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篇一
申請人: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 縣 創業園 路 號。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該公司董事長。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調查、調取本案交通事故事發當時該十字交叉路口的交通監控圖像視頻資料、交警現場勘驗資料、事故處理談話筆錄等資料。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上訴人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經 縣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現申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涉案交通發生時,上訴人的'駕駛員 駕駛貨車正常行駛通過 路與 路交叉十字路口時(當時交通信號燈為綠燈),被闖紅燈的 駕駛的車輛垂直撞擊貨車側面車輪。 交警部門僅根據雙方駕駛員自行協商作出雙方負同等責任的《事故認定書》是既不客觀也不公正,且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該《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如果不經過法庭質證、法院調查就作為定案依據是不合理合法和公平公正的。基于上述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月x日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篇二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現在住址,聯系方式。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查詢本案原告b在中國工商銀行的銀行存款數額。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xxx離婚糾紛一案已訴于人民法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申請人與xxx共同生活期間,經濟上完全由xxx管理。現xxx聲稱,共同生活期間,沒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實上,申請人的工資、獎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沒有任何存款。申請人在家中曾見過中國工商銀行的存折,但并未看過具體內容。基于所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對家庭財產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查詢其在中國工商銀行的存款情況。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篇三
委托代理人:×××
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請求法院調取×××在xxx羅湖區地稅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
申請人×××與×××及第三人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號。
20xx年2月16日,申請人×××與×××就申請人擁有的xxx福田區××××××單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申請人得知房屋買受人×××屬于非深圳戶籍且沒有在xxx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為“三無人員”,不具有購房資格,導致合同無法進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為了騙取購房資格,在xxx羅湖區地稅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了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但根據《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xx]10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深府辦[20xx82號)及xxx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布的《深圳繼續執行原限購政策》等相關國家、地方政策的規定,×××依然是不具有購房資格的。
申請人認為,×××在xxx羅湖區地稅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能充分證明×××是不具有購房資格的,而×××的購房資格問題將對認定本案原被告雙方責任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由于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均無權查閱×××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實。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申請法院調取×××在xxx羅湖區地稅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實,及時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
xxx福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訴訟代理人:
二0xx年xx月xx日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篇四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現在住址,聯系方式。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職權查詢本案原告b在中國工商銀行的銀行存款數額。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xxx離婚糾紛一案已訴于人民法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申請人與xxx共同生活期間,經濟上完全由xxx管理。現xxx聲稱,共同生活期間,沒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實上,申請人的工資、獎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沒有任何存款。申請人在家中曾見過中國工商銀行的存折,但并未看過具體內容。基于所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對家庭財產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查詢xxx在中國工商銀行的存款情況。
此致××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篇五
委托代理人:×××
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調取×××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稅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及第三人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號。
20xx年2月16日,申請人×××與×××就申請人擁有的深圳市福田區××××××單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申請人得知房屋買受人×××屬于非深圳戶籍且沒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為“三無人員”,不具有購房資格,導致合同無法進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為了騙取購房資格,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稅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了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但根據《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xx]10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深府辦[20xx82號)及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布的《深圳繼續執行原限購政策》等相關國家、地方政策的規定,×××依然是不具有購房資格的。
申請人認為,×××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稅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能充分證明×××是不具有購房資格的,而×××的購房資格問題將對認定本案原被告雙方責任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由于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均無權查閱×××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實。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申請法院調取×××在深圳市羅湖區地稅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義補繳的納稅記錄及相關報稅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實,及時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訴訟代理人:
二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