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一
20_年新修訂的消保法針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20__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1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20__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20__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20135件遠程購物投訴中,網絡購物占到了92.3%.根據法院提供的數字,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來,共受理消費者網購合同糾紛107件,同比增長3.7倍。針對這一問題,在完善以消保法為龍頭的消費維權法律體系的基礎上,應當加快電子商務的立法進程,完善電子商務監管體制,明確經營者、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規范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依法充分發揮消協組織的作用,并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在路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行,檢查組自此認真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必將更全面的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貫徹實施,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二
在這開頭,我先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有一對貧窮的農民夫妻,因為買了假種子種到田里而顆粒無收還賠了本,夫妻倆越想越生氣,便買了瓶毒藥一飲而盡,但因為毒藥也是假的,他們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過來,夫妻倆認為自己大難不死必有后福,便買了瓶酒以示慶祝,誰知,這對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沒有醒來,因為他們喝的是假酒。
聽到這個悲慘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現在世上有多少假東西呀!坑害農民的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藥、有毒大米、蘇丹紅、人造雞蛋······,這些假東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的人,只管收錢,對造假的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為造假者通風報信。正是由于這些人的失職,才造成現在假貨滿天飛。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興奮地來到大街上,希望能聽到有關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宣傳。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沒有宣傳標語,沒有宣傳喇叭,人們冷漠地來來往往,世界消費日什么時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絲疑問。這時,一陣風刮來,風雖不大,我卻感到明顯的涼意。它帶給別人的是清涼,而此時帶給我的卻是憂慮和悲傷。
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還有用嗎?在大多數人心中,也許已經不重要了,也許已經沒有用了,他們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錢、金錢、金錢······人們哪!醒醒吧,不要為了金錢而瘋狂了。我們不但要有誠信,更要有良心。讓我們一起來打假吧,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假貨的世界里!我相信,這是每一個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個大人的目標。來吧,讓我們找回誠信、喚醒良心,為徹底消滅假貨努力吧!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三
在這篇作文的開頭,我先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有一對貧窮的農民夫妻,因為買了假種子種到田里而顆粒無收還賠了本,夫妻倆越想越生氣,便買了瓶毒藥一飲而盡,但因為毒藥也是假的,他們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過來,夫妻倆認為自己大難不死必有后福,便買了瓶酒以示慶祝,誰知,這對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沒有醒來,因為他們喝的是假酒。
聽到這個悲慘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現在世上有多少假東西呀!坑害農民的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藥、有毒大米、蘇丹紅、人造雞蛋······,這些假東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的人,只管收錢,對造假的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為造假者通風報信。正是由于這些人的失職,才造成現在假貨滿天飛。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興奮地來到大街上,希望能聽到有關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宣傳。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沒有宣傳標語,沒有宣傳喇叭,人們冷漠地來來往往,世界消費日什么時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絲疑問。這時,一陣風刮來,風雖不大,我卻感到明顯的涼意。它帶給別人的是清涼,而此時帶給我的卻是憂慮和悲傷。
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還有用嗎?在大多數人心中,也許已經不重要了,也許已經沒有用了,他們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錢、金錢、金錢······人們哪!醒醒吧,不要為了金錢而瘋狂了。我們不但要有誠信,更要有良心。讓我們一起來打假吧,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假貨的世界里!我相信,這是每一個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個大人的目標。來吧,讓我們找回誠信、喚醒良心,為徹底消滅假貨努力吧!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四
在20xx年的3月15日晚上,我觀看了中央電視臺的3·15晚會。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日,可是大多數消費者卻由于不懂怎樣維護消費者權益而讓自己的利益蒙受巨大的損失。這次3·15晚會讓人們大驚失色,也讓我們小學生大開眼界。晚會上談到的幾個案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案例一是關于魚肝油與魚油的案例。我們在超市里經常會看到有顧客給嬰兒買魚肝油,可是,大家知道么?魚肝油是一種藥品,而魚油是一種對人體有好處的營養品。生產魚肝油的廠家為了自己的利益卻在生產許可證上寫成”魚油"通過檢驗。人常說“是藥三分毒”,如果這種藥給寶寶吃了會產生怎樣嚴重的后果呢?3·15晚會中專家建議:魚肝油一般不要吃,如果要吃,也必須在醫生的建議下才可以服用。所以希望大家以后不要亂吃魚肝油。
案例二是關于無牌照車的危險性的案例。我們經常在馬路上看到有的車輛不上牌照,上面寫著”老年代步車“或者”觀光車“的'字樣。大家注意了,這種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在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觀光車不能上路行駛,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行駛。而各商家就是抓住了這種車不用駕駛證,不用上牌照來吸引顧客。有些正規的汽車廠家,竟然不顧自己虧本,把一些低排量的汽車改為“觀光車”,這些廠家有奇瑞、比亞迪、日產等。他們把老款車型改為觀光車賣給顧客。如果是正規廠家生產的觀光車還好,如果買了自制的觀光車,那上路行駛的安全性就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出現問題,后果將不堪設想。所以請大家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盡量不要買觀光車。
通過看3·15晚會,我學到了很多知識,也知道當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如何進行維權。如果有人侵犯了您的消費權,請大家一定要記住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或登錄到12315舉報網站進行舉報。同時請大家注意網購、食品、衛生等方面的隱患,因為這些隱患往往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有困難請一定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這樣才能防止更多人上當受騙。12315和您永遠在一起。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五
從的全球金融危機來看,金融創新是把“雙刃劍”。
一方面促進了金融繁榮,另一方面卻帶了巨大的金融風險,事關國家經濟安全。
在這場危機中,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受到了巨大的侵害,成了犧牲者。
一、金融消費者與金融創新的關系
金融消費者的概念早在20世紀末伴隨著金融資本市場的蓬勃發展出現在發達國家。
在我國雖被廣泛使用,但還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一般理解為購買金融商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社會成員的泛稱[1]。
筆者認為,這個定義在概括金融消費者的范圍上過于狹窄且不明確。
現實中,購買金融商品、接受金融服務的已經超越了一般意義上的社會成員,還包括了眾多中小投資者。
中小投資者實際上已經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重要資本來源,并且由于分散,無形中擴大了金融危機波及范圍。
同時,中小投資者在信息、知識、資源、交易能力、市場經驗等方面都處于弱勢,其利益隨時都可能受到侵害。
在相關法律制度和保護機制尚處在構建和完善的我國,就應更重視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如果將其排除在金融消費者范圍之外將會在源頭上構成對其利益的損害。
另外,金融消費者與一般消費者的不同在于它具有明顯的投資目的性,將金融消費者定義為購買金融商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社會成員和中小投資者就突出了該目的,顯然更為合適。
金融創新產品是金融機構利潤增長點和競爭力的體現,是整個金融市場向縱深發展的必經途徑[2],金融創新為金融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因此不能因為金融創新所帶來的金融風險而一味遏制金融創新。
只有在金融創新背景下加強金融監管,才能防范金融風險,這就要求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為了分解風險,金融創新產品不斷被分解、打包、整合各種基礎性的資產債務,并披上各種誘人的外衣,刺激金融消費的購買欲望。
此外,隱藏的這些基礎性資產債務的真面目不能被看清,模糊了人們對風險的評估。
危機出現后,金融創新產品的鏈條式反應使危機影響輻射至所有購買者、所有涉及的行業、領域,最終擴散到整個金融領域。
從這個角度而言,學者們大致同意美國的次級債危機是誘發此次金融危機的根源,而對次級債追根溯源就知道危機實際上是來源于金融創新。
過分依賴市場的自我調節機制,放松金融監管是促進金融創新的一種有效方法,美國危機前的金融繁榮也印證了這一點。
但是,忽視作為金融創新參與者的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必然導致市場無序和金融基礎的動搖,嚴重的會引發金融危機,這一點也已經由美國的次貸危機所印證。
因此,金融消費者保護不足也是導致次貸危機的原因之一。
也就是說引起此次金融危機的原因并不只是金融創新,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缺失同樣是危機根源。
所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是必須,保護金融消費者應該成為金融監管基礎價值。
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不僅關系到消費者的微觀利益、人權保護、公平正義,更關乎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和宏觀經濟的穩定。
就金融消費者個體而言,在面對強大而專業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時無疑處于弱勢地位,形式上的“公平”無法實現對權益的保護,只有通過外部力量“除強扶弱”,偏重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才能達到實質的“公平”[3];就金融體系而言,消費者的信心是金融發展的基礎。
只有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金融機構才能夠實現效益最大化,也才能夠為金融業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保證金融業理性、健康發展;就整個社會而言,金融市場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國民經濟息息相關。
全球金融危機使人們重新認識到金融消費者與金融創新之間作用與反作用關系。
一方面金融創新拓寬了金融消費者的投資領域,為消費者的資本升值創造了可能;另一方面金融消費者對于金融產品的青睞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動力。
如果金融消費者不僅沒有因為金融產品中獲得期待利益,還因此投資而虧本破產,勢必會減少對金融產品的需求,從而抑制金融創新的發展。
因此,金融消費者的利益是金融創新可持續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對于促進金融創新有重要的意義,必須樹立最大限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理念。
二、我國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的缺失及其成因
現實中,因為相關的立法跟不上金融行業的發展速度,已有的保護機制難以真正運行等原因,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的現象屢屢發生。
(一)權利保護缺失的主要表現
1.安全權
現實生活中,金融消費者經常受到侵害的安全權主要是財產安全和信息安全。
復雜和多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帶來了更多的風險,尤其是作為金融創新代表的銀行卡業務和電子支付業務的全球普及和應用,更增加了金融消費者安全風險,也就頻繁出現金融機構結算客戶資金損失或者密碼等個人信息外泄糾紛。
2.知情權
金融市場的高度專業性使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時面臨眾多困難,尤其是信息不對稱直接導致金融消費者利益受損,因此作為自由選擇并實現公平交易前提的相關金融知識和信息非常重要。
但現實中,一些金融機構在提供商品和服務時,不向金融消費者提供相關的知識介紹,更不清楚告知存在的投資風險和金融機構的免責事項,甚至虛假宣傳。
同時,多數的金融機構沒有形成動態、持續的信息披露制度,嚴重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
在危機來臨時,既缺乏專業知識,又缺少相關信息的金融消費者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必然成為金融危機的受害者。
3.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法律地位平等。
但實際上,金融機構的單方免責格式合同卻將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在形成法律關系時就置于不平等的地位,金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受到很大的威脅。
(二)權利保護缺失的成因
保護依據不足、范圍狹窄、保護力度不夠和保護機制的不健全是阻礙我國金融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也是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現象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
1.立法缺失
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范圍集中在一般商品和服務領域,對金融行業較少涉及,且適用性不強[4],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其他涉及金融業的法律,如《保險法》等也沒有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立法的目的。
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規定只是散見于部門規章或行業規定,效力層級低,操作性不強。
分頭立法規定也導致業務范圍之間的不一致,不僅不能適應我國混業經營的現狀,也不利于形成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合力。
總之,立法上將金融消費者排除于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一般消費者行列,特殊金融領域法律又無所涉及或效力低下,使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無法可依。
一些原則性規定又無法適用,出現了法律嚴重落后于現實的尷尬局面。
2.執法機構監管不嚴
我國目前金融監管機構是“分業監管”模式,不能適應“混業經營”的需要,無法達到全面監管的狀態。
再加上監管視角僅局限于保證金融機構的運作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規定,“保護金融消費者”不是監管機構的價值選擇,金融消費者被侵權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從我國金融業現有相關立法的精神可以看出,維護金融秩序穩定,保護金融機構利益是首要的目的。
這種理念在一定程度上犧牲了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必然無法建立有效的糾紛解決機制。
發生糾紛時,執法監管機構并不能給予金融機構合理處罰,也不能幫助金融消費者挽回損失,使消費者對金融監管機構產生極大的怨氣和不認同感,也加劇了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對抗性。
另外,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大都扮演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的決定實施者的角色,貫徹保護金融機構利益的宗旨,對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不足[5],可以運用專業知識解決糾紛的這些機構又因為同樣缺乏相應的溝通、協調與解決的方式,使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之間的矛盾不減反增。
3.金融機構保護不力
金融行業具有專業性使普通消費者不能完全而準確理解金融類合同,也不能對風險做預期的評估,這意味著金融投資完全是一種類似賭博的非理性行為。
金融機構不重視保護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消費者交易時應用各種手段最大限度排除自己的責任,并將風險轉移給金融消費者。
同時,基本不公開相關商品和服務的信息,金融消費者完全處于被動局面,無法做出決策和采取措施維護自身權益,最終成為金融機構運作的“替罪羊”。
三、后危機時代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經驗及借鑒
金融創新是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
如何在金融創新背景下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從而保證整個國家的經濟保持持續的發展動力是首要問題。
美國率先轉變其金融監管的價值取向,并推出了一系列以保護金融消費者為突破口的改革措施重整美國金融監管機制為我國在后危機時代處理金融事務開闊了視野。
(一)具體改革措施
第一,根據改革方案成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確定該機構將專門負責金融消費者保護,并擁有與其他監管機構同樣的權力。
同時輔之以增強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透明度、簡單化、公平性和可得性四個方面進行消費者保護改革[6]。
第二,樹立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監管理念,整合紛繁復雜的監管機構,填補監管的真空地帶。
(1)在金融消費者保護領域設立個人消費金融保護署,彌補聯邦貿易委員會對于聯邦特許或者擔保銀行、信用機構的監管空白。
對擁有相關監管權的機構進行整合,在突出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的理念同時,實現監管機構的承接。
(2)充分吸取教訓,對金融機構盲目、“濫用”發貸行為設置新型責任,并且授權監管機構根據形勢對金融機構不公平、欺詐性的交易做出新解釋,以適應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的保護金融消費者的需要。
(3)特別許可各州及自治市采取比個人消費金融保護署更嚴格的監管措施[7],打破一直以來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限制,給予地方應對金融市場和多樣的金融商品與服務的自主性,靈活監管的方式和手段。
(二)經驗借鑒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缺失是金融危機發生的原因之一,美國在危機后采取的多種措施為完善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提供了重要的經驗借鑒。
1.確立保護金融消費者理念
因為金融消費者利益保護不當,引發金融行業整體風險呈“井噴”式發展,最終導致金融危機,才讓人們重新審視原有的監管理念。
只有保證金融消費者持續購買力,才能為金融創新提供持續的動力。
金融消費者的購買力來源于其利益,必須樹立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監管理念。
2.重視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和信息披露
《個人消費者金融保護署法案》中強調金融消費者相關專業知識和信息是其做出正確決策的依據,也是避免金融風險的基礎。
因此,要通過多種形式讓金融消費者了解更多的專業金融知識,提高判斷能力,督促金融機構在運作過程中實時公布信息,幫助金融消費者處理金融事務。
3.合理設置監管機構
監管機構的`設置必須適應市場的需要,更要有明確的監管權限和對象范圍。
我國“分業監管”模式已經暴露出了不適應“混業經營”的弊端,其中監管不力、監管真空或重疊等最為突出,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國的監管機構。
四、完善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措施建議
審視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增強應對金融創新所帶來的危機和風險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
只有吸取經驗教訓,借鑒他國成功經驗,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為監管的價值目標對現存的監管機制做出大膽改革,才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金融創新所帶來的巨大效益,降低金融風險。
(一)完善立法
金融消費者權益得不到充分保護的很大原因在于沒有法律肯定金融消費者的法律地位,也沒有法律將金融消費者的權益納入保護范圍。
因此,要保護金融消費者,法律體系的構建就是首要環節。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可專門就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做出特殊規定,并輔之以行業規定。
這樣,既明確金融消費者的法律地位及權利,又提高了保護依據的法律層級,消除原則性規定的模糊性,增強法律、法規的效力和操作性。
(二)樹立新價值取向,完善監管體制
由美國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表明,必須正視金融創新產品的外部性特征,重視專業性、復雜性、不透明性帶來的金融監管的難度。
摒棄過時的金融監管理念,樹立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作為金融監管的價值取向,才能為金融創新提供強大的動力,保證金融市場的持續穩定。
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相伴相生,高回報意味著高風險。
較高的風險為金融消費者投資帶來了不確定性,我國“混業經營”的金融市場加大了金融機構的監管難度,所以必須改變目前的“單一”監管模式。
建立包括官方監督、民間監督與金融消費者個體監督的監督模式,充分發揮民間與個體監督及時性和直接性。
另外,要設立專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依靠其專業性、權威性和有針對性的優勢成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力量。
它提供的金融糾紛解決的專業平臺,不僅有利于爭議的處理,更有利于金融機構信譽的維護。
(三)督促信息披露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六
縣工商局圍繞“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活動,實施六項措施,扎實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
3月15日,該局在縣城太極游園廣場設立宣傳主會場,在各鄉鎮人口聚集區域設立宣傳分會場。通過設立法律法規宣傳版面、散發宣傳單、設立投訴咨詢服務臺、設立真假商品鑒別臺等方式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執法人員還在現場為廣大群眾講解新《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現場接受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教育并引導群眾了解消費權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天共懸掛橫幅25條,設立宣傳版面8塊,投訴咨詢臺10個,接受咨詢680余人次,受理消費者投訴7起,現場成功調解1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80余元,發放消費維權宣傳彩頁10000份,各項宣傳冊1000份。
該局開展12315中心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參觀12315中心,了解消費維權工作情況和受理、處理流程,現場參與糾紛調解,親身感受12315中心消費維權工作。
縣局成立應急快速處理分隊,上班時間從早上8點到夜晚11點,吃住在單位,隨時待命,及時辦理中央電視臺“3.15”晚會現場轉辦和該局受理的申訴舉報案件,做到快速反應,查處到位。3月15日晚,領導班子和機關全體人員在縣局一樓大廳、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電視臺播放的315晚會直播節目。晚會期間,縣局12315熱線保持即時暢通,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做好接聽準備。各工商所執法人員整裝待命,隨時準備應急處理。
就違法發布醫療廣告等問題召開會議,行政約談城區4家醫療機構、3家商場、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強化自律意識,樹立依法執業、守法經營、規范經營意識,提高自律意識,約束其履行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該局在縣局后院和溫縣定點垃圾填埋場集中銷毀了20類假冒偽劣商品,品種涉及酒類、飲料、服裝、鞋、洗化用品、輪胎等共計92092個。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七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預付款消費問題,四個方面分別加以論述。
(一)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對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沒有配套的法規和措施的出臺,面臨防范難、舉證難、索賠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面臨舉證困難等情況。在目前階段,新消法對于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的幫助仍十分有限。消費者最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絕商業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商業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帶來的煩惱。管理部門需要盡快從制度、法律、措施、企業責任、消費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決。
(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序;退貨標準過于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無理由退貨是否等同于無條件退貨;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謂七日起始終止日該如何計算等等,管理部門需要對此進一步完善,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在“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上受益。
(三)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
醫療行業消費問題主要是過度檢查治療費、醫院藥品價格高于普通藥房、專科醫院收費普遍高于綜合醫院;而教育行業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學習資料收費、節假日補課費和搭車收費泛濫上。對于醫療、教育行業是否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對于醫院的患者而言,不僅僅是醫生的治療對象,也是消費主體即消費者,接受醫療服務的行為顯然是消費行為。對于在校學生,同樣繳納學雜費和書本費,也是一種消費行為。盡管醫療和教育服務相對于一般的商品買賣確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務性而言,醫療、教育服務應當屬于消法的調整范圍。醫療、教育行業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屬性掩飾其本質上的服務屬性。接受服務就是廣義上的消費行為。因此,醫療、教育行業可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規定,哪些消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哪些不在范圍內。
(四)預付款消費問題
近年來,在美容美發、洗浴、健身、洗車、網吧、餐飲等行業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盛行預付款式消費。通過給消費者辦一張會員卡,再預先往卡里充入數百甚至數千元現金,在消費結帳時直接通過刷卡就行了。通過辦卡既穩定了客源,同時因其能減少支付現金的麻煩、價格優惠、方便快捷等優點,也受到了消費者青睞。
但是,隨著這種消費模式的盛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1、商家的誠信問題。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過發放“會員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會存在服務打折的現象,造成消費者的不滿。
2、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在許多預付式消費卡上,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有效期滿卡內余額一律作廢”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
3、消費者的隱私權難以得到保障。
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四是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的消費者在購卡后發現商家沒有兌現之前許諾的服務,給后期維權工作帶來了困難。
對此解決預付款式消費問題的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建議國家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出現糾紛時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準入關,加強預付式消費的行業規范。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積極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預付款時,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其次要認真閱讀會員細則,詳細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要被經營者的各種促銷優惠所迷惑;最后辦卡時要理性冷靜,簽訂書面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八
對銀行業來說,近年來,伴隨著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個人化,圍繞著銀行服務收費、理財產品等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不斷攀升,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日漸突出,有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更是變得炙手可熱。
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高公眾金融素質,支持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通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業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
在這一年工作中,分行營業部從上至下每一位領導和同事都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實地把消費者的權益放在了一個高度重要的地位上,從自身工作的點點滴滴做起,發揚了為消費者著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在今年工作中,我也收獲了許多工作經驗與心得體會。
對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責任心放下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才能作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為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位部門成員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的重要性,提升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們也做到了對大眾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教育,以提升社會公眾消費者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的,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認識水平,消除由于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了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于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通過輿論、媒體都出現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于公眾對于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了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群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因此通過對消費者進行宣傳,能夠有效提升我行的`信譽和公信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運籌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難,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九
20xx年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升公眾金融素質,支持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通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也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
在這一工作中,分行營業部從上至下每一位領導和同事都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實地把消費者的權益放在了一個高度重要的地位上,從自身工作的點點滴滴做起,發揚了為消費者著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在這項工作中,我們也收獲了許多工作經驗與心得體會。
對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責任心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為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一位銀行從業人員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的重要性,提升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們也做到了對全社會的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教育,以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的,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的認識水平,消除由于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了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于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通過輿論、媒體都體現出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于公眾對于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了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群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因此通過對消費者進行教育,能夠較理想地提升銀行的行業信譽和公信力。
對于消費者已經出現的問題,我們應繼續深入投訴糾紛調解處置。在工作中我們做到對每一起投訴與反饋,均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上切實體會對方的問題,通過疏導消費者的情緒,妥善處理消費者的糾紛,營造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緩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與此同時,我們對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也要加強自我檢討,提振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們必將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運籌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著“振奮精神,克服困難,完成任務”的精神狀態,著力推進工作綱要的貫徹落實,穩步開展各項工作。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十
20_年新修訂的消保法針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_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_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_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_年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品牌的產品因為各種的原因發生問題,但在對待消費者方面各個企業卻差異很大。有的比較冷漠百般狡辯,拖延處理。在座的都是消費者,我想大家都會有不同的體會。有的企業一再拖延,使事態一再擴大,最終引發全面的危機。也有的企業正視問題,積極表態,及時與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溝通,積極有效的推出合理解決措施,最終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產生這種差異,關鍵在于理念不同,我們希望眾多企業能夠真正樹立保護消費者的理念,時刻從消費者本位思考和處理問題,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場競爭的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
第二、健全消費維權機制,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來,全國各地消協相繼在企業推動建立了一批消協聯絡站,這些企業自愿接受消協組織領導,健全處理消費糾紛的機制,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了積極的貢獻。最近中消協召開了全國消協企業聯絡站工作會議,在這個會上大家交流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驗和體會,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鑒。比如說在企業內部建立消費維權專門機構,明確職責、定期培訓、組織比賽、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費維權的制度、規則,推行質量擔保、先行賠付,建立消費者維權保障基金,引進冷靜期制度,實行無理由退換貨,發生消費糾紛用買家申訴賣家舉證的制度等。綜合各個企業介紹,強化消費維權機制,是贏得消費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寶。我們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業在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績,同時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業在這方面不斷創新,作出更大的成績。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十一
(一)本行基本情況
我行自xx年x月x日經浙江省銀監局批準開業,分行下設辦公室、計劃財務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四個管理部門,以及營業部、公司業務部、小企業部、個金業務部、國際業務部五個業務部門。先后開通了個人儲蓄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個人中間業務、各類企業存款業務、結算業務、貸款業務、理財業務、基金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普通業務,又開辦了以“年審工廠”、船舶抵押貸款、漁捷貸、無還本續貸等符合地方經濟特色的創新業務。
(二)組織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
從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分管行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明確規定我行運營管理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分行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跟蹤、監督和考評,協調分行其他相關部門形成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聯動機制。我行在營業廳墻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處理流程等事項,并做到積極、妥善、快速處理金融消費者的投訴或者建議,及時告知金融消費者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機構負責人是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我行運營管理部運營管理崗和網點營業廳主任是服務投訴的管理人員,網點會計主管為指定的投訴處理人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電話、網絡、意見簿(箱)、上門、信件等形式的多種投訴渠道,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應對不同渠道的投訴設定了處理實效,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客戶投訴進行化解。
(三)權益保護情況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前置滲透到各項具體的業務中,向金融消費者全面、完整提供有關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風險提示。對產品與服務的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影響產品預期收益的重要事實等的介紹說明負責做到全面、真實,不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飾產品風險的信息,不作虛假宣傳。
在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接受金融服務時,對客戶購買的金融產品、接受的金融服務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努力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別是隨著我行業務品種的逐步齊全,在基金、理財等新業務的推廣中,特別強調客戶風險提示工作,踐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金融消費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守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對atm機、網銀系統、征信系統、賬戶管理系統、客戶管理系統等系統采取了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金融信息,辦理司法查詢時驗看協查通知書、相關司法文書、留存查詢人員身份證件等措施確保金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及信息安全。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安全的信息系統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財產不受侵害。
(四)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我行積極響應監管分局、人民銀行及上級分管行的號召,面向廣大平普通消費者開展了“提升信用品質,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普惠公眾 誠信服務,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弘揚楓橋經驗、金融知識進萬家”為主題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專題活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周”活動,“5.13紹興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等形式各樣的專題活動。每次專題活動期間,營業網點利用網點門楣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營業大廳等宣傳點擺放宣傳展架,設立“金融消費者”咨詢臺,抽調業務上經驗豐富、溝通能力強的業務骨干擔任現場咨詢員,負責接待相關咨詢、投訴,充分發揮便民便利服務站的有利優勢。在活動日期間,各設咨詢臺的網點重點圍繞銀行卡用卡安全、殘損券零幣兌換辦法、假幣防偽知識、電子銀行使用技巧、銀行免費及收費項目、理財產品、個人信貸業務等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金融知識,并結合本網點自身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廣大消費者發放資料,宣傳介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常識,同時積極征求消費者對改進金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力求最大限度滿足金融消費者的合理需求。
為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做好保密承諾工作,年初制定培訓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周三學習日的平臺,多次組織員工有針對性得開展了關于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培訓,根據學習內容的多樣性,采取統一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培訓之余并組織交流學習心得。
根據《指引》,結合我行的自身實際情況,雖制定了相關的制度文件,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一)部分員工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存在認識上的不足
隨著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消費已然成為一項重要的消費活動,然而保護消費者的措施相對薄弱,導致了部分員工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在認識上還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開展的業務還是比較單一,相對應的系統也不夠完善。隨著日后業務的不斷開展,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也會帶了更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這必將使我行拓寬金融消費保護領域,加大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工作重點,規范新業務的操作流程,出臺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關于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業信息安全宣傳不夠到位
我行雖積極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識宣傳,卻忽視了金融業信息安全的宣傳。金融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對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在平時的工作中,我行對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還處于初級階段,缺乏完整的認識。
提升全體員工的維權意識,引導客戶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員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權限管理規范,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個人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個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于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能力。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十二
對普通消費者來說,每年“3.15" 就像鄉下的趕集日-樣熱鬧非凡。我常常抱著看客的心態,猜測著哪家無良廠商又將被媒體曝光。
2015年11月4日國務院國辦發[2015] 81號文件發布,明確了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目標,這意味著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將逐漸加強。責任意識告訴我,作為銀行從業人員,我們即將走上為廣大金融消費者積極維權的道路。
金融消費者屬于消費者范疇,他們是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消費者。為什么要把金融消費者單列出來成為“保護動物”呢?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的“錢袋子”越來越鼓,豐衣足食后,百姓選擇把錢存放在金融機構或購買金融產品。于是,金融機構無形中便成了老百姓” 錢袋子”的守護神。而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發展不斷深化,金融產品與服務日趨豐富,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等新型商品較之儲蓄、保險、股票等傳統金融商品而言,在結構上更為復雜、風險更大,因而圍繞著銀行服務收費、理財費糾紛不斷攀升。數不勝數的”錢存銀行卻不翼而飛等案例表明金融消費者受害問題日益突顯,金融消費者的“錢袋子”越來越不安全了。
因此,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日漸凸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刻不容緩。假如日益爆發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事件未能得到及時解決,將會影響銀行在廣大金融消費者心中的公信力。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八大權益,即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
由于信息不對稱、認知偏差、外部效應等原因,加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不強,金融消費者難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來維護其合法權益,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社會責任自然而然落在了金融機構-方。作為金融機構的郵儲銀行,應義不容辭地主動擔起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重擔。我個人認為,對于金融消費者的權利保護,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不斷增強工作責任心,最終才能達到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的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位銀行員工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從而提升郵儲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對銀行來說,廣大的金融消費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金融機構采取主動出擊的方式,廣泛而持續地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并建立長效機制,從而提高金融消費者正確識別風險、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其實在國務院還未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意見之前,郵儲銀行就已經通過開展各種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逐漸形成了金融知識普及長效機制。今年以來,我行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活動,包括“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 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 ” 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網點陣地宣傳、進社區等多種方式為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實用性強的金融知識。通過多渠道的積極宣傳,加大了宣傳教育的滲透率和金融消費者參與度,提升了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金融素養。
一方面, 我行加大了營業網點的宣傳引導力度。在轄內營業網點,我行設立了貸款業務咨詢臺、服多窗口、 服務熱線、意見箱等,及時為金融消費者答疑解惑。另-方面,我行積極開展現場宣傳。通過在集市設立宣傳點、設立宣傳欄、掛貼橫幅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金融知識。我行還因地制宜,制定了契合廣大農村的金融知識宣傳方案。抓住農閑時,組織宣傳員走村進戶、深入農家院壩、田間地頭講解宣傳存貸款、etc、 銀行卡、網上銀行、投資理財以及預防假幣、抵制非法集資等金融知識。在金融知識宣傳活動中,我行通過細分服務受眾人群,提高宣傳服務實效。宣傳服務活動針對不同對象確立了不同的宣傳重點。根據年齡和知識結構的不同細分受眾人群,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服務效果。對大中專學生重點宣傳創業貸款、銀行卡、防范金融詐騙等知識;對小學生進行基礎性金融知識趣味講解;對老年人群重點宣傳打擊非法集資、防范金融詐騙;對青年人群重點宣傳金融理財、貸款知識。同時,行還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循序漸進地介紹郵儲銀行的新業務、新產品。在活動中, 重點傳、推廣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 在此基礎上,向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介紹收費政策,包括賬戶管理費的收取以及免收費、低收費政策,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規范零售業務的宣傳與銷售。
在金融服務過程中,我們不僅要采取主動走出去的方針,加大金融服務宣傳力度,還要通過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機制,主動迎接金融消費者走進來,解除金融消費者的后顧之憂。營業網點作為金融消費者的直接接觸者,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前沿陣地。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費者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及時維護金融消費者的正當訴求。其實,無論社會環境如何復雜,也不管金融知識如何變化,只要我們以不斷提升服務為經營宗旨,就能做到想客戶之所想,急客戶之所急,以無形的優質服務幫助金融消費者守護“錢袋子” 的安全。有了金融機構的傾情守護,過上好日子的金融消費者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錢袋子”不翼而飛了。相反,金融消費者將回報金融機構一份信賴。最終, 雙方會共同奏響和諧社會的美麗樂章。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篇十三
3月15日,_區局市局專賣工作要求,聯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門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活動。活動內容有相關法律宣傳、真假煙鑒別服務,現場咨詢、非法卷煙銷毀等。各項活動緊扣“3.15”活動主題,收效明顯。
一、領導重視、準備充分。
從三月初,我局就開始展開醞釀,成立了以蔡國松局長為組長的3.15活動管理辦公室,與其他單位、部門進行協調,安排出了詳細的計劃日程,并對系列活動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組織有力、活動滿意度高。
1、宣傳活動。
為提高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及自我維權意識,_區局在辦公樓門口設置法律宣傳咨詢點,為消費者現場提供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疑難解答、真假煙鑒別講解、受理投訴、咨詢服務,提高廣大群眾的自我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卷煙打假社會氛圍。
2、假煙銷毀活動。
_區局與_區公安部門一起,對上一年度查獲的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在梧塘鎮郊區進行集中公開銷毀,進一步震懾卷煙違法分子。本次活動共提供現場咨詢服務300多人次,分發《專賣舉報宣傳單》800多份,公開銷毀查獲的非法生產卷煙21個品種規格共計2356.3條,煙絲1640千克。
三、活動心得
活動當地,由于我局準備充分,前來我局宣傳點的社會群眾絡繹不絕,我局專賣人員提供真假的鑒別、宣傳也盡職盡責。此次活動對強化煙草市場監管,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