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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醫院的管理制度篇一
醫院的費用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支出,待攤費用。
一、醫療支出是指醫院在醫療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醫技人員工資、福利、差旅費、進修培訓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衛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費用攤銷及其他費用。
二、藥品支出是指醫院在醫療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藥劑人員工資、福利、差旅費、進修培訓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衛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費用攤銷及其他費用。
三、管理費用是指醫院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醫療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1、管理人員工資、福利、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
2、工會經費,公積金、離退休人員費用、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利息支出、水電費、郵電費、租賃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等。
四、其他費用是指除上述各項費用外,所發生的費用,
五、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領用數額較大的低值易耗品,如印刷費、報刊費等。
各部門應根據各自醫療業務的特點及管理情況,按照第一條規定的費用管理范圍,列支費用,由財務科負責匯編醫院費用。
1、醫院的費用應納入財務計劃,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實施。
2、對計劃內的費用計劃由各歸口部門掌握使用。
3、對超計劃使用的費用,須寫明超支原因,經院長同意后,財務科才能予以支付。
本著節儉、精打細算、挖掘潛力的原則,要求各部門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并結合部門進行考核,
1、合理調度資金,減少不必要的資金占用,抑制逾期利息的發生。
2、嚴格控制職工醫藥費支出,執行醫院職代會通過的公費醫療管理辦法。
3、按規定預提費用、待攤費用,不得任意多計,少計和利用待攤費用,預提費用人為地調節各期利潤。
1、參照紹興市財政局紹市財行(20xx)13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差旅費開支標準(具體實施辦法另定)
2、職工因公外出,應先填寫“出差審批單“由各部門負責人簽署同意,經醫院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去財務科予以領取差旅費。
3、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均須醫院院長同意,才能預領差旅費。
4、出差補貼費用標準,按差旅費開支實施細則辦法報銷。
5、出差人員回來后,應在五天內到財務科辦理報銷清帳手續,同時提供批準后的審批單和報銷憑證,否則不予辦理
1、對各部門費用使用情況應按月逐項進行分析,尤其是對超支的費用項進行重點分析,采取措施,控制費用膨脹。
2、將應該由本月承擔地各項費用,全部列入當期成本,核算方法應做到前后一致。
按年度成本計劃,按月按部門對成本進行控制,分析成本增減原因。
民營醫院的管理制度篇二
為搞好我院的物資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降低經營成本,杜絕物資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本辦法。
倉庫認為某種貨物儲備量已達到最低儲備限額,需要補充時,應在月末日作出下一個月的需用物資采購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遞交采購員。各科室增填庫房未有的設備及物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示,方可遞交采購員。采購員應進行市場調查,貨比三家(比質量比價格)進行采購。一定要建立在有計劃的`基礎上,對于防止盲目采購,節約使用資金起著一定的作用,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購員必須專職人員,不可一人多兼,保管都不可兼采購員職務。
采購人員購買的各種物資,都應及時送倉庫驗收,驗收人員應當對照銷貨單位的發票,對每一種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嚴格查驗,在保證相符的基礎上填寫入庫單。入庫單由倉庫保管員填制,并由庫管員采購人員的簽字。一式三聯,一聯倉庫保管登記臺帳,一聯材料采購,一聯財務作帳并登明細帳。嚴格的驗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購人員的工作質量,劃清采購員與保管員之間的經濟責任,確保入庫物資的準確性。
各科室領用的各種物資,要求庫管員認真填用隨開,早晚開關,要有人負責。電暖器的使用,根據自治區出臺《銀川市城市供熱條例》冬季采暖室內溫度達到度有關規定,各科室走廊辦公室溫度凡達到度的,一律不在使用空調電暖器取暖,有總務科監督檢查,違者罰款。
為了建全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搞好成本核算,現將此文件下放各科室,請按規定執行。
民營醫院的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加強我院高值醫用耗材臨床合理使用與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降低醫療費用,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對我院高值醫用耗材采購、配送、使用過程中關鍵環節的管理,逐步實現我院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使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和《的通知》、《關于轉發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采購配送使用工作的通知》、《xx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采購配送使用的工作方案》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省、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精神,結合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現狀,特修訂我院《xx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涉高值醫用耗材是指具有較高價值、專業性強、直接應用于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用耗材(包含植入性醫療器械)。
(一)血管介入類:涉及:(冠狀動脈、結構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周圍血管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及輔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類:涉及:(氣管、消化道(食管、腸道、膽道、胰腺)、膀胱、直腸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各種內窺鏡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類:人工關節、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補材料等。
(四)神經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類:起搏器、起搏導管、心臟復律除顫器、起搏導線等。
(七)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人工心肺輔助材料、透析管路、濾器、分離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補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類醫用耗材。
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對全院高值醫用耗材從采購、配送、儲存、使用、公示、獎懲等全過程實行全程監管實施。
(一)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組織不同類別的采購評選小組,對高值醫用耗材合理分類,對照《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采購目錄》、《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招標目錄》等標準進行二次篩選,確定本機構的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目錄內容包括:產品編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生產企業、供應商和價格等內容。
(二)臨床科室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需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內,如須使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外品種,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要求填寫《xx醫院臨床必需短缺醫用耗材申購表》,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審核確定臨床科室申請。
(三)原則上不得購買省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高值醫用耗材,但臨床確實需要且必須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采用談判、詢價等方式,確定采購渠道和采購單價,并報南陽市聯席采購辦備案后,方可采購使用。
(四)加強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管理,不得高于省集中采購目錄和南陽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等標準的招標價格。
(一)高值醫用耗材采購活動由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醫學裝備科具體實施。臨床科室不得直接采購。
(二)臨床科室根據臨床業務開展的需要,提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申請,填寫《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或《xx市參保人員醫用高值耗材審批表》,注明使用理由、患者情況、申購耗材的名稱、規格型號、使用數量、價格等。經科主任簽字后報主管院長審批(醫保新農合病人應同時報醫保辦審批)。
(三)醫學裝備科根據省、市中標信息和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選標目錄聯系供貨商。
(四)醫學裝備科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營企業資質證件進行審查認定并存檔備案,包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營業執照、廠家授權書等,并檢查證件的有效性。完善入庫、領用登記、使用,保證高值醫用耗材從入庫、領用、使用全過程信息的可追溯。
(一)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耗材發票、隨貨通行聯與實物及《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進行詳細核對。
(二)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對醫用高值耗材認真核對驗收并登記填寫《高值醫用耗材驗收登記本》。內容包括:耗材名稱、規格型號、外觀質量、生產批號、產品有效期、生產廠家名稱、數量、單價、供貨單位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采購日期等,進口產品應具有中文標識。對入庫的產品根據發票逐批驗收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證解決。驗收記錄長期保存。確保能夠追溯至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三)醫學裝備科應根據院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目錄,結合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中的產品代碼導信息,建立醫院內高值醫用耗材統一編碼信息。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有關規定,通過醫藥采購平臺進行網上采購。
(四)醫用高值耗材入庫后,倉庫應及時通知使用科室護士長前來領取,填制衛生耗材出庫單,領用人、出庫人、倉庫保管在出庫單上簽字。
1、根據醫用耗材保管要求按各種性能規格分類保管,整齊存放。
2、將耗材有效期置于醒目處;優先發放近效期耗材,加強巡回檢查,防止出現過期失效、變質的耗材。
(一)臨床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規范使用管理高值醫用耗材。各科室不得使用非本專業高值醫用耗材。
(二)臨床醫師要嚴格遵守使用高值醫用耗材診療相關醫療技術,把握高值醫用耗材的適應癥、禁忌癥,做到不盲目使用。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應掌握所使用耗材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能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三)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前,臨床醫師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說明其治療目的、療效、使用方法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等,并提供兩種及以上耗材使用選擇,達成共識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四)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確認無誤后方可實施操作。同時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五)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負責填寫《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要求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注冊證號、生產批號、生產單位、數量、使用時間、患者姓名、患者聯系地址及方式。《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記錄單一式二份,一份隨發票備在設備科,另一份在使用科室存檔作為監督部門抽查時備份。
(六)臨床醫師需在病人住院病歷中手術記錄部分,留存介入診療器材條形碼或其他合格證明文件,(包括具有可追溯性的產備信息、序號、條形碼等),隨病歷保存。
(七)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后,臨床科室需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相關規定,填寫《高值醫用耗材廢物處理交接表》,使用后的高值醫用耗材交醫院指定的醫療廢物處理公司并做好記錄,長期保存。
(八)臨床科室必須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進行追蹤觀察并記錄,發現不良事件及時上報。
(一)醫務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指南,引導醫務人員合理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將高值醫用耗材合理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組織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高值醫用耗材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臨床應用知識教育培訓,每年組織2次以上全院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知識培訓。
(二)建立高值醫用耗材“雙十"公示制度。定期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進行監測分析。對使用量排名前十的。高值醫用耗材和使用金額排名前十的醫務人員進行公示。
完善病歷點評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對住院病歷實施專項點評,重點抽取臨時采購品種、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排名前列的耗材使用病歷。
(三)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解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相關問題。
(四)院紀委、醫務管理部門對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情況加強管理,對存在不合理應用問題的應及時采取干預措施。
1、強化約談制度,對存在違反相關規范標準不合理使用、患者投訴等情況的醫師和科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2、在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采購使用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現象,情節較輕的院紀委要對其進行予戒勉談話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進行全院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醫院予以低聘、解聘直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有關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或同名的,以本制度為準。
民營醫院的管理制度篇四
一、食堂的配置、衛生及管理要求,食品與餐具的衛生要求以及對從業人員的管理要求,都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餐飲衛生規范》的規定。
二、食堂布局合理,設專用的交通通道和出入口,設置有洗滌、消毒、更衣、通風、冷藏、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廢棄物存放等設施。操作間、廚房入口必須設設置洗手裝置。
三、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事該職業。總務科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四、從業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工作人員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洗凈雙手后方可進入操作間,外出不得穿工作服。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工作間。
五、隨時保持室內衛生,操作臺、各種物表及地面,每日必須進行常規清潔,必要時用消毒液消毒,有污染時立即消毒。
六、餐具清洗消毒要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的工作程序。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柜內,用餐前30分鐘才能擺上餐桌。
七、食品加工必須做到清潔、無毒,嚴格執行"四分開"。必須注意涼菜加工環節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民營醫院的管理制度篇五
一、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業務收支結余、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余、科教項目收支結余。
二、業務收支結余應于期末扣除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后,結轉至結余分配。為正數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為負數的,應由事業基金彌補,不得進行其他分配,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轉入未彌補虧損。實行收入上繳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業務收支結余率、次均費用等控制指標。超過規定控制指標的部分應上繳財政,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統籌專項用于衛生事業發展和績效考核獎勵。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余、科教項目收支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醫院應加強結余資金的管理,按照國家規定正確計算與分配結余。醫院結余資金應按規定納入單位預算,在編制年度預算和執行中需追加預算時,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安排使用。醫院動用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余,應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和報批程序。
四、按照新《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的實質和內涵,學習新制度對加強醫院收支結余管理的舉措。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加強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提高醫院結余管理水平。
五、加強預算約束,實行全面預算管理。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科學合理編制預算,規范醫院財務行為,促進醫院結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增加醫院結余管理范圍。
七、加強醫院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挖掘內部結余潛力。醫院應建立健全定額管理制度、費用審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費用支出差異,控制成本費用支出。從內部挖掘潛力,提高醫院結余水平。
八、清理往來款項,做到各項收支及時入賬,能夠正確、完整地反映醫院收支及結余的真實情況。
九、按照規定的計算方法正確計算、提取結余,做到收支配比。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內容對全年的收支活動進行全面的清查、核對、整理和結算。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賬,凡屬本年的各項支出都要按規定的支出渠道列報,正確計算、如實反映醫院全年收支結余情況。
民營醫院的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信息安全、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范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五條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每年不少于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圈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十一條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設備臺帳。
第十二條型設備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十六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設備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加強對供用電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運行設備要有運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周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設備。高壓消毒設備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設備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設備和墻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于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未經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盤,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保存、備份網絡數據,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所有磁盤、數據文件必須登記并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數據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響系統運行。
第二十五條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條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設備科室負責醫療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設備檔案,定期對醫療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后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運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制定消防、用電、設備、信息、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8、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