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一
乙方:
為了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推進城市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置:
二、面積:
三、土地補償標準:
四、土地補償金額: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全額支付乙方土地補償款;甲方按實際土地面積支付乙方補償款后,自動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該地塊的使用權,不得對該地塊的使用權歸屬及其地上附著物提出異議;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乙方的補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該地塊的具體使用,若違約,違約方自行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補償款到位之日起執行;
九、自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自動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xx鄉政府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二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甲方采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于: 。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x畝、魚池x畝、x山地x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后每年春節前付x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 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
2、甲方身份證復印峻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復印峻;3、乙方身份證復印峻。
甲 方: (簽章)
聯系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系電話:
絕證方: (簽章)
絕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為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為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20xx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征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凈,并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四
甲方(轉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1.轉包金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小麥、玉米或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共 公斤。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人民幣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2.轉包金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包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關系不變;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安臵和土地補償權利。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五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xx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xxx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xxx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2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xx。(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x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x(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xx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x(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六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村組):
乙方(承包戶主):
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依據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調整)方案,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將土地承包給乙方家庭經營。為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維護雙方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體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員共 人,名單為:
二、承包土地情況注:地類欄是基本農田的填基本農田,非基本農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時注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筑物,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依據法律政策享受國家有關土地和種植作物的補貼。
5.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6.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七、承包地流轉
乙方轉包、出租、互換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間以土地入股合作,均應告知甲方,轉讓承包地應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轉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應報甲方備案。乙方若自愿放棄承包經營權將土地交回,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轉讓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轉出承包地,仍應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戶主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他違法違約行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十、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七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流轉方):
乙方(承轉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采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三年,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每畝每年元,其中田 畝,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每年的2月底付清當年的流轉費。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組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國家行政征收或征用。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村委會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流轉方)簽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簽:
乙方(承轉方)簽字:村民委員會(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電子版 土地流轉合同法律規定篇八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xx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15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流轉期限為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為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土地流轉價格采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為折價)。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于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于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鑒定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