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銷售合同英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方和乙方在送、訂水的當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送、訂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送水地址、送水方式、時間和質量
(一)送水地址為: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保證甲方的用水需求(免費送貨上門)。
(三)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其它品牌飲用水。
(四)乙方必須在甲方需提供送水服務時,保證甲方不缺水。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電話通知甲方。
(五)乙方保證從正規廠家采購,水質符合國家《qs水質衛生檢驗合格》。
第二條 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乙方依據甲方指定的元,350ml瓶裝人民幣元/件;550ml瓶裝人民幣元/件結算。
(二)水費結算方式
甲方按方式,(①定水票方式;水費采取現金結算。②掛賬方式;水費采取按月結算。)
第三條 空桶押金
甲方必須交給乙方空桶押金 元/個(甲方也可用其他品牌空桶互換)。如有損壞或丟失,甲方應按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合同有效期壹年,從月日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解決。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銷售合同英文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的名稱、型號規格和質量
1. 塔式起重機的名稱、型號規格:
(1)名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牌塔機;
(2)型號規格: qtz80(6012),獨立高度為44米,最大幅度60米,最大幅度吊1.2噸,臂根最大吊重量為6噸。
(3)其它要求:
a. 塔機的混凝土基礎:由乙方提供塔機基礎的受力參數及基礎參考圖紙,由甲方根據工地實際情況來確定混凝土基礎的最終方案,地腳螺栓及預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組織及質量由甲方負責。
b. 塔機的平衡重:由乙方提供。
c. 塔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時內解決。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及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第二條 塔式起重機的數量
1. 塔式起重機的數量:壹臺(含1節基礎節,標準節13節);
2. 塔式起重機的配置見發貨清單。
第三條 塔式起重機的包裝標準
1. 塔式起重機的電氣元件及隨機工具采用鐵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裝。
2. 其它部件采用裸裝。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廣東業豪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乙方負責運輸到工地,費用由乙方負責。
3.交貨地點:×××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4.運輸、安裝地點: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時間
1、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合同生效后, 25天交貨,需增加標準節及附著裝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產品的安裝
1. 塔機的安裝、頂升(獨立高度內)由乙方負責,獨立高度外由甲方負責。
2. 安裝時用不大于25噸汽車吊安裝。如因工地場地因素用超過25噸汽車吊安裝,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塔式起重機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塔式起重機的價格:
(1) 塔機單價為人民幣:伍拾壹萬伍仟元整(¥515,000.00),為含稅價;
(2) 需增加標準節每節單價為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11,000.00),為不含稅價;
(3) 需增加附著裝置每套單價為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11,000.00),為不含稅價,(附著裝置含抱箍1套,拉桿3條【每條長度為7米】);
(4)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 塔式起重機貨款的結算:
(1)、雙方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叁拾萬玖仟元整(¥309,000.00)作為預付款給乙方;
(2)、余下貨款共貳拾萬陸仟元整(¥206,000.00)甲方自提貨當月起,按陸個月平均分期結算方式每月支付給乙方;
(3)、需增加標準節及附著裝置按實數計算,提貨當天結清貨款。
(4)、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把貨款付清時,乙方將繼續對塔機有擁有該塔機的 產權和處置權,直至到甲方將貨款付清為止。
第八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塔機安裝好后按當地安監部門安排進行,費用由乙方負責。
2、驗收手段:
(1)、根據發貨清單及合同附件清點塔機部件是否配備完全;
(2)、根據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檢查塔機的各項性能參數是否符合要求。
(3)、驗收標準:有關塔機技術質量要求的現行國家標準。
(4)、驗收時由乙方委派具備資質的機械及電氣工程師主持驗收。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合同簽署地特種設備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九條 對塔式起重機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在兩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兩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產品執行國家的“三包”規定,時間為壹年(鋼絲繩為叁個月、易損件不包括在內)。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及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售后服務
當塔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時內到工地檢查、維修,以不誤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條 其它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來處理。本塔機的鋼結構配置必須用廣東業豪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配件,如客戶用其它廠家或自己生產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濟損失,廣東業豪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不負此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雙方權利義務清后。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約,補充協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購貨單位(甲方): (章)
聯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 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供貨單位(乙方): (章)
聯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____
傳真:
電話: ____年__月__日
銷售合同英文篇四
供方:
需方:
一、貨物的品名,數量及單價
二、產品質量
供方應保證必須符合或優于國家規定的“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環境保護標準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其他質量要求,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做到外觀整潔,標識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供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所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包修期滿后需方享有終身成本價維修服務。
四、交貨時間與地點
1. 供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約定地點,承擔相應運輸、保管、裝卸的費用。需方在交貨地點對數量、外觀檢查后驗收,對產品質量不符合或規格不符的,有違合同原則的產品有權拒收,并由供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費用和一切損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貨。
六、服務承諾: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供方應在24小時內負責包修、包退、包換并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應照數補齊,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貨,則供方應該給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20%的違約金,需方另行采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及賬號: 開戶行及賬號:
裝飾材料購銷合同電話: 電話:
銷售合同英文篇五
合同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賣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
2、品質/規格: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
4、數量: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的損溢,由賣方或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___。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
8、運輸標志:
9、裝運
9.1裝運時間:___。
9.2裝運港:___。
9.3卸貨港:___。
9.4允許,或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允許,或不允許轉運。7
9.6允許,或不允許分批裝運。
9.7集裝箱運輸。
9.8最終目的地:__。
9.9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
10.支付條款
賣力銀行帳戶:___
買方銀行帳戶:___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證
10。1。1(這一段將作保留或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價款,即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裝運回后()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天。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日,合同簽訂后()日內,通過__銀行,以電傳,swift,信函,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的即期付款信用證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日,合同簽訂后()日內,通過__銀行,以電傳,swift,信函,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即期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提示單據,進行承兌
延期付款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10。1。6
買方應于
收到所需單據后天內,
提單日后()天內,以
電匯,
[信匯,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2)簽發給—一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預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
多式聯運單據
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鐵路運輸單據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保險單
保險憑證
3)由——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發貨通知書
裝船浦知
l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__份和副本__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
10.3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多式聯運,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持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目前()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日內未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日后評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收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裝箱單
(4)重量/數量
(5)原產地證書
(6)由__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所需的其它單據:____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食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報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平安險,或水漬險,或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________
________。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13。1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月;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月。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月
。
13。2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月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月。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月。
13.3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員、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__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a)中華人民共和國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__
(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合同的規定,或
____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最終目的地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
在德國:____
(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地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17。la)和或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有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發生后()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陪償
16.l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朝,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日收取信用證金額()%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在計算罰金時,少于()日應視為()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在計算罰金時,少于()日應視為()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顯、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日,
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
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剛被視為接受。
17。4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__。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由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臺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買方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臺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進行。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進行。
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經_簽署共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其它條件:——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__日期:__,__
賣方:__日期:__,__
銷售合同英文篇六
甲方(聘方):
乙方(被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美容師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學員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1.甲方聘用全日制工作時間人員,早9:00~晚19:00; 有客人下來工作 晚11:30~21:30;
2.乙方在特殊情況下可向甲方申請,但需提前向甲方說明,被甲方批準后即可,離開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1.乙方每月休息4天,休息需提前兩天提出。休息時間超過2天需提前1周提出;
2.乙方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超過5分鐘扣5元;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不打招呼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50元,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3.乙方全勤不休息甲方支付20元全勤獎。
1.甲方包乙方每天午餐及住宿;
2.具體工資發放: 乙方底薪元,業績超過3000元底薪900元、6000元/1050元、10000元/1500元、15000元/20xx元。項目提成:美容8元、局部身體保養8元、背部刮痧2元、種睫毛1次3元、眼護4元、頸護、脫毛、燙睫毛、去黑頭、手護、排毒各提2元、全身美體12元;
3.美容師工作滿1年另加30元工齡工資,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遞增;
4.乙方純個人銷售的營業額的現金收入有5%的提成工資;
5.銷售及做護理提成第一名并個人業績超過8000元的可享受整月總營業額的0.5%分紅;
6.每月15號發放上一月工資及提成;
7.乙方對自己顧客的隨身物品負看管責任,如有丟失負賠償責任;
8.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失誤令顧客不滿,視情節輕重扣除2~10元;
9.衛生不合格扣除2~5元;
10.甲方安排給乙方的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扣除乙方2~10元。
1.乙方在每日早9:00前吃完早飯。早上打掃衛生包括桌面、墻壁、柜子、門窗、推車、超聲波、噴霧器、玻璃門、鏡子、被罩、衛生間、床、地面、面盆,要隨時保持干凈,服務顧客前的準備工作要提前檢查完畢,服務完顧客要隨時收拾;
2.美容師不可隨意使用、動用店內物品及公款;
3.節約用電、用水、美容用品,杜絕鋪張浪費;
4.乙方因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
5.如乙方不愿在本店工作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如未申請擅自離職的將扣除所有工資;
6.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可無正當理由辭退員工。無特殊原因乙方也不可隨意離職。
本制度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銷售合同英文篇七
甲方(買方):
地址:
電話:
乙方(賣方):
地址:
電話:
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空調機組簽訂以下合同。
1、機組:
2、品牌:
3、型號:
4、數量:
5、金額:
1、交貨時間:乙方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后,根據甲方工程進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設備進場。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運輸費用包括在合同價內。
4、所有權轉移:本工程驗收合格后,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調設備損壞及缺損由乙方負責。
合同訂立后支付設備定金,即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應在收到貨款________日內將全部設備交付給甲方,經甲方驗收清點合格,支付剩余的設備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的清點驗收并不代表甲方對本合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品牌等的確認(本公司購買設備是全額付款)。
所有產品均需達到生產廠家的技術標準要求,均為原廠生產,且未經使用。設備質量問題按廠家三包規定執行。
1、貨物驗收完畢后,乙方為甲方辦妥有關保修手續,并將空調的隨機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從發票開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________小時內作出響應。保修期過后售后服務,詳細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3、設備保修按生產廠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__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延遲付款或乙方延遲交貨的(除不可抗力外),應向對方支付每個履約期應付款項
________%每天的違約金,總違約金不超過總款項的________%。延遲日數超過________天的,守約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合同總金額為最終金額,甲方不再承擔額外費用(除圖紙外需增加變動的)。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