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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一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根據《省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及時、有效掌握全縣建檔立卡脫貧戶返貧和非貧困戶因災、因病、因突發事故導致致貧的基本信息,提高全縣穩定脫貧的精準率和群眾滿意度,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穩定脫貧不返貧。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不穩定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易致貧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
監測內容按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監測對象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變化情況進行監測。重點監測收入不穩定、政策性收入補助高、因突發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災害事故等),導致有返貧風險的貧困戶和致貧風險的農戶。
四、監測方式
縣、鄉、村三級聯動,建立自下而上、從上到下的雙向監測。對脫貧不穩定的脫貧戶和有致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進行精準監控。對于預警的監測戶、邊緣戶,因戶施策,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對標補短,堅決防止返貧致貧。并將監測摸排情況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注:確定的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
第一步:排。各鄉(鎮)組織力量,對已脫貧戶實現“兩不愁三保障”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進行全面摸排并作為擬監測對象??h脫貧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縣級行業部門和各鄉(鎮)。注: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
第二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脫貧攻堅辦審定。
第三步:訪??h脫貧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縣級脫貧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幫扶內容
七、時間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編制工作,并報州脫貧攻堅辦備案。
(二)評定錄入。4月1日前,各鄉(鎮)將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報縣脫貧攻堅辦,4月10日前,縣脫貧攻堅辦收集匯總鄉(鎮)反饋信息,會同行業部門分析研判,組織力量完成對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進行核查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導下,組織各鄉(鎮)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幫扶鞏固。4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及時完成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確保查漏補短工作全面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強化定期核查。要加強工作統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定期排查,動態管理,確保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及時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堅決防止已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h級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基層干部心無旁騖投入到脫貧攻堅工作中去。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疇,要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對監測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幫扶不到位,直接影響脫貧質量的,縣紀委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加大問責力度。
xx鎮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某鄉鎮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某縣關于防止返貧監測工作情況的匯報
防返貧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監測實施方案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二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一是 xx 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再進
行排查,自動納入監測范圍。
二是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重點圍繞低保戶、特困供養戶、重病戶、殘疾人戶幾類人員,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且年人均純收入預計低于 5000 元的已脫貧戶作為擬新增脫貧監測戶,將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有致貧風險且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的非建檔立卡家庭困難戶作為擬新增邊緣戶,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后上報 xx 鎮脫貧辦。
三是鎮脫貧辦匯總后上報區脫貧辦,區、鎮同步對擬新增監測對象的住房、經商、購車、社保、公職人員等信息開展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社區)。
(二)走訪階段(3 月 月 25 日-4 月 月 5 日)
鎮脫貧辦統籌力量、分組對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一并納入初步監測名單并入戶核實。
(三)評定階段(4 月 月 6 日-4 月 月 10 日)
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新增監測對象的名單報區脫貧辦審定。
(四)錄入階段(4 月 月 11 日-4 月 月 15 日)
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五)動態監測及補短幫扶階段(4 月 16 日-6 月 月 30 日)
1 、動態監測。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 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各村(社區)初審后上傳至鎮脫貧辦,鎮脫貧辦根據村(社區)上傳的信息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3 、銷號管理。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鎮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
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成效鞏固階段(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7 至 12 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工作統籌,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辦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將及時通報,對影響全鎮脫貧攻堅任務的將嚴肅問責,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三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致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包括 2019 年底已納入的邊緣戶和符合條件新增的邊緣戶。
脫貧戶(含脫貧監測戶)、邊緣戶“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情況和整改情況;
脫貧監測戶、邊緣戶返貧(致貧)風險是否解決;
是否有新增符合條件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
三是縣脫貧辦梳理匯總行業對標部門核實結果后,將擬監測對象名單(脫貧監測戶、邊緣戶)交由相關部門開展信息比對工作(車、房、經商、公職人員等情況),將比對結果反饋至對標行業部門和鄉鎮。
第二步:訪。鄉鎮組織駐村干部、駐村工作隊、村干部等力量,倡導參照大排查入戶工作模式,采取村與村交叉的方式對照擬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三有”達標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擬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縣脫貧辦將走訪核實結果反饋至鄉鎮。
第三步:評。鄉鎮根據走訪核實的擬監測對象反饋和信息比對結果,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監測對象初步名單報縣脫貧辦審定。
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名單中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的,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待省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鎮、村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在監測過程中發現新的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審定并在國家系統補錄、及時預警。大數據平臺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自動生成前,從 3 月起,每月 22 日前上報村級監測管理臺賬。
義務教育保障問題由鎮科教文衛辦負責;
基本醫療保障問題由衛健辦負責;
住房安全保障問題由村建辦負責,安全飲水問題由水務辦負責;
生活用電問題由張勇負責;
廣播電視問題由陳繼剛負責;
其他問題和特殊困難由鎮脫貧辦統籌,根據問題成因交相關業務股室負責。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縣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二)評定錄入。4 月 10 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 月 15 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 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 至 12 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業務股室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信息比對部門要做好監測對象購買車、房、經商辦企業、公職人員的信息比對工作。各村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各村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四
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南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針對性預防措施,及時將返貧致貧人口納入幫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緊緊圍繞“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充分利用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對返貧致貧風險人口進行實時動態監測,提前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脫貧成果,確保按時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2.行業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同時,市扶貧辦依托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中返貧預警監測功能,實時開展監測預警。綜合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將問題梳理匯總,反饋到鄉、村和網格開展排查核實。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提名和行業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討論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核實,發現問題上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共同研判,村級能解決的,第一時間解決。村級不能解決的,上報鎮級研究解決,鎮級不能解決的,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相關部門整合資源給予解決落實。
4.對象認定錄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指導各鄉鎮(街道)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同時,利用“貴州省扶貧云”和黔南州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市防貧監測對象數據庫。
5.實施動態管理。市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實時調度相關部門落實幫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鄉鎮(街道)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解除預警監測,并按程序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
三、幫扶措施
(一)強化產業發展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壩區農業產業和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生產經營、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民宗局、市農商行;責任單位:各鄉鎮)
(二)強化就業創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高技能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務局、市統計局、各鄉鎮)
(三)強化綜合保障幫扶。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符合條件的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措施,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難且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低保保障。對“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多渠道采取有力舉措加以解決。(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統計局、各鄉鎮)
(四)強化扶志扶智幫扶。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產業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并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五)強化社會力量幫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捐助資金,加大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六)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實際防貧對象需求的保險產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保險責任賠付起付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各鄉鎮)
(七)強化專項扶助幫扶。用好用活“三戶”專項扶助資金,對因殘、因病等返貧致貧對象,進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資源幫扶后的再保障,重點采取對該類家庭所需生活、生產、教育等方式,織密兜底防線,確保不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市扶貧辦;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鄉鎮)
四、工作要求
(一)細化責任。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州)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市級落實主體責任,鄉鎮為重點、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對返貧致貧監測工作組織領導,深刻認識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抓,推動監測預警工作落實、落細,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夯實脫貧質量。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認定程序,每月至少組織開展走訪摸排不少于一次(排查表見附件1),統籌抓好調查核實、信息錄入、精準幫扶、動態管理等工作,抓好幫扶政策實施。各鄉鎮(街道)于每月10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排查臺賬及幫扶措施臺賬》(附件2)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另外,產業扶貧、就業保障、兜底保障、飲水安全保障、教育保障、醫療保障、住房保障、易地扶貧搬遷8個工作專班、各鄉鎮(街道)還須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15日前報送每季度防貧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報告。(聯系人:楊正楠,電話:?13638011971/2468420,郵箱:
[email?protected]
)(二)加強協作。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牽頭,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隨時組織召開),通報工作情況,解決相關問題,部署下步工作?!耙贿_標兩不愁三保障”等行業部門要明確專門的聯絡人員,強化橫向溝通協調。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請涉及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調度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回執》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涉及單位詳見附件3)。
(三)鼓勵創新。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解決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提高成效。
(四)轉變作風。依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現有成果,充分發揮國家、省、州級扶貧系統平臺和村“兩委”、駐村工作隊、網格員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爐灶,減少不必要的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抓具體、抓深入,確保監測對象認定、管理、幫扶精準。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五
為貫徹全國全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部署會議,進一步開展xx鎮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止返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全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在落實常態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基礎上,結合正在開展的“兩不愁三保障”舉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貧專項督査,進一步開展集中排查整改,確保全面細致、不留死角,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零返貧、零致貧”底線。
(一)排查范國。全鎮xx個行政村。
(二)排查對象。排查覆蓋全鎮所有農村人口。重點排查建檔立卡脫貧戶、已納入監測的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一)“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實現情況。所有農戶“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穩定實現,是否建立長效機制,動態新增問題是否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到位。排查發現“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出現問題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認定納入監測范。
(四)系統信息“賬實相符”情況。排査核實所有建檔立卡脫貧戶、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系統信息,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變動、勞動能力變化等,對“賬實不符”的及時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鎮實際情況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現場核查6月14日前,組織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核準基本信息,建立紙質臺賬,履行監測認定程序。
(三)問題整改6月20日前,對排查發現的“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動態新増問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方面問題等及時整改到位,確保監測及時全面、程序管理規范。
(四)全面總結6月23日前,完成系統信息錄入,總結集中排查整改情況,給扶貧辦報送排查整改報告。
(一)監測范圍。以家庭為單位,監測以下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收入計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為本次排收入計算周期。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工作中,重點關注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
(二)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五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1.農戶自主申報。包括向鎮村干部申報,撥打12317咨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接受農戶個人或他人代為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醫生和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3.部門篩查預警??h級相關部門健立了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査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査、集中交辦、入戶核査、結果反饋”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
4、輿情信息預警。宣傳部、網信辦關注網絡輿情,及時將涉貧信息推送扶貧辦。信訪局將接收到的涉貧信訪推送扶貧辦。
5、社會救助預警。團委、婦聯、紅十字會、陽光愛心社等社會團體,要對所負責的救助情況進行匯總,將存在致貧風險救助人員情況及時推送扶貧辦。
(三)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認定程序,原有監測對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戶核查核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戶核査,核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新增擬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說明情況,確保群眾認可。
2.村級評議公示。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鄉鎮審核。
3.鄉核查初審。鄉鎮組織包村干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戶核查。核查通過的,鄉鎮匯總提出監測對象審核名單,報縣級扶貧部門審定。
4.縣級比對審定??h級扶貧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復有關鄉鎮,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四)風險消除。以下4項指標全部達標、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按“入戶核査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驗收審核、縣級審定標注”的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1.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3.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6000元;
4.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整戶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注“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后再按程序標注。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周期及時調整。
(一)壓實責任。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統籌安排集中排查整改與鞏固拓展脫貧成果相關工作。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聯合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扶貧辦牽頭組織實施集中排查整改具體工作。
(二)精準幫扶。逐戶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會商確定幫扶措施,對三類監測對象適用統一政策范圍,使用行業政策、財政銜接推進鎮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三)臺賬管理。逐級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臺賬,對排查規模、排查結果、整改情況等實行臺賬清單管理,逐級匯總上報。6月23日前,以村為單位匯總排查整改工作臺賬(見附表1、2),報鎮政府,附件3村留存。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六
為切實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制定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南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針對性預防措施,及時將返貧致貧人口納入幫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緊緊圍繞“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充分利用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對返貧致貧風險人口進行實時動態監測,提前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脫貧成果,確保按時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2.行業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同時,市扶貧辦依托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中返貧預警監測功能,實時開展監測預警。綜合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將問題梳理匯總,反饋到鄉、村和網格開展排查核實。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提名和行業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討論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核實,發現問題上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共同研判,村級能解決的,第一時間解決。村級不能解決的,上報鎮級研究解決,鎮級不能解決的,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相關部門整合資源給予解決落實。
??4.對象認定錄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指導各鄉鎮(街道)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同時,利用“貴州省扶貧云”和黔南州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市防貧監測對象數據庫。
??5.實施動態管理。市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實時調度相關部門落實幫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鄉鎮(街道)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解除預警監測,并按程序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
??三、幫扶措施
??(一)強化產業發展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壩區農業產業和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生產經營、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民宗局、市農商行;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強化就業創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高技能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務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
(三)強化綜合保障幫扶。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符合條件的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措施,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難且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低保保障。對“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多渠道采取有力舉措加以解決。(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
??(四)強化扶志扶智幫扶。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產業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并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社會力量幫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捐助資金,加大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
(六)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實際防貧對象需求的保險產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保險責任賠付起付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七)強化專項扶助幫扶。用好用活“三戶”專項扶助資金,對因殘、因病等返貧致貧對象,進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資源幫扶后的再保障,重點采取對該類家庭所需生活、生產、教育等方式,織密兜底防線,確保不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市扶貧辦;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鄉鎮街道)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強協作。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牽頭,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隨時組織召開),通報工作情況,解決相關問題,部署下步工作?!耙贿_標兩不愁三保障”等行業部門要明確專門的聯絡人員,強化橫向溝通協調。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請涉及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調度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回執》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涉及單位詳見附件3)。
??(三)鼓勵創新。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解決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提高成效。
(四)轉變作風。依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現有成果,充分發揮國家、省、州級扶貧系統平臺和村“兩委”、駐村工作隊、網格員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爐灶,減少不必要的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抓具體、抓深入,確保監測對象認定、管理、幫扶精準。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h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h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方式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h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h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h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時間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h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h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把防止返貧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各級會議關于“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防止邊緣人口致貧”的要求,現就我鎮防止返貧致貧加強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
認真落實上級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強化返貧監測預警,強化邊緣人口監測管理和救助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開展脫貧人口“回頭看”。
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與數據信息共享,組織扶貧工作隊、村干部和幫扶責任人開展入戶走訪,進一步排查核實脫貧戶“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家庭收入及來源、生產生活現狀等基本情況,分析脫貧穩定性,了解后續發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穩定脫貧戶底數和返貧風險點,逐戶逐項制定幫扶措施。
(二)開展邊緣人口核查。
對照2019年底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邊緣戶名單,按照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貧風險的標準,參照相關部門數據比對結果,開展入戶核實,經駐村扶貧工作隊與村“兩委”共同研究報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再次予以確認,并由鎮扶貧工作站上報市級備案統一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正和補充。
(三)開展動態跟蹤走訪。
駐村工作隊、村居包片干部和幫扶責任人要加強跟蹤走訪,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
及自然災害、家庭變故等出現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切實加大幫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農戶分類定級成果,對一般農戶進行再排查,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及自然災害、家庭變故等出現致貧風險的農戶,按照程序納入邊緣戶管理,積極開展救助幫扶。對各級督查暗訪調研反饋的返貧致貧風險情況,要及時核查核實,符合條件的納入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范圍。
(一)
建立監測管理系統。依托安徽省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脫貧人口分類管理系統、返貧預警監測系統、邊緣人口監測管理系統。各村(社區)要按照系統設置的其他指標,客觀真實地收集相關數據并及時匯報給鎮扶貧工作站。
(二)開展監測預警。
對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基本信息變化、救助幫扶措施落實、農戶反映并經核查屬實的相關情況,及時收集并上報鎮扶貧工作站在系統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門根據市扶貧辦反饋的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的致貧。
(三)強化過程管控。
堅持系統管理和實地督導相結合,對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實救助幫扶措施、審核銷號進行全過程精準管理,確保工作落實到位、救助幫扶取得實效。加強審核銷號,對通過幫扶消除返貧風險的脫貧戶,按照村級填報、鎮審查、市縣審核、省級備案的程序,申請在省辦返貧預警監測系統中予以銷號標注;對通過救助幫扶消除致貧風險的邊緣戶,經鎮審查并匯總填報、市縣審核后,申請在省辦邊緣人口監測管理系統中予以銷號標注。
(―)強化脫貧人口幫扶
1.加強分類管理。對歷年脫貧戶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享受政策的脫貧戶、脫貧監測戶三類進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接近或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發展能力和抗風險較強的脫貧戶;享受政策的脫貧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較高但未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況下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脫貧監測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核實并上報,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對三類人員標注進行修正、補充和完善。
2.實行差異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原則上不再享受各類財政扶貧資金補貼補助類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出現“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問題且無力承擔的,要及時落實相關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脫貧戶要堅持“應享盡享、應扶盡扶”,根據實際需求,落實相關脫貧攻堅政策。脫貧監測戶要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在落實各項脫貧攻堅政策、安排各類幫扶措施等方面予以優先和傾斜。
3.壓實幫扶責任。貧困人口脫貧后,原則上脫貧攻堅期內原有幫扶責任人不脫鉤;幫扶責任人因工作變動或幫扶不力的,及時予以調整或重新安排,確保所有脫貧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二)強化邊緣人口救助幫扶
1.實行分級負責。建立鎮落實、村建臺賬的責任體系,利用好政策補丁和鎮慈善關愛基金庫加強對邊緣人口的救助幫扶。鎮扶貧工作站加強審查審核,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救助幫扶;村級開展排查核查,建立邊緣戶臺賬,落實救助幫扶措施。
2.建立聯系人制度。落實村居包片干部和駐村扶貧工作隊作為邊緣戶的聯系人,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定期走訪,充分發揮聯系人作用。聯系人每月要開展入戶走訪,或通過電話、短信、微信、視頻等方式與邊緣戶加強聯系,及時了解生產生活現狀、致貧風險和發展需求,幫助落實救助幫扶措施,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3.開展救助幫扶。一是根據邊緣戶的致貧風險,優先落實社保兜底等政策。結合開展消費扶貧,幫助邊緣戶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級要求幫助落實保障邊緣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會幫扶資金和鎮村救急難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壓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
加強工作指導。各相關部門通過實地調研、暗訪等方式,加強工作推進。指導各村居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因救助幫扶不力、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導致返貧和新的致貧,將嚴肅問責。
(三)改進工作作風。
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轉變工作作風,
注重工作實效;要加強統籌安排,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把防止返貧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各級會議關于“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防止邊緣人口致貧”的要求,現就我鎮防止返貧致貧加強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
認真落實上級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強化返貧監測預警,強化邊緣人口監測管理和救助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開展脫貧人口“回頭看”。
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與數據信息共享,組織扶貧工作隊、村干部和幫扶責任人開展入戶走訪,進一步排查核實脫貧戶“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家庭收入及來源、生產生活現狀等基本情況,分析脫貧穩定性,了解后續發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穩定脫貧戶底數和返貧風險點,逐戶逐項制定幫扶措施。
(二)開展邊緣人口核查。
對照2019年底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邊緣戶名單,按照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貧風險的標準,參照相關部門數據比對結果,開展入戶核實,經駐村扶貧工作隊與村“兩委”共同研究報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再次予以確認,并由鎮扶貧工作站上報市級備案統一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正和補充。
(三)開展動態跟蹤走訪。
駐村工作隊、村居包片干部和幫扶責任人要加強跟蹤走訪,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
及自然災害、家庭變故等出現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切實加大幫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農戶分類定級成果,對一般農戶進行再排查,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及自然災害、家庭變故等出現致貧風險的農戶,按照程序納入邊緣戶管理,積極開展救助幫扶。對各級督查暗訪調研反饋的返貧致貧風險情況,要及時核查核實,符合條件的納入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范圍。
(一)
建立監測管理系統。依托安徽省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脫貧人口分類管理系統、返貧預警監測系統、邊緣人口監測管理系統。各村(社區)要按照系統設置的其他指標,客觀真實地收集相關數據并及時匯報給鎮扶貧工作站。
(二)開展監測預警。
對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基本信息變化、救助幫扶措施落實、農戶反映并經核查屬實的相關情況,及時收集并上報鎮扶貧工作站在系統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門根據市扶貧辦反饋的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的致貧。
(三)強化過程管控。
堅持系統管理和實地督導相結合,對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實救助幫扶措施、審核銷號進行全過程精準管理,確保工作落實到位、救助幫扶取得實效。加強審核銷號,對通過幫扶消除返貧風險的脫貧戶,按照村級填報、鎮審查、市縣審核、省級備案的程序,申請在省辦返貧預警監測系統中予以銷號標注;對通過救助幫扶消除致貧風險的邊緣戶,經鎮審查并匯總填報、市縣審核后,申請在省辦邊緣人口監測管理系統中予以銷號標注。
(―)強化脫貧人口幫扶
1.加強分類管理。對歷年脫貧戶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享受政策的脫貧戶、脫貧監測戶三類進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接近或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發展能力和抗風險較強的脫貧戶;享受政策的脫貧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較高但未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況下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脫貧監測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核實并上報,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對三類人員標注進行修正、補充和完善。
2.實行差異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原則上不再享受各類財政扶貧資金補貼補助類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出現“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問題且無力承擔的,要及時落實相關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脫貧戶要堅持“應享盡享、應扶盡扶”,根據實際需求,落實相關脫貧攻堅政策。脫貧監測戶要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在落實各項脫貧攻堅政策、安排各類幫扶措施等方面予以優先和傾斜。
3.壓實幫扶責任。貧困人口脫貧后,原則上脫貧攻堅期內原有幫扶責任人不脫鉤;幫扶責任人因工作變動或幫扶不力的,及時予以調整或重新安排,確保所有脫貧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二)強化邊緣人口救助幫扶
1.實行分級負責。建立鎮落實、村建臺賬的責任體系,利用好政策補丁和鎮慈善關愛基金庫加強對邊緣人口的救助幫扶。鎮扶貧工作站加強審查審核,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救助幫扶;村級開展排查核查,建立邊緣戶臺賬,落實救助幫扶措施。
2.建立聯系人制度。落實村居包片干部和駐村扶貧工作隊作為邊緣戶的聯系人,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定期走訪,充分發揮聯系人作用。聯系人每月要開展入戶走訪,或通過電話、短信、微信、視頻等方式與邊緣戶加強聯系,及時了解生產生活現狀、致貧風險和發展需求,幫助落實救助幫扶措施,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3.開展救助幫扶。一是根據邊緣戶的致貧風險,優先落實社保兜底等政策。結合開展消費扶貧,幫助邊緣戶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級要求幫助落實保障邊緣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會幫扶資金和鎮村救急難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壓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
加強工作指導。各相關部門通過實地調研、暗訪等方式,加強工作推進。指導各村居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因救助幫扶不力、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導致返貧和新的致貧,將嚴肅問責。
(三)改進工作作風。
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轉變工作作風,
注重工作實效;要加強統籌安排,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篇八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和《xx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脫貧領〔20xx〕xx號)文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xx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為實施鎮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監測對象的“兩不愁三保障”達標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由“四大專項行動”排查出的擬監測對象,分析產生風險原因,進行專項幫扶。
四、監測方式
縣、鎮、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由相關行業部門到鎮再到村級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xx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和時間安排 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鎮確定擬監測對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將此次“兩不愁三保障”再排查發現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脫貧辦反饋名單),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后,將比對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
第二步:訪。4月5日前完成入戶走訪。鎮、村兩級是本次“兩摸底”摸排走訪的實施主體,由鎮脫貧辦統籌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幫扶單位和鎮村干部對照縣脫貧辦反饋的擬監測名單開展走訪工作。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擬監測名單外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4月9日前,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各村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民主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并將附件2、附件3經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簽字蓋章后報鎮脫貧辦交黨委政府審定評議。
第四步:錄。4月中旬前,鎮脫貧辦根據審定的名單,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人員在國家子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此次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6月底前,鎮脫辦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20日前由各村兩委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鎮黨委政府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相關幫扶救助。
1.針對“兩不愁”問題補短板。由鎮民政辦、農服中心牽頭,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和各村兩委配合,長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針對“三保障”問題補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鎮村建辦牽頭,協調縣住建局、相關幫扶單位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二是“義務教育有保障”由鎮九義校牽頭,協調縣教育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三是“基本醫療有保障”由鎮社會事務中心牽頭,協調縣醫保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
3.針對“三有”問題補短板。一是由鎮水務站牽頭,協調縣水務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照指標要求在前期“四大專項行動”摸排的基礎之上抓實安全飲用水工作。對沒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貧困戶通過就近打水井或安裝自來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貧困群眾飲水安全。二是由鎮文化廣播站牽頭,協調縣文旅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沒有生活用電和廣播電視的貧困戶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銷。6月底前,完成對標補短和落實幫扶救助后,各村兩委向鎮扶貧辦提出銷號申請;鎮脫貧辦組織專人核實后,向縣脫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鎮直各單位、各站辦室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實際,制定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協調縣級相關行業部門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落實落地。各村兩委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工作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對象監測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持續鞏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