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報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
第三條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四條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第五條國家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第六條國家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國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平等對待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
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第八條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
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第九條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
第二章市場主體保護
第十條國家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十二條國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
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安排、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標準制定、項目申報、職稱評定、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條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國家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依法確需實施前述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圍內。
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攤派行為。市場主體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攤派。
第十五條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國家持續深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審查效率。
第十六條國家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第十八條國家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第三章市場環境
第十九條國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一企業登記業務規范,統一數據標準和平臺服務接口,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
國家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領域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企業從申請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辦理的手續。在國家規定的企業開辦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企業申請辦理住所等相關變更登記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辦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企業遷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許可證件不再重復辦理。
第二十條國家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
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第二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等歧視,促進人力資源有序社會性流動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管理等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
第二十五條設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對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目錄清單之外的前述收費和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
第二十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善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其增加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不得違規向服務對象收取不合理費用。商業銀行應當向社會公開開設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
第二十七條國家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拓寬市場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依法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第二十八條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各地區應當優化報裝流程,在國家規定的報裝辦理時限內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
國家依法嚴格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第三十條國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信息安全,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第三十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大型企業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清理力度,并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三條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對設立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對有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在債權債務依法解決后及時辦理注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企業破產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第四章政務服務
第三十四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
第三十五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下同)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設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環節。
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應當及時安排、限時辦結。
超過辦理時間的,辦理單位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已設立政務服務大廳的,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般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政務服務大廳中部門分設的服務窗口,應當創造條件整合為綜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三十七條國家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稱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步驟,納入一體化在線平臺辦理。
國家依托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優化政務流程,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數據共享服務,及時將有關政務服務數據上傳至一體化在線平臺,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共享數據安全。
國家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推動政務服務大廳與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融合。市場主體有權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行政機關不得限定辦理渠道。
第三十八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在線平臺,集中公布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各類政策措施,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宣傳解讀。
第三十九條國家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新設行政許可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或者市場機制能夠解決以及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規定不得設立行政許可的事項,一律不得設立行政許可,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規劃、年檢、年報、監制、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相關管理事項已作出規定,但未采取行政許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對相關管理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第四十條國家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適時調整行政許可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國家大力精簡已有行政許可。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不得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
對實行行政許可管理的事項,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整合實施、下放審批層級等多種方式,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根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等分類規范投資審批程序,精簡審批要件,簡化技術審查事項,強化項目決策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落實的協同,實行與相關審批在線并聯辦理。
第四十二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審批流程,推行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
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行區域評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進行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的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
沒有依據的,不得作為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明確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除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外,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機關所負責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的,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四條證明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設定證明事項,應當堅持確有必要、從嚴控制的原則。對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能夠辦理,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以及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得設定證明事項。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各地區、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證明的互認共享,避免重復索要證明。
第四十五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有關要求,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取消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優化簡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清理規范口岸收費,降低通關成本,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
第四十六條稅務機關應當精簡辦稅資料和流程,簡并申報繳稅次數,公開涉稅事項辦理時限,壓減辦稅時間,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稅,持續優化納稅服務。
第四十七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壓縮辦理時間,降低辦理成本。在國家規定的不動產登記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國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納入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動產和權利范圍另行規定。
第四十八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及時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了解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幫助其解決。
建立政企溝通機制,應當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第四十九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便利、暢通的渠道,受理有關營商環境的投訴和舉報。
第五十條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為優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國家鼓勵對營商環境進行輿論監督,但禁止捏造虛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實進行不實報道。
第五章監管執法
第五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
第五十二條國家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三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要求,創新和完善信用監管,強化信用監管的支撐保障,加強信用監管的組織實施,不斷提升信用監管效能。
第五十四條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
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并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十五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
第五十六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依托國家統一建立的在線監管系統,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條國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國家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在相關領域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主體和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
第五十八條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可以不實施行政強制;
確需實施行政強制的,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開展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等活動,應當嚴格依法進行,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報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
第六十條國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合理確定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條國家根據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制定或者修改、廢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
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調整實施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經有權機關授權后,可以先行先試。
第六十二條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報紙、網絡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條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制定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
市場主體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認為規章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有關機關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第六十四條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不得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第六十五條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結合實際,確定是否為市場主體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合理把握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的出臺節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
第六十六條國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第六十七條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提高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基礎性支撐。
第六十八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第六十九條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違法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事項;
(二)制定或者實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四)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違法設立或者在目錄清單之外執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
(九)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違法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十一)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者損害營商環境的情形。
第七十條公用企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辦理時限等信息;
(二)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
(三)向市場主體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七十一條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法開展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二)違法干預市場主體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
(四)不向社會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
(五)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匯報
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優化營商環境若干規定
旅游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匯報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二
按照《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全縣綜合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通知》(太績考辦〔2020〕5號)文件要求,縣營商中心對今年以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認真開展了自查。
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在貫徹落實上下硬功夫。講看齊、見行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重要指示精神,及時貫徹落實好本年度省、市、縣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跟緊“指揮棒”、當好“孺子牛”,不斷開拓創新、精耕細作、敢為人先。抓業務、重落實。將全年優化營商環境任務細化分解為23類65項,各項任務都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按照上級文件要求,重點開展了信息報送、優化審批流程、政策獎補兌現調研、2019年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貫徹落實自查等工作;
重點抓好了“面對面”電視問政、四送一服“雙千”“雙聯”、督導考核等工作。抓宣傳,強氛圍。利用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及時向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宣傳解讀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的新政策、新舉措;
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務平臺專欄,在太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改版推出創優“四最”營商環境暨“四送一服”工作專欄,持續提升優化營商環境的社會知曉率和認知度。
二是在綜合協調上下硬功夫。強化機構職能。由縣政辦二級機構縣優化營商環境管理服務中心承擔縣營商環境辦日常工作,嚴格實行“周例會、月調度、季督查、半年小結、年度考評”制度,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統籌協調能力。充實隊伍力量。將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的責任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納入縣營商辦組成人員,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長考核、政務服務提升、營商環境“面對面”等工作上切實提升統籌協調能力。創新制度牽引。建立“企業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是2020年縣政府工作報告內重點事項,通過踐行一線工作法,倒逼各部門、各園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轉企業呼聲為企業哨聲,將服務觸角延伸到“廠門口”,讓企業多動嘴少跑腿,讓部門多辦事少設檻。
三是在監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對面”電視問政強勢開局。《太和營商環境·面對面》第一期欄目于7月首播,邀請縣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20名縣人大代表、20名縣政協委員、縣百名股長考評第一批被考評對象80名同志、50名規模企業代表到場觀看。本期欄目以“服務不走心窗口成擺設”為主題,圍繞企業開辦“六個一”、深化工程項目建設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提升等方面開展,對縣稅務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數據資源管理局五家部門負責同志進行了現場提問。動真碰硬開展優化營商環境督導。已完成全縣優化營商環境上半年督導工作,組織督導組通過聽取匯報、座談交流、現場查看、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全縣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上半年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對落實不力、重視不夠的鄉鎮或部門進行通報批評,以督促改、以改促優,持續推進實現企業開辦“六個一”、深化工程項目建設審批制度改革、簡化獲得電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優化用氣報裝服務、改進不動產登記方式等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事項按時完成。
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存在問題
(一)“綜合窗口”流于形式。縣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全部改為“綜合窗口”,但“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實現。
(二)數據共享壁壘難破。部分單位數據不在本級,造成信息共享困難,不能在平臺上“一網通辦”,導致企業辦事仍然存在時間長、重復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問題。
(三)融資問題依舊存在。個別企業土地證、房產證沒有辦理,擔保抵押種類較少、價值較低;
企業規模小、產品單一、抗風險能力較弱。多種因素導致我縣現有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約著企業的落地成長和發展壯大。
三、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下步打算
(一)以“放管服”改革為引領,著力打造精簡高效的辦事環境
要在縱向上壓縮,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在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上再突破,讓企業費更少功夫跑審批、花更多時間跑市場;
要在橫向上整合,進一步強化辦事窗口的實質性整合,真正實現“一窗受理、一次辦理、一網通辦”;
要在服務上優化,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標準,推廣容缺后補、一次告知、首問負責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業所想所盼為導向,努力營造企業滿意的服務環境
一是持續開展好“四送一服”工作,圍繞企業發展中的各類要素,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持續組織開展各類要素對接,并做好“四送一服”問題辦理工作;
二是加緊出臺“企業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
三是以《太和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清單》65個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事項為著力點,協調推進各責任部門對標對表完成任務。
(三)以機關作風建設為保障,全力構建“親”“清”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面對面”和督導考核是推動優良作風形成和作風轉變的一個重要抓手,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優良作風建設年”的重要舉措,下一步要持續開展好這兩項工作,切實推進“優環境、轉作風、強產業”。
(四)以護航實體經濟為目標,加快構建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
在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提供優質法治服務、高效處理維權案件、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發揮破產審判功能、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等工作上下硬功夫,護航實體經濟健康發展。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三
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的關心支持下,我局緊緊圍繞全區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扎實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監管,截至2020年×月市場主體總數達××戶,是20××年市場主體總數的××倍。下面,我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匯報如下:
(一)優化營商環境職能,確保職能交接平穩過渡。
20××年區市場監管局實現三局合并,承接原工商、質監、食藥監相關職能,營商環境方面主要承擔全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許可,事中事后監管,質量標準與認證、商標品牌等政策扶持工作,同時指導區民營經濟協會開展工作。20××年轉隸組建后,整合區知識產權局、區物價局等相關職能,公司注冊登記職能劃轉至區行政審批局,保留個體戶登記注冊、食品藥品許可職能。職能劃轉后我局對公司注冊等職能進行代管,共劃轉行政編制干部××名、窗口輔崗人員××名;劃轉×類××條行政審批事項,20××年1月1日完成正式交接,并建立協調機制,確保兩局業務銜接平穩。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為個體注冊提供優質服務。
職能劃轉后,我局重點抓好個體戶注冊登記服務。一是實現服務窗口全覆蓋。在××個街道設有個體工商戶登記窗口的基礎上,新設××個登記窗口,確保××個街道(園區)實現個體登記服務窗口全覆蓋。二是施行“不見面”審批服務。推行網上登記、個體工商戶手機app登記,手機注冊審核通過申領下發個體工商戶電子營業執照,同時試點營業執照自助打印一體機線下自助打印。今年以來,我區個體戶手機app登記辦件量達到××件,登記率達到××%以上,穩居全市第一。三是推行“證照聯辦”改革。在食品經營許可證、藥品醫療器械許可證辦理過程中,我局與區行政審批局密切配合,開展網上集中政務服務方式,為開辦企業打通全流程服務各環節,實現“一窗通辦”。
(三)加大對企業扶持力度,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我局對惠企政策資金進行梳理,加大對企業扶持力度。2019年,我區獲得質量強市優秀區,××獲得××省質量獎(全市兩家,省政府每家獎勵××萬元),玻纖院獲得市長質量獎(全市三家,市政府每家獎勵50萬元);完成有效發明專利××件(每家獎勵××元),pct××件(市政府每家獎勵××萬元,區政府每家獎勵××萬元),分別完成全年目標的××%和××%。2019年,我局還促成了××區民營經濟協會的成立,并帶領民營企業到青海大通開展扶貧工作,蘇寧易購集團為其提供電商精準扶貧服務,機關三支部與蘇寧××連鎖平臺支部開展結對共建活動。今年以來我局積極打造“黨建315”品牌,組織開展“進企業、送政策、送服務”主題黨日活動,為企業送去急需的政策和法律服務,掃清發展障礙。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大力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
推進企業年報工作,首創“機器人+年報”模式,全區企業年報率以××%居全市第二名。強化企業信用監管工作,加大“僵尸”企業清理吊銷力度,國家總局信用監管司前來調研。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2019年共開展××類不定向抽查和×個定向抽查任務。今年,我局還將牽頭全區××個部門開展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盡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做到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五)轉變監管執法理念,建立企業容錯糾錯機制。
實行依法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相統一,針對轄區內創業創新企業的一些廣告違法行為,采取行政約談、行政指導的方式幫助企業整改。2019年,我局共辦理減輕處罰案件××件,不予處罰案件××件。對已被處罰的企業主動糾正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一年后,可以實施信用修復,不再對外公示行政處罰信息。
(六)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疫情初始,全局上下深入一線督促藥店、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做好防控工作。疫情進入第二階段,企業開始復工復產,我局先后牽頭制定了×防辦〔2020〕×號和×防指〔2020〕×號文件,牽頭做好餐飲復工,上線餐飲復工微信小程序,實現“一小時”的“指上復工”,截至目前全區餐飲服務單位已復工××家,恢復堂食××家,央視多頻道報道我區餐飲復工做法。開通“備案直通車”,助力防疫物資、藥品生產企業復工。開設“知識產權微課堂”,強化線上動產抵押融資服務,抵押登記額××萬元。協調轄區企業為省中醫院援鄂醫療隊火速捐贈防護面罩,攜手××創開展疫情防控物資捐贈。聯合區財政局對存在困難的農貿市場補貼×萬-×萬元。
(一)存在的問題。區市場監管局圍繞優化營商環境,開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惠企政策精準投放難。市場監管局由多部門合并,服務職能相對較分散,雖然我局開展大量培訓走訪,但政策精準投放度仍需增強。
二是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由于缺乏頂層設計,多部門信息共享程度較低,難以建設全方位的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難以構建聯合懲戒機制。
三是市場監管與行政審批存在脫節。區行政審批改革并不徹底,選擇性的職能劃轉導致設立登記“碎片化”,“誰審批誰監管”變成了部門之間的體外循環,在虛假注冊等方面仍然存在爭議。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目前全區營商環境相對較好,“雙創”示范基地被國務院通報表揚。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綜合運用市場監管政策和手段,結合當前機構改革,精準發力、精準施策、主動服務。
一是積極適應市場監管新角色。當前企業注冊登記職能已全部劃轉,我局將主動溝通協調,配合開展虛假注冊調查等工作。同時隨著街道集成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局要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服從全區統一安排。
二是高位推進質量強區建設。充分發揮區質量發展委員會作用,積極組織各級質量獎申報評定工作,培育樹立質量標桿。推進標準化建設,支持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標準制定。
三是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加強政策引導,修訂《××區知識產權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提高獎勵額度,確保全年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件,pct專利申請量××件。
四是大力扶持民營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區民營經濟協會橋梁紐帶作用,上線民營經濟協會微信小程序,強化扶企政策、非公黨建等服務。依托局“黨建315”品牌,加大企業走訪力度,整合各條線力量,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五是全面加強信用監管。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依托“機器人+年報”模式,不斷提高企業年報率,對長期停業不經營的企業開展清理吊銷。各位領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722令)已正式實施。我局將以此為契機,牢固樹立“營商環境就是生產力”的意識,積極履職盡責,為全區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希望區人大各位領導多蒞臨指導,人大代表多建言獻策,共同營造全區優質可靠、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四
商業環境是制約經濟活力、影響經濟實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業環境是衡量一個地區核心競爭力和潛在發展能力的重要標志。
近年來,政府高度重視優化經營環境,取得了顯著成效,對區域優勢產業的培育和產業結構的優化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與目前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資和商業環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據當前商業環境發展的需要,必須從解決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入手,打破發展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種障礙;大力營造一流的商業環境,營造新常態下加快商業環境建設的濃厚氛圍。
(1)外部因素
1.地區資源有限,整體發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數地區可利用的土地指標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受到土地成本高、發展空間有限的限制現有土地分散,缺乏統一規劃,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開發上缺乏競爭優勢。缺乏企業發展的空間和機遇。
二是企業資金來源渠道目前,我國整體經濟下行壓力很大,企業普遍難以得到金融單位的信貸支持。發展資金嚴重短缺的問題非常突出,導致企業發展潛力不足。大多數商家對下一步投資持觀望態度,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一定的困難。
(二)內部因素
招商競爭激烈,政策優惠無競爭力;日前,各市出臺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黃金十條”,各地區招商引資競爭加劇。
2.產業布局不明確,投資項目結構不合理。目前,區域引進和落地的項目大多是金融、餐飲等服務項目,缺乏高科技、高稅收、帶動能力強的生產性企業,不利于區域產業集群效應的形成,不利于我區企業的集聚和發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軟環境”有待改善。行政審批事項難,項目手續辦理周期過長、進展緩慢,甚至個別單位部門仍存在“吃拿卡要”現象,企業家獲得感、歸屬感、榮譽感不強。
4、傳統優勢弱化,業態創新不及時。當前,商圈仍以傳統的服裝貿易、百貨批發、物流配送等業態為主,不能有效緊隨和適應新市場的發展,新興的主題商城、體驗店、目錄商店、互聯網點等創新業態,布局不充分,發展不凸顯。
(一)搭建產業發展平臺。強化政策扶持。科學制定經濟發展整體規劃:一是城內策劃高端商業、文化休閑項目,城北策劃高端住宅項目,城東策劃總部經濟、高端商務樓宇項目。二是以金融小鎮創建為契機,策劃金融服務平臺、金融產業集群等項目。以七賢莊歷史文化街區等項目建設為契機,全力打造“順城巷文旅產業發展帶”,成為文化產業發展新極點。三是以各類大數據增值為目標,策劃與大型互聯網企業的項目合作;策劃醫療大數據服務、智慧城市平臺等項目。同時結合《加強和改善營商環境“1+11+4+1”系列方案》有針對性的制定相關的產業扶持優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鎮創建為契機,策劃金融服務平臺。為重點企業在發展瓶頸上解決資金問題提供良好條件。充分發揮民間金融街融資優勢,將金融小鎮發展與企業發展融資有效的連通。建議制定出臺落戶企業融資貸款優惠政策,吸引小微企業落地。
(三)要暢通信息輸出渠道,積極協助企業爭取各類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準確把握機遇,通過跟蹤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臺的有關方面政策,要將政府的產業政策、優惠政策等進行廣泛宣傳,同時組織企業進行申報程序培訓,指導項目單位有針對性地編報項目,提高資金申報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臺,優化服務軟環境。注重搭建企業溝通交流平臺,定期舉辦企業家論壇,推動企業家交流合作與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網上招商、群眾招商等,凡能帶來投資的,都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服務企業要有以企業需求為主,摸清企業個體需求,主要企業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務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開展企業審批“一站式”服務。
建議建立《外來投資企業“一站式”服務》制度,認真落實掛牌保護制度,嚴格制止“三亂”行為。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項目的領導,每個項目都要成立專門機構,明確責任領導和推進要求,確保推進任務落到實處。要認真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招商引資項目引得來、落得實、留得住。
(六)將企業納入我區營商環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請各行業企業參與我區營商環境提升年工作,城市發展方向、公共設施布局充分考慮企業需求。邀請區內企業、重點項目投資企業、擬入區投資企業深入了解我區區域營商環境提升年。由相關企業為各單位的服務質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門、統計部門提供的轄區企業底冊,每年分重點企業(限上企業)、普通企業。分別隨機選取一定比例企業。上門收集企業對我區營商環境的評分及相關建議,將其列為考核制度的一環。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五
按照審批局黨組的要求和統一部署,開展自檢自查,現將自查結果報告如下:
少數狀況下處理問題時的原則性有待加強,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礙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義。有時只求形式,不求落實的問題,具體制度的落實不夠嚴謹,工作時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壞。在工作中遇到繁瑣、復雜的事情,有時會采取逃避的方法,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尋找對策。創新意識還不夠強,創新的思路還不夠寬闊,層次還不高。過多重視完成任務,而輕視工作實效。觀念滯后,創新意識不夠。
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務比較重或工作頭緒多忙于事務工作為理由,不能自覺主動抽時光學習,利用工作空閑和業余時光學習也比較少。
工作中經常是處于奉命行事,落實任務,不能做到想領導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預測、及時準備;謀領導之所謀,深入調研,帶給資料、當好參謀。尤其是在多項工作同時進行,而且時間緊、任務重時,往往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疲于應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與領導的要求有相當差距。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六
截至3月7日,我局共完成稅務總局稅收營商環境調查1012戶,占應調查戶數900戶的112.24%,推動了“放管服”各項措施落地,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在認真學習省局通知的的基礎上,我局制定實施方案,提取納稅規模符合條件的業戶清單,確定各單位調查戶數任務,于節前召開全市專題工作會議部署調查工作;利用辦稅服務廳、門戶網站、稅企qq群、稅企聯絡微信群、納稅人學堂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本次調查的重要意義,公布公開調查二維碼,鼓勵引導納稅人積極參與、自愿填報。
調查工作開展前,各地積極與地稅部門聯系,根據市局提供清單明確調查名單,制定調查計劃,分批次組織實施,避免重復調查和納稅人集中填寫造成系統擁堵。此次稅收營商環境調查是首次大范圍開展,納稅人對相關指標不熟悉,為避免理解誤差造成調查項目回答錯誤,各地專門印制調查問卷說明,由稅企聯絡員逐戶發放并進行輔導,確保納稅人準確理解調查標準,真實作答。
各地在輔導調查中,廣泛收集對稅務系統便民辦稅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積極運用好營商環境調查結果,促進我市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時代·新稅貌”主題系列便民辦稅措施的推出和落實。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太原市國稅局緊緊抓住我省轉型綜改先試先行的有利契機,以黨建聯建為引領,堅持國地聯合、管服聯動、協同共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釋放稅收改革紅利,為納稅人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有效促進地方經濟轉型發展。
一是開展“大服務”行動。圍繞造環境、促轉型,以開展“萬名稅干入企服務”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全面落實《全省稅務系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經濟轉型發展實施意見》28項政策措施為重點,全員發動,深入全市所有稅戶“一對一”把各項政策送上門、講明白,做到政策推送、熱點輔導“一個不少”,確保納稅人盡享政策紅利,激發納稅人創業創新活力,稅企合力推動全市轉型發展。
二是著力提升納稅人遵從。推行規范化服務建設,實施便利化改革措施,建立常態化服務合作,拓展社會化服務協作,助力于納稅人降低稅收遵從成本,為納稅人辦稅掃清障礙、提供方便,不斷提高稅收遵從水平;通過完善誠信納稅機制,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體系,深化評價結果運用,實施跨部門的聯合獎勵和懲戒措施,讓誠信守法者暢行無阻,讓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用納稅信用制度倒逼納稅人主動遵從稅法;抓好“實體+網上”納稅人學堂建設,創建“納稅人學堂活動月”,探索定期開班、隨到隨學、微課堂等多種辦學形式,通過稅收知識、政策學習培訓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覺悟。
三是確保放管結合。一方面,依托金稅三期強大的征管系統和內控平臺,通過采取風險核查推送、納稅評估等方式進行風險管理,增強了部門協作和后續管理的針對性,加大了稅收征管力量,做到保護合法,打擊非法。另一方面注重加強與地稅、工商、銀行等互通信息有無,相互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進行信息交流和政策磋商,通過征信系統,采取聯合懲戒措施治理稅收環境,以及欠稅違法等行為,推進稅收社會共識,讓納稅人更有安全感。
四是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為”,不斷推進“互聯網+稅務”的建設發展,大力推廣二維碼辦稅,網上申報平臺、同城通辦等,讓納稅人盡享“足不出戶”就能辦稅的便利,真正做到讓納稅人“多跑網絡,少走馬路”,同時在辦稅大廳采取對內優化人員配置,實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審批”,建立首問責任制、導稅協稅工作機制等,對外強化便民辦稅服務,實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實實在在地為納稅人提供了方便,使納稅人更有滿意感。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七
為深入貫徹《徐匯區關于進一步健全基層營商環境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要求,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優營商環境,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務經濟發展的重點轉變為優化公共服務,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環境”的精神,按照區政府“打造辦事流程最簡,監管成效最實,服務群眾最優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示范區”的具體要求,結合衡復風貌區地域特點,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挖掘服務潛力,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務企業的能力與成效,推動區域經濟社會向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建引領。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為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深化黨建引領,推進區域化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整合各類資源,匯聚各方力量,為企業發展提供全方位服務。
(二)堅持問題導向。對標一流標準,從解決企業最為關心、反映最為集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入手,疏通制度瓶頸,破除隱性障礙,打造更加清新溫情、公平高效的創業發展環境,提升企業的獲得感和歸屬感。
(三)堅持服務為本。把企業滿意與否作為衡量營商環境建設的基本標準,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拓展服務內容、延伸服務觸角、提升服務效能,全方位對接企業需求,當好服務企業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應,無事不擾”。
(四)堅持統籌協調。發揮街道屬地綜合管理優勢,統籌協調功能區公司、屬地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的力量資源,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聯動,形成服務企業的強大合力,增強屬地營商環境的吸引力與競爭力,讓企業愿意來、留得住、發展好。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營商服務機制
1、成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 組 長: 董 偉 街道黨工委書記
王 纓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 魏 蘭 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陳 穎 上海徐房(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蔡 俊 湖南路派出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魏蘭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區專項辦主任張羽兼任,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社區專項辦的主要職能。
2、建立專員走訪服務制度。加強與轄區企業單位的日常聯系,主動上門傾聽企業需求,落實服務政策,實現“企有所呼,我有所應”。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實行專員服務制,定期走訪交流,時刻關注企業運行動態,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做到一家企業、一名專員、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優質的服務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設立營商環境服務熱線。暢通營商環境投訴建議渠道,把街道網格中心“12345”市民服務熱線打造成優化營商環境的客服熱線,讓企業“投訴有門、有求必應”,形成企業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常態長效機制。
(二)搭建政企溝通平臺
4、建立企業服務信息平臺。加強與功能區公司對接,對轄區內企業的規模、性質、業務范圍等實際情況進行梳理分類,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的形式,將企業與工商、稅務、公安、勞動人事等政府部門緊密聯系起來,實時互動交流,保證政企之間信息共享、溝通順暢。
5、發揮樓宇物業橋梁作用。充分發揮樓宇物業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完善政府與企業雙向溝通機制,通過樓宇物業及時了解掌握企業信息與訴求、及時宣揚政府服務政策,并引導樓宇企業與員工參與社區建設治理,實現共建共享共贏,提升企業的區域認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業家俱樂部。依托商會成立湖南街道企業家俱樂部,以樓宇企業沙龍、座談會、培訓等形式,為企業搭建互動交流的平臺,促進轄區企業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贏局面,形成共享經濟,實現“以商養商、以商引商”。
7、加強非屬地企業調研溝通。對不注冊在湖南街道、但在轄區辦公的優質企業實施重點關注,加強調研與溝通,深入了解企業內在需求和發展規劃,及時跟進針對性服務,取得企業信任,消除企業顧慮,盡可能引導非屬企業落地轄區。
(三)優化服務企業功能
8、編制企業服務折頁。針對企業發展需求,整合各級各行業服務資源信息,編制企業服務折頁,涵蓋從企業注冊登記、納稅融資、上市(并購)到注銷退出整個流程的服務信息,企業一冊在手,就能實時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資源服務。
9、擴展樓宇白領服務網點。借鑒世紀商貿梧桐space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擴展黨建進樓宇工作,在重點樓宇因地制宜設立群團組織和白領綜合服務點,將社區醫療、文體、學校、工青婦等公共服務資源更多的引入樓宇,服務企業職工,讓企業在社區中找到歸屬感,實現企業社區融合發展。
10、實施涉企審批全程代辦。加強與區產促中心、衡復公司、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的對接聯動,建立涉企行政審批無償代辦工作機制,主動為企業全程提供接洽、聯系、申請、辦結等全流程精準化的“店小二”服務。
11、落實政府服務窗口“全市通辦”。推進區行政服務中心、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和居民區服務站點的三級聯動,將社會保障等 161項政府服務事項納入“全市通辦”,同時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務大廳打造成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陣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續推進“全市通辦”項目進樓宇工作,打造“樓宇中”的政務服務,使白領辦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區環境品質
12、開展精細化市容環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的要求,結合衡復風貌保護區特點,做好街區商業業態調整,推進小區“美麗家園”建設,開展社區市容環境整治,打造優質宜居的社區公共環境和高品質的營商“硬”環境。
13、營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圍。充分發揮湖南街道文化底蘊深厚、文化資源豐富的優勢,為企業搭建文化藝術交流平臺,定期開展“午間音樂會”等文化服務活動,滿足企業職工精神文化需求,彰顯屬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軟實力,增強對優質企業的吸引力。
14、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致力于打造誠信守法經營、企業有序競爭的公平市場環境,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妨礙企業正常經營、侵害企業正當權益行為,堅決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擾企業經營問題,不斷強化社會治安和風險防控,為企業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會環境,解除企業發展的后顧之憂。
四、相關保障
(一)配優隊伍。將社區專項辦的主要職能調整為優化營商環境,在街道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強專項辦工作力量,將區域化黨建、工會、協稅、統計工作人員與專項辦融為一體,協同配合做好企業服務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會制度,街道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工作例會,研究優化營商環境具體工作,溝通企業服務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發展面臨的實際困難。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于企業反映的重大問題,協同區商務委、衡復公司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席會商,及時高效解決問題。
(三)加強評估。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列為街道目標管理的重點考核內容,細化工作任務,定期評估,不斷完善改進,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措施落實到位,保障街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有序展開、順利推進。
附件:湖南街道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湖南街道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進一步提升街道服務企業成效,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根據徐匯區統一部署和《徐匯區關于進一步健全基層營商環境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徐商務﹝2018﹞13號)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董 偉 湖南街道黨工委書記
王 纓 湖南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魏 蘭 湖南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陳 穎 上海徐房(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蔡 俊 湖南路派出所所長
組 員:姜 斌 上海衡復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范 波 徐匯區稅務局第五分所所長
錢繼敏 湖南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黃蓮海 湖南街道綠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長
張 勇 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負責人
張 雷 湖南街道城管中隊副隊長(主持工作)
俞曉潔 衡復物業公司董事長
劉德佳 日盛環衛公司湖南作業隊副隊長 俞 群 湖南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楊玉文 湖南街道社區黨建辦公室主任
胡秀芳 湖南街道社區自治辦公室主任
劉 燁 湖南街道社區發展辦公室主任
劉寧路 湖南街道黨政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魏蘭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區專項辦主任張羽兼任,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社區專項辦的主要職能。
以上成員如遇職務變動,由該成員單位自然遞補。
優化營商環境檢查報告篇八
按照縣深化“一次辦成”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了《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中梗阻”問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局黨組認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現將整改落實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1、針對制度機制不完善的問題,著力建章立制促規范,夯實審批業務運行的基礎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科學決策機制。制定了《商河縣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和《商河縣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機制》,搭建起了縣級層面審批工作議事決策、協同聯動機制。二是建立完善審批內控制度。出臺了《審批業務會議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審批信息與監管執法信息管理使用制度》《審批文書文號使用管理制度》《審批事項辦理情況統計分析制度》《審批業務檔案管理制度》《容缺辦理工作制度》《幫辦代辦服務工作制度》等x項制度,保障了審批工作的有序高效運轉。三是建立完善分級審批機制。針對審批事項復雜難易程度,區分不同情形,分別建立了窗口辦、科室辦、業務會議辦、部門聯合辦和聯席會議辦x級審批機制,構建起了“即辦快辦、辦成辦好”的審批運轉模式。四是嚴格落實“好差評”工作機制,通過設立“不滿意請找我”投訴窗口,開通監督投訴電話,設立評價意見箱,制定政務服務效能監督卡等方式,與辦事企業和群眾形成良性互動,多渠道傾聽企業和群眾的意見建議,截止目前,無一有效投訴,實現了審批服務“零差評”。五是實行窗口無否決權工作機制,窗口接受咨詢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對于申請人提出的需求、訴求,無論是否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事務,都要給企業和群眾一個合情合理的答復,不能簡單直接地說“不行”,其行使否決權必須得到分管領導批準,并給申請人以合理的解釋和引導,讓辦事企業和群眾“舒心來,滿意走”。
2、針對政務服務體系不完善、辦事企業群眾反映辦事難、辦事慢、來回跑、多頭跑等問題。一是扎實推進了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按照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上下聯動、機制完善、運行順暢、就近辦成”的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在深入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和村便民服務站開展調研的基礎上,堅持需求導向、目標導向和成果導向,圍繞確保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有序化、協同化和科學化,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切實將政務服務下沉至企業和群眾身邊。xx月x日召開動員大會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x日-xx日組織xx個縣直部門和xx個鎮(街)具體業務工作人員集中辦公進行事項要素梳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梳理完成,為實現全市“一網通辦”打造基礎。二是積極推進聯合踏勘“一次辦好”。對需多部門共同參與到現場踏勘的審批項目,實行歸口管理,由一個科室統一負責聯系相關部門商定聯合踏勘時間、地點、人員及分工等事宜,確保做到急事優先快辦、現場一次辦成。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共組織開展聯合踏勘類審批事項xxx件,全部實現了一次辦成目標。三是開展“容缺辦理”。探索嘗試以自愿承諾為前提、綜合評估為支撐、信用懲戒為手段的“告知承諾+綜合評估+容缺辦理+信用記錄”容缺辦理審批新模式,由申請人自愿簽訂“容缺辦理”承諾書,由審批業務人員綜合運用審查提報資料、研究行業法規、咨詢業內專家、對接主管部門等方式,分別對申請辦理事項所涉及項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效益性情況、事項申請人承諾事宜及踐諾情況和事項申請單位及申請人信用情況x個方面作出評估,并匯總形成具有科學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的綜合評估意見,對可以容缺辦理的事項“容缺辦”,提高了審批服務效率,增強了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近期,通過對中再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商投資xx億元項目、x銀行商河支行企業登記等xx個項目啟動“容缺辦”,大幅縮短了企業跑審批時間,加快了項目推進進度。
3、針對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不到位、政務服務制度不完善等問題。一是積極開展審批事項標準化梳理。依托“x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對承接辦理的xxx項審批事項的設定依據、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等xxx個一級要素和xx個二級要素逐一梳理細化完善,進一步提高了審批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二是圍繞提升行政審批服務供給質量,著力推進審批流程再造。一方面,注重從市場準入、投資建設、農林水等領域涉及的公司(企業)登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采伐林木許可審批等xx個重要事項和高頻事項入手,緊扣程序最簡、材料最少、時限最短、流程最優原則,重新研究編制細化具體、形式直觀、簡便易行的辦事服務指南和辦事流程,實現了辦事服務的提質提速提效。另一方面,聚焦“企業群眾辦成一件事”,系統梳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審批環節,堅持集成、便捷、高效原則,研究繪制貫穿辦事全過程的“全鏈條”審批圖,變“一事一流程”為“多事一流程”,通過部門聯動、科室聯動真正實現多事項并聯審批、協同辦理、一并辦結。截至目前,已初步繪制完成涉及企業開辦、企業投資、工程建設等行業和領域的xx條“全鏈條”審批圖,力求實現審批“加速度”。三是建立完善便民利企服務機制。推出商事登記業務雙休日對外服務,選取xx項辦件量大的事項開展預約服務,對進廳事項全部實行延時服務,方便了企業群眾辦事,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雙休日共辦理各類服務事項xxx件。四是建立“幫辦代辦”服務機制。依據“自愿委托、無需不擾,管理規范、全程跟蹤,協同聯動、一鏈辦理,無償服務、一次辦好”的原則,設立幫辦代辦窗口,推行“幫辦代辦”審批服務模式,著力提升審批服務供給質量,務實打造“辦事更省心、服務更貼心、環境更舒心”的服務型審批機關。截止目前,幫辦代辦服務窗口共辦理各類服務事項xxx件。
4、針對推行業務聯辦、網上服務、自助服務等問題。一是大力開展“網上辦”。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實現了企業登記從受理到出證“x小時辦結”;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立項全程網辦,實現了“零跑腿”和“不見面”審批。積極推動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等審批事項遷移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一鏈辦理,并梳理完善審批事項辦理流程,促進加快了工程建設項目“全鏈條”審批各環節工作的并聯審批實施進度。截至目前,承接辦理的xxx項審批事項網辦率達到xxx%。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全程電子化辦理企業登記事項xxx件,網上辦理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事項xxxx件。二是開展了“政銀合作”企業登記代辦服務。我局xx月上旬已于中國農業銀行商河縣支行、x商河匯金村鎮銀行聯合開展了“政銀合作”企業登記代辦服務,增設代辦服務網點x處。
一是針對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工作績效考核和獎懲機制正在積極探索,在我縣還沒有找到可獎懲的依據,政務服務評價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大多數業務系統的開發和服務器的管理權限都在上級部門,因為操作權限或數據保密等各種因素,嚴重制約了縣級層面對信息系統的整合和開發,對真正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設置了障礙。建議從省級層面出臺相關制度,由各級大數據部門牽頭,將全省政務服務相關的數據進行優化整合,實現政務服務數據共享,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
下一步,我們將緊緊圍繞全縣“xxxx”工作體系,緊跟全市“在泉城、全辦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升業務能力;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著力在打通服務企業群眾“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力爭用最短時間、最快速度、最好服務,實現審批提速、服務提質、工作提效。
(一)堅持依法規范,進一步提高審批服務質效。對照劃轉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按照“一事項一指南、一事項一流程”的標準,逐事項編制形式直觀、易看易懂的辦事服務指南和審批操作規程,對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材料標準、辦事渠道、辦事流程、審查要點、辦理時限等內容進行規范和細化,切實推進依法依規審批。加強對上對外溝通交流,積極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提升審批服務規范化水平。
(二)勇于改革創新,進一步完善審批服務機制。接續推進“全鏈條”繪制工作,將“一事一流程”轉化為“多事一流程”,實現關聯事項并聯審批;探積極嘗試開展基于對項目立項可行性、合理性、合規性研究和項目運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評估基礎上的事項評估審批機制,促進提高審批的科學化水平;圍繞全縣重點項目和投資項目,梳理建立“零跑腿”“你不用跑我來跑”代辦幫辦審批服務目錄清單和工作服務流程,積極推動重點工作和項目落地、實施、見效。
(三)加強協調指導,推動構建三級政務服務體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目標,扎實推進制度創新和流程再造,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功能,將企業服務放到離市場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務放到離百姓最近的地方。構建縣、鎮(街)、村(社區)形象標識統一,基本事項、基本設施、網絡平臺、管理制度統一的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切實提高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四)注重作風建設,進一步加強審批隊伍建設。重點圍繞審批操作規范、政策法規、“互聯網+政務服務”、大數據應用等專題,定期組織開展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業務精、服務優、紀律嚴、作風好”的高素質專業化隊伍。探索建立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機制,研究設計涵蓋限時內辦件量及辦件質量、綜合科室工作質量、辦事企業和群眾的滿意度、實踐創新、創先爭優、遵守紀律規定等要素的績效考核體系,強化考核激勵,充分調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積極培育“工匠精神”和“團隊精神”,著力打造“文明、團結、和諧、高效”的審批服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