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一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又被稱作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一般是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到原簽《就業協議書》的用人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向學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用人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招生就業辦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應按國家法規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身情況,表明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
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系,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后,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其他補充協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則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則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面,對勞動權利與義務有著更為具體、明確的說明。
這個還好說點。在你所在地的省級報紙登報聲明,注意一定要是省級報紙,一般所有的省日報都是。見報20——30天后,憑這份報紙和身份證明,去你學校所在省的相應發證機構去補辦(師范類去教育廳非師范類人社廳)。有的地方是需要通過學校去的,有的地方是要自己去辦的。看情況啊。然后呢,你要是不知道報到證編號的話,找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老師問一下吧。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具體事項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備注內容應予認可。
經畢業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學校(丙方)三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同意到乙方廈門找工作,服從乙方工作安排;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愿離婚并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甲方,并負責有關接收手續;
丙方經審議,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負責列入就業計劃和派遣;
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三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3、簽訂好的《就業協議書》送至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4、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同意蓋章,并及時將《就業協議書》反饋至用人單位;
5、依據《就業協議書》,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制作當年就業計劃,并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就業報到證》。
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為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協議解除:甲方(用人單位)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乙方(畢業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計劃、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乙方(畢業生)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乙方(畢業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法規、國家或省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到原簽《就業協議書》的用人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向學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用人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招生就業辦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我真誠地希望加盟貴公司,我定會以飽滿的熱情和堅韌的性格勤奮工作,與同事精誠合作,為貴單位的發展盡自己的綿薄之力!
值得注意的是,協議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已下達,即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已開具《就業報到證》的,須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調整改派手續。
畢業生違約所造成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畢業生做了大量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有所安排。另外,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間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可能由于畢業生的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質疑。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長此以往,必將影響今后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以及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順利就業。
因此,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定要慎重,簽訂前需仔細閱讀協議條款,對協議條款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相關勞動部門或學校老師,協議一經簽訂就應認真履約。
如果畢業生確實因某種原因無法履約,也要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只要理由充分,多數用人單位都是不會為難學生,切不可不辭而別。同時若在離校前發生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應及時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解約手續并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保障畢業生在廈門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在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書》,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同時,《就業協議書》也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直接地了解畢業生的真實情況。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二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就讀于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專業,為保證乙方學業完成及今后的發展,減少學生及家長的后顧之憂,拓寬學生畢業后就業渠道,依據甲方和該校的有關協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畢業后繼續深造及就業安置問題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1、依據全日制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學計劃,甲方組織乙方到大連相關專業用工單位實習。
2、甲方負責為乙方的就業提供安置機會,就業安置率100%,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安置機會不少于三次(不能取得畢業證書者除外)。
1、乙方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可獲得______________學校畢業證書;
2、乙方有權放棄甲方提供的就業安置機會,放棄三次就業安置,甲方不再提供就業安排;
3、乙方身體條件要符合用工單位標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后生效。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三
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
畢業生簽字
年 月 日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的約定:
用人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學 校審核意見學校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網 址 電子郵箱 院(系)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姓名: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的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范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 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注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 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 一欄注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 位簽定協議后,由學校審核匯總并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鑒證或國家教育部批準,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 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 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復印無效。此協議經鑒定后方可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檔案戶口黨團關系接收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編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接收地址(單位) 黨.團組織關系接收單位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 章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四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意向性就業協議書
的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以下由文書幫小篇推薦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參考。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于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五
乙方(見習人員):
為幫助乙方提升職業技能和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就業見習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二)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
(五)乙方見習合格后,甲方應協助安排、推薦就業;
(六)見習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后,甲方可與乙方中止見習協議:
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3.有主觀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一)嚴格遵守《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甲方的管理,主動接受指導老師的見習指導與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
(三)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作為用人單位優先聘(錄)用見習合格人員的依據。
(四)見習期間,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五)見習期間,乙方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繼續從事見習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經與甲方協商,并報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見習協議,不再享受見習人員待遇。
(六)見習期間,甲方違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造成嚴重傷害的,乙方有權報請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情形嚴重的,可報請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批準,中止見習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簽章)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六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由浙江省教育廳制表、統一發放。協議書采用一式三聯的復寫模式,第一聯作為畢業院校、留檔,第二聯為畢業生保管,第三聯為用人單位留檔。每位畢業生僅有一套(協議書左上角印有紅色流水號),請務必妥善保管,不要損壞、丟失,不得轉借、轉送他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1)協議書每一項內容的填寫必須準確、規范,不得缺項。“甲方(用人單位)”欄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名稱”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單位機構代碼”即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在相應欄內劃勾,“檔案轉寄地址”應為縣級以上有檔案接收權的有效部門。“乙方(畢業生)”欄由學生本人填寫,“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等欄填寫內容需與畢業證書一致,不得縮寫,“學歷”在相應欄內劃勾,“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qq號”請盡量填全,方便學校、用人單位聯系。
(2)“應聘意見”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務必填寫,不得為空,特殊情況須在應聘意見欄內注明(如:違約金、考公務員情況)。
(3)“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欄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并蓋公章,“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欄中沒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必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外資、民營、合資等企業,須為當地人事部門蓋章。
(4)“院(系)就業管理部門簽章”和“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欄分別由畢業生所在學院和學校職業發展與就業服務中心填寫并簽署意見、蓋章。
、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本人三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書一經簽訂便視為生效合同,不能隨意更改。
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先到所在學院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再到學校職業發展與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這里為了方便學生有時學院就業處先蓋好了章)。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七
用人單位:xx公司
培養單位:xx培訓機構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xx公司用人單位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主管部門:人事部
通訊地址:xx省xx市xxxx郵政編碼:xxxxxx
聯系人及電話:xxx—xxxxxxx單位性質:
檔案
接收單位名稱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
學院專業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學歷培養方式
生源地婚姻狀況
聯系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往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范本
就業協議書參考
就業協議書解約
殘疾畢業生就業調查
畢業生本人就業意向
畢業生就業接收函
就業協議書范文2017
關于就業協議書范本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八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張xx用人單位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學校名稱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局、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篇九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