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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一
每年的6月份的第二個星期六,是第七個“中國文化遺產日”,今年的活動主題是:文化遺產和文化繁榮。文化遺產是世界文明的源泉,是人類智慧的寶藏,是民族精神的財富,是溝通古今的橋梁。文化遺產作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是一個地區文化發展的足跡,是我們彌足珍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保護文化遺產是我們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正藍旗歷史悠久,文化積淀深厚,是蒙元文化的發祥地,也是大元王朝的龍興之地。近年來,旗委、政府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認真組織開展了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旗、蘇木鎮(場)、嘎查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絡逐步建立,旗公安局文物保護大隊、元上都遺址派出所、旗文物局“馬背文物保護隊”等機構相繼成立,《元上都遺址保護總體規劃》、《管理規劃》、《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規、規章相繼出臺,文物安全防范系統逐步完善并與旗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實現聯網。特別是xx年以來,在國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和全區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協同配合下,元上都遺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元上都遺址成為今年我國唯一一項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項目。6月24日—7月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在俄羅斯圣彼得堡召開第36屆世界遺產大會,對包括元上都遺址在內的世界遺產提名項目進行投票表決。
在中國文化遺產日及第36屆世界遺產大會來臨之際,我們向全旗8.3萬各族干部群眾發出倡議:
一、全旗各部門和廣大文物工作者,要本著對歷史、人民以及子孫后代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元上都遺址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和部門職能,共同做好文化遺產保護相關工作,促進地方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的,需要全民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全旗各族干部群眾要切實增強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逐步形成人人關注、人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社會風氣。
三、要把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與愛國主義教育、旅游開發和城鄉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文化遺產咨政育人、傳承文明、普及知識、豐富生活的作用,進一步增強各族人民群眾的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四、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普及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增進廣大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的認知,在全旗范圍內掀起文化遺產保護的熱潮,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和精神動力。
五、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提高對文化遺產的正確認識和保護意識,從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節約資源,減少污染,植綠護綠,保護生態,為保護文化遺產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自覺保護身邊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磚一石等每一處文化遺存和文物,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參與到保護文化遺產的全民運動中來,為我旗文物部門更高效地保護文化遺產提供必要的線索和幫助。
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將歷史賦予我們的珍貴文化遺產真實、完整地保護傳承下去,使之真正成為凝聚人心、激發干勁、促進發展的力量源泉,推動全旗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協調、可持續發展!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二
親愛的朋友們:
我們有幸,還能領略萬里長城的蜿蜒巍峨、橫亙東西,還能駐足莫高窟飛天的衣裙飄曳、華美艷麗,還能仰視南禪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頂銅鈴。我們有殤,歲月無情,萬里長城已不見昔日輝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滅,風蝕雨侵正在撕裂壁畫的古韻風華,功利短視已經讓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機下轟然倒塌,還有大量的文保單位大門緊閉,處在“映階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們有責,絕不能讓五千年綿延不斷的文明根脈在我們手中斷裂,絕不能讓中華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們手中失去榮光!我們有責任讓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實地傳之于后世!文物保護,人人有責!
我們是51個以保護中華民族文化遺產為宗旨、自愿發起成立的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團隊。首次聚會北京,共同探討社會組織廣泛參與文物保護的有效途徑。在此,我們向全國的文物保護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團隊發出以下倡議:
一、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宣傳與普及。深入了解當地文化遺產保存狀況,拓寬傳播渠道,宣傳普及文物保護法,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聯絡吸引文人鄉賢、退休干部教師參與研究和挖掘社區文物的歷史文化內涵,通過撰寫文物保護單位解說詞等方式,講好文物故事,闡釋家鄉歷史。
二、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監督與管理。培訓、組織志愿者參與社區文物保護單位的日常巡察,通過手機拍照和微信、郵件等方式及時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文物保護狀況,推動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監督管理體系,緩解基層文保力量薄弱的壓力;及時向文物部門、政府、媒體反映損壞、損毀、偷盜文物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原則、堅守底線,切實履行社會組織協助政府保護文物的職責。
資金支持;吸引、組織各方面專業人才參與文物修復的設計工作,集眾智、聚眾力,提升文物保護與修復的社會化水平。的遴選,在保護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價值得以彰顯。
五、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制度設計。引導公眾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保護規劃的編制以及重大事項的決策,利用公示聽證和論證等環節表達公眾意見,確保公眾在文物保護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在保護單位評定、保護工程管理、館藏文物保護修復、民間收藏文物處置等有關規定、規范制定修改過程中,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的意見,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建議,輔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的決策。
更好履行保護文物的職責,需要文物保護社會組織自我規范、自我提升。我們要依法設立,成為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監督有效的社會組織;我們要堅持公益,始終以文物保護為宗旨,提升社會組織的信譽度;我們要不斷完善,既要有一腔熱情,也要有專業素質;我們要增強實力,激發活力,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文物保護事業;我們要廣泛聯系有志于文物保護的個人和組織,以更開放的姿態擴大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隊伍。
夢貢獻力量!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三
同志們: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而豐厚文化遺產,它們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彌足珍貴的文化資源,同時也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
但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增強,經濟和社會的急劇變遷,我國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展遇到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面臨著嚴峻形勢。
我們希望:
(1)把關責任分工,把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納入城市建設規劃,設立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規劃良好結合機制。依法、科學地保護文化遺產,完善文化遺產保護機制。
(2)加強引導宣傳,落實好文化遺產宣傳政策,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度,鼓勵市民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來,群策群力,使得文化遺產監督保護工作自下而上地完善落實到位。
(1)強化區際合作,搭建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之間深化各領域交流合作平臺,加強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相互借鑒。
(2)加強工作人員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鑒定、保護、保存、展出和恢復方面的培訓,了解基礎性科學和技術研究知識,整體上制訂出能夠解決景區內存在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隱患的實際方法。
(1)積極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參加各類文化遺產宣傳活動,加強對文化遺產價值的認知與了解。
(2)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發現破壞文化遺產行為時盡快舉報,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更好地推進。
希望能夠通過此次倡議使公眾真正地參與進文化遺產保護的隊伍中來,通過提高社會參與度使得中國文化遺產活起來,真正做到保護文物、人人有責。
倡議人:
日期: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四
晉城市作為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數千年的社會演變在太行山南端這段美麗的土地上留下了眾多的文物遺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質文化積淀。
我市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3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3處、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古民居、古廟宇、古墓葬、古城堡隨處可見,石橋、石塔、石碑、石窟星羅棋布,磚雕、石雕、木雕精美絕倫,僅以宋金古建筑為例,我市有50多處,約占全國同期同類古建筑的三分之一。這些古代文化遺存,使我市自豪地驕傲地躋身于全國文物大市之列。這些珍貴的文物凝聚著澤州先民的智慧,見證著晉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無情的歲月風雨正在侵蝕這些珍貴的文物,不少極具價值的文化遺址正在我們眼前消失。文物資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們在為它們感到驕傲和自豪的同時,更加有責任和義務去愛護它們、保護它們。為此,晉城市旅游文物局、晉城市旅游文物協會向廣大干部群眾發出倡議:
一、積極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用法律法規來規范我們的文物保護行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各級基層政府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有效地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三、城鄉基本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施工前要及時上報文物部門進行審批和文物保護工作。日常生產生活中,如果發現地面或地下有價值的文物時,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門報告,并自覺上交文物,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暫時不能上報上交時,要妥善采取有效保護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無論何時何地,凡發現文物面臨被毀、被盜危險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時報請市文物管理部門,以便對文物進行及時搶救保護。
五、社會人士通過捐贈等方式支持文物保護工作,市級文物部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不盜竊、哄搶、私分、非法占有國家文物,旅游時不刻劃、涂污、損毀文物,發現或者撿拾到文物,要及時上交文物管理部門。
七、勇于同盜竊文物、走私文物、破壞文物等違法行為作堅決的斗爭,發現盜竊、哄搶、破壞國家文物行為時,要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線索,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情況,盡可能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文化的支撐,保護文物就是保護歷史、保護文明,文物是我們的文化之根,更是我們創造新時代的源泉和動力。讓我們把保護文物當責任,為保護文物盡義務,為傳承中華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為建設晉城和諧家園而努力奮斗!
倡議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五
朋友們:
我們有幸,還能領略萬里長城的蜿蜒巍峨、橫亙東西,還能駐足莫高窟飛天的衣裙飄曳、華美艷麗,還能仰視南禪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頂銅鈴。我們有殤,歲月無情,萬里長城已不見昔日輝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滅,風蝕雨侵正在撕裂壁畫的古韻風華,功利短視已經讓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機下轟然倒塌,還有大量的文保單位大門緊閉,處在“映階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們有責,絕不能讓五千年綿延不斷的文明根脈在我們手中斷裂,絕不能讓中華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們手中失去榮光!我們有責任讓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實地傳之于后世!文物保護,人人有責!
我們是51個以保護中華民族文化遺產為宗旨、自愿發起成立的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團隊。首次聚會北京,共同探討社會組織廣泛參與文物保護的有效途徑。在此,我們向全國的文物保護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團隊發出以下倡議:
一、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宣傳與普及。深入了解當地文化遺產保存狀況,拓寬傳播渠道,宣傳普及文物保護法,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聯絡吸引文人鄉賢、退休干部教師參與研究和挖掘社區文物的歷史文化內涵,通過撰寫文物保護單位解說詞等方式,講好文物故事,闡釋家鄉歷史。
二、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監督與管理。培訓、組織志愿者參與社區文物保護單位的日常巡察,通過手機拍照和微信、郵件等方式及時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文物保護狀況,推動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監督管理體系,緩解基層文保力量薄弱的壓力;及時向文物部門、政府、媒體反映損壞、損毀、偷盜文物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原則、堅守底線,切實履行社會組織協助政府保護文物的職責。
三、積極參與文物的保護與修復。圍繞社區文物保護的急需,結合社區群眾的普遍關切,依據文物保護法,在文物部門指導下,重點選擇低級別文物進行保護與修復;開展勸募工作,善于包裝項目,開展區域內的募捐,號召文物保護愛好者和有識之士慷慨解囊,為地方文物保護工作提供資金支持;吸引、組織各方面專業人才參與文物修復的設計工作,集眾智、聚眾力,提升文物保護與修復的社會化水平。
四、積極參與文物的活化與利用。促進文物保護單位多種形式、更大比例的對外開放,促進私人產權文保單位的預約開放,促進志愿講解員隊伍在社區文保系統開放中發揮應有作用;收集群眾意見,為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的展陳策劃提出建議,設置適合公眾參與的互動體驗項目,提升觀展體驗;參與不可移動文物利用方案的遴選,在保護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價值得以彰顯。
五、積極參與文物保護的制度設計。引導公眾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保護規劃的編制以及重大事項的決策,利用公示聽證和論證等環節表達公眾意見,確保公眾在文物保護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在保護單位評定、保護工程管理、館藏文物保護修復、民間收藏文物處置等有關規定、規范制定修改過程中,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的意見,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建議,輔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的決策。
更好履行保護文物的職責,需要文物保護社會組織自我規范、自我提升。我們要依法設立,成為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監督有效的社會組織;我們要堅持公益,始終以文物保護為宗旨,提升社會組織的信譽度;我們要不斷完善,既要有一腔熱情,也要有專業素質;我們要增強實力,激發活力,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文物保護事業;我們要廣泛聯系有志于文物保護的個人和組織,以更開放的姿態擴大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隊伍。
雖然文物保護的道路充滿曲折和艱難,雖然這個舞臺無人喝彩,但我們心存敬畏、執意堅守、不忘初心、砥礪奮進。讓我們攜起手來,延續歷史傳統、弘揚民族文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倡議人:
日期: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六
朋友們: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我們勤勞、智慧的祖先,創造了瑰麗多彩、蔚為大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及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傳統技藝、醫藥和歷法;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傳統體育和游藝;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為了擔當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維護全人類文化的多樣性,我國在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同時,還主動與周邊國家合作,為跨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共有資源建立聯合保護的工作機制。
作為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廣大民眾知識和智慧的結晶,是中華民族卓越創造力和思想情感的體現,是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精神寶庫。在廣大民眾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被不斷地再創造,為我們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增強了對文化多樣性和民族創造力的尊重。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會議以來國家xx在一系列重要講話中多次指出,要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城鎮建設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在20xx年文化遺產日(每年6月第二個星期六,20xx年為6月14日)期間,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將以“非遺保護與城鎮化同行”為主題,在全國所有城鄉社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讓廣大民眾更方便、近距離地了解非遺,參與保護。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共同向全國發出倡議:非遺傳承,人人參與!
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自民眾,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者,同時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發展的主體。人人參與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傳承保護。
我們相信,有您的參與,那些祖輩們唱過的歌、跳過的舞、扮過的戲、做過的手工以及傳統的民間實踐活動和高度智慧的思維方式將重放異彩,為社會發展注入強勁的活力。而您,將獲得參與非遺實踐活動的教益和快樂;在與祖先、與今人的精神共鳴中,加深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熱愛,獲得豐厚的人生滋養。
文化傳統是一條豐沛的河,源自遠古,流向未來。關愛它、保護它,讓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們每一個中華兒女的歷史責任。今天,這份責任傳遞到你我之手,為了使文化遺產與時代同行,為了實現民族復興、文化復興的共同愿望,讓我們從我做起,從今天做起,傳承非遺,弘揚傳統,美麗人生!
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
20xx年5月22日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七
親愛的朋友們:
文化遺產是人類燦爛文明、輝煌歷史和非凡創造力的集中體現與智慧結晶,是歷史發展和人類社會進步的永恒記憶,是后人傳承歷史、繼往開來的文化源泉,更是全人類共同的寶貴精神財富。保護文化遺產是與整個人類社會的未來發展密切相連、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業。
重慶市是一座舉世聞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巴渝文化的發祥地,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已達3000多年。她歷史悠久,文化燦爛,文物古跡眾多,文化遺存豐富,然而隨著歲月風雨的侵蝕,戰亂無情的蹂躪和后世人為的毀壞,保留至今的文化遺產越來越少,我們引以驕傲的文化根基正在逐漸消失,這使得我們保護文化遺產的歷史重任刻不容緩。
今年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主辦行了“20xx年文化遺產宣傳月”系列活動,提出了:文化遺產與美好生活“的活動主題,旨在通過活動的開展,提升廣大市民對文化遺產的認識,同時也提高大家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從而達到更有效地保護、利用和管理文化遺產的目的。作為重慶文化遺產保護志愿者的代表,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提高我們自身對文化遺產的正確認識和保護意識,主動加強對文化遺產的宣傳,使得更廣大的人民群眾參與到這些具有偉大意義的事業中來。
二、文化遺產無價,保護遺產從我做起。文化遺產不可再生,從今天開始,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磚一石,都是我們堅守的陣地。我們呼吁更多的愛好者參與到保護文化遺產的全民-運動中來,為我市文物部門更高效地保護文化遺產提供必要的線索和幫助。
三、積極宣傳文物保護法,明確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非法買賣必將嚴懲。積極宣傳堅持依法保護、科學保護的方針,克服阻力、排除困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江山留勝跡,我輩復登臨。朋友們,時不我與,讓我們為了珍貴的文化遺產攜起手來共同行動起來吧,讓我們為美好的生活攜手行動起來吧!讓我們時刻牢記我們對祖先遺產的責任,讓我們的努力變成后世子孫的交代,讓我們自己留住自己的根吧!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八
朋友們:
晉城市作為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數千年的社會演變在太行山南端這段美麗的土地上留下了眾多的文物遺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質文化積淀。
我市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3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3處、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古民居、古廟宇、古墓葬、古城堡隨處可見,石橋、石塔、石碑、石窟星羅棋布,磚雕、石雕、木雕精美絕倫,僅以宋金古建筑為例,我市有50多處,約占全國同期同類古建筑的三分之一。這些古代文化遺存,使我市自豪地驕傲地躋身于全國文物大市之列。這些珍貴的文物凝聚著澤州先民的智慧,見證著晉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無情的歲月風雨正在侵蝕這些珍貴的文物,不少極具價值的文化遺址正在我們眼前消失。文物資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們在為它們感到驕傲和自豪的同時,更加有責任和義務去愛護它們、保護它們。為此,晉城市旅游文物局、晉城市旅游文物協會向廣大干部群眾發出倡議:
一、積極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用法律法規來規范我們的文物保護行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各級基層政府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有效地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三、城鄉基本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施工前要及時上報文物部門進行審批和文物保護工作。日常生產生活中,如果發現地面或地下有價值的文物時,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門報告,并自覺上交文物,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暫時不能上報上交時,要妥善采取有效保護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無論何時何地,凡發現文物面臨被毀、被盜危險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時報請市文物管理部門,以便對文物進行及時搶救保護。
五、社會人士通過捐贈等方式支持文物保護工作,市級文物部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不盜竊、哄搶、私分、非法占有國家文物,旅游時不刻劃、涂污、損毀文物,發現或者撿拾到文物,要及時上交文物管理部門。
七、勇于同盜竊文物、走私文物、破壞文物等違法行為作堅決的斗爭,發現盜竊、哄搶、破壞國家文物行為時,要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線索,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情況,盡可能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文化的支撐,保護文物就是保護歷史、保護文明,文物是我們的文化之根,更是我們創造新時代的源泉和動力。讓我們把保護文物當責任,為保護文物盡義務,為傳承中華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為建設晉城和諧家園而努力奮斗!
倡議人:xx
xx年xx月xx日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九
古城墻已拆,小胡同來越少,長城受摧殘可能成為北京第三件大憾事……專家們說,中國日益繁榮的旅游業和建筑業對長城造成了越來越大的威脅。其古老的墻面已經難以辨認,周圍的景致被破壞得體無完膚。
長城綿延數千公里,從太空中也能看到。亂涂亂畫和隨處可見的垃圾只是這個巨型建筑物上一些肉眼可見的破壞。
1987年就曾徒步走過2500公里長城的人說:“除非政府在將來數年內下大力氣,否則,丟失北京地區長城的文化景點將成為北京第三件大憾事。”
總部設在美國的“世界古遺跡基金會”把長城增列為全世界100個最瀕危遺址之一。保護長城已經達到刻不容緩的地步。
保護長城刻不容緩!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十
xxx年6月14日是我國第x個文化遺產日。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
齊河縣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據出土文物考證,約在四、五千年前(新石器時代中、晚期)齊河境內就有氏族聚居。千百年來,先民們在這塊古老的土地上,創造了無數輝煌,留下了許多珍貴的文化遺產。到目前,我縣公布文物保護單位89處,其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4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5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66處。館藏文物有200余件,其中國家二級文物2件,三級文物34件,一般文物144件。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共61項,其中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7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61項。
這些文化遺產是歷史留給齊河寶貴的財富,更是齊河文明史的重要見證,保護傳承先民們創造的優秀文化遺產,對于加強文化強縣建設,促進經濟與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保護先輩們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
齊河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xxx年6月13日
保護文化遺產的倡議書篇十一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而豐厚文化遺產,它們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彌足珍貴的文化資源,同時也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
但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增強,經濟和社會的急劇變遷,我國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展遇到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面臨著嚴峻形勢。
我們希望:
旅游管理部門能夠:
(1)把關責任分工,把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納入城市建設規劃,設立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規劃良好結合機制。依法、科學地保護文化遺產,完善文化遺產保護機制。
(2)加強引導宣傳,落實好文化遺產宣傳政策,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度,鼓勵市民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來,群策群力,使得文化遺產監督保護工作自下而上地完善落實到位。
文化遺產景區能夠:
(1)強化區際合作,搭建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之間深化各領域交流合作平臺,加強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相互借鑒。
(2)加強工作人員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鑒定、保護、保存、展出和恢復方面的培訓,了解基礎性科學和技術研究知識,整體上制訂出能夠解決景區內存在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隱患的實際方法。
社會公眾能夠:
(1)積極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參加各類文化遺產宣傳活動,加強對文化遺產價值的認知與了解。
(2)積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發現破壞文化遺產行為時盡快舉報,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更好地推進。
希望能夠通過此次倡議使公眾真正地參與進文化遺產保護的隊伍中來,通過提高社會參與度使得中國文化遺產活起來,真正做到保護文物、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