、創業之基,強化“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建立綜治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制,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綜治各項舉措落實不力,導致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堅決做到“一票否決”。同時,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的要求,在職級晉升考察環節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的同時核查信訪舉報,對發現有問題沒有查清的,不得晉升職級,有效防止“帶病提拔”。三是納入目標年度考核體系。區考核辦已將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考評及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年度任務兩項指標納入2020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
(二)加強街道社區黨組織建設,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強化保障落實。按照《關于印發銅川市加強社區基礎和服務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落實每個社區每年1.5萬元黨建工作經費,嚴格執行經費支出審批和標準,發揮社區黨組織的主導作用,防止黨建工作經費“不亂用”,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網格黨小組建設。充分借鑒紅旗社區經驗,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網格黨小組建設工作的通知》(銅王組發〔2020〕49號),在全區推進“黨建網格”建設,以現有社區網格為基礎,依托轄區單位、居民小區、商務樓宇、社會組織等,以單建或共建形式,在每個網格中建立黨小組。將20個社區劃分為261個責任網格,形成了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網格黨小組為主體、網格黨員為支撐的三級網格組織管理體系,并將黨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務代辦、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網格,有效打通了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區20個社區261個網格,單建網格黨小組77個,聯建53個,轄區單位在職黨員、社會組織黨員和黨員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參與社區網格服務。
三是全面實行“兼職委員”。聚焦破解城市基層黨建統籌協調難、資源整合難、工作推進難的問題,在全區推行駐區單位負責人擔任社區“兼職委員制”,通過簽訂共建協議、交叉任職、人才結對培養等加強組織共建,通過共同開展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等推進活動共聯,通過整合盤活信息、陣地、文化、服務等實現資源共享,構建黨員“一方隸屬、多重管理”的黨建共同體,做到組織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變“兩家人”為“一家親”。目前,全區已有48家駐區單位到社區擔任兼職委員,共同研討黨建、經濟發展、社會治理等重大事項。
(三)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增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
一是持續抓好社會組織黨員隊伍發展。緊緊圍繞“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工作方針,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重點任務,細化任務目標,層層壓實責任,扎實做好黨員發展工作,不斷壯大社會組織黨員隊伍。二是積極引導社會組織人士、黨員參加各類黨建主題活動。堅持以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雙提升、雙融入、雙服務”為抓手,扎實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年活動,在落實好“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等基本制度的同時,開展“黨建指導員選派”、“黨員微課”、“評星晉級、爭創雙強”和“黨建引領強堡壘、爭當先鋒作表率”書記講堂競賽等主題活動8次。三是制定社會組織黨組織“梯形進階”動態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進階”分級管理制度為著力點,按照黨組織制度建設、主題活動開展、黨員隊伍發展、黨組織作用發揮、典型培樹等重點內容,對每個星級黨組織實施梯形動態分級管理,切實抓實抓細黨組織各項工作,使每項工作看得見、推進穩、有成效。
(四)持續深化“六聯六送六必看”行動。充分發揮老干部作用。為保障全區離退休老干部“學有組織、樂有場所、養有保障、為有平臺”,區委老干局在全區離退休干部中持續深化“六聯六送六必看”行動,以社區資源為依托,在云夢堤社區開展“四就近”服務試點工作,成立離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學分校,為離退休老干部“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照顧、就近發揮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務,積極引導離退休老干部自覺自愿為平安建設獻計獻策,引導參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區(村)、周邊小區的平安建設義務宣傳服務,切實有效提升全社會的平安建設參與率、滿意率、知曉率。
全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保障機制落實還不到位。目前,全區20個社區都根據網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實際建立了網格黨小組,但在落實保障黨小組活動經費和陣地建設方面還不到位。二是單位行業系統黨建融入屬地工作成效不明顯。各街道在推進此項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復制、可借鑒的辦法不多,黨建聯席會議質效不高,兼職委員推行不力,共駐共建活動缺乏載體,雙向融入互動格局未有效形成。
一是全面發揮好網格黨組織作用。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織密為民服務網絡,延伸黨建工作觸角,真正變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網兜。同時,推進智慧化體系建設,切實整合現有信息化服務平臺,打通壁壘,讓管理服務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動單位行業系統黨建融入屬地工作。針對聯建共享機制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落實好社區“兼職委員”制,完善黨建聯席會議制度,深化與駐區單位組織共建、資源共享、服務共做、活動共聯,著力構建融入式黨建引領社會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強社區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著眼明年換屆,加強社區“兩委”班子研判,培養接班人,為提升“紅旗經驗”提供人才保證。著力加強講解員隊伍建設,結合示范點打造同步推進講解員隊伍建設,為全面提升“紅旗經驗”注入生機和活力。
四是強化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加強理論學習,不斷強化對社會組織黨員群眾的宣傳教育,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好“三會一課”制度,不斷優化黨建工作環境。扎實開展“評星晉級、爭創雙強”活動,培育黨建工作示范點,通過示范點的帶動效應,以點帶面,促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方案實施篇十三
現代化是一個“集大成”的過程,具體表現為“心靈、技巧、管理妙、環境好”的嚴整多層的集成過程。隨著現代化的發生,社會文化各個方面都隨之發生變化。核心是高度發達的工業化和人的現代化。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
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20**年)》,每年按照**%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
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以上。20**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
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2
*年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啟動之年。我們將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努力爭創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城市。
——懲防結合,以安全穩定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治什么”,堅持一手抓群眾最盼、最急、最憂治安突出問題的解決,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補強。一是構筑總體安全防線。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運用,防微杜漸重大風險。二是實施綜合治理工程。強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業治理,重點推進十大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三是建立動態防控體系。深入推進警種融合和網格警務融合,落實綜治責任單位掛點幫創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領域安全防范管理機制,織密防控網絡。
——黨建引領,以堅強組織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誰來推”,堅持把黨建引領貫穿始終,凝聚市域社會治理合力。一是強化黨委領導。完善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制,成立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發揮市、縣區黨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作用。二是探索黨建融合。納入“*、*”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內容,探索黨建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徑載體。三是推動黨員下沉。深化屬地管理,試點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推行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做實做細,以固本強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強什么”,堅持以基層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為載體,推進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不斷強化基層治理能力。一是匯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發揮基層綜治中心組團式管理服務作用,實現民安民生事件“綜治中心分派吹哨、相關部門依責銷號”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網格。對網格過篩梳理、整合優化,細化服務事項準入清單,對網格內事項定人、定崗、定責,規范案事件采集辦理流程。三是傾斜治理資源到基層。發揮鄉鎮(街道)政法委員作用,推進人民法庭“全面雙達標”工作,深入開展“楓橋式”派出所、司法所創建,推行落實一村(社區)一警(輔警),提高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能力。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全面強化社區黨委的領導力和組織力,構建黨委統籌、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區治理體系,提升我街道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重要部署,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強化社區黨委領導核心作用,通過明確社區“六定”(定位、定責、定員、定崗、定費、定薪),構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進一步整合社區資源、理順體制機制、推動力量下沉、夯實基層基礎,最大限度發揮社區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把社區黨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為建設“西部中心、智造重鎮、魅力蠔鄉”提供堅強保障。
(一)堅持黨的領導,固本強基。充分發揮社區黨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把黨的建設貫穿社區治理的各方面和全過程。以深化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層治理成效檢驗基層黨建成果,始終確保社區治理的正確方向。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群眾。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坐標,認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創新聯系服務群眾的方式方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三)堅持大開放大融合,統籌推進。建立多層次的區域化黨建平臺和組織網絡,注重系統謀劃、統籌協調,強化互聯互動、共建共享,推進全街道范圍內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共謀區域發展、共抓基層黨建、共育先進文化、共助人才成長、共同服務群眾、共建共享家園。
(四)堅持創新發展,破解難題。圍繞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順應社區治理發展趨勢和政府職能轉變需求,以問題為導向,著力在體制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創新上下功夫,鞏固和深化社區黨建標準化建設成果,切實解決社區治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五)堅持重心下移,做實基層。進一步發揮街道、社區在基層黨建與社區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確職能定位、理順條塊關系、優化組織架構、加強綜合保障,使基層有資源有條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務群眾,落實黨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強化社區黨委領導核心
1.明確社區黨委領導核心地位。嚴格落實市委關于推進城市基層黨建“標準+”系列文件精神,明確社區黨委領導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夯實基層黨建基礎。社區黨委是街道黨工委領導下的基層委員會,是社區各類組織的領導核心,負責領導本社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列為社區黨委會議的重要議題,將十九大精神列為“三會一課”的必學內容和黨員干部培訓的必修課。充分發揮新時代講習所(社區黨校)作用,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圍繞講思想習理論、講黨史習初心、講憲法習法治、講民生習服務、講政策習發展、講傳承習文化等內容,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講習活動,推進十九大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2.健全社區黨委運行機制。研究保障社區黨委充分行使社區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的具體措施,落實《中共深圳市寶安區社區黨委“四項權力”實施細則》,健全社區“四議兩公開”重大事項議事決策機制,充分發揮社區黨委在社區各項事務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社區黨委對基層治理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落實兼職副書記參與社區黨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長負責社區集體經濟發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業等管理工作。根據區的統一安排,分批從區、街道選派優秀年輕干部擔任社區黨委第一書記(副書記)。
3.強化對集體經濟的領導監督。以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換屆為契機,加強股份合作公司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動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換屆工作順利完成;社區黨委領導、支持和監督公司的發展,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任免須經社區黨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項提交股東大會決策前須經社區黨委研究審議;支持社區黨委書記兼任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候選人建議為中共黨員。
明確社區黨委對社區集體經濟監督事項。進一步規范社區黨委對集體經濟的監督范圍、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確保社區黨委對股份合作公司的領導、支持和監督。
嚴肅社區黨委對社區集體經濟的監督責任。對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報社區黨委審核把關、或社區黨委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因街道各職能部門把關不嚴,造成社區黨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項權力”的,追究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實行社區財務管理黨委書記負責制。發揮社區黨委主動性,增強社區黨委對經費的使用權。凡是上級下撥到社區的各類服務群眾經費,由社區黨委牽頭組織實施,統籌使用。社區財務管理實行黨委書記負責制,社區黨委書記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應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二)機構人員“標準化”
5.落實社區工作清單。嚴格落實社區黨委、工作站、居委會工作事項清單,凡未列入清單的事項,需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有明確規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區,并實行“費隨事轉”。進一步清理、歸并對社區的各類考核、評比、檢查,制定目錄嚴格管理,為社區“減負”。各相關科辦對照社區工作清單,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開展業務培訓會。
6.合理設置社區工作架構。按照統籌、管理、服務、聯動四大職能,將社區工作架構設置為“一辦兩平臺”。一是綜合辦,負責社區內部運作和監督工作;二是黨群聯系服務平臺,負責區域化黨建、群眾聯系服務、綜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動社區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綜治平臺(綜治中心),負責智慧管控、應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產、綜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維護社區平安秩序。按照區指導要求,修訂社區黨委(工作站)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辦法,指導社區科學設置功能組別。
7.完善社區專職工作者薪酬待遇體系。落實《寶安區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做好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設置,分為負責人、主辦、輔助三類,建立分類分檔崗位管理體系。按區統一部署,做好人員過渡和聘用工作。落實社區專職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區指導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區專職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動態增長機制。堅持“能者多得、獎勤罰懶”原則,制定社區專職工作者的績效考核辦法,鼓勵減員增效,切實提高社區專職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培訓。制定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計劃,分崗位、分批次開展人員培訓。抓好新入職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開展政治理論、依法行政、行為規范等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依托“頭雁論壇”、“蠔鄉講堂”、“展翅行動”等品牌培訓項目,全面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切實提高社區工作者履行職責、服務群眾、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9.推動“1+1+6”隊伍力量下沉。綜合巡查、社區綜合整治、安監3支隊伍由街道具體調配下沉,與社區工作人員“搭班干活、捆綁作業”。社區治安消防隊伍由區公安分局統籌下沉社區,負責社區內出租屋、“三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撲滅初期火災和公共區域內的治安巡邏防范工作。環水、交通、交警、市場監管等4支區專業隊伍由區主管部門統籌調配下沉,安排人員對接一個或多個社區,并在相關社區掛牌公示、接受監督,除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外,還要響應社區訴求,結合職能會同社區開展聯合整治。
10.理順下沉人員管理體制。下沉人員日常管理由主管單位和社區共同負責,其行政、人事、工資關系保持不變,組織關系原則上轉到社區黨委。其中,社區綜合整治、治安消防隊伍日常管理以社區黨委為主,綜合巡查、安監隊伍日常管理以街道為主,環水、交通、交警、市場監管隊伍日常管理以區主管部門為主。
11.完善下沉人員考核激勵機制。賦予社區黨委一定的考核權限,下沉人員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門、社區黨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區綜合整治、治安消防隊伍,社區黨委考核比重不低于70%;綜合巡查、安監、環水、交通、交警、市場監管隊伍,社區黨委考核比重不低于50%。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選拔使用、發放績效和獎勵工資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公示前應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12.提升下沉人員工作效能。各科辦要加大對下沉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力度,實行持證上崗,有條件的可按照相關規定授予執法資格,定期對人員到崗到位、專業能力、工作落實等情況進行跟蹤考核,確保隊伍專業素質。對不服從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專業水平不足或連續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區黨委可對下沉人員實行“一票否決”,要求主管部門調整下沉人員。下沉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門應承擔連帶責任。街道相關科辦應結合工作實際和社區情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下沉人數、時間路徑、工作職責、管理分工、績效分配、監督考核、一票否決等事項,上報街道黨工委,再按要求上報區網格化管理工程領導小組審批,同時送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局備案。
(三)網格治理“精細化”
13.優化網格劃分。按照“規模適度、動態調整”的原則,按區網格辦的要求,適時調整基礎網格,以適應工作需要。以社區為單位劃定警格、安格、交格、環水格、市監格、潔格等專業網格,并根據網格調整情況對人員配置、系統設置等同步調整。根據區公安分局優化布點的要求,做到“一社區至少一個警務室”。鼓勵各社區在網格劃分的基礎上,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制。
14.優化巡、撥、辦、督機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對綜合巡查事項、定點巡查事項進行優化。根據實有事件的發生規律和季節變化,對巡查頻次進行優化。按照“誰上報、誰核查”對系統推送已整治的事件進行核查,對于網格員核查不通過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過三次仍達不到結案標準的,納入整治單位績效考核,限期督辦。
15.推行微小事件簡易程序。根據區網格辦制定的《網格員督辦微小事件清單》,由網格員對微小事件當場辦理或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由綜合整治隊強力整治。對于危險程度高、事態緊急的事件網格員以快采快報形式報告相關部門處置。加強巡查和整治隊伍的配合,巡查中隊向整治中隊派駐聯絡員提高采辦信息流轉效率,定期采取針對性的聯合整治行動,集中解決一批突出問題。
16.建設社區綜治平臺。根據上級要求,依托黨群服務中心設置群眾接待、矛盾糾紛調處、心理咨詢等功能區域,場所建設面積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設社區微型管控平臺。將社區綜治中心、應急值班室、視頻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調度室、巡查整治事件處理室等進行功能整合,高標準建設社區微型管控指揮中心,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深化推進“一社區一法律顧問”、“一社區一心理咨詢師”、“一社區一名以上禁毒社工”,為社區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強化法律咨詢、矛盾糾紛調處力度。
17.建設實有人口動態管控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將社區內實有事件、實有人口等網格基礎信息進行集成、分析,加強與黨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門的業務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數據間的關聯性及規律性,分別以區、街道、社區為單位直觀呈現,促進網格基礎信息在推進基層黨建、基本公共服務、經濟發展、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有效應用。
18.建設公共區域視頻監控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推進公安、城管、教育、環水等行業視頻資源聯網,實現視頻資源各部門各層級共享。建立視頻研判隊伍,對視頻信息進行深度挖掘應用,提升預測預警預防能力。
19.建設社區網格化智慧消防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加快網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統的深化建設,明確社區內的工廠企業、重點單位場所主體責任,監管對象信息在地圖上標注,與網格責任人捆綁,并將各類單位及場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級監管,實現對消防形勢的實時管控。加強社區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加強股份合作公司義務消防隊的管理和培訓。
20.建設城中村出租屋視頻門禁系統。根據區統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區建設視頻門禁系統監控中心,在符合建設條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裝視頻門禁設備,將視頻門禁數據接入省、市、區三級大數據共享平臺,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預警提供大數據支持。
(四)主體責任“規范化”
21.明確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應在自主發展經濟、努力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嚴格按照社會公共區域治理標準,做好集體自有物業管理區域和屬于股份合作公司“圍合式小區”的內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責任,維護社區和諧穩定的責任不放松。有條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業資源,支持和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強化社區協同治理,推動形成社區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實工廠企業、物業管理公司等社會主體的主體責任。按照“誰受益、誰擔責”的原則,制定工廠企業、物業管理公司、清掃保潔企業、出租屋業主、樓棟長、承租戶以及各類經營商戶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責任清單,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確社會主體的主體責任。優化購買社區清掃保潔服務管理考核機制。按照區住建局的要求,對轄區商品房住宅小區開展星級評定、每季評比等工作,對轄區“村改居”小區開展“以獎代補”考核工作,對排名靠后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通報,進一步提升我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對物業小區的檢查、考核、通報、監督,將各類主體的履責情況在社區內通報公示,并錄入寶安區誠信系統。定期評選表彰一批履行主體責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并給予一定獎勵。
推行“紅色”物業管理,成立物業管理公司黨組織,實施“黨建進物管,物管進社區”,積極探索社區黨委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雙向任職”,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內的各項監管職責,實現“多元”治理。
23.加強“樓棟長”隊伍建設搭建履責平臺。督促出租屋業主、工業區經營者配備專職樓棟長;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商品房樓棟組建兼職樓棟長,協助做好人員管理和安全隱患巡查工作。強化樓棟長制度,建立樓棟長協會,制定樓棟長獎懲及行為規范,將安全監管落實到最基層。
24.對不履責的受益主體嚴格依法查處。推動條塊專業執法力量下沉社區,形成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的執法體系。公安、安監、市監、環水、消防、城管等執法部門,對拒不履行主體責任的,按照各自職能嚴格依法查處,對一些重點案例進行廣泛宣傳。
(五)居民自治“組織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內生動力。健全社區居民議事會制度,鼓勵居民參與社區事務。規范居務監督運作機制,強化對社區重大決策、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督力度。推進社區公益服務、社區家園網建設,拓寬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渠道,推動社區服務社會化運作。探索發揮社區基金會作用。活躍社區基層群眾文化,以社區鄰里節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鄰里互助活動。做實源頭性居民調解,構建解決居民矛盾糾紛的緩沖帶。強化社區居委會“樞紐、議事、監督、服務”職能,從社區老干部、老黨員、外來務工人員中物色和培養一批自治精英擔任“義務調解員”,打造“有事大家議”居民議事廳,成立企業、義工等聯合組織,充分發揮居民自治作用。
26.辦好家門口社區黨校。依托街道社區黨校、各社區分校,加大學習型社區建設力度,舉辦全民終身學習、市民大學堂、“民生培訓進小區”等活動,提升居民素質。建立社會工作人才激勵、交流、培訓機制。以社區黨校為平臺,發揮主體責任宣傳教育功能,由網格長、網格成員、社區干部等為宣講員,深入出租屋、工業區、物業小區,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督促社會主體承擔起社會治理、安全生產等責任。依托街道地鐵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區域的u站、社區微型消防站等載體,組織黨員、志愿者開展社會主體責任、黨群服務、治水提質等宣傳活動。
27.支持社會組織發展。賦予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社會組織“孵化器”職能,鼓勵社區引進和培育發展政府需要、群眾需求的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組織有償參與社區治理和群眾服務。鼓勵社區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新選聘社區工作人員時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優先考慮,為社區建設發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儲備。
(六)黨建覆蓋“全面化”
28.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社區黨委下設直屬黨(總)支部、股份合作公司黨(總)支部、居民黨(總)支部、“兩新”黨(總)支部,各類黨總支相應設置黨支部;在條件成熟的商住小區、城中村小區建立黨組織,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對組織關系不隸屬于社區黨委的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及臨時黨支部等的統籌協調;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探索將街道下派干部、各職能部門下沉人員、駐區單位、兩新組織等的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到社區。加強社區陣地建設,有條件的社區探索建立社區黨群服務分中心。
29.建立區域化黨建月度協調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區域化黨建月度協調制度,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到底到邊。建立黨建督導檢查常態化機制,采用日常指導、每月抽查、半年督導等多種方式,實現黨建督導與年終述職考核掛鉤。積極推進區域化黨建網格建設,形成“區委—街道黨工委—社區黨委—基層黨支部—黨員”全覆蓋信息聯網管理體系,實現區域協同聯動、支部互融共建。
30.開展“五員”進社區活動。區機關處級以上干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街道正科級以上干部等“五員”定期到社區接待、走訪群眾,及時了解群眾需求和訴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問題難點解決在社區。制定街道“五員”進社區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活動任務、活動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處理及答復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動社區律師共同參與,提供法律服務,并由社區統籌安排部分義工、社工、黨員志愿者參與,也可安排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成員等參加。
31.實現黨員發揮作用全覆蓋。要求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進小區,開展“雙亮雙評”活動,使在職黨員到社區亮身份、樹形象、起作用。在社區推廣建設黨員示范戶、黨建示范街,引導黨員在“雙宜”小村建設、“三小”場所整治、消防隱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發揮帶頭作用。暢通社會監督渠道,把社區黨員的姓名、照片、服務承諾等,統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眾監督。
進一步加強“兩個責任”在基層落實,社區紀委在社區黨委和街道紀工委領導下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
32.推進社區“民生微實事”。突出社區黨委在服務群眾中的主導作用,既讓群眾真正得實惠,又讓群眾知道惠從何來。按照上級社區“民生微實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優化“民生微實事”工作流程;切實突出社區黨委的統籌領導作用,搭建形式多樣、覆蓋廣泛的群眾議事平臺,按照“群眾點菜、黨委實施”的原則,做好項目征集、評議、確定、實施、驗收工作;“民生微實事”實施情況列入街道黨工委書記、社區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
(一)高度重視,穩妥推進。各科辦要充分認識建設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的重要意義,按照區委區政府部署,將其作為本單位重要工作內容抓實抓牢抓緊。由街道領導牽頭,推進分管領域各項工作。街道黨工委每周召開會議聽取各相關部門、各社區工作推進情況。鼓勵支持社區在確保基層平穩有序基礎上,先行先試,力爭打造一批精品社區。
(二)凝聚合力,齊抓共管。組織人事部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切實加強對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系統謀劃,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科辦要齊抓共管,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和優勢,凝聚各方力量推進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三)規范運作,落實保障。完善社區經費使用管理和審計制度,明確經費審批權限和開支范圍。社區黨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各項社區專項經費統籌整合力度。各相關科辦要加大社區經費保障力度,保障社區人員和工作經費開支,安排好社區專職工作者日常公用經費等,落實社區執法用車,統籌建設社區飯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決社區用車用餐等問題。
(四)加強督辦,落實責任。街道督查室對各科辦開展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建立督促檢查、跟蹤問效制度,街道各科辦要認真履行部門責任,落實分工要求,推動責任落實、任務落地。
(五)精準解讀,注重宣傳。各科辦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具體指導,確保各項工作統一推進;各科辦、各社區要及時研究解決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總結經驗做法;宣傳部門要加強宣傳統籌,對工作情況進行跟蹤和報道,要專題組織開展信息收集報送,營造良好氛圍。
(一)總體目標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一)建設組織架構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xx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市域社會治理,是指以地級市的行政區域為范圍,依靠黨委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主體,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對轄區內的人民、事務、組織等進行管理和服務的總和或過程。市域社會治理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扮演著承上啟下的樞紐角色和作用。以xx市為例,當前正處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關鍵時期,要在既有基礎上尋找深化之路、實現在新時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面臨諸多挑戰,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堅持黨建引領。xx市強化黨建引領,加強市域社會治理力量和資源統籌。一方面,以“五星達標、3a爭創”“五星達標、和美家園”創建活動為載體,強化黨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以基層黨建全域提升引領市域社會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強基層(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以集中培訓、基地跟學、師徒結對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實施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底線管理標準、黨員干部面對群眾“十條忌語”等,促進黨組織書記作表率、守規矩、履好職。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充分發揮廣大群眾在市域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贏民心。把人民滿意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加大對黃賭毒、盜搶騙、食藥環等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力度,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危化物品、敏感物資、寄遞物流、網吧、民宿等行業領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的體制機制,激發、調動“紅楓義警”“五鄰社”“越鄉村嫂”等一大批基層群眾,開創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會治理新增長點。三是以納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涉黑涉暴、“兩搶一盜”、電信網絡詐騙、校園安全侵害等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打擊整治重點,健全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
(三)堅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和防范風險作為市域社會治理的前提和基礎。一是及早防范,嚴把矛盾風險源頭關。推廣應用寄遞實名信息采集系統,實現寄遞信息實時采集、實時比對、實時預警。加強民宿行業治安監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務的民宿(農家樂)實現“民宿移動采集系統”安裝應用全覆蓋。全面推進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做到把問題解決在決策前。二是及早發現,嚴把矛盾風險化解關。建成市、縣兩級大調解平臺7個,鄉鎮平臺118個,形成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多元主體互動的矛盾化解體系。在交通、醫療、社保等13個行業設立69個專業調委會、157個調解工作室。注重培養專業調解人才,建立專職調解員隊伍,充實基層調解力量。三是及早處置,嚴把矛盾風險管控關。全面整合各類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隊伍,開展治安大巡防活動。加強社區矯正人員、刑事解教人員、精神病患者等重點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脫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標準。
(四)堅持夯實基層基礎。市域社會治理的重點在基層,關鍵在基礎。一是做強鄉鎮(街道)治理單元。深入推進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著力打造鄉鎮(街道)治理中樞,按照社會治理“一張網”要求,規范機構設置、加強人員配備、改善運行模式,推動行政資源、服務資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細市域社會治理細胞——“全科網格”。以農村80—120戶、城市300戶以下為標準,徹底整合原先的“七網八網”為一張“全科網”。切實發揮好網格員的信息員、服務員、宣傳員作用。三是做專市域社會治理的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廣大鄉賢及其組織在反哺家鄉、獎教助學、扶危濟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培育發展1832個村級鄉賢參事會(占全市村、社區總數的72%),會員20918名。
(一)公共安全風險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風險的不確定性和難以預測性。高度不確定性和難以預測性,是現代公共安全風險的最大特征。比如極端個人事件、生態環境危機、債務危機等,可能導致大規模社會恐慌傳導。當前群眾對環保、生產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風險的“燃點”和耐受度不斷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過傳播發酵引發公眾負面情緒,甚至觸發恐慌。
2.風險的易觸發性和復雜多變性。當前自然和人為的致災因素相互聯系、互相影響,一些“天災”受到“人禍”而放大影響。社會流動加劇,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動,違法犯罪空間擴大、鏈條拉長、機動性增強,既有社會矛盾和新生社會矛盾相互交織,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潛在風險源不斷增多。
3.風險的監管缺位和機制不健全。維護社會穩定任務繁重,反恐防暴斗爭復雜嚴峻,人員管控壓力逐步增大,重點場所目標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產工作量大面廣,執法代替管理的現象廣泛存在。同時新興行業領域不斷出現,導致安全監管盲區隨之而來,安全監管責任難于落實。
(二)社會結構調整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增多。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短期內由于政策調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時跟進,各種矛盾糾紛多發、易發,且相互交織,城鄉利益調整面將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沖突更為激烈,既對大局穩定、社會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會治理難度增大、隱患增多。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涉法涉訴等問題誘發的群體性事件及參與人數不斷攀升。
2.信訪壓力和金融案依然嚴峻。當前由利益問題引起的矛盾和沖突不少,涉及的群體多、領域寬、訴求多,群眾信“訪”不信法的思維仍根深蒂固。總體信訪維穩形勢仍較嚴峻,越級上訪居高不下,信訪案件逐年增加。與此同時,一些全國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資風險擴散到外地,外地輸入型非法集資風險急劇上升,致使部分投資人經濟損失較大,維穩壓力增加。
3.心理問題和價值取向的錯位。當前,新舊觀念激烈碰撞,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不斷變化,學業、競爭等心理壓力加劇,導致兒童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精神疾患、抑郁自殺等方面的問題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態、變異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為上的“錯位”,使得報復社會、應激惡性案件等風險增加。
(三)網絡技術革命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網絡犯罪成為第一大犯罪類型。利用網絡謠言、輿情炒作等使社會熱點發酵,進而帶來群聚事件屢見不鮮。傳統違法犯罪借助網絡蔓延,利用信息技術進行黃賭毒、盜竊、詐騙、傳銷及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網絡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礎數據改變蒸發,進而引發金融紊亂、供電中斷、交通癱瘓等公共安全事件將進一步增多。
2.網絡空間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機為基本平臺的網絡社會,使社會輿論、社會情緒甚至社會行為以新的機制形成,傳統的社會管理已難以奏效。具體表現為:手段不適應,現有的新聞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機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撐,對一些網站的查處存在處置效率低甚至無法處置等問題;治理缺乏震懾,查封的處置權限、約談等措施沒有震懾力;風險缺乏評估,缺乏網絡輿情風險的評估意識和工作機制,容易導致輿情的發酵和事件的復雜化。
3.平臺整合數據共享進程有差距。網絡技術與社會的全方位融合,數據信息炸裂式增長,但操作平臺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還存在不斷新增的趨勢。部門數據鴻溝、數據壁壘依然存在,重要信息無法共享,多頭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問題難以在短時間內消除。如一些村級網格員要熟練掌握十來個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鎮級指揮室有七八種系統接入,并要分別受理、處置各個平臺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職能力不足帶來新問題、新挑戰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夠適應。市域社會治理涉及眾多主體與對象,需要統籌全局、系統治理、整體發力。但在現行條塊分割的體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門,仍存有老觀念、運用老方法,在開展社會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會做的,而不做自己應當做的”,有時出現治理“真空”,有時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層干部還存在“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手段破解難題的能力不足。
2.社會參與程度不夠深入。培育、引導、推動社會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治理的辦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眾自治隊伍相對缺乏,對社會組織的引導不夠,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應有作用未充分發揮。一些地方社會組織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內部管理體制不健全,人員專業素質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區教育、社區治安、流動人口管理等基層治理方面存在參與領域不廣、不深,發揮作用及社會影響力十分有限。
3.治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新時代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有待完善,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統領、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多元化參與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治理新格局還未形成。統籌銜接機制尚不完備,資源共享共用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設需要繼續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機制有待加強,社會治理人才還有一定的缺口,特別是需要大量素質高、能力強、熱心腸的網格員、調解員、村官、社區社會工作者等。
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實現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證。要在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實基層基礎等前提下,在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模式、豐富市域社會治理主體、健全市域社會治理體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會治理新格局。
1.提升黨組織統籌能力。加強黨對市域社會治理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建統領的政治優勢,始終堅持黨在市域社會治理工作的領導核心地位,發揮好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提高各級黨委統籌謀劃市域社會治理能力,研究確定本地市域社會治理的總體思路、政策導向、目標任務、方法路徑,制定出臺政策意見。深化完善“堡壘指數”星級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層黨組織戰斗力,倒排一批軟弱落后黨組織,加快整轉提升。深化“亮旗”行動,全面推進“五星”系列活動,引導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主動亮劍,帶頭示范,形成比學趕超、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
2.提升依法辦事能力。大力實施“法潤xx”行動,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辦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廣大市民的內心,融入到血液。實施“民主法治村(社區)”亮牌提升工程,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實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構建網絡立體化的法律服務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區)干部、農村黨員為重點的“法治帶頭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識背景的黨員、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區)的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示范戶”,實現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領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學習宣傳工作機制,實施“千村萬戶文明示范工程”,設立“新風榜”“功德榜”“和諧榜”等文明榜單,實現德潤人心。推進農村文化禮堂建設,依托其開展各類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匯演、法治晚會等鄉土氣息較強的活動,發揮其中心集聚效應,成為農民群眾的精神家園。廣泛開展村級道德評議、鄉風評議活動,加強身邊好人選樹培育和學習宣傳,組織先進典型“曬、比、讀、講、演”等活動,用好典型示范,匯聚社會善行。挖掘鄉土文化,厚植文明鄉風,弘揚鄉賢文化,為鄉村振興提供文化引領。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