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崗位職責風險點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責任篇一
尊敬的病友及家屬:
您好!
感謝您選擇我院就醫,為了保證您在本院順利就醫,維護您應有的利益,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辦理入院手續時,請您憑住院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公安機關出具的個人身份證明)、合作醫療證到收費室登記并交納醫療費(如果沒有代合作醫療證請你在24小時內交到收費室登記)。
二、合作醫療的住院病種、用藥范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均參照《重慶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執行,不符合報銷范圍的一切費用需由個人全額支付,不予補助,您可提醒經治醫生盡量使用補助規定范圍內的藥品和診療項目。
三、杜絕掛床住院,有關部門檢查時發現住院病人不在醫院住宿,離開醫院(除向醫生請假)視為掛床住院,其醫療費用全部自理,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
四、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起付線為100元補助比例為一檔80%,二檔85%,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參合人員住院順產分娩補助標準為每例200元,符合剖宮產指征的按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標準執行,但不再享受200元的住院分娩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補助實行“即生即補”的原則。外傷補助兌付最高限額不超過2000元,超過最高限額者須填寫意外傷害病人補償審批表并交街道合管辦審核無誤后方能兌付,五、每人每年累計醫療費用補助最高限額為一檔70000元。二檔110000元。
六、參合患者出院帶藥量,急性病不得超過3日,慢性病不得超過7日,六、需要轉院治療,應由我院醫生出具同意轉院證明,并急時到醫保辦公室辦理出院手續。
七、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患者,住院費用先全額墊付,出院時憑合作醫療證、有效身份證明、疾病診斷證明、出院證(產婦須另帶準生證,外傷病人須代意外傷害病人審批表)到醫保辦公室辦理出院并及時給予保銷。憑出院發票和出院撲償結算單到收費室兌付現金。
八、合作醫療證不能轉讓、轉借,如遺失要及時向鎮合管辦報告,申請補發。 咨詢電話:趙家街道中心衛生院合作醫療結算審核處:02352609398
趙家街道中心衛生醫院醫保辦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崗位職責風險點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責任篇二
重慶市江津區城鄉居民合作醫療
相關知識問答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答:凡戶籍或居住地在江津區的城鄉居民,除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人員(有工作單位者)外,均可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可自愿選擇一檔或二檔標準參保。
二、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答: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者,應于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憑家庭成員戶口簿在鎮(街)社保所指定的繳費點辦理下一年度參保手續。年底前由所在鎮(街)社保所向參保人員發放以家庭為單位的《合作醫療證》,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戶口簿上的成員,除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外,應全部參加,并選擇同一種類和檔次。未全部參加的,參保人員在享受住院醫藥費補償時,按參保人數占戶口總人數的比例折算后進行補償。
2011年度參保繳費標準:一檔為每人每年3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120元。
三、門診醫藥費可以報銷多少?在哪里報銷?
答:符合補償范圍的門診醫藥費,在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就醫者按50%的比例補償,在區級醫療機構就醫者按40%的比例補償,參加一檔的人員,每人每年補償限額為25元;參加二檔的人員,每人每年補償限額為50元。在補償限額內家庭內成員可相互調劑使用。
原已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可憑醫保卡在定點藥店購藥,超出補償限額的由個人現金支付。
四、參保人員因病需住院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入院時,應向醫療機構提交《合作醫療證》、《病人身份證》、醫保卡等資料辦理合作醫療住院登記,需急診搶救人員,可于入院 1
后3天內提交有關證件,辦理住院登記,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其產生的醫藥費將不能納入補償范圍。
五、住院醫藥費的補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答:符合補償范圍的醫藥費,在起付線內由病人自付;超出起付線部分,按比例限額補償。參加一檔的人員,在鄉鎮(中心)衛生院住院的補償77%,在區縣級醫院住院的補償52%,在省、市級醫院住院的補償25%(參加原城鎮居民醫保者,補償20%);參加二檔的人員,在鄉鎮(中心)衛生院住院的補償84%,在區縣級醫院住院的補償60%,在省、市級醫院住院的補償28%。
住院醫藥費起付線:鄉鎮(中心)衛生院150元,區縣級醫院350元,省市級醫院1000元。
其他未經審批同意轉往江津區外醫院住院或雖經審批但未轉往指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每次住院起付線為1000元,補償10%。
六、患大病最多能報銷多少醫藥費?
答:參加一檔者,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償5萬元;參加二檔者,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償8萬元。(含住院醫藥費補償,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補償,住院分娩和碎石治療的定額補償)。
七、住院病人出院后在哪里辦理報銷手續?
答:在江津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者,出院時在就診醫療機構辦理補償手續;在江津區外住院者,出院后回戶口所在鎮(街)衛生院辦理補償手續。
八、辦理住院補償需要哪些資料?
答:辦理住院補償時必須向醫療機構提交以下資料:《合作醫療證》、戶口簿(須有戶口首頁和總頁)、患者身份證、醫保卡、住院醫
藥費微機打印發票、醫藥費明細清單、出院診斷證明或出院記錄等資料;由其他人代辦的,還需同時交驗代辦人的身份證;家庭成員中有參加城鎮職工醫保者,應交驗其《職工醫療保險證》,并留存復印件。
外出務工人員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務工地暫住證或務工單位證明。
外傷病人須提供受傷地工作單位或村(居)出具的外傷經過證明,并經所在鎮(街)社保所審核蓋章;在江津區外就醫的外傷病人,還須提供醫療機構加蓋鮮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
計劃內住院分娩者須提交《計劃生育服務證》。
家庭成員中有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應同時提交相應醫保證件。住院醫藥費微機打印發票、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出院診斷證明、出院記錄、病歷必須加蓋醫療機構鮮章;合作醫療證、戶口簿、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證、職工醫保證需復印后存檔,其他資料留存原件。
除商業保險外,參保人員不得同時在幾類政府舉辦的醫療保險中報賬。
九、如何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答:需轉江津區外上級醫療機構住院者,由江津區內首診定點醫療機構開具轉診轉院證明,在合作醫療專網上申報,經區合醫所同意后,轉往指定的上級定點醫院診治。急診搶救者,可于患者轉院后三天內回戶口所在鎮(街)衛生院合醫辦補辦轉診轉院手續。
江津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轉院者,應先辦理前一家醫療機構的出院及補償結算手續,然后才到后一家醫療機構住院。若病情危重需急診轉院,來不及辦理結算手續,可于轉院后3天內回前一家醫療機構補辦結算和急診轉院手續,并在網上申報審批,否則,后一家醫療機構將不能辦理合作醫療住院登記手續,其產生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補償范圍。
十、除門診和住院外,還有無特殊的補償政策?
答:參保人員除門診和住院外,還有以下幾種情況可獲得補償:
1.住院分娩補助:對參合人員計劃內住院分娩實行定額補償,憑相關資料出院時在就診醫院一次性定額補助400元。
2.計劃內懷孕婦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完成所有產前檢查項目,給予100元產前檢查補助。
3.碎石治療補助:碎石治療一次性定額補助100元。
4.慢性病、特殊病門診醫療補償:申辦了慢性病、特殊病門診醫療者,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相應疾病,符合補償范圍的醫藥費,扣除起付線后(每年只扣一次),在規定限額內按比例進行補償。在鄉鎮(中心)衛生院就醫者,起付線為300元,在區縣級醫院就醫者,起付線為500元;參加一檔者,按30%的比例補償,全年累計最高可補償500元;參加二檔者,按40%的比例補償,全年累計最高可補償800元。
參加二檔的人員中,患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腎臟移植術后的抗排異治療3種疾病的門診醫療費按住院標準補償,每人每年累計補償限額1萬元。
參加二檔的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者)中,治療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先天性心臟病、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血友病等6種重大疾病住院醫療費,在普通疾病補償基礎上增加5%;其對癥治療的門診醫療費用按住院標準補償。
十一、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后出生的新生兒能否享受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待遇?
答:在籌資截止時間(每年的11月30日)后出生的新生兒,其母親參加了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在第一個參保年度內可伴隨母親享受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當年不需補交參保費。
咨詢電話:4756010
8、4756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