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招聘人員考察方案篇一
為做好2017年度臨沂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工作,按照招聘簡章和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參考方案,各縣區、市直招聘單位(部門)要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考察方案。
一、考察對象和任務分工
根據考試總
成績
排名,分招聘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面向社會公布。各縣區(開發區)組織、人社、教育、衛計部門,以及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并對考察結果負責。
二、考察的基本內容
考察的基本內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
學習
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缺點和不足、應回避的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還要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應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備應聘條件:1、參與過非法組織,或從事
其他
非法活動的;2、泄露國-家-機-密或工作機密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臨沂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11、應聘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的崗位;
12、不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應聘條件:主要包括年齡、學歷、學位、
專業
、戶籍或生源地以及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等;13、有工作單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14、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學歷、學位、報到證等證書取得時間,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時間等;
1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考察的主要方法
考察工作要堅持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應聘崗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簡章》等有關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采取多種形式評價被考察對象。
考察的主要方法:
1、成立考察組。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組成考察組,考察組一般2至3人,招聘人數多的部門(單位)要組成若干考察組,并統一進行培訓,明確和熟悉聘用考察的內容和
有關要求,掌握考察的方法步驟。
2、提前聯系,安排考察對象寫出個人工作總結(在職人員近2年內、非在職人員在校期間和畢業之后的情況)。考察對象為在職或應屆畢業生的,要求工作單位或學校出具考察對象的鑒定材料(加蓋工作單位或院校公章),提供被考察人檔案。
3、實地考察。主要了解直系親屬和本人的情況。如有需要,可做進一步調查了解。談話人數一般不少于7人。
對應屆畢業生要到學校進行實地考察,談話范圍為學校的'院系領導、導師、輔導員、
同學
等熟悉考察對象情況的人員。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要到考察對象成長地或居住地進行座談了解,范圍為考察對象所在村(居)的書記、主任、干部、群眾等熟悉考察對象情況的人員,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證明。
對有工作單位的,要到工作單位進行實地考察,談話范圍為單位的分管領導、紀檢干部、人事科長、同事等熟悉考察對象情況的人員,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證明。
實地考察后,考察組要與考察對象單獨談話,對考察對象作進一步詳細了解,聽取考察對象意見和建議。
4、查閱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及有關資料,對照招聘條件,復查考察對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認定證明、同意應聘證明等材料,主要審查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有沒有受過處分、是否存在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及年度考核情況等。要注意查看考察對象檔案記載內容是否前后吻合、內在關系是否符合邏輯,出生日期、學習工作經歷、家庭成員信息等是否
前后一致,是否存在涂改、偽造等弄虛作假問題。閱檔、復查要仔細。檔案審查要嚴格執行《
關于
印發<進一步嚴格干部任前檔案審核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臨組發[2017]11號)的有關要求。審查無誤后提取考察對象人事檔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科暫存(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查使用)。5、落實信訪問題。考察期間,各考察組應認真受理群眾和應聘人員的舉報、申訴和控告,并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處理。將相關情況納入考察綜合分析范圍。
6、綜合分析評價。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按照德才兼備、注重能力、群眾公認原則,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分析評價。要堅持全面的觀點,既要看到優點,又要看到缺點;既要發現特長,又要發現不足。要堅持發展的觀點,著重看其發展后勁、潛在能力、培養前途。要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判斷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見,形成不少于600字的書面考察報告。填寫《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表》(審核人、負責人簽字)、《2017年度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人員審批表》和《2017年度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匯總表》,分別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和招聘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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