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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檢查工作匯報篇一
進一步提升查辦案件的工作水平
xx市紀委監察局
(2009年5月13日)
2009年,我們按照保定市紀委監察局的總體部署,積極探索查辦案件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不斷推動辦案理念、思路、方法、措施、機制制度創新,全市查辦案件數量和質量都有明顯提高。今年以來,我市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40起,同比增加6件,其中結案12件,處分黨員干部21人,挽回經濟損失98.5萬元。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學規劃,完善機制,提高辦案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年初,召開了公、檢、法、審計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反腐倡廉協調小組會議,制定了《工作規則》和《xx市查辦案件中加強協作的實施意見》,規范了協調小組工作機制,明確規定了協作內容、形式、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查辦的效率。
二是健全辦案隊伍培訓機制。我們對新任紀檢監察干部舉辦了兩期查辦案件培訓班,由紀委和檢察院辦案經驗豐富的同志授課,傳授辦案經驗和方法。
三是推行全員辦案機制。實行全員辦案制,讓所有紀檢監察干部在辦案一線得到錘煉,促進了紀檢干部辦案能力的提高。
二科學統籌,創新思路,提升辦案工作效果
一是強化領導,嚴格落實案件領辦檢查員制度。我們實行領導包案制,即:副書記包室,常委包案,每月召開一次查辦案件專題調度會,明責任、壓擔子。
二是整合力量,實現辦案資源共享。根據各個辦案人員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辦案風格,選出了15名特點突出、經驗豐富的縣鄉兩級紀檢監察干部建立起辦案人才庫。遇到疑難復雜案件實行統一安排、統一調度,集中辦案。
三是拓寬思路,廣辟線索來源。通過網絡搜集,比如在百度xx貼吧,對群眾跟帖較多、反應強烈的問題,進行篩選,發現有價值的線索5條;結合當前開展的“干部作風建設年”等活動,發現有價值的線索9條,根據這些線索,立案查處黨員干部12名,其中科級干部5名。
四是激勵表彰,提高辦案熱情。積極創造條件,對辦案工作給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辦案工具、辦案經費上給予充保障;在干部使用方面,對那些敢于辦案、善于辦案,長期奮戰在辦案一線、貢獻突出的干部,大膽地提拔重用,有5名同志由于辦案工作實績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五是強化管理,提高辦案質量。從辦案人員工作作風入手,結合當前開展的“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積極探索案件科學管理新模式,規范辦案程序,完善了“一員、兩化、三落實”整套的科學辦案流程。(明確一名領辦檢查員,實
現人員配備科學化和辦案程序規范化,做到辦案措施、處分和定期回訪三落實)
三、
科學把握,突出重點,提高辦案工作水平。 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和“三個把握”:“三個結合”:將查辦案件和當前重點工作相結合,把查辦案件的重點放在國家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內需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和專項資金落實上,加大對“小金庫”的專項治理。將查辦案件和“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相結合,嚴厲查處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破壞經濟發展環境案件。今年以來,查辦了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案件5起;將查辦案件和干部教育相結合,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大多數的目的。
查辦案件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我們在查辦案件時注意以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籌考慮問題,從整體上把握辦案工作。具體的說我們做到了以下四點:做到了“四個把握好.一是把握好查辦時機。一些問題的暴露需要一個過程,待時機成熟時再動手,這樣才能有的放矢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把握好工作方法。探索實施“三級連鎖責任制”,即信訪趙案源、檢查抓全案、審理先介入,形成信訪、檢查審理聯動機制,確保案件查處快查快結。有的案件牽扯到一些無關緊要的陳年舊賬,如果把有限的辦案精力浪費到這些沒完沒了的細枝末節上,就會白白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把握好治本功能。認真落實了“一案雙報告”制度,把一
些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對案發單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對黨員干部進行警示教育。
在查辦案件工作中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有很多不足,我們將按照杜主任和司書記此次會議講話精神,借鑒兄弟縣市的好經驗、好做法,把我市查辦案件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案件檢查工作匯報篇二
工作程序:受理→初核→立案→調查→移送審理
一、受理
1、受理材料的接受:對收到的各類涉及紀檢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及時登記。承辦人員要將受理材料的來源、基本內容和領導批示進行登記;受理、交辦、批辦、移送的案件,必須有書面依據;接受受理材料,承辦人員要對原件進行編號,做好材料的固定工作。
2、受理材料的處理:對立案調查的有關人員的受理材料 ,要迅速轉承辦調查組調查;對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內容不具體,無法查證的,或過去已作出調查結論無新內容的,可將受理材料留存備查;對需要查清所反映的主要問題,以決定是否立案的受理材料,提出初步核實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
二、初核
1、辦理初步核實手續。經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實施初核的,填寫《初步核實呈報表》。
2、確定初核人員。根據所反映主要問題的具體情況成立二人以上核查組。
3、制定初核方案。對所反映主要問題逐條列出;確定初核的時間、范圍、程序等;報經分管領導批準。
4、初核實施。向被反映人所在部門黨組織或部門負責人通報情況;向知情人或有關單位調查核實;深入群眾調查核實;撰寫初核情況報告。
5、初核結果處理。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對初核結果區別情況處理。
三、立案
1、審查立案材料。以確定反映問題是否屬實,是否構成違法違紀,對照紀律規范進行嚴格審查,衡量是否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確定是否符合立案條件。
2、寫出《立案呈批報告》。經對立案材料審查,認為已經達到立案標準,符合立案條件,按照規定寫出《立案呈批報告》。
3、審查批準。接到《立案呈批報告》,認真審查違法違紀事實及其證據材料,核對該違法違紀行為所觸犯的黨紀政紀條規、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集體討論研究,批準是否立案。分管領導簽署審批意見。
4、發出《立案決定書》。經批準立案的案件,對被立案人和部門發出《立案決定書》,同時通報黨委組織部門。
5、重要案件備案。重要案件批準立案后,填寫《重要違紀問題立案備案表》,經領導批準同意上報。
四、調查
1、前期準備。成立二人以上調查組;熟悉案情,擬定調查方案;擬定調查提綱。
2、調查實施。⑴調查組會同被調查人所在部門黨組織或部門負責人與被調查人談話,宣布立案決定,對被調查人進行思想教育,要求其正確對待組織調查。⑵實施調查方案。弄清調查內容,包括案件
事實、被調查人基本情況、證據材料。
3、調查終結。⑴綜合分析案情,將檢舉、查證和被調查人的交待材料等集中起來審核、鑒別證據、剖析,作出符合實際、體現其本質的結論。⑵弄清違法違紀案件的主要事實和關健情節,認定錯誤事實。⑶錯誤事實材料與本人見面,聽取其意見和申辯;被調查人簽署意見,調查組對本人申辯材料提出的不同意見,寫出有事實根據的說明。⑷提出定性處理意見。調查組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依據違犯事實,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對違犯黨紀政紀案件的性質和處理提出具體意見。⑸撰寫調查報告。在認真討論并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寫出調查報告,提請領導審議并定稿。⑹做好調查后的有關工作。
五、移送審理
1、掌握移送審理條件。在調查終結后,以被調查人錯誤事實是否已經查清,所需證據是否確定、充分,是否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為條件,決定是否移送審理,并經分管領導審查決定。
2、移送審理材料。移送審理材料要齊全。包括:立案依據;調查報告及全部證據材料;錯誤事實書面材料、被調查人對所犯錯誤事實的意見及調查部門對其意見的說明;被調查人的檢查材料;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
3、辦理移送審理手續。填寫《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由專人辦理移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