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法用法作文字篇一
法律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神圣的,誰都是不能觸犯的,不論是學生、大人、國家的領導人,他們都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我們每一個人在遇到種種危險時或其它事情時,都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傷害。學法用法之責任:
作為一位公民,我們應經常為自己增加法律知識,不要因為對法律的無知而走上歧途。可能會有人說你多慮了,我們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放火,法律就約束不了我們。這是多么的無知啊!我想那些輕視法律的人是沒有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的見的方式家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范人們的社會準則。當今社會人們在不斷淡化法律意識,甚至有人在討論一些傳統美德是否已經過時的問題,著不得不是我們呼喚法律來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
所以,我們在吸收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對沖突的時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氣;在面對金錢誘惑的時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貪念。只有這樣,學習法律才有真正的意義。
我堅信法律永遠維護正義,當然就我國先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著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為了金錢為了一個“利”字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鉆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健全和完善,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并捍衛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時,我們還要努力爭取自己的權利。當別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時,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會伴隨著一個人的一生,約束著我們的`行為,而我們要時時刻刻遵守法律,法規,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為認真貫徹執行xxx制訂通過的《xxx教育法》、《xxx教師法》、《xxx未成年人保護法》、《xxx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本學期我們泰山小學通過各種不同形式,多途徑,全方位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教師、學生自覺學法、懂法、守法意識及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視為學校全面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好。。學法培訓活動的開展,使全體教職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規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并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于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范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京口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學法用法作文字篇三
法律,是一種規矩;法律,是一種制約。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隨處可見,我們時時刻刻都在遵守著它,時時刻刻都在執行著它。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一下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的重要性吧!
法律是一種大型的規章制度,我們必須好好地遵守它:
1、在路上,我們有路規: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走;汽車必須在馬路上走:自行車必須在自行車道上走。如果沒了路規,不論什么交通工具和行人都走在一起的話,那么將會十分混亂,隨時都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很危險。所以,法律規定,如不嚴格按交通工具的種類分道行駛的話就要罰款。
2、在平時,我們即使很生氣很生氣,也不能亂打人傷人。如果我們僅僅這樣就傷害他人,那么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將是一片狼藉。因為平常生活中,類似生氣這種事是很常有的,若每個人都因此而打架,那在我們身邊將隨時都有人受傷,甚至死亡。所以,法律規定,如果發生嚴重斗毆事件就要拘留或坐牢。
3、在生活中,絕不能為了方便而“高空拋物”,因為這是十分危險的!假如在你把垃圾或什么東西丟下樓去的同時,正有一個人從下面走過的話,你的那件物品很可能會砸到“他”!所以,法律規定假如“他”被你丟的物品所傷了,那么,你輕則賠款補償,重則罰款坐牢。
法律是我們看得到但卻又摸不著的東西,它時時刻刻都在我們的身邊。如果我們好好遵守它,它將會保護我們;但如果我們違反了它,它又會毫不客氣地嚴懲我們。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遵守它,讓它造福于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